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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濮议:父亲名义战

        

难产的报告



        治平二年(1065)四月九日,一场讨论在太常礼院举行。主持讨论的是翰林学士王珪,参与讨论的二十几位,除了太常礼院的礼官,就是皇帝的文学侍从官,都是饱学之士。讨论进行得很顺利,一番引经据典的论证之后,很快便就中心议题达成一致。按照事先约定,讨论结果将会形成报告,以文字形式呈送给皇帝,以供决策参考。照理,起草报告的责任属于翰林学士,轮不到旁人。书吏磨好了墨,铺开了纸。宽敞的大厅里渐渐安静下来,众人的目光集中到几位翰林学士的身上。然而,翰林学士王珪、范镇等人却是面面相觑,无人开口,更无人动笔。大厅里的气氛迅速降到冰点,跟讨论时的热火朝天形成了鲜明对照。就在这个时候,司马光奋然起立,稳步急行,走向桌前,拿起了那杆无人敢动的千钧之笔。他走过的时候,在旁的人分明感到了一阵凛然之气。

        他们讨论的究竟是什么问题,又达成了怎样的一致?既然意见一致,却又为何无人敢执笔立议?

        讨论的中心议题是,应当给皇帝的生父濮王怎样的名分和礼遇。问题是宰相韩琦提出来的,韩琦说:“礼不忘本,濮安懿王德盛位隆,所宜尊礼。”根据韩琦的提议,英宗下令,礼官、文学侍从集体讨论,以便达成共识,为濮王寻求合乎礼义与感情的名分待遇。

        司马光一直悬着的担心终于重重地落到了实处,他不幸言中了。作为一个过继子,英宗有两重父母,生父母濮王和他的夫人们,过继父母仁宗和曹太后。按照礼制,旁支既已入继大统,就是嫡系长房的儿子,应当用侍奉父母的礼仪侍奉过继父母,对于亲生父母,就要降低崇奉规格—这是大义、公道,是儒家所主张的伦理秩序。然而,谁不爱自己的亲生父母?旁支之子,一旦登上帝位,大权在握,则难免想要尊崇亲生父母—这是私心。人人都有私心,唯有克制私心,服从大义,秩序才能得到维护。孔子说:“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然而克己复礼,谈何容易?!想当年,仁宗无子,克己复礼,为天下安危计,选立宗室是唯一的出路。可是,在私心与公义之间,仁宗硬是挣扎了七年多,到死都不肯给英宗皇太子的名义。如今英宗历尽委屈,“备胎皇子”终于获得了最高权力,原本极度压抑的私心获得了舒展、伸张、膨胀的机会,克己复礼,只怕是更大的难题。

        自从英宗即位以来,司马光就把防止皇帝以私害公作为自己的责任,时刻盯防,一毫也不肯放松。

        两年以前,嘉祐八年(1063)四月二十七日,英宗第一次病休刚刚结束,司马光就曾经上疏讨论此事。他为皇帝列举了历史上从旁支入继大统的两种做法:一种,比如在汉昭帝之后即位的汉宣帝,是汉武帝的曾孙,但是,他的祖父卫太子、父亲史皇孙都没有当过皇帝,宣帝虽然爱自己的祖父和父亲,却始终不敢为他们加上任何过分的尊号。另一种,比如两汉的哀、安、桓、灵四帝,也是自旁支入继大统的,却都给自己明明没有当过皇帝的父亲加上了“某某皇”的头衔。这两种做法,司马光说,前一种符合大义和公道,“当时归美,后世颂圣”,后一种侵礼犯义,“取讥当时,见非后世”。他希望英宗以后者为鉴,杜绝过度追尊亲生父母的想法。在那封奏疏的最后,司马光表达了深切的担忧:

        司马光的担心,就当时的形势而言,为时尚早,其时,太后尚在垂帘,皇帝立足未稳,纵有其心,亦无其力。然而,此后英宗的表现却让司马光的心始终无法放松。

        不管有过怎样的前情往事,对于皇太后和仁宗,英宗实在是孝道有缺的。

        

英宗不虞司马怒



        让司马光最感痛心的一件事,是英宗拒绝亲自主持仁宗的虞祭典礼。

        什么叫虞祭?就是对死者木主也就是牌位的祭祀仪式。“虞,安也”,通过对木主的祭祀来安慰死者的灵魂。《礼记》说:“送形而往,迎精而反。”按照华夏族的葬礼,将死者遗体送到墓地安葬之后,还要将死者的灵魂迎回家中。承载着死者灵魂的木主在墓地制作,运回家中供奉。一路之上,“孝子为防其彷徨,三祭以安之”,需要每天祭祀,以安其神。宋朝皇室的墓地在河南府永安县(巩县),从巩县到开封,路途遥远,再加上皇家礼仪以繁复为高贵,所以,从木主离开墓地到进入太庙,一共要举行九次虞祭。

        仁宗是十月二十七日在巩县的永昭陵下葬的,五天之后,也就是十一月初二,他的木主抵达开封。在此之前的五次虞祭,因为是在路上,所以都是由官员代行其礼。十一月初三,“木主已达京师,近在内殿”,明明就已经跟皇帝的居所近在咫尺了,可是,英宗竟然还是没有亲行其礼,仍然派宗正卿代劳!

        闻知此事,司马光震惊之余,当即上疏,提醒英宗“虞者孝子之事”,是不能找别人代替的。从初四到初六,还有三虞,“欲望自来日以后,陛下亲行其礼”。英宗收到奏疏,立即下令礼官准备皇帝亲虞的仪仗。这让司马光感到十分安慰。

        可是,结果又怎样呢?

        第二天早晨,按照仪式要求,文武百官都穿着祭服,在殿庭里列队肃立,准备侍奉皇帝亲虞。然而,时辰已过,英宗却仍然不见踪影。最终,宫中还是传来了令人沮丧的消息:“皇帝病情突然加剧,出不来了。今日虞祭,仍命宗正卿代行!”

        消息传开,所有人都呆住了,很多人在摇头,发出无声的叹息。司马光则简直要怒发上冲冠。皇帝究竟意欲何为?!勉强跟随宗正卿行了虞祭之礼,司马光回到谏院,愤然上疏,质问英宗:“如果说之前有关部门没有为陛下设置亲祭之礼,那还可以说是有关部门的错。可是今天的事情,您已经答应亲祭了,有关部门也按照亲祭准备仪仗了,那又该谁来承担责任呢?这都是因为我愚蠢,非要建议陛下亲祭,结果反而彰显了陛下的过失,我的罪过太大了,请陛下裁处!”

        这样激烈的言辞,在以温和理性著称的司马氏奏疏中,实属罕见。司马光心中的愤怒,可以想见。

        只可惜,司马光的愤怒对于英宗并不奏效。英宗“竟以疾故,迄九虞不能出也”。

        

奋笔立议,当仁不让



        英宗不虞的本质,就是拒绝履行一个孝子应尽的义务。明眼人都看得出,正如从前仁宗在内心深处拒绝承认英宗这个儿子一样,英宗在内心深处也拒绝承认仁宗这个父亲。这一对幽冥永隔的过继父子,积怨太深了。

        不愿意承认过继父亲,则必然过度尊崇生父。思前想后,司马光忧心殷殷。他担心,一旦皇太后撤帘,英宗完全掌握最高权力之后,会越过礼法的束缚,做出违背礼法的事情。他更担心,朝中会有谄媚之臣拿此事做文章,怂恿英宗。果真如此,权势压倒礼义,必然人心大坏,实非江山社稷之福。所以,一有机会,司马光就劝说英宗、提醒英宗。他提醒英宗“治身莫先于孝,治国莫先于公”。对于英宗而言,做仁宗和曹太后的孝子,既是修身之道,也是治国之要,是公义;而过度尊崇亲生父母则是私爱,有悖公义。

        让司马光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尊崇英宗生父的提议竟然来自他素来尊敬的老一辈政治家韩琦;更让他想不到的是,韩琦首建此议的时间竟然是在治平元年(1064)五月太后撤帘之后。这便等于是前脚用诈计逼迫曹太后撤帘,后脚便教唆皇帝倚仗权势败坏礼义,对先帝的皇后步步紧逼,对在位的皇帝阿谀谄媚,韩琦是何居心?!司马光当时的愤怒是难以言表的。幸好,英宗不算太糊涂,把韩琦的提议压了下来,批示说:“等过了仁宗的大祥再讨论。”大祥,也就是两周年祭典。

        治平二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大祥。第二天,司马光就和谏院同事傅尧俞(1024~1091)一起前往中书,面见韩琦、曾公亮、欧阳修、赵概等四位宰相,申明“为人后者不得顾私亲之意”(过继子不得过度尊崇亲生父母)。四位宰相当时不置可否。一个月之后,韩琦还是再度抛出了这个问题,而英宗也顺水推舟,随即下令侍从、礼官集议,讨论濮王的尊崇问题,于是,就有了本章开头所描述那一场讨论。

        英宗与诸位宰相的意图,是不言自明的。他们当然希望这场讨论能达成对英宗的生父濮王更为有利的结论。可是,在司马光等人的主导下,二十几位侍从、礼官几乎没费什么周折,就达成了一致:维护仁宗的宗法地位,反对过度尊崇濮王。这种意见合乎礼制的精神,有利于秩序的稳定,然而,它不符合英宗的私心,也悖逆了宰相的意思。如何措辞,煞是为难。临到落笔,众人面面相觑,无人敢动。这中间甚至包括了司马光最为尊重的老同年、当时主管礼院的翰林学士范镇。

        子曰:“当仁不让于师。”关键时刻,司马光毅然提笔,略加思索,便成就了一篇辞明理畅、言简意赅的奏议。众人读罢,均表佩服,王珪随即命令书吏誊抄,以讨论组的名义上报。这场讨论,王珪是召集人,奏议签名,王珪领衔,所以,这篇奏议也收在王珪的文集当中。但是,毫无疑问,它出自司马光的手笔。

        司马光写文章从来不以“思如泉涌”著称,而这一篇奏议却是倚马立就,一气呵成。

        奏议首先引经据典,指出按照礼法制度,一个人不能同时为两个父亲服最高级别的斩衰之丧,“圣人制礼,尊无二上”,这是原则;而历史上,那些自旁支入继之后尊亲生父母为帝为后的皇帝,都受到了当时和后世的嘲笑,不足为法。接下来,奏议指出,前世的旁支入继,多半发生在皇帝死后,由别人选定;而仁宗之选定英宗,是在生前,所以,仁宗之于英宗有超乎一般的大恩大德,不可辜负。最后,奏议提出,对于英宗的生父濮王“宜一依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高官大国,极其尊荣”。“期亲”,也就是需要服一年丧期的亲属,包括祖父母、伯父、叔父、兄弟等等。

        对于这样的结论,英宗和宰相们当然不满意。只是,作为直接当事人的英宗却不方便出面言说。于是,英宗以“内降”(皇帝亲笔批示而非正式诏书)的形式把这一结果“转发”了中书,而宰相们很快发公文给讨论组,要求他们明确英宗对于濮王“当称何亲,名与不名”。也就是说,英宗在任何场合提到他的生父濮王允让的时候,究竟该用什么样的亲属称谓,能不能直呼其名。

        侍从、礼官再度会议,很快达成一致,按照本朝崇奉尊属的“故事”(先例),英宗是仁宗的儿子,濮王是仁宗的兄长,所以英宗对濮王“合称皇伯而不名”,称皇伯,不直呼其名以示尊重。在正式落笔之前,有人提出来,是不是在“皇伯”的后面加一个“考”字,好歹安慰一下皇帝那颗渴望舒展的私心。考,指死去的父亲。这个提议,让天章阁待制、判太常寺吕公著(1018~1089)一句话就给堵回去了。吕公著说:“皇伯考这个称呼是真宗用来称呼太祖的,不能加在濮王的头上!”—濮王有什么资格跟开创了本朝帝业的太祖皇帝相比?!

        对自己的亲爹竟然要称伯,英宗如何能忍得?英宗一纸内降,中书再度发文,一代文宗欧阳修亲自执笔,引经典,据法令,提出英宗应当称濮王为父,要求召开中央中级以上官员集议,扩大讨论范围,以便争取支持。

        消息一经传出,开封政坛议论哗然,支持中书的意见显然不占上风。若再举行大规模集议,只能是自取其辱。这个时候,皇太后也发出手诏,诘责执政,质问中书。无奈何,英宗只得亲自出面,取消拟议中的大规模集议,将问题发还礼官重审。表面上看,皇帝和中书证据不足,又缺乏舆论支持,已呈败象。于是乎,侍从、礼官乘胜追击,纷纷上奏,希望皇帝发布诏书,明确支持称濮王为皇伯的意见。众人所持论据,基本不出司马光当初所奏。

        吕诲(1014~1071)明确指出皇帝的意思“就是想给濮安懿王加上‘皇考’的名号,与仁宗皇帝使用同样的称呼。倘若如此,那就是一个人有两个父亲,服两次斩衰之服,于礼文、律文,都是相违背的!”治平二年(1065)八月十七日,司马光以个人的名义再度上奏,重申前议,复发新问:

        如今陛下是以仁宗之子的身份继承大业的。《传》曰:“国无二君,家无二尊。”倘若再尊濮王为皇考,则将置仁宗于何地呢?!……假使仁宗还在治理天下,而濮王也颐养天年,当此之时,若仁宗命陛下为皇子,则不知陛下当称呼濮王父亲,还是伯父?

        这一问如高手出招,直击要害。如果仁宗和濮王都在世,那么,毫无疑问,英宗必须称仁宗为父亲,称濮王为皇伯。而如今仁宗没了,英宗却称呼濮王为父,那岂不是小人之行、反复无常了吗?“若先帝在则称伯,没则称父,臣计陛下必不为此行也”。这一问,即使欧阳修在对面,只怕也是哑口无言。

        

“父亲”名义争夺战



        濮王的尊崇问题,史称“濮议”。濮议最核心的议题就是英宗该怎样称呼他的生父濮王,具体说来,便是英宗究竟应当称呼濮王“父亲”,还是“皇伯”。

        围绕着英宗对濮王的称呼问题,宋朝中央展开了一场旷日持久的大论战,一场有关皇帝父亲名义的争夺战。论战的一方是欧阳修、韩琦等宰相大臣,另一方则是以司马光为首,以台谏官为核心的礼官、侍从群体。欧阳修派主张英宗对濮王应当保留父亲的称呼和名义,司马光派则主张英宗应当称呼濮王“皇伯”。双方各持己见、相持不下。

        濮王的称呼问题真的有这么重要,值得大宋王朝精英中的精英如此连篇累牍、大动干戈地论战?

        对于当时的人来说,“濮议”当然重要,论战必须进行,胜负关乎国运。在传统中国,称呼即名义,每一个称呼之中都蕴含着相应的权力、义务和责任。父亲应当严肃而慈爱,尽可能关照子女的利益;子女应当孝顺,但却不必事事盲从;兄长拥有权威,爱护弟妹,弟妹对兄长恭敬,兄弟姐妹团结友爱。臣子要忠诚地侍奉君主,而君主也必须按照礼义来对待臣子,一旦君主荒淫无道,臣子可以选择抛弃他……所有这些称呼联结在一起,构成一张秩序之网,每个称呼都是其中的一个结点,不能孤立存在。儒家相信,只要每个人都遵循称呼的要求,践行称呼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社会就会和谐、稳定,国家就能长治久安。这就是称呼在传统中国的意义。曾经有学生问孔子:“如果你有机会得到治理国家的权力,你会先做什么?”孔子说:“必也正名乎!”“正名”就是“使名正”,让所有人的行为符合?99lib?称谓的规定,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主公正,臣子忠诚。

        当然,即使是在传统中国,名不正,或者不太正的时候还是比名正的时候多。而有能力破坏名义秩序的,总是那些高高在上、手握权势的人。比如说,“妻子”和“母亲”的这一对称呼,中国的传统的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丈夫的妻子是家庭中所有子女的母亲,妾可以生孩子,但却不能获得母亲的称号。这就是秩序,是事情应有的样子。而唐代后期的实际情况却是,庶出的皇子当上皇帝之后就可以把自己的生母尊奉为皇太后,并且把她送进太庙里去做先帝的皇后—也就是说,儿子可以凭借权势为死去的父亲指定妻子。这就是对名义秩序的破坏。类似的情况到宋代就行不通了。与唐代相比,宋朝思想文化的一大特征就是对于名义秩序的特别能坚持,主张用礼义来抵御权势,使在上者屈服,克己复礼。比如,在宋朝,只有先帝的皇后才有资格做太后,生了皇帝的那一位,不管从前受宠与否,都没这资格。

        谁可以做皇帝的母亲很重要,那么,谁可以被称为皇帝的父亲就更重要了—这是从传统名义秩序的角度理解濮王的称呼问题。即使对于现代人来说,这也不是一个简单的利益问题。

        英宗对濮王的称呼问题,关系社会正义、现实权势与个人情感。长期“备胎皇子”所郁积的委屈,让英宗在情感上本能地抵触仁宗,疏离太后,从而更倾向于濮王—濮王生前必定是极重视这个儿子的。濮王对英宗的爱重,其实在很大程度上应当感谢仁宗—若不曾被仁宗接进宫里养过,老十三不过是普普通通的濮王庶子,在二十八个儿子当中,濮王未必会多看他一眼。可是,在仁宗那里遭受冷遇之后,此中细节,英宗哪里还会在意?在他的内心深处,濮王才是他的父亲,是真正给了他关怀、器重和爱的父亲。不错,他继承的是仁宗的皇位,他的皇位继承权与统治合法性均来自“仁宗之子”这一身份。但是,赋予他生命的是濮王,没有濮王就没有他。那么现在,当他已经牢牢地掌握了皇权,凭什么不可以顺从自己的心愿,称呼那个赋予自己生命的男人一声“父亲”?给予濮王“父亲”的称呼,不符合通常的礼义秩序,但是,如果欧阳修能够论证它的合理性,英宗当然乐见。

        那么,欧阳修是怎样论证的呢?欧阳修的主要理论依据是《仪礼》当中的那句“为人后者为其父齐衰杖期”。这句话说的是出继子为生父服丧的规定,直译过来,就是“出继子为其生父服齐衰杖期之服”—正常情况下,子为父服最高级别的斩衰三年丧,出继子已经成为了别人的儿子,所以降等,为生父服齐衰一年之丧。此处“父”的确切含义,无疑指“生父”。古汉语行文崇尚简单,确切含义通过上下文达成;一旦抛开上下文,随心所欲地加以解释,是很容易被歪曲的。欧阳修所做的,正是抛开上下文,断章取义。他从这句话中推出了如下结论—儒家经典赞成“为人后者”对生父保留“父亲”的称呼。更进一步,欧阳修指出,出继子保留对生父母的“父母”称呼,符合天性,是一种诚实的行为,因而是高尚的,是值得推许的。他在《新五代史》的修订中反复重申了自己的看法,比如这一段:

        欧阳修的论证,老实说,很不经学,也很不历史,但是符合他的性格。欧阳修是乐于创造的,并且为自己的创造性思维而骄傲。后来,他对老部下苏颂(1020~1101)说:“我这一辈子,哪儿读过《仪礼》啊,偶然有一天散步到孩子们的书院中,看见桌子上正好放着一本《仪礼》,拿起来一看,就看到了‘为人后者为其父齐衰杖期’这句话,跟我的想法不谋而合,因此才打破了种种不同意见。我自己觉得这个收获是很大的。”

        濮王的父亲名义争夺战,从表面上看是有关礼义的学术争论。论辩双方所持的依据不外乎三类:一是儒家经典的论述,二是现行的法令条文,三是历史上前代帝王的做法。文人打仗,武器是文章,拼的是学问。双方你来我往,一篇篇宏文横空出世,引经据典、论议皇皇,至今读来仍然是字句铿锵、文采飞扬。但“濮议”绝不是学术研讨会,而是政治事件,是权力斗争。皇帝想要打破礼义秩序、尊崇自己的亲生父亲,这心思谁不明白?既然明白,那么,每一个局中人都要权衡,是站在礼义秩序这边违拗皇帝,坚持濮王只能是“皇伯”?还是站在皇帝这边帮助他打破礼义束缚,为濮王争取“皇考”的父亲名义?一边是“皇考派”,一边是“皇伯派”,对立已经形成,每个人都得“选边儿站”了。宰相府高举着“皇考派”的大旗,欧阳修大力鼓噪、韩琦坚定支持,庆历一代的政治家,除富弼以外,多半站在了这边。选择皇考派,就等于和最高权力站在了一起,荣华富贵,滚滚而来。而站在“皇伯派”这边,违背皇帝的心意和宰相的意愿,跟掌握着自己前途命运的最高权力公开叫板,简直是在拿着自己的政治前途开玩笑。

        追随正义,还是屈从权势?这是一个问题。

        八月十七日,司马光的锥心之问,问得“皇考派”无言以对。面对巨大的舆论压力,英宗采取了拖延战术,濮王的父亲名义争夺战进入静默相持状态。然而,谁都知道,眼下的沉默只是暂时的,英宗对濮王究竟该称呼什么,如何待遇,这是大宋王朝无法回避的礼义问题。如果英宗一意孤行,如果宰相们坚持濮王的“父亲”名义,那么,礼官侍从,特别是台谏官就必须做出最后的选择,要么屈从权势,要么准备为心中的正义牺牲个人前程。暴风骤雨必将到来。可是就在这个时候,身为“皇伯派”主笔的司马光却离开了谏官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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