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半夜两点我开车回家,在我家那国道的××段的8公里处(这个就符合110标准了),发现有六七个人在马路上长跑,我很好奇,就慢了下来,他们突然对我喊,小偷,前面有小偷。我想,这要是报警肯定来不及,而且部分警察抓平民很拿手,抓小偷就不行了。
于是我放远视线,大概在三百米前方有个黑影正在跑,我马上加油追了上去,发现前面在跑的这人背一书包,手里拿一路边捡的小木棍,中长发,艺术青年流浪型,猛一看还以为是朴树在做奥运火炬传递的公益活动。我从车里取了防身武器1号和3号,劫他下来,我说,干吗呢,站住。
结果那哥们已经跑得连站住的力气都没有了,还差点被我的口水给喷倒,他断断续续对我说,你没看见后面抢劫吗,他们六七个人要抢劫我,我跑了好几公里了。
我从车里掏出望远镜往后一看,后面那些人也跑得不行了,三个跑不动了,剩下的叉着腰在慢跑。
我当时就晕菜了。这事太怪了,按理说小偷也不应该一直沿着路灯通明的国道跑几公里,当时国道上的汽车和下夜班的自行车人也不少,这摆明了是等被抓,而旁边都是漆黑厂区和农村,往边上一窜就不见了。但六个打的也更加不至于在繁华的国道上追着三百米外的一人去打劫。我断定我的智商处理不了这事,回头一看,这么远的安全距离,谁也追不上谁,就说,成,那你们就继续跑吧。
然后我就开车走了。开了一公里不放心,折回去看了一眼,发现两队人都改竞走了。这恩怨是太怪了,我给选手们送水的心都有。我到现在还没想明白是怎么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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