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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复

        秋天,战斗总是继续着。但是我们没再参加。米兰的秋天很冷,天黑得也早。天黑之后电灯一开,遛大街看橱窗倒是一件快事。商店门外悬挂着野味,有狐狸有野鹿,还有小鸟类。狐狸的皮毛上落满了雪,像撒上了一层面粉,尾巴被风吹得荡来荡去。野鹿又僵又硬,沉甸甸、空荡荡的。小鸟经风一吹,羽毛翻卷。这是一个寒冷的秋天,风从山顶上刮下来。

        每天下午我们都在医院。黄昏时穿过市区走向医院去的路线不止一条,有两条路是沿运河而行,但这两条路远。到医院去必须要过运河上一座桥。有三座桥可供选择。其中有一座上面有个妇女卖烤坚果。每次路过,站在她的炭火摊前总感到暖融融的,坚果装在口袋里后还是热乎乎的。医院古老而美丽,进入大门穿过庭院,对面还有一个门可以出去。庭院通常也是葬礼开始的起点。医院对面是一些新建的砖砌亭台,我们每天下午都在那里见面,大家都彬彬有礼,对周围的事颇感兴趣,然后坐进车中,不同的车可有不同的去处。

        欧内斯特·海明威《在另一国度里》(一九二七)

        假如有时间和兴趣,不妨拿几支彩笔,把海明威这篇小说第一段中出现两次以上的词圈起来,一个词一样颜色,然后汇总。结果你会看到由两类词构成的一个复杂画面:一类是有所指意义的词,又叫实词:秋天、寒冷、黑、风、刮;另一类是冠词、介词和连接词,又叫功能词:the,of,in,and等。

        写作中不可能不重复使用功能词,所以我们平时对此司空见惯。但在这一小段中,“and”的出现频率高得引入注目。这一特点表明其句法的重复特征,即多个陈述句是串合在一起的,而不是通过主从复合句连结在一起的。实词的重复分布不太均匀,只集中在开始和结尾处。

        实词和功能词的重复率如此高,如作为在校学生的“作文”,非得不及格不可;而且老师的做法是有道理的,因为传统的优美文章要求有“优美的变换”:必然重复提到某种事物时,应该想方设法变换说法;句式也应变化多端,异彩纷呈。(第六节中探讨的亨利·詹姆士的作品丰富多彩,是这一方面的典范。)

        然而,海明威摒弃这种传统的修辞方法,其原因部分是文学性的,部分是出于哲学方面的考虑。他认为“优美作文”抹杀了经历的真实性,所以坚持使用简单、不加虚饰的语言“真实记录下你到底干了些什么,实际情形如何,以及因此产生的感情经历。”

        这样做貌似简单,实则不然。词是简单的词,但其排列并不简单。例如,本节选中第一个句子可以有多种排列方式,但海明威选择了这二种方式,把“参战”割裂开来,暗示出叙述者那无可言状的紧张心态,其中既有宽慰,又有讽刺。因为我们很快便会得知,他和同伴是一次大战中意大利方的伤兵,这时正在养伤,但已经意识到几乎夺去他们性命的这场战争可能使他们的生活失去意义。这是一篇关于创伤的故事,其中描写到有人战胜了创伤,有人则被创伤所挫败。文中一个虽未说出但很关键的字眼是“死亡”。

        秋天的美国说法“fall”一词既让人联想到植物的枯萎,又让人联想到阵亡的传统说法“倒下”。在第二句中该词与“冷”和“黑”并用,更加深了这一联想。灯火通明的商店似乎使人的注意力稍有转移(由于陔句中实词无一重复,更加强了这一效果),但叙述者很快把注意力集中在店外悬挂的野味上。野味进一步象征了死亡。接下来的一些描写,如雪撒在皮毛上,风吹皱了羽毛,等等,实在而又具体,更加深了“倒下、冷、黑、风、刮”等词的联想。最后一句中重复使用的个词首次连用,使得结尾颇有一种诗意:“这是一个寒冷的秋天,风从山顶上刮下来。”山就是战斗正在进行的地方。风在宗教和浪漫主义文学中常常是生命和精神的象征,但此处则让人联想到生命的泯灭。在海明威这些早期小说中,上帝是死的,主人公从战争创伤中吸取教训,变得既不信修辞,也不信形而上学。他只相信自己的感觉,用赤裸裸的极化术语看待自己的体验:冷/暖、亮/黑、生/死。

        第二段中仍然保持着这种富有魅力的节奏和重复。“医院”一词可以轻易找到众多优美的替换词,偶尔也可以干脆用非人称代词“它”来代替;但医院是伤员的生活中心,是每日朝圣的地方,其中有他们的希望和惧怕,因而重复该词,便显得富含说服力。去医院的途径不止一条,但终点始终是不变的。可供选择的桥有好几座,但过运河是必然的(也许这是暗示另一世界的冥河)。叙述者喜欢走能买到烤坚果的那座桥,坚果装在口袋里热乎乎的。犹如生命的希望—海明威并未用此比喻,而是暗示;正如在第一段一样,他一个比喻也没有,照样能把当时的季节描绘得有声有色,感人至深,不亚于任何使用了感情误置这一技法的作品。过分简单和独具特色的单一化之间的界限不十分明显,但海明威并不总是固守单一化文体,而是从其早期作品开始就炼就了一种完全独特的风格。

        勿须说,重复并不一定就是用苍白的实证论者的反形而上学的方式再现生活,如海明威的作品;它也是宗教和神秘作品的一种特征,作品有这种倾向的小说家惯用这一手法—如D·h·劳伦斯。的第一章的语言不仅唤起人们对失去的田园生活的怀念,同时使人联想到《旧约》中那重复动词、平行句式排列整齐的特点:

        嫩嫩的小麦苗摇来摆去,很柔软,人们来查看时,其光泽就顺着人的四肢映照下来。他们握住奶牛的乳房,奶牛便产出牛奶,在人们的手中搏动,奶牛乳头血管中的脉搏对着人手中的脉搏跳动。

        重复还是演说家和传道士惯用的技法,查尔斯·狄更斯在作品中经常以作品人物的口气模仿这些人物的演说。例如,《荒凉屋》中有一章专门描写那位贫困潦倒的扫马路者乔之死,其结尾是这样的:

        死了,陛下。死了,先生大人们。死了,主教们和教主们。死了,心中天生怀有神圣同情心的男女。我们的周围每天都有死亡。

        当然,重复还可以产生滑稽的效果,就像这段摘自马丁·阿米斯的文字一样:

        有趣的是,我能使赛林娜真想跟我睡觉的惟一办法是不愿跟她睡觉。这个办法灵得很。这能使她进入那种情绪。麻烦的是,当我不想跟她睡觉时(有时确实这样),我就是不想跟她睡觉。什么时候会这样?我什么时候不愿跟她睡觉?当她想跟我睡觉的时候。我愿意跟她睡觉的时候是当她最不愿跟我睡觉的时候。在以下情形下她几乎总是真的愿意跟我睡觉,即我吼她、威胁她或给她足够的钱。

        文中一再重复“跟……睡觉”这一词组,而可供选择的变换说法多的是(如果不信,不妨用优美的变换手法重写本段)。这种重复使得叙述者在与赛林娜发生性关系时的紧张与矛盾心理表现得更富喜剧和讽刺意味。最后一句体现出另一个重要的重复类型:重复贯穿于全书的一个主题性关键词—“金钱”。引文中占据关键的最后位置的词不是“睡觉”,而是“钱”。因此属于文本宏观层面的一种重复在微观层面上充当了变换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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