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我们一直在讨论裸猿自身的行为,以及它对待同类的行为即种内行为,现在要讨论的是裸猿对待其他动物的行为即种际行为。
所有的高级动物都意识到,在自己的生存环境中,至少还存在着其他种类的动物。它们以下列五种方式之一来看待其他动物:被猎者、共生者、竞争者、寄生者或猎杀者。就我们人类而言,看待动物的这五种方式大概可以统称为“经济的”观点。除此之外,还可以从科学的、审美的和象征的角度来看待动物。我们对其他动物的兴趣非常广泛,这就使人类与动物界的种际关系十分独特。为了便于客观地进行阐释和理解,我们必须从各个角度逐一对种际关系进行研究。
由于裸猿天性喜欢探索,对食物又采取什么都可以吃的机会主义态度,我们猎物的种类就十分广泛。在有些地方的某个时期,裸猿甚至捕杀和食用所有的动物。在一处史前遗址中我们发现,50万年以前,裸猿仅在一个地方捕食的动物就有野牛、马、犀牛、鹿、熊、羊、猛犸、骆驼、鸵鸟、羚羊、水牛、野猪和鬣狗。编写一本稍后时代里裸猿的“物种菜单”是毫无意义的,但是值得一提的是,我们的食肉行为有一个特征:我们倾向于有选择地驯化某些猎物。虽然我们有时几乎什么都吃,但是我们的主要食物却局限在几种动物身上。
驯化动物要靠有组织地控制和选育猎物。人类驯养动物的历史至少有1万年,在有些地方还不止1万年。最早驯化的动物似乎是山羊、绵羊和驯鹿。随着固定的农业社区的兴起,猪、牛(包括亚洲水牛和牦牛)也加入了这一行列。有证据表明,远在4000年前,牛就有好几个不同的品种了。山羊、绵羊和驯鹿是直接将捕获的猎物驯化以后放牧的;相反,猪和牛起初是抢食庄稼的野兽,它们以这种身份和人建立密切的联系。人类一开始种植庄稼,猪和牛就闯入人的领地,趁机享用丰饶而又新鲜的食物资源,结果自己反倒被早期的农夫捕获,豢养起来成了家畜。
在我们捕获的小型哺乳动物中,只有兔子驯化的历史比较悠久,但比猪和牛的驯化似乎要晚得多。在捕获的鸟类中,数千年以前就被驯化的种类主要有鸡、鸭、鹅;其次才是雉、珍珠鸡、鹌鹑与火鸡。驯化历史较长的鱼只有罗马鳝、鲤鱼和金鱼。然而金鱼很快就成为观赏性动物而不再用作食物。人类对鱼的驯化只是最近2000年的事,而且在我们有组织地捕食动物的活动中,其作用微乎其微。
种际关系的第二种是共生关系。共生关系的意义可以界定为不同种类的两种动物联合起来、互助互利的关系。动物界有许多这样的例子,最著名的是食蚤鸟与犀牛、长颈鹿及水牛等大型有蹄类动物之间的伙伴关系。食蚤鸟捕食有蹄类动物皮肤上的寄生虫,有助于它们的身体健康和皮肤清洁;而后者则为前者提供宝贵的食物资源。
人类与动物的共生关系中,所谓的互利实则是对人类更加有利。但是,因为我们并不杀死这些动物,它们与我们的关系自然不同于更为残酷的猎物与捕杀者的关系,所以这种关系仍然自成一类。我们是以饲养和照料它们为代价来利用这些动物的。这是不平等的共生现象,因为我们控制着局势,我们的动物伙伴几乎没有,甚至完全没有选择余地。
无疑,我们历史上最古老的共生伙伴是狗。我们还不能确定,我们的祖先是何时开始驯化这种宝贵动物的,至少可能是在1万年以前。这一驯化过程十分有趣。狗的祖先是形状如狼的野生动物,它肯定是我们以狩猎为生的祖先的激烈竞争对手。人的祖先和狗的祖先都是合作围猎大型动物的猎手。最初他们之间毫无好感可言;但是,野狗具有我们人类没有的特殊本领。在狩猎活动中它们有围捕和驱赶猎物的特长,而且动作敏捷迅速,嗅觉和听觉十分敏锐。如果能用一部分食物作代价去利用狗的特长,倒是一桩很好的交易。后来这桩交易搞成了,但是我们无从准确知道狗与人的种际关系的形成经过。可能最初人把小狗带回部落居住地,准备养肥了食用,不料这些狗夜间警觉,可以作为看门狗。因此,家犬很早就受到人的喜爱。人们让狗生活在驯化条件下,而且还让它们随男性一起外出打猎。在协助追猎中,狗很快表现出善于奔跑的特长。由于这些狗是人们一手养大的,它们就把自己看成是裸猿群体中的一员,自动与豢养它们的主人合作。经过若干代的选育,人们清除了其中的捣乱分子,培育出经过改良的家养猎狗。新型的猎狗就听人使唤、容易驾驭了。
有人说,正是由于人与狗共生关系的发展,早期驯化有蹄类动物才有可能。在真正的农业生产时代到来以前,山羊、绵羊和驯鹿已经一定程度上处于人的控制之下了。由于良种犬能大规模、长时间地协助围猎这些动物,因此被认为是驯化这些动物的主要因素。对今天的牧羊犬和野狼的追逐行为进行研究后发现,两者的捕猎技巧非常相似,这些研究为有蹄类动物的驯化过程提供了强有力的证据。
在随后的时代里,经过精心的选育,人类培养出多种具有特殊用途的共生犬。原始的猎犬没有分工,被用在打猎的各个阶段;原始猎犬的后代则精于打猎活动的某一个方面。某方面能力特别发达的狗通过同系繁殖来加强其特殊的优势。我们已经看到,精于谋略的狗被培养成照看羊群、围赶家畜的牧羊犬;嗅觉敏锐的狗被培养成跟踪猎物气味的追踪犬;擅长奔跑、行动敏捷的狗被培养成追猎犬;另有一些视觉发达的狗被用来追捕看得见的猎物;另一些狗被培养成猎物搜索狗,人们利用和强化这种狗发现猎物后“立定”的特点(猎物指示犬和定位犬);还有一种狗经过改良专门用来发现和叼回猎物(衔回猎物的狗);体形较小的狗则被培养成消灭害兽的狗;原始的看门狗经过遗传改良发展成警戒犬(獒)。
除了这些比较普遍的用途之外,另有一些狗经过选育用来完成更加特殊的工作。最奇特的例子是古代美洲印第安人豢养的一种无毛狗。经过遗传选育,这种狗全身光滑无毛,体表温度很高,被用作睡觉时原始形式的热水袋。
到了晚近一些时候,人们把狗饲养起来当作役畜,去拖雪橇或拉车;在战争时期当作信使或探雷犬;当作营救员去寻找埋在雪中的登山运动员;当作警犬去跟踪和攻击罪犯;当作向导为盲人引路;甚至还可以代替宇航员到太空旅行。与我们人类处于共生关系的其他动物都不能以如此繁复多样的形式为人服务。即使是在技术突飞猛进的今天,狗仍然在许多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尽管数百种狗里的许多种只有突出的观赏作用,但是,狗为人类承担重任的日子还远远没有结束。
狗是人类非常出色的狩猎伙伴,我们很少尝试驯养其他动物来承担这一特殊任务。只有猎豹和某些猎鸟,特别是猎鹰例外。但是,人类对这些动物还不能进行有控制的繁殖,更谈不上选育了。人们经常需要对它们进行个别训练。亚洲有一种能潜水的鸬鹚被用作渔民捕鱼的得力助手。把鸬鹚下的蛋带回家让母鸡孵化,小鸬鹚再由人一手养大。训练鸬鹚捕鱼时,将其拴在绳子一端;捕鱼时,在其脖子上套一颈圈,以防它吞鱼。这样,鸬鹚就把捉到的鱼带到船上吐出来。但人们尚未尝试用选育的办法来改良鸬鹚的品种。
另一种利用动物的古老形式是用小型食肉动物来消灭害兽。这是农业生产出现以后才出现的驯化。由于囤积粮食,啮齿类动物开始肆行于仓廪之间,用动物来捕杀啮齿动物便应运而生。猫、雪貂、猫鼬等就开始为我们帮忙。通过选育,前两种动物已被完全驯化了。
也许最重要的一种共生关系是利用大动物作役畜。马、亚洲野驴、非洲野驴、牛(包括水牛和牦牛)、驯鹿、骆驼、美洲驼(无峰驼)和大象都广泛地得到利用。经过选育,这些野生动物都得到“改良”,只有亚洲野驴和大象例外。四千多年前,苏美尔人就把驴子作为役畜,但是引进更容易驾驭的马以后,驴就不再用作役畜。虽然大象仍被当作役畜使用,但大象的良种繁殖难度很大,因而选育一直无法进行。
人与动物的另一种关系是把动物当作产品的源泉。这些动物不被宰杀,所以这一角色的动物不能被视为猎物。我们只是从它们身上获取某些东西:从牛、马和山羊身上挤奶,从绵羊和羊驼身上剪毛,让鸡鸭下蛋,叫蜜蜂酿蜜,要蚕吐丝。
除了作为狩猎的伙伴、害兽的捕杀者、役畜、产品的源泉等主要类型外,有些动物还以更奇特的方式与人建立起共生关系。鸽子被驯化成信使,几千年来人们一直在利用它那惊人的返家本领。人与鸽子的关系在战争期间变得更加密切。近代出现了一种反共生关系的现象,其形式是训练猎鹰来截击信鸽。另外,经过长期选育,人们培养出暹罗斗鱼和斗鸡作为赌博手段。豚鼠和白鼠被广泛用在医学上,作为实验室里的“活的试验台”。
这些主要的共生动物被迫与足智多谋的人类结成伙伴关系。它们得到的好处是不再被人类当作敌人,因而它们的数量戏剧性地增长。就世界范围的数量来看,这些动物是十分成功的。然而这种成功是有条件限制的成功。它们付出的代价是失去了演化的自由,它们丧失了遗传的独立性。它们虽然受到精心的饲养,但它们的繁殖却受到人类种种奇异念头的控制。
除了猎物和猎手的关系、共生伙伴关系之外,动物与人的第三种关系是竞争关系。凡是与人争夺食物、争夺生存空间或干扰我们有效生活的动物都会被无情地消灭掉。我们无须列举这些动物的名字。实际上,既不能食用又不具备共生意义的动物都要受到攻击和消灭,这种做法至今仍在世界各地继续。与人类竞争的较小的动物只是偶尔受到伤害,但危险的竞争者却很难逃脱人的捕杀。过去,与我们亲缘关系最为密切的灵长类动物正好是对我们威胁最大的竞争对手;今天,在灵长类大家族中,我们是唯一的成功者,这绝不是偶然的。大型食肉动物是另一类危险的竞争对手。凡是裸猿人口达到一定密度的地方,这些动物就被消灭殆尽。例如在欧洲,裸猿有人满之患,而大型动物几乎绝迹。
接下来的一种关系是人与寄生性动物的关系,它们的未来就更为凄凉。我们可能会为失去一种迷人的食物竞争对手而伤心,但谁也不会为跳蚤的减少而掉泪。由于医学的进步,寄生虫对人的困扰日益减轻。随之而来的是,其他动物受到额外的威胁。一旦消灭了寄生虫,我们就更加健康,人口就会以更加惊人的速度增长,于是,消灭所有弱小竞争对手的需要就更为迫切。
第五种关系是人与食肉动物的关系,它们也在日趋消亡。人类从来也未真正成为任何动物的主要食物。就我们所知,在各个历史阶段,人类的数量从来也没有因为食肉动物的存在而急剧减少。但是大型食肉动物,如狮、虎、豹和豺狼,巨大的鳄鱼、鲨鱼和食肉鸟不时要袭击和骚扰人类,如今它们只能苟延残喘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杀人最多的动物(寄生虫除外)并不吃掉它杀死的人那富有营养的尸体。人类的这一死敌就是毒蛇。我们下面就会看到,蛇是高等动物中最令人憎恨的动物。
这五类种际关系即被猎、共生、竞争、寄生和猎杀的关系同样见诸其他动物之间的关系。从根本上讲,这并非人类独一无二的特征。我们在这些关系上只是比其他动物走得更远,这五种关系的类别却是一样的。我在前面已经谈过,这些关系可以笼统地看成是从经济角度划分的关系。此外,我们对动物还有自己特有的态度:科学的、审美的和象征的态度。
科学的和审美的态度是人类强烈探索欲望的表现。我们生性好奇,喜欢刨根问底,这促使我们去探究一切自然现象。动物界自然成为我们注意的中心。对动物学家来说,所有的动物都是或应该是同样有趣的。他们认为动物没有好坏之分,他们是为探索而探索。审美的态度也是出自这种基本的探索欲望,只是给动物命名的术语不同罢了。在对动物进行审美研究时,动物繁复多样的形态、色彩、模式和行为被看成是美的对象,而不是分析系统。
象征的态度则全然不同。它既不涉及经济价值,也不涉及探索欲望,而是把动物当作概念的人格化。如果某种动物相貌凶残,它就会成为战争的象征。如果看起来笨拙可爱,它就可能成为儿童的象征。至于这种动物是否真是凶残或可爱,那是无关紧要的。由于这不是科学研究,所以人们并不去考究它的真实本性如何。这种可爱的动物可能长有尖牙利齿,生性凶残好斗;但只要这些特征不明显,而其憨态可掬又十分突出,它就能被人完全接受,作为儿童理想的象征。作为象征的动物而言,我们并不要求其象征意义恰如其分,只要求表面如此就行了。
对动物持象征的态度曾被称为将“动物人格化”(anthropomorphic)。尽管这个词仍有些佶屈聱牙,但它如今已被普遍使用。科学家在使用这个词时不免带有一点贬义,他们认为完全有理由鄙视这个词。然而,如果要对动物界进行有意义的研究,他们就必须不惜一切代价采取客观的态度。不过,这听起来很容易做起来难。
除了有意将动物看作是偶像、意象和象征之外,始终有一些微妙、隐蔽的压力使我们把其他动物看作人类自身的形象。即使是老练的科学家也可能脱口而出:“喂,老伙计!”尽管他非常清楚狗听不懂话,可他禁不住要这样说。使我们情不自禁地将动物人格化的压力是什么性质?为什么这样的压力如此难以克服?我们为什么看到某些动物就会赞叹“啊”?看见另一些动物就会说“呸”?这不是鸡毛蒜皮的小问题。我们现行的文化在种际关系里投入了大量的精力。我们喜欢某些动物,对它们充满了温情,而对另一些动物又极端厌恶。仅仅从经济价值和探索欲望来考虑人的爱憎是无法解释清楚的。显然,我们接受的物种信号在我们内心激发起某种未曾想到的基本反应。如果认为我们以动物的身份去看动物,那是自欺欺人。我们宣称动物迷人可爱,不可抗拒或阴森可怕。但是,我们喜爱或憎恨动物的原因何在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必须搜集材料。我们的文化究竟喜爱哪些动物、憎恨哪些动物?这种好恶又如何随年龄和性别的不同而变化?要做出可靠的论述必须广泛地搜集大量的证据。为了获得证据,我们曾对8万名4—14岁的英国儿童做过调查。在一次动物园电视节目中,我们提出两个简单的问题:“你最喜欢哪种动物?”“你最不喜欢哪种动物?”我们从大量的回答中进行抽样,对每个问题都随意选出1.2万份答案进行分析。
首先看种际之“爱”:各种动物受到人类宠爱的程度如何呢?其统计数字如下:97.15%的儿童最喜爱的是某种哺乳动物。喜爱鸟类的儿童仅占1.6%;喜爱爬行类的仅占1.0%;喜爱鱼类的占0.1%;喜爱无脊椎类动物的仅占0.1%;喜爱两栖类动物的仅占0.05%。很显然,哺乳动物具有某种逗人喜爱的特征。
(也许应该指出,回答是书面形式而不是口头形式。要把儿童拼写的名字与所指的动物对上号有时比较困难,年幼的儿童所作的回答尤其如此。我们比较容易弄清儿童书写的loins[狮子],apers[虎],leapolds[豹]指的是什么动物,但要弄清他们写的beffle tamus或coco-cola beast指的是些什么动物几乎不可能。因此有关这些可爱动物的答卷只得割爱。)
如果我们只看“最受宠爱的前10名动物”,其具体统计数字如下:①黑猩猩(13.5%);②猕猴(13%);③马(9%);④丛猴(bushbaby)(8%);⑤熊猫(7.5%);⑥熊(7%);⑦大象(6%);⑧狮子(5%);⑨狗(4%);⑩长颈鹿(2.5%)。
显而易见,对这些动物的偏爱并不受经济价值和审美价值的左右。如果按经济价值排列,前10名动物将与此完全不同。这些动物受儿童宠爱也不是因为它们举止最优美、色泽最漂亮;相反,它们倒相当笨拙、臃肿,色彩也很单调。然而,这些动物却有很鲜明的拟人特征,而孩子们在作出选择时正是对这些特征作出了反应。这是一个不自觉的过程。上述动物一定都具有某些重要的刺激因素,这些因素使我们强烈地感到人的某些特征,使我们对这些特征作出自发的反应,可我们完全意识不到逗人喜爱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前10名动物最主要的拟人特征如下:
(1)这些动物都长有毛发,而不是羽毛或鳞片;
(2)它们都有浑圆的外形轮廓(黑猩猩、猕猴、丛猴、熊猫、熊、大象);
(3)它们的面部扁平(黑猩猩、猕猴、丛猴、熊、熊猫、狮子);
(4)它们都有面部表情(黑猩猩、猕猴、马、狮子、狗);
(5)它们可以“操作”某些小物件(黑猩猩、猕猴、丛猴、熊猫、大象);
(6)它们的体姿有些时候是直立的(黑猩猩、猕猴、丛猴、熊猫、熊、长颈鹿)。
在上述各方面得分越多的动物在前10名中就越是排在前面。非哺乳动物之所以不讨人喜爱,正是由于它们在这些方面表现很差。儿童最喜欢的鸟类动物是企鹅(0.8%)和鹦鹉(0.2%)。企鹅在鸟类动物中名列榜首是因为它身体的姿势最接近直立;与其他鸟相比,鹦鹉在栖木上站立的姿势最直。此外它还有几点长处:那钩状喙使其面部尤显扁平;它进食的方式也很奇特,它不是低头取食,而是用爪子把食物送进嘴里;此外,它还能模仿人说话。遗憾的是尽管它很受欢迎,可是一旦走起路来它的身体就下垂,呈水平状。这样,与保持身体直立、摇摇摆摆行走的企鹅相比,鹦鹉自然要丢分不少,不能与企鹅相比了。
前10名动物中有几个特点值得注意。例如,为什么大型猫科动物中只有狮子入选?答案可能是,只有雄狮的头部附近才长着厚厚的鬃毛,结果使其面部显得扁平(从儿童作画时如何描绘狮子就能清楚地看出这一点),这有助于狮子赢得几分。
在前几章我们已经清楚地看到,面部表情是人类视觉交际的基本形式,而且非常重要。只有少数几种哺乳类动物里的高级灵长类动物以及马、狗和猫才拥有这种比较复杂的交际形式;入选的10名动物中前5名都是这些动物,这不是偶然的。面部表情的变化表现了情绪的变化,这使动物和人类之间有了极宝贵的联系纽带,尽管我们未必能准确把握动物的面部表情。
就操作能力而言,熊猫和大象是出类拔萃的能手。熊猫有细长的腕骨,它可以握住赖以为生的细竹枝。这样的骨骼组织在动物王国中是绝无仅有的。这使脚掌扁平的熊猫在端坐时可以把小东西捡起来送到嘴里。这种人格特征使熊猫极讨人喜欢。大象也能用长鼻子这一独一无二的组织结构来“操纵”小东西,把它送进嘴里。
直立是人的特征。凡是能直立的动物立刻就具有拟人的优势。前10名里的灵长类动物、熊和熊猫都能经常保持坐立的姿势,有时还可以站起来,甚至能用这种姿势踉踉跄跄地走上几步。这一切都能使之赢得宝贵的几分。长颈鹿由于身体的比例关系非常奇特,从某种意义上看,它始终都保持着直立的姿势。狗的拟人社会行为得分很高,但它身体的姿势却令人非常失望,它的身体完全是呈水平状的。我们不愿在这一点上认输,于是,我们用自己的聪明才智迅速解决了这个难题——训练狗坐立起来向人乞求。为了让这可怜的东西在拟人化上走得更远,我们开始把它的尾巴剪短,因为我们自己没有尾巴;由于自己的面部扁平,我们通过选育使狗鼻子的骨骼组织退化。结果,现在许多狗的面部都异常扁平。我们想要狗拟人化的愿望非常苛刻,非得满足决不罢休,即使削弱狗牙齿的功能也在所不惜。然而我们必须记住,我们对待狗的态度纯粹是出自私利。我们并不把狗当作动物看待,仅仅是把它当作我们自身的反映,如果这面镜子过于走样,我们不是让镜子屈从我们自身的形象,就是将镜子抛弃。
以上是讨论4岁至14岁儿童对动物的喜爱。如果按年龄分组,儿童对动物的喜爱就会呈现出某些明显的倾向。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对某些动物的偏爱会逐渐减弱,而对另一些动物的偏爱则会逐渐增强。
有关这些倾向的一个意外发现是:儿童对动物的喜爱与动物的某一特征有关,这一特征是动物身体的大小。年幼的儿童喜欢个头较大的动物,而年龄较大的儿童则喜欢较小的动物。为了说明这一关系,让我们以前10名动物中最大的两种动物和最小的两种动物为例。喜欢大象的儿童占总人数的6%,但在4岁儿童中喜欢大象的人高达15%,而在14岁的儿童中却只占3%,其比例逐渐下降。喜欢长颈鹿的比例也同样从10%下降到1%。另一方面,喜欢丛猴的4岁儿童只有4.5%,然后这一百分比逐渐上升,14岁的儿童中有11.9%的人喜欢丛猴。喜欢狗的儿童从4岁的0.5%上升到14岁时的6.5%。在得分最高的前10名动物中,儿童对中等大小动物的喜爱就没有明显的变化。
我们可以拟定出两条原理来概括我们现有的发现。动物讨人喜欢的第一条原理是“动物的可爱程度与它具有的人形特征成正比”;第二条原理是“儿童的年龄与他最喜欢的动物的大小成反比”。
我们如何解释第二条原理呢?应当记住,爱好是建立在符号等值的基础上的。所以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年幼的儿童把动物看成是父母亲的替代物,而年龄较大的儿童则把动物看成是儿童的替代物。动物不仅使我们想到人类自己,它还必然使我们想到特定类别的人。对于幼儿,父母亲是无比重要的保护者,这种形象支配着儿童的意识。父母亲高大而又友好,因此凡是高大而又友好的动物很容易和父母的形象等同起来。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开始表现自我,开始与父母竞争。他们自认为是在控制局势,但是要控制大象和长颈鹿这样的庞然大物却很困难。他们所喜爱的动物只得缩小到可能驾驭的程度。儿童以一种奇特的早熟形式变成了父母,动物则成了孩子的象征。实际上儿童的年龄太小,不能成为真正的父母,只能是象征性的父母。拥有动物因此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饲养宠物也就发展成为“幼稚的家长行为”。原名叫galago(丛猴)的这种奇异动物,现在成了儿童的宠物,它获得了一个通俗的名字bushbaby(灌木丛中的宝宝),这绝不是偶然的。(应该告诫父母,儿童饲养宠物的冲动要在童年晚期才会出现。让过于年幼的儿童饲养宠物是一种失误。他们会把动物当作破坏性探索的对象,或者当作有害的动物来对待。)
动物讨人喜欢的第二条原理中有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外,这就是儿童对马的喜爱。儿童对马的喜爱有两个不同寻常的方面。按儿童的年龄分析,喜爱马的人数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增多,接着又会随着年龄的进一步增长而减少。其高峰正好是青春发育期的开始。若是按性别分析,喜欢马的女孩比男孩多三倍。儿童对其他动物的喜爱均没有表现出这种性别差异。很清楚,儿童对马的喜爱自有其特殊的地方,需要单独考察。
在目前情况下,马有一个独特之处:它是供人乘骑的动物。这是最受欢迎的前10名动物中谁也没有的特点。儿童喜爱马的人数的高峰正好与青春发育期吻合,儿童对马的喜爱有非常明显的性别差异,如果再把马可供人乘骑的特点与上述两点联系起来考虑,就一定会得出结论:儿童对马的喜爱一定带有强烈的性因素。如果我们把骑马与性交的象征意义等同起来,人们可能会感到吃惊,马居然对女孩更有吸引力。然而马是一种强壮有力、肌肉发达的高大动物,更适于充当男性的角色。客观地看,骑马时双腿分开、紧贴马背,再加上一连串有节奏的动作。女孩对马的喜爱是因为马具有阳刚之美,骑马的姿势与动作具有性的象征意义。(这里必须强调指出,我们是把儿童作为一个整体来考虑的。每11个儿童中就有1个儿童爱马胜过其他动物,而其中只有极少数人确实拥有过马驹或马。确实拥有马的儿童很快就会发现骑马还有更多的乐趣;因此如果他们喜欢马自然应该另当别论。)
有一点还需要解释:为什么青春发育期后喜欢马的少年会逐渐减少?随着性的发展,本来可以指望喜爱马的人逐渐增多,而不是减少。只要把儿童喜爱马的人数曲线与儿童的性表现曲线比较一下就可以找到答案。这两条曲线非常吻合,其原因似乎是:随着性意识的增强,随着少年性情独特的隐私感的增强,对马的喜爱也就随着异性之间公开的“打闹嬉戏”活动的减少而减弱。耐人寻味的是,在这个时期,猴子也不那么逗人喜欢了。许多猴子都有十分明显而又刺眼的性器官,包括一些肥大、粉红色的隆起。这些部位对较小的儿童毫无意义,因而其他明显的“人格”特征照样逗人喜欢,不会受到妨碍。但是对于年龄较大的儿童来说,刺眼的生殖器官就使人感到难堪,猴子讨人喜欢的程度也就受到影响。
这就是儿童“喜爱”动物的情况。成年人对动物的反应差异更大,而且更加微妙复杂,但基本的拟人因素对成年人同样适用。严肃的生物学家和动物学家对这一事实大伤脑筋。但是,只要认识到这种象征性反应并不代表动物的真实本质,这就不仅毫无妨碍,而且还是一条宝贵的疏导情感的辅助途径。
在考虑问题的另一面——对动物的“憎恨”以前,有一种批评意见必须给予答复。有人可能会争论说,上面谈到的结果纯粹是文化所致,因而对于整个人类并无普遍意义。就动物确切的本质而言,这是正确的。显然,首先要知道熊猫的存在,然后才能对它做出反应。人对熊猫不存在先天的反应,但这不是问题的要害;对熊猫的选择可能是由文化决定的,但选择熊猫的原因却反映出更深刻的生物机制在起作用。如果将这一调查运用在其他文化中,逗人喜爱的动物种类可能有所不同,但人们仍然会按我们根本的、象征的需求来选择。动物讨人喜爱的第一条原理和第二条原理仍然会起作用。
现在来看人对动物的“憎恨”。我们可以对统计数字进行类似的分析,前10名令人憎恨的动物如下:①蛇(27%);②蜘蛛(9.5%);③鳄鱼(4.5%);④狮子(4.5%);⑤老鼠(4%);⑥臭鼬(3%);⑦大猩猩(3%);⑧犀牛(3%);⑨河马(2.5%);⑩老虎(2.5%)。
这些动物有一个共同的重要特征是:它们都十分危险。鳄鱼、狮子和老虎都属食肉类,是嗜杀成性的动物;大猩猩、犀牛和河马一旦被激怒也很可能伤害人;臭鼬老是进行疯狂的化学战,老鼠传播疾病,是对人类有害的动物;毒蛇和毒蜘蛛也很危险。
这些动物里的大多数都没有讨人喜爱的前10名动物所特有的拟人特征。只有狮子和大猩猩例外。在讨人喜爱的前10名动物和令人憎恨的前10名动物中,唯有狮子在两边都榜上有名。儿童对狮子爱恨交织的反应是因为狮子奇特地综合了迷人的拟人特征和凶猛残暴的食肉本性。大猩猩有丰富的拟人特征;可惜其面部表情使人感到它带有攻击性,令人望而生畏。这只不过是它骨骼结构造成的偶然印象而已,其实与它真实(相当温和)的本性无关。再加上它身强力壮,这使它立刻成了凶恶残暴的最好象征。
儿童对前10名令人憎恨的动物所作出的反应,有一个最显著的特征,这就是普遍厌恶蛇和蜘蛛。如果说仅仅是因为它们都有毒,那是难以解释清楚的,一定还有其他因素在起作用。分析它们令人厌恶的原因时发现,蛇令人憎恨是因为它“滑腻而又肮脏”;而蜘蛛令人厌恶则是因为它“多毛而又爬行”。这肯定意味着它们具有某种强烈的象征意义,或者是我们人类生来就具有躲避这类动物的强烈反应。
长期以来,蛇一直被视为男性生殖器的象征。既然是有毒的生殖器,它就表示令人厌恶的性欲,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蛇不受欢迎的原因。但仅此一点是不够的。如果我们考察4岁至14岁儿童对蛇的憎恨就会发现,蛇不受欢迎的高峰很早,在青春发育期以前就达到高峰期。甚至在儿童4岁时憎恨蛇的比例就很高——大约是30%。其后,人数比例逐渐上升,6岁时达到顶峰。从此开始,比例才逐渐下降。到了14岁,其比例远远低于20%。尽管在各个年龄阶段女孩的反应较男孩略微强烈,但男女反应之间的区别并不显著。青春发育期似乎也不对少男少女的反应产生影响。
这一证据表明,仅仅把蛇当作强烈的性的象征是难以令人接受的。看来还有一个更大的可能性,人类对蛇形的东西有一种天生的反感。这不仅能解释为什么儿童在十分幼小时对蛇就非常厌恶,而且还能解释,在对动物的反应中为什么唯独对蛇特别憎恨。这与我们所了解的人类的近亲——黑猩猩、大猩猩和猩猩的反应相吻合。这些动物不仅同样惧怕蛇,而且从小就表现出这种恐惧。在很小的猿猴身上固然看不到这种现象,然而一旦它们长到几岁,开始离开母亲安全的怀抱作短暂的出游时,这种恐惧感便已形成。显然,对蛇的反感对猿猴自身的生存有着极重要的意义,人类祖先的生存也从中受益匪浅。尽管如此,仍然有人认为对蛇的恐惧不是天生的,而是一种文化现象,是个人后天学习的结果。据说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饲养的小黑猩猩第一次看到蛇时,它不会作出害怕的反应。但这些实验说服力不强,其中一些实验使用的黑猩猩年龄太小,如果几年后再做试验可能就会看到害怕的反应;另一方面,隔离会造成十分严重的后果,使幼小的动物智力发展受到阻碍。这类试验的根据是从根本上误解了先天反应的性质。须知,无论外界环境如何,如果处于封闭的环境中,动物的先天反应是不能成熟的。先天的反应首先应该被认为是先天的易感性。要形成对蛇的反应,幼小的黑猩猩或儿童可能需要在早期与一些可怕的东西接触,逐渐学会对这些事物作出否定的反应。相比之下,儿童对蛇的反应表现出更多的先天因素。儿童对蛇的恐惧大大超过对其他动物的恐惧,造成这种差异的原因就是先天因素。正常的小黑猩猩看到蛇所产生的恐惧和人类对蛇的憎恨是很难从其他方面去解释的。
儿童对蜘蛛的反应则是另一种情况,其性别差异十分明显。从4岁到14岁期间,男孩憎恨蜘蛛的比例逐渐增加,但增长缓慢。到青春发育期为止,女孩中憎恨蜘蛛的比例与男孩相当,此后才急剧增多。到了14岁,女孩憎恨蜘蛛的比例已两倍于男孩。这里面似乎有十分重要的象征因素。从人的演化来看,毒蜘蛛对两种性别应同样危险。男女两方都可能对蜘蛛有先天的反应,也可能没有先天的反应;但先天的反应却不能解释为什么在青春发育期憎恨蜘蛛的女孩要急剧增多。唯一的线索是女孩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到蜘蛛是肮脏的、毛茸茸的家伙。在青春发育期,男女青年体毛开始萌生。对于青少年来说体毛是主要的雄性特征。因而与男孩相比,少女对身体长毛更容易感到烦躁不安(无意识的)。与苍蝇一类的小动物相比,蜘蛛细长的腿更像毛发,更加刺眼,结果,蜘蛛成了体毛最理想的象征。
这些就是人类看到或想到动物时感受到的爱憎感情。这些爱憎情感与我们经济的、科学的和审美的情趣交织在一起,使我们与动物之间特别复杂的种际关系更加复杂;而且,这种关系还要随着我们年龄的增长而变化。概括起来可以说有“七种年龄”的种际反应。第一阶段是婴儿阶段(infantile pile-parental pive pre-adult p p parental p-parental phase)。这时如果我们失去了自己的孩子,我们就会再一次把动物当作孩子的替代物。(对于无子女的成年人,用动物代替子女的阶段自然会来得早些。)最后是第七阶段,即老年阶段(senile phase)。这一时期的特征是对保护和保存动物有浓厚的兴趣,而且兴趣主要集中在那些濒于灭绝的动物身上。只要这些动物的数量很少而且是在日益减少,我们就会予以关注,至于其他人认为它们是否可爱、是否有用都毫无关系。譬如说吧,虽然儿童都很憎恨日益减少的犀牛和大猩猩,但它们却是老年人关注的中心:它们必须得到“拯救”。符号等值原则显然在起作用:作为个体的人,老年人行将就木,因而他们就把稀有动物作为自己行将就木的象征;老年人要拯救这些动物、使它们不致灭绝的情感反映出他们延年益寿的愿望。
近年来,保护动物的兴趣在某种程度上已波及较年轻的年龄组。很显然,这是无比强大的核武器发展的结果。核武器有着巨大的破坏潜能,可以在顷刻之间灭绝人类,这对我们每个人都是一种威胁。因此,现在我们每个人在感情上都需要保护作为珍奇象征的动物。
我们不应把这种观点视为保护野生动物的唯一理由。我们希望帮助那些困难重重的动物,这在科学和审美上也是完全有道理的。如果我们想要继续享有无比丰富、气象万千的动物界并把野生动物作为科学研究和审美研究的对象,我们就必须帮助这些动物渡过难关。如果任其灭绝,我们的环境就会变得非常单调,这将是十分不幸的。人类有着强烈的探索欲望,我们不能失去如此宝贵的动物资源。
在谈到保护野生动物的问题时,有时也提到经济因素。有人指出,理智地保护和有节制地捕杀一些野生动物有助于世界上那些地方营养不良(蛋白质缺乏)的人民。从短期的观点来看,这是完全正确的。但是如果从长远的观点看问题,事情就不那么乐观了。我们的人口如果继续以目前这种惊人的速度增长,最终的选择要么是牺牲自己,要么是捕杀动物。无论动物在象征意义、科学意义和审美意义上对我们如何宝贵,经济形势的变化将对它们十分不利。无情的事实是:一旦人口达到一定的密度,世界上便不再有其他动物的立足之地。遗憾的是,有人认为动物是我们食物的主要来源,这种说法是经不起推敲的。直接食用植物比将植物转化为动物再吃效率更高。随着居住空间需求的进一步增长,我们最终会采取更为极端的步骤,被迫合成食品。除非我们能大规模地向其他星球移民,减轻人口对地球的负担,或者采取某种方式更严厉地控制人口;否则,在不远的将来我们将不得不从地球上清除所有的其他生物。
如果你觉得这种观点相当危言耸听,请看下列数字。17世纪末,世界上裸猿的总数只有5亿,现已增加到30亿。每隔24小时人口就会增加15万。(从事星际迁徙的权威专家一定会对这个数字感到气馁。)如果保持现在的增长速度,在260年的时间内地球表面将会塞满4000亿裸猿——当然,这样的局面是不大可能的。如果是那样,地球表面的人口密度就会达到每平方英里1.1万人。换言之,我们在大城市看到的人口密度就会遍及地球的每一个角落。这对各种野生动物将带来什么后果是不言而喻的。这对我们人类自身的影响也同样是令人沮丧的。
我们无须赘述这样的梦魇,这种可能性要变为现实为时尚早。我在这本书里始终强调,尽管技术在飞跃发展,人类仍然是相当简单的生物现象。尽管人类有着恢宏的思想、高高在上的自负,我们仍然是卑微的动物,受制于动物行为的一切基本规律。远在我们的人口达到以上预见的密度之前,我们早就因为违背管束我们生物本性的规则而崩溃了,我们将不再是地球上主宰一切的动物。我们容易沾沾自喜,认为这一切绝不可能发生,认为我们与众不同,可以不受生物规律的制约,其实不然。许许多多不可一世的动物物种已经灭绝,我们人类也不可能例外。我们迟早要日薄西山,让位给其他动物。如果要让这一天来得晚些而不是早些,我们必须长期而又严肃地把自己看作一种生物,以此意识到自己的局限性。这就是我写本书的原因:我自称为裸猿而不是人,故意侮辱自己,其原因就在这里。这有助于我们把握分寸且知道天高地厚,保持头脑清醒,以便去思考生命表层之下的运行机制。我的满腔热情可能使我说过了头;我本来可以大唱赞歌,可以描绘人类许许多多的辉煌成就,省掉这些辉煌成就难免有些片面。我们人类是无与伦比的物种,我无意否认这一事实,也不想贬低自己。但这些事实已经成了老生常谈。硬币掷起落地时,它似乎总是正面向上;我觉得早该把硬币翻过来看看反面了。遗憾的是,由于和其他动物相比,我们所向披靡,节节胜利,所以我们觉得思考自己卑微的起源会伤害人。因此我不指望写这本书而受人感激。我们像暴发户一样爬到演化的顶端,像一切新贵一样,我们对自己的背景非常敏感,但我们随时都可能露出马脚。
有些人非常乐观。他们认为,既然我们有高级的智能和强烈的创造欲望,我们就能驾驭局势,使之往有利的方向发展。他们认为,我们的可塑性强,能重塑自己的生活方式,以适应人类迅速上升的物种地位提出的新要求。他们认为,届时我们能解决人满之患、消除紧张,能够对付由于个人隐私和独立行动丧失而陷入的困境;我们能重建我们的行为模式,像大蚂蚁一样地生活;我们能控制自己的攻击性和领地欲,控制我们的性冲动和多生多育的趋势;即使我们不得不像人工孵化的小鸡,我们也一定能够适应。他们认为,我们的能力足以压倒一切生物冲动。我认为这纯属无稽之谈。人类原始的动物本性决不允许这样的事态。诚然,我们具有可塑性;诚然,我们是行为机会主义者;但我们的机会主义行为遭到严格的限制。我在本书中强调了人类的生物特征,借以说明这些局限的性质。如果人类能清醒地认识并顺从这些局限,我们幸存的可能性就要大些。这不是要天真地“回归自然”。这只是说,我们应使自己理智的机会主义的进步与基本的行为要求相吻合。我们必须提高人口素质,而不仅是增加人口数量。这样做,我们才能继续在科学技术上突飞猛进,在振奋和激动的时刻不否定自己的演化遗产。否则,受到压抑的生物冲动会积蓄起来,最终冲决大坝,精致的生命世界就会被生物冲动的洪水一扫而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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