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岁的我,是一个十分叛逆的少女。
我自己用一把大剪子,剪掉了我留了十年的麻花辫,穿着从地摊上买回来的大红色亮晶晶的短上衣,黑皮裤,和一帮男孩在市民广场前的空地上玩滑板车。
我玩起滑板来命都可以不要,有时尖叫着从马路上骑车的人中间一一穿过再溜回到广场,在众人的叫好和痛骂声中,寻求欢乐。
那一天当我顶着一头乱发,穿着乱七八糟的衣服,拎着我心爱的滑板车,脏兮兮地回到家的时候,妈妈恨不得从五楼一头跳下去。
这是她后来告诉我的,她当时只问了我五个字:“头发怎么了?”
“掉了。”
“自己掉的?”她怒不可遏。
“对。走着走着就掉了。”我胡说八道,只想激起她更大的怒火。
不知道从哪一天起,我喜欢看她发火,只有在她发火的时候,我才会感觉我还是她的女儿。我也渐渐发现了做坏事的好处,比如我在课堂上大声地哼唱流行歌曲的时候,她会放下正在开的会议到学校里来,比如我跟林不凡的叔叔打架的时候,她也会中断出差急匆匆地从深圳赶回家。
如此看来,她并不是没时间,她只是不愿意为我花时间而已。
可是那天妈妈没有发火,她把我领到水龙头下,细心地替我洗干净了头发,然后她温柔地说:“女孩子,别的不说,一定要干干净净的才好。”
可是我总是让妈妈失望,连她最起码的要求我都做不到。
我没能做一个干干净净的女孩,这一切是因为我遇到了老麦。
妖妖说:“哦,老麦,你终于又肯提到老麦了。这是一个很敏感的名字哦,要知道这个故事我期待已久。”
“可是这不是一个好故事。”我说。
“瑟瑟,我听着呢。”妖妖说,“说出来,你就会好多了。说出来,才算你战胜了自我。不然你永远也赢不了自己。”
“好吧。”我说。
我是在一次晚宴上认识老麦的,我猜想直到今天妈妈都后悔让我去参加了那次晚宴,那是她和爸爸一个老朋友的六十大寿。我本来是不想去的,可是她千方百计地说服了我,她说:“妈妈跟那些人好久不见了,你跟在我身边,我也有个伴。”
老麦就坐在我们对面。
他长得真好看,像我喜欢的电影明星梁朝伟,有一点点忧郁的艺术家的气质。我问妈妈他是谁,妈妈低声告诉我他是画家,现在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艺术总监,并携我客气地跟他打招呼。
他看着我说:“这是叶叶?我的老天,上次见她,她还是一个粉嘟嘟的婴儿。”
“叶叶,这是你爸爸的老朋友。”妈妈说,“叫麦叔叔。”
“麦叔叔。”我很乖巧地喊。
他朝我微笑。他不知道,他是长得好看才有这个待遇,要是别人,我早扭开头去了。
我很喜欢他的笑,他笑起来更像梁朝伟,酷得没救。
“叶叶?”老麦说,“真是女大十八变。”又恭维说:“季大姐,你女儿比你还要漂亮。”
“我老了,”妈妈打哈哈说,“江山以后是她们的。”
“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老叶双手一拍说:“借你女儿用一下可否?我最近答应别人画一幅广告牌,专为小女孩设计的衣服,很知名的品牌,我看叶叶的气质很适合啊。”
“她?”妈妈笑着摇头说:“她坐不住哦。”
“哦?”老麦很温和地跟我说,“叶叶你自己愿意么?不占你上课时间。”
他转过头来询问我,他的眼神是那么的深邃,微笑是那么的好看,我不知不觉地说:“好。好的。”
“不过也要你妈妈同意才行,你还没成年呢。”老麦又看着妈妈。
“要占用多久的时间?”妈妈问。
“一个双休日就够了。”老麦说,“不会耽误她的功课。”
妈妈点头表示同意。双休日是她最头疼的日子,她不在家,我不知道又要干出什么坏事来。有点事给我做,也许我会安稳些。
老麦是圈内人给他的称呼,其实他并不老,才三十来岁而已,但事业上已颇有成就。当然和我比起来,他是老了一些,可是这些,都是后话了。
那时的我年轻到根本就看不到也看不懂年龄后面的差距。
我在他的画室里试穿了很多套衣服,每换一套出来,他都发出啧啧的赞叹声。最后我们挑中了一套淡紫色的长裙,有很多美丽的滚边。那幅画画了两天,在老麦的画里,我静静地坐着,脸上带着恬静的笑,夕阳给我的头发染上一道金边,我像个公主,我从来没觉得自己那么的美丽过。
“多漂亮!”老麦自己也相当的满意,“你爸爸何苦到处找女主角,等你长大就可以了。我看得不会错,你有国际影星的气质!”
“别给我提他!”我怒气冲冲地吼道,两天来苦心经营的淑女形象荡然无存。
“别恨你爸爸。”老麦摸摸我刚修剪过的头发说:“那是上一辈的恩怨,但无论如何,他总是你爸爸。不管他在哪里,在做什么,我赌他牵挂着你。”
“你是他的朋友,当然替他说话。”
“可我也是你的朋友啊。”老麦说,“朋友是不分年龄的。”
我说不过他。我从来没有说不过任何人,但是我说不过他,我闭了嘴,喝他给我泡的咖啡,勺子在杯子边缘碰得叮叮响。
他感喟说:“叶叶,你真的不像十四岁,你应该要快乐些。”
我讨厌别人说我不快乐,于是我跟他告别,背着我的大书包头也不回去远去,门在我的身后发出一声巨响,其实老麦是我喜欢的人。我甚至喜欢他米黄色的休闲衫和休闲裤,喜欢他靠着窗抽烟的样子,看得出他是一个相当有品味的人,我无意对他发火,但是我总是管不住自己的脾气。
再见到老麦是在市民广场,他带了一帮模特来拍外景,要赶我们走,我正滑得欢,没看到他,埋着头说:“谁先来谁玩,谁也别想赶我走!”说完滋溜溜上前,把一帮娇滴滴的女模特冲得四下乱跑。
一只有力的胳膊抓住了我,我听到他大吼说:“站住!非要我叫警察是不是?”
然后我愣住了,他也愣住了,是老麦。
老麦说:“天,是叶,你就像个小阿飞,现在该是上课的时间,你妈妈知道你在这里吗?”
“放开我,”我说,“我不认得你。”
“我是你麦叔叔,”他很平静地说:“我认得你是叶樊。”
“那又怎么样呢?”我说:“你省省吧,我妈都管不了我。”
“可是我看到了就不能不管,”他固执地说:“你这样子玩是很危险的,还有,你居然化这么浓的妆,要做什么?”
“不要你管!”我试图挣开他,但是我挣不开。
他却主动放开了我,说:“好了,别当着我这么多手下的面不给你麦叔叔面子,完了我请你吃必胜客去?”
“哈根达斯。”我说。
“成交!”他拍拍我的背:“坐到一边看我工作!”
妖妖插嘴说:“他真请你吃哈根达斯了?”
“对。我点了最贵的,吃完一个再一个,他眉头都没皱一下。”
“哇塞!哈根达斯的广告语可动人了,如果你爱她,就请她吃哈根达斯!看来老麦,嘻嘻,她爱上你了。”
“爱?”我说,“对一个十四岁的女孩来说,这个字太沉重了些。”
“呵呵,”妖妖说:“瑟瑟你运气不好,十四岁的女生遇到三十岁的男人,想不受伤也难。你说是吗?”
“其实说到受伤。他也受得不轻。”我接着讲下去。
再再见到老麦,是我爸爸回老家。他时间很匆忙,只能停留一天。请了很多的人吃晚饭,其中也包括我和妈妈。
妈妈没去。但是她对我说:“叶叶你去吧,你总该要见见你爸爸。”
我根本就不想见爸爸,我答应妈妈去,我因为我想见老麦。自从上次跟他告别后,我就一直想,但是我一直都没有借口见到他。
还没开席前,我先在饭店大堂的沙发里看到了爸爸。他低着头坐在那里,正在抽烟,老麦大步向我走来,他说:“叶叶,跟我来,你爸爸在那边。”
我挪不动我的步子。
爸爸对我实在是太陌生了,自从五岁他离开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这样的陌生的人,我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样的方式靠近他。
老麦只好回头向爸爸招手示意。爸爸很快就走了过来,他一步步地走近,我看到他的眼睛,那眼睛是那么那么得像我。我有一些些的迟疑,他已经走到我面前,给我一个大大的拥抱说:“叶叶,都长这么大了!”
我一把推开他,嘴里说着:“走开,一边呆着去!”
爸爸吃惊极了,拿眼睛瞪着我。
“你这个女儿。”老麦打着圆场说:“脾气跟你一模一样,是个小暴君。”
“呵呵,”爸爸笑笑说:“你妈妈怎么没来?她好吗?”
“她没空!”我说,“她要在家陪我爸爸看电视。”
我说的“爸爸”当然指的是林不凡的叔叔,我妈妈再婚,他应该知道得一清二楚,我就是要让他难过难过。
老麦一把把我拉到边上说:“好了,叶叶,你爸爸明天一早的飞机就要离开这里,父女俩这么多年才见一次面,不要弄得不欢而散么。”
我恨恨地说:“可我一看到他就来气。”
“那也要忍着!”老麦哄我说,“我答应你妈妈要看好你,你可不能乱来。你爸爸是名人,好多记者盯着呢,你也不想明天上头条新闻对不对?”
“哈根达斯。”我低着头谈条件。
“没问题。”老麦说,“只要你听话,我买间哈根达斯店下来,给你坐在里面慢慢吃都没问题。”
“那好。”我说,“吃完饭我就走。”
“行。”老麦说,“我送你到家门口。”
吃饭的时候,我坐在爸爸和老麦的中间,来的人并不多,只有五六个,据说都是爸爸当年没混出来时的结交的铁哥门儿。他们看着我都说:“叶导,叶叶长得真是漂亮,比她妈当年还要好看。”
“脾气也真够呛。”爸爸不高兴地说。
老麦拼命替我夹菜,用眼神暗示我不要发作。
也许爸爸也觉得刚才他的话讲得有些不妥,他举起酒杯来说:“这些年我这个做爸爸的对你女儿关心不够,我很内疚啊,今天当着这么多叔叔的面给你道个歉,以后爸爸会尽量做得尽职一些!”
大家都陪着笑举起酒杯。老麦也说:“好了,叶叶,不管怎么说,总还是亲父女嘛,来来来,陪你爸爸喝一杯!”
我犹豫着站起来,我的面前没有酒,是一大玻璃杯的可乐,我把他端起来,对着我爸爸的脸,哗得泼了上去。
然后,我摔开椅子就往外跑。
我在大街上飞奔,夜色已被街灯点亮。我的心里有说不出的快意,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报了仇。为妈妈报了仇,为我自己报了仇,那个人,他无论有多出名,都不配做我的爸爸,我没有也不稀罕这样的爸爸。
我不知道自己在街上毫无目的地走了多久,所以当老麦在背后喊住我的时候,我是吓了很大很大的一跳的。他说:“叶叶你走累了么,前面就是哈根达斯。”
我趴到他的身上嚎啕大哭。
结果老麦打的把我带回了他的家。他家的房子很大,收拾得也很干净,但是他一个人住,家里没有别的人,他告诉我钟点工每星期来替他打扫三次,做点吃的放在冰箱里,日子就这么糊过来了。
我精疲力竭地倒在他家的沙发上。
他问我:“叶叶你喝什么?”
我说:“白开水。”
他端来了,我却又说:“不要不要,没有味道,我要喝茶。”
他再去给我泡茶,又端来了,我却说:“还是咖啡好,你上次泡给我的咖啡好喝。”
我存心折磨他,他却二话没说又去给我泡咖啡。
咖啡端来了,我朝着他大吼说:“你别这么迁就我啊,你知不知道我长这么大没有人这么迁就过我啊,没有人管我吃什么喝什么,没有人管我是死是活啊!”
老麦一把把我揽到怀里说:“这么聪明美丽的小姑娘,真让人心疼。”他说着,吻轻轻地落到我额头上,我一阵头晕目眩,再也不大喊大叫。
然后他一直轻轻地抱着我。时间和思维就在那一刻静止了,不知道过了多久,我才问他:“麦叔叔你怎么不结婚呢?”
“没有合适的好姑娘。”他说。
“那你等我长大好吗?我做个很好很好的好姑娘。”
“等你长大了再说啦。”他轻声问我说:“知道吻代表什么吗?”
我惊慌地摇头。
他说:“代表喜欢,叶叶是我喜欢的小姑娘。”说完,他又低头吻我,眼睛,鼻尖,最后是嘴唇。
他一边吻我一边对我说:“叶叶,这是你和叔叔之间的秘密,可以保守吗?”
我点点头。
“乖。”他抱我紧一些。
我不想推开他,我从来没有得到过如此温暖的怀抱,以至于我有些依依不舍。
“所以说,”我对妖妖说:“我本质上就不是一个好女孩。”
“可别这么说,”妖妖说,“一切都不是你的错,你只是想寻找一个温暖的怀抱,不是吗?”
“你知道做坏女孩的感觉吗?”我问妖妖。
“:)”妖妖笑而不答。
我说:“要么是躺在温暖的水域里,要么是站在悬崖边。”
“后来呢?”妖妖说:“故事太精彩,我舍不得下网了,今天超时也认了,明天少上一会儿。”
“那我接着讲。”
从那以后,老麦成为我生命中最最重要的人物。他真的很宠我,我长这么大,没有人有时间和精力那么地来宠我,我开始不知不觉地变乖,他说上学不许迟到我就不迟到,他说不许逃课我就不逃课,他说要考到好分数我就拼了命地念书。他说不可以化妆我就每天穿着校服去上学。
妈妈不知内情,致电向他表示感谢,并夸他可以做教育界的博士,讲完了把听筒递给我,老麦在那边说:“叶叶,叔叔知道你今天很乖,下次一定好好奖励你。”
我调皮地说:“嘘!秘密!”
“对,秘密。”老麦小声地笑了:“我知道叶叶是最乖的小姑娘,对不对?”
“完全没错!”我得意地答道。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真的以为我会做一个好姑娘了,等我好好地长大,我就要嫁给老麦,烧饭给他吃,他的钟点工烧菜真是难吃,老麦每一次吃都皱着眉头。
我想要长大的心情是如此的迫不及待。
是谁说过,欢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生活不可能永远向你展示和谐美丽的一面。那时的我哪里懂得这样的话,所以当灾难来临的时候,它是那样的猝不及防。
那一天,在饭桌上,妈妈对林不凡的叔叔和我说:“听说老麦要结婚了,这人真是个好人,等了这么久,希望可以遇到个好点的姑娘。”
我像被雷击,好几分钟没有思想。
妈妈说:“叶叶你怎么了,你该为你麦叔叔高兴才对呀。”
“他结不结婚关我什么事!”我很凶地说:“他那么老的男人,能找到什么好老婆啊。”
“你这孩子!”妈妈说,“死没良心的,也不想想你麦叔叔对你有多好!”
我把眼泪逼回眼眶里,可是我一口饭也吃不下。
那晚我从家里溜出来,打的到了老麦家,门铃按响后,他过了很久才来开的门,看到我吃惊地说:“叶叶,怎么会是你?”
客厅里,坐着一个美丽的女人,她朝我淡淡的微笑。
老麦跟他介绍说:“这是叶叶,叶导的女儿。我跟她是好朋友。”
女孩说:“呀,叶导的女儿真漂亮,我早听说过了,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我低着头:“我说,麦叔叔,我有事想和你谈谈。”
女孩看着老麦,老麦有些无奈地问我说:“非要现在谈吗?”
“对,”我说。“非要现在谈。”
“那我们去里屋?”老麦说。
“不。”我看着那女孩一字一句地说:“我要她走。”
老麦连忙把女孩拉到阳台上,不知道跟他都说了些什么,然后女孩子就很高兴地走了,走的时候,她还跟我说:“叶叶再见,祝你快乐。”
我问老麦说:“麦叔叔,你是要和她结婚吗?”
“呵。”老麦说:“叔叔总要结婚得对不对?”
“可是她长得不好看,”我说,“她根本就没有我好看。”
“乖~”老麦过来抱我,“叶叶永远都是老麦最喜欢的小姑娘,可以吗?”
“不可以,”我拼命摇头说,“不可以!”
“不可以也要可以!”老麦放开我说,“别任性。”
说完了他不再理我,开始坐下来抽烟。老麦错就错在他以为我是好惹的,我开始发作,摔坏了老麦家里所有可以摔坏的东西,可是他一直没有阻拦我,视我不存在。我绝望极了,我再也不能控制我自己。
“后来呢?”妖妖说,“我紧张得都快不能呼吸了。”
“后来很简单,”我说:“我拿起桌上的水果刀,那刀如插入水果一般地插入了他的身体。”
“我的天!”妖妖说:“我真的不能呼吸了。”
老麦晃了晃身子,但是他没有倒下,我听到他镇定地对我说:“叶叶你快离开这里,我自己会打急救电话,你快走!”
可是我走不动。我一步也走不动。
老麦又说:“不行,你得叫一个朋友来接你,像你这种状况,不可以到处乱跑。”我看到老麦的血一点一滴地从他的身上渗下来,我慌乱极了,我不知道我刺到了他哪里,也不知道我刺得有多深,我只知道他已经自己在处理伤口。
我在毫无主张的情况下拨通了林不凡的电话,我告诉他老麦家的地址,让他什么也别说赶快来接我。我没有别的朋友,此时此刻,我只能想到林不凡。
好在林不凡的家离这里很近。他在十分钟内骑车赶到了。看到这种场景,他也吓了好大的一跳。老麦挥手赶我们走,林不凡拉着我就出了他家的大门。
那夜下很大很大的雨,林不凡用他单车驮着我,他的衣服穿在我身上,可是我还是不停不停地在发抖,我不想回家,可是林不凡说不行,他说:“出了这么大的事,只有你妈妈才能够处理了。”
他不由分说地将我带回了家。
后来妈妈怎么处理的这件事我就不知道了,我只知道我生了一场大病,在医院里躺了有差不多一个星期,等我出院的时候,老麦已经离开了这座城市。
“后来你们没有见过面吗?”妖妖问我。
“见过,就是上次告诉你的那一次。”
“可怜的瑟瑟。”妖妖说,“你还没有忘记他吗?”
“忘记老麦不容易。”我说,“妖妖你爱过就知道了。”
“十四岁的爱。”妖妖说:“匪夷所思。瑟瑟你本身就像一个传奇。”
我很累,我说了这么久时间的故事,我想我一定比那晚的88还要累。我给妖妖一连串的背影8888888888888888888888888。
然后,我下线睡觉。
我有些不相信,二年后,在寂静的一个夜晚,在网络中,我终于向一个熟悉的陌生人,讲出了这个藏在心底的故事。
但我知道,它注定了只是一个故事,就像88和BB的故事一样,曾经爱过或是曾经恨过,都只能深藏进岁月里,再也不能尘土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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