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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第六章

        熟练论证和定义的价值,第1节。虔诚的定义,第2—4节。正义的定义,第5、6节。智慧的定义,第7节。善与美的定义,第8、9节。勇敢的定义,第10、11节。几个其它的定义,第12节。对苏格拉底论证方法的评述,第13—15节。

        苏格拉底如何使他的门人更善于推理,我将试图加以论述。苏格拉底认为,凡懂得各种事物的不同性质的人,一定也能够把它们向别人说明。至于那些不懂得事物的不同性质的人,他认为这些人自己失败,并且使别人失败都是不足怪的。因此,他总是永不止息地和他的门人一同考察事物的不同性质。

        详细论述他所下的一切定义工作量太大了,我将把我所认为足以说明他考虑事情的方法的事例尽量加阐述。首先,关于虔诚(hI’σhβhι’α),他的看法大致如下:

        “尤苏戴莫斯”,他说,“请告诉我,你以为虔诚是一种什么样的事情呢?”

        “当然是最美好的事情”,尤苏戴莫斯回答。

        “你能说出什么样的人是虔诚的人吗?”

        “我以为”,尤苏戴莫斯回答道,“就是那敬神的人”。

        “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随便敬神吗?”

        “不可以,必须按照一定的律法来敬神。”

        “那末,那些知道这些律法的人就知道怎样敬神了?”

        “我想是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那些知道应当怎样敬神的人,岂不是也知道他不应当以不同于自己所知道的方法来敬神吗?”

        “当然他知道不应当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但是,是不是有人以不同于他自己所知道应该的方式敬神呢?”

        “我想没有”,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知道什么对于神是合法的人,是不是按合法的方式敬神呢?”

        “当然。”

        “那末,按照合法的方式敬神的人就是按照应该的方式敬神了?”

        “怎能不是这样呢?”

        “按照应该的方式敬神的人就是虔诚的人?”

        “当然。”

        “那末,我们可以把虔诚的人正确地定义为凡知道什么对于神是合法的人了?”

        “我想是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在对待人这一方面,是不是可以随着自己所愿意的那样做呢?”

        “不可以,因为在这方面也有合法(与否)的问题。”

        “那末,那些按照律法彼此对待的人,是不是就是按照他们应该做的做了呢?”

        “怎能不是呢?”

        “按照应该做的去做的人岂不是做得好吗?”

        “当然是做得好”,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些在对待别人方面做得好的人,岂不是在人类事务方面也做得好吗?”

        “大概会如此”,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些遵守律法的人所做的事岂不是正义的吗?”

        “当然”,尤苏戴莫斯回答。

        “什么性质的事情叫做正义,你知道吗?”苏格拉底问。

        “律法所吩咐的事情”,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那些遵行律法的吩咐的人所做的就是正义的和应该的了?”

        “怎能不是这样呢?”

        “那些行正义之事的人难道不就是正义的人吗?”

        “我想是如此”,尤苏戴莫斯回答。

        “你想有什么遵守律法的人却不知道律法所吩咐的是什么吗?”

        “我想没有”,尤苏戴莫斯回答。

        “你想那些明知应该做什么的人,却会认为不应该做那些事吗?”

        “我想不会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你知道有什么人不做他们明知应该做的事,反倒去做别的事吗?”

        “我不知道”,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那些知道对于人什么是合法的人,所做的一定是正义的了?”

        “当然”,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样,做正义之事的人岂不就是正义的人吗?”

        “还有什么别的人会是正义的人呢?”尤苏戴莫斯反问道。

        “那末,我们把那些知道对于人什么是合法的人,定义为正义的人,岂不就是个正确的定义了吗?”

        “我想是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我们试想一想,智慧是什么呢?请告诉我,你以为人们有智慧是因为他们知道事情呢,还是因为他们不知道呢?”

        “显然是因为他们知道事情”,尤苏戴莫斯回答,“因为不知道事情的人怎么能算是有智慧呢?”

        “那末,人之所以有智慧,是因为他们有知识了?”

        “人有智慧如果不是因有知识,还能因为什么别的呢?”尤苏戴莫斯回答。

        “你以为除了使人智慧的事以外,智慧还会是什么别的吗?”

        “我以为不会是什么别的。”

        “那末,知识就是智慧了?”

        “我想是这样。”

        “不过,你以为一个人能知道所有的事情吗?”

        “当然不能,连一极小的部分都做不到。”

        “这样看来,对凡事都有智慧的人是没有了?”

        “当然没有”,尤苏戴莫斯回答。

        “这样看来,每一个人只是在其有知识的事上才是有智慧了?”

        “我想是这样。”

        “尤苏戴莫斯,用这样的方法来研究善是不是可以呢?”

        “怎样研究呀?”尤苏戴莫斯问。

        “你以为同一样东西对所有的人都是有用的吗?”

        “我看不是。”

        “你是不是以为:对某些人有益的东西有时候对另一些人却是有害呢?”

        “的确如此”,尤苏戴莫斯回答。

        “除了有益的东西以外,你是不是也把另一些东西叫做善呢?”

        “不”,尤苏戴莫斯回答。

        “这样看来,对于任何人有益的东西,对他来说,就是善了?”

        “我想如此”,尤苏戴莫斯回答。

        “再拿美来说,我们还能按什么别的方法来下定义吗?难道我们能把一个身体、工具或你所知道的任何其他东西,因其对于一切都是美好的才称它为美吗?”

        “当然不能”,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任何一件事物,它对于什么有用处,就把它用在什么上,那就是美了?”

        “的确是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任何一件事物,如果把它用在它所对之有用的事以外的什么别的事上,它还会是美的吗?”

        “对于任何一件别的事都不能是美”,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有用的东西,对于它所有用的任何事来说,就是美的了?”

        “我以为是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再说勇敢,尤苏戴莫斯,你以为它也是美好的事物之一吗?”

        “我以为它是最美好的事物之一”,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你以为勇敢是对最微不足道的事有用吗?”

        “当然不是,而是对重大的事有用”,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你以为处于可怕和危险的事物之前毫无知觉,这是有用吗?”

        “决不是”,尤苏戴莫斯回答。

        “这样看来,那些由于对于这一类事物性质的无知而不害怕的人,就不是勇敢的人了?”

        “当然不是,因为如果是的话,许多疯子和懦夫就都是勇敢的人了。”

        “那些对于本不可怕的事物反而害怕的人怎么样呢?”

        “那就更不是勇敢的人了”,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你以为那些在可怕和危险的事物面前能够临危不惧的人就是勇敢的人,而那些惊慌失措的人就是懦夫了?”

        “的确是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

        “你以为在大难临头的情况下,除了那些善于应付的人以外,还有什么别的人能够临危不惧吗?”

        “除了这些人以外没有别人”,尤苏戴莫斯回答。

        “除了那些不善于应付的人以外,还有什么别的人会惊慌失措呢?”

        “还有什么别的人呢?”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双方岂不都是按照自己所认为应该的那样应付了吗?”

        “怎能是别样呢?”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那些不善于应付的人是不是知道他们应该怎样应付呢?”

        “毫无疑问不知道”,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末,那些知道应该怎样应付的人,只是那些能够应付的人了?”

        “只是他们”,尤苏戴莫斯回答。

        “那些并非完全错误的人怎样呢,难道他们在这种情况下也惊慌失措吗?”

        “我想不是”,尤苏戴莫斯回答。

        “这样看来,那些惊慌失措的人都是完全错误的人了?”

        “很可能是这样”,尤苏戴莫斯说。

        “这样看来,那些知道怎样应付可怕和危险情况的人就是勇敢的人,而那些完全错误的人都是懦夫了?”

        “我看是这样”,尤苏戴莫斯回答。在苏格拉底看来,君主制和僭主制是两种政体,但它们彼此很不相同。征得人民同意并按照城邦律法而治理城邦,他认为这是君主制;违反人民意志且不按照律法,而只是根据统治者的意愿治理城邦,是僭主制。凡官吏是从合乎法律规定的人们中间选出来的地方,他认为是贵族政治;凡是根据财产价值而指派官吏的地方,是富豪政治;凡是所有的人都有资格被选为官吏的地方,是民主政治。当有人在某一点上和苏格拉底有争论,但不能把自己的意思说明白,只是断言,他所说的某人,(比苏格拉底所说的)更聪明,更有政治才能,更勇敢,等等,却拿不出证明的时候,苏格拉底就会按照以下方式,把整个讨论,引回到原则性问题上去:

        “你是说你所推崇的人比我所推崇的,是更好的公民吗?”

        “我是这么说。”

        “那样,我们为什么不首先考虑一下,一个好公民的本分是什么呢?”

        “我们就这样做好了。”

        “从财政方面来说,岂不是那能使城邦更富裕的人是更好的公民吗?”

        “当然。”

        “从战争方面来说,岂不是那能使城邦比敌人更强大的人是更好的公民吗?”

        “怎能不是呢?”

        “作为一个使节,岂不是那能化敌为友的人是更好的公民吗?”

        “大概是。”

        “在议会发言方面,岂不是那能止息纷争,创造和谐的人是更好的公民吗?”

        “我想是。”

        通过这种把讨论引回到原则性问题上去的办法,他就使那些和他争论的人清楚地看到了真理。

        当他和人讨论某一问题已有所进展的时候,他总是从已取得一致同意的论点逐步前进,认为这是讨论问题的一个可靠的方法;因此,每当他发表言论的时候,在我所知道的人中,他是最容易获得听众同意的人。他说,荷马称俄底修斯为“稳健的雄辩家”,就是因为他能够把议论从人们公认的论点向前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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