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最后一班开往英国伦敦的飞机,将会在晚上十一时从香港机场起飞。于曼之推开计程车的门走下来,匆匆跑进机场大楼。她气喘咻咻的来到约定的餐厅。王央妮孤独的坐在几个旅客中间。她正在看一本阿嘉莎?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看到了于曼之,她含笑向她挥手,好像已经等她很久了。
“对不起,我来迟了。”于曼之一边坐下来一边说。
“都是我不好,昨天才通知你来。”王央妮把书合上,一脸抱歉的说,“我们很久没见面了。”
“是的,自从在法语班毕业以后,好像很久没见了。”
她记得最后一次见到王央妮是在差不多一年前。就是法语班毕业的那天晚上,她们和班上的同学在半山一家法国餐厅里话别。她和她在一条斜路上分手,王央妮往上走,她往下走。王央妮在她身后哼起歌来,那是一支法语歌。歌词说: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正想问她是哪一支歌,她已经走远了。
“工作忙吗?”她问王央妮。
“我没有工作。这大半年来,都是跟着男朋友到处去,在巴黎也住了六十多天。”
“那你的法语一定进步很多了,我已经忘记得七七八八了。你这次去伦敦,也是去玩吗?”
“不,这一次,我去结婚。”王央妮偏着头,笑着说。
“哟,恭喜你!”
“谢谢你。婚后我们会在伦敦定居,也许不回来了。”
“那你男朋友呢?他不是陪你一起过去吗?”她奇怪为什么只有她一个人。
“他已经进去了。他在飞机上等我。曼之,我有一件事情想拜托你——”
“什么事?”
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来,厚厚的一本,已经有点班黄残旧了。日记是上了锁的,看来已经很久没打开过。她把日记递到于曼之跟前说:
“不知道你可不可以替我暂时保管这本日记?”
于曼之微微的愣住,问她:“那不是你的日记吗?”
“只有一半是属于我的。”
“只有一半?”
“另外的一半,是属于一个男人的。那是五年前的事了。大家一起的那段日子。我们合写一本日记。他写一个星期,然后轮到我写一个星期。那么,我们便可以知道在过去的一个星期里,对方心里想些什么,身边又发生了一些什么事情。”
“原来是这样。”
“那个时候,我以为是会和他一本一本日记写下去的。可是,一年之后,我们就分手了。最后的一个星期,刚好轮到我写。所以,这本日记一直放在我身边。现在,我打算还给他。”
“为什么要还给他?”于曼之有点诧异。
“我不想带着一段回忆去结婚。”
“你不怀念那段日子吗?”
“假如你怀念一个人或一件事情,那么,最好还是跟它保持一段距离,不要让它干扰你现在的生活。所以,它不应该放在我身边。而且,我也不希望将来有一天,当我不在了,我丈夫会在我的遗物里发现这个秘密,那会削弱他对我的爱的。”
“既然如此,你也不一定要还给他。”
“这个回忆有一半是属于他的。我已经决定不要我这一半,他应该有权决定要不要他的那一半。况且,我也舍不得就这样把它扔掉。”
“你为什么不直接还给他?”
“我已经很多年没见过他了。他的地址和电话都改了,我只好把信寄去他以前用过的一个私人信箱,希望他仍旧使用那个信箱吧。我写下了你的联络方法,他会找你的,假如他还记得这本日记。”
“如果他收不到你的信,那怎么办?”
“那么,就请你替我保管吧!我知道把自己的秘密交给别人是很自私的做法。但是,对我来说,仿佛只有这样做才能够了无牵挂。”她诚恳的再问一次:“你可以答应我吗?”
一瞬间,于曼之想不到有什么藉口可以拒绝这个执意要放弃一段回忆的女人。
她点了点头。
“他的名字叫李维扬。”王央妮说。
“这本日记是有钥匙的吧?”她问。
王央妮从皮包里掏出一把细小的钥匙,说:“明天早上,当飞机到达伦敦的上空,用过早餐之后,我会把钥匙放在餐盘上,让空中服务员拿走。这把钥匙将会永远在世上消失。”
“没有钥匙,他岂不是没法打开这本日记?”
“这本日记有两把钥匙,另外一把在他那里。”
“喔,再不进去的话,飞机不等我了。”王央妮站起来跟于曼之道别。
“我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
“当然可以——”她微笑颔首。
“你为什么要把日记交给我?我的意思是,我们认识的日子那么短——”
“虽然不是认识你很深,我却觉得你很值得信任,我就是想把它交给你。”
于曼之笑了:“谢谢你那么信任我。”
她和王央妮在检查站外面分手。王央妮往里面走,她往外面走。她好像又听到王央妮在唱那支法语歌。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回过头去,王央妮已经走远了。在她耳际响起的歌声,似乎并不是真实的。她忘了问王央妮,她那天唱的是哪一支歌。
走出机场大楼,风有点凉。于曼之把日记抱在怀里。王央妮的做法,对她来说,有点不可思议。换了是她,一定不会把自己的秘密交给一个仅仅在法语班里认识的,短暂交往过的朋友。她更不会舍得跟一段回忆割断。没有回忆的人生,未免苍白了一点。
2
已经过了差不多四个月,那本日记仍旧放在她的抽屉里。那个叫李维扬的男人,始终没有出现。
今天晚上,骤来了一场风雨,她怎么努力也睡不着。她把日记从床边的抽屉里拿出来。李维扬到底会不会来,如果他不来,她怎样处置这本日记?她岂不是要一辈子把它留在身边?这一切本来与她无关,现在却变成她的负担。她开始有点后悔。她把那本日记随手抛到半空,日记里其中的一页掉了下来,优雅飘摇的翻了几个筋斗,落在她膝上。那泛黄的一页,密密麻麻的写满了字。她拾起来的时候,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一页上面写着:
七月二十日微雨
妮:
送你回家之后,我一个人去了酒吧。
酒保是我的朋友。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他的故事?
他爱上了一个不怎么爱他的女孩子——
于曼之看到这里,觉得自己不应该看下去,这是别人的日记。
然而,李维扬可能永远也不会出现,而且,她想知道的,是酒保的故事,不是他和王央妮的秘密。她实在好奇。她决定再看下去。
那个女孩子想去美国留学,但她筹不到足够的学费和生活费。我的酒保朋友向我借了一点钱,加上他自己所有的积蓄,全部送给她。女孩终于在三年前去留学了。
她走了之后,他同时做着三份工作,每月寄生活费给她,而且坚持要把欠我的钱还给我。
去年,我去美国的时候,他托我带点钱给她,我找到那个女孩,原来她早就已经放弃读书了。留学的第一年,她爱上了一个不怎么有出息的男人。她一直隐瞒着酒保,用他的钱跟她爱的男人一起生活。我找到她的时候,她和他住在一个很不堪的地方。
当我把酒保要我带去的钱塞在她手里的时候,她哭了。
回来香港之后,酒保问我她怎么了。我告诉他,她现在念三年级,她读书的成绩很好,还拿了奖学金,你以后也不用寄钱给她了。而且,她已经有了一个很不错的男朋友.生活得非常幸福。
酒保听到了,流下眼泪。为了不让我看到,他连忙低下头洗杯子。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
直到如今,我的酒保朋友仍然相信他成全了一个女孩子的梦想。她虽然没有爱上他,却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而且将会生活在一个比他高尚的阶级里。
至于那个用酒保出钱来供养另一个男人的女孩,将会背负着一辈子的内疚。
我对酒保撒了一个谎,骗了他的眼泪,是残忍还是仁慈?
我并不认为那个女孩可恨。他何尝不是为爱情奉献一切,甚至是她的良心?她想假装冷酷和狡猾,她的眼泪却出卖了她。
妮,今天送你回家的时候,你忽然哭了。你说:“我怕你会死。”你真是看侦探小说看得太多了。
可以答应我不要再哭吗?当你发现人生的苦痛和荒廖是那么当然,你该知道眼泪不是对付它的最好方法。
在这个下着微雨的晚上,于曼之把那一页泛黄的日记看了一遍又一遍,深深的感动。她本来以为自己是看酒保的故事,她看到的,却是另一个男人的温柔和聪明。
假如她是李维扬,她大概也会编造一个谎言去骗酒保。只是,她也许没李维扬编得那么动听。
李维扬说得对,面对人生的苦痛和荒谬,眼泪又能做些什么呢?
眼泪以外,又还有些什么呢?
对李维扬这个人,她忽然充满了好奇。她好想知道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是什么样子的,她很想认识他。
可是,他也许永远不会来了。
电话铃响起,她伸手去拿起话筒。
“是曼之吗?”
“乐生——”她拿着话筒,滑进被窝。
“你在干什么?”
“我睡不着。乐生,你以前有没有写日记的习惯?”
“没有——”
“也许我们应该合写一本日记。”
“我们一个在香港,一个在美国,怎样合写日记?”
“喔,是的。”
波士顿的初秋,比香港寒冷得多。谢乐生到波士顿念书,已经快三年了。他刚离开的那段日子,她每天哭得死去活来。长距离的恋爱,本来就是一场赌博。
他赌她不会遇上别人。
她赌他不会爱上其他女人。
这是一场胜负未知的赌博。
长距离的思念,是一种折磨。
她的床边,永远放着两个钟,一个是香港时间,一个是彼士顿时间。她努力的把他放在她的生活里,不让时间把他们分开。渐渐,她知道这是行不通的,他离她的生活很远。三年来,她已经习惯了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在约定重逢的那一天来临之前,她只能用思念慰藉自己。
她曾经每夜光着身子睡觉,好让自己觉得他就在她身边,醒来才发现不是那回事。
3
十二月初的一天,于曼之在上班途中接到一个电话。当时她正在巴士上。
“我是李维扬。”他在电话那一头说。
她心里怦然一跳。
他终于出现了。
“我们在什么地方见面?”她问。
“你知道有一家酒吧叫‘胖天使’吗?”
“‘胖天使’?”她没有听说过。
就在这个时候,她看到一个粉红色的,写着“胖天使”的灯箱招牌在窗外出现。她连忙回望,那是一家小小的酒吧。现在远远的落在后头了。
4
于曼之比约定时间早了一点来到“胖天使”。她选了柜台前面的一张高脚凳坐下来。她把那本日记放在面前,作为记认。
这里有两个酒保,一个老,一个年轻。她在想,年轻的那一个,会不会就是李维扬在日记里提到的酒保朋友,年轻的那个酒保,个子不高,理个小平头,非常勤劳地工作。
一个男人走进来,走到她跟前。
“你就是于小姐吗?我是李维扬。”
他跟她想像中的人很不一样。
她以为他会是一个带着深情的回忆而来的人,眼前的他,却显得稀松平常,不带一点心事。
他在她身边坐下来,跟那个年轻的酒保打过招呼,问他这几天的生意可好。酒保倒了一杯啤酒给他。
“终于可以交给你了!”她把那本日记推到他面前。
“谢谢你。”他看了看那本日记,感觉有点陌生。
“还以为你收不到王央妮的信。”
“那个信箱我已经很少用了,所以很久才会去看看。你们很熟的吗?”
“也不是。我们是在法语班上认识的。”
“她现在好吗?”
“她在信上没有告诉你吗?”
“没有。她只是说要把日记还给我。”
“她在四个月前结婚了,现在住在伦敦。”
“所以她要把日记还给我。”他恍然明白。
“她还是那么爱看侦探小说吗?”他问。
“应该是的。”她想起在机场跟王央妮见面的时候,她手上拿着的是阿嘉莎?克莉斯蒂的侦探小说。
“你仍然挂念着她吗?”
他想了想,摇摇头。
她惊讶:“我还以为你会很怀念她。交换日记毕竟是很美好的一回事。”
“爱情本来就是很短暂的。”他呷了一口啤酒说。
“我不同意。”她抬了一下头说。
“你不同意,是你不肯承认罢了。”
“不同意不等于不肯承认。如果爱情只是很短暂,为什么有些人可以相爱许多年?”
他笑了笑:“那不是爱情,那是感情。”
“你凭什么说那是感情?”
“爱情来的时候,你恨不得天天跟对方黏在一起,有一天听不到他的声音,也忍受不了。男人会觉得自己忽然伟大起来,女人会觉得自己容光焕发。一个人的时候,也会不期然的笑起来。可是,这种现象,很快就消逝了。”
“你说的这一种,不是爱情,是激情。假使爱情真的很短暂,为什么走在一起多年之后,我们还是会每天思念对方?”
“那是习惯。”他气定神闲的说。
“我男朋友在波士顿留学,我们一起四年,又分隔两地三年,但是我非常肯定,我们之间的,仍然是爱情。”她一脸笃定的说。
“你男朋友在波士顿?”
“有什么问题?”
“长距离的恋爱,通常都没有好结果。”他喝光了杯里的啤酒。年轻酒保很有默契的再倒了一杯啤酒,放在他面前。
“你一点也不像日记里的你!”她生气起来。
“日记里的我?你看过我的日记?”
她连忙掩饰:“我是说,会跟女朋友合写一本日记的男人,不该是你这种刻薄的人,也不是一个不了解爱情的人。”
李维扬用手支着头,笑着说:“认为爱情短暂,就是不了解爱情吗?”
“我认为是的。”
“我和你,谁会比谁更了解爱情?”他笑笑瞟了她一眼。
她一时答不上来。
他忽然凑近她身边,问她:
“你是不是看上了那个酒保?”
“为什么这样说?”
“刚才我进来的时候,看见你一直盯着他。”
“我才没有!”她用力强调。
“那就好了。我还以为你因为男朋友不在香港,所以太寂寞。”他自顾自的喝啤酒。
她懒得理他,咬着饮管,继续喝她的柠檬水。
“你和她为什么会分手?”她问。
“你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
她笑了笑:“我知道为什么了,因为爱情很短暂,尤其是你的爱情。”
“也许你说得对。”
“那你真是可怜,你的爱情总是那么短暂。”她揶揄他。
“那总好过等爱情变成感情,或者互相厌倦的时候才分手。”
酒保朝他们笑了笑。她的直觉告诉她,他就是日记上的那个酒保。
“既然已经把日记还给你,我走了。”她冷淡的说。
“谢谢你——”他微笑。
一个认为人生的痛苦和荒谬是那么当然的人,是不是也认为爱情的短暂同样是理所当然的?回家的路上,于曼之一直在想这个问题。
5
自从那天离开“胖天使”之后,于曼之以为她不会再见到李维扬了。谁知道,在从香港飞往洛杉矶的航机上,她又碰到他。
飞机上的座位差不多全满,都是赶着去美国过圣诞的人。她拿了两周的假期去探望谢乐生。
她左手拿着机票,右手提着背包,在狭窄的通道上寻找自己的座位。她的座位应该是靠窗的。当她坐下来不久,一个男人走到她身边。她转过头去看看是什么人,竟是李维扬。
“你也坐这班机吗?”李维扬把手提包塞进头顶的储物箱。
“你要去哪里?”她问。
“波士顿。”
“我也是。我去探望我男朋友。你呢,你去波士顿度假吗?”
“我去办一件事。”
飞机起飞之后,他忽然转过头来问她:
“你是不是偷看过我的日记?”
“你说什么?”她有点儿心亏。
“提到酒保的那一页——”
“没有呀——”她别过脸去,不敢望他。
“真的没有?”他追问。
“没有。”
“喔,那对不起。”
“不要紧——”
过了几十分钟,她坐直身子,深呼吸了一下,望着前面的椅背说:
“是的,我看过——”
她不想说谎,觉得这样太不道德了。
“你说什么?”他转过头来望着她。
“我是说,我看过那一页。”她鼓起勇气说。
“你承认了吧?”他胸有成竹的说。
“我不是故意去看的。那一页刚好掉下来——”
“你是故意看的。如果根本不想看,即使掉下来也是不会看的。”
她一时间答不上。
“算了吧,因为你的老实,我原谅你。”
“那个酒保就是我那天见到的那个吗?”
“是的。”
“你写的故事是真的吗?”
他笑了:“谁又会编一个故事放在自己的日记里?”
“你是不是回去把日记重头看了一遍?”
“你是不是想借来看?”他反过来问她。
她气炸了,别过头去不理他。
“你是做什么工作的?”他问。
“你不是说我是在杂志上主持爱情信箱的吗?”她气他。
“你呢?你是干哪一行的?”她问。
“财务。”
“放高利贷?”她故意戏弄他。
“是财务顾问。”
“是做什么的?”
“主要是为一些公司制订财务方案,好让他们向银行申请借贷。那你呢?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神秘地笑了笑,故意不回答他。
后来,她不知不觉的睡着了。醒来的时候,发觉李维扬正在沉默地喝啤酒。
“这么晚了,你为什么还不睡觉?”
“你说话的口吻好像是个跟我同床的女人。”
她给他气得笑了笑,坐直身子说:
“是不是想知道我做什么工作?”
“可以明天再告诉我吗?”他很礼貌的说。
看到他满怀心事的样子,她没有再说下去。她觉得他好像变了另一个人。
在洛杉矶机场的候机室里等候上机的时候,她看看自己的脚背说:
“坐飞机坐得太久了,双脚都肿起来。”
“还有七个小时就到波士顿。”他似乎不是在说给她听,而是说给自己听的。
在飞机上,他没怎么说话,愈接近波士顿,他好像愈沉默。
飞机徐徐降落在波士顿机场的跑道上。
步出机场的时候,他问她:
“有人来接你吗?”
她点了点头。
“那么,我们在这里分手了。圣诞快乐。”他微笑着祝福她。
“圣诞快乐!”
他走了,她坐在大堂等谢乐生。
她上一次来,是六个月之前。她已经有六个月没有见过他了。她把所有假期都用来探望他。
“曼之!”谢乐生来到,就站在她跟前。
她有六个月没见过他了。她觉得他好像又改变了一点。每一次别后再见,她总觉得他跟以前有点不同。
“我来替你拿——”他接过她手上的行李,走在前头。
6
谢乐生去年搬来这幢七层高的房子。房东是一对犹太人夫妇。由于房子就近大学,所以楼上楼下都住着几个留学生,有中国来的,台湾来的,也有香港来的。
谢乐生领着于曼之走进屋里去。于曼之还是第一次来到这幢新房子。这里的陈设很简单。客厅里的其中一面墙全是书。
“你先休息一会儿吧!”他把行李箱放在客厅里,去倒了一杯暖开水给她。
“谢谢。”她接过杯子。
她看到窗子旁边放着一个电子琴。
“这个琴是前阵子买的。一个人在这里,有时候很孤单,所以忽然很想学弹琴。可惜,买回来之后,我还没有时间学。”他解释。
她用手指在琴键上戳了两下,说:“没听你提起过呢。”
她发现,每一次再见,她都要花一段时间重新适应他。那一段由时间和空间造成的距离,变成他们重逢时的隔膜。他们像两个很久没见面的朋友,需要坐下来慢慢重新了解对方,慢慢拾回彼此隔别的岁月。
往往当她刚刚适应了,又到了要离别的时候。
“明天我们可以出去走走。”谢乐生说。
“去哪里?”
“我向房东借了车子,我们去买圣诞树。”他微笑说。
7
第二天,谢乐生开车载着于曼之到市场去买圣诞树。
这个市场是临时搭建的,就在公园旁边。他们选了一棵小号的圣诞树。谢乐生走在前面,于曼之走在后面,合力把圣诞树扛上车。
她和他,现在只有一棵树的距离。他的背影熟悉得来仿佛又有点陌生。他好像已经完全习惯了波士顿的生活。三年来,都是她过来陪他,他已经三年没回去香港了。
见不到他的时候,她想像重聚的一刻应该是炽烈的。重聚的时候,却有点平淡。人在思念里,仿佛比现实美好一点。
那天晚上,他们在家里吃饭的时候。他说:
“毕业之后,我想留在这里。”
“你不是说过会回去香港的吗?”她的声音有点激动。离别的时候,他们明明约好了五年后在香港重聚。他是什么时候改变主意的?
“我喜欢这里的生活。你也搬过来好吗?”
“我在香港有工作,来到这里,我可以做些什么呢?”
“难道你喜欢现在这样,每年只能见两次面吗?”
她没法回答他。她不想跟他争辩。他似乎总是觉得她的工作并不那么重要。她的梦想,也并不是那么美好。
他从来没有关心她每一天怎样生活。
“你爱我吗?”她问。
“我当然爱你。”
“你有没有为我做过一件事?”
他答不上来。
8
于曼之穿着厚厚的毛衣坐在波士顿国际机场的候机室里。
她满怀希望的跨越了半个地球来到这里。可是,这两个星期的日子,并没有她想像中那么愉快。
三年前,当谢乐生决定要来波士顿念博士学位的时候。她哭着问他:
“你会不会爱上别人?”
“当然不会。”他抱着她说。
那个时候,她以为最坏的结局是他爱上了别人。
三年以来,他还是爱着她。可是,每一次重逢,她都觉得,他们的距离又远了一点。
她已经不是七年前跟他初相识的时候那个毫无主见的女孩了;也不是三年前他去了留学之后,每天哭得死去活来,要他打长途电话回来安慰的女人。没有他在身边的日子,她变得独立了,她有自己的梦想。
假如是三年前,他叫她过来波士顿,她一定会答应,因为他就是她生命的全部。
可惜,他在三年后才说这番话。
他好像一本写在三年前的日记。三年后重看一遍,原来,不经不觉间,许多事情已经改变了。理想也改变了。
“你也是坐这班机回香港吗?”
她抬起眼睛看看是谁。原来是李维扬。她没想到又碰见他。
“你的事情办好了吗?”她问。
他点了点头:“波士顿的天气真冷。”
他看到她潮湿的眼睛。
“你在哭吗?”
她垂下头。
“一定又是跟男朋友难舍难离吧?”
“已经习惯了。”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什么事情都会习惯的,譬如别离和思念。”他低声说。
“是的,连思念也是一种习惯。”
9
在飞机上,李维扬的座位本来编排在于曼之后面的。他跟坐在她旁边的一位老太太换了座位。
“你不是要告诉我你做什么工作的吗?”他问。
“你现在想知道了吗?”
她告诉他,她是画儿童故事插画的。她在一家儿童杂志社上班。这本儿童杂志每星期出版,人手很少,她差不多负责所有的插图,因此工作挺忙碌。由于画的是儿童画,她的画都是快乐和色彩斑斓的。无论太阳或月亮,以至一个碗、一朵花、一条狗,都充满了对生命的热爱。埋头画画的时候,她可以暂时忘记寂寞。
“你喜欢你的工作吗?”
“好喜欢。你呢?”
李维扬摇了摇头:“工作很累。我每天面对的,不过是金钱游戏。”
“那你喜欢做什么?”
“开面包店。”
“面包店?”她觉得难以置信。
“对。不用怎么花脑筋,每天只是做面包和卖面包,那种生活多么写意——”
“你会做面包吗?”
“我以前在面包店做过兼职。”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是认真的。那是我的梦想。”他点了点头,笑着说。
10
飞机从洛杉矶起飞已经七个小时了。于曼之在座位上睡着。醒来的时候,她发觉李维扬在机舱后面,正跟一个女人说话。那个女人偏着头,微笑着,留心的听他说话。然后,她又说了几句,两个人沉默了一会儿,她又再说话。机上的人,大部分都睡着了,所以他们说话的声音也很小。
然后,那个女人回到她在机舱最后排的座位,李维扬也回来了。
“你碰到朋友吗?”她问。
“她是我以前的女朋友。”
“你的旧情人真多。”她揶揄他。
“她是我中学时的女朋友,大家很多年没见了。”
“她看你的眼神,好像还是想念着你呢!”
“她结婚了,现在跟丈夫住在洛杉矶,这次是回香港探望父母。”
“你总共有多少个女人?”
“你问初相识的朋友这个问题的吗?”他瞟了瞟她,没好气的闭上眼睛睡觉。
11
到达波士顿的那天,李维扬从机场坐计程车到近郊去。
计程车在一幢四层高的灰白砖墙的公寓前面停下来。
李维扬下了车,来到大门前面,按下门铃。门打开了,他爬楼梯到了二楼。一个满面于思的男人站在走廊上等他。男人跟他说:
“她就在里面,等你很久了。”
男人领他到屋里去。厅子里,一个年轻女人坐在火炉旁边一张靠背的椅子上。女人有一张很漂亮的脸。她的面色有点苍白。看到李维扬,她娇嫩地笑了。
“你去倒两杯茶来好吗?”她吩咐那个满面于思的男人。
男人听话的走进厨房去。
“李先生,谢谢你肯来。”女人说。
火炉旁边,有一棵圣诞树,树上挂着一串串缤纷的彩球,树顶上吊着一个银色的小天使。
“这棵圣诞树很漂亮。”李维扬说。
女人看着圣诞树,微笑着说:
“是的,来波士顿八年了,这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圣诞树。”
男人端着两杯热茶出来,放在他们面前。
“你可以把抽屉里那个绒布盒子拿来给我吗?”女人跟男人说。
男人走进睡房去拿盒子。
“他现在好吗?”女人问李维扬。
“他现在有了自己的酒吧。”
“那太好了。”她微笑。
男人拿着一个黑色的绒布盒子从睡房出来,放到女人的手里,然后,又回到睡房,躲在里面,半掩着门,守候着在厅子里的她。
女人打开盒子,把一叠钞票拿出来,递到李维扬手里。
“你可以替我把这些钱还给他吗?”
李维扬微微愣了一下。
“这是我以前骗他的钱。”
“你用不着这样做。”
“八年前,他也用不着供我读书。”女人惨白的笑了笑,“你走了之后,我们一直努力储钱,希望可以把钱还给他。”
“这些年来,他一定很恨我吧?”女人又问。
“我没有把真相告诉他。”
“是吗?”女人愣了一下:“那你怎样说?”
“我告诉他,你拿了奖学金,而且找到一个很好的男朋友。”
“这个故事比原本的那个美丽多了。”
“所以,你根本不用还钱给他。”
“不。把钱还给他,我才可以理直气壮的活着。”
“你的病怎么了?”
“医生说,也许看不到波士顿的春天。”她望着窗外的飘雪,惨然地笑笑,“我本来以为可以理直气壮的活着,现在看来只能理直气壮的死去。”
“要不要我把事情告诉他?”
“不,不要。就让他永远相信你编的那个故事吧!”
“他结了婚吗?”她问。
李维扬摇了摇头。
“那么,他有女朋友吗?”
“没有。”
“他是不是已经把我忘记了?”女人眼里闪着动人的光,仿佛是在期待一个美丽的答案。
“不会的。”李维扬说。
她幸福地笑了。
“李先生——”
“什么事?”
“当天找到我的时候,你讨厌我吗?”
“不。”
“为什么不?我骗了别人的感情和血汗金钱。”
“我就是不觉得你讨厌。”
“谢谢你。”她指了指睡房里面,说:“他比以前生性了。你编的谎言也不是全错,我的确找到一个很好的男人。他是我最爱的人,为了他,我可以欺骗世上任何一个人。我就是如此不堪的爱着他。”
李维扬被“如此不堪”这四个字深探震撼着。有什么比如此不堪的爱情更令人惭愧却又无可奈何呢?
李维扬把手上的钱还给她,说:
“这些钱你留着吧,我不知道怎样向他解释。”
“你就买一样他最喜欢的东西给他吧,就当是你送给他的圣诞礼物。”她把钱推回去。
“好吧。”他知道只有把钱收下,她的内疚才会终结。她那段如此不堪的爱情。才会完美清白。
“李先生,你和我们一起过圣诞好吗?我做了圣诞布丁,你应该没吃过这么难吃的圣诞布丁。”她笑说。
“好的。那我来做白面包,你应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白面包。”他自信满满的样子。
她坐在椅子上,灿然地笑。她笑的时候,特别漂亮。他知道他的酒保朋友为什么会爱上她了。
平安夜的那天,他果然吃到了一个最难吃的圣诞布丁;而她和她的男人也吃到最好吃的白面包。
圣诞节之后,她的身体愈来愈虚弱。他向他们告辞了,他不想看到她被痛苦折磨得愈来愈衰败的样子,他愿意把她的美貌和微笑长留在他的记忆里。
他带着满怀的悲伤,坐计程车到达波士顿的机场。
在候机室里,他意外地又遇到于曼之。她竟又是和他乘搭同一班机回去。他满怀的悲伤刹那间得到抚慰。她一个人坐在那里,眼睛湿湿的,好像哭过。她抬起头来,看到了他,尴尴尬尬地笑了笑。她眼里闪着泪花,像满抱着露水的雏菊。他很高兴漫漫长途有她作伴。
12
飞机缓缓降落在香港机场的跑道上。于曼之和李维扬又跨越了半个地球回到他们熟悉的地方。
“要不要送你一程?”李维扬问。
“那不客气了。”
在计程车上,她问他:
“那个故事还有下文吗?”
“哪个故事?”
“酒保和女孩的故事。”
“已经有结局了,是另一个结局——”他深深叹了一口气。
“另一个结局?”
“这是我今次去波士顿的原因。”
车子在路上飞驰,李维扬把女孩的故事又说了一遍。
车厢里寂然无声。
在爱情的世界里,总有一些近乎荒谬的事情发生。当一个人以为可以还清悔疚,无愧地生活的时候,偏偏已经到了结局。如此不堪的不单是爱情,而是人生。
“那笔钱你打算怎么办?”于曼之问。
“他的酒吧这一年来都亏本,我假装把钱借给他用,以后再想吧!”
“她不是要你送他一份礼物吗?”
他想了想:“他一直想找一台古董点唱机,也许可以送一台给他,不过这种古董现在很难找。”
“我有一个朋友是在一家西洋古董店工作的,她那里有一部一九六五年的古董点唱机,还保持得很好。你什么时候有空,我带你去看看。”
“那太好了。”
第二天晚上,于曼之领着李维扬来到中环半山一条不起眼的横街里,那家古董店就在街的尽头。
于曼之推门进去,小小的一家店,地上堆满各种各样的古董。这里跟外面的世界,倏忽间好像相隔了数十年,甚至数百年。
梯级上传来高跟鞋咯咯咯咯的声音,一个穿着花花裙子的女人走下来,手里提着一盏十八世纪的西班牙桌灯。
“你们来了。”女人把桌灯放在柜台上,说:“这盏灯要拿去修理。”
“朱玛雅是我的好朋友。”于曼之跟李维扬说。
“是啊,我们念大学时是室友。”朱玛雅的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说。
“点唱机就在里面。”朱玛雅领着他们绕过一张十七世纪法国大床,点唱机就在那里。
这台机器颜色鲜艳,七彩的灯泡闪亮着。大玻璃罩里排着一列黑胶唱片。
“是一个英国人卖给我们的,他要回老家。他连唱片也留下来了。”朱玛雅说。
“有没有硬币?”于曼之转过头去问李维扬。
李维扬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给她。
于曼之把那个硬币投下去,随便点了一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几翻,一片哀怨的歌声从点唱机里飘送出来: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爱情并不短暂,
只是有点无奈……
歌声在这家昏黄的小店里回荡。于曼之望着玻璃罩里的唱片,呆了一会儿。
“什么事?”朱玛雅问。
“没什么,我听过这首歌——”
这是她听王央妮哼过的歌,为什么偏偏又会在这个时候再次听到?
“你有没有听过这首歌?”她问李维扬。
他笑笑摇了摇头。
她觉得实在奥妙得无法解释。
“什么时候可以送去?”李维扬问。
“星期四好吗?”朱玛雅说。
“好的。这个星期四刚好是酒吧的一周年纪念。你们也来凑凑热闹吧!”
“好的。反正我晚上很空闲。”于曼之说。
“星期四我不行,你们玩得开心点吧。”朱玛雅说。
13
星期四的晚上,朱玛雅正在家里的厨房做苹果沙拉和肉酱意粉。门铃响起来,她在水龙头下面把手洗干净,匆匆跑去开门。
一个男人站在门外,微笑着。
她让男人进屋里来。
“你要喝点酒还是什么的?”她问。
男人把她搂在怀里,久久地吻她。
“要先去洗个澡吗?”她问。
男人把她抱到床上,解去她衣服上的每一颗扣子。
她用手勾住他的脖子,问他:
“今天过得好吗?”
“嗯——”男人说。
男人用舌头去舐她的脖子,她哈哈地笑了起来。
如果日子永远像今天这样,那该多好?
她十七岁那一年跟冯致行相恋。那时,他比她大五年。她是中学生,他已经是大学生了,在建筑系念最后一年。
那个时候,她常常埋怨他没时间陪她。她那么漂亮,常常有大堆男孩子奉承她。她那么年轻,她不甘心一辈子只有一段爱情。
后来,他们分手了。他去了加拿大留学。
九年后,他们在香港重逢。
他已经是建筑师,她从大学艺术系毕业之后,就在古董店里工作。
她还是单身,他结婚了。
漫长的日子里,她常常想起他,以为不会再见到他了。他走了,她才知道,他在她记忆里永存。
重遇的那一刻,他又理所当然地回到她的生活里。他们的故事还是不该完的。今天与从前,唯一的分别,是他已经结了婚。
他告诉她,他跟太太的感情并不好。
这是她最想听到的。
她并不怪他,是她首先放弃他的。
只是,她常常恨自己,当她甘心情愿只要一段爱情的时候,他已经是别人的了。
命运既然要把他们分开,何必又让他们重遇?
有一天,她终于明白了,那是要她后悔。
带着后悔的爱,总是特别精采的。她再不会让他走了。
14
于曼之一个人走在路上。她约了李维扬今天晚上在“胖天使”见面。可是,她的心情糟透了。今天早上上班的时候,上司告诉她,杂志一直在亏本,所以决定结束。她现在失业了。
来到“胖天使”,她看见那台光亮的古董点唱机放在柜台旁边,原来放在那里的一张桌子给移走了。本来狭小的酒吧,现在变得更小了。
李维扬和酒保兴致勃勃的在研究那台点唱机。
看到了于曼之,他跟她介绍说:
“他是这里的老板顾安平。”
“谢谢你替我找到这台点唱机。而且,一九六五年这个年份实在太好了。”顾安平说。
“为什么?”于曼之间。
“他是在这一年出生的。”李维扬说。
“原来是这样。”
李维扬带她到柜台那边坐下来。顾安平拿着一块揩了油的布努力的在擦那台点唱机,把它抹得光光亮亮。
于曼之觉得整件事很凄凉。这个男人永远不知道,这台点唱机是他深深爱着的一个女孩偿还给他的;而且,她行将离开这个世界了。那一台点唱机是她的悔疚。恒久地留在他身边。点唱机制造的年份,竟巧合地是在他出生的那一年。整件事情本身不是很荒谬吗?
荒谬得让人想哭。
“干吗闷闷不乐?”李维扬问她。
“我失业了!”她叹了一口气。
“那总比是我失业好!”他嘻皮笑脸的说。
她生气了:“你这个人真是自私!”
“我跟你开玩笑罢了!你现在有什么打算?”
“我也不知道——”
“找工作困难吗?”
“现在的经济环境不是太好。我们这本周刊已经是办得最好的了,还是做不下去,其他的更不用想。”
他在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放在她手上,说:
“去点一首歌吧!”
“点歌?”她诧异。
“明天的事,明天再想吧!”
她笑了笑:“你说得对。”
她走到那台点唱机前面,把手上的硬币投了进去。点唱机全身的灯泡都亮了起来。她点了那首歌,玻璃罩里的唱片翻了翻,哀怨的歌声丝丝缕缕的飘起来:
这是人生最好的相逢。
既然没有办法,
我们接吻来分离……
她转过身子去挨着点唱机,朝柜台那边的李维扬笑了笑。
李维扬又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硬币抛给她,她伸手把硬币接住了。
她要一直点唱下去。
15
那天晚上回到家里,于曼之打了一通电话给谢乐生。她本来想告诉他关于失业的事。
“什么事?我明天要考试呢。现在很忙。”谢乐生在电话那一头说。
她把想说的话又吞回去了。
他知道她失业的话,一定会叫她不如到波士顿去,反正他从来不认为她的工作重要。
“乐生,你有梦想的吗?”她问。
“我当然有梦想。”
“我记得,你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
“不,现在不是了。我们这一科是很吃香的。有些毕业生专门替一些想要上市的科技公司担任顾问,赚很多钱呢!”他雀跃地说。
他什么时候已经把梦想改变了,她也不知道。他们曾经热切地讨论过彼此的梦想。他说过要当一个科学家、她说要一直画画。弹指之间,这一切已经改变了吗?两个人的梦想是否一样,那并不重要。最重要是他们能够分享各自追求梦想的那个过程。然而,她现在甚至不知道他的梦想已经改变了。还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
16
她写了很多封求职信,一直也没有回音。别说梦想了,她连工作也找不到,租金也快付不起了。她一直对自己充满信心,现在有点动摇了。
一天,李维扬打电话来。
“找到工作没有?”他问。
“没有。”她沮丧的说。
“那你一定没钱吃饭了。”
“我可以吃面包。”她苦笑。
“天天吃面包也不行。这样吧,我请你吃饭。”
“好的。什么时候?”
“就今天晚上。”
李维扬约了于曼之在一家西班牙餐厅吃饭。
于曼之来到的时候,李维扬已经坐在那里等她了。他头发有点湿,身上穿着一件圆领的棉衣,好像刚刚做完运动,身旁放着一个背包,塞在背包里面的一只棒球手套露了一角出来。
她坐下来,要了一杯西班牙酒。
“你会打棒球的吗?”她问。
“我是大学球队的。几个同学现在偶而还会一起打球,大概一个月一次吧!”
“我在学校里也有打棒球。”
“是吗?一点都看不出来。”
“你是说我看来很斯文吗?”
“不。喜欢运动的人,比普通人更有奋斗心和好胜心。你看你,暂时失业已经垂头丧气,太不像话了。”
“你是打算请我吃饭还是想奚落我?”
“两样都有一点吧!”
“喔,很高兴认识你的残忍。”
“谢谢。请随便点菜。在你还没找到工作之前,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饭。”
于曼之没好气的笑了笑:
“但我不知道可以忍受你多久。”
“你有想过转行吗?”
“转行?”
“或许有更适合你的工作。”
“但我喜欢画画。”
“没人要你放弃画画,但总要先解决生活问题。我也喜欢开面包店。”
“你是认真的吗?”
“当然了。如果到时你还找不到工作,我可以天天请你吃面包。”
“你真是黑心!”
“你明天有空吗?”
“干什么?”
“我带你去一个地方。”
“去哪里?”
“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第二天,李维扬带着于曼之来到一家油画店。
油画店很大,除了油画之外,还有一些雕塑和陶器。
“这儿好漂亮!”于曼之悄悄跟李维扬说。
一个女人从店里的后花园走出来。女人有一张很精致的脸,肤色很洁白。小小个子的她,踏着一双平底鞋,穿着一袭宽松的连衣裙,肚子微微隆起。
“你们来了——”女人说。
“孩子什么时候出生?”李维扬摸摸女人的肚子说。
“还有六个月呢——”女人幸福地看看自己的肚子。
“这是我跟你提过的于曼之,这是罗贝利。”李维扬为她们介绍。
“维扬说你是念艺术系的。”罗贝利说。
“嗯,是的。”
“贝利正想找一个店长——”李维扬说。
“旧的店长刚好辞职了。”罗贝利补充说。
于曼之马上明白过来,朝李维扬笑了笑。
“你有兴趣做这份工作吗?我需要一个喜欢油画和对油画有认识的人。”
“我可以胜任得来吗?”于曼之问。
“维扬从来不推荐任何人的,我相信他的眼光。”罗贝利微笑说。
“我好喜欢这里。”于曼之说。
“那就好了,你什么时候可以上班?”罗贝利问。
“明天就可以。”于曼之说。
“后天吧!”李维扬说。
从油画店出来,于曼之问李维扬:
“为什么要隔一天?我明天也可以啊!”
“明天我带你去打棒球。”
“打棒球?”
“你不是说自己会打棒球的吗?”
“你以为我说谎吗?”
“那就好了。”
“但为什么要不上班而去打棒球?”
“接受新工作之前,我要训练一下你的奋斗心。而训练你奋斗心最好的方法,就是挫败一下你。”
于曼之哈哈笑了起来:
“你怎知道不会是我挫败你,我可是校队里最出锴的击球手了。”
“那倒要见识见识。”
于曼之忽然凑近李维扬,问他:
“罗贝利是你的旧情人吗?”
“我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多旧情人。贝利和她丈夫都是我的好朋友。油画店是他们两夫妇的。”
“那为什么不见她丈夫?”
“他常常要到外国去买画。他是一个很好的人。”
“不管怎样,谢谢你给我介绍工作。希望有一天可以拥有自己的油画店,卖自己喜欢的油画和自己画的画。”
“那我的面包店就开在你的油书店旁边吧!”李维扬笑笑说。
“对,如果我的画卖不出去,只好去你那里吃面包。”
“那把钥匙,你一直保存着的吧?”于曼之忽然问李维扬。
“什么钥匙?”李维扬问。
“日记的钥匙。”
“对了,你并没有把钥匙给我。”
“王央妮说,日记的钥匙,总共有两把,一把在她那里,一把在你那里。”
“是吗?我没有印象。也许已遗失了。”
“这是你们之间的盟约。你不是应该一直保存着那把钥匙的吗?”
“当爱情已经消逝,盟约还有值得保存的价值吗?”他反过来问她。
“当你不爱一个女人,你的盟约便不算数吗?”
“那当然了。”
“太过分了。”于曼之忍不住批评。
李维扬笑了笑:
“女人总是希望,她不爱那个男人,但那个男人永远会履行当天对她的承诺。当爱情已经不存在,我们有什么资格要求对方继续履行诺言?”
“那是一种约定啊!”
“是愚蠢的约定。”
“你怎知道没有这种人?”
“除非是其中一方仍然爱着对方吧!”
“爱情并不是你所想的那么短暂的。”她说。
电话铃响起,是李维扬的妈妈打来的。
“妈妈,不用了,这种事我自己有主意。不去,我不去。我现在很忙,迟些再谈吧!”他匆忙挂上电话。
“什么事?”她好奇的问。
“我妈妈常常要我去相亲,她说有一个女孩子要介绍给我。”
她笑了起来:“那你为什么不去?”
“看来一定是个丑八怪。”
她格格地笑:“对方也可能这样想!你去吧,我陪你一起去!”
“别笑了,我明天会好好的挫败你。”李维扬笑笑说。
“是吗?我们走着瞧吧!”她扬了扬眉毛。
17
那天黄昏的时候,于曼之来到海边的公园。李维扬坐在石阶上等她。他穿着一件灰色圆领棉衣,球棒和手套放在一旁,手上拿着一个棒球。
看到了她,他脸上流露灿烂的笑容。
他在开始时投出的几个球,她都接不到。他取笑她,她扁起嘴巴为自己辩护。
“我只是太久没有练习罢了。”
后来,她终于意态优美的击中了他投出的一个好球。她扔下球棒,在草地上兴奋地跑了一圈。
“很高兴你在天黑之前终于击中了球。”他说。
他把手上的棒球抛给她:“给你!”
“给我干什么?”她问。
“你拿着这个棒球,将来可以到我的面包店免费换面包。”
“可以换多少个?”
“能吃多少,就换多少。”
“那么可以用多久?”
“这是永远通用的。”
“这算不算也是一个愚蠢的约定?”她把棒球抛到半空,又用手接住了。
从那天以后,他们每个星期天下午都会来打棒球。就只有他们两个。他打得比她好。他喜欢看到她击不中球时扁起嘴巴的样子。击中的时候,她又会天真烂漫的一边在草地上乱跑一边大笑。
有时候,当太阳下山了,他们会朝相反的方向躺在草地上看天空,彼此的头顶几乎抵住对方的头顶。
在他生命中,从来没有一个女人带给他那么多的欢乐。
他从小就是个沉默的人。他有一个沉默的父亲和一个老是爱向孩子抱怨丈夫的母亲。在他们身上,他只能看到早已经在岁月里消逝的爱情。
他喜欢一个人躲起来想事情。当他还是小学生的时候,老师就曾经说:
“李维扬长大之后会是哲学家。”
这个故事,他常常当成笑话说给他以前的女朋友听。他谈过好几段恋爱,每一次,都是别人爱他多一点。五年多之前,他和一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女孩子谈恋爱。一天,她拿着一本暗红色格子绒布封面的日记簿跟他说:
“我们一起写一本日记好吗?将来可以留作回忆。”
他虽然从来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还是答应了。对于女孩的举动,他不觉得奇怪。女人总是希望她每一段爱情都有一份纪念品留下来,也许是一枚戒指,也许是一个音乐盒,也许是一张唱片。
可是,当他看到了女孩每天想些什么,他日渐发觉,他和她的距离竟是如此遥远。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世界。当大家那么赤裸地剖白心事,反而更知道彼此并不是对方所期待的人。
那时候,是她提出要写日记,让日记成为回忆的一部分。今天,要把日记还给他的,偏偏又是她。
当爱情已经消逝,那份纪念品也就变得可有可无,甚至成为负担。
拿到那本日记之后,他并没有再看一次,他忘记了自己也曾经拥有日记的钥匙。然而,日记的其中一页松了,他于是抽出来看。那是关于酒保和那个女孩的。
就在重遇那本日记后不久,他便收到女孩从波士顿写来的信。她患了胰脏癌,生命的日子不会太长了。她恳求他去见她一面,她有些东西想要交给他。他本来不一定要去,但他去了。他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个女孩。
在他重遇那本日记时,女孩和酒保的故事刚好继续,而且已经有了结局。人生有时候的确很荒谬。
他打从心底同情那个女孩,也因此,他提早一点离开波士顿,他不愿意看到她衰竭的容貌。
老师猜错了。长大之后,他并没有成为哲学家。他的工作很辛苦,差不多每天工作十二小时。当他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家,他看到床边有一扇窗子。从窗子看出去,可以看到他梦想中的那家面包店。现在,他的窗子外面,又闯进了一个女孩子。她拿着他跟旧情人一起写的日记,飘进他的生命里,她傻气而聪慧,带给他许多快乐。
可惜,她已经有一个她爱的人了。
他要把自己对她的感情藏得深些不至于让她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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