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刘亮程的的时候,我正亮着一双眼睛在上海书城里逛。看到刘亮程的名字的时候我兴奋得很,可随即就变成了沮丧。是真的沮丧,因为我的旅行包已经装得满满的,连再放进一本书都很困难,而且手上又拿着各种各样的东西,所以我在不断把书抽出来,翻翻之后又放回去的思考中决定暂时不买。
后来在地铁站的“季风”书店我还专门找了一下,可惜电脑坏了,不能查书,于是我自
己找,结果我从季风出来的时候两手空空。走到半路的时候,同伴李飞碰碰我的胳膊,说刚才放在“值得关注”书架上的挺好的。当时我望着李飞的感觉是我想吐血。
从上海飞回来之后我又去逛书店,结果看到它乖乖地呆在“新书出炉”的书架上。我当时的感觉很开心,简直想拍着手儿笑。
看到一本书和看一本书的感觉绝对是不一样的。看到的时候我快乐得要命,看的时候我感到一股淡得不着痕迹的悲伤无边无际地蔓延,同时感到自己真的是碌碌无为并且无所事事。
我总是喜欢读一些和自己的生活比较贴近的文章,可是刘亮程的书是个例外。我是个城市里长大的孩子,对农村最大的印象就是大片大片的田野以及田野上七零八落的牲口。可是刘亮程却将他居住的村庄写出了世外桃源的味道,甚至有点伊甸园的味道。人和动物可以那么和谐且相通地住在一起。
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
刘亮程心满意足地坐在空旷的田野上,平和地看着季节年复一年地走过村庄。草长莺飞。他像个旁观的哲学家一样守着那片温暖的土地。他从来就不想离开他的村庄。
我喜欢在同一个地方长久地生活下去——具体点说,是在一个村庄的一间房子里。如果这间房子结实,我就不挪窝地住一辈子。
就跟那首歌一样:
一辈子住在一个地方,一辈子睡在一个人身旁。
记得原来我对村庄并没有很好的印象。高一的时候我和小A心血来潮去农村住了三天,那三天之内,我记得每天晚上的蚊子像是一队轰炸机,每天白天我总会不断地在路上碰见对我横眉冷对的狗,小A告诉我要以相同的目光与狗对视不要害怕,每块田上牛和马的眼神总是涣散且漠然的,每次吃饭的时候都是女孩不上桌男孩坐桌上。
可是刘亮程对自己的生活很满足,他总是自信而且快乐,一个微笑着仰望天空的知足的人。他从不怀疑自己生活在一个村庄里就碌碌无为,他说如果有一天我们全部老了,我们全部离开了村庄,那么,我们干完的事,将是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大的事情。
他说草大概要用五年的时间才可以长满被人铲平踩实的院子,蛀虫要用八十年的时间把木梁蛀空,风四十年吹旧一扇门上的红油漆,雨八十年冲掉墙上的一块泥皮,蝼蚁大概用一千八百多年才能毁掉墙根。
曾经从土里站起来,高出大地的这些土,终归又倒塌到泥土里。
而不管有多大的风,刮平一道田埂也得一百年的工夫;人用旧扔掉的一只瓷碗,在土中埋三千年仍纹丝不变;而一根扎入土地的钢筋,带给土地的将是永久的刺痛。几乎没有什么东西能够消磨掉它。
刘亮程说所谓永恒,就是消磨一件事的时间完了,但这件事物还在。
那么,这些无法消磨掉的东西,就在这座村庄里站成了永恒,等到刘亮程老了,等到看他的书的我们都老了,村庄也老了,可这些事物不会老,它们会代表永恒的村庄一直这么默默地站着。
可是刘亮程又是谦逊的,他不为自己的睿智而目空一切,他觉得自然伟大人类渺小。他说有时候不做人也挺好的,比如做一头驴,拉拉车,吃吃草,亢奋时叫两声,平静时就沉默,心怀驴胎。比如做条小虫子,在春花秋草间,无忧无虑地把自己短暂快乐的一生蹦完。比如做棵树,只要不开花,不是长得很直,便不会挨斧头。
一年一年地活着,叶落归根,一层又一层,最后埋在自己一生的落叶里,死和活都是一番境界。
刘亮程的书像是在阳光中浸泡了很久,字里行间都是明媚的风。可是在四下安静的时候,我总会看见眼前恍惚而过的忧伤。就是在他直白而口语化的文字里,我读出了寂寞的音节。他讲的故事很平淡,可是我总是莫名其妙地被感动。
比如有个老人在冬天里冻死了。他说:落在一个人一生中的雪,我们不能全部看见。每个人都在自己的生活中,孤独地过冬。我们帮不了谁。我的一小炉火,对这个贫寒一生的人来说,显然杯水车薪。他的寒冷太巨大。
比如他写一匹马跑掉了。
这是惟一跑掉的一匹马。我们没有追上它,说明它把骨头扔在了我们尚未到达的某个远地。马既然要逃跑,肯定是有什么在追它,那是我们看不见的,马命中的死敌。马逃不过它。
比如他写一只野兔,一只不吃窝边草的野兔,为一口草奔跑一夜回来,却看见自己窝边的青草已经被别的野兔吃得精光了。
比如他说有只鸟曾经停在他铁锹的把上对他不停说话,不停地说了半个小时之后,那只鸟声音沙哑地飞走了。那种鸟可能只剩下最后一只了,它没有了同类,希望找到一个能听懂它话语的生命。它曾经找到了他,在他耳边说了那么多的话,可是他只是个种地的农民,没有在天上飞过,没有在高高的树枝上站过,他怎么会听懂你鸟说的事情呢?
不知道那只鸟最后找到知音了没有?听过它孤独鸟语的一个人,却从此默默无声。多少年后,这种孤独的声音出现在他的声音中。
刘亮程一个人在长满青草庄稼、野花开满大地的农村晃来晃去,而我一个人在灯火辉煌的城市里仰望寂寞的黑色天空。这也许是我和他最不相同的地方。我骨子里是个向往繁华的人,我觉得繁华到极致之后,剩下的就只有告别,以及末世的降临。这是一种可以让人清醒的疼痛。
我总是怕自己到最后会变成一个麻木的人,对一切的感动或者疼痛有着漠然空洞的眼神。我总是在每天的每个时刻收集各种各样的感动以及大大小小的可以让我落泪的难过或者忧伤,怕自己某一天忽然就变得苍老起来麻木起来,如果那一天真的到来了,我就可以把这些感动忧伤难过统统找出来,让我的心变得重新温润。
记得在一个夜晚,我看《寒风吹彻》那篇文章看得掉下了眼泪。其实这场眼泪已经蓄谋已久了,寒风吹彻,让我疼痛,同时给我一个可以软弱的借口。
我不再像以往,每逢第一场雪,都会怀着莫名的兴奋,站在屋檐下观看好一阵子,或光着头钻进大雪中,好像要让雪知道世上有我这样一个人,却不知道寒冷早已盯上了自己活蹦乱跳的年轻生命。
我记得自己小时候很盼望下雪,因为我住在西南这个悠闲的盆地中央,空气一年四季都是温暖的。记得小学五年级的时候下了一场很大的雪,大团大团的白色漫过整个城市。那天早上我起床之后就一直站在大门口,看天空纷乱下坠的大雪,当时我只记得自己有种感觉,是忧伤和寂寞,生平第一次我感受到这两样东西。当时我就那么傻傻地站在门口,看着看着我就哭了,没理由地掉了眼泪,直到妈妈用厚厚的毯子将我裹起来抱进屋里。可是我还是将目光紧紧贴在那个灰蒙蒙的天空之上,想一个生了病的倔强的孩子。
在那场大雪中,所有的小孩都玩得格外的开心,除了我。我在落满雪花的台阶上扫出一小块空地,我坐在扫干净的青石板上,托着下巴看着漫天漫地的雪花和在雪地上撒野的孩子们。偶尔有雪落在我的手上,然后就迅速地化掉了,于是我就很害怕,觉得我把雪花弄死了,于是我戴上手套小心地接着它们。
现在想想,我在五年级的时候就会看着伙伴们开心地跑而自己一个人静静地托着下巴坐在一边。托着下巴,仰望天空,我是多早就学会了这个寂寞的姿势啊!想到这里我又想掉眼泪了。
我曾经是个爱笑爱说话的明亮的孩子,现在依然是。只是我多了一些时候会忽然感到一阵莫名的忧伤,于是我就在喧闹嬉笑的场合一下子一个人安静下来。我开始迫切地需要能够了解我甚至迁就我的朋友,我开始想要大把大把的温暖。
从那个夜晚,我懂得了隐藏温暖——在凛冽的寒风中,身体中那点温暖正一步步退守到一个隐深的有时连我自己都难以找到的深远处——我把这点隐深的温暖节俭地用于此后多年
的爱情和生活。
一些认识我的人说我是个冷漠的人,走路的姿势寂寞,写字的样子更是寂寞,而我的脸上总是有些不敢让人接近的冷漠。其实不是的,我把仅有的温暖全给了我喜欢的小A、小许、小蓓、小杰子,还有那些爱我的朋友。
我也曾经试着让每个人接受我,后来我发现做不到,当我做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真的精疲力竭了。那好像是在初二吧,在我彻彻底底地在深夜一点抱着电话对一个女孩子控制不住哭出声之后,我就咬牙对自己说:该松手了。从那时候起我就学会了隐藏温暖,将我的温暖只给我喜欢的人。
当一个人的岁月像荒野一样敞开时,他便无法照顾好自己了。
直到三年后的今天,我才明白为什么当初那个敞开灵魂的小孩子会手足无措地掉下委屈的眼泪。
现在我真心地去爱我的朋友们,我将我仅有的温暖留给他们,尽管我一天一天地感受到冷漠在我脸上刻下不可磨灭的痕迹。我希望有明媚的风,将我身体的每个缝隙都填满温暖的味道,融尽我所有结冰的骨骼。
三十岁的我,似乎对这个冬天的来临漠不关心,却又好像一直在倾听落雪的声音,期待着又一场大雪悄无声息地覆盖村庄和田野。
我真的期待有一场大雪可以覆盖整个大地。
然后就只剩下白茫茫的一片。
然后一切重新开始。
在我流离失所的一个人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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