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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与营妓(1)

        这篇文章饱经中国友谊出版公司的"……(略--编者)",我不知道有什么是值的略的,是不能说的。又不是攻击我们当局,就是一些有关性的文字和一些实话,我把略的地方根据云南人民出版社的版本也打了出来,但是我不知道云南人民出版社的版本有没有"……略"了一些,这一点值得注意.大家可以对比一下。我一直觉得李敖在台湾,是他的不幸(李敖说因为台湾太小,他也跟着小起来了,说得很有道理),也是他的幸运。

        这篇文章的题目,是我早在二十六年前就拟定了的。二十六年前是一九五九年。那年九月九日,我到凤山陆军步兵学校受预备军官第八期入伍训练,就发愿调查传闻多年的"军中乐园",作为关切苦难中国人民的一个专题。一九六0年三月三日,我被分发到十七师四十九团四二炮连(师长汪敬煦,当时是上校。团长江百禄,上校。连长张桐凤,少校。我,少尉),驻军地点在高雄县凤山北边的仁武乡。营区酷热,苍蝇之多,生平仅见。在不过八席大的一问房里,我用五张苍蝇纸去黏苍蝇,一抓就是一两百只。用水也极不方便,用老百姓的井水,又远、又不干净。臭虫多,蚊子多,厕所远,吃饭要蹲着……穷乡僻壤的风土人情,全套而来。我很高兴有机会远离学院、面对纵贯线外的中国民间,所以就随时留心,暗中把大小事件存下记录。

        到十七师后的第四天(三月七日),我就第一次调查了"军中乐园"。

        "军中乐园"

        所谓"军中乐园",就是军中妓院,也就是营妓。营妓在中外历史上虽然问或出现,但像国民党这样统一妓院了的,却是古今所无。国民党在大陆溃败之时,裹胁几十万中国壮丁,这些壮丁在战场上幸未成为炮灰,却倒霉的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等岛,成了国民党祸国殃民的筹码。国民党扣住这些人,说要反攻反攻反攻大陆去,不准退伍,他们白天只好打野外;不准成家,他们晚上只好打野炮。打野炮就是解决大兵的性欲问题,大兵们太穷,逛普通民间的窑子是逛不起的,并且军民不分,也易滋纷扰〔注一〕。于是国民党的败军之将,得到败军之首蒋介石的点头,就搞起败军之兵专用的妓院来。令下之日,举凡国民党驻军之地,就有"军中乐园"随侍在侧,我在十七师初任排长时调查的这一家,就是其中之一。

        这家"军中乐园"全名叫"仁武特约茶室",大兵们戏称"动物园"。乍听之下,实在不舒服,但是访问过后,发现这种戏称,实在也有他们的根据。"军中乐园"是一座简陋的平房,门在中央,进门后左右都是弹子房,全是阿兵哥们在打弹子,烟雾弥漫,人声嘈杂,空气十分污浊,但更糟的还在后头。弹子房正面墙上挂了一排放大照片(一般是六英寸的),每张照片都单独装框,框上有号码,供人仰望。放大照片中一个个都是有号码没名字的姑娘,面貌有的尚姣好,但打扮却不无土气,照相时当然也多作态。她们大都来自乡间和山地(也偶有外省籍的),格于环境,化妆水平自然不过如此。照片编号约有一二十个,有的框下加条,上写"请假"〔注二〕,表示该号姑娘正在月经期间,暂停接客。

        在挂照片的墙上,有一道门,门旁有规则须知、有售票处,阿兵哥购票时选定照片上号码,缴了钱,就可买到该号姑娘的票。国民党为了给带兵的军官留点"身价","军中乐园"都粗分两部分,就是"军官部"(也叫"官长部")和"战士部"(也叫"士兵部")〔注三〕。当时"军官部"每张票二十五元、"战士部"每张票十元。有的分得较细:例如金门的"军中乐园",就分三部分,"军官部"每张票二十五元、"士官部"每张票二十元、"战士部"每张票十元。虽然票价有高低,但是官兵聚麀的事实,总未能掩也。男方要求勿摇,女方不肯

        按照墙上挂的"特约茶室官兵入室娱乐程序表",全部程序是这样的:

        阅读游室规则--购票(娱乐票)(茶票)--验票入内--选择侍应生--阅读娱乐须知一一一娱乐--洗涤一一整容一一离室

        验票入内是第三程序,也就是进门程序。走进这道门以后,左边有所谓"保健室",是形式上的医疗室。右边就是"大茶壶席",即所谓龟公者也。龟公都不外是流氓之类,当然是看住妓女以防逃跑的。再往里走,就是赫然两排对称的编号小房间,每排五间,一共十间。尽头左转,越过"老鸨席"后,又是十间同样的小房。

        小房的布置大同小异,一张简陋的床,铺着花床单。床边有小化妆台,灯光昏暗。阿兵哥进门后,门就关起,门一关起,门边就有红灯亮起来,表示"营业中"。按照"仁武特约茶室游慈娱乐规则"第十四条:

        每人只限娱乐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四十分钟,逾时侍应生可以拒绝之。

        意思是说,四十分钟〔注四〕,实在包括"娱乐程序表"中"娱乐"、"洗涤"、"整容"、"离室"四程序。……(略--编者略去:所谓"娱乐",包括脱衣和限射精一次的性交,但是常起纠纷。)纠纷的标准格式是:妓女个愿阿兵哥在她身上过久,每每在阿兵哥一插入,她就大摇特摇,她们都是行家,三摇两摇之下,于是就大功告成。剩下时间,妓女往往要偷时间、卖黑市。按妓女与老鸨等关系,是按每四十分钟一次抽成的,既然妓女肯多接,自然皆大次喜,只是阿兵呀不欢喜耳!盖阿兵哥花十块钱,钱赚得不容易……(略--编者略去:总想主动多进出几下,以为享受,如今主动不成,反在妓女大摇特摇之下,被动狼狈射精,当然不快。)往往男方要求勿摇,女方不肯,于是争执起焉。有的兵油子心有未甘,下次来时,买来"广嗣露"等春药〔注五〕,使妓女无法偷时间、卖黑市,不论身心都深以为苦〔注六〕。还有的兵油子,甚至偷怀红豆冰棒一根,趁妓女不备,猛然插入以为报复者。总之,种种纠纷,常常层出不穷就是了。可见程序表中,以"娱乐"这段程序,最为麻烦。

        老兵雏妓互相残

        ……(略--编者略去:"娱乐"过程中,阿兵哥戏以军中术语为"切口"。如称性交曰:"打炮";"军中乐园"曰"炮阵地";床曰"炮台";未触即射精者曰"空炸";早泄者曰"瞬发";可持久者曰"延期"。"娱乐"程序中的纠纷,都在"瞬发"或"延期"上面,写来令人不胜感叹。)

        "娱乐"完毕后,就是"洗涤"。小房内是没有水的,总是房门开处,妓女只戴胸罩、穿内裤而出,手执旧铝制脸盆,出来盛水。在门口排队的阿兵哥,立刻呼啸不绝,有的毛手毛脚;有的妓女也打情骂俏随之,反正已是残花败柳,一切也就无所谓了。至于她们不把衣服穿好再出来的原因,是由于连番接客,无暇穿穿脱脱了。由此看来,妓女们的处境实与在"动物园"中无异,甚至还不如"动物园",根本是"人肉市场"也!我曾有诗记"军中乐园"说:"人肉市场真可怜,老兵雏妓互相残。买卖双方皆弱者,如此军中一乐园!"就是描写这些怪现象的。

        由于军中生活单调,人又无知乏味,有关"军中乐园"的种种,也就自然成为谈话重心。我在《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中记有一位周排附,他就最好此道,整天所谈,不出下体范围。他常常背诵什么地方的"军中乐园"哪几号姑娘皮肉如何如何……如数家珍。他说妓女有的为怕生病,每在其中装有暗套〔注七〕。他会突然打压妓女小腹,暗套就会脱出。他说他每月的军饷都花在妓女身上,并在大陆当兵时强奸过女人。这种兵油子,听他们讲话,真令人又惊心、又厌恶。还有一位周排长,他也酷好此道,一切单位都以打炮次数计之。军饷加薪后,他笑着说:"这回又加了六炮!"然后顾"有鳏在下"而乐之。

        诸如此类的谈话重心,甚至还见诸高阶层军官之口。由于"军中乐园"房舍简陋,阿兵哥们不但在排队时喧哗,甚至设法争相从门缝中看活春宫。这事被团长江百禄知道了,在朝会中破口大骂,说你们看了活春宫,将来在战场上不得好死,甚至不久要被汽车压死云云。江百禄那时四十二岁、军校十六期、步校高级班十期、参校七期毕业,湖北人,长得矮黑,令人讨厌,出口水平,原来如此!国民党之军官也!

        大腿上面,赫然几条紫痕

        虽然同属残花败柳,但在残败之中,也有姿色上下可分。姑娘们的年纪有十五六七八岁的,也有三十多岁的,老大而姿色大差者,有时门庭也间或清淡。我看到一位,在阿兵哥在别房门口排队喧哗中,她半裸身体,独倚房门,面无表情地在枯立着。

        因为每天接客次数有下限规定,接客太少的妓女便要遭到责罚。我在做"军中乐园"调查时候,一夭在一家"军中乐园"抄写规则,一位雏妓走过来,偷偷拉我的袖子,低声说:"排长,无论如何请买一张票,帮帮忙。"我从来是只做调查不搞女人的,我拒绝了。她问:"排长为什么不买票?"我为了省事,遇到这种情形,例行的应付方法是笑笑说:"排长的卵叫坏了。"可是这回不灵了。这位雏妓继续纠缠不肯离开。她说:"排长,我给你看一样东西。"说着就撩起裙子,露出大腿,大腿上面赫然几条紫痕。她说:"我接的客人不够,要挨打。排长,无论如何请买一张票,帮帮忙。"怵目惊心之下,我非常不忍,就买了一张票送给她。她接过了票,眼泪流了下来。我转身走的时候,她又拉住我,低声说:"排长还是到屋里坐一下。不然他们看到了,会以为我得罪了客人。"我同意了。遂在小房间里和她聊了一阵,才假装整容而出〔注八〕。

        "军中乐园"的妓女,最令人有"人肉市场"之感的,是在接客次数的有下限而无上限。在军中发饷日子或规定假日日子,每位妓女每天卖三四十次,是很普遍的事。三四十次还不算本领,如果卖到五十次以上,便有奖励。那〔草字头,不会打,对不起。〕拔林"军中乐园"甚至举行过大比赛,卖得又快又多者(当然都是五六十次以上的),甚至放鞭炮庆祝,听来真不知人间何世!我真不能想象:一个人,每天洗五六十次手都吃不消,何况五六十次性交?可是台湾在国民党德政下的"人肉市场",竟然如此!

        我常常想:一个可怜的女孩子,沦落到每天接客五六十次,什么他妈的"三民主义"、"国家民族"……对她都全无意义!……(略--编者略去:如果我是她,如果不能逃脱老鸨龟公的魔掌,如果不能免于接客的命运,但求能少结几次,也是好的。所以,如果我是她,如果共产党统治,能使我少接十个客人,我就欢迎共产党;如果日本人统治,能使我少接二十个客人,我就欢迎日本人,我就欢迎日本人,甘愿做亡国奴。这些都是实话,所以被略去了。)什么主义、领袖、国家、责任、荣誉,都他妈的是骗人的、都是太遥远的,对苦难的弱者说来,都是狗屁、狗屁、臭狗屁!鬼才要相信它们呢!

        妓女"充军"

        但是,"人肉市场"中的可怜女人,她们整天任人摧残,如果所得相当于所失,也就另成一说。事实上,却又满不是那么回事。她们被弄到"军中乐园"来,每次接客抽成,是很有限的。以当时金门"军中乐园"为例,因在前线,待遇较好。金门"军中乐园"由政工人员掌管,由政治部主管民运的单位负责督导,在"军中乐园"服务的侍应生称为军中特约雇员,这种雇员在金门共有二百五十人,流动散布在金门、山外、小径、陈坑、烈屿……等地。但在最前线大二担及东西旋,则没有固定的园地,只好定期派遣姑娘出差,完成任务后再返防〔注九〕!这许多雇员,多来自台湾,有十八岁的,也有三十出头的,平均年龄二十三岁。双方行的是合约制,签定雇用合约,每期半年,双方同意可以续约。服务期间伙食与服装由军中供给,营业收入女方实得七成,每星期工作六天,逢星期一休假,每天工作时间自上午八时至中午十一一时,下午二时至九时。票价分为三等,"军官部"二十五元(侍应生在金门本岛者可得十六元,小金门等外岛可得十七元);"士官部"二十元(侍应生得十四元或十五元);"战士部"十元(侍应生得八元或九元)。虽然形式上是合约制,两厢情愿,但是,妓女这边,再被老鸨龟公等一勒索,也就所得无几了。并且,外岛"军中乐园"中的妓女,许多都是台湾本岛抓到的私娼,被强制"充军"送到前线的,这种身份的妓女,所得就更没保障了(台北华西街私娼被连续抓到三次者,即"充军"前线)。在台湾本岛,其实也是一样,本岛"军中乐园"中的妓女,我看不到是自愿来的,绝大多数是被掳来、卖来的。我在《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一九六0年三月三十日条下,曾写流氓"强一女写卖身契,一万六卖两年,否则不放行,一宪兵救出之,在此军中乐园"。可见这女人脱离了私娼命运,却也脱离不了"军中乐园"。在同年七月二十六日条下,我又写:"一十九岁女孩子,先被卖一千九,再被卖二千六,三被卖二千三,四被卖六千六,结果是一身恶疮,此何等社会。何等人身保障乎尸试问在这种全无人身自由、被买来卖去的处境下,妓女们还想可以按规矩抽成,其谁能信乎?她们岂敢言钱,能少接几次客,就算造化了!周排附说得露骨:"妓女好122像园锹,人可休息,工作器具不能休息。"妓女只是人们眼中的"工作器具",沦为"工作器具"了,还想按规矩抽成吗?

        "被卖到特约茶室"

        我现举两则剪报,看看这种"军中乐园"中全无人身自由的实例。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联合报》登:

        女儿偕情郎逃命

        父亲带镖客劫人

        先押为养女·再卖入烟花

        由南追到北·软骗兼硬拿

        〔本报讯〕圣诞节前夕,本市牯岭街省妇女会门前,发生不明身份之歹徒多人,使用计程车架走一对情侣案,因被害情侣当街高喊"救命",附近的警七分局刑事组立即出动,当即将一对情侣带局保护,并将涉嫌妨害自由的李知高一名捕获,其余歹徒均已驾车逃逸。据譬方初步侦查,这是一件亲生父亲骗不满十五岁之亲生女儿到特约茶室卖淫,另一青年协助其女逃离苦海,到台北向省妇女会申请调解结婚,其父却与歹徒多人欲劫走女及其情郎案。譬方以案情甚为曲折,现正继续侦查,并与屏东警局联络缉捕在逃之歹徒中。

        本案女主角李金莲,于一九四六年五月二十日出生,还是一个不满十五岁的小姑娘,家住屏东市灰窑巷八号。

        据她在警局哭诉:她是李知高的亲生女儿,还有两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因父亲嗜赌如命,致倾家荡产。一九五八年,被其父卖到屏东市香蕉巷十号给林月钗做养女,三个月前被养母以一眼失明为由,迫她在屏东春喜公共茶室当茶女,今年十月间,其父又以新台币七千五百元把她赎回。其父到养母家接女说是"回家吃拜拜",谁知是带到屏东建国路某特约茶室附近姓庄的家中,她在庄家住了几天,庄某骗她是到茶室当店员,李女去后,其父给她买了一只皮箱和四钱重金项链一条,姓庄的给她买了一只手表和一件衣料。到特约茶室后,姓庄的逼迫她卖淫,如不接受就要把她关起来。

        李女又说:她在该茶室的编号是"十一号",是今年十月二十五日被卖进的,有开房间的钥匙,同房还有十七号小姐。因她不堪摧残,于本月四日凌晨三时乘机逃出,在男友郭石城家住了十多天,男友愿救她脱离苦海,她遂以终身相许,但因身份证等都被扣在茶室,本月十六日乃向省妇女会申请调解,前日接妇女会通知相偕来台北,昨日下午四时许,经妇女会调解出门后,其父李知高同不明身分的男子五六人,将李女及男友郭某一起拖上金山计程汽车,李女就拼命地喊"救人",旋为七分局援救保护。歹徒们乃驾车逃逸,内有一人就是姓庄的,她父亲因被郭某扭住,致为警七分局捕获。

        本案男主角郭石城,二十五岁,屏东人,业木工,住屏东市公勇路九十一号。据他在警局说:他家在春喜公共茶室附近,今年十月初他在春喜茶室结识李金莲,李女年纪虽轻,但长得亭亭玉立,是个温柔美丽的好姑娘,两人感情很好。不料,李女被卖到特约茶室,据他听李女的叔叔说:李女被押入茶室,押期一年半,新台币一万三千五百元,后又增加半年为两年,加多少钱则不知道。李女因不堪风尘痛苦,于本月四日凌晨逃出,先跑多。他家住了几天,本月十六日向省妇女会请求调解,省妇女会通知双方于本月二十四日下午进行调解,两人相偕于前天赶来台北,昨日下午四时许,经妇女会调解,该会要他付新台币三千元给李知高,双方并同意择期结婚。讵料,当他俩走出妇女会大门,就被李知高与歹徒多人乘计程车赶来,欲将他们硬拖上计程车劫走,他俩就高喊救命,附近的警七分局迅速出动,把他俩带局保护。

        "进入该茶室后即失去了自由"

        另一个实例是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征信新闻报》登的:

        茶室设私刑老板成魔王

        可怜少女不堪虐待

        敝衫赤脚逃来台北

        〔本报讯〕一位不甘操皮肉生涯的少女,经过数日的餐风宿露后,在二十四日傍晚穿着一袭薄衫、一条短裤,光着双脚抵达台北,现已由某妇女机关予以保护中。

        据冒险逃出火坑的游阿娣昨日告诉记者:她为了积蓄出嫁时费用,于去年十二月在左营经养母的朋友介绍至屏东某特约茶室为娼,她本想只做三个月,但是没料到进入该茶室后,即失去了自由。

        游女又说,该茶室的老板一共雇了六名保缥,但是从来不保护她们,相反的,是专司鞭打她们的职务。

        游女说:老板每天限定她们必须接客在二十名以上,如果在打烊后结账时,哪一名姊妹没有达到老板的要求,六名保缥即人手一根棒球棍在妓女身上轮番毒打,每晚受罚的时候,她们必得自动将衣裤脱光,挨打的当儿并不得声张哭喊,否则更吃苦头。

        游女说茶室内的每名姊妹为免遭皮肉之苦,即使是生病的时候,也勉强撑着身体接客,她又说:她们接客的方法是不择手段的,只要有客人经过茶室门前,她们即想尽办法将客人拖入房内。因此很多附近居民入夜以后,均不敢从茶室门前走过。

        游女说,她们1每天拼命为老板赚钱,但是她们每餐却以稀粥充饥,在此种挨打受饿的环境下,已有两名姊妹精神失常。

        本月十八日晚,游女实已无法忍耐,趁着接客的机会,翻越围墙逃出茶室,她曾向一位路人求援,对方因见她可怜,曾给了她一些钱,游女惟恐被茶室老板捉回,即来火车,又徒步数日,终于来到台北。

        当她抵达台北的时候,身上只穿了一件单衣、一条短裤,独自在街头流浪,后被一位好心大太发现,给了她一些衣物,并送至妇女机关请求保护。游女昨日午后对记者说:她希望治安机关能够对屏东该特约茶室的不法行为予以取缔,以免更多的女孩遭受不幸。看了这两则血泪交织的"军中乐园"大特写,我们还会相信她们不是"工作器具"吗?

        大特写--娟娟

        一九六○年九月十七日,《新闻天地》第十六年第三十八号登有贾燕《"军中乐园"探秘》,曾对一个被"充军"到金门的私娼,有一大特写:

        每位女侍应生有大小仿佛、陈设各异的专用香闺一间,房首装有编号之绿灯,亮时表示正在上班,房门必然紧闭,我们走过军官部时,进了一间没有亮灯的十调号香闺。

        十×号那位娟娟小姐正斜靠在床头看小说,看到总干事带着客人进来,连忙衣衫不整地起床相迎。趁她忙着张罗茶水的机会,我打量这间小小洞房的布置--最显目的是一张庞大的双人床,几乎占去了房间的三分之一,铺着精致的大甲草席,床头并排放着两只鸳鸯戏水的绣花枕头,那本没有看完的《感情的债》也放在一旁,折出花式的锦被则斜置在床当中,洁白的麻纱蚊帐吊在银质的挂钩上,床头有衣柜一个,衣柜上零星地堆着两个皮箱和鞋盒,紧靠着衣柜有一张新的茶几,上面堆着好些小说和杂志。正播着爵士音乐的收音机也放在那上面;茶几的对面有一张小圆桌,桌旁散放着几张椅子。东西对开的窗子被厚厚的蓝色窗帏掩盖着,四壁墙上张挂了一些中外明星彩色的照片,在那些照片中惟一配上镜框的,是一位着高中制服带着"×中"符号和领章的女学生。

        许是我端祥那帧女学生的相片出了神,娟娟客气地端来香片茶我也不知道接。于是她找话说:"那张相片像我么?"

        "是不是你妹妹?很像你,不过比你……"

        "比我年轻是吗?两年前的我当然比现在的我年轻了。"她不在乎的谈吐,好像谈别人的事。

        "噢,那你为什么不读书呢?"一位读过高中的女学生会来干这行,怎能不使人惊奇?

        "对不起记者先生,我这儿没有新闻,也无可奉告,除非你希望听一位女孩子对现实的控诉!我十七岁时死了父亲,母亲忧伤过度病倒了,弟弟妹妹年纪都小,首先我辍学做事养家,每个月三百的薪水不够付母亲的药钱,亲戚朋友也疏远我们,弟妹们吃不饱饭上学也没有精神,于是我蒙骗母亲,偷偷的以父母给我的本钱去挣钱为母亲治病,由于年纪轻,经验不够,被警察抓到了,以私娼罪名移送金门来,但大多数姊妹多是自愿签约的。

        "每当我被客人支配属于上帝的灵肉,我就想该如何支配属于魔鬼的金钱,所以每当我痛苦时,我就以忍受了片刻的痛苦能得到大把钞票来安慰自己。记者先生,你别笑我是个拜金的人,但是金钱能医治我母亲的病,能供给弟弟妹妹的学费,更主要的是我不能像这样容易的做另外的事而得到这么多的钱。

        "每个月我要汇两千块钱回家,为了达到这个数目,我尽量使客人满意,于是我的票售出就比较多和容易。初来时夜深人静我也曾偷偷的仗位,后来习惯了.也许是麻木了,我就不常哭了;再说到军中乐园来的人,都是找快乐来的,平常出操、做工、作战紧张的身心,希望到这儿获得暂时的松弛和舒适,我怎么好意思让他们感染我命运的哀怨呢?

        "到军中乐园来的人,各种阶级和兵种都有,战士规定到战士部去,士官也有士官部,到我们军官部来的以尉级军官较多。

        "并不是校官就不能来,我隔壁房间的十×号,就有位上校组长每晚必定来报到的。校官以上的军官要娱乐可以进高级班,那是矗立在金门模范县新市实践新洋的一座洋捧,因为房子高,同时去的也多为高级长官,于是就有了高级班的雅号。"

        进"高级班"的军官,不一定要买"娱乐券",还可以打茶围,那就是召小姐来谈情做爱一番,泡一杯清茶十块钱,就可以销魂十五分钟,正式云雨的代价是新台币三十元,缠头之资多多益善,据说几位官拜将级的高级军官。也常往"高级班"行走,其中以上校前去消遣的最多,更不乏家有妻子儿女成行者。

        一位从事文化工作、官拜上校的长官说:"只要不过忘对家庭责任,偶尔逢场作戏,是我去高级班所持的立场。"

        年龄方面:三十岁左右犹未婚配者去的最多,二十来岁的台籍官员去的较少,四十左右的军官和士官多为军中乐园的常客。有的开明部队长,更鼓励部下到这方面去正常解决"性"的冲动,据说到军中乐园也是请假照准的理由之一。

        我专心听这位历尽沦桑一奇女的倾诉,没注意总干事何时买了热腾腾的小笼包子,又捧来一大盆卤菜,早有小厮安排下四副碗筷,却不过他们殷勤的挽留,权且与总干事分别就了宾主之位,娟娟和民事官分坐两旁。娟娟更从茶几中取出一瓶金门高粱来说道:"好菜配上好酒。我希望记者先生和民事官不醉无归!"

        娟娟替我挟了块白切鸡放在我碟子中:"你喜欢这鸡腿么?"一直保持沉默的民事官也开口道:"别再想如何写那篇文章了.今朝有酒今朝醉!干杯!"

        这位高中女生娟娟,可真是最有名的人物,我没到过金门,没有见过她。但是十六师的军官们告诉我,每当金门"军中乐园"开门时候,大家都要抢购娟娟的票,为的是要"调高中程度的姑娘"!这个现象,十足显示了自卑的大兵们的许多心态,自然值得特别注意。

        "现役在营期间不准结婚"

        "军中乐园"制度成立在一九五0年,当时国民党的目的,是限制军人结婚,以利祸国殃民。这种目的,在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蒋介石公布的"勘乱时期陆海空军军人婚姻条例"上,便可看出端倪。条例中第二条明定:

        本条例所称陆海空军军人指下列各款而言:

        一、现职军官佐准尉及学生。

        二、现职军用文官及陆海空军技术军士。

        第六条明定。

        陆海空军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结婚:

        一、直接参战或担任紧急防务者。

        二、学生在受训期间者。

        三、各军事学校受养成教育毕业后分发服务未满二

        年者。

        四、年龄未满二十八岁者,但女性不在此限。

        第八条明定:

        陆海空军士兵除第二条规定者外,现役在营期间不准结婚。

        由此看来,一般"陆海空军士兵"之"不准结婚",已立法甚明。何况以他们微薄的军饷,要结婚也根本结不起〔注十〕。既然结婚悬为厉禁,所以设立"军中乐园",以便解决大兵的性欲问题。国民党是很妙的、大脑是很直线的,官坚持只有性欲问题,没有别的,也不准有别的。试看"仁武特约茶室"墙上十七师政战官的布告,便可明白:

        陆军第一六零一部队仁武特约茶室娱乐规定:

        (八)不得同官兵照相。

        (十)不得与官兵谈情说爱。

        为什么不准照相也不准谈情说爱呢?原因无他,只是国民党一厢情愿的要仅限于解决性欲问题耳!除此之外,国民党不准还有别的。

        "血溅茶室·死作一案"

        但是,国民党的不准,并不就是大兵们的遵行。"军中乐园,,除了,娱乐,以外,还是不断的传出"谈情说爱"事件〔注十一〕和因"谈情说爱"而发生的种种暴行〔注十二〕。我再举两个实例。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联合报》登:

        凶汉横刀莺花下连杀二女又自杀

        迷恋妓女·竟图独占

        血溅茶室·死作一案

        〔台南讯]台南市友爱街一一九号特约茶室,二十一日上午七时四十分,发生嫖客持刀杀死妓女,又刺死管理员之妻,然后又以汽油纵火欲图焚屋,复自戕死亡的惊人血案。被纵火燃起的房屋,迅速扑熄,未酿成灾。

        行凶的嫖客郭凤祥,四十八岁,山东人,原在台南某医院工作。一年多以前,他在友爱街特约茶室结识妓女吴秋香,吴女二十一岁,高雄市人,凶手郭凤祥对她甚为迷恋,每周必定去一次特约茶室,均找吴秋香陪宿,年余时间,郭在吴女身上付出了所有的积蓄,借以换取吴女的欢心。据说,在这不算太短的时间里,郭曾有意娶吴女为妻,而吴女则是一个风月场中的女人,根本无意许以终身。

        约在四五月前,郭与吴女约定在一个礼拜六晚上再与吴女同宿,但凑巧吴女的家中有了丧事,回家料理,那天晚上郭未能与吴女相遇,疑是吴女故意躲避他,心中十分不乐。之后待吴女归来,郭即与吴女翻脸,扭住吴女痛殴,打得她遍体鳞伤,郭于返回医院后,即吞服农药自杀,幸被同事发觉,挽回了他的性命。

        此后郭凤祥恼羞成怒,将吴女恨之切骨,时常跑到特约茶室去吵闹,并扬言欲杀吴女泄恨,另一方面,则仍经常与吴女共宿,重温旧梦。

        特约茶室的管理员葛树楷,惟恐发生不测,每当郭去该茶室时,即向治安机关报案,致使治安机关亦感麻烦,终于设法将郭调到台中某医院去,以图相安无事,但郭到了台中后,仍时常来台南找吴女。

        郭凤祥每次返回台南时该茶室极为紧张,都向治安机关报告,但治安人员对一个并不滋事的嫖客无可奈何。二十一日下午三时许,郭又从台中来,与往常一样,要找吴女陪宿,该茶室的人告诉他吴女已不在了,郭凤祥听说吴女不在,即自己选择了十七号的妓女杨美玉要她陪宿,并交付了四十元的夜度资,言明晚上回来度夜。

        当晚九时,郭回到该茶室之后,邀妓女杨美玉同入十七号房间,安静地度过一夜。据茶室管理员葛树楷说:郭凤祥这次来,显得很和善,并未看出有杀人的迹象,因此就未报案。与郭同宿的妓女杨美玉亦说:并未看出郭有杀人的样子,郭来的时候,仅携带一只否司脱衬衫的纸袋,并未见他带刀。二十二日早上七点钟,郭就起身,在院子里转了一个圈,重又回到住宿的十七号房间,拿着纸包就走,但没有几分钟,听见有人喊叫杀人了。

        被杀死的妓女吴秋香,住在二十八号房间,早上起来到对面楼上的厨房去洗脸,据三十一号的妓女在窗子里看见的情形,郭凤祥发现吴秋香之后,紧跟上楼,先以双手扼住吴女的脖子,随后即持刀行凶,被刺杀的吴女,开始喊了两声,接着就倒下去,这时候所有的妓女及嫖客。或奔逃、或紧闭门户不敢外出,只见郭刺杀吴女之后,手提利刃,全身血淋淋地自楼梯上走下来,进入该茶室的办公室,此时管理员葛树楷之妻郭碧玉(二十四岁,屏东人)正在办公室里吃稀饭,郭进入办公室之后,拔刀就杀,葛郭碧玉就在毫无挣扎下,死在郭的刀下。

        郭于第二次行凶之后,又进入该茶室经理的卧室,所幸室内无人,郭即将一些书刊堆放在经理的沙发床上,摸出身上预藏的一瓶汽油,泼在床褥上,开始点火,企图焚屋,幸火势刚燃起时,警四分局康乐派出所的两个警员据报后赶抵现场,喝令郭凤祥把刀放下,惟此时郭似已疯狂,持刀向两警员逼近,两警随手拿起了凳子,准备抵抗他的袭击,就在此紧张之际,郭突然举刀向自己的胸部及腹部猛刺两刀,当场毙命。

        在同一时间,消防车亦赶抵现场,将火势迅速扑灭。

        南部地区某单位人员及台南地检处检察官黄昭熙事后均赶到现场,由法医林日详验尸,经检验:妓女吴秋香,身中十六刀,喉管割断,两乳部刀创均深达内脏;管理员之妻葛碧玉,被刺六刀,喉管亦断;凶手郭凤祥自戕三刀,均告死亡。

        据治安单位研判,郭凤祥行凶,似为预谋。他于二十一日下午三时许到该茶室投宿,经告吴女不在,即另寻对象登记陪宿后离去,似即外出寻借凶刀及汽油,翌晨在发现吴女之后,认为吴女及该茶室都在欺骗他,以致刺杀吴女之后,再杀管理员之妻,然后纵火焚屋,假如在郭凤祥寻吴女陪宿如愿,获一宵温存,或翌晨不发现吴女,或可免掉这一场凶案的发生。"女服务生被勒毙"

        另一个实例是一九六四年三月一日《自立晚报》登的:

        特约茶室演血案·女服务生被勒毙

        蔡月娥娇美个个留情

        难独享风流引动杀机

        凶手为谁·尚待追缉

        〔本报讯〕北市信义路四段三张犁派出所对面特约茶室,于昨晚十时三十分许,发生服务生被人用麻绳勒毙藏于床下的谋杀案件一起,北市警六分局及宪兵队会同有关单位,都赶到现场调查,并将谋杀现场之房间封闭,等候地检处及军方的检察官到场启封验尸。至于凶手为何人?办案人员已获有线索,相信即可缉获。

        被谋杀的女服务生名叫蔡月娥,十七岁,北市人,住在抚远街,在三张犁军中特约茶室充当女服务生,她的编号是十四号,这个茶室普通的身份是不得进入。

        据悉:蔡月娥是于昨日晚上接了一个客人入室后,至十时三十分许尚未见蔡女走出房门,管理的人非常怀疑,当启门入内时,发现蔡女已被人用麻绳勒毙藏于她自己房间的床下。该茶室除了向警六分局报案外,并向其管理单位报告,复将蔡女被杀之房间封闭。

        今日上午,记者赶至现场时,该茶室的两个大门关闭,禁止任何人等出入,茶娘们亦都关在自己的房间,不准外出,在现场的人是宪警单位的治安人员及有关单位的负责人。他们都拒绝记者的采访,所以真正被杀之内幕不详。读者仅知被谋杀的蔡女长得很美而且活泼,爱她的人很多,被杀之原因,可能是蔡女朝秦暮楚,对任何人都留下了情种,因而偏偏遇上了一个"情圣",这位男子因为不能占有,故设法谋杀。全案之侦破工作,现正进行中,料凶手不久即可逮捕到案。

        像上面这两则刀光血影的"军中乐园"大特写,是非常普遍的。大陆来台的军人们,离乡背井,感情没有寄托〔注十三〕,惹出感情纠纷,常常走极端,强迫同归于尽。自"军中乐园"成立以来,这样子"殉职"的老少妓女,可真大有人在呢!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新闻天地》第十一年第四十八号登有陈文清"军中春色",文中"PX和军乐园"一节中说:"对于单身军人的生理需要,军事当局早已做了适当的措置。军营附近的地区,现都设有军乐园,园里蓄有受医生照料的年轻姑娘,做单身官兵排遣寂寞的临时伴侣,付出低廉的费用,就可获得一次安全而兴奋的满足,而且官兵一视同仁,绝无争风吃醋的情事发生。过去在大陆那种军民间的男女纠纷,也因之完全消除"云云,是报导得不正确的,事实上,"争风吃醋的情事"不但发生,并且还大发生特发生呢!

        "励我士气"

        "军中乐园"在编制上,实际是军方指点、民间承包性质。虽然是沿军方派管理员、民间担任干事的架构,但在军民之间,谁大谁小、谁主谁宾,事涉内幕与红包,也就实未易言。我在那拔林"军中乐园"看到这么一个镜框:

        郭拨林特约茶室开业留念

        励我士气

        陆军八四四二部队敬赠

        究其措辞,实在耐人寻味。但是,我又搜集到陆军五六五二部队的一张(49)威克字第二四六八号令文(一九六0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由部队长发出,受文者是"第三科",内文是:

        一、查仁武特约茶室因违背规定,经核定于十二月二十九日停业一天以示惩戒,在该日严禁本部官兵前往娱乐。

        二、希遵照并饬属遵照。

        三、副本送仁武特约茶室管理员。

        究其措辞,却又官样十足。总之,主持"军中乐园"的军方政工人员与民间承包商之间,经常有可疑弊情存在,形成原因,和国民党对"军中乐园"讳莫如深不无关系。我是博学多闻的人,但在台湾出版的书刊里,直接提出有"军乐园"字样的,我只在一九六一年一月一日《军事杂志》第二十九卷第四期楼雄飞"岗上琐闻"中,见过一次,原文如下:

        基地康乐中心、戏院与福利社的建筑工程已近尾声,不久前,部队长心血来潮,指示增建"军官沙龙"(军乐园)一所,同时像维纳斯一样美丽标准的侍应生,也正在物色中,向来有"山龙困水"之称的光杆们,稍待时日,均可大快身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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