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在饭桌前,猛然低头,夹了点小菜放在碗里,又猛然抬头看他。
“你这是怎么回事?变成傀儡啦?”
“我听你的话,配了三焦点眼镜,看书,做针线时用近视焦点;看窗外物景,看电影,用远视焦点;切菜烧饭,坐在饭桌看阁下尊容,用的是中视。以后不必再为找不到适当的眼镜烦恼了。”
“你要转动眼球呀!夹小菜时眼球向下看,头自然会低下来;要向上看,眼球向上,头自然也抬起来。不然的话,就像被线拉扯的傀儡。”
“我办不到。夹小菜时想到有话要跟你说,眼睛抬得太快可能就会从远视焦点看你。不够快的话,可能就从近视焦点看你。”
“那有什么关系?”
“那何必配三焦点眼镜呀?我不想吃了。我一点胃口都没有。”
我叹了口长气。我戴眼镜的辛酸从在上海念小学时开始。我常常感到眼睛痛,妈妈带我去看医生,发现我有散光和近视眼,要戴眼镜。那时,多半是老人才戴眼镜的。我配好眼镜,鼻梁上多了个尴尬的负荷。第一次到学校,羞得不敢抬头。全班只有我一个人戴眼镜,男同学说我是四眼田鸡。我以为近视眼是一种病,而那副眼镜宣布我的病况,觉得难过得不得了。十岁时,我们举家去了美国,看了眼科医生,他说我只需在看书的时候戴眼镜,我高兴得好像鸟从笼中飞出来。
但是认识的字越多,近视也就越来越深。我养成癖好,凡是看见字就读,哪怕是一瓶醋上的商标或是咳嗽药的说明书,我都从头读到底。读中学时,我主修文科,必须读的书几乎读不完,除了莎士比亚之外,还有萧伯纳、王尔德、托玛斯?曼等等,这些书或剧本我都读得津津有味,一本本厚厚的书读完之后就像消化一顿大餐,肚子饱满,感到恬适。眼睛酸痛当然不在话下。在中文方面,父亲填鸭式地要我攻读经典之作,什么蝇头细书的批注,我都眯着眼睛看。我更迷上了张恨水的小说。《啼笑姻缘》、、、等等,我念得废寝忘食,即使文字没有标点符号,也不分段,我也念下去,因为张恨水小说里的人物是那么逼真,他所描写的一九二○年代的社会是那么引人入胜。一副沉重的眼镜似乎永远压在我鼻子上,眼球带红丝是永久的状况。
后来我在《读者文摘》工作,那可真是手不释卷,目不交睫的日子。每月美国总社和其他外文版发来的文稿都要看。我们还订了七十多种中文报刊,又买了各种书籍。编辑部同仁分头看,旨在寻找适合文摘风格的文章以便转载,发现一篇就好像淘金者淘到金砂一样。
我却仍然在阅读的时候才戴眼镜,不阅读的时候我的世界好像笼罩在薄雾里。在街上走,即使跟熟人擦肩而过我也视若无睹,因此有人批评我,说我架子好大,目中无人。于是我笑容常开,在经常光顾的餐馆进午餐,左望右顾,眉开眼笑。直到有一次,引来一名男子两句脏话,使我羞得无地自容。
全日戴眼镜的时候到了。
但是眼睛是心灵之窗,怎么可以用眼镜遮起来?于是我配了隐形眼镜。跟着来的是大小瓶消毒水,清洗液,人造泪。早上从床上一跃而起便在洗脸盆前弯着腰,从小盒子里摸出泡了一夜消毒水的镜片,放在小杯子里用清洗液清洗,然后小心翼翼提心吊胆地一一按入眼眶。眨眨眼睛,照照镜子。运气好的话,双眼都看得清楚,便可以换衣服,吃早点,带着一皮包的药水上班去了。
但戴隐形眼镜的人需要时时戒备不测祸机。上班路上如果灰尘吹入眼睛,千万不可揉它,一揉的话,镜片可能移动,不再盖住角膜而不知去向。那只好一路眼泪涔涔而下,到了办公处,直奔女厕,用拇指和食指尖把镜片从眼睛捏出来,放在小杯子里,加消毒水消毒,然后把头向后一仰,用清洗水一小杯覆盖眼睛,不停转动眼球,希望把灰尘清洗出来。假使眼睛不痛了,就算功德圆满。
但是如果镜片不在角膜上,那只好闭着眼睛,用手指在眼皮上轻按,按到个硬件的话,就是那小家伙了。设法把它捏出来,再消毒冲洗,按入眼睛。这时,眼睛已像火球,鼻涕直流。假如那小不点儿找不到,那只好鼻子紧贴镜子,拉起眼皮,仔细观察。我的天呀!滑到眼球上端去了!心惊胆战,全身冒出冷汗。别急别急,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慢慢地翻转眼球,又揉又拍,又挤又眨,终于把那小家伙弄下来了。这时已经眼饧骨软,心力交瘁,只好将另一眼里的镜片取下,从皮包里拿出那副老老实实的近视眼镜戴在鼻子上。
但如果那小不点儿根本不在眼睛里,根本不见了,那可惨了。摸摸身体,是不是沾在衣服上?独具只眼,视力半清不楚,四处观望。在不在脸盆上?有没有掉在地上?匍匐搜寻那本来就要人看不见的东西。徒劳无功,只好投降。四眼田鸡总比独眼龙强。
这些痛苦经验使我决定戴老老实实的眼镜,除了近视的还配一副远视的。只有要赴宴会时才戴隐形眼镜。直到有一次要赴盛大的新春年会。我穿了件翠绿色的旗袍,戴了珍珠耳环和项链,自以为打扮得无瑕可击,问他,“你看怎样?”
他说,“别戴隐形眼镜了。你的眼袋那么大,不如戴普通的眼镜遮起来要好看一点。”多年前我看中他,就是因为他有话直说。
在公元一千年,就有人用放大镜阅读小字。眼镜是在十三世纪由一名意大利僧人发明的。到了十四世纪,威尼斯已经大量生产眼镜。后来近视远视眼镜都有得买。一四五○年,古腾堡发明活版印刷术之后,戴眼镜的人随着看书的人越来越多。最早的镜片是用手托住的。到了十六世纪,才有人在镜框上加绑带,绑在耳朵上。后来,一名巴黎商人在镜框上加了框脚,长只及太阳穴,因为那时买得起眼镜的都是地主阶级人士,而他们都戴假发。一七三○年,美国商人施卡雷特(Edt)卖框脚长及耳朵的眼镜了,而在一七五二年,爱斯科(JamesAyscough)发明了安装铰链的框脚。
隐形眼镜则是一八八七年由瑞士医生费克(A.EugenFick)发明的,以玻璃镜片盖住眼球。到了一九三八年,人们以塑料取代玻璃,在一九五○年生产的隐形眼镜就只盖住角膜。
明朝时代,西洋传教士将眼镜传入中国,受惠者之一是剧曲家孔尚任。那时孔氏的视力衰退,几乎盲目。他买了一副澳门进口的眼镜,戴上之后,整个世界变得清晰明亮,即使傍晚站在窗口,也看得清楚小字。他因此可以继续写作,几年后著。
据说,人过四十,眼睛的水晶体开始硬化,使眼睛越来越远视。世界上百分之五十二的人都须要用眼镜矫正视力。
岁月不饶人。几年前,除了近视远视眼镜之外,我还配了一副中视眼镜,是供切菜烧饭时用的。我做事有规有矩,看书做针线的眼镜放在书桌或沙发椅边的小桌子上。做饭时用的中视眼镜放在厨房里,出门时用的远视眼镜放在靠近大门的桌子上。但事实上没有那么简单,有时我会戴着中视眼镜做针线,戴着远视眼镜切菜,等到觉得不对劲,就要从饭桌、炉子、水槽边找到书桌、床头、沙发椅、书架上,才找到适当的眼镜。
如果要出门,那更不得了,因为我还有三副黑眼镜。天气好的话,外子和我喜欢到公园去散步,看报。气候难测,所以六副眼镜都要带。因此出门之前要把它们都找到,放在各别的套子里。因为套子看起来都差不多,我在上面缝了小布标,注明老大,老二,老三和大黑,中黑,小黑。外子等得不耐烦会抓起眼镜随便放在哪个套子里。在公园里坐好要看报时麻烦就来了。大黑套在老二里,老三套在小黑里。
“小黑呢?我在找小黑!”
“什么大黑小黑?你呀!最好去配副三焦点眼镜!”
我摘下三焦点眼镜,揉揉脖子说,“脖子酸疼,受不了。”
“你那样猛然抬头低头,脖子当然会酸疼。我不是跟你说过,要看远处的时候,眼球向上,头自然会抬起来,要近看,眼球向下,头也自然低下来。”
“我要是透过近视焦点偷看一下窗外的物景怎么办?”
“怎么会是偷看呢?”
“因为那是超越界线,是违规。”
“什么界线呀?”
“远视,中视,近视间的界线。从近视跳到远视,不顾中视,就像在公路上开车起线,不顾中间的线就从左边驶到右边。不守规矩的事我不做。我想念老大,老二,老三,还有大黑,中黑,小黑。”
他长叹一口气,“那么把它们找出来吧。”
“问题是,老大放在小黑的套子里呢,还是在老二的套子里?老二收在小黑的套子里,还是在老三的套子里?”
“我们退休了,应该过逍遥自在的日子,”他叹道。
“凡事不必明察秋毫,恍恍惚惚过日子,不也很好吗?”
就这样,我变得凡事眼不见为净,随遇而安。但是如果你在路上看见我迎面而来而我不与你打招呼,请勿见怪。我并不是目中无人。我找不到老大,戴在鼻子上的是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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