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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麦田里的守望者第九节

第九节

        我下车进了潘恩车站,头一件事就是进电话间打电话。我很想跟什么人通通话。我把我的手提箱放在电话间门口,以便照看,可我进了里边,一时又想不起跟谁通话。我哥哥DB在好莱坞。我的小妹妹菲芘在九点左右就上床了——所以我不能打电话给她。我要是把她叫醒,她倒是不在乎,可问题在于接电话的不会是她,而是我的父母。所以这电话决不能打。接着我想到给琴.迦拉格的母亲挂个电话,打听一下琴的假期什么时候开始,可我又不怎么想打。再说时间也太晚了。我于是想到打电话给那位常常跟我在一起的女朋友萨丽.海斯,因为我知道她已放圣诞假了——她写了封又长又假的信给我,请我在圣诞前夕到她家去帮她修剪圣诞树——可我又怕她母亲来接电话。她母亲认识我母亲,我可以想象到她一接到电话,也就不怕摔断他妈的腿,马上急煎煎打电话去通知我母亲,说我已经到纽约了。再说,我也不怎么想跟老海斯太太通话。她有一次告诉萨丽说我太野。她说我太野,没有生活的目标。我于是又想起打电话给那个我在胡敦中学时的同学卡尔.路斯,可我不怎么喜欢他.所以我在电话间里呆了约莫二十分钟,却没打电话就走了出来,拿起我的手提箱,走向停出租汽车的地道,叫了辆汽车。

        我当时真他妈的心不在焉,竞出于老习惯,把我家里的地址告诉了司机——我是说我压根儿忘了我要到旅馆里去住两三天,到假期开始后才回家。

        直到汽车在公园里走了一半,我才想起这件事来,于是我就说:“嗨,你一有机会,马上拐回去成不成?我把地址说错啦。我想回市中心去。”

        司机是个机灵鬼。“这儿可没法拐,麦克。

        是条单行线。我得一直开到九十号路。”

        我不想跟他争论。“好吧,”我说。接着刹那间我想起了一件事。“嗨,听着,”我说。“你知道中央公园南头浅水湖附近的那些鸭子吗?那个小湖?我问,在湖水冻严实以后,你可知道这些鸭子都上哪儿去了?你知道不知道,我问你?”我知道多半是白问,只有百万分之一可能性。

        他回过头来瞅着我,好象我是疯子似的。“你这是要干吗,老弟?”他说。“拿我开玩笑吗?”

        “不——我只是很感兴趣,问问罢了。”

        他没再言语,我也一样。直到汽车出了公园,开到九十号路,他才说:“好吧,老弟。上哪儿?”

        “呃,问题是,我不想往东区的旅馆,怕遇见熟人。我是在微服旅行,”我说。我最讨厌说“微服旅行”这类粗俗的话,可是每遇到一些粗俗的人,我自己也就装得很粗俗。“你可知道在塔夫特或者纽约人夜总会里,是谁的乐队在伴奏,请问?”

        “不知道,麦克。”

        “呃——送我到爱德蒙吧,那么,”我说。“你在半路上停一下,我请你喝杯鸡尾酒好不好?我请客。我身上有的是钱。”

        “不成,麦克,对不起。”他真是个好伴侣。

        可怕的性格。

        我们到了爱德蒙旅馆,我就去开了个房间。在汽车里我又戴上了我那顶红色猎人帽,完全是聊以解闷,可我进旅馆之前又把它脱下了。我不愿把自己打扮成一个怪人。说起来也真滑稽可笑。我当时并不知道那个混帐旅馆里住的全是变态的和痴呆的怪人。到处是怪人。

        他们给了我一个十分简陋的房间,从窗口望出去什么也看不见,只看见旅馆的另外一边。我可不怎么在乎。我心里沮丧得要命,就顾不得窗外的景色好不好了。领我进房间的侍者是个六十五岁左右的老头子,他这人甚至比房间更叫人泄气。他正是那一类秃子,爱把所有的头发全都梳向一边,来遮掩自己的秃顶。要是我,就宁可露出秃顶,也不干这样的事。不管怎样,让一个六十五岁左右的老头子来干这种活儿,也未免太难了。给人提行李,等着人赏小费。我猜想他大概没什么知识,可不管怎样,那也太可怕了。

        他走后,我也没脱大衣什么的,就站在窗边往外眺望一会儿。我没别的事可做。可是旅馆那一边房间里在干些什么,你听了准会吃惊。他们甚至都不把窗帘拉上。我看见有个头发花白的家伙,看样子还很有身份,光穿着裤衩在干一件我说出来你决不相信的事。他先把自己的手提箱放在床上。然后他拿出整整一套妇女服装,开始穿戴起来。那是一套真正妇女服装——长统丝袜,高跟皮鞋,奶罩,搭拉着两条背带的衬裙,等等。随后他穿上了一件腰身极小的黑色晚礼服。我可以对天发誓。随后他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象女人那样迈着极小的步于,一边还抽烟照镜子。而且只有他一个人在房里。除非有人在浴室里——这我看不见。后来,就在他上面的那个窗口,我又看见一对男女在用嘴彼此喷水。也许是加冰的威士忌苏打,不是水,可我看不出他们杯子里盛的是什么。嗯,他先喝一口,喷了她一身,接着她也照样喷他——他们就这样轮流着喷来喷去,我的老天爷。你真应该见见他们。在整个时间内他们都歇斯底里发作,好象这是世界上最最好玩的事儿。我不开玩笑,这家旅馆确是住满心理变态的人。我也许是这地方唯一的正常人了——而我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大。我真想他妈的拍个电报给老斯特拉德莱塔,叫他搭最快一班火车直奔纽约。他准可以在这旅馆里称王哩。

        糟糕的是,这类下流玩艺儿瞧着还相当迷人,尽管你心里颇不以为然。举例说,这个给喷得满脸是水的姑娘,长得却十分漂亮。我是说这是我最糟糕的地方。在我的内心中,我这人也许是天底下最最大的色情狂。有时候,我能想出一些十分下流的勾当,只要有机会,我也不会不干。我甚至想象得出,要是男女双方都喝醉了酒,你要是能找到那么个姑娘,可以彼此往脸上喷水什么的,那该有多好玩——尽管有些下流。不过问题是,我不喜欢这种做法。你要是仔细一分析,就会发现这种做法非常下流。我想,你要是真不喜欢一个女人,那就干脆别跟她在一起厮混;你要是真喜欢她呢,就该喜欢她的脸,你要是喜欢她的脸,就应该小心爱护它,不应该对它干那种下流事,如往它上面喷水。真正糕的是,许多下流的事情有时候干起来却十分有趣。而女人们也好不了多少;如果你不想干太下流的事,如果你不想毁坏真正好的东西,她们反倒不乐意。一两年前,我就遇到过一个姑娘,甚至比我还要下流。嘿,她真是下流极了!我们用一种下流的方式狂欢了一阵,虽然时间不长。性这样东西,我委实不太了解。你简直不知道他妈的你自己身在何处。我老给自己定下有关性方面的规则,可是马上就破坏。去年我定下规则,决不跟那些叫我内心深处觉得厌恶的始娘一起厮混。这个规则,我没出一个星期就破坏了——事实上,在立下规则的当天晚上就破坏了。我跟一个叫安妮的浪荡货搂搂抱抱的整整胡闹了一晚。性这样东西,我的确不太了解。我可以对天发誓我不太了解。

        我站在窗口不动,心里却起了个念头,琢磨着要不要给琴挂个电话——我是说挂个长途电话到BM,就是到她念书的那个学校,而不是打电话给她妈,打听她在什么时候回家。照说是不应该在深更半夜打电话给学生的,可我什么都核计好了。我打算跟不管哪个接电话的人说我是她舅舅。我打算说她舅母刚才撞车死了,我现在马上要找她说话。

        这样做,本来是可能成功的。我没这么做的唯一原因是我当时情绪不对头。你要是投那种情绪,这类事是做不好的。

        过了一会儿我在一把椅子上坐下,抽了一两支烟。我的性欲上来了,我不得不承认。后来刹那间,我想起了一个主意。我拿出了我的皮夹,开始寻找一个地址,那地址是我今年夏天在舞会上遇到的一个在布林斯敦念书的家伙给我的。最后我找到了那地址,纸已褪了色,可还辨认得出字迹。地址上的那个姑娘不完全是个妓女,可也不反对偶尔客串一次,那个布林斯敦家伙是这样告诉我的。他有一次带了她去参加布林斯敦的舞会,差点儿就为这件事给开除出学校。她好象是个脱衣舞女什么的。

        不管怎样,我走到电话机旁边,给她挂了个电话。

        她的名字叫费丝,住在百老汇六十五条街斯丹福旅馆。一个垃圾堆,毫无疑问。

        一时间,我还以为她不在家里。半晌没人接电话。最后有人拿起了话筒。

        “哈罗?”我说。我把自己的声音装得很深沉,不让她怀疑我的年龄或者别的什么。反正我的声音本来就很深沉。

        “哈罗,”那女人的声音说,并不太客气。

        “是费丝小姐吗?”

        “你是谁?”她说。“是谁在他妈的这个混帐时间打电话给我?”

        我听了倒是稍稍有点儿害怕。“呃,我知道时间已经挺晚啦,”我说,用的是成年人那种极成熟的声音。“我希望您能原谅我,我实在太急于跟您联系啦。”我说话的口气温柔得要命。的确是的。

        “你是谁?”她说。

        “呃,您不认识我,可我是爱迪的朋友。他跟我说,我要是进城,可以请您一块儿喝一两杯鸡尾酒。”

        “谁?你是谁的朋友?”嘿,她在电话里真象只雌老虎。她简直是在跟我大声呦喝。

        “爱德蒙。爱迪,”我说。我已记不起他的名字是爱德蒙还是爱德华。我只遇见过他一次,是在他妈的那个混帐舞会上遇见的。

        “我不认识叫这名字的人,杰克。你要是认为我高兴让人在深更半夜——”“爱迪?布林斯敦的?”我说。

        你感觉得出她正在搜索记忆,想这个名字。

        “是不是布林斯敦学院?”

        “对啦,”我说。

        “你是打布林斯敦学院来的?”

        “呃,差不离。”

        “哦……爱迪好吗?”她说。“不过在这时候打电话找人,真叫人意想不到。老天爷。”

        “他挺好。他叫我向您问好。”

        “呃,谢谢您。请您代我向他问好。”她说。

        “他这人再好没有。他这会儿在于什么?”刹那间,她变得客气的要命。

        “哦,你知道的。还是那套老玩艺儿,”我说;他妈的我哪知道他是在干什么?我都不怎么认识他。我甚至都不知道他这会儿是不是依旧在布林斯敦。“瞧,”我说。“您能不能赏光在哪儿跟我碰头,喝一杯鸡尾酒?”

        “我问您,您可知道现在是什么时间啦?”她说。“您到底叫什么名字,请问?”一刹时,她换了英国口音。“听您的声音,好象还挺年轻。”

        我噗哧一笑。“谢谢您的恭维,”我说——温柔得要命。“我的名字是霍尔顿.考尔菲德。”我本应当给她个假名字的,可我一时没想到。

        “呃,瞧,考菲尔先生,我可不习惯在深更半夜限人约会。我是个有工作的。”

        “明天是星期天,”我对她说。

        “呃,不管怎样,我得好好睡一会儿,保持我的青春,您也知道这个道理。”

        “我本来想咱俩也许可以在一块儿喝杯鸡尾洒。时间还不算太晚。”

        “呢。您真客气,”她说。“您是在哪儿打的电话?您这会儿是在哪儿,嗯?”

        “我?我是在公用电话间里。”

        “哦,”她说。接着沉默了半晌。“呃,我非常愿意在什么时候跟您一块儿玩玩,考菲尔先生。

        听您的声音十分可爱。您好象是个极可爱的人。不过时间实在太晚啦。”

        “我可以上您家来。”

        “呃,在平时,我会说这再好没有了。我是说我倒是很高兴您上我家来喝杯鸡尾酒,可是不巧得很,跟我同屋的那位恰好病了。她整整一晚都不曾合眼,这会儿才刚睡着哩。”

        “哦。这真太糟糕啦。”

        “您往在哪儿?明天咱们也许可以一块儿喝鸡尾酒。”

        “明天可不成,”我说。“我只在今天晚上有空。”我真是个大傻瓜。我不应该这样说的。

        “哦。呃,真是对不起得很。”

        “我可以代您向爱迪问好。”

        “您肯吗?我希望您在纽约玩得痛快。这是个再好没有的地方。”

        “这我知道。谢谢,再见吧,”我说,接着就把电话挂了。

        嘿,我真正把事情搞糟啦。我本应该至少约她出来喝喝鸡尾酒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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