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周末下了班以后我觉得很是无聊,杂志社的人都到一个姓米的四十多岁的女编辑家去包饺子吃,他们闹烘烘招呼我的时候我装做有事的样子说了声抱歉。人都走光了我还一个人坐在渐渐黯淡下来的办公桌前抽烟,一边翻动着通讯本,给我认识的一些女孩子打电话,结果仅仅只联系上了一个从前在我们杂志社打字后来到北京外语学院自读英文的东北女孩小俞,电话那边说吃饭?不了,我姐姐要我到她那里去吃。我说你哪里来的姐姐?她说就是哈尔滨老乡呵,比我大两岁,叫她姐姐,在北京舞蹈学院进修的。我说那你吃完饭还有事吗?那边有点迟疑的样子,我趁她还没说出什么婉拒的话来,连忙说那晚上我们到三里屯去泡吧怎么样?小俞说,这是个不错的idea,行,那就这样,几点?在那儿会面?我说7点半,在“兆龙饭店”大堂,不见不散啊。
我在王府井的一家台湾快餐店里马马虎虎吃了盘扬州炒饭和一钵冬瓜排骨汤,点上一支烟,打开在快餐店门外小摊上买来的一份北京晚报,迅速浏览完了就把它扔在旁边的一张空椅子上。一个穿牛仔裤的女服务生端着盘子从我跟前过去,我觉得她那丰满的臀部比那些不三不四的新闻要好看得多。
富康出租车穿行在升起的五颜六色的灯雾里,车内的收音机在放着一个著名的长发披肩的女歌手的情歌,咬牙切齿般地反复唱着噢Mybaby噢Mybaby。司机啧了一声,伸出右手调了一个频道,语速很快的某个男人的声音在谈论昨天的那场春天细雨中的足球赛。想象得出他那一副居高临下而又饶舌卖弄的嘴脸。我们杂志社的老厉就是这样的人。
“您哪儿人哪您?”司机听了一会也觉得无聊就同我攀谈起来。
“湖南。”
“湖南?湖南好哇湖南。”
“你去过?”
“没。毛泽东就是湖南的嘛。”
我瞥了一眼司机,他脸上有一种刚刚洗完桑拿的表情。我还看了一下计价器上的数字,此人至少给我绕了三公里的路程。
小俞瘦瘦的身子埋在兆龙饭店大堂的沙发上,正在朝大门张望。她比我早到几分钟。
三里屯这时还不是最喧闹的时候。我们在一个没有乐队的酒吧的靠窗的位子坐下来。窗外人来人往,影子忽明忽暗。
“没带你姐来?”
“人家谈恋爱呢。人家男朋友来了。”
“一起吃的饭?”
“嗯。”
“那你不是当灯泡了嘛。”
“就是。”
“你呢?”
“我怎么啦,我?”
“还没有男朋友?”
“谁看得上啊。”
“别自卑,别难过。喝点什么?”
“随便。”
“别随便,绿薄荷酒怎么样,加冰?”
“行。”
小俞虽然青春,但并不动人,她身上吸引人的地方只有深藏不露的沉静。这样的女孩子只会给人做老婆,不会做情人。所以我也不会产生什么别的想法,只是同她喝喝酒,聊聊天,打发周末漫长孤单的夜晚。小俞离开杂志社一年多了,一直在学英文。
“想出国吗?”
“那倒不是。反正就是学学,学了比不学好。”
“那还是多少有点茫然呵。”
“是。是有点茫然。不像有的同学,目的很明确,就是出国,或者到外企做白领。”
“听说外语学院有许多女学生课外做那种事情是吗?”
“你怎么知道的?”她脸上呈现出奇怪的表情,展示了她的纯朴同天真。
“这又不是什么秘密。人人都要生活嘛。”
“那倒是。跟我同寝室的小曼,家里在山西,不宽裕,她爸爸一个学期只给她一千块钱,她只好跟了一个台湾人,一周去他那里两回。那人每个月给她三千块钱,还给她买了手机,待她倒也蛮好。”
“没有人打你的主意?”
“唉,我又不漂亮又不性感,谁瞧得上啊。再说,我就是穷死了也不会走那条路。多没意思呵,代价太大了。”
“来,干杯。”我被她的话所打动,手中的小瓶墨西哥柯罗拉啤酒举了起来。这样的女孩子不太少,但也不太多。我欣赏一个人有自己的生活立场同原则。
“我想挣一些钱,”她啜了一口绿薄荷,把高脚杯轻轻放下,“我想买一台五千块钱左右的电脑。”
“五千块钱可以有很好的配置了,”我假里手地说。
“就是,我们同学就买了一台,好让人羡慕的。”
“那你打算怎样挣这五千块钱呢?”
“为这事苦恼着呢,”她用一根指头把垂在脸前的长发挑到瘦削的肩后去:“要是找份工作吧又怕耽搁了学习,为了买电脑吧又不得不去找点事情做——我做啥事好呢?”
“还是到我们杂志社来兼着做录入吧,上半天班。”
“不不不,那样挣钱太慢了,”她声音略略高起来,“我也顶讨厌你们编辑部的那个厉什么,总喜欢故意在我手上摸来摸去,讨便宜的样子,下流。”
快到十二点的时候三里屯热闹得像要把人如气体一般挥发掉。各式各样的人穿进来涌出去,妖冶的女人、蓄马尾辫的男人、异香扑鼻的洋人,还有一些神态不男不女的年轻人,都在眼前活剧似地晃动,狂欢般的热潮轻易地卷走了安静的谈话。
小俞看了一下表,望了望我,意思是咱们走吧。
关于小俞要怎样挣到五千块钱来买电脑的事自然没有结论。我想她有一些同学会对这样的问题报以轻蔑的一笑。小俞是个好姑娘,与此同时她也是个有些乏味的姑娘,因为接下来的谈话都有点近乎客套,东聊一下西聊一下,缺少兴奋,缺少快乐。虽然我对她并无奢望,但至少我还是愿意周末之夜遇上一个好的异性交谈对手。即使没有什么故事,总还多少有那么一点风情或微妙的电光石火吧。
“那就这样,”因为四周太吵闹,我声音很高地说,“我送你回家。”
在的士上我们都没怎么说话。我觉得疲倦,也觉得惘然。我后悔刚才喝的是温和的柯罗拉,其实我应当来一点有劲的白兰地,在北京,所有的周末,我都渴望有一种刺激。不知为什么,这种时候,异乡人的孤单总是有点挥之不去。我忽然想起蒙克的那幅著名的画:在桥边有个人捂着自己的耳朵张嘴尖叫。我现在蠢蠢地有种想尖叫的感觉。
有两部闪着红灯的警车停在立交桥旁,一个站在前面的警察扬了扬手,的士顺从地停在了路旁。
“请拿出证件来,”后车门被打开,探过来一张柿饼般的严竣的脸。
“你们俩是什么关系?”看过身份证和暂住证后警察没有马上把它们物还其主,尖锐的目光电筒一样朝我和小俞的脸上扫来扫去。
我说她是我以前的同事,怎么啦?
“你下来一下。”
我跨出来,才发现这警察至少有一米八O,长得浓眉大眼,只是脸型不大好,像柿饼。
“她叫什么名字?”
“俞丽萍。”
“你们从哪儿来,去哪儿?”
“从三里屯过来,送她回去。怎么啦?”
“以前的同事,同什么事?”
警察毫不松懈地盘问下去,还问了些其他的问题,我有些恼,反问道:“你看我们俩像干坏事的吗?”
“那可说不上,”警察声音怪怪地,“这年头好人坏人也不全写在脸上,谁知道!”
经过了这番节外生枝,我愈加有朝车窗外的天空尖叫的冲动。送完小俞的回程路上我看了看表,已是凌晨一点四十。的士沿着宽敞空寂的三环路疾驰,在车轮擦地的沙沙声里我忽然觉得莫名的空虚,想一个人再杀回三里屯去喝他个烂醉如泥。这时我远远瞥见车窗外“凯宾斯基饭店”的霓虹灯,想起离那儿不远有一个名叫“60年代”的酒吧,我跟司机说,靠右,靠右,过“凯宾斯基”就停。
我越过栏杆,向马路左侧的一个由红绿两色霓虹灯包围的玻璃门走去。春夜微凉的风轻抚着安睡的首都,使人莫名其妙地想到摇篮里的童年。我把衣领竖起,仿佛要把空虚同躁动还有晦涩的期待包裹起来。
我把那张玻璃转门推开,喧嚣的声音同混浊的暖气像一群苍蝇扑到脸上身上,我不由得打了一下寒噤。
“60年代”是北京一位笔名叫“呆瓜”的作家带我来过的。这位呆瓜除了写一些小说和时尚文章,就是把全部精力放在泡吧同泡妞上,四十一二岁了,离过两次婚,脸上却常常有一种初恋的年轻人的激情的毫光。
“只有泡吧和泡妞才使我有写作的灵感,”他朝一支AB牌的暗褐色烟斗里填进异香扑鼻的荷兰烟丝,“海明威和西默农就是这样在酒吧里浪掷他们的生命和才华。”
他有些自命不凡,有些高谈阔论,但也有些神秘,因为我始终弄不明白他哪里来的钱抽那种一两百块钱才能买一小圆铁盒的专门的烟斗烟丝,而且就连打火机都是奢侈的Zip牌。这是三个月前的一个周末之夜。我按五百块钱一千字付给呆瓜一篇专门写咖啡和香烟的男性时尚文章的稿酬,他高兴地打来电话约我到“60年代”聊天。他说他已经三天没出门,嘴巴憋臭了,“要大大咧咧痛痛快快地挥霍一把语言。”
我们坐在离乐队很近的吧台旁,屁股下头是南方人的国语一样生硬的高脚吧凳,我把装了稿费的一只信封递给他,他看都没看就插进羊皮风衣的内口袋里,“够我们喝得昏天黑地的,”他说,声音异常洪亮,“今晚上我们俩谁要是能走出这张门谁就是这个。”
他伸出一只手,小拇指在我眼前白生生地晃了晃。
午夜的“60年代”有一种区别于三里屯的阗嚣,因为那阗嚣里分明有一种暧昧的气味。朦胧灯光下的那些模糊的面孔莫不有模糊的蠢动同兴奋。所有的凳子上都坐了人,有的凳子上甚至坐了两个人。这些人在碰杯,在拥抱,在毫无顾忌地接吻,空气很闷,很多人都脱得只剩下短袖T恤,包括一些丰满性感的女人。我找不到坐位,只好靠吧台站着,那位置正好是上回我同呆瓜坐在一起买醉的地方。
乐队刚刚休息了一会儿,现在架子鼓手一阵雨点般的鼓声忽然疾泻下来,酒吧里的许多歪七歪八的腰就直了起来。一个穿低胸白衣长裙的女孩走到只有两张圆桌大的台子中央,开始演唱一首英文歌《卡萨布兰卡》。那张脂粉很厚的漂亮的面孔我已熟悉,但我还是禁不住朝她的喉结部位望去,顶光照射下,那地方恰恰在一片阴影里。她才唱了几句,酒吧里一阵夹着口哨声的喝彩便在我四周乍然响起。我当然清楚这绝对不是为了她那只能称为平庸的演唱。呆瓜那回告诉我,这女孩是做过变性手术的。在“60年代”唱歌的四个女孩都是她这样的变性人妖。在她们来表演之前这里的生意可没有这么火爆。她们与酒吧签了三年的约,现在已经演唱一年多了。我端着白兰地环顾四周,瞧见了另外那三位漂亮的人妖散落在人群之中,虽然灯光昏暝,她们仍然醒目如暗中绽放的白睡莲。我知道其中一个绰号叫藤子的长得惹人怜爱,不少常客都是冲她而来。藤子有一张圆圆脸,眼瞳里总是有一种柔弱无助的奶汁一样流动的目光,让很多人着迷,都浪叫着她的绰号让她坐到他们的膝头上,于是她要像一颗跳子棋一样不断地挪动地方。她就坐在离我很近的一个穿黑皮夹克的中年男人的身上,黑皮夹克俯在她耳边说些什么,同时一只手在她的肩上摩挲着。我看见她慵懒冶艳地一笑,摇摇头,起身朝另一个向她招手的男人的桌旁横侧着挤过去。我想我要是朝她招手,她也会坐拢来,很乖地坐在我的膝上。然而我不会,我不是伪君子,说实在话,我要真正的女人,不要这种变性人。
台上的那个人妖绰号叫苹果,她已经唱完了三支英文歌,现在轮到藤子上去唱了。我忽然掉进了口哨和掌声的漩涡里。
藤子唱的第一支歌是《月亮代表我的心》,唱得比邓丽君要哀婉得多。
我把苹果叫了拢来。她很大方地冲我一笑,“给我喝点什么。”我说你想喝什么就叫什么。“可乐。”她扭头朝吧台里的一名穿红围兜的男孩挤了挤眼。那男孩手脚麻利地把可乐倒在一只高筒杯里递到她手中。
“还给我来支烟。”她瞧见我放在吧台上的那盒万宝路。
她抽烟的姿式有点笨,甚至稍稍呛了一口,但显得很是舒展,脸上盈盈着调皮的笑意。
我把苹果叫过来是想说说话,我感觉坐在“60年代”里的所有的人都有伴,倒好像只有我一个人形单影只。
“习惯这种生活吗?”我没话找话地问她。
“什么生活?”
“好像叫夜生活吧。”
“夜生活,哈,夜生活,”她把一口烟朝天上嘘去,“对,习惯,绝对习惯。”
“我是说这么吵吵闹闹的。”
“我害怕白天,一睁开眼来就害怕,白天太安静了。虽然窗外有汽车开过来开过去的声音,”她说,“我们家就在德胜门靠马路的胡同里。”
“哎,那个人是干什么的?”我打了个手势,让她把头靠近点,指了指那个穿黑皮夹克的男人。
“哦,这个人,”她做了个鬼脸,“肯定是个骗子。”
“怎么说?”
“这几天他几乎天天晚上都上这儿来,跟我们说让我们跟他去越南表演,一个月,每人一万美金。肯定骗人,说不定我们一去那儿就被他卖啦。”
“嗯,提高点革命警惕性是必要的,”我说,“这世界骗子比乌鸦还多呐。”
“谁会上他的当呵,谁会呵。”她一副人情练达的样子,“他以为就他聪明。”
我瞥了一下黑皮夹克,他正盯着台上的藤子,灯色黯淡里可见他眼瞳里一粒狼样的绿光。
“人贩子。”我凑近苹果耳根说。
“对,”苹果笑起来的样子还是蛮妩媚的,“我怎么就没想起这个词儿?”
呆瓜应该是经常来“60年代”,因为他同这几位漂亮的人妖混得都挺熟的。那回他搂着藤子的腰同我行酒令,后来另一个叫眉儿的人妖也过来,同藤子一边一个坐在他的双膝上。
“你摸摸她的波看,”呆瓜捉住我一只手往眉儿的大胸上放,“真家伙呢。”
我有点怯,把手挣脱了开来。
“眉儿,你告诉这位大哥你的胸脯是不是真的,”呆瓜放肆而响亮地说,“免得他以为你这里只是一堆海棉呢。”
眉儿听话地把胸衣朝下拉了一把,露出了白生生的半盏乳房。
“做的吧?”我问她。
眉儿点点头:“本来还可以做得更大,可那就显得不正常了。”
“听说这里头硅呵胶呵什么的让人得癌症呢。”
眉儿不在乎地一笑:“我不信我有这么倒霉。”
“哎,”呆瓜指着藤子说,“你看不看她的屁股?屁股也是做的呢。”
“别听他胡说,”藤子伸出一个手指在呆瓜额头上点了一下,“讨厌。”
“走吧走吧,我的腿可是乘不住,都抖起来啦。”
“不是还可以坐一个人吗?”眉儿说,“你有三条腿呵。”
就这么嘻嘻哈哈胡闹一气后这两个人妖转到别的台子上去了。刚才我看见四处有人在朝她们招手,特别是藤子。
“他妈的,”呆瓜摸揉着自己的双膝,“真沉哎。”
“我觉得你挺惹女孩喜欢的,包括这些由男孩子变的女孩。”
呆瓜笑了一声:“来,喝酒,喝酒。”
“怎么啦?你老兄好像回避我的话题?”
“没有哦,”呆瓜点燃一支烟,深深地吸了一口,“以前我自以为是你说的这样,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怎么啦?受到了打击?”
呆瓜朝我脸上喷来一股蓝烟。
“他妈的,算你这家伙言中了。”
苹果喝完可乐就走了。我一个人又要了一杯白兰地,喝了一口之后仍觉得孤单依旧。
我看到一个戴白色棒球帽的三十多岁的男子从藤子唱完歌下来之后就一直缠着她说话。他们站在玻璃门旁边,那男子一边说话一边打手势,仿佛急切地表达什么。他的脸我看不甚清,不过我觉得他不像是中国人,有点像日本人或韩国人。藤子好像没怎么说话,只是耐烦地听着,似乎时常摇着头。
我收回目光,低头瞧着杯中的酒,耳畔的歌声是眉儿的《南屏晚钟》。
我想起了呆瓜,他真是一个有意思的人。
有一天呆瓜约了一位小姐到“60年代”来泡吧。那小姐姓宋名晶晶,据呆瓜说宋晶晶平日常同他煲电话粥,说话相当放肆,两情相悦的意思很是明白。这天坐在酒吧里也称得上是相谈甚欢。呆瓜不断地对她说些荤段子,昭然若揭地制造一种性的暖融融的氛围,对方一点忸怩也没有,心领神会的笑声像手风琴一样伴奏着这支别有用心的夜生活进行曲。到了后来,酒吧的气氛越来越浓,充满色情暗示的谈话的气氛也越来越浓。呆瓜感到身上有点热了,于是对自己说:是时候了。他朝宋晶晶望去,对方的眼瞳里也仿佛燃着若隐若显的难捺之火。
“换个地方喝吧,我们,”呆瓜说。
“今晚上我反正是交给你了,随你怎么安排。”宋晶晶答得很快,眼睛闪闪地望着呆瓜。
“到凯宾斯基开间房,冲个澡,然后一身清爽地喝点洋酒,再接着聊天怎么样?”
“悉听尊便。”
从凯宾斯基的房间的大玻璃窗朝外看去,北京城的夜色蓝得像一出喜剧的布景。喜剧的女主角这时背朝呆瓜立在窗前,染成火栗色的长发流泻在白而圆润的肩头——这出戏简直一开始就让人激动。呆瓜走上前去,从后面搂住了宋晶晶的腰。宋晶晶回过头来朝呆瓜怪怪的一笑:“我想喝点什么,你到冰柜里去拿吧。”
呆瓜给她拿了一听橙汁,她揭开盖,喝了一口,说:“坐。”
呆瓜没有坐,他又把她揽了过来:“没坐够?”
“说说话,”宋晶晶又是怪怪地一笑,“说说话我觉得挺好的。”
“我也没觉得不好。”呆瓜说,“不过我觉得语言形式是有很多种的。”
“这个我知道,”宋晶晶说,“但是我只习惯其中一种。坐,坐啊。”
呆瓜说:“姿式也是有很多种的。”
宋晶晶说:“我也只习惯其中的一种。”
“你也只习惯一种男人对吧?”
“是。你说得对。”
“哪一种呢?”
“坐着说话的那一种。”
“坐着?”
“坐着。”
“你保证?”
“保证。”
“那好,你坐到我身上来。”
“狗屁,”宋晶晶又笑起来,“什么话。”
“你的肩膀真好看,有古典美呢。”呆瓜说。
“狗屁。”
“吻一吻好吧?”
“不行,只能看,不能动。”
“好好好,我不动,只吻一下,吻一下不能算是动吧。”
呆瓜说完飞快地在她的肩上吻了一下。
喜剧从这个时候起开始峰回路转了。呆瓜告诉我说,宋晶晶对他说到此为止,行吗?呆瓜心想今天晚上的事是明摆着的,不然你跟我来凯宾斯基干嘛?于是呆瓜说吻可以到此为止,别的事可就不知道啊。
宋晶晶又是怪怪地一笑:“你是作家,你在我心目中是很美好的,我不想破坏这种美好。”
“对,我们不破坏美好,”呆瓜说,“我们创造美好。”
“创造?”宋晶晶这个晚上都是那么样的一种怪怪的笑,“能够吗?”
呆瓜感到有点受刺激,他心里已经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但他不相信,他觉得有些事应当是唾手可得的,而且他还觉得有些事是在把握之中的。这时呆瓜的两只手比他的思想更快,一把将宋晶晶搂到了怀抱中。呆瓜的肢体总是迫不及待地完成它们的本能。在一瞬之间,呆瓜抱着宋晶晶离开了窗前的沙发,把她放倒在床沿边上。
“你不能这样!”
呆瓜听到宋晶晶的声音里有被冒犯的愤怒。
“这不是你,你不应当这样!”
呆瓜把手松开了。仰面躺着的宋晶晶并没有立即爬起来,她只是瞪瞪地盯着呆瓜的眼睛,直到后者移开了自己的目光。
“我有男朋友。”宋晶晶仍然躺在床沿边,一只腿斜踮在地毯上。“我不想对不住他。”
“那你为什么还同我约会?”
“........”
“说啊。”
“因为你讨人喜欢。”
“你跟我泡吧,说一些很暧昧的话,然后又跟我来凯宾斯基开房,你未必不觉得对不起他,只到现在才想起这个人来?”
呆瓜跟我说他这时候真地有些来气了,他有一种被人愚弄了的感觉。
“对不起,”宋晶晶慢慢坐起,“我不是有意伤害你。我只是喜欢跟你聊天。我觉得跟你聊天非常快乐,聊什么都快乐。我没想到事情会真地朝这个方向发展。”
宋晶晶站了起来,伸出一只手在呆瓜的脸上摸了一下,“真地对不起,破坏了你的好兴致。”
“得了吧,”呆瓜说,“我不想再说什么了,你走吧。”
宋晶晶没有走,她又坐了下去,仰起脸望着呆瓜,一声不吭。
“走呵你,不是有男朋友吗?告诉他,有一个名叫呆瓜的男人打你的坏主意,你守身如玉,他会更加爱你爱得一塌糊涂的。”
“后来呢?”我问。
“她当然走了,我没有看她,不过我感觉她是哭了。他妈的,我算是栽在这小娘们儿身上了。来,喝酒,这把稿费今天要喝他妈的个精光!”
唱完了《南屏晚钟》,眉儿又唱了两首王菲的歌,之后,就是一个头发很长的年轻人上来独奏萨克斯,身子像蛇一样扭来扭去,但这时候人们的注意力显然并不放在台上了,酒吧的嘈杂之声又泛滥起来。
已开始有人离开了。我身旁有两把高脚吧凳在依旧的沸沸扬扬中呈现了某种空旷。我看了一下吧台后面的钟,已是凌晨三点多。我忽然涌出一股冲动,想把呆瓜从这世界鬼晓得的什么地方叫过来。那天晚上我们两个人的确都喝醉了,没有谁从那张转门走了出去。我们流着涎水鼾声澎湃像狗一样直躺到第二天中午才离开这个鬼地方。
我摸出手机给呆瓜连打了几个传呼,不一会儿,呆瓜竟回话了。
“你还没睡觉?在哪个鬼地方啊?”我说。
“还有哪里,酒吧嘛,在新疆村这边。他妈的又喝多啦。”
“过来吧。”
“过哪里来?”
“上回我们喝醉了的‘60年代’啊。”
“呆着吧,半小时之内到。”
我精神为之一凛。一个孤独的人是醉不了的,再加一个就不成问题了。那天晚上我和呆瓜醉得真痛快。我瞥了一下靠近小舞台边上的那张长条凳,要不了多久我就会斜躺在它的上头了。那是异乡人的周末之夜的最好归宿。
苹果的笑声从我身后传来,她正在同四五个男人一起猜拳喝令,她赢了,看着他们莫奈何地仰脖子喝干杯子里的酒,显得快意无比。眉儿在另一桌,在一个中年男人的怀抱中抽烟,脸很模糊,身体却很明白。我环顾四周,没有看到藤子,同时也没有看到那个像日本人或韩国人的男子。什么时候,他们像烟一样消失了呢?
玻璃转门外边是空寂的北京的夜,有故事在睡眠之内或睡眠之外,正如同有晨星在云朵之内或云朵之外。
一辆红色的捷达出租车疾驰而来,在“60年代”门口嘎然而止。转门痉挛般地转动之后,呆瓜的脸带着黎明的毫光出现在我眼前。在他身后,跟着一位年轻的姑娘。两个人的步子都显得有些轻漂,像是地上铺满了棉絮一样。
“你们自己,”呆瓜打了个长长的呃逆,“互相介绍吧。”
那两张高脚吧凳消失在他们的重重的屁股下面。
“嗨,”那姑娘伸出一只手来,“我叫宋晶晶。”
我也把手伸过去,自我介绍了,但我仍然有点意外。那天晚上呆瓜的故事里,她是一位转过背离开我期望的故事结局的人物,现在她又回过头来了?
我朝呆瓜看了一眼,我的目光里有这是怎么回事的意思。
呆瓜一笑,把宋晶晶揽过来,“我的小笨蛋。”他得意地说。
“你才是笨蛋呢。”宋晶晶娇嗔地点了一下他的额头。
“戏剧性太强了,”我说,“简直――”
“匪夷所思吧?”呆瓜仍是得意。
“匪夷所思。”
“你们讲什么呵,”宋晶晶说,“我一点也听不明白。”
“你不应当明白所有的事,”呆瓜摸出AB牌的烟斗来,“那样你太辛苦了我的小笨蛋。”
“你才是笨蛋呢。”
“对,我是笨蛋,头号笨蛋,这下子满意了吧。”
“你要说你是头号坏蛋我才满意。”
“好好好,头号坏蛋,我是头号坏蛋。满意了?”
“你坏,你真地坏。”
呆瓜哈哈哈哈大笑一阵,然后就叫人来酒,“白兰地!”
“英雄所见略同。”我拍了一下巴掌。
“不醉不罢休?”呆瓜说。
“不醉不罢休。”我说。
“我要抬两个男人回家啊,”宋晶晶叫起来,“那我不干!”
“要你抬干嘛?”呆瓜说,“你也一起醉倒。”
呆瓜来了我就不寂寞了。虽然他们两位你逗我我逗你快活得与我无干,但我毕竟受到了感染。我不再去揣度他们之间到底又发生了什么故事——那才是真正与我无干。看得出呆瓜已是彻底征服了宋晶晶。这个过程迟早有一天呆瓜会跟我讲起。即使他不愿单独同我讲,他也会写成小说讲给无数的人听。
落地玻璃的窗外天色已明,但我一点睡意也没有。我只惟愿醉倒。我不想有思想,也不想有感觉,除了酒精,我什么都不需要。
我脚下的大地开始有些摇晃了。
这时候酒吧里可能没有什么人了。我感到背后有一阵风吹来,我沉重地掉过头去,我似乎看见从转门外进来了一个人,好像是藤子,她的眼角好像有一点光亮。
不过我不能判断,那也许是泪珠,也许是早晨最后的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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