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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这是一个温暖的春晚,罗伯特走了之后,我坐在那波利咖啡馆露台上的一张桌子边,看着天色暗下来,电灯广告牌亮了,指挥交通的红绿灯交替闪现,行人来来往往,马车在拥挤的出租汽车行列旁得得地行驶,“野鸡”在寻觅晚餐,她们有的单身独行,有的成双作对。我注视着一个俊俏的姑娘经过我的桌子,看她沿街走去,在眼前消失了,接着看另一个,后来看见先头那个又回来了。她再一次在我面前走过,我抓住她的目光,她走过来,在我的桌边坐下了。侍者跑上前来。

        “哦,你想喝什么?”我问。

        “珀诺。”

        “这种酒小姑娘喝不得。”“你才是小姑娘哩。”“给我也来一杯珀诺。”“怎么啦?”她问。“想乐一下?”“当然。你呢?”“说不准。在本城谁都说不准。”“你不喜欢巴黎?”

        “是的。”

        “那你为什么不到别的地方去?”

        “没别的地方可去。”

        “你兴致很好,没错儿。”

        “很好!真见鬼!”

        珀诺是一种仿苦艾酒的浅绿色饮料。一兑水就变成乳白色。味道象甘草,颇能提神,但是过后会使你浑身无力。我们坐着喝珀诺酒,姑娘绷着脸。

        “好啦,”我说,“你是不是要请我吃饭?”

        她咧嘴一笑,这下我才明白为什么她有意拉着脸不笑。她闭着嘴确是个相当漂亮的姑娘。我付了酒钱,我们走上街头。我招呼一辆马车,车夫把车赶到人行道旁。我们安坐在缓慢、平稳地行驶的出租马车里,顺着歌剧院大街,经过已经锁上了门、窗户里透出灯光的商店,大街很宽阔,路面亮光光的,几乎不见人影。马车驶过纽约《先驱报》分社,只见橱窗里摆满了时钟。

        “这些钟都干什么用的?”她问。

        “它们报告美国各地不同的时间。”

        “别糊弄我。”

        我们从大街拐上金字塔路,在来往的车辆当中穿过里沃利路,通过一道幽暗的大门,驶进特威勒里花园。她依偎在我身上,我用一只胳臂搂着她。她抬头期待我的亲吻。她伸手摸我,我把她的手推开。“别这样。”“怎么啦?你有病?”“是的。”

        “人人都有玻我也有玻”

        我们出了特威勒里花园,来到明亮的大街上,跨过塞纳河,然后拐上教皇路。

        “你有病就不应该喝珀诺酒。”

        “你也不应该喝。”

        “我喝不喝都一样。女人无所谓。”

        “你叫什么名字?”

        “乔杰特。你叫什么名字?”

        “雅各布。”

        “这是佛兰芒人的名字。”

        “美国人也有。”

        “你不是佛兰芒人吧?”

        “不是,我是美国人。”

        “好极了。我讨厌佛兰芒人。”

        正说着,我们到了餐厅。我叫车夫停下。我们下了马车,乔杰特不喜欢这地方的外表。“这家餐厅不怎么样。”

        “是的,”我说。“或许你情愿到‘福艾约’去。为什么你不叫马车继续往前走呢?”

        我起初搭上她是出于一种情感上的模糊的想法,以为有个人陪着吃饭挺不错。我好久没有同“野鸡”一起吃饭了,已经忘了这会是多么无聊。我们走进餐厅,从帐桌边的拉维涅太太面前走过,走进一个小单间。吃了一些东西后,乔杰特的情绪好一些了。

        “这地方倒不坏,”她说。“虽然不雅致,但是饭菜满不错。”

        “比你在列日吃得好些。”

        “你是说布鲁塞尔吧。”

        我们又来了一瓶葡萄酒,乔杰特说了句笑话、她笑笑,露出一口坏牙。我们碰杯。“你这人不坏,”她说。“你得了病可真太糟糕了。我们挺说得来。你到底是怎么回事?”

        “大战中受的伤,”我说。

        “唉,该死的战争。”

        我们本来会继续谈下去,会议论那次大战,会一致认为战争实质上是对文明的一场浩劫,也许最好能避免战争。我厌烦透了。恰好这时候,有人在隔壁房间里叫我:“巴恩斯!喂,巴恩斯!雅各布.巴恩斯!”

        “有个朋友在叫我,”我解释了一下就走出房去。

        布雷多克斯和一帮人坐在一张长桌边,有科恩、弗朗西丝.克莱恩、布雷多克斯太太,还有几个人我不认识。

        “你要去参加舞会,对不?”布雷多克斯问。

        “什么舞会?”

        “什么,就是跳舞呗。你不知道我们已经恢复舞会了?”布雷多克斯太太插嘴说。

        “你一定要来,杰克。我们都去,”弗朗西丝在桌子另一头说。她是高个子,脸上挂着笑意。

        “他当然会来的,”布雷多克斯说。“进来陪我们喝咖啡吧,巴恩斯。”“好。”“把你的朋友也带来,”布雷多克斯太太笑着说。她是加拿大人,充分具备加拿大人那种优雅大方的社交风度。

        “谢谢,我们会来的,”我说。我回到小单间。

        “你的朋友是些什么人?”乔杰特问。

        “作家和艺术家。”

        “塞纳河这一边这样的人多的是。”

        “太多啦。”

        “是这样的。不过,他们当中有些人倒挺能挣钱。”

        “哦,是的。”

        我们吃好了饭,喝完了酒。“走吧,”我说。“我们跟他们喝咖啡去。”

        乔杰特打开她的手提包,对着小镜子往脸上扑了点粉,用唇膏把嘴唇重新勾勒了一通,整了整帽子。

        “好了,”她说。

        我们走进满屋是人的房间里,围着桌子就坐的布雷多克斯和其他男人都站起来。

        “允许我给你们介绍一下我的未婚妻乔杰特.莱布伦小姐,”我说。乔杰特娇媚地一笑,我们和大家握手。

        “你是歌唱家乔杰特.莱布伦的亲戚吧?”布雷多克斯太太问。

        “不认识。”乔杰特回答。“可是你们俩同名同姓,”布雷多克斯太太真诚地说。

        “不,”乔杰特说。“根本不对。我姓霍宾。”

        “可是巴恩斯先生介绍你时说是乔杰特.莱布伦小姐。他确实是这么说的,”布雷多克斯太太坚持说。她说起法语来很激动,往往都不知道自己说的是啥。

        “他是个傻子,”乔杰特说。

        “哦,那么是说着玩儿的罗,”布雷多克斯太太说。

        “是的,”乔杰特说。“逗大家笑笑。”

        “你听见了,亨利?”布雷多克斯太太朝桌子另一头的布雷多克斯喊道。“巴恩斯先生介绍他的未婚妻叫莱布伦小姐,其实她姓霍宾。”

        “当然啦,亲爱的。是霍宾小姐,我早就认识她。”

        “霍宾小姐,”弗朗西丝.克莱恩叫道。她的法语说得很快,可她不象布雷多克斯太太,并不因为自己说一口地道的法语就故作姿态地洋洋自得起来。“你在巴黎待很久了?你喜欢巴黎这个地方吗?你很爱巴黎,对吧?”

        “她是谁?”乔杰特扭头问我。“我该同她谈吗?”

        她掉回去望着弗朗西丝,只见弗朗西丝笑眯眯地坐着,叉着双手,长脖子承着脑袋,撅起双唇准备继续说话。

        “不,我不喜欢巴黎。既奢侈,又肮脏。”

        “是吗?我倒觉得这里特别干净。数得上是全欧洲最干净的城市之一。”

        “我认为巴黎很脏。”

        “多怪啊!也许你在巴黎没待多久吧。”

        “我在这儿待的时间够长的了。”

        “可这里有些人倒很好。这点必须承认。”乔杰特扭头对着我。“你的朋友们真好。”弗朗西丝已略有醉意。如果不送咖啡来,她还会滔滔不绝地说个没完。拉维涅还端上了利久酒,喝完酒后我们都走出餐厅,动身上布雷多克斯搞的跳舞俱乐部去。跳舞俱乐部在圣杰尼维那弗山路的一家大众舞厅内。每周有五个晚上,先贤饲区的劳动人民在这里跳舞。每周有一个晚上归跳舞俱乐部使用。星期一晚上不开放。我们到那里的时候,屋里还空空的,只有一名警察靠门口坐着,老板娘待在白铁酒吧柜后面,此外还有老板本人。我们进屋以后,老板的女儿从楼上下来。屋里摆着些长凳,放着一排桌子,从这头到那头,屋子另一边是舞池。

        “但愿人们能早点来,”布雷多克斯说。老板的女儿走过来,问我们要喝点什么。老板登上一只靠近舞池的高凳,开始拉手风琴。他一只脚脖子上套着一串铃挡,他一面拉手风琴,一面用脚打拍子。大家都跳起舞来。屋里很热,我们走出舞池的时候都出汗了。

        “我的上帝,”乔杰特说。“屋里活象个蒸笼!”

        “太热了。”

        “真热,我的上帝!”

        “脱掉你的帽子。”

        “这是个好主意。”

        有人请乔杰特跳舞,于是我走到酒吧柜旁。屋里确实很热,在闷热的夜晚,手风琴的乐曲声悠扬悦耳。我站在门口喝着一杯啤酒,领受街上吹来的习习凉凤。坡度很大的大街上开来两辆出租汽车。它们都在舞厅门前停下了。车上下来一群年轻人,有的穿着运动衫,有的没有穿外衣。从门里射出的灯光下,我看清他们的手和新洗过的卷发。站在门边的警察对我看看,微微一笑。他们进来了。当他们挤眉弄眼、比比划划、七嘴八舌地往里走的时候,在灯光下我看清他们的白手、卷发和白脸。勃莱特和他们在一起。她模样怪可爱的,她和他们打成一片。

        其中有个人看见了乔杰特就说:“真是怪事。这儿有个货真价实的婊子。我要同她跳舞,雷特。你瞧着。”

        那个褐色皮肤的高个子,名叫雷特的说:“不要冒失。”

        金黄色卷发的年轻人回答:“别担心,亲爱的。”勃莱特就是跟这种人在一起。

        我非常气愤。不知怎么的,他们总是叫我生气。我知道人们总认为他们是在逗乐,得忍着点,但是我想揍倒他们一个,随便哪一个,来砸掉那种目中无人、傻笑中透着泰然自若的神情。一转念,我却出来沿大街走去,在隔壁一家舞厅的酒吧间里要了一杯啤酒。这啤酒不好,我就喝一杯科涅克白兰地来解解嘴里的啤酒味,但是这杯酒更糟。当我回到舞厅的时候,舞池里挤满了人,乔杰特正和那高个子的金发小伙在跳舞,他跳舞的时候,使劲扭动臀部,歪着脑袋,翻着白眼。音乐一停,他们之中的另一位就邀请她跳。他们拿她当自己人了。这时我明白了,他们一个个都会和她跳的。他们向来如此。

        我在一张桌子边坐下。科恩在那里坐着。弗朗西丝在跳舞。布雷多克斯太太领来一个人,介绍说,他叫罗伯特.普伦蒂斯。他是纽约人,从芝加哥来,是一位写小说的文坛新秀。他说话带点儿英国口音。我请他喝酒。

        “非常感谢,”他说,“我刚喝过一杯。”“再来一杯。”

        “谢谢,那我就喝吧。”我们招呼老板的女儿过来,每人要了一杯掺水的白兰地。

        “我听说,你是堪萨斯城人,”他说。

        “是的。”

        “你觉得巴黎好玩吗?”

        “好玩。”“真的?”

        我已有几分醉意。并没有真醉,但说起话来已经到了不择词句的程度。

        “看在上帝面上,”我说,“真的。难道你不这样认为?”

        “呀,你发起脾气来真讨人喜欢,”他说。“我要有你这套本领就好了。”

        我站起来向舞池走去。布雷多克斯太太随后跟着我。“别生罗伯特的气,”她说。“你知道,他还不过是个毛孩子。”

        “我没生气,”我说。“方才我不过觉得似乎快要呕吐了。”

        “你的未婚妻今儿晚上大出风头,”布雷多克斯太太往舞池里看去,乔杰特正被那个褐色皮肤的叫雷特的高个子搂着跳舞呢。“是吗?”我说。“那还用说,”布雷多克斯太太说。科恩走过来,“走,杰克,”他说,“喝一杯去。我们走到酒吧柜前。“你怎么啦?好象被什么事儿惹火了。”“没有。只不过这一整套把戏叫我恶心。”勃莱特向酒吧柜走过来。“嗨,朋友们。”

        “嗨,勃莱特,”我说。“你怎么没喝醉?”

        “我再也不让自己喝醉了。喂,给我来杯白兰地苏打。”

        她拿着酒杯站着,我发现罗伯特.科恩在看她。他目不转睛地看着,活象他那位同胞看到上帝赐给他的土地时的神情。科恩当然要年轻得多。但是他的目光也流露出那种急切的、理所当然的期待。

        勃莱特非常好看。她穿着一件针织紧身套衫和一条苏格兰粗呢裙子,头发朝后梳,象个男孩子。这种打扮是她开的头。她身材的曲线如同赛艇的外壳,羊毛套衫使她的整个体型毕露无遗。

        “你交往的这伙人真不错,勃莱特,”我说。

        “他们很可爱?你也这样,亲爱的。你在哪儿搞到她的?”

        “在那波利咖啡馆。”

        “今儿晚上你玩得很开心?”

        “哦,有意思极了,”我说。

        勃莱特格格地笑着。“你这么做就不对了,杰克。对我们大家都是一种侮辱。你瞅瞅那边的弗朗西丝,还有乔。”

        这是说给科恩听的。

        “这是在执行贸易管制啊,”勃莱特说。她又笑了起来。

        “你异常清醒,”我说。

        “是的。我没喝醉吧?你同我交往的这伙人在一起,也保险喝不醉。”

        音乐开始了,罗伯特.科恩说:“能请你跳这一支吗,勃莱特夫人?”勃莱特朝他微微一笑。“这一支我已经答应雅各布了,”她笑着说。“你取的是圣经里的名字,杰克。”“那么下一支好吗?”科恩问。

        “我们就要走了,”勃莱特说。“我们在蒙马特有个约会。跳舞的时候,我从勃莱特的肩膀上望出去,只见科恩在酒吧柜边站着,仍然盯着她看。

        “你又迷住了一个人,”我对她说。

        “别谈这个。可怜的家伙。以前我一直没发觉。”

        “哦,好嘛,”我说。“依我看你是多多益善吧。”

        “不要瞎说。”

        “你喜欢这样。”

        “哦,算了。我喜欢又能怎么样?”

        “不能怎么样,”我说。我们跟着手风琴的音乐跳着舞,有人在弹班卓琴。很热,但我感到快活。我们擦过乔杰特的身边,她正和他们之中的另一个人在跳舞。

        “什么东西迷住了你,使你把她带来的?”

        “不知道,我就是把她带来了。”

        “你太过于罗曼蒂克了。”

        “不是的,由于无聊。”

        “现在呢?”

        “哦,现在好了。”

        “我们离开这里吧。有人好好照顾着她。”

        “你想走?”

        “我不想走能要你走吗?”我们离开舞池。我从墙上的挂钩上取下外衣穿上。勃莱特站在酒吧柜边。科恩同她在说话。我在酒吧柜台边停下,问他们要个信封。老板娘找到了一个。我从口袋里拿出一张五十法郎的钞票,把它放进信封,封上,然后把它交给老板娘。

        “和我一起来的那位姑娘要是问起我,请你把这个交给她,”我说。“如果她跟哪位先生一起走,请你把它给我保管一下。”

        “一言为定,先生,”老板娘说。“你现在就走?这么早走?”

        “是的,”我说。

        我们朝门口走去。科恩仍然在跟勃莱特说话。她说了声再见就挽起我的手臂。“再见,科恩,”我说。到了外面大街上,我们要找辆出租汽车。

        “你会白白丢掉你那五十法郎的,”勃莱特说。

        “哦,不错。”

        “没有出租汽车。”

        “我们可以步行到先贤词去雇一辆。”

        “走吧,我们到隔壁酒店去喝一杯,叫人去雇吧。”

        “你连过马路这几步路都不愿意走。”

        “只要能想法不走路,我就不走。”

        我们走进隔壁酒吧间,我打发一名侍者去叫车。

        “好了,”我说,“我们摆脱他们了。”

        我们站在高高的白铁酒吧柜边,默默相视。侍者来了,说车子在门外。勃莱特紧紧捏住我的手。我给侍者一个法郎,我们就出来了。“我叫司机往哪儿开?”我问。

        “哦,跟他说就在附近兜兜。”

        我吩咐司机开到蒙特苏里公园,就上车,砰地关上车门。勃莱特向后靠在车厢一角,闭着眼睛。我上车坐在她的身旁。车子抖了一下就启动了。“哦,亲爱的,我是多么不幸啊,”勃莱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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