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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开封山雨欲来

        

“众喜得人”



        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副宰相,反对的人不少。神宗认为,这是因为“人们都不能了解王安石的价值”,他告诉王安石:“吕诲确实曾经诋毁你不通时事。赵抃和唐介也多次进言,说你的坏话,生怕我要再提拔你。”神宗又问他的东宫旧臣孙固(1016~1090)“王安石可相否”。孙固说:“安石文章行谊都很高明,让他担任侍从献纳的职位,是合适的。宰相自有其气度格局,安石狷介偏狭肚量小;陛下想要贤宰相,吕公著、司马光、韩维都是合适人选。”神宗问了四遍,孙固的回答都是一样的。

        这些反对的人却不包括司马光。司马光后来说过,王安石初入中书,“众喜得人”—众人都为国家得到这样的人才感到欣喜。“众”,泛泛而指,不知名姓。可是肯这样说的人本身必定是站在“众”这边,为王安石的上台感到高兴的。这就是司马光对于王安石上台的最初态度,但没过多久,他就发现自己是真的错了。经过阿云案、经过延和殿会议财政原则讨论,对于王安石的政治见解和政治作风,司马光已经有了初步的了解,他知道这个人和自己之间存在着巨大差异。那么,对于王安石的上台,司马光为什么会表示欣喜?又是什么让他的态度发生了逆转?

        让司马光的态度发生逆转的是一个人的死亡和两个人的离去,这一系列事件发生在熙宁二年(1069)三月到六月的几十天里。

        三月二十九日,副宰相唐介去世,得年六十。很多人相信,唐介是被王安石气死的。起因还是阿云案—治平四年(1067)夏天山东那只蝴蝶振动翅膀所引起的气流波动,两年之后在开封政坛继续引发风暴。熙宁元年(1068)七月,阿云案的判决结果通过皇帝的敕令下发之后,允许在谋杀罪中适用自首减刑原则,已经成为司法新规。

        唐介的观点和司马光一样,坚决反对司法新规,认为在谋杀这样的恶性犯罪中适用自首减刑原则是鼓励杀人,违背了法律惩治犯罪、维护社会正义的最高原则。反对这条司法新规的宰执又何止一个唐介!宰相富弼也不支持这条司法新规。富弼是熙宁元年二月二日被任命为宰相的,比王安石的参知政事任命早一天。他曾经当面对王安石说:“把‘谋’和‘杀’分作两件事,是割裂律文、断章取义,为什么不听听大家的呢?”富弼又问王安石是否能够改辙,得到否定回答之后,便缄口不言,不再对阿云案和谋杀自首减刑原则说一句话。富弼现年六十六岁,他四十岁做到枢密副使,和范仲淹一起领导庆历新政,亲身经历了新政的流产,曾经血气方刚、冲劲十足,在仁宗晚年再度入朝主持政局,态度渐趋稳健,是一名政治经验丰富的三朝老臣。神宗的诏令已经下达,王安石拒绝改正,富弼便采取了保留态度,不再说话。对于王安石主张、神宗支持的谋杀自首减刑新规,大多数人像富弼和司马光一样,采取了保留态度,不支持,也暂时不再公开反对。可是唐介哪里能够沉默?

        性格决定命运,这话放在唐介身上是最合适不过了。唐介的学问、行政能力和政绩都算不上一流,他能够登上参政高位,有一多半是凭了性格中的刚烈正直。想当初,唐介做殿中侍御史时,仁宗想要给张贵妃的伯父高官厚禄。反对的人很多,唐介态度最坚决,言辞最激烈。仁宗气得当面扬言要流放他,唐介却不慌不忙地说:“我下油锅都不怕,贬官流放算什么?!”仁宗气不过,解除了唐介的御史职位,把他贬官外放,结果却成就了唐介的“刚劲之名”,让唐介成为举世瞩目的直言标杆。神宗提拔唐介做副宰相,便是要借重他的“刚劲之名”来表明尊重舆论的态度。

        天子用我以直,我当以直报之。身登高位的唐介把性格中的刚直发挥到了极致。他决心跟王安石“死磕”谋杀自首减刑新规。当着神宗皇帝的面,唐介几次跟王安石争执不下。王安石的辩论能力在当时无人能出其右,唐介哪儿说得过他?说来说去,唐介就被王安石堵在了墙角,明知道王安石不对,可是又辩不过,气得满脸涨红、浑身发抖。终于,在一场激烈的辩论之后,落了下风的唐介撇开王安石,转向神宗,直着脖子喊道:“谋杀罪大恶极,全天下的人都认为自首不能减刑,说行的就只有曾公亮和王安石!陛下,陛下!”

        曾公亮也未必真的支持谋杀自首减刑,只是他是推荐王安石入朝、支持王安石入中书的人,所以唐介连他一起骂了。曾公亮一张老脸有些搁不住,却也不知如何辩白。

        神宗还在回味王安石的词锋,欣赏王安石的论辩高才。王安石对于阿云案和自首减刑原则的辨析,让他觉得精妙、新鲜—在王安石之前,还从未有人这样一字一句地解读过律文—人人都以为律文是死的,谋杀未遂只有死路一条,唯独王安石从死的律文里合情合理地读出了活命的玄机。为什么不留下那山东妇人一条性命呢?如果被害人没有死,给罪犯一条自新之路,又有何妨?

        就在神宗回味之际,王安石对他的辩论对手发出了致命一击:“那些认为谋杀罪不能自首的,都是朋党!他们是为了反对而反对,他们并不关心法律的真谛和国家的安宁!”

        王安石此言一出,富弼的心像是被什么东西猛抓了一把,真真切切地感到了疼痛—庆历新政为什么会流产?朋党之论!若不是反对派用“朋党”的罪名来攻击范仲淹、富弼,仁宗怎么会放弃对新政的支持?!王安石如此得皇帝信任,竟主动发起朋党之议,又岂是国家之福?!曾公亮、赵抃也不约而同地皱起眉头,闭紧了双唇。王介甫驳倒了唐介,想要从气势上和心理上彻底压垮对手,无可厚非,只是用“朋党”这样的罪名,未免不厚。朋党是什么呢?结党营私、不顾大局的小集团。对于高级官员,没有比这更恶毒的攻击了。

        唐介本人则彻底石化了。“朋党”这个话都出来了,看来王介甫是不许有任何商量了。你要么听他的,无条件跟他走;要么反对他,成为“朋党”!唐介死死盯着王安石,眼珠子几乎要瞪出来,脸涨成了猪肝色,再也说不出话来。

        神宗对“朋党”一词的反应,显然没有各位宰相大臣激烈。他只看到了王安石的大获全胜和唐介的愤怒失落。在他看来,给唐介点教训,不是坏事。时辰不早了,底下还有枢密院、三司、开封府等一大串衙门首脑等候接见,神宗示意,閤门官赞礼,众宰相告退。

        当天傍晚,唐介回到私宅,卸去朝服,突然倒地,一病不起,不久,“疽发于背而卒”,后背上长了个毒疮,死了。这是中国史书里政治上不得志的人十分常见的一种死法。

        唐介之死,着实震动了司马光。唐介的谥号,太常礼院定的是“质肃”两个字。“正而不阿,刚而能断”,谓之“质肃”。司马光当时还兼任着判尚书都省,组织审核谥号正是他的职责。在司马光的主持下,158名参议官员一致同意,唐介当得起“质肃”二字。司马光看不出像唐介这样为了道理连性命都可以不要的人有什么私心,没有私心哪来的朋党?

        神宗还是很对得起唐介的,他两次亲临唐府,一次在唐介死前一天,君臣相对泪眼汪汪,而唐介已不能发一语;一次是四月十一日,唐介已死,神宗亲临吊唁,看到唐介的画像画得不好,特地让人从宫里拿出一幅早年间仁宗让人为唐介画的像赐给唐家。皇恩浩荡,令人动容。可是对于王安石的“朋党”之说,神宗却没有任何指示,开封政坛继续浮想联翩。

        唐介死后,宰相府成了王安石的一言堂:两位宰相,曾公亮不断上章请老,表示干不动了,要退休;富弼干脆请了长期病假,撂挑子不干了。三位副宰相,唐介已死,王安石之外,还有一个赵抃,遇事争不过王安石,只好连声叫“苦”。“生老病死苦”,中书算是占全了。

        唐介死了,死得委屈。有人说是王安石气死了唐介,然而,当司马光平静下来,理智地分析,却也明白,唐介之死不能把责任全部推卸到王安石身上—如果唐介不生气或者气性不是那么大,也许是可以不必死的吧。但是,接下来的一系列事件却让他不能不重新审视作为政治家的王安石。

        这一系列事件的开端仍然是一起谋杀案,其结果却引发了两位高级官员的去职。开封百姓喻兴伙同其妻阿牛,谋杀一个名叫阿李的女子,案发之后自首。按照阿云案之后出台的谋杀自首减刑新制,这是可以减刑的。可是开封知府郑獬(1022~1072)却拒绝按照新法规来判决此案,郑獬明确表示,他要面见皇帝,重启讨论,不能让这样鼓励犯罪的恶法继续流毒四方。这分明是在挑战王安石的权威,王安石决定予以坚决打压,把郑獬赶出开封,调到杭州去。可是,以郑獬的地位,要调动他,并非小事。按照制度,征得皇帝同意之外,还必须要宰相的亲笔签字。王安石只是副宰相,上面还有两位宰相富弼、曾公亮。按照正常程序走,富弼那一关肯定是过不去的—富弼本人也是自首新规的反对派,这一点王安石很清楚。怎么办?按照制度的确很难办,绕开制度不就好办了吗?趁着富弼请病假,曾公亮去洛阳出差,王安石自己动手,越俎代庖,签署了郑獬的调令!就在郑獬跃跃欲试,准备上殿面君,挑战王安石的自首新规之前,他被调离了开封知府的职位,失去了面圣资格。

        消息传出,开封舆论一片哗然。司马光对王安石的做法感到痛心。且不论起因如何、谁对谁错,王安石驱逐郑獬的手段就是明目张胆的违规操作。仅此一点,王安石已经破坏了制度和传统,他完全没有把祖宗的法度放在眼里。而王安石驱逐郑獬的背后,还隐藏着私心,他们之间是有私怨的。郑獬是前任御史中丞滕甫(1020~1090)的好友,而滕甫在此之前已经被王安石排挤出朝。郑獬与滕甫这两个人的共同点,是性情豪放、不拘小节,又都好喝一口小酒,喝醉了便掏心掏肺,什么都说。滕甫甚至在皇帝面前也是直来直去,“如家人父子”,不加修饰的。王安石在背后叫滕甫“屠夫”,叫郑獬“酒保”。

        

先见与后觉



        郑獬遭贬并非孤立事件,王安石上台之后的多起人事任命案的公正性都令人怀疑。对于王安石的政治作风,司马光产生了严重怀疑,但并未完全丧失信心。对于王安石,他仍然抱有期待,尽管这期待就像是风中的蜡烛,忽明忽暗。

        在南宋,士大夫中流传着这样一个故事:有一天,司马光正在殿庭里等着给神宗上课,忽见御史中丞吕诲前来,声称有要事奏报,求见皇帝。御史中丞要奏的事当然是提意见,吕诲表情凝重,态度严肃,显然是要有重大弹劾了。司马光小声问道:“今天求见皇帝,要说什么事呢?”吕诲抬起手臂来,指给司马光看:“我这袖子里边的报告,是弹劾新任副宰相的。”新任副宰相,当然就是王安石。司马光愣住了,惊讶地问:“以王介甫的文学、德行、行政能力,他的副宰相任命下达之日,众人都为国家得到这样的人才感到欣喜,献可(吕诲的字)为什么急着弹劾他呢?”吕诲严肃地说:“王安石虽然享有盛名,皇上也欣赏他。但是这个人喜欢标新立异,不通人情,轻信固执,喜欢别人迎合他,你听他说得天花乱坠、美不胜收,一旦落到实处就会出问题。这样的人当皇帝的侍从顾问,或许还没问题,放在宰相的位置上,天下必然受他的祸害。”听到这话,司马光说:“献可,咱们两个以心相交,我有什么想法不敢不全告诉你,你今天这番议论(就算都对),(可是王安石)还没有一点不好的实际表现,似乎还是有草率下结论的嫌疑。你要是还有别的奏章,不如就先说别的事情,把弹劾新宰相的事情押后,再想一想,筹画筹画,好吗?”吕诲表示,此事是国家的心腹之患,刻不容缓。话音未落,礼宾官已经在催促吕诲觐见。司马光回到办公室,在桌前呆坐到天黑,一句话也没说。

        吕诲对王安石的批评尖锐之极,乃至苛刻。他批评王安石是“权臣盗弄其柄”,罗列了王安石十大罪状,给王安石扣上了“大奸似忠,大诈似信”的奸臣帽子,警告神宗“耽误天下苍生的,必定是这个人”,“如果让王安石久居庙堂,长期掌权,国家必无安静之日”。这样措辞极端的弹章,吕诲连上两封。其结果是,当年六月,吕诲被免去御史中丞职位,出知邓州。

        这个故事里的司马光,在当时仍然是不反对王安石的。跟吕诲相比,司马光显得相当迟钝或者说过于谨慎。他并没有像人们通常想象的那样,从一开始就反对王安石,坚决而明确地站在王安石的对立面。那么,这个故事是否为后来人的编排呢?应当不是,吕诲去世之后,司马光亲自为他撰写了墓志铭。在这篇墓志铭里,司马光这样写道:王安石就任副宰相“众人都为国家得到这样的人才感到欣喜,唯独献可不以为然,众人没有不感到奇怪的”。司马光本人显然就是那感到欣喜、感到奇怪的“众人”之一。再后来,他为仍然还健在的老朋友老同年范镇作传,结尾说:“像吕献可的先见之明,范景仁的勇敢果决,都是我比不上的,我打心眼里佩服他们。”“吕献可的先见之明”,说的就是这件事。范镇(字景仁)的勇敢果决,也与王安石有关,具体细节,且容后文再叙。

        由此可见,对于王安石当政,司马光起初是欢迎的。跟吕诲相比,他的确后知后觉。通过阿云案,司马光已经了解王安石的标新立异,固执己见;通过延和殿会议,他也知道了王安石的财政思想跟自己完全不是一路。那么,为什么他仍然能够以积极的态度接纳王安石的上台?

        

道德与性格



        关于这个问题,我想了很久。司马光对王安石的看法,其实是一个纯粹主观的问题,司马光自己没有留下直接的思想记录,我们也没有办法钻到司马光脑袋里去。但是,答案仍然是可以寻找的。从哪里找?两个方向:一个是司马光重视什么,一个是那些有先见之明的批评者都说了些什么。

        先来看那些批评者都说了什么。吕诲说:“王安石喜欢标新立异,不通人情,轻信固执,喜欢别人迎合他,你听他说得天花乱坠、美不胜收,一旦落到实处就会出问题。”还有比吕诲更为先知先觉的人。王安石上台之前,已经有不少人警告过神宗王安石绝非宰相人选。他们的理由是什么呢?“为人缺乏度量。”这些批评强调的是什么?性格、作风,它决定了一个人如何处理与周围的人和事之间的关系。王安石恐怕得算是性格有缺陷的政治人物,他比较偏执。而司马光本人亦有着类似的问题,他的脾性也恰恰是不计得失,只重是非的。这一相似性使得司马光很容易把王安石的性格缺陷忽略不计,甚至不自觉地欣赏接纳,直到他被这种东西所伤。

        那么,司马光最重视什么?道德品质!司马光是一个有道德洁癖的人,对自己,他有着最高的道德标准,容不得一点瑕疵。对别人,他虽然不致如此苛刻,但是也欣赏道德高尚的人。司马光衡量人物优劣,道德具有“一票否决权”。比如,对于神宗选择的第一个理财人选张方平,论能力、论经验,没有人比他更合适了;可是司马光坚决反对,就因为此人有以权谋私的贪腐记录,道德上有瑕疵。用道德标准衡量,王安石几乎是完美的,他早年辞馆职、辞京官,这些连司马光都做不到。司马光怎能不欣赏他?一叶障目不见森林,道德高标遮住了司马光的眼睛,让他有意无意地忽视或者低估了其他因素。

        唐介之死,郑獬、吕诲遭贬,让司马光对王安石的政治作风终于有了迟到的警觉;对于王安石的刚愎自用,王安石打击政敌的决绝刚狠,以及这种作风与权力结合可能带来的危害,司马光都有了新的认识。九月间,王安石推荐吕惠卿(1032~1111)为崇政殿说书,司马光表示反对。神宗为王安石辩护说:“安石不好官职,自奉甚薄,可谓贤者。”这话分明是冲着司马光的道德洁癖去的。而司马光却绕过道德,谈到了王安石的性格:“安石诚贤,但性不晓事而愎,此其所短也……”司马光已经开始谨慎地批评王安石的性格,以及由此性格所决定的施政风格—刚愎自用。那么接下来,这两个人之间又会有怎样的碰撞?

        

意气风发王安石



        熙宁二年的秋天,司马光与王安石对开封政局的感受是迥然不同的。

        王安石意气风发。他可以肯定自己获得了神宗皇帝几乎全部的信任—“几乎”这个限定词还是要有的,毕竟,皇帝偶尔还会有动摇、有保留。围绕阿云案的反复讨论、延和殿会议上有关财政政策的争辩,不管有多少人反对,反对的声音是多么高亢洪亮,皇帝最终都选择了站在王安石这边。而吕诲的弹劾简直是一块试金石,试出了神宗对王安石的信任有多么坚诚。后来,曾经推荐了王安石又成为王安石反对派的宰相曾公亮感叹说:“上与安石如一人,此乃天也!”

        这种“上与安石如一人”的信任是怎样形成的呢?

        谈出来的。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里,王安石与神宗有过多次长时间、一对一的交流。从先秦学术到治国方略,从传说中的上古圣王到本朝的列祖列宗,从汉唐疆域的广袤辽阔到本朝领土的狭窄逼促,从真宗皇帝屈己从人与契丹人澶渊订盟的大度到列朝以来党项人的桀骜不驯,从本朝的募兵制度、养兵政策到眼下的财政困境……他们几乎无所不谈。神宗聪明颖悟,吸收能力之强,超过了王安石之前所有的学生。他们的谈话通常从神宗的提问开始:神宗问,王安石答;神宗又问,王安石复答。神宗问的,总是那个最关键的问题,而王安石的回答又总能让神宗的目光中迸发出火花。恍惚之间,王安石甚至偶尔会忘记眼前这个求知若渴的年轻人是皇帝。

        就在这样的往复问难之中,王安石完成了对神宗的“讲学”,神宗完成了“择术”。王安石确信,接下来朝廷的政策将沿着自己制定的方针路线前进。对于那些反对派,王安石相信,把他们赶走是必要的。本朝的传统是“异论相搅”,允许甚至鼓励不同的意见在朝堂上争论—王安石不否认这样做可能有些好处,但是,他也相信,那只是在正确的方向确定之前。既然正确的方向已经确定,那么,还要那些乱七八糟的杂音有什么用?留着那些说东道西的反对派,只会让皇帝动摇,让政策摇摆,让政府丧失效率。本朝已经让这帮人乱哄哄吵闹得太久,再也耽搁不起了。现在,皇帝明确了方向,是结束吵闹、摇摆,大踏步向前进的时候了!

        王安石给神宗讲过自己治理地方的经历。他做鄞县知县,趁农闲组织老百姓兴修水利;在青黄不接的时候向下层农户发放粮食,到秋收的时候,加一点利息收回来,既解决了贫苦农户的吃饭问题,又更新了官仓的存粮,一举两得,公私两便,利国利民。这两件事都非常成功。可是,他后来做常州知州,打算修一条运河,结果却变成了烂尾工程。为什么在鄞县做什么什么成功,在常州却什么也做不成?王安石的结论是:他在鄞县任职三年,时间长,所有这些工程都是自己说了算,没有外力牵扯。而在常州,他一共就待了十个月,时间短不说,还受到上下两方面的掣肘,上级不支持,“转运使允许他调动的人力资源不足”;下级不配合,“督役者以病告”,再加上天工不作美,“雨淫不止”,所以只能是失败。王安石用自己的经验告诉神宗,如果想要打破陈规、做不同寻常的事,就必须把反对派甩开,不听、不看、不动摇。当然,对于这些反对派,也不能太过苛刻,还是要给出路、给待遇,把他们养起来,只要不惹事就行。把没用的官僚养起来,而不是直接撸了他们,以减少改革的阻力—这一点,应当是王安石从范仲淹新政的失败中总结出来的教训。

        那么,王安石和神宗所确定的正确方针究竟是什么?王安石的方针,可以分为“最高目标”和“现阶段最迫切的任务”两部分。最高目标是“恢复汉唐旧境”,重建华夏往日荣光,“依照汉唐两代的幅员规模,由北宋王朝再一次实现统一全中国的大业”。为实现这一伟大壮举,就必须建设强大的国防力量;而强大的国防,必须以强有力的财政为支持。所以,“现阶段最迫切的任务”就是“富国”、就是“理财”—整顿财政。

        在财政问题上,王安石与当时大多数人最大的区别不在于形势判断,而在于解决方案。宋朝国家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财政困境,这已经是常识,是共识,这一点,王安石并不否认。他所反对的,是那些“流俗之人”的解决方案。“流俗之人”人多势众,纵贯老中青三代,包括富弼、张方平、司马光、苏辙。他们的解决方案说白了就两个字—“节流”。比如说,苏辙提出来的理财原则,就是要“常使财胜其事,而事不胜财”,“所谓丰财,非求财而益之也,去事之所以害财者而已矣”。在王安石看来,这种解决方案,只知一味缩减政府支出,是多么“没有出息”啊!

        天天听见这帮人站在朝堂上、坐在衙门里哭穷,可是放眼天下,哪个州哪个县没有地主豪强?这些人富裕的程度超过了王公大臣,一年到头什么都不干,净收入就有几万贯。这说明什么?天下之大,社会财富并不匮乏,只是那些钱不在政府的掌控之中!那些地主豪强只是普通老百姓,没有一官半职,又不当兵打仗,对国家、对社会有什么贡献可言?他们凭什么享受这样奢华的生活?在王安石看来,地主豪强所占有的社会财富,“皆蚕食细民所得”,其来源已不合乎道德正义,而富人剥削穷人,使“贫者或不免转死沟壑”,其结果更危害社会安定。因此,要想解决眼下的财政困境,就得从这些富人入手,由政府出面,把那些原本由富人所把持经营的事业直接接管起来,把原本被富人霸占的社会财富变成政府的直接收入,由政府来统一掌控使用,一举两得,利国利民。

        那么,皇帝—朝廷凭什么这样做?或者说,政府的权力从哪里来?王安石用诗解释了国家权力的来源:“三代子百姓,公私无异财。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三代指夏商周—华夏传统思想想象中的黄金时代,在三代,统治者与老百姓亲如一家,天下为公,没有私有财产。统治者代天理物,操纵人间的权柄,其正当性,就如同天帝操持北斗。按照这种理想状态下的政治原则,平民对土地和财富的多占是邪恶的、非法的,统治者作为上天的代理人、人间秩序的维护者,有权加以制裁,否则就是不作为。

        王安石的政府将排除异见,积极作为,从财政政策下手,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熙宁二年(1069)二月十三日,变法领导小组“制置三司条例司”成立,知枢密院事陈升之(1011~1079)、副宰相王安石担任组长。三司是宋朝的财政部,“制置三司条例司”就是“财政政策规划小组”,直属于皇帝,在用人等方面拥有极大的灵活性,王安石是其头脑和灵魂。在王安石的主导下,条例司就像是一个高效率的孵化器,各项新法不断酝酿、出台。

        头一个要改的就是东南地区上供中央物资的管理制度。宋朝的经济重心在东南六路,政治重心在北方。顺着运河,东南物资源源北上。按照当时制度,各地上供中央物资的种类和数额都是固定的,三司只管收,地方只管送,毫无灵活性,碰上大丰收、价格便宜也不敢多送;赶上欠收、绝收,却要从外地高价买进再转送开封。如此一来,老百姓吃亏,政府也不占便宜,白白地把大把的银子送给那些“乘时射利”的大商人。怎么改?在东南设置“中央采购代表”一职,给本钱给政策,让他根据开封的库存和需求信息,以及东南各地的生产情况,综合考虑价格、运输成本等因素,实时调控,根据就贱就近的原则决定政府购买和物资征发的品种及数量。这个“中央采购代表”就是“东南六路发运使”,发运使并不是新职位,只不过它本来的职责只是简单的催收督运,而王安石赋予了它新生命,希望它成为东南物资与开封需求之间的枢纽,为政府创造效益。这项新法被称为“均输法”。

        均输法是在七月间颁布的。接下来,还会有青苗法,这是王安石早就在鄞县试验成功过的。有关科举制度的改革、有关劳役制度的改革,也都在酝酿之中。大宋王朝,必将摆脱贫弱之姿,国富兵强,指日可待。熙宁二年的秋天,王安石信心满满,脚步坚定,意气风发。

        

忧心忡忡司马光



        同样是在熙宁二年的秋天,司马光却忧心忡忡。他还是翰林学士,是神宗的经筵老师,皇帝依然尊重他,享受跟他在一起谈史论今,遇事还愿意听听他的意见。可是,司马光的内心深处却在经历着一场深刻的痛苦折磨。他眼睁睁看着大宋王朝政治传统中那些最美好的东西,就像是黄河岸边的泥沙一样,正在快速流失。前一年夏天,黄河在河北地区决口,司马光曾经两次奉命视察灾区,统筹修河事宜。治河是难事,司马光虚心听取专家意见,尊重地形、水势,终得成效。在司马光眼里,真正令人不安的还不是黄河水患,而是开封的政治风气。

        那些胆敢反对王安石的人被一个一个地驱离了中央。五月十八日,郑獬被调任杭州知州,跟郑獬前后脚因得罪王安石而“无罪被黜”的,还有三位侍从高官。六月二十一日,御史中丞吕诲外放邓州知州。

        排斥异己还不是最可怕的,更可怕的是这后面所隐藏的,是王安石对于制度和传统的蔑视。在重大人事案上,王安石表现出了高度的“任性”。他驱逐郑獬,是绕过了两位正宰相的,副宰相签字就把一位翰林学士、开封知府给罢了,这在本朝历史上还没有先例。据说郑獬的调动是有皇帝的亲笔“御批”的,问题是皇帝就可以随随便便地批个条子处理如此重要的人事案吗?—而类似的人事变动不止一起。按照宋朝制度,重大人事任免案必须由皇帝和宰相共同商定,宰相、副宰相集体签署。只有这样,才能防止皇帝、宰相、副宰相中的任何一方、任何一个人独断专权、非理性决策。可是,王安石引导着神宗,轻轻巧巧地就把制度给绕过去了。自从二月初进入宰相府以来,不管大事小事,只要跟其他宰相意见不一致,王安石就会单独求见皇帝。而每一次,他都能成功说服皇帝,拿到“御批”,然后,就拿着皇帝的批条来搪塞其他宰相,压服公众舆论。

        除了人事案的“任性”以外,变法领导小组“制置三司条例司”本身也很能说明问题。“制置”的是“三司”的“条例”,三司长官却不在里边;这么重要的、关系政策未来走向的组织,却没有其他宰相的参与,第一宰相富弼、第二宰相曾公亮、副宰相赵抃都不在这个小组。抛开旧有机构、不用旧人,另搞一套,可能会显得很高效,但是却会忽略很多非常实际的问题,看上去完美的制度设计,真正推行下去必然是漏洞百出。司马光反对这种做法。去年六月,神宗拜托司马光和滕甫出面组织,研究如何裁减国家支出,司马光就态度坚决地谢绝了这项光荣的使命。他的理由便是,要想解决财政问题,必须从财政部本身出发,“不必更差官制局”。

        在司马光看来,相比王安石对制度与传统的蔑视,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作风对神宗的影响。好的制度与传统,绝不仅仅是把事儿办了就算完,还必须关照到长远和整体。用今天的话来说,它必须同时具有对权力主体进行监督、制约的功能,能够相对有效地防止权力的滥用。因此,好的制度在短时间内所呈现的办事效率可能相对较慢,然而它的总体和长期效益却要高于独断专行的坏制度。在制度与传统中活动的人,特别是居高位、掌大权者,应当尊重程序,接受监督。然而,任性原本就是人类的天性,神宗又是一个对制度缺乏耐心的皇帝。比如当年他罢免司马光的御史中丞,调令本来是必须通过通进银台司审核才能下发的,结果通进银台司负责人吕公著反对,把司马光的调令退还给神宗,请他三思而行。神宗却绕过通进银台司,直接把调令塞给了司马光!年轻的皇帝想要这样做,本来也不稀奇,可是宰相这样做,却令人难以接受。宰相的责任是什么?“佐天子而理大政”,宰相是辅佐皇帝的人,是从众官中千挑万选出来的一等一的政治家。作为经验丰富、富有智慧的资深政治家,宰相的作用本来应该是在皇帝发昏的时候拦着他,可是王安石的做法却正好相反,他在利用皇帝的不耐烦,怂恿皇帝冲破传统、打碎制度。而除了列祖列宗留下的制度传统,还有什么是能够束缚皇帝的?打破传统与制度、失去制约的皇权是可怕的,它将会吞噬一切!细思恐极,司马光感到不寒而栗!

        在司马光看来,本朝制度有许多需要改善的地方,但总体来讲仍然是好的,而在眼下,最大的问题显然不在制度本身,而在于那种对制度与传统全盘否定,以为打破了重来就可以解决所有问题的草率作风。他苦口婆心劝说神宗:“天下就像是个大房子,有破败的地方就要修,只要房子本身没有大毛病(结构是好的)就不需要拆了重造。真出了大毛病,要翻盖,没有好的设计师、没有最优质的材料,也是不行的。现在这两样都没有却要硬生生拆了没大毛病的老房子盖新的,只怕这新房子连遮风避雨都做不到啊!”比如这“制置三司条例司”,司马光说:“按照现行的制度,三司使掌管国家财政,如果现任三司使不称职,可以撤了他,但是却不应当让别的机构来侵犯他作为三司使的职责。现在整出个制置三司条例司来,究竟是要干什么呢?”这些话,司马光是在经筵上说的。他利用每一次讲历史的机会,劝说神宗接受古代的教训,不要轻易对本朝制度采取全盘否定的态度。

        在王安石的主导下,朝廷的政治风气正在发生转变。在司马光看来,是王安石背离了初衷。想当初,刚上台的时候,神宗问他:“我们究竟应该从哪里入手,首先做什么?”王安石的回答掷地有声,他说要从政治风气下手,“当今最迫切的任务,是变风俗,立法度”。怎么变?王安石当时的说法,也是司马光所赞成的。王安石说:“关键是‘长君子消小人’,扶植提拔情操高尚的君子,打击压制道德卑劣的小人。”君子与小人最大的差别,是君子始终把原则是非、朝廷利益摆在第一位;而小人则永远把个人利益摆在第一位。小人往往有小才,然而对于个人利益的蝇营狗苟却限制了他们的眼界,让他们无大器,不能成大事。小人可以用,但不能让小人得志、成气候。王安石还说过:“如果让有小才而无行义的人得志,就会败坏风俗。而风俗一旦败坏,那么,那些天天在皇帝身边的人都心怀个人得失的鬼胎来事奉皇帝,皇帝就没有办法来了解评判朝廷上的是是非非;那些出使四方搜集政情的人都心怀个人得失的鬼胎来事奉皇帝,皇帝就没有办法了解各地的真实情况、利弊得失了。”那么,如何才能做到“长君子消小人”?简单地说,就是保持言路畅通,对不同意见抱持开放、宽容的态度。王安石引用古语说:“‘泰者通而治,否者闭而乱’,只有言路畅通才能政治清明、社会安定;堵塞言路只会导致政治混乱、社会动荡。”

        开放言路,引用君子,振作风气,这原本是王安石最初的说法。司马光全都同意—本朝的风气实在应该振作一下了,而像王安石这样一个自身道德如此高尚且行政能力如此突出的人,是比单纯的高尚或者单纯的能干更值得期待的。对于王安石,司马光充满了期待。

        然而,王安石的调子变得是那样的快,快得简直让司马光回不过神来。他说“要用君子”是在二月三日上台之初,可是到了三月二十一日,他却说:“如今想要理财,就必须提拔能干的人。”—当德与才不能兼备的时候,王安石决定舍德而取才。他提醒神宗,要提防社会舆论的批评:“天下人只看见朝廷优先提拔能力突出的,看不到朝廷对道德君子的奖掖,只看见朝廷把理财当作头等大事来抓,还没来得及整顿礼义道德、社会风气,可能会担心风俗败坏,流弊无穷。各种意见都会出来。所以‘陛下当深念国体有先后缓急’,还请陛下首先确定治国之道的先后缓急。”这是什么话?因为理财是迫切的,所以脸面、体统、规矩、道德秩序都可以暂时不要吗?问题是,当你想要的时候,还能不能要得回?就算是能,在风俗败坏、丧失了底线的社会废墟上重建道德秩序,得多花多少力气?!

        二月,王安石说“泰者通而治,否者闭而乱”,主张广开言路。甚至在三月十八日,他还和陈升之共同上奏说“除弊兴利,非合众智则不能尽天下之理”,在二人的建议下,神宗下令以财政系统为核心举行全国官员理财大讨论。可是,四月间,他挤走了滕甫;五月间,他挤走了郑獬;到六月,又赶走了吕诲。神宗想要安排青年才俊苏轼(1037~1101)到宰相府工作,王安石反对,理由是赤裸裸的:“苏轼和我的所学(思想)及议论(观点)都不一样。”—我们没办法共事。而那些仍然留在核心机构中的“异议分子”,对于政策,已经没有置喙的余地,剩下的就是两条路,要么改弦易辙,跟王安石走,要么拍屁股走人。比如,苏轼的弟弟苏辙(1039~1112),是由神宗皇帝钦点进入“制置三司条例司”(财政改革领导小组)的。苏辙的财政观点与司马光接近,主张通过“节流”改善政府财政困境。他在条例司,说什么都不对,都没人听,遭到边缘化,如坐针毡地熬了五个月之后,只好主动请辞。条例司正在从“政策研究室”变成王安石的左右手。

        吕诲弹劾王安石的那些罪名,司马光并不完全认同,他也认为吕诲有言过其实的地方,对王安石,还是要再看看,要给时间。但是,王安石对于异己思想、观点、人物如此极端地排斥和打击,还是让司马光感受到强烈的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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