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己喜欢的人偷偷藏在心底,
悄悄为tA做着一些细微的小事,
也许tA不会发现,一旦被觉察,会暗自窃喜许久。
感觉整个世界都变得光亮起来。
tA在你世界的每个角落,你藏在阴影下,
默默地爱恋tA,这种爱只关乎你自己,
大一入学领新书的那天,人群里,他与我擦身而过。
他不过是抱着书迎面走来,灰套衫里翻出白衬衫衣领,清清瘦瘦,并不抢眼。
不知为什么,我停下脚步,回头多看了一眼他的背影。
第一堂素描课,要选人做模特,让全班同学画。
老师翻开名册,随意念了一个名字——杨晨希。
午后的画室,柔和充足的光线从长窗扑进来。
教室角落里有一个男生站起,光从他的侧面勾出好看的身影。
他走上讲台,在老师指定的位置坐下,对台下有些拘谨地笑笑,目光不知往哪里落的样子,飘过来,正与我的目光遇上。
是他。
我对他笑。
他回以微笑,这似乎让他的拘谨缓下来,在台上自如了些。
还是那天遇见的模样,白衬衣领子翻出深灰套衫,牛仔裤泛旧,修长的腿,清晰的脸部轮廓,鼻梁格外挺拔。他按老师的要求调整姿态,静止不动,像定格在美好光影里的黑白老片子。
我愉快地抱着画板,坐在第一排,以素描的名义,放心大胆地盯着他看。
一道道目光聚焦在他身上,起初不自在的他只过了一小会儿就泰然了,脸部线条因平静放松,显得更加柔和,目光斜斜地投向教室窗外,投向远方,像穿过了漫长时间。
我似乎也觉得,已看了他很久。
他在看什么呢,窗外有什么让他的眼神这样温柔。
老师走过身边,停下来看我的画板。
周围同学落笔的沙沙声连成一片,只有我的纸上还一片空白。
我拿起笔,笔端迟疑,不用抬眼再看,他的样子已深印在我眼里。
落笔簌簌,一笔一带一抹一勾勒。
老师在旁边点头:“嗯。”大概是赞赏的声音。
但我一点也不想画,只想看着他。
他坐在那里,安安静静的样子,比画好看,我画不出这样的他。
第一堂课下来,老师表扬了我的作业,展示了我画上的他。
不知谁在下面笑嚷:“画得比真人还帅。”
我的脸颊倏地发烫。
低头之前瞥见他也在笑。
师姐师兄们说,谈恋爱才是大学的第一门必修课。
寝室里姑娘们开足搜索马力,将本班本系本院男生一大片检阅过去,按各自口味,锁定目标,或者被锁定。效率高的,开学第一个月已正式约会。
“南南,你太害羞了,不要总是躲在后面。”
她们对我说。
我躲在后面,是为了悄悄看他。
每次出去玩,他总是那群男生里面最安静的一个,不多说话,习惯性地走神,被人问到总要愣一下才回答。说两句,又不知走神到哪里去了。他是人群中的异类。
别人看起来,或许以为我也是同样的异类。
我满足于和他保持同类的位置,平行相视,然后会不会彼此发现,彼此靠近?
转眼开学第二个月,我们一共说了五次话。
遇见的时候,我只会微笑,等他先开口说“早啊”或是“去哪儿呢”,然后我回答,相互点头笑笑,没有别的话。他话不多,不爱说笑,偶尔有女孩子逗他,他会好脾气地笑笑。
看起来我们都乐于做人群里不起眼的那一个。
他对于我是独特的存在,在他眼中,我依然不起眼。
日记本里,代表他的只是一个字——杨。
我不爱写他的全名,只用一个字,就像是我的专属称谓。
大一的课程安排很轻松,刚从高三炼狱里熬出来的苦主们终于逮到自由的补偿,男生们逃课打游戏,女生们翘课去逛街。我也只想天天躺在寝室看小说,但事实是,我天天抱着书本准时准点上课、上自习,成了一个好学生……因为,他从来不缺课、不迟到、不早退,连谁都可以敷衍过去的基础公开课,也堂堂认真,从不见敷衍。
那么我也只好不逃课,只好每天早一点赶到教室,找个前排角落坐下——这样就能每天看着他走进教室,看他坐在邻近位置,低头写笔记、皱眉思考、走神发呆;偶尔他会坐在我附近,走过我座位时,会点头笑一笑。
这样,我就连下着瓢泼大雨,室友都赖床翘课的早晨,也能从温暖的被窝里爬起来,高高兴兴地去上课,像是去约会。
她们说:“南南这丫头,跟杨晨希一样怪。”
我听见这句话,心里膨胀出按不下去的窃喜,像得到某种承认。
然而他的与众不同,并不只我一个人发现。
每次听到他的名字被提起,就像私藏起一件宝贝以为无人知晓,却原来那是每个人都明白的好,这种心情真是沮丧。不爱听她们讲他的八卦,最怕哪一天毫无防备,就听到他与谁谁在一起了。
女孩子们总有可怕的洞察力。
我的心事想要藏起,比冬眠的狗熊藏食物还困难。
室友们以松鼠般的嗅觉发现了我小心翼翼藏起的那个“松果”。
在全寝室对我进行了严刑审讯之后,寝室长小曼一锤定音地说——你们这两个怪人早该凑一对了,这事,我来搞定!
小曼的男朋友熊昊,绰号“大熊”,是他寝室的室长,被小曼胁迫着做了“帮凶”。
这天下了体育课,一群人都拥向小卖部买水喝。
小曼拉住我说:“去那边买,这里的水卖得贵。”
我心想校内所有小卖部的矿泉水都是一个价……正想着,她十分演技化地挥手大声说:“嘿,真巧,你俩也在!”
是他,被大熊拽着,正走过来。
大熊买了四瓶矿泉水,一脸憨厚地笑:“这家的水便宜。”
小曼撞了我一下,我回过神来,这场“偶遇”戏的女主角该上场了——顿时心虚气短,缺乏临场表演经验,从脚底热起来,热气直往脸上冲。
“水是一样价,但这家东西多。”
他接过话,难得地先开了口。
我脸颊已经发烫:“嗯,这家薯片口味最多,你喜欢吃什么薯片?”
“我不怎么吃零食。”他答。
唉,看过那么多言情小说,哪一本的女主角和男主角偶遇是问人家吃什么薯片的……我浪费了一个“偶遇”,用错开场白。
“你不吃可以请女生吃啊。”
小曼出声解围,嚷着要他请客,给我们买零食。
他老老实实地拿过袋子,遵小曼的吩咐,瓜子、薯片、开心果、QQ糖……装了满满一袋。
“还要什么吗?”他转头问我。
我心一跳。
抬头触上他的眼睛,看不到别的存在,慌慌地随手指去,指到珍宝珠棒棒糖。
“哪种口味?”他笑了,一副这么大的人还吃棒棒糖的样子。
“口味?”
我傻傻地望着五颜六色的棒棒糖罐子,觉得哪一样都好,是他送的,都很好。
他等着我选,等了半天,说:“不如每种颜色要一个?”
一大把的珍宝珠,缤纷满目。
七个颜色的魔术棒,捧在手里丰盛惊人,像捧住满满的幸福,低头闻上去,可乐味、巧克力味、草莓味、牛奶味、凤梨味……各种香甜混合在一起,糖纸美丽斑斓,晃一晃都要迷心迷眼。
满袋子零食拎回寝室,迅速瓜分一空,只有七个珍宝珠棒棒糖被我私藏在抽屉里。
一个也舍不得吃。
珍宝珠。
名字取得真对,这是我的珍宝。
暗恋并不痛苦。偷偷喜欢一个人,没有要求,不为回应,只为一次偶遇,一次相视,就能满足到心底里去,那是最简单的幸福。
可当暗恋变成光天化日下的单恋,我骤然狼狈无措。
“诺曼底都能登陆,南南当然能拿下杨晨希!”
小曼信心满满地帮我策划“登陆”。
所有的爱情片都是从偶遇开始,没有偶遇,也可以人造偶遇。
教室、食堂、图书馆、球场……凡是他会出现的地方,我也刚好路过;他进进出出的时间表,被大熊那个“卧底”出卖,总会那么巧地,使他遇上我。
每当遇见,他总微笑。
既不陌生也不熟悉,刚好一笑而过。
假如他并不讨厌这相遇,是不是,可以把相遇变成相约。
我鼓起勇气,在图书馆里相邻而坐;在去教室的路上,与他谈论作业与功课……他专注聆听,耐心解答,偶尔的玩笑,让我越来越有所期待。
我开始约他一起上自习,相互帮着留座位。
里程碑式的成果是,终于互留了手机号码。
“不是吧,你们现在才留电话?”小曼像惊悉远古穴居人原来是这样谈恋爱的。
算是在谈恋爱了吗?我惴惴。
耐着性子等了一天又一天,他没有主动打来,也没发过短信。
我鼓起勇气发了第一条短信给他。
“明天下雨,出门记得带伞,晚安。”
他回:“好的,你也早点睡。”
这是关心吧,一定是,我抱着手机,被短短几个字感动到眼眶发热。
从此发短信成了我每天最期待、最隆重的事,仿佛一种仪式。
“下午的课,别忘记带作业。”
“早安,今天天气真好。”
“下周降温,准备好厚外套。”
“最近好多人感冒,注意身体。”
尽量字斟句酌,尽量细心又不罗嗦,不能太频繁,不能错过重要时刻……我小心翼翼,如对待珍贵脆弱的瓷器,来对待一条条短信,对待一个来之不易的开端。
他的回复从来简单,“好的”“你也是”“晚安”……是高频词,没有多余的话,偶尔不回复。起初没有等来回复时,我沮丧,然后习以为常,继续着一个人小心翼翼地靠近。
像一只蜗牛慢慢爬。
爬过了一个学期,转眼就是寒假。
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寝室里有人已经分手过两次,交了第三个男友,而我还在蜗牛爬。
放假离校前的那一晚,我们偷藏了啤酒带回寝室,几杯过后,她们联合起来,逼我去表白。
我慌了手脚。
小曼拿起电话:“受不了你们磨唧了,你不说,我说。”
整个寝室沸腾了,熄灯之后的欢呼差点儿招来宿管。
我在上铺,被睡下铺的姑娘堵住,不许我下来抢夺电话。
那是一种即将“就义”的心情,心在胸腔里跳得张牙舞爪,世界末日仿佛就在顷刻。
小曼拨通了电话。
有人促狭地按下了电话免提键。
我拿被子蒙住自己,耳朵里一阵嗡嗡。
小曼先找大熊,让大熊叫起已经睡了的杨晨希接电话。
他睡意蒙眬的声音传来。
我抓起被子堵住耳朵,一个字也不敢听。
却还是听见小曼笑嘻嘻的语声穿透了厚棉花。
她大声说:“杨晨希,知不知道有个人一直很喜欢你?”
电话那边沉默。
小曼追问:“喂,在听吗?”
“噢……”他的声音传来,“这么晚了,你们寝室还不睡?”
寝室很静。
嗒的一声,小曼拿起了话筒,听不到免提话音了。
她明显低下语声,说了句什么。
我掀开被子,脑子里昏昏的,从上铺下去的时候太匆忙撞了膝盖,也没有人拦我了,小曼愣愣地任我夺过听筒。
里面传来他的声音:“……没什么事我就挂了。”
“杨晨希。”
我一开口,声音在抖。
“小曼是想帮我说,我没勇气对你说的话。”
电话里很静。
他未开口,呼吸的声音先传过来,在电流杂音里,像有遥远风声。
“我知道。”他说。
眼泪滚落。
是啊,怎么可能不知道,即使全世界都瞎了,他也看得见我卑微的爱慕。
没有回应,已是最明白的回应。
不知道的只是我。
用尽最后的力气笑着说:“那么,晚安。”
一个寒假浑浑噩噩过去了。
开学时,初春天气犹带轻寒,校园里的桃花已酝酿着灼灼。
遇见他,还是会笑一笑,若无其事地从他身边走过。
我一直伪装得很好。
起初他有些不自在地回避,目光从我身上掠过,渐渐见我若无其事,便有了些悄无声息的迂回,每每当我回头,会发觉他的目光匆匆移开。
是我一厢情愿的错觉吧?
开学没几天,就是小曼的生日,我们又偷偷抱了啤酒回寝室,熄灯后吹蜡烛,分蛋糕,嘻嘻哈哈,迷迷糊糊,没心没肺,躺在各自的小床上说各自的心事。
一定是酒精作祟,那个绝口不提的名字,我不由自主地说了出来,眼泪夺眶而出。
她们手忙脚乱地安慰,说着杨晨希种种的古怪讨厌处,说他不配被我这么喜欢。
后来我就晕晕地睡着了,醒来当做糗事一桩,主动失忆。
过了几天,登录QQ,看到好友申请的小喇叭一闪一闪。
心不在焉地点开,验证信息里写着三个字:“杨晨希”。
盯着这名字看了又看,手指发僵地点了通过。
好友列表上亮起的头像小人,令我呼吸都屏住。
头像动了,他在线,发来一个笑脸。
我回以笑脸。
他问:“南南?”
我手忙脚乱地敲字:“你怎么有我的号?”
“你最近还好吗?”
“挺好。”
“听说你不是很开心。”
“没有啊。”
“有一天你在寝室喝酒,哭了?”
“谁说的?”
“对不起……”
是谁多事,把那晚我失态的糗事告诉他的?想想除了小曼,谁还这么热衷关心我和他的事。我该对小曼的热心表示感激还是苦笑,又该对屏幕上这声“对不起”,说一声“没关系”,还是“不稀罕”。
知道有个女生为你醉酒大哭,臭男生的虚荣心和大男子主义超级被满足,于是同情爆发是不是?如果,如果这句话是小说里男主角对女主角说,我会嗤笑。
可是当他对我说,我明知道这有多么讨厌,依然不争气地蓄了泪。
爱情很霸道,自尊很谦让。
QQ安静了一阵,跳出一小行字,他问:“你还喜欢吃棒棒糖吗?”
我拉开抽屉,看着整齐码放成一排的珍宝珠。
“喜欢。”
“嗯。”
他的QQ静了,没有信息再发过来,头像也变成灰色。
我舍不得关闭对话框,翻回聊天记录,一个字一个字看了又看,想象他坐在电脑前,在键盘敲下每个字时,是什么样的姿势和表情。
桌上电话丁零零响。
接起来是他的声音:“南南,下楼来,有东西给你。”
奔到窗边探头一看,真的是他站在宿舍大门的梧桐树下,拿着手机,仰脸向上望,与我的目光撞个正着。我跳起来,在镜子前团团转,眼睛还有哭过的红肿,前几天修剪不成功的刘海儿看上去很傻……可我不管了,三步两步往楼下冲。
远远就看见他,站在午后的阳光里。
我竭力像个淑女一样慢慢走向他,深呼吸,再深呼吸。
他朝我伸出双手,微微笑,掌心里捧着七个颜色的珍宝珠。
科技拯救世界,网络拯救了我原以为隔山隔水的相思。
我们每天在教室遇见还是只会点头笑笑,说声早上好,却会在QQ上闲聊,开玩笑,分享好看的电影、好听的歌、搞笑的图片……我的QQ随时手机在线,眼巴巴地盼他上线,看到他的头像小人儿亮起,就像全世界都发了光。
总是我先说话,先敲敲他,问上一声:“hi!”
有时候他的回应寥寥,只说一句,“我去看书了”或“在打游戏”,头像依然亮着。我就忍回去许多想跟他讲的话,不打扰,也埋头做自己的事,时不时地看一眼他的头像还亮在QQ上,觉得他和我是在一起的,是很近的,于是满心欣喜。
寝室了除了小曼和大熊这对,不久,我下铺的姑娘和他们寝室另一个男生也恋爱了。
我和他被默认为潜在的一对,两个寝室号称“门当户对”。
从此神奇的六人组合出现,每当那两对约会,总把我们也扯上,非要凑成六人行。
例行程序是:泡图书馆——逛操场——吃夜宵,偶尔溜出学校通宵唱歌或看夜场电影。那两对是正经情侣,一本正经地谈恋爱,我和他却是凑数的路人甲与路人乙。
或许是校园生活平静到无聊,他乐于和我一起充当六人行的男女配角。
就算是配角,我也当得满足欢喜。
我开始学习化妆,琢磨衣服发型,斤斤计较自己的体重,想为他变成一个更美好的人。时间可以改变一切,他会慢慢喜欢上我……我告诉自己,一定会,如果没等到,必是因为我还做得不够好。
查遍了所有的星座匹配、名字测算,寻找我们有缘的证据。
在日记本里傻傻地把他的名字写下117遍,据说这样会使咒语灵验,心愿实现。
生日暂时等不来,就找来一堆稀奇古怪的节日,作为送他礼物的理由——牛奶节,送酸奶;爱耳节,送卡通耳机;世界气象日,送新雨伞;国际博物馆日,邀他去逛博物馆。
有他在身边,就是我的节日。
我以田螺姑娘为学习目标,相信男人都爱那样的女孩——每天设好早上的闹钟,迷迷糊糊醒来,打电话叫他起床;作业多得做不完的时候,先熬夜赶完自己的,再帮忙做他那一份;还有洗衣服,即使他不肯让我洗,把衣服藏起来,我也总能偷偷拿走。
吃水果的时候,把柚子剥好分开,把菠萝切片,浸完盐水、涂上蜂蜜,装在可爱的餐盒里给他;出太阳了,男女生都在宿舍楼下晒被子,男生们总是笨手笨脚,而他只用站在一旁看着我干脆利落把被子晒好。有的男生羡慕,朝我们吹口哨起哄。他会脸红,低声说:“你不用做这么多的,还是让我自己来吧。”
我想他一定是口是心非,有个人对你这么好,怎会不乐意。
傻傻地付出,是不是爱一个人最好的方式,那时我并不懂。
只以为,不拒绝就是接受,接受就是喜欢。
为他做任何事我都开心,从没问过他是否真的需要。
直到很久之后,我才渐渐明白,不被需要的付出,只是额外的负担。
惹人心思浮摇的春天谢了幕。
初夏时节,熏风拂拂,树荫透出沁碧的颜色。
五月的第二个周末,我们六个人去郊外旅行。
踏着溪流旁的小路进山,竹杖为马,牵手攀援,在山涧里打水仗,泼得一个个都成落汤鸡。我和小曼摊开野餐布,拿出水果、点心分盘。
他头枕着双手,仰靠在河边大石头上,远远地看着我。
我的心飘上云端。
爬到山顶已是傍晚,夕阳西沉,远山苍茫,暮霭里流淌着一层珠光。
住在民宿,男女生房间还是像宿舍一样分开。
入夜,良辰美景,正牌情侣们都出去私会了,剩我们两个在相邻的房间里各自待着。
我洗完澡披着湿头发,拉他陪我散步。
山间夜色如一幅淡墨画,远离尘嚣的安静,繁星点点近在眼前。
小溪上有座弯弯的石桥,我们并肩坐在桥上看星星,流水在脚下无声地闪动粼光,映出一小片一小片的月色,像很多银色的小鱼游过。
草丛里蟋蟀在远远近近地哼唱。
他没有说话,仰头望着星空发呆。
此时无声胜有声,似乎可以坐在这桥头,一直坐到天荒地老。
我叹了口气。
他还是沉默。
我又叹一口气,其实只想他主动说句话。
他终于转过头来:“要不要回去?”
难道和我在一起真有这么乏味,我赌气回答:“不,我想一个晚上都坐在这里。”
“那我陪你。”他笑笑,低头看我只穿拖鞋的脚,“你不冷吗?”
“不冷。”我扭过头不看他。
虽然是初夏,我一向手脚畏寒,被清凉的夜风吹着,早已冰冷。
突然间脚上一暖。
我呆呆地低头,看见他蹲下来,将我双脚捂在掌心:“这么冰,还说不冷。”
我一时反应不过来,突如其来的亲密,像在做梦。
“你不回去,我就帮你焐一个晚上。”他看着我,满眼笑意如此温柔。
夜空里所有的星星加起来,也比不上他眼睛的明亮。
我想,我是真的恋爱了。
第二天,前往下一站的旅行车上,我和他坐在一起,终于像真正的情侣一样。
车上空调太强,他将外套罩在我和他身上,温暖的手不声不响地伸过来,在衣服底下牵住我,将我冰冷的手握在掌心。
我靠在他肩上,甜蜜地睡了一路。
小曼他们都看出来一夜之间我和他的关系有了变化,虽然他们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连我自己也还懵懵懂懂的,不知是什么悄然改变了。
天黑前赶到下一处景区,又要在山里过夜。
他们也不客气,直接按对分配,把我俩硬塞在一间房。
平生第一次和男生睡同一间房,也没有怎样尴尬,心里知道不会发生什么,只是各自躺在一张小床上,就着昏黄灯光,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我翻着小说,他玩手机游戏。
聊着聊着就困了,他说:“睡吧。”
山里不像城市,关了灯,就真的一丝光亮也没有,伸手不见五指。
“好黑啊。”我裹紧被子。
“你怕吗?”他轻声问。
外面夜风吹得树叶哗哗响,山郊木屋,黑黢黢的夜,浓重阴影像伏在屋角的妖怪。
一闭眼就有张牙舞爪的幻想。
“我不敢睡。”
“我在这里,不怕。”他柔声安抚。
“你能陪我睡着再睡吗?”我把被子蒙过头,黑暗里他看不见我的脸有多红,听不见我心跳得多快。
他窸窸窣窣地起来,在我床沿坐下,摸了摸我头发,半靠在我身旁。
他的味道真好闻,一呼吸就全是他身上清新的香皂味道。
小心翼翼地躺着,我一动也不敢动,他似乎也将呼吸都放轻。
沉默中像是过了很久很久,直到他在黑暗里,低声问:“你为什么喜欢我?”
我呆住,慢慢地,耳根脖颈开始发烧,无地自容地窘迫。
“你为什么不喜欢我?”我反问。
“我也喜欢你……我……”他语塞,一时没有话可以接下去。
我在黑暗里徒劳地睁大眼睛,也看不清他的表情,心里酸苦辛涩激灵灵涌上,从未有过的冲动,眼睛一闭,凑上去就吻了他。
他的嘴唇又薄又软。
他胸膛下心跳的声音清晰可闻。
他的唇尝试回应,他的手也慢慢环上我腰间,将我拥抱。
我闭上眼睛,愿意等待任何事的发生。
等来的是一声叹息。
他叹气,慢慢松开手,将我推开了些:“你真的很好,我喜欢和你在一起,但是我们……需要多一点时间。”
大约呆愣了许久,回过神来,我开始发抖,眼泪不受控制,直往外涌。
分不清是伤心还是羞耻,我咬住嘴唇,咬得好痛,也忍不住哽咽。
他在黑暗里伸过手来摸我的脸颊,摸到一手泪,呆了呆,抱住我:“对不起,对不起,你真的很好,是我太蠢了,不是你不好,真的对不起……”
此刻只想他闭上嘴,什么也不要说,每一声对不起都像针在扎我。
整夜的哭泣,终于累了,天快亮时我迷迷糊糊地睡着,只知道他还一直抱着我,拉着我的手,不停为我擦去眼泪。
好像睡了很久,又好像只是迷迷糊糊了一小会儿,做了纷乱得可怕的梦。
醒来时,早上阳光透过窗帘照着我和他。
他看着我,温柔地低头,吻了我的额角。
“睡醒了?”
他暖暖地笑,前所未有地温柔,昨夜一切好像只是场噩梦。
我目不转睛地望住他。
他拿过我放在床边的衣服,帮我拢了拢头发,看着我的眼睛说:“我们在一起吧。”
面对结束的勇气,被这句话击溃,我说不出一句硬气的话。
假装天亮之后的温柔才是真相,其他都不重要。
等了这么久,怎能舍得放手。
他从来没说过爱我,我也小心翼翼地不强求。
我们在一起,像所有的情侣,即使我知道,有什么总不一样。
相爱的人如胶似漆,而我和他之间,缺了某样东西,黏也黏不起。
他忽冷忽热,若即若离,时不时又给我的一点好、一点甜,及时让我麻痹自己。
生日的时候,他送来带着露珠的白玫瑰,和一只绘有公主王冠的蛋糕;
雨后走在林荫路上,他会揽过瑟瑟怕冷的我,拉开风衣,把我裹在怀里;
我想吃巧克力,外面下着细雨,他会不声不响地跑出去,回来时发梢湿透,笑着从包里掏出一袋黑巧克力;
每件事,每句话,每个点滴细节。
他的每一点好,都在我眼中无限放大,永久收藏。
又一个学期结束了。
新学期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新鲜事,是他们一个接一个迷上了魔兽世界。
最先是大熊,小曼被拖进去,再是他,还有寝室里另一个姑娘,最后我也忍无可忍追上他们的步调,好奇地想知道,这网络游戏到底有多大魅力。
小曼和大熊很快就在艾泽拉斯大陆上联袂笑傲江湖了。
他手把手地带我练了一阵子,耐心十足,终于会在QQ上主动找我,却总是问,要不要草药、矿石、魔纹布……明明几分钟就可以从他寝室走到我们楼下,我们却天天对着屏幕,在游戏里并肩跳跃前进,一起组队打怪,一起练级,一起在达纳苏斯的湖泊边看星星,一起骑着狮鹫飞越雪山。
现实中的六人行,变成了游戏里的四人小队。但我不是真心有多喜欢,只是为了和他一起。新学期开始后,我辅修的第二专业变得课业繁多,考试也难缠,渐渐玩游戏的时间少了,很多时候在寝室,小曼废寝忘食地和他俩刷副本,我在一旁看书、做作业,时不时凑过去看一眼游戏里那个化身圣骑士的他。
有天小曼说:“有个奇怪的人,总是送我东西,我一个人练级的时候他老在旁边跟着,看到我要死了,就过来加血,帮忙,是个圣骑。但是每回大熊他们在,这个人就不见了。”
“哇,神秘仰慕者,说不定是现实中的熟人,熊哥有情敌了!”我哈哈笑。
小曼耸耸肩,指着电脑屏幕:“你看,就是这个人。”
我探头过去,那人的ID是Arado什么什么,不知为何,觉得眼熟。
但我想不起Arado的意思,不确定在哪儿见过,没往心里去。
人的本能就是那么奇异。
我记英文单词从来都很笨,单词们掠过眼前就成浮云。
偏偏这几个没头没脑的字母一直没忘记,逗留在记忆里,仿佛故意为了等到几天之后,在一个平平淡淡的傍晚,我买好了两个人的饭,送到他寝室。看见他书架凌乱邋遢,顺手整理,将他最喜欢的那个飞机模型拿下来——他攒了几个月零花钱才咬牙买下的宝贝,说是二战时一款德军飞机,命名Arado。
他看见我站在书架前,呆看那飞机模型,催我吃饭,说饭要凉了。
我放下模型,坐到小桌前,和他面对面吃饭。
他自然而然地从我饭盒里挑走我不吃的肥肉,把我爱吃的胡萝卜从自己盒里夹过来。
嚼着胡萝卜,再没有以往的清甜,如同纸片。
我沉默地往嘴里扒拉饭。
“今天怎么不说话了,饿急了?”他笑问。
顿住手,我盯着不锈钢饭勺上映出自己变形可笑的影子,也笑了笑。
“我以为单恋最辛苦,其实不是。每天对着一个自己不爱的人,看着真正喜欢的人,和别人在一起,这样才最辛苦吧?”
寂静。
我没有抬眼,没有看他的表情。
他没有什么反应,也没有回答。
小饭桌前的两个人就这样木然相对,直到饭菜渐渐变凉。
我站起来收拾洗碗,他拦住,说:“我来洗。”
从我手里接过饭盒时,他握住我的手。
我沉默着将手抽出。
那天走出他寝室的门,我知道,不会再坐在那张小桌前,和他面对面吃饭了。
再也不会了。
就像那些写得糟糕的言情小说,总是结尾比开头更仓促。
我们之间从来没有像结束时这样默契过。
不约而同,一起沉默,一起疏远。
没有追问,不须解释。
很多事总是过后想起来才茅塞顿开,比如,他不是很合群的人,却愿意跟我们六人行;他明明不喜欢热闹,却总不拒绝小曼发起聚会;每次小曼开我们的玩笑,他都反应木木的,以致小曼私下对我说,这家伙没有幽默感;每次六人行的活动里,不管大家玩得多开心,他总是郁郁寡欢;那一次小曼打电话替我表白,他的反应那样冷淡……这是怎样透心透肺的茅塞顿开。
最初那些煎熬的日子,一天天、一刻刻迟缓挪过来,曾经温暖的一切在自己怀抱中寸寸死去冷却,哪怕心里有炭火在炙烤。这样也好,死了心,就不会为一丝牵强期待而辗转反侧,不会一次次忍不住问自己——为什么他不爱,我哪里不够好?
不知道答案的时候,一个人会自怜自哀。
知道了原因,反而委屈怨恨不起来。
我并不是不可爱的女子,我也被人追求喜欢过,从未曾这样低声下气对人好、为人累、将人迁就,为着他,将苦楚都狠狠尝了,甜蜜也浅浅尝了,求仁得仁,何尝不是圆满。
那个关于Arado的秘密,除了我和他,没有人知道。
大熊不知道,小曼也不知道。
没有人知道我和他好端端怎么就分手了,我只是说,没有感觉了。
游戏我再也没登录过,他们问起,我说要专心学习。
后来有一天,小曼不经意地提起,那个游戏里的神秘仰慕者好像消失了,再没出现过。
再后来的一天,听说他有了新女友,是在游戏里一起玩的女生。
我们分手后的那个情人节,有学长送我玫瑰花,我收下了,和学长吃了几次饭,于是传说我也有了男朋友。
两个人就这样淡出彼此的世界,像从来没有过交集。
再一次收到他的短信,是半年后了。
那时候系里组织采风,他是去婺源的那一批,我去了甘南。
在甘南的日子,远离喧嚣,足以忘忧。
时间过得平缓,没有痕迹。
采风快结束的时候,一天早晨醒来,打开手机有未读短信。
“最近你好吗?”
发信人的名字跳入眼中,我在甘南清晨明亮的阳光中,怔怔失神。
这么久,到现在,他想起我来,轻轻问一声,你好吗。
短信的发送时间显示是夜里两点。
婺源的静夜,他是否走过了某座小桥,看见某片星空,想起某个夜晚在山间,曾一起看星星的某个女孩,想起他曾用双手为她焐暖冰冷的脚。
短信看了很久,我没有回复。
我是不肯拖泥带水的天蝎座。
大熊和小曼是全班唯一一对从大一坚持到毕业还没散的情侣,他们共同留在了这个城市,为了在一起,各自有所放弃。大熊憨厚,小曼率直,两个人吵吵闹闹,不离不弃。
校园恋情是一棵树上缤纷结满的漂亮果子,大多数被鸟啄被风吹被雨打去,结成正果的寥寥无几,但哪怕只有一个成熟,也让见者欣慰。
我相信小曼从头至尾都不知道那个游戏中的神秘仰慕者是谁。
恐怕她都不记得有这回事。
这样想来我比那个神秘仰慕者幸运得多,起码,我爱过的人,知道我爱过他。
听说他得到交换生名额,要去法国留学。
我也找到一份自己喜欢的工作,未来在前方闪烁着希望的小光斑。
毕业聚餐那天,喝着告别酒,很多人喝高了,女生们醉后哭得梨花带雨。
我喝了不少酒,没打算清醒着回去,头晕了,眼花了,却依然清醒。
混乱场面里,表白的表白,拥抱的拥抱,号啕的号啕,豪言壮语的也不少,我清醒着看这一切,蒙胧眼前的,是他的身影。
我们已经很久没面对面说话了,各自忙实习,好久不见。
他拿开我面前的酒杯:“不要喝了。”
我笑笑,站起来,推开他欲搀扶的手:“没事。”
他欲言又止地望着我。
把自己关在洗手间,捧起冷水洗脸,整理头发,补上一点唇彩,白晃晃的灯光下,我打量自己的脸,这四年间有些什么在不知不觉中改变。
出来看见他一直站在门外等我,踌躇的表情,踯躅着开口:“还好吧?我送你回去。”
我笑着摇头:“不用,我自己能回去。”
他望着我,目光倒像比我喝得还多,还迷茫。
有一句分手那天很想很想问他的话,那时候忍住没有问,到现在,还要问吗——
“你有没有一点喜欢过我?”
其实我知道答案。
还记得那个夜晚,最亮的星子,落在他眼里。
那一刻的心动是真的,温暖是真的。
我在美好的时光中,竭尽美好地爱过一个人,是真的。
他轻声问:“还喜欢珍宝珠吗?”
积攒了满抽屉的,七彩缤纷的珍宝珠,后来搁得太久,没舍得吃,放过了期。
我也早就不再叼着棒棒糖,当自己还是小女生。
“不爱吃了。”
“哦。”
他声音里有浓浓失落。
我低下目光:“谢谢你的珍宝珠,谢谢你。”
他沉默了很久,缓缓说:“我知道你不喜欢听对不起,也知道你已经不需要,只是,我一直很内疚,那时候对你太不好。现在只想对你说……祝你幸福。”
我趁自己还没有哽咽之前,上前一步,张开双臂拥抱他,一如既往地主动……主动靠近,主动拥抱,主动说再见。到这一刻,满心满怀只存感激,感激他令我体会过爱情的滋味,不止七个味道,不只有珍宝珠的甜,它令我流过泪、受过伤,也令我成长为现在的自已。
它终究是那样美。
也许多年后,我们遇见,还是会在人海里惊喜地说声“hi”——那时候,他和谁在一起,我又身在哪里,与什么人相爱,只有那时候的我们才会知道了。
那时候,这时候。
任何时候都不会忘记,有一个人,我曾用心对待过。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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