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有回应,但只是敷衍着,仿佛是尽一份责任。她用手按着斐德列克的肩膀。过了一会儿,珍把他推开,把头回正,沉着地看着斐德列克的双眼忖度着。
珍轻声说:“你为什么这么做?”
斐德列克的声音一样冷静,或强作冷静。
“因为我爱上你了。现在让你知道也比较好。”
“是吗?还是你只是‘以为’你爱上了我?”
“噢,拜托,珍!”
“那康丝坦思呢?”
“昨天晚上我把事情想清楚了。我从来没爱过康丝坦思。康丝坦思已经——不在我心中了。”
“就在她需要你的时候?”
斐德列克放下手,退了一步,绕着桌子走着。他用拳头捶桌子,先是轻轻地,却一次比一次用力。
“我没有遗弃她。我非常喜欢康丝坦思,我仍然会为她而战,仍然会为她赴汤蹈火。可这是两回事,我对你的感觉是不一样的,只是你不明白这两者的不同。如果我冒犯了你,我向你道歉。”
“冒犯我?”珍说,脸庞焕发出光彩。“冒犯我!”珍向他伸出双臂,“亲爱的,来,来我这儿一会儿。”
他注视着珍,沿着桌子走了过来。两人呼吸急促,与他们深思熟虑的低语完全不搭调。当斐德列克触及珍的手,手臂又环住珍的肩膀,气氛转为激情。
过了5分钟左右,珍喘着气说:“这是很不恰当的行为。”
“你会介意?”
“不会。可是万一被饭店的人看到——”
“呵!就让他们看!”
5分钟后,两人发现自己不晓得怎么就坐在藤条长椅上,珍挣脱了斐德列克的怀抱,坐直了身子。
“我们不能这样。请你坐到那边!我是认真的。”
“可是,如果你——”
“随时随地都可以,但不是现在,”珍说,“我对你的感情也永远不变。可是你不明白吗——”她用双手按住前额。“我觉得我对不起康丝坦思。我知道我没有真的对不起她,可是我就是有这样的感觉。”
这句话让斐德列克的热情降了点温。
“她现在有麻烦,”珍继续说,“为了什么?为了保护父亲。我们可以说她很善良。斐德列克,我们不能。不能在她……别动,坐在原位。给我一根香烟。”
斐德列克的泳袍口袋里有一包香烟。他拿香烟的手颤抖着,笨拙地划了根火柴。珍的双颊绯红,可是接过香烟和点烟的手却很稳。
“斐德列克,我也要向你坦白一件事。我认得那把枪。”
斐德列克把火柴甩灭,丢在地上。
“我是指,”珍解释,“我还没向警方指认,可是我很确定是同一把枪。那是5年前辛希雅·李射莫瑞尔的那一把艾维斯管特.32。”
斐德列克定定地看着珍。
“但是姓李的那个女孩子不会——杀了莫瑞尔吧?”
“不是,虽然是同一把枪,但我想不是辛希雅下的手。枪不在她身上。早在审判前,一个名叫霍立的男子,查尔斯·霍立爵士,就把枪拿走了。他公寓里收藏了一整面墙的枪,那把枪就‘藏’在其中,从来没人注意到那把枪。”
珍停了下来,因为斐德列克的表情很古怪。他说的每个字都像铅字般清晰。
“你是说查尔斯·霍立爵士?”
“是的。”
“他后来当上法官?霍立法官?”
“没错。”
“昨天艾顿法官上伦敦的时候,”斐德列克说,一个一个字都说得很清楚,“他就在老友查尔斯·霍立爵士的公寓跟他吃午饭。昨夜他跟葛汉巡官这样说。”
两人一顿沉默。
“好个狡猾的老家伙!”斐德列克嘀咕着,越是了解整件事,心底越是涌起一股钦佩之意。“他从老霍立的公寓偷偷拿走了那把枪。霍立是辛希雅·李的辩护律师,没错吧?我现在想起来了。你明白整个计划的巧妙了吗?艾顿法官才不怕警方追踪这把枪的来历。即使警方真有能耐追查到查尔斯·霍立爵士,霍立会发誓那不是他的收藏品,他从没见过那把枪,因为他不能承认他违法持有他在辛希雅案湮匿的证据。”
斐德列克顿了顿,又加上一句:“好个狡猾的老家伙!”
“亲爱的,你知道这件事让我有点担心。”
他转了个身子。“你还没有告诉任何人,对吧?”
“有。我——我跟菲尔博士说了,那个时候,我还不知道莫瑞尔已经死了。我跟他描述了辛希雅的手枪是什么模样。”
珍大概跟斐德列克说了昨夜她跟菲尔博士说的那些话。
“可是我还是不明白,”珍说,把泳袍兜得紧些,“即使查尔斯·霍立爵士不承认,假若有其他人指认呢?比方说,辛希雅自己或是我?”
“你能发誓是同一把枪吗?”
“不——不能。”
“辛希雅案提出的答辩不就是没有这把枪的存在吗?”
“是的。”
“那么,辛希雅现在就不能出面说:‘是的,这就是我5年前用的枪。’你也不能这么说,除非你想为她带来麻烦。查尔斯·霍立爵士会说你们两个都疯了。从所有的角度来看,艾顿法官都很安全。警方永远猜不到他从哪里拿到那把枪。”
“可是,我想菲尔博士猜到了。”
斐德列克思忖着。“如果是这样,他一定还没告诉葛汉。这是另一个问题。假如他猜到了,为什么他不说出来?”
“也许他认为法官没有罪。你觉得是这样吗?”
“这完全不合理,”斐德列克想了一下才回答,“一点都不合常理——我觉得不是这个原因。”
他站了起来。挪步到珍的面前,低头看着珍。
珍的双眼洋溢着略带节制的幸福,嘴角带着笑意。可是一旦斐德列克想拉起她的手,珍又退缩了。
“我们不能忘了这一切吗?”他说。
“不能,你知道我们不能,一分钟都不能。不行!不行!不行!我不允许。”
“我找了好久才找到你,珍。”
“我们有的是时间。”
“不见得。”
“为什么这么说?”珍急着问。
从昨晚开始,那一抹黑影就徘徊不去,现在又遮蔽了他的心头。从那时起,黑影就像墨水般慢慢渲染开来,一块一块将他吞噬。现在情况更糟了,因为珍就在旁边。
“现在似乎是自白时间,”他告诉珍,“所以我最好也向你坦白。”
珍笑着:“如果是有关你的恋爱史——”
“不,不是的,珍。我想,我昨晚杀了一个人。”
温室浓重强烈的寂静变得令人难以承受。斐德列克俯视坐着的珍,眼神确实没有笑意。满心欢喜的珍先是完全不懂斐德列克说的话,但看着斐德列克点头,珍的心头一紧。
珍润了润唇。
“不会是——?”
“不是,”他的声音很坚定,他不疾不徐、悦耳的男中音在法庭上听来总是非常真诚。“不是莫瑞尔。不管怎么说,他的死,我问心无愧。”
“那是谁?”
“黑杰夫。我开车辗过他。”
珍几乎要站起,却又突然瘫坐下去。
“那个流浪汉?”
“对。我今天跟菲尔博士提了这件事,但是我没有说出整个实情。”
珍迅速地弯下腰,把烟蒂放在大理石地板上踩熄。她拉了拉泳袍,把腿收到身子底下,非常同情地看着斐德列克。斐德列克的表情令人费解,珍头一回觉得自己不了解他,还有点怕他。
“所以,那就是——”珍低语,“为什么在午餐席上,他们问你时,你的表情那么奇怪。”
“你注意到了?”
“所有跟你有关的事我都注意到了,斐德列克。告诉我,发生什么事了?”
他做了个手势。
“杰夫从恋人小径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倒在大马路上,就在我车子的正前方——”
“那就是个意外喽?”
“是的,哦,我想我没有坐牢的危险,如果你指的是这个意思。我下了车,察看他的情况,把他拖到马路的另一头,就像我中午讲的。我回车上拿手电筒,我也说了。然后也像我讲的,等我回到原地,他已经不见了。”
“可是,我亲爱的斐德列克!如果那个人受了重伤,他不可能自己爬起来走掉。所以他一定没受什么伤。”
斐德列克轻声说:
“现在别追问我细节,那些事想了就让人不舒服。我只能说,从我看到的,我知道,像可怜的杰夫受那么重的伤,没几个人能活得了的。我本来要告诉骑着脚踏车匆匆经过的文斯警官。就在我要说明情况的时候,他却先讲了另外一件事——”
“让你忘了原本要说的事?”
“没错。所以,就我而言,我让杰夫自己走掉流血而死,没有帮他,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到现在为止,我还是没告诉任何人。客观、坦白地来说,我是无心的,末日审判时,我也会向记录天使如此答辩。可是,我还是做了很糟的一件事,让人睡不安稳。”
“怎么样?”过了一会儿,珍问。
“什么怎么样?”
“你觉得好一点了吗?”珍笑着说。
斐德列克用袖子抹了前额一把。
“有,你知道的——老天,真的舒服多了!”
“来,坐我旁边,”珍说,“你只是需要找个人谈谈。说吧!你中艾顿的毒太深,再过几年,你就会跟法官家里的麋鹿头一样痴呆。你说这个黑杰夫爬起来走掉了,所以我说,他不可能伤得太重。你确定你的车子真的有撞上他吗?”
斐德列克变得激动起来。“这就是奇怪的地方。起先,我很确定没有,可是后来当我看到——”
“既然你在这里了,”珍说,“你可以吻我。”
斐德列克即刻吸了口气,正襟危坐,显得权威十足。
“英国的礼拜天,”他煞有其事地说,“多年来受人嘲弄、毁谤。岳母大人和皇家学会除外,就属枯燥乏味的礼拜天最常被拿来当低劣笑话的题材,这真是大错特错。我要好好写一篇文章破除这种误解。如果这个礼拜天晚上有何乏味可言,我的挚爱,我能持平地说……”
斐德列克住了嘴,因为珍坐直了身子。
“礼拜天!”她大叫。
“没错。怎么了?”
“礼拜天!”珍说,“吧台和游泳池是10点歇业,不是11点,所有的设施都会锁起来,现在一定将近11点了!”
斐德列克吹起了口哨。
“所以你的客人,”他开心地说,“早就被赶走喽?哈哈。”
“可是,斐德列克,如果我们拿不到衣服——”
“就我来看,我的小妖精(是的,我说小妖精),这不是个问题。我们身上穿的就绰绰有余了。而且正相反,恰如某人所言,这样好得很。”
“穿这样回家?”
“别担心,我们会找到人的。走吧!”
现在一回想,斐德列克注意到温室其他地方的灯已经熄了一阵子。他推开通往下一区的毛玻璃门。
一片漆黑。
他们推开一道道的门,走过长长的温室,黑暗让温室带有鬼魅般的气氛。往泳池馆的方向有些许微弱的灯光闪烁着。
他们摸索着前进,植物的绒绒触毛轻拂着脸,感觉不甚舒服,他们最后到了泳池馆。整馆就只点着大圆顶上的一盏小灯,应该是留做夜灯用。
点点灯光映在昏暗的镜墙上,在微微波动的暗绿色池面上轻颤着。幽暗的灯光模糊了海滩桌椅的模样,将之罩入暗影。每样东西看起来都很光滑、阴冷、蜿蜒伸展,略带不祥之兆。往美式酒吧的门已经锁上了。
斐德列克探了探,往大厅、更衣室与上楼的门也都锁上了。
“这下没辙了,”他大声说。
他的声音在这栋大理石建筑里攀升又闷闷地传了回来。圆顶传回一个清晰的回音:“这下没辙了。”
珍笑了起来,圆顶同样传回一阵诡异的笑声。
“你是说我们出不去了?”
“我们可以大声敲门。可是,这个房间在地下室,现在是淡季,工作人员又少,在这个与世无争的通尼许镇,人们上床的时间又早——话虽如此,还是试试吧。”
他猛力敲着厚重的门,高声嚷着。敲了足足5分钟后,一点回应都没有,只有珍恳求他停手的话语,回音嘈杂令人不安。
两人对视。
珍的眼睛闪闪发光:“嗯,这大概不是最糟的地方,”她叹了口气,“还是有点可惜,这是我们在一起的第一个夜晚。”
“我的小妖精,只要能跟你在一起,任何地方都是天堂。可是我反对我们睡在大理石地板或一丛万年青上,这样一点都不浪漫。等一下!”他回想着,“我在想——”
“什么?”
“为什么我们刚在的那个地方会有灯亮着?那可不是特别为我们留的,跟这盏一样是留做夜灯用。我明白了!那是温室的尽头。我记得那里好像有扇门。如果门没锁,应该有楼梯通往楼上大厅的后面。”
“我们去看看?”
“我去就好,你留在这里。虽然我刚刚那样说,我还是不能让你穿这样穿过海滨饭店的大厅。如果那扇门没锁,我会上去大厅,然后到这里来开这扇门,一下子而已。”
“好吧。别去太久。”
斐德列克疾步走入温室,蓝泳袍的下摆在身后飘扬着。从声音判断,斐德列克跌跌撞撞穿过温室,安静了好一阵子,突然爆出一个喜悦的欢呼声。
“是开的!马上回来!”
远处,有扇门关上了。
珍深呼吸,松了口气。
仿佛远处关上门把的震动一路传送过温室,泳池的水似乎颤动着。黯淡的灯光到了微微起伏的水面散成了点点闪烁。尽管珍穿着软木凉鞋,踩在地板上的声音还是清晰可闻。
她在一张靠墙的折叠式躺椅上躺下。泳袍下的泳衣湿粘粘的,珍好希望有干衣服可穿。
珍的脑子里有个声音说她一点都不喜欢这个地方。走动时,眼角瞄到的镜墙映像颇为鬼祟,仿佛随时都有人从镜墙后的昏暗房间走出来。但脑子里意识清明之处却又觉得欣喜若狂。她看着屋顶,半合上眼睛。
“上帝啊!”她祈祷着,“我好快乐。终其一生,我总觉得自己有如行尸走肉,可是现在我有了生命。我祈求你也让他快乐,让——”
珍停下祷告,坐了起来。
圆顶上的灯突然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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