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默感是上帝的礼物,但不同的文化,对这礼物的珍惜也不同。谢天谢地,古代中国人的幽默感发育得还好,有说盗跖、优旃谏漆城那样的文字为证。不过,读古典著作,我们微笑或大笑,几乎全都是因为事情的有趣,而叙述的文字本身,可称幽默的,少之又少。
三国时魏人邯郸淳的《笑林》,是我国第一本笑话书。这本书后来亡轶了,我们见到的是后人的辑本。从中选一则为例:
“鲁有执长竿入城门者,初竖执之,不可入,横执之,亦不可入,计无所出。俄有老父至,曰:‘吾非圣人,但见事多矣。何不以锯中截而入。’遂依而截之。”
事情是可笑的,但这文字本身,并无什么趣味。一个好笑话,你讲也可笑,我讲也可笑,可笑的是故事本身,而非你我的讲述。《三国志》里有个情节,是孙权用驴的长脸来开诸葛恪的玩笑,也是这种情况。孙、诸葛都是擅长调笑的聪明人,而传者只是直记其事,谈不上什么风味。
同样说驴,南朝的袁淑,写过一篇《驴山公九锡文》,就有趣多了:
“若乃三军陆迈,粮运艰难,谋臣停算,武夫吟叹。尔乃长鸣上党,慷慨应官,崎岖千里,荷囊致餐,用捷大勋,历世不刊……”
这是滑稽的文字,但不知你是否同意,读起来,总觉得差一点味道。差在哪里呢?幽默是极难定义的体验,不过我们知道,它的要素之一,是智力从容地活动。作为书面语的古汉语到三国时间,离口语已远,可用而又活泼的语素太少,在简省的体格中,想从容调剂,大是为难。不妨比较一下一篇说驴的文字,在敦煌发现的《祭驴文》。驴主人叮嘱与世长辞的驴子,万一来世还做驴,不要托生到不懂事的人家,不然啊——
“出门则路即千里万里,程粮贱无十个五个,向屋檐下寄宿,破箩里盛莝,猛雪里须行,深途里须过,爱把借人,更将牵磨,只解向汝背上吟诗,都不管汝肠中饥饿。”
虽仍是半文半白,语气已经有味道多多了。如把这段文字改写成标准的文言,再怎么努力,也没有原文的生气。唐代的大作家,元结、柳宗元、韩愈等,都写过调笑的文章,但可有人读得发笑?宋代的苏轼,谐浪笑傲,幽默感是发达的,他写过嘲谑的诗文,同样,效果离期望差很远(有些笑话书如《艾子》、《调谑篇》等,或说是苏轼写的,其实是伪托他的大名,而且那几本书也不怎么有趣)。
古人有很好的幽默感,有无数机智的言语、无数风趣的行为,但要欣赏到真正幽默的文字,得等到后来的白话小说了。文言确实很难写得有趣,最后一个例子,是狄更斯的小说,最早有林纾的“译本”,为《块肉余生述》。
贝西小姐的出场,董秋斯的译文是这样的:
“再看一眼时,我母亲就有了一种确信不移的预感,那是贝西小姐。落日在花园篱笆外的陌生女人身上闪光,她摆着别人不能有的恶狠狠硬梆梆姿态和从容不迫的神情走向门前。等她来到宅前时,她又一次证明了来的正是她本人。我父亲经常表示,她的行径不像任何普通的基督教徒;这时,她不牵铃,一直过来张望那同一的窗子,把她的鼻子尖在玻璃上压到那样的程度,我那可怜可爱的母亲时常说,有一个时候她的鼻子变得完全白而且平了。她使我的母亲吃了那样一惊,我一向相信,我在星期五下生,实在得力于贝西小姐呢。”
林纾不懂英文,听魏易口译,然后用文言写下来。他赞赏这部作品“言哀则读者哀,言喜则读者喜,至令译者啼笑间作”,可见魏易对原著的幽默感,定有传达。那么,再来看看林译:
“视之,知为密斯贝测。时斜阳半落,余光尚滞小篱之下,并及贝测之衣。入时不言不笑,状至严冷。既至窗下,吾母乃益知为祖姨,以吾父恒言姨之举动大异于众。来时初不掣铃,径造窗下,二目射光入室。吾母大震,胎气遂动,其生于礼拜五之日,祖姨与有功焉。”
有闲工夫的读者,不妨再多找几部林译的小说,和白话译本对比,一定对“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的圣谕,信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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