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特莱克转向罗宾,罗宾已经坐回电脑前面。罗宾在办公桌上分门别类地摆了几堆码放得整整齐齐的信件。信件旁边就是给斯特莱克的咖啡。
“谢谢,”斯特莱克呷了一口,说,“还有纸条的事。你怎么会是临时工呢?”
“您这话是什么意思?”罗宾一脸狐疑地问。
“你能拼写,能使用标点。一点就通,工作又主动——杯子和托盘哪儿来的?咖啡和饼干呢?”
“都是向克劳迪先生借的。我跟他说了,我们吃午饭以前还给他。”
“什么先生?”
“克劳迪先生,楼下那个平面设计师。”
“他就这么借给你了?”
“是的。”罗宾略怀戒备地回答,“我觉得,既然问了客户要喝什么,我们就应该说话算话。”
罗宾几次用了“我们”一词,令斯特莱克受到些许鼓舞。
“那个,你比‘应急’中介公司之前派来的所有的人都干练得多。这是我的心里话。对不起,我刚才一直叫你桑德拉。她是上一个临时工。你叫什么名字?”
“罗宾。”
“罗宾。”斯特莱克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好记。”
斯特莱克本想开个蹩脚的玩笑,把自己比作蝙蝠侠,把罗宾比作蝙蝠侠的那个得力助手,但看到罗宾涨红了脸,便话到嘴边又咽回去。太迟了,他想,结果可能会适得其反,造成严重误会。罗宾转了一下旋转椅,重新面对电脑屏幕,所以斯特莱克只能看到一张红通通的侧脸。
刹那间,两人都感到非常尴尬,仿佛置身于狭小的电话亭中。
“我出去一下。”斯特莱克说着,放下几乎没动过的咖啡,侧着身子走到门边,取下挂在衣架上的大衣,“要是有人打电话来……”
“斯特莱克先生——我想您走之前应该看一下这个。”
电脑旁边有一堆拆开的信件。仍红着脸的罗宾,从那堆信件的最上面拿起一个透明塑料文件袋,里面装着一张鲜艳的粉红色信纸和一个同样颜色的信封。斯特莱克看到了罗宾手上的订婚戒指。
“这是一封恐吓信。”罗宾说。
“哦,是吗?”斯特莱克说,“没事,每星期都会收到一封。”
“可是——”
“是以前的一个客户,对我的服务感到不满意。这人脑子有点问题。他以为用这种信纸,我就不知道是他了。”
“原来是这么回事,但是——不应该报警吗?”
“你想让他们看笑话啊?”
“这不是开玩笑,这是封恐吓信!”
罗宾说。斯特莱克终于明白,罗宾为什么用文件袋把那封信连同信封一起装起来,放在那堆信件的最上面。
他不禁有些感动。
“把它放在那里面吧。”斯特莱克指着角落的文件柜说,“他要是真想杀我的话,早就动手了。你会在文件柜里看到整整六个月的信。我出去的时候,可以替我看一会儿办公室吗?”
“可以。”罗宾没好气地回答。看得出来,她感到非常失望,因为没人采集那封印有猫咪图案的恐吓信上的指纹。斯特莱克感到十分好笑。
“要是有事找我,第一个抽屉里有我的名片,上面有我的手机号。”
“嗯。”罗宾说,说话时没看抽屉,也没看斯特莱克。
“要是想去吃午饭,就去吧。备用钥匙就在办公桌的什么地方,你找找。”
“好。”
“我走了,待会儿见。”
斯特莱克走出玻璃门,在阴暗潮湿的小厕所门口犹豫了片刻。他感到肚子越来越痛,但想到罗宾的干练和对自己的关心,他觉得应该照顾一下罗宾的感受,于是下楼,决定憋到酒吧再上厕所。
一到街上,斯特莱克点了根烟,接着左转,走过大门紧闭的十二号咖啡吧,然后沿丹麦胡同上了狭窄的人行道,接连经过一面玻璃橱窗和几面墙——那面橱窗里摆满五颜六色的吉他,那几面墙上贴满随风飘舞的广告。响个不停的钻机声离得越来越远。随后,他绕开中央大厦底下的碎石堆和破碎的路面,经过巨大的弗雷迪墨·丘里镀金雕像,继续前行。那座雕像矗立在街对面的多米尼恩剧院门口,低着头,举着一只拳头,犹如异教徒的混沌之神。
碎石堆和施工路面的背后就是托特纳姆酒吧,维多利亚风格的外观显得富丽堂皇。斯特莱克兜里揣着大笔现金,愉快地推门而入。静谧的酒吧内部,圆润的深色木器和木器上的黄铜配件泛着光泽。用来隔断空间的磨砂玻璃、古色古香的皮沙发、镀金的吧台镜子、丰饶角和胖嘟嘟的小天使——一切都显得雍容华贵、井井有条,与外面破碎的街道形成鲜明对比。酒吧里几乎空无一人。斯特莱克点了一品脱“厄运沙洲”啤酒,走到酒吧后部炫目的玻璃皇后乐队主唱。
穹顶之下,把酒杯放在高高的圆桌上,然后径直走进散发出强烈尿臊味的男厕所。
过了十分钟,三分之一的啤酒下肚后,斯特莱克感到心满意足,同时疲劳导致的麻木感变得更加强烈了。康沃尔产的啤酒有种家的味道,带给人平静和久违的安全感。正对面有幅巨大而模糊的画:
一名维多利亚时代的少女,双手捧着一大束玫瑰,翩翩起舞。那少女隔着玫瑰,羞答答地朝斯特莱克暗送秋波,丰满的双乳洁白无瑕。
她就像斯特莱克放酒杯的桌子一样虚幻,像扎着马尾辫、在吧台为顾客端上啤酒的大胖子男人一样不真实。
斯特莱克不由自主地想起夏洛特。她是个绝对真实的女人,美丽却像被逼急的雌狐一样危险,聪明却时而疯癫。用斯特莱克死党的话说,是“贱到骨头里的贱人”。
这次真的结束了?疲惫不堪的斯特莱克想起昨天夜里和今天早晨的争吵。夏洛特终于做出了令他无法原谅的事情。
毫无疑问,麻木感一旦消失,夏洛特对他造成的伤害将会使他痛不欲生。与此同时,他还得面对一些现实问题。此前,他们一直住在夏洛特的公寓(雅致、昂贵的复式公寓,位于霍兰公园大道)。这意味着,从今天凌晨两点起他无家可归了。
(“布鲁依,你就搬来一块住吧。哎呀,你知道这是一举两得的大好事。一来,可以为你省不少钱。你的事业刚起步,需要用钱。二来,我可以照顾你。你的身体还在康复,需要人照顾。布鲁依,别犯傻了……”)再也没人会叫他布鲁依了。布鲁依已经死了。
在分分合合、合合分分的爱情马拉松中,这是第一次由斯特莱克提出分手。此前的三次,都是夏洛特提出的。夏洛特提出分手,虽然令人痛苦,但没有一次是坚决的,而如果斯特莱克觉得受够了,从而选择离开,他将永远不可能回头。对此,两人一直心照不宣。
夏洛特为了报复,不使尽手段绝不会善罢甘休。今天早晨的吵架,无疑是接下来几个月甚至几年生活的预演。斯特莱克从没想到一个人的报复心竟会这么强。
斯特莱克一瘸一拐地走到吧台,要了第二杯啤酒,然后回到刚才的桌子那里,继续闷闷不乐地沉思。离开夏洛特,意味着他即将陷入一无所有的绝境。要不是约翰·布里斯托及时出现,负债累累的他肯定得露宿街头。的确,如果吉莱斯皮要求归还借款(斯特莱克借来支付办公室租金的首付款),他将别无选择,只能露宿街头。
(“我打电话来,是想问问你的情况怎么样,斯特莱克先生。因为,这个月的钱还没到……这几天能到吗?”)最后(既然开始反思人生的失败,何不索性来次全面的审视呢?),他最近还发胖了,胖了足足二十斤,这不仅使他感到臃肿、不适,还给他那条充当小腿的义肢增加了不必要的额外负担——此刻,那条小腿正搁在桌子底下的黄铜档杆上。斯特莱克瘸了腿这件事变得越来越明显,纯粹是因为增加的体重使义肢连接处的肌肉不堪重负,出现了损伤。何况,他还在凌晨肩扛背包,步行穿越市区——考虑到即将沦为穷光蛋,他决定采用最廉价的方式前往办公室。
斯特莱克去吧台要了第三杯啤酒。回到穹顶下的老位置后,他掏出手机,拨了伦敦警察厅一位朋友的电话。虽然才结交几年,但因为一系列不同寻常的共同经历,他和那位朋友已经成了铁哥们。
听到斯特莱克的声音,电话那头大喊了一声:“神秘鲍勃。”正如夏洛特是唯一叫斯特莱克“布鲁依”的人,理查德·安斯蒂斯探长是唯一叫他“神秘鲍勃”的人。
“找你帮个忙。”斯特莱克对安斯蒂斯说。
“说吧。”
“谁在负责卢拉·兰德里的案子?”
安斯蒂斯边翻找相关探长的电话号码,边问了斯特莱克工作、右腿和未婚妻的情况。斯特莱克全都撒了谎。
“真为你感到高兴。”安斯蒂斯愉快地说,“找到了,沃德尔的号码。他人还可以,就是有点自私,但比卡佛好。那人是个讨厌鬼。我可以先跟沃德尔打个招呼。你要是愿意的话,我等会儿就给他打电话。”
斯特莱克从墙上的木头展示板上扯下一张旅游宣传单,在皇家骑兵卫队照片旁的空白处记下沃德尔的电话号码。
“你什么时候过来玩玩啊?”安斯蒂斯问,“哪天晚上,带夏洛特过来嘛。”
“嗯,好啊。去的话,我会给你打电话的。这段时间太忙了。”
挂掉电话,斯特莱克沉思了一会儿,然后拨了另一个熟人的电话。那人的年纪比安斯蒂斯大得多,人生轨迹几乎跟安斯蒂斯正好相反。
“找你帮个忙,哥儿们。”斯特莱克说,“弄点信息。”
“哪方面的?”
“你看着办吧。我需要一些能跟警察做交易的信息。”
整个通话过程长达二十五分钟,期间出现多次沉默,而且一次比一次长,一次比一次耐人寻味。最后,斯特莱克获得了一个大概的地址、两个人名和一条警告。
他把地址和人名也记在皇家骑兵卫队的照片旁。至于那条警告,他没有记在纸上,而是记在了心里。在友好的气氛中结束通话后,斯特莱克打了个大哈欠,接着拨了沃德尔的电话。几乎未经等待,对方就接起了电话。
“我是沃德尔。”对方嗓门很大,口气生硬。
“嗯,你好。我是科莫兰·斯特莱克……”
“你是谁?”
“科莫兰·斯特莱克,”斯特莱克回答,“我的名字。”
“哦,对。”沃德尔说,“安斯蒂斯刚给我打过电话。你就是那个私人侦探?安斯蒂斯说,你有兴趣谈谈卢拉·兰德里的案子。”
“是啊。”斯特莱克边强忍着没让第二个哈欠打出来边打量穹顶的画。看着,看着,酒神节狂欢图变成了众仙宴会图——表现的是莎士比亚的著名喜剧《仲夏夜之梦》,上面还有个长着驴脑袋的男人。“不过,我真正感兴趣的是案宗。”
沃德尔哈哈大笑起来。
“你可不是我的救命恩人,哥儿们。”
“我手上有你可能会感兴趣的信息。也许我们可以做笔交易。”
电话里出现短暂的沉默。
“我估计,你不想在电话里做这笔交易吧?”
“是的。”斯特莱克说,“平时忙了一天下班后,你一般喜欢去什么地方喝一杯呢?”
对方说了伦敦警察厅附近的一家酒吧。斯特莱克匆匆记下酒吧的名字,并同意下周的今天见面(对方前面几天都没空),然后挂了电话。
事情并非一直都是这样。两三年前,斯特莱克可以要求证人和嫌犯配合他,他也曾像沃德尔一样,时间比他交往的大多数人都要宝贵,可以选择何时何地跟人见面,见面多久。就像沃德尔一样,他过去用不着穿制服,身上自有一股官威。今非昔比,他现在成了瘸子,穿着皱巴巴的衬衫,为了巴结警察而利用以前的熟人——换作以前,那些警察很乐意接他的电话。
“妈的!”斯特莱克冲着酒杯大声骂了一句。声音在酒杯里回荡了一会儿。第三杯啤酒他喝得很快。不知不觉,酒杯几乎见底。
就在这时,手机响了。斯特莱克瞥了一眼手机屏幕,上面显示的是他办公室的号码。肯定是罗宾打来,转告彼得·吉莱斯皮催债的事。斯特莱克没有接。等罗宾给语音信箱留言后,他一口喝干杯中剩下的啤酒,离开了酒吧。
外面明亮但寒冷,人行道湿漉漉的,到处都是水坑。随着云朵掠过太阳,那些水坑会时不时地变成银灰色。站在酒吧门口,斯特莱克又点了根烟,然后边抽烟边看着工人在路坑周围忙碌。抽完烟后,他开始沿着牛津街慢悠悠地闲逛,消磨时间。
他打算一直逛到那个临时工离去为止,然后睡个安稳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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