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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小子

        事情是从波士顿开始的。那是一九一七年的一天下午,我走在图雷纳旅馆边上的崔蒙街的人行道上,碰到了路·马埃尔。我们就停在雪地里聊了几分钟。

        我正跟他讲什么的时候,他打断了我:“看一眼朝街这边走过来的小子,戴深色帽子那个。”

        我朝那个方向看过去,见到一个瘦瘦的小伙子,大概十八岁。他脸色很白,长满粉刺,嘴巴阴郁,眼睛是淡褐色的,有些迟钝,鼻子很大,形状有些怪。他不经意地从官方侦探和我身边走过。他的耳朵引起了我的注意,它们不像哈巴狗那样折叠着下垂,也没有明显的缺陷,但耳朵边缘皱折得很奇怪。

        过了转角他就不见了,转到波士顿街,然后去往华盛顿街。

        “要是没有人很快逮住或者干掉那小子,他准会闯出个名堂来。”路预测道,“你最好给他挂个号,‘无名小子’,有一天你会去抓他的。”

        “他是干什么的?”

        “抢劫、当枪手,他样样都行。他枪法准,而且是个彻底的疯子,完全不考虑会不会出事,或者根本不怕出事。我还真希望他有所顾忌,因为小心懂事的混混最容易抓到。我敢发誓这小子上个月肯定参与了布鲁克林的几个案子,可惜我还没有确切证据。不过总有一天我会叫他好看的——我说话算话。”

        路食言了。一个月后,他被奥都邦路一处住宅区的夜行大盗给杀死了。

        和路闲聊后的一两个星期,我离开大陆侦探社波士顿分社去当兵。大战结束后,我又重新回到芝加哥分社工作,在那里待了两年后调到旧金山。所以,总的说来,我发现自己坐在梦之国拳击场里那个耳朵皱起来的无名小子后面,已经是将近八年以后了。

        星期五晚上是斯坦纳街拳击场的开赛时间。好几个星期以来,我第一次在星期五晚上闲着没事干。于是我到了赛场,挑了一把离擂台不远的硬木椅子坐进去,静下心来看小伙子们戴着手套打来打去。比赛进行到差不多四分之一时,我发现在我前面两排处那对怪异的耳朵有点眼熟。

        我当时没有马上认出他来。我看不到耳朵的主人,他正在看奇普里亚尼跟邦尼·克欧对打——那场比赛我错过了一大半。不过在等着下一对小伙子上场前的短短几分钟内,无名小子扭头对他旁边的人说了些什么。我看到了他的脸,认出了他是谁。

        他没什么变化,也没什么进步。他的眼睛更迟钝了,嘴巴比我印象里的还要阴郁;脸依旧很白,不过粉刺可能少了一些。

        他就在我跟擂台的正中间,认出他倒也不耽误我看表演。我可以越过他的头顶去看台上的小伙子们,而用不着担心他会溜出我的视线。

        据我所知,无名小子没被通缉,至少大陆侦探社没通缉他。而且如果他只是扒手、骗子,或者只犯那些我们偶尔才会感兴趣的小罪的话,我会放他一马的。但抢劫就不能放过。我们社最主要的客户就是各种名目的保险公司,而这些日子以来,抢劫保单是保险业的重头戏。

        比赛进行到一半时,无名小子走了,将近一半的观众也都走了。两名肌肉发达的重量级选手在台上像室友般客气地你来我往,没人在乎结果到底如何。于是我也跟着走了。

        他单身一人,这种跟踪最省事。街上到处都是退场的拳击爱好者。无名小子向下走到费尔摩街,在一家小店吃了几片烤全麦面包夹培根,喝了杯咖啡,然后上了二十二路车。

        他——我也一样——在麦卡利斯特街换了五路车,在波克街下车,往北走一个路口,回头朝西再走一个路口多一点,然后进了金门大道南边一家位于范内斯和富兰克林大道之间的修理店,上了楼。二楼和三楼是阴暗整洁的房间。

        我眉头紧锁。如果在范内斯或者富兰克林大道下车的话,他完全可以少走一个路口,可他却坐到波克街又走了回去。或许是为了运动吧。

        我在街对面晃荡了一小会儿,想看看前面的窗户里有没有什么情况出现。无名小子进去前黑糊糊的地方,现在还是黑糊糊的。很明显他的房间不在前面,或者他是个特别小心谨慎的人。我知道他没察觉到我在盯梢,那是不可能的,我占尽了天时地利。

        大楼的正面看不到什么,所以我就从范内斯大道溜达下去看看后面。大楼一直盖到了红木街,一条狭窄的后街把街区切成两半。后面有四扇窗户亮着,可还是没能提供任何信息。那里有一扇后门,看起来好像是修理店的,我怀疑楼上的房客不可以用它。

        我决定回家上闹钟并上床睡觉。路上我顺道去了社里,给老头留了张纸条:

        跟踪无名小子,抢劫案高手,二十五到二十七岁,一百三十五磅,身高五英尺十一英寸,白脸、棕发、褐眼,厚鼻、折耳。波士顿人。有他的资料吗?会在范内斯和金门大道附近。

        第二天早晨八点钟,我在离那小子进去的那栋楼有一个路口远的地方等他。大雨下个不停,不过我不在乎,我有黑色的双门跑车挡雨。这种车型看起来既威严又不招摇,很适合市内工作。金门大道这一带两边都是修车店和二手车店之类的,总有几十辆车在那儿转来转去,所以就算在那儿待一整天,也不用担心被人注意到。

        其实也无所谓。整整九个钟头,我一直坐在车里,听雨打在车顶上的声音,等着无名小子出来,可连个人影也没看到。我没有任何吃的东西,只有法蒂玛烟。我不太确定他是不是把我甩了。他住在我盯的这个地方吗?还是我回家以后他也回他真正的住处了?干侦探这一行,悲观的猜测总会扰乱你的心神。不过我仍然把车停着没走,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前天晚上我的猎物进去的那扇脏兮兮的门。

        那天晚上五点多一点儿,汤米·豪德——我们那位长着狮子鼻的办公室杂工找到了我,递给我一张老头写的字条:

        据波士顿分社了解,无名小子是抢劫嫌疑犯,不过没有确切证据。真名据说是亚瑟·科里或者凯里。上个月有可能参与了波士顿滕尼克利夫珠宝店抢劫案。店员被杀,价值六万元的未镶嵌钻石被抢。两名匪徒的外貌不详。波士顿分社认为这个角度值得切入。他们授权我们监视。

        看完后我把字条还给了小伙子——装着一口袋和工作相关的东西到处晃荡可不是闹着玩的。然后我问他:“你能给老头打个电话吗?让他派个人来替我,我得去吃点儿东西,早餐以后我就饿到现在了。”

        “想得美!”汤米说,“大伙儿都忙得很,一整天一个侦探也没看到。我真搞不懂你们这些人,就不能在口袋里装几块巧克力——”

        “你北极探险故事看多了吧?”我训斥道,“快饿死的人当然什么都吃,可如果只是一般的饿,谁会不停地往胃里塞糖?四处转转,看能不能帮我买两个三明治,一瓶牛奶。”

        他很不高兴地看着我,然后那张十四岁的脸变得狡猾起来。

        “我看啊,”他提议道,“你不如告诉我那家伙长什么样,住哪栋楼。我帮你盯着,你去好好吃一顿,怎么样?牛排、薯条、派、咖啡,随便吃。”

        汤米一向有这种白日梦:等哪天碰上眼下这种情况,他就赤膊上阵,单枪匹马把一堆亡命之徒全收拾得服服帖帖。我看他一点儿机会都没有,虽然我愿意放手让他试试,但要是让老头知道了我把个孩子丢进流氓堆里,他准会宰了我。

        所以我摇摇头。

        “那家伙有四把枪,一把斧子,汤米,他会生吃了你。”

        “哼,你就骗小孩吧!你们侦探老说自己的工作别人做不了,那些混混才没那么厉害呢,要不然怎么会让你们抓到!”

        这话倒是不假,所以我就把汤米请出跑车,请到雨里。

        “一个牛舌三明治,一个火腿三明治,一瓶牛奶。要快点!”

        不过他把东西买回来时,我已经不在那儿了。他还没完全消失,无名小子就从他租的房子门口出来了。他把外套领子竖起来挡雨,这会儿雨下得很大。

        他从范内斯大道往南走去。

        我把跑车开到转角时,他已经不见了。他不可能这么快就到达麦卡利斯特街,除非他跑到哪栋楼里头了。我赌红木街——那是一条窄窄的切开这段街区的后街。我开上金门大道,过了个路口,继续往南开,到了富兰克林大道跟红木街的交叉口时,刚好看到我跟的人进了一栋朝向麦卡利斯特街的大楼的后门。

        我把车开得很慢,一边开,一边思考。

        无名小子昨晚待的那栋楼跟他刚进去的这栋的后门都开向同一条后街,两栋楼隔街相望,中间的距离也不过半个多街区。要是无名小子的房间就在他那栋建筑的后面,而他又有望远镜的话,他就可以清楚地看见麦卡利斯特街那栋楼后面所有房间的窗户,没准儿还可以看到室内的大部分情况。

        昨晚他多坐了一个路口的车,这会儿又看到他偷偷地溜进后门,所以我猜他昨晚是不想在这栋大楼能看见的地方下车。离他公寓较近的两站都在这栋楼的能见范围内。看来这小子是在盯这栋楼里的某个人,但又要避免被发现。

        他现在已经进后门去找人了。这很好解释:前门上锁,但后门可能整天都开着,像很多大楼一样。如果不撞上管理员之类的人,无名小子是可以轻松进去的。无论他找的人在不在家,这小子进门的样子都显得鬼鬼祟祟的。

        到底怎么回事我不知道,不过也没什么关系,眼前最迫切的问题是要找个最佳位置等他出来。要是他从后门出来的话,沿着红木街的下一个路口——在富兰克林大道和戈夫街之间——是我跟跑车该去的地方。不过他可没向我保证他会走后门,走前门的可能性相比之下会更大:大摇大摆地从大楼前门出来,比偷偷摸摸溜出后门更能避人耳目。我的最佳赌注是麦卡利斯特街跟范内斯大道的拐角处,在那儿我可以同时盯着前门和红木街的一端。

        我把跑车慢慢开到拐角处,等他出来。

        半小时过去了;四十五分钟过去了。

        无名小子从前门台阶下来,朝着我走过来。他一边走,一边扣紧外套,翻起领子,缩着头躲避劈头浇下来的雨。

        一辆拉着窗帘的黑色凯迪拉克旅行车从我后面开过来。我刚才在这个位置停车时觉得它是停在市政厅附近的。

        凯迪拉克绕过我的跑车,漫不经心地开上了马路牙子,又滑了下来。在那么湿的路面上,它不知怎么竟然还在加速。

        在雨中,凯迪拉克的一面窗帘突然哗地一下子撩了起来。

        没遮没挡的窗口射出一串火蛇,是充满了怨气的小口径手枪声,一共七次。

        无名小子的湿帽子从他的头上飘走了,像气球那样慢慢飞起,消失不见。

        但这小子动作的速度可一点儿也不慢。他的外套下摆哗啦一扬,整个人往前一扑,跳进了一家商店的前门廊。

        凯迪拉克开到了下一个转角,飞快地来了个急转弯,往富兰克林大道去了。我将跑车的车头对准同一个方向。

        经过小子扑进的门廊时,我看了他一眼。他跪在地上,还在努力地往外掏被外套卡住的黑色手枪。他后面的门里出现了一张张兴奋的脸,但街上并没有骚动。现在大家都习惯了汽车噪声,对于不到六英寸的枪的火力,没人会在意。

        等我到了富兰克林大道时,凯迪拉克已经超过我一个路口了。它猛地左转,上了艾迪街。

        我开上土耳其街跟它平行前进。等我到了有两个街区大的杰弗逊广场时,我又看到了它,此时正在减速。又过了五六个路口,那车在斯坦纳街从我车前横着经过,近到我可以看清车牌号码。它现在开得不快不慢,车里的人已经确定可以脱身了,所以不愿意再因为超速而惹上麻烦。我隔着三个路口的距离跟着他们。

        在他们火速逃离前几个路口时,我并没有露脸,所以这会儿我一点儿也不担心他们会怀疑到我。

        在海特街靠近公园处,凯迪拉克停了下来,一名乘客下了车。那是个又矮又瘦的男人,奶油一样白的脸,黑眼睛,小小的黑色八字胡。他深色外套的剪裁和灰色帽子的形状都带有异国风情,手上还拿了根手杖。

        凯迪拉克从海特街继续往前开,我没看到其他乘客。我在脑子里丢了枚硬币做决定,然后跟上了走路的人。根据车牌号码追查可疑车辆通常没什么结果,不过总有一线可能的。

        我跟的人进了转角的一家小百货店打电话。我不知道他在里面是不是还做了其他什么事。过了一小会儿,一辆出租车开了过来。他上了车,出租车把他送到了侯爵旅馆。有个工作人员给了他七六一号房的钥匙,他进电梯时,我住了脚。

        我在侯爵旅馆可是有很多朋友的。

        我在二楼与底楼之间的夹层找到了安全主管杜兰,向他问道:“七六一号房住的是谁?”

        杜兰是个头发花白的老前辈。不管长相、说话,还是行动都像个强势的银行董事长。以前他是中西部一个大城市的侦探组组长。有一次他一个专撬保险箱的小偷严刑逼供,不小心杀了他。媒体原本就不喜欢杜兰,他们借此机会把他赶下了台。

        “七六一?”他用爷爷的语气重复道,“我想是莫洛亚先生,你对他有兴趣?”

        “希望是这样。”我承认道,“你知道他的情况吗?”

        “知道的不多,他在这儿住了大概两个星期。我们去楼下查查吧。”

        我们问了前台、总机、旅馆领班,还上楼问了几个打扫房间的女佣。七六一的房客是两个星期前住进来的,登记的名字是爱德华·莫洛亚,法国第戎市人;电话挺多的,但没有信,也没有人来访。他作息时间不定,小费给得很大方。旅馆里没人知道他是干什么的。

        “冒昧问一下,你为什么对他有兴趣?”挖出这些事实以后,杜兰问道。这是他的说话风格。

        “我还不太确定,”我实话实说,“他只是跟一个有问题的家伙有关联,不过他本人可能没问题。等拿到了具体资料,我马上联系你。”

        如果我告诉杜兰,我看到他的客人光天化日之下在市政厅附近向一个枪手开枪,我可承担不起后果。侯爵旅馆号称是个高雅的地方,他们会把这个法国人赶到大街上,而过早惊吓他对我可没好处。

        “请你一定告诉我们。你知道我们帮过你,你欠我们人情,所以如果有能够避免我们担恶名的消息,请你一定告诉我们。”杜兰说。

        “一定,一定。”我答应道,“我能再请你帮个忙吗?从今天早上七点半开始,我就水米未沾了。能麻烦你盯着电梯,等莫洛亚出门的时候告诉我一声吗?我去趟烤肉馆,就是边上那家。”

        “没问题。”

        去烤肉馆的路上,我找了个电话亭给社里打了一个电话,告诉了夜班人员凯迪拉克的车牌号码。

        “查查单子,看看是谁的。”

        答案是:h.J.彼得森,圣帕布罗市,注册为一辆别克敞篷车。

        车牌号这条线索差不多就到此为止了。我们可以去查彼得森,不过我打赌,没结果的可能性更大。车牌号码只要被坏人利用了,追踪的难度堪比自由公债。

        这一整天我都在饿肚子,这会儿进了烤肉馆,饥饿感终于可以尽情放纵了。大口吃肉的时候,我把这一天的事在脑子里转了转。我没怎么太花力气去想,不想坏了胃口,而且其实也没那么多可想的。

        无名小子住的地方可以看见麦卡利斯特街的某些房子。他鬼鬼祟祟地去了其中一间。在他离开时,一辆一定是一直等在附近的车子朝他开枪。凯迪拉克里面有法国佬的同伙,也许一个,也许不止一个。他们是无名小子去的那房子的住户吗?他们是等着他过去,还是把他骗过去,计划在他离开时枪杀他?还是说他们盯前面而无名小子盯后面?如果真是这样,其中一方知道另一方在盯吗?还有,到底谁住在那儿?

        我一个谜团也回答不出来,只知道法国佬和他的同伙好像不喜欢无名小子。

        不管我饿得点了多少东西,最后也吃完了。之后我又回到了旅馆大堂。

        经过总机时,有位总机小姐——就是红头发看来好像硬硬的大波浪的那位——朝我点了点头。

        我停下来,想知道她是什么意思。

        “你朋友刚接了个电话。”她跟我说。

        “你听到了?”

        “嗯,有个男人在百老汇和凯尼街转角等他,要他快点去。”

        “什么时候的事?”

        “就是刚才。”

        “说名字了吗?”

        “没有。”

        “谢谢。”

        我走到杜兰盯着电梯的地方。

        “出来没?”我问。

        “还没有。”

        “很好,那个红头发总机刚才告诉我他接了个电话,要到凯尼街跟百老汇的转角处和人见面。我得赶在他前头到那儿去。”

        出了旅馆,我绕过转角,爬进跑车,开到法国佬要和人见面的那个街角。

        他那天下午坐的那辆凯迪拉克已经在那儿了,不过换了个牌照。我经过的时候看了一眼里头的乘客——一个很壮实的四十几岁的男人,鸭舌帽都快挡住眼睛了,所以我只看到一张大嘴横在一个大下巴上。

        我把车停好,没过多久法国佬就来了。他走路绕过转角,上了凯迪拉克。大下巴男人开车,他们慢慢开上百老汇,我跟在后面。

        我们没开多远。再停下来时,凯迪拉克正好位于维也纳咖啡厅外面——这是附近的意大利餐厅中最俗丽的一家。

        两小时过去了。

        我猜测在维也纳咖啡厅吃饭的是无名小子,他离开时又会爆发枪战,把那天下午在麦卡利斯特街的庆祝仪式继续下去。我希望无名小子的枪这回不要又卡在外套里,不过我可没打算在二对一的枪战里帮他一把。

        这次聚会看起来就像枪手决战。我认为这是一次私人火并。我只想在边上看着,等输赢定了之后,帮社里顺便捡点便宜,比如从活下来的人里逮一两个在逃犯。

        我猜错了法国佬的猎物——不是无名小子,而是一男一女。他们背光站着,我看不清他们的脸。两个人出了维也纳餐厅的门,一秒钟也没耽误,马上上了出租车。

        男的是个大块头,高大壮硕。女的在他旁边显得小巧玲珑——不过也说不准,不到一吨的东西在他旁边看起来都很小。

        出租车从咖啡馆开走时,凯迪拉克跟了上去,我则跟在凯迪拉克后面。

        追的时间并不长。

        出租车拐进唐人街边上一个黑糊糊的路口时,凯迪拉克开始追上去,把它撞到了马路牙子上。

        刹车声、吼叫声、玻璃破碎声、女人的尖叫声,一片嘈杂。有人在凯迪拉克和出租车之间的缝隙里跑动,两部车都在晃,又传来呻吟声、闷响声、骂人声。

        一个男人的声音:“喂,你不能这么做,没事,没事!”

        这声音听起来很蠢。

        我把车开得很慢很慢,慢到简直不像是在朝着前头的混乱局面开过去。透过雨水和夜色,我使劲往前看,想在靠近时看出点儿名堂来,不过基本上什么都看不到。

        在我离他们不到二十英尺远时,出租车靠马路那一侧的门砰的一声打开,一个女人弹了出来,双膝着地跪在人行道上。然后她跳起来,飞快地向马路上跑去。

        我把跑车开向马路边,把门打开,窗户溅上了雨。女人经过时,我想看她一眼。要是她把打开的门当成邀请,我也不介意跟她谈谈。

        她接受了邀请,笔直地冲向车子,好像知道我在等她似的。她的皮衣领上露出一张椭圆的小脸。

        “救命!”她喘着气说,“快把我拉走,快!”

        她说话有一点点外国腔,但太轻了,还不至于说是口音。

        “不如——”

        我闭上嘴,她戳我的东西是把短口自动手枪。

        “好的,好的,快上车。”我催她道。

        她低头弯腰上了车。我用胳膊勾住她的脖子,把她搂进我怀里。她扭来扭去——小骨架,肉乎乎挺有力气的身体。

        我夺过她手里的枪,把她推到我旁边的坐椅上。

        她的手指甲掐进我的胳膊。

        “快点,快点!噢,求求你了,要快点啊!拉我到——”

        “你朋友呢?”我问。

        “不管他!他跟他们是同伙!求求你了,快点啊!”

        一个男人堵住跑车开着的门,是开凯迪拉克的那个大下巴。他的手攥住女人领子上的毛皮。

        她想尖叫,但发出的咯咯声听起来像是脖子被割开了一样。我抡起从她那儿夺来的那把枪,猛砸那个男人的下巴。

        他想跌进跑车里,但我把他推了出去。

        在他的头撞到人行道前,我已经关好门,掉头回到街上了。

        我们开走了。在转过第一个弯时传来两声枪响,不知道是不是朝我们开的。我又转了几次弯,凯迪拉克没再出现。

        目前为止是没事了。我一开始是盯无名小子,为了莫洛亚甩了他;这会儿又放了莫洛亚,想看看这女的是谁。我不知道这一场混乱到底是怎么回事,不过我好像开始意识到是针对谁的了。

        “上哪儿?”我马上问。

        “回家。”她说,给了我一个地址。

        我心甘情愿地向那里开去:正是今晚早些时候无名小子去的麦卡利斯特街公寓。

        我们没在路上浪费一丁点儿时间。不管我的同伴是否知道,但我知道这场游戏里的其他玩家都清楚这个地址。我想赶在法国佬和大下巴之前抵达。

        一路上我们谁都没说话。她缩成一团靠着我,一直在哆嗦。我直视前方,盘算着怎么才能让她请我进去。很遗憾没留住她的枪——我把大下巴推出车外时,枪也掉出去了。要不然的话,如果她不请我进门,稍后我还可以拿这个当借口登门拜访。

        结果我白担心了一场,她并没有请我进去——她坚持一定要我跟她一起进去;她给吓傻了。

        “你不会离开我吧?”我们开上麦卡利斯特街时,她求着我问,“吓死我了,你可不能走,要是你不跟我进去,我就跟你走。”

        我非常愿意进去,不过我可不想让留在外面的跑车告诉别人我在这里。

        “我们绕过转角停好车,我就跟你进去。”我跟她说。

        我开车绕过那个小区,四处找那辆凯迪拉克,不过没看到。我把跑车停在富兰克林街,然后向麦卡利斯特街公寓走去。

        她拉着我在雨中跑。雨小了,现在已经是毛毛细雨了。

        她拿出钥匙去开前门,手抖个不停,对不准锁孔。我接过钥匙把门打开,坐电梯到了三楼,没看到人。她领着我向一扇靠近大楼后边的门走去,我又一次帮她开了锁。

        她一手拉着我的胳膊,一手伸进去啪的一声打开了过道上的灯。

        等她开始叫了,我才知道她在等什么。

        “法兰娜!法兰娜!噢,法兰娜!”

        一只小狗闷叫了一声来回答,但没见狗的踪影。

        她张开两臂抱住我,想钻进我湿乎乎的怀里。

        “他们在这儿!”她叫道,声音又干又细,恐惧到了极点,“他们在这儿!”

        “应该有人在这儿吗?”我问道,把她拽到侧面,免得她挡在我跟走廊对面的两扇门中间。

        “没有,就我的小狗法兰娜,可是——”

        我把我的枪从口袋里拉出来一半又推回去,只是想确定等我要用它的时候,它不会卡住。同时我用另一只手甩开女人的胳膊。

        “你待在这儿别动,我去看看你有没有客人。”

        我向最近的门走去,脑中响起一个七年前的声音——路·马埃尔的:“他枪法准,而且是个彻底的疯子,完全不考虑会不会出事,或者根本不怕出事。”

        我伸出左手拧开第一扇门的把手,用左脚把门踢开。

        什么事也没有。

        我伸出手摸摸门框周围,找到开关,把灯打开。

        一间整齐干净的客厅。

        房间另一端一扇开着的门后面传来法兰娜的闷叫声。现在它叫得又高亢又兴奋。我向门口走去,借着这个房间的灯光能看到隔壁房间,感觉挺平静的,也没人。我走进去,开了灯。

        狗叫声从一扇关着的门后传出来。我走过去,把门打开。一只深色的毛茸茸的狗汪汪地叫着跳到我腿上。我攥住它毛最厚的部位,把它举起来,它边叫边挣扎着。灯光照到它身上,是紫色的——像葡萄一样紫!一只染成紫色的狗!

        我左手把这只又叫又挣扎的人工染色猎狗从我身上推开一点,继续向下一个房间走去——卧室,空的,衣柜里也没有藏人。我又去了厨房和厕所,也是空的。房子里没人,这只紫狗是今天早些时候被无名小子关起来的。

        我抱着小狗,带着我的报告回头去找那女人。穿过下一个房间时,我看到一封开了口的信,地址朝下扔在桌上。我把信翻过来,信封和信纸很时髦,收信人是伊内丝·亚蒙女士。

        这场聚会好像开始国际化了。莫洛亚是法国人,无名小子是美国波士顿人,小狗有个波西米亚名字(几个月前我逮了个做假币的捷克人,我记得她就叫法兰娜),还有伊内丝,我想不是西班牙就是葡萄牙名字。我不知道亚蒙是哪国的姓,不过毫无疑问她是外国人,而且我觉得不是法国人。

        我回到她身边,她一动没动。

        “看起来好像没事,”我对她说,“小狗给关进衣柜里了。”

        “这儿没人?”

        “没人。”

        她两手揽着狗,抱着它毛茸茸脏兮兮的头,用我听不懂的语言亲昵地跟它说话。

        “你朋友——今晚跟你吵架的那些人,知道你住在这儿吗?”我问。

        我很明白他们知道,但我想看看她知道些什么。

        她丢下狗,眉毛皱起来,好像已经忘了它似的。

        “这我可不知道,”她慢慢地说,“不过有可能啊,要是他们知道的话——”

        她哆嗦了一下,鞋跟一碰地面,狠狠一推关上了客厅的门。

        “他们今天下午可能来过这儿,”她接着说,“法兰娜以前也把自己关起来过,可我还是担心。我胆子很小。现在这儿没人了?”

        “没人。”我再次向她保证。

        我们走进客厅,她摘下帽子,脱下深色披风时,我才第一次仔细地看了看她。

        她比中等身高要低一些,深色皮肤,大约三十岁,穿一件橘黄色裙子。她的肤色很像印第安人,露出来的棕色肩膀很圆润,有点溜肩;手和脚都很小,手指上戴满了戒指。她的鼻子又细又弯,嘴唇丰满红润,睫毛又长又浓,眼睛极为细长。她的眼睛是深色的,不过透过那窄窄的细缝实在看不出颜色,只是从又浓又厚的睫毛中透出两道暗光。她绸子一样的黑发这会儿乱蓬蓬的,一串珍珠项链挂在黝黑的胸前,耳环是黑色的铁,设计成特殊的条状物,在她脸边晃荡。

        整体看来,她是个古怪的妞儿,不过我可不想让人认为我的意思是说她不漂亮。她很美,就是有点怪。

        她把帽子和披风扔到一边,哆嗦着,雪白的牙齿咬住下嘴唇。趁她去房间另一头开电暖气时,我把枪从外套口袋换到长裤里,然后脱下外套。

        她出去了一秒钟,回来时捧了个青铜托盘,上面是一夸脱容量的棕色酒瓶和两个平底大酒杯。她把托盘摆在靠暖气的小茶几上。

        她倒的第一杯酒离杯口不到半寸。她把另一杯几乎倒满时,我叫住了她。

        “够了。”我说。

        是白兰地,很容易入口。她把自己那杯一下子灌了下去,晃了晃赤裸的肩膀,心满意足地叹了口气。

        “你肯定认为我是个疯子,”她笑着对我说,“素不相识的,在大街上就对你投怀送抱,不仅占了你的时间,还给你惹了麻烦。”

        “没有啊,”我脸不红心不跳地撒着谎,“我觉得作为一个从来没经历过这种事情的女人,你还是很冷静的。”

        她把一条罩了椅套的短板凳拉向电暖气,这样伸手就能够到摆了白兰地的那张桌子。她坐下来,点头示意我坐到旁边。

        紫色狗跳进她怀里,她把它推下去,它又跳回来。她用拖鞋尖狠狠地朝它肚子踢去。狗呜呜地叫着,爬到房间对面的一张椅子底下。

        为了躲开窗户,我在房间里绕了一圈才过去落座。窗帘拉着,不过不够厚,如果刚好坐在窗户旁,又有副望远镜的话,无名小子还是可能看到整个屋内的情况。

        “我特别容易失去冷静,真的,”我在她旁边坐下时,女人说,“我是个胆小鬼,特别担心,而且还养成了习惯。都是我男人害的——前夫。我应该告诉你这些,你都拔刀相助了,我应该跟你解释一下,而且我也不希望你误会。”

        我装出一副相信她的傻样,不过她讲的话我一句也没打算相信。

        “他忌妒心重得简直像个疯子。”她继续用低低的柔和的声音说。她的英语还是有点儿怪,但又说不上是外国口音。“他上岁数了,整个人都不对劲。天哪,他派来的这些人!有一次还有个女的。今晚的那个男人也不是头一回出现。我不知道他们——他们想干什么。杀我,还是把我弄残废,还是毁容……我不知道。”

        “跟你一起坐出租车的那个男的也是他们一伙儿的?”我问,“他们动手时,我在你们后面,我看到有个男的跟你在一起。他是他们的同伙吗?”

        “没错!当时我不知道,不过现在想想应该是。他没保护我,只是装模作样。”

        “你找过警察盯你丈夫吗?”

        “什么?”

        “报过警吗?”

        “报过啊,可是——”她耸耸棕色的肩膀,“不声张还好,否则更坏事。在水牛城就是那样,而且他们……他们罚我丈夫钱,罚他一千块,这跟忌妒心有什么关系?而且我……我受不了报纸上登的那些话,都是取笑的。结果我非离开水牛城不可。没错,我是曾经找警察盯过他一次,不过我再也不这么干了。”

        “水牛城?”我想多打听点消息,“我在那儿待过一段时间,我住在新月大道。”

        “噢,对,离特拉华公园挺近的。”

        说的是没错。不过即使她知道水牛城,也不表示她讲的其他故事就不是编的。

        她又倒了些白兰地。我快速地说着话,这样就能避免喝下去太多酒,我可是肩负重任的。她喝得跟先前一样多。喝着喝着,她又拿出个漆盒请我抽烟。细细的香烟,用黑纸手工卷的。

        我没抽几口。那烟尝起来、闻起来、烧起来都有一股火药味。

        “你不喜欢我的烟?”

        “我是老派男人,”我在青铜盘上把烟捻灭,抱歉地对她说,然后把手伸进兜里摸我自己的那包,“烟草对我来说已经足够了。你在这些鞭炮里放了什么?”

        她笑起来,笑得很乖巧,很可爱。

        “实在抱歉,很多人不喜欢,我把印度香跟烟叶混在一起了。”

        我没什么可说的。一个能把狗染成紫色的女人,这样做一点儿也不意外。

        就在这时,狗在椅子底下动起来,爪子挠着地板。

        棕色女人扑到我怀里,两只胳膊圈住我的脖子。近距离看她由于恐惧而睁开的眼睛,原来颜色一点儿也不暗,是灰绿色,黑色是她浓密睫毛的阴影。

        “是狗,”我跟她保证道,把她推回到她那头的板凳上,“只是狗在椅子底下扭来扭去而已。”

        “噢!”她长出了一口气,放下心来。

        我们又得再来一轮白兰地。

        “你瞧,我真是胆小鬼,”第三杯烈酒进肚后她说,“不过,噢,我身上的麻烦实在是太多,没疯已经是万幸了。”

        我可以跟她说,她离疯本来就没多远了,用不着强调。不过我只是点点头表示同情。

        她又点了一根烟,刚才那根因为太激动掉到了地上。她眼睛又变成正常的黑缝了。

        “真不好意思,”她那样笑的时候,棕色脸颊上酒窝若隐若现,“对一个连名字和其他什么统统都不知道的男人,我就这样投怀送抱。”

        “这好办,我姓杨,”我撒了个谎,“如果你想买一箱苏格兰威士忌的话,我会给你一个印象深刻的价格。叫我杰瑞就行,大部分我愿意抱在怀里的女士都这么叫我。”

        “杰瑞·杨,”她自言自语地重复着,“这名字好。所以你就是那个私酒贩子了?”

        “不是‘那个’,我只是其中一个。这儿可是旧金山。”我纠正道。

        后面的事情就不好办了。

        这棕色皮肤的女人各方面都很可疑,但她受的惊吓是千真万确的。她确实吓傻了,肯定不想一个人待在家里。她想把我留在那儿,要是还有哪个大下巴朝她撞过来,我好帮她挡住。她肯定在想怎么对我动之以情,她这种人就是这样。所以她一定会使出浑身解数勾引我。矜持啊,清规戒律啊,对她都没用。

        我也有个想法:一等结束的锣声响起,我就领着这个宝贝,还有她的几个同伙进市立监狱。所以我不能对她动情,这是我能想到的一大堆理由中最好的一个。

        我很愿意在她家里待下去,等着好戏上场——那房子看起来就像是下一场戏的现场。不过我自个儿的游戏我得更上心一些。让她发现她只是戏里的一个小配角是万万不行的;我得让她以为我不走纯粹是为了保护她。换成别的男人,他们可能就把自己装成侠客了,英雄救美,而不居功自傲。但我看起来就不是那样的人,也不会装。我得保护她,还不能让她猜到我的兴趣不在她。这可真不容易。她实在太他妈的直接了,而我又灌了太多白兰地。

        我不会骗自己说她这样对我是因为我长得帅或者个性迷人。我只是个长着粗壮胳膊和大拳头的男人,而她正处在危险中。在她心目中,我的名字叫做“保护伞”,没别的;我就是用来放在她和麻烦之间的那个障碍。

        还有个问题:我不是小孩子,也不是老头,所以不会因为有个女人长得还不至于让人想戳瞎自己的眼睛,就对她产生激情。我是个四十岁左右的中年人,这种年纪的男人会把女人的内在美,比如亲和力等置于外表之上。这个棕色皮肤的女人让我很不自在:她太自负,做事又太没格调,想把我当成乡下人使唤。但除了这些以外,我基本还是血肉之躯。论身材,论脸蛋,这女人都是一流的。我的确不喜欢她,我想现在就把她关进牢里。但如果不承认我对她动心了,那我就是个骗子——她那样依偎着我,挑逗我,再加上我喝了那么多白兰地。

        事情真难办,不是说的。

        有好几次我都忍不住想夺门而逃。有一回我看了看表,两点零六分。她满是戒指的棕色小手伸向我的表,把它给推回兜里。

        “拜托,杰瑞!”她声音里的真诚是真的,“你不能走,你可不能把我一个人扔在这儿。这样真的不行,你走我也走,跟着你上街。你可不能把我留在这儿任人宰割。”

        我又坐下来。

        几分钟以后铃声大作。

        她马上散了架,瘫在我身上,两只赤裸的胳膊箍得我透不过气来。我拼命扯开她,好开口讲话。

        “哪儿的铃?”

        “前门,别管它。”

        我拍拍她的肩膀。

        “乖乖去开门,看看是谁。”

        她的胳膊箍得更紧了。

        “不行!不行!不行!他们来了!”

        铃声又响了起来。

        “开门去,”我坚持道。

        她的脸平贴在我的外套上,鼻子像是要扎进我胸膛里。

        “不行!不行!”

        “好吧,那我去开。”我说。

        我挣开她,站起来进入走廊。她跟着我。我再次想说服她应门,可是她不肯,不过也没反对我开口说话。不管谁在楼下,要是以为这女人是单独一个人,对我来说会更有利。但她死活不开口,我也无计可施。

        “什么事?”我通过对讲机说。

        “你他妈是谁啊?”一个粗哑低沉的声音问。

        “你想干什么?”

        “我要跟伊内丝讲话。”

        “有话跟我说,”我提议道,“我会转告她。”

        女人拉住我一只胳膊,耳朵紧贴在对讲机上。

        “是比利,”她小声说,“让他走。”

        “你走吧。”我传了话。

        “什么?”声音变得更粗更沉,“你是自己开门,还是要我砸进去?”

        这问题可不是开玩笑。我没征求女人的意见,伸手按了钮,开了楼门。

        “欢迎。”我对着对讲机说。

        “他马上上来,”我跟女人解释道,“你是要我站在门后,他一进来就揍他一顿,还是你先跟他聊聊?”

        “别揍他!”她失声喊道,“是比利呀。”

        正合我意,我本来也没打算揍他,至少得等弄清楚了他是谁、干什么的。我只想看看她会怎么回答我。

        比利不一会儿就上来了。他按门铃时我打开门,女人站在我旁边。他没等人请,门还没开一半就挤了进来,对我怒目而视。这人的块头可真大!

        大块头、红脸、红头发;不管从哪个方向量,他的数据都很惊人,可没有一个部位是胖的。他鼻子掉了皮,一边脸被抓伤,另一边肿了起来;没戴帽子的脑袋上红头发乱成一团。

        他的外套有个口袋被扯掉了,一只扣子吊在六寸长的断线上。

        正是和女人一起坐出租车的那个大块头。

        “这浑蛋是谁?”他问道,一只大爪子向我伸过来。

        我知道这女人是疯子,如果她想把我喂给这个遍体鳞伤的巨人,我不会惊讶的。但她没有;她握住他的手,安抚起来。

        “别那么凶,比利,他是我们的朋友。要不是他帮忙,我今天晚上可逃不掉。”

        他板起脸,又放松下来,两只手抓住她的手。

        “你跑了就好,”他声音嘶哑地说,“要是在大街上,我会厉害得多,但出租车里没我活动的空间,有一个人还打了我的脑袋。”

        这可太他妈的好笑了——女人自己溜走,留下他孤身奋战,可这个大号的小丑还在为保护不周而道歉。

        女人把他领到客厅里,我跟在后头。他们在板凳上坐下,我挑了张椅子,避开无名小子现在一定在盯着的窗户。

        “到底出了什么事,比利?”她伸手摸摸他抓痕累累的脸,“你受伤了。”

        他咧嘴一笑,露出害羞又高兴的模样。我本以为他的脸肿了,原来只是含了一大块烟草。

        “我也没弄清楚,”他说,“有个家伙打了我的脑袋,我就昏过去了,两个小时后才醒过来。出租车司机没帮着打架,但他是个好心人,也知道谁会给他车钱。他没大惊小怪,直接把我拉到了一个不会通风报信的医生那儿。医生把我治好了,我就到这儿来了。”

        “你看清那伙人里面有谁了吗?”她问。

        “当然!我看到他们,摸到他们,搞不好还尝到他们了呢。”

        “几个人?”

        “就两个。大块头长了个大下巴,小个子拿了根魔术杖。”

        “没有其他人吗?没有一个又高又瘦的年轻人?”

        那应该是无名小子,她以为他跟法国佬合作呢。

        比利摇摇他乱蓬蓬、伤得很严重的脑袋。

        “没有,就他们俩。”

        她皱起眉,咬着嘴唇。

        比利侧头看我,表情在说:“滚吧。”

        女人看到了这一眼。她在板凳上扭了扭,把手放在他头上。

        “可怜的比利,”她喃喃地说,“为了救我头都快给打烂了。按理说应该在家里养着,可我还把他留在这儿说话。你走吧,比利,等明天早上你可怜的头好些了,再给我打电话?”

        他的红脸黑下来,对着我龇牙咧嘴。

        她笑起来,轻轻拍了拍他含着烟草而鼓起来的脸颊。

        “不要忌妒杰瑞嘛!杰瑞爱上了一个黄白混血的女士,很专一的。他对黑女人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她朝我挑衅地笑笑,“不是吗,杰瑞?”

        “不是,”我否认道,“再说了,所有女人都黑。”

        比利把嘴里的烟换到抓伤的那边脸,拱起肩膀。

        “你这见鬼的玩笑是啥意思?”他吼道。

        “什么意思都没有,比利,”她对他笑着说,“只是说着玩儿。”

        “是吗?”酸酸的刻薄的味道——我开始感到他不喜欢我,“呃,跟你这小胖朋友说,他有什么狗屁笑话就留在自己肚子里好了,我不想听。”

        事情很明显,比利想打架。女人本想把他抓得紧紧的,打发掉就好了,但这会儿她只是笑笑。要想了解她这么做的理由会是白费工夫,她疯了。也许她觉得我们两个男人不够友好,不能一起听命于她,所以她就打算让我们打一架,看谁有能耐干掉对方,谁赢了她就跟谁。

        打一场架看起来是在所难免。一般情况下我是喜欢和平的,为了好玩而打架的日子已经过去了。我现在经历得太多,没有新鲜感了,即使打输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我可不会因为大块头的肌肉比我多就打退堂鼓。和大块头打架这方面,我一直运气很好。他今晚已经被恶揍过一顿,估计火力会小一些。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在这间房里多待一会儿。要是比利想来场肉搏战——他看起来的确想这么做——我也不反对。

        要惹他发火很简单:不管我说什么,他都会挑毛病的。

        我朝他的红脸咧嘴一笑,然后对女人庄严地建议道:

        “你要是把他浸到蓝色里,我看他会变得跟那只小狗一样紫。”

        这话听起来很蠢,不过肯定能达到目的。比利跳起脚来,大手攥成拳头。

        “我要跟你散个步,”他下定决心,“外头地方大。”

        我站起来,用脚把椅子踢回去,然后引用“红头”伯恩斯的话对他说:“只要离得够近,就会有地方。”

        他这种人不用说太多话,我们开始你来我往。

        先是拳头。他用右拳打我脑袋,我低下头左一拳右一拳地打他的肚子。他咽下了正在嚼着的烟,不过没弯腰。大块头很少像他们看起来那么壮,但比利是名副其实。

        他根本不知道怎么打架;他以为打架就是站在那儿,对着别人脑袋出拳——左、右、左、右。他的拳头跟字纸篓一样大,在空气里嗖嗖地响。不过他一直瞄准头部,而那是最容易避开的部位。

        我的地方足够我冲向他再撤回来。我就那么办了。我先是猛捶他的肚子,再击打他的心脏,然后再擂他的肚子。我每揍到他一下,他就高一寸,重一磅,同时多加了一个马力。我打人的本领可不是儿戏,可这座人山不管怎么被我揍,即使被逼得咽下那么一大口烟草,肉眼看起来他都没什么事。

        我对自己打架的本事还是有着合理的自信的,可令我失望的是,这个大块头任凭我使尽看家本领也没哼一声。不过我不气馁,他不可能一直撑下去。我定下心来,一拳接一拳稳稳当当地揍他。

        他打到我两次。一次是在肩膀上,那记重拳打得我转了半个圈。他不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办,往错误的方向进攻,结果失了手,被我躲开了。另一次他捶到我脑门上,幸亏有椅子挡着我才没倒下。我很疼,不过他一定更疼——脑袋的痛觉总比手指头要迟钝。他再次包抄过来时,我闪开了,顺便给他脖子上留了点儿纪念品。

        比利站起来,女人微黑的脸出现在他肩膀后方。她的眼睛在浓浓的睫毛后面闪闪发光,嘴巴张开,一口雪白的牙齿也闪闪发光。

        后来比利不耐烦打拳击了,开始转向摔跤,还使些小花招。我是宁可继续用拳头,但也没办法,他是这出戏的主角。他攥住我的手腕,猛扯一下,我们就胸对胸撞上了。

        他对摔跤知道的不比拳击多多少,但他不需要知道,他的大块头足够跟我玩下去了。

        我们滚在地上时,我被压在了下面。我使出了全身力气,可还是弄不开他。我用了三次剪刀腿,但他个头实在太大,我的短腿根本没法夹住他。他逗小孩似的把我甩开。想在他腿上耍什么花招是没用的,人类所有的制伏术全都应付不了他,他的胳膊跟我的腿一样壮。最后我决定放弃尝试。

        所有招数在这怪物身上都不起作用,他超过了我的能力范围。能用剩下来的所有力气防止他把我弄瘸,我就很满意了。我唯一的机会只能是智取。

        他把我扔出去了很多次,然后我的机会来了。

        我平躺在地上,除了身体正中央的一两根肠子外,全身都给挤扁了。他跪骑在我身上,两只大手紧紧箍住我的脖子。

        这下他可错了!

        掐人不是这种掐法,特别是在对方的手没被绑住,而且还知道手的力量要比手指大的时候。

        我对着他的紫脸笑,并抬起手来,两手各抓住他一根小拇指。这可不是做梦。我累垮了,他没有,不过任谁的小拇指都没有别人的手劲大。我把两根小拇指往后扳,它们一起断了。

        他怪叫起来。我又抓住下面两根——无名指。

        其中一根啪地断了,另外一根在他松手时也会断掉。

        一转身,我朝他脸上打去,挣扎着从他两膝底下钻出来。我们两个同时站起身。

        门铃响了。

        女人脸上观战的兴致被恐惧取代了,她用手指堵住嘴。

        “问问是谁。”我跟她说。

        “是——是谁啊?”

        她的声音又平又干。

        “凯尔太太。”声音从走廊传来,字字尖锐而又义愤填膺,“你必须马上停止折腾!房客都在抱怨,这也难怪!什么时候了还这么闹腾!”

        “是房东太太。”棕色皮肤的女人小声说,接着放开嗓门,“对不起,凯尔太太,我们不会再吵了。”

        隔着门传来两声不屑的哼声,然后是逐渐走远的脚步声。

        伊内丝·亚蒙皱起眉看着比利。

        “都是你。”她怪他道。

        他看起来很不好意思,先看看门,又看看我。看着我时,紫色又回到了他脸上。

        “对不起,”他嘟囔道,“我跟这家伙说了出去解决。我们现在就出去,不在这儿闹了。”

        “比利!”她的声音尖起来,似乎她的话就是圣旨,“你现在就走,出去找人治好你的伤。我可不想因为你没打赢就一个人留在这儿送死!”

        大块头来来回回地踱着步子,不敢看她,一副凄惨至极的模样,不过他还是倔犟地摇了摇头。

        “伊内丝,不行,”他说,“我跟这家伙没完。他弄断了我的手指头,我得打烂他的下巴才行。”

        “比利!”

        她的小脚在地上跺了一下,蛮横地看着他。他看起来想马上求饶,但他坚持住了。

        “没法子,”他重复道,“没别的法子。”

        她不再生气了,温柔地对他笑起来。

        “亲爱的老比利。”她嘟囔着,然后穿过房间走到角落里的一张书桌前。

        她转过身时,手里多了一把自动手枪,枪口对着比利。

        “猪头,”她像猫一样吐了口气,“马上给我出去!”

        红脸男人脑筋迟钝,他花了整整一分钟才意识到他爱的女人正拿着枪在逼他走人。这个大块头傀儡早该知道他那三根断指已经把他废了。他又花了一分钟才让脚动起来,迷惑不解地慢慢向门走去,对正在发生的事还是半信半疑。

        女人亦步亦趋地跟着他。我抢过去开门。

        我拧开门把手,门猛地向里推进来,把我撞到对面的墙上。

        门口站着爱德华·莫洛亚和那个被我打中下巴的男人,两人都拿着枪。

        我看着伊内丝·亚蒙,不知道面对这种情况她会多疯狂。她没我想的那么疯狂。她的尖叫声跟她手枪撞到地板的声音同时发出。

        “啊!”法国佬说,“两位绅士要走啊?我们能有幸留下他们吗?”

        大下巴男人就没那么礼貌了,他那下巴这会儿因为我那一拳而显得更大了。

        “退后,混账!”他命令道,弯腰拾起女人掉了的手枪。

        我还握着门把手,缩手以前轻轻扭了一下。要是我需要帮助而帮助的人也来了的话,我希望他跟我中间的锁越少越好。

        然后比利、那女人和我鱼贯退入客厅。莫洛亚和大下巴都因为出租车战役而挂了彩。法国佬一只眼睛睁不开,眼圈肿得发亮。他的衣服又脏又皱,不过他还是穿得趾高气扬的,手里也还拎着手杖,夹在没拿枪的那条胳膊下面。

        莫洛亚伸出手来搜比利和我是否带着武器时,大下巴用他自己的枪和女人的那把指着我们。莫洛亚发现了我的枪,拿去装进了他兜里。比利没武器。

        “能否麻烦你们后退到墙边,贴着站好吗?”搜完身后,莫洛亚问道。

        我们顺从地往后退。我发现我的肩膀碰到了窗帘,于是我压住窗帘,贴在窗框上,转身时把窗帘拉开一些,露出一尺左右的窗户来。

        如果无名小子在监视的话,他应该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法国佬——今晚上早些时候朝他开枪的男人。我就把这事儿交给那小子了。走廊门的锁已经打开,要是小子能进到楼里,费不了多大力气就可以一路进屋了。我不知道他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不过我希望他会帮我们,不让我失望。如果所有的当事人都在这间屋子里聚齐,也许谜底很快就会揭晓了。

        同时我也尽可能躲开窗户,无名小子有可能决定从马路对面开火。

        莫洛亚看着伊内丝。大下巴的两把枪指着我和比利。

        “我英文不太好,”法国佬嘲弄地对女人说,“所以当初你说要见面,我以为你说的是新奥尔良,没听出来你说的是旧金山。对不起,我犯了个低级错误;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长时间。不过现在我来了,我那份儿你准备好了吗?”

        “没有,”她伸手做两手空空状,“被无名小子拿走了,从我身上全拿走了。”

        “什么?”莫洛亚收起了嘲弄的笑容,也不用杂技团的口音说话了,能睁开的那只眼睛气得发亮,“怎么可能呢,除非——”

        “他怀疑我们,爱德华。”女人的嘴恳切地哆嗦起来,眼睛在恳求信任,而她正在撒谎,“他跟踪我,我到那儿的第二天他也到了。他把所有东西都拿走了,我不敢等着见你,怕你不相信,你不会——”

        “不可思议!”莫洛亚非常吃惊,“我们——我们演了那些戏以后,我坐第一班火车南下,无名小子会神不知鬼不觉地也上了那班车?不可能!再说他怎么能在我之前跟你见面?你耍我呢,我的小伊内丝。你跟无名小子是见面了,这我信,不过不是在新奥尔良,你没去那儿,你来旧金山了。”

        “爱德华!”她抗议道,伸出棕色手指拉拉他的袖子,另一只手放在喉咙上,仿佛说话很困难,“你不能这么想!波士顿那几个星期还没证明这是不可能的吗?我会为无名小子那样的人——或者任何其他人——背叛你吗?你应该知道我的为人,不是吗?”

        她是个演员,姿态动人,楚楚可怜——你还可以用任何你喜欢的词来形容,包括“危险”。

        法国佬把袖子从她手里拽出来,往后退了一步。他小小的八字胡底下,嘴巴外侧一圈变白了,下巴肌肉鼓了起来,那只好眼睛露出担忧的神色。她已经打动了他的心,只是还没完全征服。不过好戏才刚刚开始。

        “我不知道该怎么想,”他慢慢地说,“要是我弄错了的话——我必须先找到无名小子,才能弄清真相。”

        “用不着费事了,兄弟,我来了!”

        无名小子站在走廊门口,两手各攥一把黑色左轮手枪,两把枪的保险都打开了。

        一个挺美的画面。

        无名小子站在门口。他是个二十出头的瘦小子,面孔浮肿,下巴松松垮垮的,眼神呆滞,这让他看起来更邪恶。他手里待发的枪指着所有人,或者一个人也没指,看你怎么认为了。

        棕色皮肤的女人两手捂着脸,眼睛大睁,连灰绿色都显出来了。先前我在她脸上看到的恐惧跟现在比起来根本不算什么。

        还有法国佬。无名小子一说话,他马上转向门,枪指着小子,手杖还夹在腋下,脸紧张得发白。

        还有大下巴,身体半侧着,扭过头去看门,一把枪跟着转了过去。

        还有比利——伤痕累累的大号塑像。自从伊内丝·亚蒙开始拿枪逼他出门,就再没说过一句话。

        最后就是我了。我不像躺在家里床上那么舒服,不过也不至于歇斯底里。我对目前的发展还是挺满意的。房间里风雨欲来,但我跟在场的人都不熟,所以也不在乎哪个会出事。就我本人来说,我希望能毫发无损地逃出去。其实很少有人是被别人杀死的,突然死亡的人大多数都是自找的。不管经历了什么火爆场面,我应该都是生还者之一,而且我还希望可以把大部分没死的人都送进牢里。

        不过目前看来是有枪的人在控制一切——无名小子、莫洛亚跟大下巴。

        无名小子先开口了,声音好像哀鸣,从他厚厚的鼻子里传出来,很难听。

        “这里可不像芝加哥啊,不过我们终于聚齐了。”

        “芝加哥!”莫洛亚大叫,“你没去芝加哥!”

        无名小子对着他冷笑。

        “你去了?她去了?我去那儿干什么?你以为我跟她背着你跑了,对不对?要是她没对我像对你一样捣鬼——就像咱们三个对那傻子一样——我们俩是会一块儿逃跑的。”

        “也许吧,”法国佬说,“不过你可别指望我相信你和伊内丝不是朋友。今天下午我不是还看到你从这儿离开吗?”

        “你看到我了,没错。”无名小子同意道,“要是我的枪没卡在外套里,你就什么也看不到了。不过我现在对你也没什么怨言。我以为我被你们俩甩了,就像你以为我跟她甩了你一样。一路来这儿听了这些事之后,我现在全明白了。她把咱们俩都耍了,法国佬,就像咱们耍了那傻子一样。你还没弄明白吗?”

        莫洛亚慢慢地摇摇头。

        这段对话很刺激,因为讲话的两个人都举着枪。

        “听着,”无名小子不耐烦地说,“我们说好了在芝加哥三人平分的,对不对?”

        法国佬点点头。

        无名小子继续道:“可她跟我说,她会在圣路易等我,把你甩了;但她又把你骗到新奥尔良见面,把我甩了。其实她把咱们俩都甩了,自己拿着东西来了旧金山。

        “咱们是一对傻子,法国佬,没必要再打了。货是够多的,分两份儿我们都能多拿一点。我觉得啊,咱们就把过去忘了,货一人一半。不过我可不是在求你,我是提议。你要是不愿意的话,那就去死吧!你是知道我的,即使死我也得跟你或者其他什么人拼个你死我活。你看着办吧!”

        法国佬好一会儿没吭声。他已经改变主意了,不过他不想答应得太快而使自己处于下风。我不知道他信不信无名小子的话,但他信无名小子的枪。打开了保险的左轮开枪的速度可比没有击锤的自动手枪要快多了。无名小子在这一点上占了上风,他那副什么都他妈的不在乎的模样击垮了法国佬。

        最后莫洛亚询问地看了看大下巴,大下巴舔了舔嘴唇,没说话。

        莫洛亚又看了一次无名小子,然后点点头。

        “你说得对,咱们就这么办吧。”他说。

        “很好!”无名小子并没有从门边走开,“这些混混又是谁?”

        “这两个,”莫洛亚朝我和比利点点头,“是咱们伊内丝的朋友。这个,”他指着大下巴,“是我的一个朋友。”

        “你是说你们俩是一伙儿的?这我无所谓。”无名小子声音轻快,“但你知道,他那一份得从你那儿分,我拿一半,不讲价。”

        法国佬皱起眉,但他点了点头表示同意。

        “一半归你,如果我们能找到的话。”

        “用不着为那个头痛,”小子劝他说,“东西就在这儿,我们会找到的。”

        他收起一把枪,进了房间,另一把枪看似随意地垂在身体的一边。他穿过房间面对女人时,小心提防着不让大下巴和莫洛亚走在他后面。

        “东西呢?”他质问道。

        伊内丝·亚蒙用舌头舔了舔红嘴唇,让嘴角放松一点,眼神温柔地看着无名小子,然后开始演戏。

        “咱们哪个不是一样坏,小子?咱们都——咱们每个人都想独吞。你跟爱德华已经放下过去了,难道我犯的错误比你们更多?东西是在我手里,可它们不在这儿。你能等到明天吗?到时候我去拿。咱们可以分三份,跟以前说好的一样,好吗?”

        “不可能!”无名小子的声音斩钉截铁。

        “这公平吗?”她请求道,下巴轻轻地抖着,“在这场背叛中,难道就我有过错,你跟爱德华都是清白的?难道你们——”

        “你完全理解错了,”无名小子跟她说,“我和法国佬是在同一条战壕里,得合伙才能脱身,所以我们才合了伙。你就不一样了。我们用不着你了;我们可以把东西从你手里拿走,所以你出局了!东西呢?”

        “不在这儿!我有那么笨吗?把东西放在家里,让你们轻轻松松拿了走人?你需要我帮忙找货,没有我的话你没办法——”

        “你蠢啊!要是我不知道你的为人的话,我还有可能上当。但我知道你他妈的太贪心了,不会让东西离开你的手。而且比起贪心,你更胆小,要是狠狠揍你一顿的话,你肯定会投降的!别以为我会不同意揍你!”

        她从他抬高的手下缩开身子。

        法国佬赶紧开口。

        “咱们还是先搜搜房间吧,小子。找不到的话,再决定下一步怎么办。”

        无名小子朝莫洛亚揶揄地笑笑。

        “好,不过听好了,我可不打算空手走,即使把这鬼地方拆了我也在所不惜。我的方法会更快,但是你坚持的话,我们可以先搜一搜。你那个同伙——叫什么名字无所谓了——盯住这些混混,我跟你搜搜这鬼地方。”

        他们忙活去了。无名小子把枪收起来,抽出一把刀刃很长的弹簧刀。法国佬把他手杖底下三分之二的部分拧开,露出一英尺半长的剑刃。

        他们搜得可真不马虎。先是我们所在的房间。他们掘地三尺、翻箱倒柜。家具和画拆开了,椅套抽掉,地毯割开,看似可疑的壁纸都刮下来。因为谁都不肯让另外一个跑到背后,所以他们进展缓慢。无名小子也不肯背对着大下巴。

        客厅毁了以后,他们走进隔壁房间,留下女人、比利和我站在一堆狼藉之间,大下巴和他的两把枪看着我们。

        法国佬和无名小子一不见踪影,女人就开始对我们的看守下工夫。她对自己魅惑男人的功力很有信心,我也不否认这一点。

        她用眼睛对大下巴放了一会儿电之后,柔声细气地说:“我能——”

        “你不能!”大下巴粗声大气地说,“闭嘴!”

        无名小子出现在门口。

        “如果都不说话,也许没人会出事。”他嚷道,然后回头继续干活。

        女人自视甚高,没那么容易泄气。她没再说话,不过还是对大下巴频送秋波,看得他汗都出来了,脸也红了。他这个人很单纯。我看她是不会得逞的。如果只有他们两个,她还有可能制住大下巴。但在另外两个大活人眼睁睁地看着的情况下,大下巴不可能让她得逞。

        传来一声狗叫,告诉我们紫色的法兰娜跟抄家的人产生了矛盾。莫洛亚和大下巴进门时,它飞快地跑到后面去了。狗就叫了一声,戛然而止,意思是它出了大麻烦。

        两人在其他房间搜了将近一小时,什么也没找到。他们再一次出现在我们所在的房间时,手里除了凶器以外没有别的。

        “我说了东西不在这儿,”伊内丝以胜利者的姿态告诉他们,“现在你们是不是——”

        “你说什么我都不信。”无名小子啪的一声收了刀,扔进兜里,“我看东西就在这儿。”

        他一手攥住她的手腕,另外一只抬起来,手心朝上,直伸到她鼻子底下。

        “你是自己把东西交出来,还是让我动手?”

        “东西不在这儿!我发誓!”

        她嘴角扬起,笑得有点歇斯底里。

        “骗子!”

        他粗暴地扭住她的胳膊,强迫她跪在地上,空着的手伸向她橘黄色袍子的肩带。

        “我他妈的一会儿就能找到。”他赌咒发誓地说。

        比利又活过来了。

        “喂!”他胸膛一起一伏地抗议道,“你不能那么做!”

        “等等,小子!”莫洛亚把他的手杖剑收好后说,“咱们看看还有没有别的办法。”

        无名小子放开女人,慢慢地往后退了三步。他的眼睛里一潭死水,说不出来里面是什么颜色,呆滞的眼神看起来好像是惊吓过度,眼神经都不动了。他骨瘦如柴的手把外套推开一点,停到背心后面屁股口袋的地方,那里鼓起了一块。

        “法国佬,让我们先说清楚,”他哼哼唧唧地说,“你是跟我一伙,还是跟她一伙?”

        “当然是你了,这还用说,不过——”

        “好,那你就老老实实地跟我!别我干什么你都搅局。我就要搜搜这小娘们儿,别以为我下不了手。你打算怎么办?”

        法国佬嘴唇撅起来,小小的八字胡都顶到了鼻子尖。他蹙起眉毛,那只没受伤的眼睛好像陷入了深思。不过他也不打算怎样,而且他知道自己不会那样打算,最后他耸耸肩。

        “听你的,”他妥协了,“是该搜她的身。”

        小子轻蔑厌恶地朝他哼了哼,再次向女人走去。

        她立刻跳开了,向我跳过来,胳膊习惯了一样死死勾住我的脖子。

        “杰瑞!”她冲着我的脸尖叫,“你不会让他那么干的!杰瑞,求求你别让他那么干!”

        我没说话。

        我不认为无名小子搜她的身是一种绅士行为,不过我有好几个理由不去阻止他。第一,这件货物大家已经谈论多时了,我可不想延迟它出土的时间。第二,我不是加拉哈,而且,这些玩伴是女人自己找来的,这场戏演变至此,她得负主要责任。要是他们来狠的,她也只有承受了。另外也是最重要的第三点:大下巴正拿枪抵着我,就算我想,我也不能轻举妄动,除非想找死。

        无名小子把伊内丝拖走了,我让她被拖走了。

        他把她拉到电暖器旁那张空板凳上,扭头示意法国佬也过去。

        “你抓着,我搜。”他说。

        她深深地往肺里吸了一口气。就在她想尖叫着把那些气呼出来之前,无名小子长长的手指头已经贴上了她的脖子。

        “你给我哼一声,我就在你脖子上打个结。”他威胁道。她把空气从鼻子里呼出去了。

        比利来来回回地走着,嘴巴呼哧呼哧地喘气。我转头看他。他乱蓬蓬的红头发底下,脑门亮晶晶的都是汗。我希望他现在先别撒野,等东西找到再说。要是他能再等一会儿,没准我也和他一起动手呢。

        他等不及了,就在无名小子开始剥女人的衣服,莫洛亚在旁边摁着她时,他采取了行动。

        他朝他们迈了一步。大下巴拿枪对着他比画,想让他退回去,可比利对枪视而不见。看着板凳旁的三个人,他眼睛都红了。

        “喂,你们不能那么做!”他喊道,“你们不能那么做!”

        “不能?”无名小子停下手里的活抬起头来,“你看好了。”

        “比利!”女人催着大块头继续他愚蠢的行动。

        比利进攻了。

        大下巴放过了他,保险地把两把枪都对准我。无名小子闪开了这个巨人进攻的路线,莫洛亚把女人猛推给比利,然后抽出他的枪。

        比利和伊内丝狠狠地撞在一起,扭成一团。

        无名小子闪到大块头后面,一只手从兜里抽出弹簧刀。比利站稳脚时,刀子啪的一声甩开了。

        无名小子跳上前去。

        他真会使刀。不像一般人那样笨手笨脚地让刀刃冲着拳头下方往下比画,而是屈起拇指和食指抓住刀刃,往上捅去,直奔比利肩膀的下方。他就捅了一次,不过很深。

        比利向前倒下,把女人也撞倒了,压在他身下。他滚向一边,仰面朝天死在一堆破烂家具中间。死了以后,他好像比先前的体积更大了,仿佛塞满了整个房间。

        无名小子在地毯上把刀子抹净,啪的一声合上,扔回兜里。他用左手做了这些,右手耷拉在屁股旁。他没看刀,眼睛盯着莫洛亚。

        如果他预计法国佬会放声大叫的话,他可要失望了。莫洛亚的小八字胡抖了一下,脸色发白,脸绷紧了。

        “咱们最好快点完事,赶紧走人。”他提议道。

        女人在死人旁边坐起来,哼哼唧唧的,棕色面孔如同死灰,是真的吓坏了。她的一只手哆哆嗦嗦地在衣服里面摸,掏出一个小小的扁扁的丝线包。

        莫洛亚比小子离她近,他接过那东西。包缝得太紧,他用手指头打不开。于是他抓住小包,无名小子拿刀划开。法国佬把一部分东西倒进手心里。

        钻石、珍珠,还有几颗其他颜色的宝石。

        大下巴轻轻吹了声口哨,长出了一口气。看着那些闪闪发光的宝石,他眼睛亮了。莫洛亚、女人和无名小子的眼睛也是。

        大下巴的分神对我来说是个诱惑。我可以够到他的下巴,把他打倒。在比利身上消磨掉的体力现在差不多已经全部恢复了。我可以先打倒大下巴,在无名小子和莫洛亚回过神前至少能拿到一把枪。是该采取行动了,这些小丑们霸着这场戏的时间太长了。东西已经现身,如果我让这伙人就这么散了的话,下次——如果有下次的话——再把他们凑全可就难了。

        不过我抵制住了这次诱惑,让自己又多等了一会儿。时机还没有完全成熟,没必要冒险。就算我手里拿到枪,但和无名小子跟莫洛亚对着干,我打平手的机会都不大。这可不行。干侦探这行是要抓坏人,不是逞英雄。

        我再看莫洛亚时,他正把宝石倒回丝线包里,开始把包往兜里装。无名小子把手伸到他胳膊上,止住了他。

        “我来装着。”

        莫洛亚的眉毛挑了起来。

        “你们两个人,我就一个人,”小子解释道,“我是信任你,但我那份我要自己拿着。”

        “可是——”

        门铃打断了莫洛亚的抗议。

        无名小子闪到了女人身边。

        “你来应门,别耍小聪明!”

        她从地板上站起来,向走廊走去。

        “谁啊?”她问道。

        房东太太的声音,又严厉又生气:“你再闹出动静的话,亚蒙小姐,我就报警了,太不像话了!”

        我在想,要是她推开没上锁的门,往这全是垃圾的房间看一眼,会怎么想呢?家具都支离破碎,还有一个死人——就是他临死前闹出的动静再次把她引来的。

        我犹豫了一下,决定冒这个险。

        “嘿,滚回你自己家里去!”我告诉房东太太。

        一声喘息,再没声音了。我希望她受伤的感情能让她快点儿奔向电话,我有可能需要她提到的警察。

        无名小子的枪伸出来了。有那么一阵子我完全是听天由命。我有可能躺在比利边上,也可能不会。如果我能不出声地死在刀下的话,我一定活不成了。可没人在我后头,无名小子知道我不会乖乖站着一声不响地让他捅。没必要的话他不想再生事了,珠宝已经到手。

        “闭上你的乌鸦嘴,要不我帮你闭上!”这是我最后得到的结局。

        无名小子又转向法国佬。法国佬利用刚才这场混乱的时间,已经把珠宝装进兜里了。

        “咱们要么当场把东西分了,要么就由我拿着,”无名小子宣布,“有你们两个看着,我耍不了花样。”

        “可是小子,我们可不能在这儿多待!房东太太没准儿正在打电话报警!咱们到别的地方分去。我们是一伙的,为什么就不能信任我呢?”

        无名小子走了两步,到了门跟莫洛亚和大下巴中间,一手抓着枪朝我挥舞,一手轻巧地搁在另一把上。

        “别轻举妄动!”他带着鼻音说,“我那份宝石可不能让别人带出这个房间。想在这儿分,可以。不想在这儿分,就让我拿着,说别的没用。”

        “可警察呢?”

        “你去担心好了。我一次只办一件事,现在是宝石。”

        法国佬脑门上的一条小血管凸起,现出蓝色,他矮小的身体挺得直直的。他正在积蓄足够的勇气跟无名小子开火。他心里清楚,无名小子也清楚:这出戏收场时,只有一个人会独吞所有珠宝。他们从一开始就相互出卖,这习惯不可能改得了。最后只能有一个人得到宝石,另外一个除了葬礼什么都不会有,没准儿连葬礼也捞不着。

        大下巴不算数,这个混混头脑太简单,和他目前的合作关系也是临时的。他要是懂事,早该各打他们一枪完事。可他没有,还继续挡着我,同时用眼角瞄他们的动静。

        女人靠门站着,就是她刚刚跟房东太太讲话的位置。她正盯着法国佬跟无名小子。我想跟她对上眼,这花了宝贵的几秒钟,感觉有几小时那么长,终于对上了。

        我看看电灯开关——离她一英尺远;我看看她,又看着开关。她,开关。

        她明白了,手沿着墙壁往旁边摸去。

        我看着这场好戏的两个主角。

        小子的眼睛还是一潭死水,纹丝不动。莫洛亚睁着的那只眼睛水汪汪的。他过不了这一关,只能伸手到兜里往外拿丝线包。

        女人棕色的手指压在开关上。天知道拿她当赌注有多笨,但我别无选择。灯熄灭的时候我就得行动。大下巴会开枪。我得信任伊内丝不会倒戈一击。要是她倒戈,我可就好看了。

        她的指甲因为用力而现出白色。

        我向莫洛亚扑去。

        一片黑暗,点缀着橘红色和蓝色的光,还有噪声。

        我两只手抓住莫洛亚,一起跌倒在死了的比利身上。我挣扎着,脚踢到了法国佬的脸,空出一只胳膊抓住他的一只胳膊。他另外一只手向我脸上抓去,于是我知道了丝线包是在我摁住的那只手里。他手指像爪子似的撕我的嘴,我用牙咬住它们不放。我一只膝盖捣在他脸上,用上了全身力气。我的牙还咬着他的手,现在我两只手都空出来,可以拿那小包了。

        这办法不好玩,不过效果挺好。

        整个房间像闷在一个黑色的大鼓里,有个巨人正在上面嘭嘭地击打。四把枪一起震耳欲聋地响着。

        莫洛亚的指甲抠进我的大拇指。我不得不张开嘴,放开他的手。我一只手找到了小包,他不肯放手,于是我扭断了他的大拇指,他放声大叫,我拿到了小包。

        当时我想溜走,但他抓住了我的两条腿。我朝他踢去,没踢中。他哆嗦了两下,然后就不动了。我猜是一颗流弹击中了他。我抓住这个机会,在地板上打了个滚,爬到他身边,一只手伸到他身上,摸到一个硬硬的东西,便伸手到他口袋里,拿回我的枪。

        我四肢着地,一手拿枪,另一只手紧紧地攥住珠宝包,爬向应该是通往隔壁房间的那道门。差了一英尺,我重新调整方向。我进门时,后面房间里的嘈杂声停了。

        我紧紧地贴着门里那道墙,收好丝绸小包,后悔没待在法国佬后面的地板上。这房间很黑。女人关掉客厅的灯时,这个房间并不黑。当时每个房间都开了灯,现在却全黑了,不知道是谁干的,我对此很不愉快。

        我刚刚逃离的房间里没有一点声音。

        温柔的雨声从我看不到的一扇开着的窗户传来,应该在另外一边。

        还有个声音从我后头传来,是捂住的牙齿打战声。

        我一下就乐了,肯定是胆小鬼伊内丝。她在黑暗里离开客厅,把其他灯全关掉了。也许我后面没有别人。

        我张开嘴静静地喘气,等待着。如果不发出一点儿声音,我是没法在黑暗里找到那个女人的,莫洛亚和无名小子把家具——碎了和没碎的——扔得满地都是。我希望知道她手里有没有枪,我可不希望她朝我开枪。

        因为不知道,我只好原地不动等着。

        她的牙齿又哆嗦了好几分钟。

        客厅里有东西在动,一把枪发出巨响。

        “伊内丝!”我朝打战的牙齿那个方向小声喊道。

        没有回答。客厅里的家具响了,然后两把枪一起开火,接着传出一声呻吟。

        “我拿到东西了。”我在呻吟声的掩护下小声说。

        这下有回应了。

        “杰瑞!噢,过来!”

        另一间房里,呻吟声在继续,不过弱了下去。我朝女人的声音爬去,四肢着地,尽量小心不撞到东西。我什么也看不见,途中还把手伸到了一堆湿乎乎的毛上,是死了的紫色法兰娜。我继续往前爬。

        伊内丝的手急切地碰到我的肩膀。

        “东西给我。”这是她的头一句话。

        我在黑暗里对她咧嘴笑笑,轻轻地拍了拍她的手,找到她的头,把嘴凑向她耳朵。

        “咱们回卧室去,”我小声说,对她要求的赃物充耳不闻,“无名小子就要来了。”我毫不怀疑他已经制住了大下巴,“卧室里更容易对付他。”

        我想在只有一扇门的房间里接待他。

        她领着我往卧室爬去,我们两个都四肢着地。一路爬行时,我开动了脑筋。无名小子还不知道法国佬和我的下场如何。如果猜的话,他会猜法国佬还活着。他会把我想得和比利一样蠢,觉得法国佬肯定能对付我。他八成已经制住了大下巴,并确信这一点。客厅里黑得不能再黑,不过他现在一定也知道他是那个房间里唯一的活人。

        他挡住了公寓唯一的出口,所以他会想到,伊内丝和莫洛亚还在里面,活着,带着赃物。他会怎么做呢?现在不用再假装是同伙了;灯一关,同伙关系就结束了。无名小子要的是宝石,他想独吞。

        推测别人的下一步行动不是我的长项。不过我的想法是:无名小子很快就会来找我们。他一定知道警察就要来了。不过按照我的推断,他那么疯狂的人,警察不进门他是不会理会他们的。按照他的想法,来的警察应该不超过两个,他们准备应付的暴力场面也就是这场聚会后的烂摊子。他可以应付,或者他觉得他可以。在那之前,他会来拿钻石的。

        女人和我进了卧室——这房子最靠里面的一间,只有一扇门。我听到她在摸索着关门。我什么也看不见,但伸了只脚挡在中间。

        “别关。”我小声说。

        我不想把无名小子关在门外,我要他进来。

        我肚子着地爬回门边,摸到我的表,把它竖在门槛上,位于门和门框之间。我又往回爬了六七英尺,斜着能从开着的门看到发光的数字。

        表面对着我,所以另一边的人看不到磷光数字。但如果任何人要进来,除非他跳进来,否则他身体的某一部分都会出现在我和表中间,即使只是一瞬间。

        我趴在地上,枪托稳稳地架在地板上,等着那微光被挡住就开枪。

        等了一会儿以后,我开始往坏的地方想:他可能不进来了,我可能得去追他;没准儿他已经跑了,我花了这么大力气还是让他跑了。

        伊内丝在我旁边,一边发抖一边往我耳朵里吐气。

        “别碰我!”在她想搂着我时,我对她怒吼道。

        她在摇我的胳膊。

        隔壁房间里有玻璃碎了。

        沉默。

        表上的光晃着我的眼睛。我不敢眨眼,那后果太严重了,可我又非眨不可。我眨了。我说不清楚是不是有东西过去了。还得再眨一次,我硬撑着想把眼睛睁开,但失败了。第三回眨眼时我差点开枪,我几乎愿意发誓有东西在我跟表中间经过。

        不管无名小子安的是什么心,他一点儿动静也没有发出来。

        棕色女人开始在我旁边哭,这声音有可能引来子弹。

        我在黑暗中瞪了她一眼,在心里骂着所有的女人,不过没敢骂出声来。

        我的眼睛疼起来,开始要流眼泪。我眨了眨眼睛,想把眼泪眨回去,结果那么宝贵的几秒钟就没盯住表。枪托也被我手上的汗水弄得黏糊糊的。我从头到脚里里外外都不舒服。

        我脸上突然感到了弹药的烧灼。

        女人尖叫着,像个疯子一样爬到我身上。

        我的子弹打到了天花板上。

        我甩开女人,也许是把她踢开了,然后像蛇似的蜿蜒着后退。她在旁边开始呻吟。我没法看到无名小子,也听不到声音。但现在我又能看到手表了,在远处有窸窸窣窣声。

        手表不见了。

        我对着它开枪。

        两点亮光紧贴地板闪动,发出雷鸣般的巨响。

        我尽可能把枪贴到地板上,朝那两点火之间开枪,两次。

        两道火光又一次射向我。

        我右手麻了,改用左手拿过枪,快速射击了两次。这一来我的枪里就剩一颗子弹了。

        我不知道我是怎么用掉最后那颗子弹的。我脑袋里都是可笑的想法。空间消失了,黑暗消失了,一片空白……

        我在微光中睁开眼睛,仰面朝天躺在地板上。我旁边跪着一边哆嗦一边抽泣的棕色皮肤女人。她的手正忙着——在我衣服里。

        其中一只抓住了装珠宝的小包,从我背心里伸出来。

        我又活过来了,揪住她的胳膊。她惊声尖叫着,仿佛我在诈尸。我拿回了小包。

        “还给我,杰瑞!”她哀号着,疯狂地想扒开我的手指头,“这是我的,给我!”

        我坐起身,四下环顾。

        我旁边躺了个碎成片的床头灯,可能是我的脚不小心碰了它。要么是它砸了下来,要么是无名小子的一颗子弹把我撞昏了。房间对面,无名小子脸朝下瘫着,两只胳膊像被钉在十字架上那样伸开。他死了。

        房间门口传来重重的捶门声。我的头嗡嗡作响,差点没听到。警察踢开了没上锁的门。

        女人不出声了。我转过头去,一把刀子弄疼了我的脸,还在我的外套领子上拉了个口子。我把刀夺过来。

        真是多此一举。警察已经到了,我假装突然醒过来的样子迎合她。

        “噢,是你啊!”我说,“给你。”

        就在第一个警察走进房间时,我把装着珠宝的丝绸包给了她。

        伊内丝被押回东岸,判了无期徒刑并关进马塞诸塞州的大牢以前,我再也没见过她。那天晚上闯进她住处的两名警察都不认识我。在碰到熟人之前,女人和我就被隔开了,所以我的身份没曝光。这场表演最困难的部分是躲开报纸的报道,因为我得告诉验尸官和陪审团,比利、大下巴、莫洛亚和无名小子都是怎么死的。不过我做到了。就我所知,棕色皮肤的女人还一直以为我是私酒贩子杰瑞·杨呢。

        在离开旧金山之前,老头和她谈了一次话。把从她那儿听来的和波士顿分社听来的拼在一起,故事如下:

        波士顿一个叫滕尼克利夫的珠宝商有个心腹叫班德。班德迷上了一个叫伊内丝·亚蒙的棕色皮肤女人,这个女人有两个骗子朋友——一个叫莫洛亚的法国佬,还有一个波士顿本地人,名叫凯里还是科里,不过大家都叫他无名小子。这样的组合,还有什么事不可能发生呢?

        他们制订了一个计划:由忠心耿耿的班德——他的工作包括早上开店晚上关店——从专门为圣诞节准备的未镶钻石里选出最有价值的,某个晚上顺手牵羊带给伊内丝,由她变现。

        为了掩饰班德的盗窃,无名小子和法国佬第二天早上等珠宝店一开门就去抢劫。当时店里的人证只有班德跟门房,而门房又不会注意到存货里最值钱的珠宝不见了。所以劫匪会把能到手的东西都拿走,除了手上的赃物以外,每人还可以分到两百五十块红利,而且要是哪个人落网了,班德保证不会指认。

        这是班德知道的计划,但这个计划里还有他做梦也想不到的部分。

        伊内丝、莫洛亚跟无名小子之间另有协议。班德一把东西交给她,她就到芝加哥去等莫洛亚跟小子。她和法国佬都觉得大可一走了之,让班德背黑锅。但无名小子坚持按原计划抢劫,而且要把傻子班德做掉。无名小子认为班德知道的太多,等他发现自己被坑了,肯定会马上大喊大叫,吵得路人皆知。

        无名小子得逞了,他开枪杀死了班德。

        接着这个四人犯罪团伙就变成了六人乱斗,把这三个人全引向了灾祸:女人跟无名小子和莫洛亚私下分别约定,跟一个在圣路易见面,跟另一个在新奥尔良见面,她却拿着赃物,一个人飞到了旧金山。

        比利基本是个无辜的旁观者。他是个伐木工,被伊内丝在什么地方撞上了,就捡了来给她在这段崎岖的路上当垫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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