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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1919到1949大事年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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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以说,我的十四岁是“不成功,便成仁”的一年,是“或沉沦,或遨游”的一年,是“决一死战”的一年,因为在这一年里,我跟母亲做斗争。我就是这样看待这一年的,事实也的确如此。

        我们的主战场在穿衣问题上。我有个表妹在英格兰,她拥有一切我母亲想要给我的东西。她在一所很好的女子学校读书,她母亲寄来的每封信里说的都是金钱,以及聪明的朋友。她的衣服被打包成精美的包裹寄送给了我,一层层棉纸下的衣服跟我母亲的一样精致,虽然她的那些服装早就已经被孩子剪着玩了。我如今仍记得,其中一件苹果绿的丝绸裙子装饰着小褶边和泡泡袖。表妹比我小很多,所以尺寸不合适,而且这些乖巧的小衣服也永远不可能在片区里穿。要穿着去哪儿呢?又怎么穿出去呢?人们看见都会笑死的。爱丽丝·拉特注意到了我的反常行为,她很担心——担心我的母亲。她试图把我救出去,于是很机智地邀请我去她家里。可这没什么作用。我知道母亲想要的是什么。她唠叨着指责我,不断把那个有教养的小女孩的衣服展示在我面前。“喂,至少穿上试试啊!”它们对我来说太小了。她疯了,我暗自哭泣。

        那时候,母亲的确有点“疯”了。我们还为食物争吵。我已经渐渐发现,我胖的原因在于吃太多。我胖吗?倒也不,可我确实是“胖乎乎的跳跳虎”。每次就餐时,我都会尝试着节食,可母亲却一脸忧虑,总是想把我的盘子堆满。

        不知怎的,母亲突然开始担心我独自一人待在灌木丛里。过去那些年里,我有时会游荡到离家数英里之外的地方,但又机智地并未说出我走了多远。可现在不一样了,这成了一个原则问题,我被要求说真话。我跟母亲吵了起来。

        “要是他们真有那么危险,那为什么并没有人强暴过我?”

        “你说得不错,可凡事都有万一!”

        “疯了,疯了!他们全都疯了!”

        我大声嚷着,跺着脚走出了房子。

        青春期的女孩会对父母做出一些十分奇怪的事。南希·米德福德曾描述,她的父亲唠叨着说她们怎么就没成为白奴交易的受害者?我猜想,或许那些被谨慎监护着的女孩在邪恶的伦敦也面临危险的处境?那么,这又怎么解释呢——有一位父亲几小时地坐在写字椅里凝望着外面的山峦,他的女儿正躺在山丘下的一处灌木丛下看书。他把女儿叫进来,对她说:“到了英格兰,千万不要跟陌生人说话,尤其是女人。她们会坐到你旁边,给你注射一种药物,当你醒来时,你就会发现自己到了里约的妓院。”

        疯了,疯了,疯了!我只是无声地哭泣着,父亲病得太重,我不能跟他吵架。我气呼呼地走在灌木丛里,难受又气恼,蓦地又生出了沮丧和怜悯的情绪。远离母亲的时候,我就能流露出一定的同情。这两个病态而几近疯狂的人是我的父亲和母亲,是战争,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搞垮了他们。许多年里,我在脑海中都清晰地构想着,如同一帧帧电影画面一样。如果没有“一战”,他们会过着怎样的人生?她是一个快乐干练的英国女人,也许正组织着不列颠妇女协会,或者在做着护理工作。她不会跟我有太多的共同点,但关键是她能够成为她自己,而不是沦为这个饱受折磨、忙碌忧虑的受害者。我也会想象“一战”前的父亲,但我想象不出他生命中任何一种其他的选择和可能性,可我确切地知道一件事:父亲曾结实健壮、精力充沛、行动自如,他本来可以一直如此,可现在却是一个残疾人,再没什么康复的希望。我在灌木丛里来回走着,偶尔坐到蚁冢上,我愤怒到要发疯,脑子里想着父母现在的样子,还有他们本可以拥有的样子。由此想来,如果让战争成为不可能,那么世界上也就都是完整的、健康的、理智且了不起的人了……我的思想居住在乌托邦中,一半是文学,一半是现实生活的对立面。在这可爱而充满爱意的社会里,我将黑人也想象了进去,尤其是黑人孩子们。到处都是友善、慷慨、快乐的人,没有人离开城市去作战,黑色人种、棕色人种、白色人种,所有的人都和平共处……

        美梦……我的父母迷失在美梦和幻想之中。许多年里,父亲一直在淘金,挖掘着天井和沟壕,寻找着里面的礁石,现在这几乎成了他的主业。农场上的劳作当然也正常进行着,维持着我们的生计,但甭指望借此发横财。是的,如果走运,找到一处礁石倒是有的。他们两个焦急地盼望着彩票结果的揭晓,甚至还买了爱尔兰彩票。

        每天晚上,我们全家都会通过收音机收听来自伦敦的新闻,它的开头是大本钟发出的洪亮声音,就像天主教教堂里的钟声一样庄严肃穆。父亲大为光火地指责英国政府的愚蠢及其对希特勒的漠然无视。我们也听到了希特勒的咆哮和胡言乱语。我几乎听不下去了,要安静地坐着听父亲说话很不容易,糖尿病患者的个性正主宰着他,他变得多疑易怒、自怜暴躁。我的父亲去哪儿了呢?

        天啊,这个青春期女孩性格中那无情的一面变得更加尖锐,她开始惧怕自己也会步入同样的命运。“我不要,我不!”像念咒语一样,我重复地告诉自己。与此同时,我的父母也在观察着对方,他们的所见也跟我差不多。作为一名护士,母亲了解糖尿病患者的所有个性,在她眼前,英俊勇猛的丈夫正在无可避免地堕落。至于父亲呢,在他眼前,有一幕场景已经出现了多年,而且在以后的几年内也会如此。母亲把什么东西忘在了茶盘或餐桌上,她像被橡皮筋拉住了似的从椅子里跳起来。她低着头,神色慌张,步履匆忙地去取茶匙或毛衣,就像在躲避火灾或斥责。这时心神不安的父亲开口说:“看在主的分儿上,老太婆,坐下来吧。”母亲从来没有安静的时候,她把自己弄得筋疲力尽。她跟“男孩儿”说话时,我听到了她那斥责的、急切而又挑剔的语气,话里是满满的嫌恶。有太多的白人妇女都这样对待家里的仆人,如今在南非,许多白人家庭仍这样。父亲很反感母亲跟仆人的相处方式,因此责备了她。“可他们是真的令人感到绝望啊!”她哭道,由于痛苦,脸色开始发红。

        “我不要,我不要……”我一遍遍默念着,逃离了这里。母亲那喋喋不休的声音也被我抛在了身后。她说我没有前途,还说我离开学校让她丢脸了。

        弟弟回到家后,她又开始对他唠叨起来,因为她已经无法掌控他。弟弟已经变得礼貌而冷静,表面上似乎是在听她说话,实际上并没有理会。他跟着父亲去了田地里,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无论如何,他还在读书,那才是他的正业,他的责所在。母亲不停地对弟弟说,他必须加入海军或者陆军,必须“离开这个二等国家”——每句话都暗示着要他必须离开他的国家,离开灌木丛、土地,还有山水。

        我问弟弟:“你为什么不反抗她呢?”

        他却回答:“哦,她说得都对,真的。”

        他似乎对什么都不太在意,就是说,一切涉及情感方面的事情他都没有在意,将这些都阻挡在外面。至于父母,他已经不再称呼他们为“父亲”、“母亲”或“爸爸”、“妈妈”,甚至都不直呼他们的姓名“迈克尔”、“莫德”。直到他们去世之前,他都疏离地称呼他们为“哎”和“嘿”。

        我又一次离开了家。我威胁着要离家出走,心里说不上是喜悦、苦闷,还是挑衅。当然了,跳跳虎一如既往地笑了,可我真的再次离开了家。我去了位于乌姆塔利的詹姆斯家。詹姆斯太太就是卢姆巴福帕克公园学校里那位亲切的女总管,如今她住在铁路沿线的一间小屋里。这座小屋就坐落在郁郁葱葱的热带花园中,里面满是番石榴、芒果、桃子和西番莲。住在一起的还有她的女儿奥德丽、两个儿子,还有一个身材不高的听话丈夫。同样,有教养的人也过着穷酸的生活。还有什么比这更糟呢?后来我把这段经历写进了《重返故乡》一书中,可我当时面临的真实情况是,在那儿有“一伙”美国人做派的年轻人,他们都比我大,主要做的事情就是约会、聚会、野餐以及跳舞。对他们来说,小两岁的我实在太年幼了。

        邮局送来母亲给我的信件,信里的内容疯狂且杂乱无章,满满十页或二十页,每一段都在数落我的罪行、谴责我的自私和固执,还威胁我说,等待我的会是贝拉的妓院。“像你这样的女孩都只能去那儿,等着瞧吧。”类似这样的话铺满了一页又一页。但我住在一个最为传统的家庭里,饭前都会做祷告,每一句话都在叹息着向上帝发出求助。我不忍再看这些信,也无法想象,在人类普遍的疯狂行径中,这不过是一个微小的症状而已。

        当时还发生了一件事情,我一直没能把它忘记。在老乌姆塔利的一座教堂内正在进行一场午后活动,黑人和白人都在树下漫步着,喝着茶水,吃着糕点。因为之前从未在社交场合跟黑人们平等相处过,所以我既感到欣喜,又有些好奇,还有点惧怕,不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去做。看到两名上了年纪的黑人男子都手握着茶杯站在那儿,我径直走向了他们。我说着母亲尤为擅长的社交话,只有我不停地说着,他们两人都神情严肃地向下看着我,直到其中一人温和地说:“你看,我年龄这么大了,你却还这么小。”

        你可能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我所遭遇的只是最为温和的斥责,可以一笑而过。但事实不是这样。我知道,那次遇到的老人和他们所说的话“触动了我”。可发生了什么事呢?多年来没有一个人对我说起过一句同样有力的话,引发我的思考,迫使我去应答,就好像隐藏在其后的是保持沉默的传统美德。从单纯意义上来讲,什么话都没有说出口,可事实上意思却都已经传达了出来。很久以后,类似的事情发生了一件又一件。我也明白了,如果一个人在那里下意识地等待着,但却不知道自己要的只是一句能够触动自己的话,那么对这个人来说,听到什么话也就无关紧要了,甚至一句“天气不错”这样空洞的话也能够达到同样的效果。要将这次事件作为典范而记在心里还需要时间,而在这之前,我的头脑中仍是一片混乱和不解。

        我回到家中,这里还是一副老样子,甚至变得更糟。

        父亲不常去农场了。过去,他曾一整天地监督工人们干活,只在午餐后小睡半个小时。或者,他会在外面的灌木丛里用占卜勘探金子,同样也是一整天。可现在呢,午餐过后他会睡上好几个小时。母亲也是如此。我蹑手蹑脚地走进他们的房间,看到父亲像往常那样仰面躺在床上,木腿僵硬地伸着,手紧握着床栏杆,好像生怕自己会被什么吹跑似的。母亲把身体缩成了一团,脸上流露出无尽的痛苦。床的两侧是他们的床头柜,上头放着两杯水,里面泡着他们的假牙,这些不太服帖的假牙总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他们两个的耳朵都不太好使了。

        “我不要,我不要!”

        那时候,我的眼睛应该还没好。虽然我一直在看书,可在晚间收听过新闻后,父亲开始给我念书听,常常都是关于“一战”或堑壕战的书籍。读到某个可怕的段落时,他会放下书,脸上流露出怒意,还爬上了泪水。

        与此同时,我在麻醉自己。

        进入灌木丛的时候,我莫名地感到一阵疲惫,滑坐在距离房子不到一百码的某棵树下。跟父亲一起去地里的时候,我会找一处庇荫处看书。可我只是反复地看一些书。读书之于我,是一种幻想的助推器。我在慢慢地麻醉自己。

        我幻想着魅力四射的未来。我是一名舞蹈家、一位歌唱家;我设计服装;我在邪恶的城市里经营夜总会。大多数时候,我是身在巴黎的一名波西米亚人或在地中海沿岸的一位漫步者。而这个时候,还没有一个小孩知道自己可以在任何时候、去任何一个自己想去的地方。幻想去法国的马赛或尼斯就像是……可如今已经无从比较,马里的廷巴克图坐飞机就可以到达。而那个时候,世上还存在闲置的地方。

        母亲并不知道我幻想着夜总会、服装和多情的冒险。可如果她恰好看见我在弹钢琴,或听到我在哼唱收音机里的歌,或者我在画画及在卧室里跳舞时恰好被她看见,她就会立刻宣布说,“等我们离开了农场”,我必须接受适当的辅导,然后就能……暗示说,我会有一个远大前程。

        《玛莎·奎斯特》(Mart)的故事就是从这个时候讲起的,在这里我还需要做些解释。读者们愿意相信一个故事是“真实的”。“这是自传体的作品吗?”他们会这样询问。一半是吧,作家会这样回答,语气中经常透露出恼怒的情绪,因为这个问题似乎并不恰当——作家已经努力把故事从个人经历中剥离,将它的内容大众化了。“如果我想写自传,那么我就写了,而不是写这样一部小说。”

        写这本传记的原因之一在于,我越来越强烈地意识到,自己曾亲历了大英帝国在非洲的殖民统治行将结束的那段特殊时期,英国对那儿的占领刚好持续了九十年。人们无从得知那个年代的模样,包括那些生活在南部非洲的人们。听到我讲述的故事,我的孩子们会感到诧异,也许那个时代的粗野让他们觉得不可思议——皮毛斗篷毯子、汽油桶作家、面粉袋窗帘。白人和黑人之间那时而专断集权、时而残忍野蛮的关系已经发生了改变。父亲和老烟鬼曾几个小时地坐在圆木的两端一边聊天,一边看着眼前的“男孩儿”们劳作。听到这个故事,非洲朋友和白人朋友也许会被激怒或逗笑。白人们会拒绝相信西里尔·拉特和鲍勃·马修斯的暴行,他们也不愿相信,白人青少年曾“开玩笑”似的驾车把一个黑人男子或小孩撞倒在地,却不会遭到父母的训斥,更有愚蠢的白人男子还会跟员工们开残酷的玩笑。

        就在去年,一家电视公司准备制作一个系列剧讲述玛莎·奎斯特远赴伦敦前的故事。早在交涉刚开始的时候,我开玩笑说只有一个人可以写出剧本,就是我,因为除了我已经没人知道当时的情形。在看过一个很优秀的南非作家写的试用稿后,我意识到那个时代的确无可挽回地流逝了,因为那位作家在很多小细节上都犯了重大错误,且故事中竟然有南非的味道。

        还有另一件事也出现了错误。在写《玛莎·奎斯特》之前的十几年里,我都会被问到这样一个问题:“一个生活在偏远灌木地区的小女孩,为什么会对生活和种族问题有那么多聪明的看法?”我解释说因为她已经在最好的言语和文字中沉浸了多年。但这解释被认为并不充分。因此,我在那本书里写入了科恩一家,他们在班吉特经营着一家杂货店,不过他们是知识分子,很有政治头脑。但当时的班吉特并没有犹太人店主,也许在整个乡村地区都没有。科恩一家的创作灵感来自我后来的经历,因为我后来确实受教于许多犹太人导师。科恩家在剧本中占了很大的篇幅。

        还有一个矛盾之处。若说这个系列仅仅是一个故事(为什么不呢),我却在关注它的真实性,例如事实、真相之类的东西。同时我又被自己的胆怯拦住了。在一生中,我一次又一次地伤心于自己为某种原因而软化或改变事实,借以迎合外界的压力或者使事情变得容易。当然,若非我把自己的心理斗争加以具象化、把思想赋予在人物身上,那么这部小说就无法含有同样丰富的信息量了。通过阅读达到理解是一个长期而缓慢的过程,或者说,相对于这些——科恩夫人之所以感到难过,是因为她的儿子不遵守饮食教规;玛莎·奎斯特被“问到教义”时,居然是以政治问答的形式进行的——你看到或听到的事情,并不会令你感到满意。十年后,我轻视的一笑使我失去了一位朋友。

        小说《玛莎·奎斯特》里也有南非白人以及凡·罗森博格一家。故事开始时,一名中产阶级的英国女人和一名当地的南非白人正在聊天,玛莎在一边听着,她受到了凡·罗森博格一家的影响,凡·罗森博格太太的形象来源于爱丽丝·拉特。不过无论是在什么样的文化中,善良和慈母般的女人都是相像的。像凡·罗森博格一家这样的人,我的确认一些。他们总是扎堆去看马术比赛,参加舞会,他们的女儿在修道院和女子中学里读书。

        简言之,在创作《玛莎·奎斯特》的时候,我演绎的是一个小说家的身份,而不是一个年代史的编写者。虽说那部小说没有做到字字属实,但其中的氛围和感受是真实的,比(你手上)这部努力向事实靠拢的书更具“真实性”。《玛莎·奎斯特》与其他非洲短篇故事都是对往昔片区生活的可靠再现,更确切地说,是来自一个白人视角的生活。有一次,我遇见了一个黑人男子。他幼时曾跟父亲和哥哥们在班基特的农场上做工,那个时候的我还只是个小姑娘。我们尽情地说着,聊着。他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迁移。这其中的原因在于,无论是作为附属于酋长或部落首领的群体,还是作为独立的家庭单位,农场上务工的黑人们常常从一个农场迁移到另一个农场,目的是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条件,也可能是因为从尼亚萨兰来了一位年长的亲戚拜访他们。当时在我们的片区里,大多数的工人都来自尼亚萨兰。似乎在他看来,各个农场群落都是一样的——贫穷、丑恶,还有糟糕的建筑。他已经上了年纪,可以将曾经的苦涩当作幽默来说,不过,在他内心深处却燃烧着愤怒之火,这是源于往昔经历的怒火,如同我对“一战”的感觉一样:“它怎么就发生了呢?”

        《玛莎·奎斯特》的情节很简单——她在灌木地区长大,跟母亲争吵,从科恩家的男孩们那里听政治课,看书,逃到索尔兹伯里的大镇,学会了速记,计划着各种迷人的未来,耽于跳舞和享乐,之后又嫁给了一个合适的年轻文职人员,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在迫近。

        当母亲说起我的光明未来时,我正躺在床上做着白日梦,或者拿起已经读过二十遍的书,尤其是那些来自美国的关于女孩的书籍,它们能够抚慰我的内心。我被某种叫“低烧”的疾病击倒了。真的存在这样一种病吗?因为一整天,我的体温都有点高,几乎下不了床,只能躺着。房门被一颗石子抵着,我向外望着灌木丛,床上趴着一只猫,地上站着两条狗。每次感觉我要起床跟它们出去玩耍时,两条狗都会摇晃着尾巴,用眼睛恳求着我。它们将这视为自己的权利,然后跟我一起去灌木里待上数个小时。

        锡诺亚的一位医生不止一次地,而是数次地来我们这里。在那个年月,这算得上是一段征程,而不像如今这样几分钟内就能到达。母亲对医生说我一直在低烧,并要求他为我开一些奎宁药,医生照做了。在雨季,我们早晚都会服用五粒奎宁药,而我现在的用药量更是增了又增。药片很大,呈亮粉色,每片里有五粒。结果,这些奎宁药根本没起作用。耳朵嗡嗡响着,弄得我几乎听不见其他声音,我感觉自己在一个明亮而又响声不断的透明物中,像是中了毒,奎宁药逼得我发疯。

        我们数次去索尔兹伯里见一位信仰疗法术士。鉴于油价原因,我们通常是搭顺风车去的。这位术士三十五岁左右,是个未婚的英国女人。父亲说她跟一个业内最知名的男人相爱了,那个男人和她在同一个联合医疗小组。以一个乡下人对这类事情的态度——不过这次对她流露出了遗憾——父亲说,让她难过苦恼的是没能结婚这件事,而不是什么宗教问题。到了一定年纪却还未结婚的女人会被人们怜悯或蔑视,不过这样的情况已经从我们的文化中消失了。从这一点来说,社会的确小有进步。我忘了她的名字,假定她叫伯内特吧。有一个红色印第安人给伯内特小姐做招魂术师,有时候需要我们提供硬币以确保他在降神会上显灵。“为什么不是埃及人,不是黑人巫师,而是她?”父亲追问着,母亲只是低垂着眼睛,感到很痛苦。身为一名护士,并且是站在科学一方的人,她有些不自在。

        整个治疗过程都很舒缓。我坐在一间黑暗的屋子里,伯内特小姐就在身后,她的大手轻轻地向下滑过肩膀和胳膊,嘴里轻缓地吐着气,将致病的毒物吹散开,柔和的嘶嘶声像从小孔中漏气一般。她的手有节奏地晃动着,起着催眠的作用,可是父亲的糖尿病没有好转,我的低烧、母亲的痛苦都没有好转。一年后,母亲声称医院里的X射线照出了一颗已经被信仰疗法治好的脑瘤,可父亲只说,那是医院里搞错了她和别人的射线照片。

        家人们也在举行“祈祷圈”仪式。在某一天的确定时间里,罗得西亚和南非的所有人都“联合了起来”,说着同样的祈祷文,恳求获得健康和恩典。我躺在床上,听到了他们的声音,耳朵里轰鸣起来。直到病好之前,我每天都吃六十粒奎宁药,但体温还是那样。

        一个慈善机构为我付钱,让我去了乌姆塔利南部“文巴”群山里的一所旅馆里待上六个星期。这家旅馆的经营者是一个不同寻常的老妇人,在方圆数英里之内都很有名。费舍尔奶奶已经八十岁了,过去她都坚持一星期一次走过群山去乌姆塔利,只是在最近才刚刚放弃了这个习惯。这条路有数英里,路况不好,上面布满了沟壑。她曾大踏步地走在一群当地搬运工的前面,工人们则将旅馆的货物用脑袋顶着走回山上。费舍尔奶奶又矮又胖,爱发号施令。她用犀利的眼神和舌头管理着所有的房客,不过她本人其实亲切又慷慨。这家旅馆很古老,顶棚铺展着茅草,内部房间众多,外面还有不少游廊。旅馆还附带有蔬菜园子、果园,还养着奶牛。可她是怎么赚钱的呢?她为我们所提供的食物——如今任何地方都没人能够再享受到那样的饮食——没有任何农药、化肥或是毒物。如果奶牛生病死了,那么死因就是古老的疗法没能挽救它们。它们的粪便制成的堆肥掺进了园子的泥土中。这儿的空气很清新。我们每天要吃五顿大餐,每次吃饭时,离桌子不远处就会放着一个装有奶油的大罐子,一半奶油、一半百香果果肉搅拌而成的布丁,是每个人的最爱。当时百香果在野外生长得很好,我的任务就是收集它们。

        “年轻人应该吃大量奶油和黄油!”费舍尔奶奶嘱咐我们,她身体向前倾着,表情有些凶恶。她手里拿着奶油罐子,又浓又滑的黄色液体正打着卷儿落到粥上、水果上、馅儿饼上。我们大笑着,假装用手挡住自己的饭碟。在这张长桌上,可能有二十甚至三十人聚餐。房客的朋友们会过来吃饭,他们的朋友也会过来。她会为每个人提供饭食,而且不收一分钱,有时,这些人也在某个游廊的一角凑合睡上一觉,这样的慷慨和给予一直持续了四五十年之久。后来,我的儿子约翰·威兹德姆一直在那儿务农。

        旅馆的游廊俯瞰着高低山脉、小丘、湖泊以及河流,房子向下有一处大水塘,也可以说是一片小湖。一天的大部分时光里,奶牛们都会待在湖水附近的树下或站在没膝深的水里,心满意足地嚼动着嘴,摇晃着尾巴。它们哞哞叫起,像是在低声地闲聊,而不是动物们抱怨命运所发出的那种怒吼声。它们把孩子留在身边,因为费舍尔奶奶不赞成它们骨肉分离。白天小牛们会跟母亲待在一起,晚上则会被分开。挤奶工作主要在白天进行,每到这个时候,狗、鸡、鹅都会守在牛栏门口,等着分到一份牛奶。

        每天,我都会在水塘里待上好久。那时,人们以为血吸虫会从伤口或者尿道进入人体,一路钻到肾脏,在整个人体内迂回。如今我们已经知道,它可以通过皮肤进入任何一个地方,不过要想让孩子们远离水是不可能的。当时,我们被允许泡在水里,但前提必须是刚下过雨,水坑或者河里蓄满了水,以及我们的皮肤没有任何破损(可孩子们的皮肤难免会受伤和结痂),或者我们有把握不让自己的私处浸到水里。不过,就像爱丽丝·拉特那样,费舍尔奶奶可不相信什么血吸虫:“那些都是胡话,做些运动对你有好处。”

        除了奶牛踏出的小路外,水塘一圈都长着高大的草和芦苇。我站在那儿,亲切的褐色河水拂过我的脚,我小心缓慢地迈着步子,泥沙咯吱咯吱地从我的趾头间穿过。我抬起双脚,把身体交给了水。我没有游泳,只是仰面漂浮着,安静得就像是一个溺亡了的人。四周波动着涟漪,我的上方是一片无瑕的天空,鸢和鹰都在那儿飞着。水塘边的树木上悬挂着数百个鸟窝,翠鸟在芦苇间闪过,燕子飞快地在水面上飞掠而起。奶牛们小心翼翼地从芦苇中走过来,停在离我不远的地方。它们晃动的尾巴在水里掀起了波纹,从我的脸上拂了过去,小牛们全都站在一棵树下。还没到一星期,我就认定自己没病,而且再也不要生病。由此我清楚地看到,家里那两个悲伤和绝望的人是如何运用真实和虚构的疾病令生活变得无法承受的。再也不要!费舍尔奶奶曾被嘱咐要留意我的低烧情况,可她却说:“一派胡言!这女娃哪里不对劲儿吗?”

        不去水里漂着的时候,我就会在山丘上散步,或者去高于房子的某处。这里的景色跟我们家那儿不同。这里的草原提醒着我,终有一天我要去广阔的天地。绵羊吃食的短草、细小的泉水、湿润的土地,风在高山的边缘盘旋,一团团白色的绵羊站在绿色的草地上,无论看向哪里,入目的都是这样的美景。

        我作了一首诗:

        低头只看一眼这住了人的山谷。

        有多少奇特真诚的故事在夜里吐露。

        夜色是否一如既往地要把他哄骗?

        将这些诗句写在这里,并非因为它们有什么价值,而是因为它们令我很感兴趣。首先,诗人是个十四岁的女孩……不对,这些诗句里明明流动着一些很古老的思想,它们暂时控制住了思维繁杂的年轻头脑。再者,走水波月影的是“他”,去探险的也是“他”。但如果频繁外出夜游的是“她”,带走所爱的是“她”,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就会触及男女区别的核心问题。而且,并没有任何暗示说“现代诗”至少在二十五年前才出现。最后也是最为重要的一点,当我写作的时候,是在最真诚地表达情感。我并不相信,那些一旦想起就反复念叨的咒语或诗歌真的具有什么魔力。我不要,我就是不要。这首诗来自一个不同的知识阶层,而且诗歌也不应该寄宿在这样一个简单且宜人的哀思里。

        这次近两个月的长途出行给我带来了健康,也赐予了费舍尔奶奶的“礼物”,虽然后者并不在父母为我订制的计划之内。或许是因为人的一生太过艰难,在费舍尔奶奶看来,包庇孩子似乎是非常愚蠢的事。她的童年是在南非的农场和矿山上度过的,她对约翰内斯堡的记忆开始于它还是一个淘金小镇,那时的人们沿街住的是帆布帐篷和铁棚,里面点着防风灯。对她来说,要担心的远不止保持贞洁那么简单,只要活着,就总会面对争吵、谋杀、行凶抢劫,最为严重的是酗酒——对于这一点,我听所有从那个年代走来的女性都说起过。男人们每天都会喝得酩酊大醉,女人们要么加入他们,要么远远避开。费舍尔奶奶结过婚,似乎有个女儿住在别的什么地方。“奶奶”的过去经历吸收了流浪汉小说中的元素。如果你愿意,也可以把这位善良的老奶奶写成某个角色。

        在费舍尔奶奶的房客中,有两个人订婚了。这在片区中就意味着,或者应当意味着,他们需要把贞洁保持到新婚之夜。但也许只是装装样子,这两个人同睡在一张床上。男人是一个农业专家,在乌姆塔利工作。傍晚时分,他会驱车开过二十英里的糟糕路况,只为来跟他的未婚妻共度良夜。我忘了这个女人叫什么名字,莱斯利、杰姬或者比莉,总之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某个表示“很机灵”的名字。她每天都在游廊上远眺着这个国家的景色,一边还做着自己的嫁妆、绸子短裤、连裤紧身内衣及衬裙,她还仿制着凯斯托斯牌胸罩,由丝绸和薄纱碎料制成。可有什么用呢?她身材瘦削,胸部扁平,留着一头光滑的黄色短发。她不漂亮,可是就像费舍尔奶奶说的,她很迷人。鲜红的嘴唇略带讥讽,灰色的眼睛透着冷漠。无论未婚夫什么时候从乌姆塔利过来,她都在做针线活。我知道她是个迷人的女人,可不明白她为什么对一切人和事物都显露出敌意,尤其是对她的爱人,那个长相好看、性格温柔的年轻人。(按费舍尔奶奶的话说,她需要的是一个手舞皮鞭的男人。)他打心眼里喜欢她,眼睛一刻都无法从她的身上挪开。他的手不听话地想要去碰触她,可刚有所动作,他就会被拒绝。未婚妻要么把亮闪闪的黄色头发一甩,要么大笑一声,或者把大腿径直挪开。她厌恶他吗?看起来是的。望向他的时候,她的眼里都是寒冷和傲慢的笑意。她的一举一动让每个人都看出,她不喜欢和他睡觉。

        如果她既不喜欢他,也不喜欢性,她又为何不放过他,弄得他“就像用链条拴着的小狗”?(“哦,奶奶,您说话太尖刻了。”一位房客这样说。)得益于新的环境以及费舍尔奶奶的教诲,我在新的视野中所看到的并不只有她,还有生活在片区里的那些女人。从那些令人钦佩、勤恳奉献的家庭主妇——农场主的妻子中,我已经可以辨识出这类或淫荡轻佻,或浪荡妖冶的女人。可对那些被她们所奴役的男人,她们却总是半遮半掩、若即若离。我不知道为什么。她们并不受役于性冲动,或爱人间的性行为,也不受制于所爱的男人。正因为如此,她们才让男人像被拴住的小狗一样跟在后面跑。

        我记得,在快速逝去的童年生活中,不止遇到过一对像这样的恋人,而且我也能回想起在游廊上听到的话。比如,曾经有一位叫雷吉的人来寻求我父母的建议。他是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小儿子,因为在英格兰找不到工作,就来到了南罗得西亚。之后,他从土地银行那里购置了一处农场。第一次来寻找我父母帮助的时候,他只有二十三岁左右,被孤单折磨得几近癫狂,说自己必须找个人结婚,再也承受不了孤寂了。他个头很高,身体却很单薄,说话时伴有口吃。这个年轻人总在拼命地工作,父亲说他这样下去可能会病倒。他拥有的谷仓已经多到一个人管理不过来的程度,可他仍旧整天工作着,甚至熬到半夜,眼见着越来越消瘦和疯狂,他去了开普省度假,让自己的身体不至于垮掉。在那里,他遇见了薇拉。她拥有一半英国、一半荷兰血统,不止一次跟别人订过婚。他娶了薇拉,把她带回了家。他那高大的石头房子就矗立在卵石之间,坐落在一处小丘上。薇拉拒绝跟他睡觉。他像一个醉鬼似的开着车来找我的父母。我们才刚看见他的车在路面上扬起的尘土,他就已经来到了房前。他神色狂乱,结结巴巴,因为失眠和压力,蓝色的眼睛变得血红。看他憔悴得如此厉害,母亲吩咐仆人把储藏室里的所有食物都拿出来。不过,他需要的是跟人说说话。薇拉不愿意,她不愿意发生性行为……这是如今的说法。那时,他说的是“做爱”。“她讨厌那种事。”他说道。

        薇拉个头很高,身体壮实,有着橄榄色的皮肤。她总是懒洋洋的,泰然自若,语气充满不屑。她有双棕色的眼睛,一头黑色的短发,身上穿着合身漂亮的衣裙。她来过我们家一回,但这个房子对她来说太寒酸了,于是再来时只是她的丈夫雷吉。

        “她不让我碰她,”他说道,双手还在一开一合地颤抖着,“她说,她讨厌那种行为。我问她,那你为什么还要嫁给我?”

        我们当然都知道,她之所以嫁他是因为他的农场,可他却不能正视这一点。

        日子仍在继续着,他变得越发消瘦,口吃也更加厉害。他决定带薇拉去英格兰看心理医生。(这在当时还不是件时髦的事。)因为没有那么多钱,所以他从银行借了款,之后便跟薇拉出了远门。

        薇拉坐进了一间办公室里,她面前的人相当于现在的告解神父。

        “好了,现在,夫人,你的丈夫已经跟我说了,你想找我谈一谈。”

        “我没想跟你谈什么,是他让我跟你谈谈。”

        “但我知道,是你同意了来这里看我啊?”

        “我这不就在看着你吗?你不就坐在这儿吗?”她懒洋洋地点着了一根烟,向后仰着头,坐在那儿吐着芳香的烟雾。

        “好啦,好啦,夫人。你的态度对你丈夫不太公平啊。”

        “是吗?我为他做了一桌好菜,房子也打扫得很干净,我也不乱花钱啊。”

        “可是,夫人,婚姻里应该要有性。”

        “我不觉得什么‘应该’。我就是不喜欢。我从来没有过。”

        “你从来没体验过……那种事吗?”

        “是的,我不觉得那有什么意义。”

        “我明白了……在伦敦的这段时间,如果坚持让你和我见面,你觉得会有帮助吗?”

        “帮谁?”

        “你的丈夫,你可以这么认为。你一点都不喜欢你丈夫吗?”

        “喜欢?”她琢磨着这个词,“肯定是喜欢的呀,不是吗?我都嫁给他了。”

        雷吉被告知,这不过是在浪费时间和金钱,他们对薇拉一点办法都没有,因为薇拉不想做任何改变。不过,薇拉声称自己在英格兰有过愉快的假期,她一直都想去那儿看看。

        他们有了两个漂亮的孩子。我非常疼惜其中一个小女孩。“我跟妻子一共睡过两次,她是那时候怀上的孩子,”雷吉咧咧嘴,好像是笑了,“她想要孩子,也生了孩子。现在——就是这样。”

        雷吉成了非常有名的烟草种植者。我来到英格兰很久之后,片区里有人来看过我。他们说雷吉对待黑人简直坏透了,为什么黑人们没杀了他呢?就是杀了他也不算过分。他讨厌黑人,黑人也讨厌他。那个时候,他已经跟薇拉离婚了。薇拉去了开普省,一个人在那里饮酒度日。

        有这样一张小照片:薇拉斜靠着一辆老雪佛兰车,身上穿着一件二十年代的裙子,露着膝盖,一条腿懒洋洋地向前伸着,嘴里叼着一个长长的烟斗。镜头里的她微笑着,一副泰然自若的神情。

        她是一个坏女人,一个坏妻子。

        她的旁边还站着一个女人,是河对岸那个农场主的妻子。她是一个身材丰满的女人,在镜头下露出了喜悦的笑容。人人都爱她,都讨厌薇拉。可这个女人也是个坏女人、坏妻子。薇拉不愿跟任何人做爱,甚至连跟自己的丈夫都不可以,而这个女人的做爱对象不仅有自己的丈夫,也包括其他男人。跟薇拉一样,她后来也离婚了,去了开普省。令人满意的是,尽管父母经历了不幸的婚姻,可是薇拉和雷吉的两个孩子还是顺利地长大了,这或许可以归因于进化的力量(或者自然之力,或生命力)。雷吉非常看重我父母的建议,一星期里还会开车过来看望他们两三次。如果有人(包括我父母在内)对他说:“让你不要娶她,可你那时候怎么就不明白呢?”雷吉就会嘻嗬地大笑起来,结结巴巴地说他爱她。

        贝蒂,或是叫弗兰妮,或杰米,每次只要依靠在游廊柱子上,或是拾起不小心掉落的粉色丝绸手帕时,她的屁股或大腿总会懒洋洋地招摇一下。她脸上的笑容像是在昭告全世界,除了必须要交的钱外,她永远不会为任何人多掏一分钱。对此,她深感自豪。她坐在那儿,身旁堆放着丝绸、缎子、咖啡色的饰带。她的爱人刚刚从乌姆塔利风尘仆仆地归来。她将视线落在了他的身上,大笑着说,“为什么不留在乌姆塔利过夜呢?我从来没要求过你,让你每晚都开车过来,对吗?”

        他听了很伤心,脸色泛着白,眼睛闪耀着恳求的光芒,他磕磕巴巴地说,“但是……亲……亲……亲爱的,我……”

        “哦,别放在心上!”她朝他笑了笑。连我瞧见这笑容内心都晕软了,更别说是他了,就好像他得到了原谅似的。可他犯了什么过错需要原谅吗?

        “这样的女人太常见了,”费舍尔奶奶说,“但那样傻的男人再找不出第二个。”

        我会几个小时都跟这个女人待在一起,她也很喜欢我的陪伴。这个可怜、笨拙、贪婪的女人闪耀着成熟的魅力,她本来在英格兰做着秘书的工作,来殖民地的目的是给自己找一个好丈夫,以胜过在国内就找的丈夫。

        很快,他们两人就结婚了。后来,他们又离婚了。像这种散漫且唯利是图的女人难免以孤独告终,即便她们往往都是有钱人。

        费舍尔奶奶是我所错失的良机之一。我本来可以从她那儿了解到更多历史课本之外的南非,而这是我所遇到的任何人都做不到的——更确切地说,是任何女人,因为男人们又有不同的故事。我从未遇见过像她这般非凡的女人。甚至在那个时候我就已经知道,那些路过她家房子和她生命的人,即便她都采取了顺性而为的姿态去对待,但也没几个人有过她那样的经历。她所做的不仅是提供食宿——各种各样的人都会来到文巴向她讨教,或请她联系高层人士,因为她似乎认识这块殖民地上的每一个人。一些知名人士,甚至时尚人士都会离开索尔兹伯里那辛苦的社交生活,来她的老房子度假。我曾看过一个内阁官员的妻子和她八岁大的女儿坐在那儿吃晚餐,紧邻她们的是一名正在绘制文巴山脉图的土地测量员。后来,他们在游廊上聊到半夜,要不是这个地方,这三个志趣相投的人就没有机会见面。

        正是那个女人,让费舍尔奶奶瞬间想起了自己的过去。那个女人正在努力宣传一种新的饮食信条——长身体的女孩应该以肉食为主,最好是半熟的肉。费舍尔奶奶听后说道:“在德兰士瓦省北部的一处矿山时,我曾亲历过一次旱灾。除了咸牛肉,我们没有别的食物,于是我跟卡菲尔人连续吃了两个月的咸牛肉。还有一次,在斯泰伦博斯附近的一处贫穷农场,我们吃了半年的南瓜和玉米稀饭。无论吃什么,你的身体都能承受得住。”哎,要是我当初问了她……可我却深深地着迷于费尔(还是派特或托尼)。不过,也许我当时还不知道如何正确地提问。

        我健健康康、精力充沛地回到了家,我戴着亲手做的胸罩。面对眼前这个敌对的、穿了新胸衣的年轻女子,母亲切换到了战斗模式,她呼叫着:“迈克尔,迈克尔!”母亲一直叫到父亲来,然后拉起我的衣服,使我穿戴着的东西露出来。

        “嗨,我还以为是什么大不了的事。”父亲说着走了出去。

        我被愤怒和仇恨的火焰吞噬。这种情绪以前也出现过,那是在我月经来潮的时候,母亲奔走在房子里,把消息宣扬给了我的父亲和弟弟。

        我把对母亲的愤怒和厌恶想得太过火了。许多年里,我都将其抛诸脑后,直至一件事的发生,才让我开始反思。多年以后,我住在一位精神错乱的老妇人隔壁,但半条街的人都认为她不该去疯人院。她在肉体上已经没有任何羞耻感,甚至连正常的敏感度都没有。她会把肮脏的、发臭的脚伸到你面前,强令你给她洗脚。要么她坐着从脚上摘着皮肤碎屑,或把脚放进嘴巴里,一副津津有味的样子。有时,她坐在某处,舌头向外伸着,用手抓挠着浑身上下,脸上却是舒适满足的表情。她会把自己那巨大、晃动的乳房抬起来查看下面长的疹子,也“邀请”你看一看。她还起劲儿地摩擦着胯部,就像在用毛巾给一条湿狗擦身体。令人作呕的事情一件件发生,但她毕竟是个精神错乱的人,对自己的行为无法克制。

        我的厌恶和愤怒之情异乎寻常,太过强烈,不合情理……但也符合情理——你可以想象一下,一个极小的孩子和一个粗野的成人关在一起。“粗野的成人”是指谁?大多数父母为孩子寻找保姆或者代管人时,就像在购买日常杂货一样随便。而他们找来的人呢?也许会像酗酒的米歇尔夫人一样,就是那个曾跟我同住一屋的女人,甚至也有可能像我母亲那样。

        对一个孩子良知的最小侵害,也是种穷凶极恶的罪行。一个客人来了,笑着弯下身靠近小孩。客人的下巴上有一个又圆又亮的肿块,就像是哺乳期兔子的奶头,里面还长出了一根姜黄色的毛发,这根毛发泄露了一些肮脏的秘密勾当,甚至残暴的行为。“妈妈,为什么……?”“那只是一颗痣。”“她的下巴上怎么会长鼹鼠呢?”“不是鼹鼠,小笨蛋。”如果看到自己父母的身上长了个小疙瘩,或是看到他们汗湿的腋毛,那么小家伙就会立刻缩到一边,虽然一言不发,但眼睛却还在盯着看,心里充满嫌恶。

        撩起十五岁女儿的衣服,把她的胸脯暴露在她父亲的面前——这举动虽说不得体,但也算不上犯罪。

        同样也是在很长时间后,我交到了一位治疗师朋友,她的专长是处理母女之间的关系。“这很常见,”她说,“母亲会跟女儿产生极大的共鸣,她几乎区分不了自己的身体和女儿身体间的差别。”一位母亲在责备打女儿时说:“这就跟我打了自己一样。”另一位母亲在对自己的小女孩又喊又叫后对治疗师说:“我们是母女,她当然会知道我为什么要那样做。”我并非暗示说母亲也有这种神经症状,不过,她确实会像对待自己身体那样摆布我的身体,或者至少把它看成她的所有物,毕竟她做护士的时候可以任意对待病人的身体。

        我捍卫着自己的身体,对母亲敬而远之,拒绝她的碰触。做出这种反应时,我明白自己其实想说的是:“我不要被那些东西传染——疾病、忧郁症、糖尿病、带着伤疤的可怜兮兮的残肢,还有战争,战争,‘一战’……堑壕战,我不要!”

        “我不再是小孩儿了。”我对她说。

        在费舍尔奶奶家时,我长胖了太多,现在必须减下去。如今人们也许会抱怨说厌食症如何如何,可我当时确实有很好的自我保护意识。母亲指责我说“不吃不喝”,可我真的找到了一种健康的饮食方式。我吃的是西红柿、花生酱,体重也随之迅速地减了下来,这给我带来了快乐,却惊吓到了母亲。虽说这反应不太协调,可本来也没有什么方法或常识去权衡母女关系。

        关键是我很有头脑——不是吗?就跟母亲所希望的那样睿智。我一早就有自我保护的意识了,虽然你可能觉得女孩子跟这个词沾不上关系。我用短语“走在悬崖边”来形容青少年的行为习惯。他们会刻意营造出一种局面,让自己几乎因此遭难。当然,他们的确会受些挫折。家长们听凭自己的想象——女儿一定会怀孕,要么堕胎,要么生下私生子;儿子则会因为欺负女孩而被捕。但事情根本不会像这样发展。虽然各种危机和警报仍在继续,但女儿们早就暗访过医生,做好了避孕准备;儿子们则会在引发严重后果前的一刻,及时遏制住自己的蠢念头。

        我站在灌木丛的一个角落里,手中松弛地拿着一把步枪。突然间,就像第一次看见自己大腿似的,我心想,它们可真漂亮,修长的、匀称的、肤色健康的双腿。我掀起裙子,端详着自己的身体,直至短裤边,姣好的身体让我的心中盈满了自豪。再没有比这更欣喜的了,这一刻,女孩意识到自己拥有如此优美的身段,如此美好和光滑的四肢。

        我的身材跟那些杂志模特们的一样好,可是我穿的衣服却……我们家没有钱,一个子儿都没有。我们的衣服从来不是买回来的,而是母亲一针一线完成的。可她做出来的衣裙只适合小女孩,因此,我整天都能看到她用哀怨的眼光瞧着我的身体发育并变得细长。

        我学会了使用缝纫机,可没钱买布料。于是,每到收信日,我就带六只珍珠鸡去屠户那里。珍珠鸡是当日清晨打的。天色还半明半暗的时候,我从家跑到田地里,在它们还没从树上飞下来吃食前就逮住了它们。对此,母亲几近情绪失控,她怒不可遏地大声斥责我,但她内心的真实想法是:“你竟然在逃避我,竟然要离开我!而我却仍然受困在这个糟糕的、悲惨的个人生活中,永远也无法逃脱出去!”

        达尔达甘商店的货架上叠放着亚麻布、棉布,六只珍珠鸡卖来的钱足够做上两条裙子了。看到我身穿崭新的漂亮衣服,母亲大声说:“要是在英格兰,你还是个育儿室的小不点。要是让十五岁的女孩就变得这样成熟,那这个国家就太可怕了。”

        我必须离开这儿。

        这一次,我去了南部的一座大城市——约翰内斯堡。

        父亲年轻时,曾在诺里奇跟一对姐妹花跳过舞、调过情。“我爱上了她们两个,”他说,“可我对她们的母亲更有好感。”说起这事,遗憾和嘲弄的语气悼念着那流逝了的时光。

        姐妹花中的一位后来嫁给了矿业协会的一个有前途的年轻人,那个男人如今成了一名举足轻重的管理人员。她跟父亲保持着通信,在信中说丈夫对她用情不深,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对做爱这件事不怎么上心。收到从那个海岸线寄来的伤心故事时,父亲都会把信里的内容转述出来,这次也是一样。在转述的过程中,他并没有看我的母亲,话语里透露出一丝悲伤,其间还夹杂着克制的怒意,又一次在抗议这种对人身自由的剥夺,但又不仅如此。

        母亲给格里菲思家(暂且就这样称呼吧)写了信,询问他们是否可以允许她“处于困境中”的女儿去拜访,于是就有了我第一次坐火车“南下”的体验。我们是在“一战”后移民过来的,拥有乘坐火车的特许权。路上走了两天,二等隔间里有六个人。每到一站,火车会停上一个小时那么久。站台上的黑人孩子们,或拿着木刻动物,或拿着橘子、杏,或者不多的番石榴。而那些高高在上的、傲慢嚣张的白人则在为三便士或一小枚钱跟他们讨价还价,还会把玩具高高地举起来,让孩子们够不着。黑人孩子们担心自己被诓骗,而他们居然哈哈大笑。火车开动了,他们一边笑着一边把硬币丢下去,嘲笑着那些在沙尘里争抢的孩子们。内丁·戈迪默在故事《罗得西亚的火车》(train from Rhodesia)中描绘了这样的场景。

        到了约翰内斯堡,一辆配有司机的专车载着我驶入了富有的世界——一座大大的房子坐落在最富裕的郊区,房子配有仆人(不同于我们那儿,这里都是女仆),还有木栅隔窗,散发着围城的气息。在当时来说,或许很奇怪,但之后这种气息不断加深。

        格里菲思先生是苏格兰人,说话时还带着家乡的口音。他性格直率,人很聪,似乎每时每刻都在工作。他的妻子是一位漂亮的中年女子,她穿戴着昂贵的衣服和珠宝,留着一头蓬松完美的灰色头发。当格里菲思先生像客人似的回到家里时,她的妻子就会过来招呼他——表面上看是在毕恭毕敬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但那满是责备的眼光一直落在丈夫身上。瞧,又是一对这样的夫妻——跟对方截然不同,注定让彼此不开心。

        这儿的饭菜很简单,都是英国食物,餐厅在我看来很呆板,让人不愉快,就像这座充斥着昂贵东西的房子一样。离开家里那座摇摇欲坠的破房子后,我才觉得它比我去过的任何地方都更令我感到愉快。

        格里菲思夫人没有工作,那个年代的有钱女人都是不工作的。她感到无聊,非常无聊。她会说上一句:“哦,天啊,我看还是坐车去兜兜风吧。”汽车司机名叫斯坦利,是一名年轻的南非人。他身材瘦削,眼光冷淡,身上曾被火灼伤过,出身于真正的穷苦世界。他的特质总能令他立刻被人辨认出来。比如,他对黑人和有色人种怀着强烈的仇恨,而且,他的眼神中总是透露出焦虑。除了开车之外,他还要负责对车的护理,还得跑腿、购物。他的角色就像一个“儿子”,但却足够恭敬有礼,带着南非人的那种随意姿态,时刻留意着有什么事情需要完成。住在这片郊区的有钱人的房子都很相似,坐车出去兜风的时候,我们会在这里转一转,或者去一些高档的店。

        格里菲思家的一位朋友经营着一个精品服装店,他们认为,在那儿工作上一个星期对我是有好处的。他们就是这么认为的。每天都会有一些非常富有的女人走进店里,然后坐下,挑剔地看着那些呈现在她们面前的套装和连衣裙。当然拿服装给她们看的并不是我,因为我是首席销售的助理。很多时候她们并不买东西,店里总充斥着女人的闲聊声。很久以后,我遇到一些女人,她们都是在约翰内斯堡结的婚,但后来飞到了伦敦,逃离了那个地方和那里的人,因为生活很无趣,弄得她们心有愠怒甚至歇斯底里。从外面来看,她们的小世界似乎是一座监狱,或一所寄宿制的贵族学校。她们只认识彼此,每天都会在派对和慈善活动上遇见彼此,连找的占卜师都只是那么几个人。不久之后,她们会去找印度教导师,还会谈论生态话题。在我看来,服装店里的衣服实在太可怕了,但真正可怕的,是穿这些衣服的人。我告诉格里菲思夫人——那时候,有教养的孩子不会直呼长辈的教名——如果是为了提高我的素质的话,我不认为这家店对我有裨益。我的话充满敌意,很不客气。但这是“跳跳虎”说的话。不过,格里菲思夫人并没有觉得可笑。

        约翰内斯堡举办了一次博览会。他们期待着通过让我参加博览会,使约翰内斯堡这座城市对我产生助益。博览会的场面着实吓人——巨大而浮华的展示馆、庸俗的物品,还有一大波人群。人群中有许多从乡村来的白人,他们都穿着自己最好的衣服,被眼前所见的尖端产品震慑住了。许多黑人也来到这里,跟我所认识的那些黑人不同,他们时髦得多了,自我意识更敏锐,穿着也更得体,而且都很有进取心。此刻,他们正认真地打量着那些并非以他们为受众的陈列产品。斯坦利说:“卡菲尔人真是越来越厚脸皮,他们需要被胖揍一顿。”这可真像疯语。

        我还去了电影院,那简直是索尔兹伯里影院的豪华版。影院外,影片的名字在灯光下闪烁着,影院里,人们身着盛装,佩戴着珠宝饰品。

        有时,我们也会让斯坦利开车送我们去某个雅致的茶室赴约早茶或下午茶。同样,那儿也是一个又一个女人,一群又一群女人……她们聊啊、聊啊,手里还摆弄着金链子和手镯。“穿金戴银,别嫌多!”这是约翰内斯堡的呼声。

        我的“南下”之行打开了一扇大门,门后似乎只有无聊和不幸的女人。不过,还是有一次例外的。那次,格里菲思家吩咐斯坦利开车载我出去转转。他把我带出了那片富人区,穿过一条条越来越破落的街道,最后停下来。那条街看上去跟索尔兹伯里初建时的街道很相似。无数美国西部小说描述,货车在街上颠簸着的,牛仔高声喊叫着;在安第斯山脉地区的小镇里,街上的印第安人倚靠着墙,嘴里嚼着古柯叶子,眼睛瞧着游客们;在洛杉矶的边缘,街道消失在深谷之间,沿途是弹球机和墨西哥餐馆。而我眼前的这条街修建于四十年前,宽阔得足够容下一辆货车。沿街是平房,在一座座东倒西歪的小房子中间散落着一座电影院、一家中国人开的洗衣店、一个舞厅、几处便宜的小饭馆,还有酒吧。整条街上都看不到几个黑色面孔,因为这儿主要居住着生活艰难的白人。(并非“贫困白人”——这个词是用来形容生活在“乡村贫民窟”的穷苦庄稼人的,通常是指南非白人。)街上还有一些印度人经营的店铺,闪烁着耀眼的亮色。

        把豪华汽车停放好后,斯坦利对我说,如果愿意的话,我可以在车里坐一会儿,他去去就回。但我选择跟他一起进去。整座建筑就像一个谷仓或会堂,到处都是台球桌,每个桌子外围都是一群因经济大萧条而失业的男人,后方的桌子旁也有一些男人在玩着纸牌。还有两张桌子是用来玩二十一点牌游戏的。姑娘们都化了浓妆,留着电影明星维若妮卡·蕾克或珍·哈露的发型,身着晚礼服。她们正用长钱耙移动着筹码,能看出来,钱耙是用金子做的。这些金子做的筹码,还有用金箔纸包裹着的杯子和瓶子都诱使着顾客们来到这个酒吧,这儿还卖便宜的开普敦葡萄酒、开普敦白兰地。所有的男人都很穷酸,上身穿着洗过多次的、露着线头的白衬衫,下身穿着廉价的灰棕色长裤。女人们则个个光彩照人,穿着小礼服或舞服。这儿有数百个男人,三十几个女人。

        费舍尔奶奶透露,她曾在兰德地区开过一个赌场,不过后来被警察查封了。(要是这种透露的方式曾被谁所理解,那它很可能会发展成为有趣的回忆。)我起初没找着斯坦利,他消失在了一群扔骰子的人里。不过,他的卡其司机制服很打眼,我还是看到了他。他在那儿玩了大概二十分钟。根本没人注意到,墙边站着一个穿着棉布裙子和凉鞋的姑娘,她被烟草味和酒味熏得有点恶心。

        从人群中走出来时,斯坦利的脸色阴沉得可怕,他只是朝我点点头,让我跟上他。我们回到了车里。“我别的什么都没有,只有坏运气,只有它。跟你说吧,我真是深受打击。”他跟我说,每天晚上完成了在格里菲思家的工作后,他都会出来当酒吧侍者。“幸好梅布尔不知道我在干这事儿,不过,我也得生活,不是吗?”梅布尔和斯坦利,还有格里菲思先生和斯坦利——就现状来说,他们之间的相处方式就是一种民主。

        梅布尔·格里菲思时不时会尖酸地说起丈夫的吝啬。

        姐妹花中的另一个住在南非的某个地方。我后来也见到了她。她体格魁梧,肤色很深,穿着“好”衣服。父亲说像这样的女人,他是永远都不可能娶的,因为她们对待侍者和仆人都很粗鲁无礼。

        这家人对我都很冷淡,但他们却浑然不知。斯坦利并没有说让我别“说出”他带我去了哪里。这家人没有他那么体贴,不过格里菲思先生是个天生心肠仁慈的人。我在那儿的时候,他几乎没跟我说过一句话。我以为他不喜欢我,但他却从约翰内斯堡那么远的地方给农场寄来了东西,一个送给我的打字机。这个机器很大很重,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它太重了,家里的厨子大笑着将它抬进了我的房间,还假装倒在了它的下面。

        格里菲思先生给我写了一封内容简短的、直截了当的信。他过去曾是苏格兰的一个穷小子,但他开拓出了自己的路,他想给我些建议——我应该尽可能地去学东西,学什么不要紧,因为迟早会派上用场。信里还说,年轻人常常会忽略,只要去用心寻找,就会发现身边都是机遇。他还给我寄来了一本作家和艺术家手册。

        我回家了。我很高兴离开那座黄金之城。

        母亲的精神状态非常不好。如今回想起当时的状况,她再没有出现比那时更糟的时候,这真令我讶异。不过那个时候,我的确被震惊到了。我既感到“无能为力”,又被愤怒和沮丧逼得发疯——确实存在这种情况。钱——每句话里都是这个字,钱——这个字出现在日日夜夜。父亲利用大把时间和从别处凑来的钱挖壕沟和天井,以及买炸药。他没有精力打理农场,却可以连续几小时在房后用淘金盘取样。他的热情没有夹杂私念——一名探矿者在漫步时发现了一块不错的礁石,不到几英里外就是一个小金矿,父亲知道后非常欣喜,还跑去跟人分享礁石、土壤以及用占卜探矿的知识。但不管怎么说,农场还得打理。我现在想,作为一个能力超群的女人,母亲当时为什么没有接管农场?在片区里,的确有女人在经营农场。我猜她是不想伤害丈夫的自尊。

        那时候,母亲对我大发脾气,说我不仅自私,还浪费钱。“哪儿浪费了?”我问。为什么不把卖珍珠鸡的钱贡献给家里?她也知道,这个想法不可理喻。我们欠达尔达甘商店的钱超过一百英镑。我们陷入了困境。母亲本是一个仁爱慷慨的女人,她也想把钱花在我身上,但这场战争让这成了不可能。她让我联想到一只鸟,或者其他什么动物,在撞击着关它的栅栏;让我联想到一个被虐待的、可怜的小女孩。我对她深感同情,但又充满厌恶。

        “钱,你为什么要浪费钱?你知道我们一点钱都没有了!你除了自己什么都不关心……”

        在索尔兹伯里,我的父母又跟土地银行进行了一场屈辱的会面,他们需要申请将贷款延期。这工夫,我在马尼卡路上的一个家具店外徘徊,在用艾伦·格里菲思先生的信给自己打气。店里都是光洁又高档的“成品”家具,每个窗子上还摆放木板制成的真人大小的主妇模特,她们坐在桌旁或椅子上,快乐优雅地朝着人行道绽放着微笑。我走了进去,请求见一下希曼斯利先生。他很瘦,但肚子上的肉却不少。天热,他只穿着衬衣,经济萧条让他很焦虑。我对他说,他没有摸清应该如何展示他的产品,但我可以写一些诗给他,他每星期都可以给《先驱报》的个人专栏投稿。他觉得很有趣,说想要看看样例。格里菲思先生写的信让我暗喜。我拿出了一些简单的诗歌,每一句都以劝勉性的话结束——希曼斯利风格,别样的家居风格。我提出每首诗要价十先令,不过最后是以七先令成交的。有几年,每当我需要钱的时候,我就会匆匆完成几首诗歌,然后带它们走进希曼斯利店。在那儿,他会为我拿出茶水和糕点,怀着对逝去年华的伤感问一些我的近况,有时也被“跳跳虎”逗得哈哈大笑。他说我为店里打的广告招徕了顾客。在印度人的店里,一两个先令可以买到上好的棉布和平纹细布,一双像样的鞋需要十先令,一个好的手提包需要一英镑。没有人戴手套,或穿长袜。

        从希曼斯利店得到的钱丝毫没有改善我家的状况。对母亲来说,每一件新的衣服、裙子或胸罩都像插进她背负的十字架上的新钉子。现在,我们又开始争论起了种族歧视的话题,也是土著问题。麻烦的是,我没有事实或者数据来支持自己的看法,我只是模糊却又强烈地觉得这个“制度”有很大的不妥。比如,为什么这些人在我们的农场上做工,却只得到一点点工钱?那时,有人在《罗得西亚先驱报》(Rhodesia herald)上,以“常识”或“公平对待”为署名,发表了一些信件,称黑人们因为饮食和住房没有得到妥善解决,所以做事效率低下,而且无论怎样,他们都应该受教育。每一封这样的革命信件都会引起轩然大波,而下一次的来信专栏中又会有人署名“愤愤不平”、“本国三十年”或“拓荒者之妻”,要么说黑人们就算得到更好的东西也不可能心生感激,要么说他们应该找个地方好好藏起来,或者声称教育会宠坏这些黑人。虽说我站在正义的一边,但我从来没遇见过一个人跟我看法一致,也没有发现哪本书能帮助我。的确,中所描写的英格兰男孩的情况跟这里的黑人小孩差不多,但它无法作为一个论点讲给西里尔·拉特、鲍勃·马修斯或麦考利先生。

        我的论点杂乱又滑稽,这一点我是知道的。

        不久,父亲说他一天都无法再忍受家里两个女性的争吵。他说,我对他们两个人没一句好话,问我为什么还不离开。在自己为人母后,我开始同情那些问题少年和少女。

        我去了索尔兹伯里附近做了一名保姆。(那个年代,有钱人家会交换女儿来养育,借以学习不同的语言和异族作风,这被称为“互惠”。)我渴望拥有新的体验,而这份工作听起来充满了浪漫色彩,即便是最热血的青少年,也能从中得到满足。(“青少年”这个词还未投入使用。)

        埃德蒙兹太太出身温哥华上流社会,曾是有钱人家的漂亮姑娘。她疯狂地爱上了一位生活贫寒却出身名门的罗得西亚农场主,然后不顾家人反对嫁给了他。现在,她正怀着第二个孩子,而我就负责照顾那个四岁的小男孩。

        这户人家坐落在一座山丘上,小山谷对面是卢姆巴福帕克公园学校。从此,我开始负责照看小孩,虽然偶有中断,但持续了好几年。这个从未能拒绝任何近在咫尺的婴儿或幼童的人(“抱抱我”),现在已经可以独立照顾一个令人愉快的、机灵又顺从的小男孩了。我很喜欢这个孩子,可他并不很黏我,小孩子经历的保姆和看护者多了就会这样。

        埃德蒙兹太太真是个美人,她那酪乳似的皮肤上淡淡地点着几个雀斑,头发是褐色的,身段如杨柳一般柔美——我在修道院时的朋友莫娜也有这样的身段,但她骨瘦如柴,雀斑太重,都快把粉色的皮肤遮住了,而且头发毛躁且发暗。莫娜有个酒鬼父亲,加上她出身于破碎的家庭,她似乎总为自己的存在而感到抱歉。我知道,要是有钱的话,她可以跟埃德蒙兹太太一样美丽。和这位太太接触过后,我又一次认识到我的母亲是多么的干练。埃德蒙兹太太处理生活琐事时,身穿双绉睡衣,口中哀叹着,眉头紧锁着,旁边还有人服侍。她那新出生的宝宝大概一周大,是个“有教养的”婴儿,配有一个专门的护理员。不少女性会因为处于无助的境况而获得好处,我会想起埃德蒙兹太太,想起她那位迷人、体贴且忧虑的丈夫,如何像对待病人那样照顾她。“他们可真穷!”这对夫妇总是这样说。在这之前,我听了太多跟贫穷有关的话题,但我没有听进去,也不能听进去。中产阶级的贫穷永远不是看上去那么简单的。如今我再次想起这个我所探索的问题——究竟得到了谁的、怎样的承诺,他们才会觉得如此失望?

        马库斯很少需要照顾,但他就像一个欢乐的、毛皮光滑的小狗一样跟在我后面跑。很快,除了照顾他,我也开始负责很多其他的事情——从商店订购食物、烹饪、吩咐“男孩儿”做事、协助那名护理员处理吸乳器、做滋补食品。

        我幻想着许多迷人的未来,但没有一个依赖于良好的教育。我的幻想中有英俊潇洒的爱人,也有引起争议的英雄人物(阅读传奇小说的读者应该熟悉),这些人都迫不及待地要把我带去魔幻的岛屿、海岸,以及那些我在书上看到过的城市。

        我自己也写一些短篇故事,还在南非的流行杂志上发表了两篇。多年后我在抽屉里发现了这些稿子,因为羞愧,我当下就把它们撕碎了。我曾为了迎合市场而写作,也取得了成功。后来,我却发现自己再也做不来这事儿了,即便再需要钱也做不来。

        埃德蒙兹家说没钱再聘用我时,我感到如释重负。据说他们请了一名真正的英国保姆,工钱将由埃德蒙太太的娘家支付。后来,他们两人离婚了。如今,我仍记着这对可爱的夫妻和他们的小男孩,仿佛他们一家子都是可爱的孩子。

        我跟他们一共相处了三个月之久。(我已进入了成人期——更确切地说是成人的早期,这一阶段迥然不同于中年以及晚年时期。)

        我已经在索尔兹伯里待了一年。我又进入了一个新的家庭。这家的父亲是英格兰北方人,曾创办了国内最著名的公司中的一个。一位年轻的工程师因为贪图金钱而娶了这户富裕人家的女儿,他是从英格兰的经济萧条中逃出来的难民。有人说这个女人外表平平,穿着过时的少女的衣服,发辫绕在头上,完全不符合现下的流行品位,很明显,她是下决心不作任何攀比了。不过,她的脸上常浮现着一丝笑容,看上去既精明又天真。跟英俊的丈夫尽力调情的同时,她说不定还在想:“我也许并不漂亮,可瞧,我都有什么。”

        她的单身兄弟也住在家里。他经营着家族企业,是一名基督徒,做事恪守常规。就在这座房子里,有一次无线电播放了一整天的皇室婚礼。我觉得是玛丽亚公主的婚礼。每次皇室颂歌奏响时,他都会立正站好,也就是说,他重复这个动作有几十次之多,但这只是他自己的信仰,没有其他人监督他。这引起了我或者说“跳跳虎”的嘲笑。从男主人和我交汇的眼神中,我得知男主人对这件事的想法跟我一致。可就在这时,他却说了一些尊奉惯例的话,为的是在这个虔诚的爱国主义的家庭里维护他自己的地位。为了获得一个拥有保障的未来,贾斯柏(暂且就这么称呼他吧)正在付出昂贵的代价。他将自己视为一名知识分子,相当于“一战”前我的父母亲和他们的朋友。他熟知世界现状,也很有自己的观点。不过他的观点太过强烈,必须谨慎提出才行。

        我经常会意识到——甚至包括在给小孩换尿布的时候——自己已经失去了那些描述词,比如“这女娃真聪明,会读这么多书”等。我陷入了耽于幻想的重复性的阅读状态,而这种情况很久以前就出现了——至少看起来是这样。美国中西部小说里那些朝气蓬勃的女主人公已经远去,取而代之的是二十世纪三十年代涌现出来的、大量的简易通俗小说,是帮助读者想入非非的东西。

        不过,贾斯柏阅读的却是另一番天地。

        将我摇醒的是赫伯特·乔治·威尔斯写的(to e),但本来也可以是其他任何一种东西。我对许多想法都一窍不通、茫然无知。也许,每个人在回首的时候都会看到一个行为粗野、困惑不解、苦苦挣扎的小孩,也会看到老人们的体贴和仁慈。

        贾斯柏性格耿直,说话直率,是一个容易交往的人。他给我提供了许多他从英国订购的政治和社会学书籍,当然,这些书并不是拥护左翼观点的,因为他本人不是左翼分子。除此之外,他还给我介绍了人人文库出版社。我第一次听到了必须用严肃的态度来对待的观点,也就是说,这观点并非出自一个“狂热者”——它关乎土著问题,依据的是开明自利的原则。贾斯柏说,黑人的温饱、住房和教育问题应得到妥善解决,因为从长远来看这对白人有利。他和善且理智地发表着这些观点,好像他心里就是这么想的。可事实并非如此——私下跟他讨论时,我发现他因为这一观点的可行性太差而心急如焚。也就是说,这些煽动性的观点就这样进入了这个家庭,而它们在许多年以后才受到人们的尊重。

        我又开始负责照顾一个小婴儿,他刚刚四个月大。确切地说,他就像我的宝宝,看护他一点都不麻烦。在那个时候的中产阶级家庭里,没有乳汁可吸的婴儿们吃奶粉。将奶粉放在一个瓶子中,将保温瓶中的开水倒进去一些,再倒入白开水使之冷却,然后喂给婴儿,轻轻拍婴儿的背,使其打嗝,这工夫,清洗过的奶瓶在炖锅中的沸水中消毒,直至下一次喂食。一整套事情做下来简单快速,效率也高。这个婴儿性格友好,很容易相处。他不哭闹,喜欢被人拥抱,他能睡一整个晚上,白天的大部分时间也都在睡觉。

        这并非说他的母亲不喜欢他——她为他感到骄傲。事实上,她只是缺乏母性的温柔,而且,她也不太会持家。虽然在任何一个地方可以学习任何一样东西,可她就是提不起兴趣,也正因为如此,我心里对她充满了嘲笑(我常用的那种)。她曾在英格兰北部的一所大学获得了家政学专业的学位,现在她正照着课堂上做过的笔记给家里定餐。

        星期日:烤牛肉。星期一:小片炸面包以及肉片(肉末状)。星期二:炖牛肉。星期三:腌肉。星期四:牛排和牛腰馅饼儿。星期五:炖牛心樱桃。星期六:牛肚加洋葱。

        白人主妇的生活谈不上艰辛。家里有四个仆人,还有厨子、男仆、园丁和黑人小孩。每天清晨,杂货店和肉铺都会接到当天的定购电话,接着一个男人骑着自行车把物品都带回来。虽然不排斥这样的饮食,可贾斯柏也会幽默地提些建议:“也许我们可以稍微调整下菜单——比如把肉片换到星期六吃怎么样?”她镇定和善地笑起来,安抚着他的胡搅蛮缠:“可按照预定的食物来做,很简单呀。”贾斯柏没有抱怨,也没跟我说过什么,但定餐的事情确实由我接管了。我也经常烹饪,虽然厨子不太喜欢我干涉他们的分内事。

        女主人坐在印花棉布沙发里,手中拼缝着上好的布料。她会给自己做碎花紧身连衫裙,搭配匈牙利式绣花上衣,这在当时很便宜,但很能衬人。她也会动手做一些女裤和衬裙,布料都是从高级店里买来的昂贵丝绸和缎子——她不用任何廉价的日本丝麻缎。“很漂亮。”她那英俊的丈夫一边说着一边挨着她坐下来,周围是粉色和淡紫色的碎布料,他的头向一侧微微歪着。接着,他刻意地怪笑了一下,并飞快地朝我瞥了几眼,然后将手抚上了妻子的面颊,让她抬起那黑色的睫毛,好让他深情地望进那一对兰花般的美丽眸子中。“呃……”他喃喃着,“啊……”他双手拂过她光滑的发辫和那复又垂下的眼皮,目光却久久地注视着在另一张沙发里逗弄孩子的我。我们的关系非常融洽,我知道他想引诱我,也知道他不会真的这么做,说得更确切一些,他是不能这么做。

        与此同时,我在试图引诱他的小舅子。这位小舅子经常会在夜里来到我的房间,除非需要参加例行会议或者共济会活动,或者去做演讲——可能并不是以城市长老的身份,而是以一名见习生的身份,毕竟他才二十来岁。在我的房间里,他亲密地挨着我躺下,试探性地、笨拙地亲吻着我。我不明白,在性爱被认为有伤风化的同时,为什么这种行为却被看作无伤大雅。我发现他的神论观点不足以令我信服,但关键是他在性方面并不热情。我在这户人家一整年,他都是这样不冷不热的,而我只能更加沮丧和愤怒。贾斯柏把这都看在了眼里。他对我说依他看,我是在浪费时间。言外之意是,他的小舅子并不是什么卫道士,而是本性如此。

        那一年里,我带这位小舅子回了两次农场,这让他很开心,他喜欢被我母亲视为我的一个潜在追求者。我博学的父亲说,他真是个有趣的家伙。

        我和这位半心半意的追求者之间的故事蕴藏着一些更为深刻的东西,这无疑很符合道德家们的看法。如果说我进入这户人家时在索尔兹伯里还没有一个认识人,那么在离开时,我已经拥有了许多可供取舍的可能性。你也许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情形:一个姑娘选择跟一位看起来对她没多大用处的年轻人在一起,或者至少说她似乎对这位年轻人所在的领域兴趣不浓。那么姑娘又为什么要这样做呢?其实,她的行为只是源于自我保护的意识,只不过她本人却对此茫然无知或一知半解。

        有那么两次,我曾引诱他进入月夜下的灌木丛里。如今我惊讶地发现,我当时确实花费了心思去引诱他,甚至还做好了自我避孕的准备。(在贾斯柏借给我的某本历史书中,我读到了自我避孕方面的知识。)在灌木丛里,我们如常地进行了亲吻、拥抱,可他还是决定将童贞留给自己的妻子。

        我在这户人家也做别的事情,比如制作服装。我每个月的工钱是四英镑。几年前,我因为年龄太小而不能加入到乌姆塔利青少年们的帮派或团体生活中。麻烦的是,现在我又遇见了同样的状况——因为年纪太轻,我不能出席成人场合。我的确去过一次成人舞会,那儿的人们对我都很友善。我做出来的服装都非常精致,可对于身为保姆甚至说女管家的我来说,它们并不适合。看到我在成人的海洋和浅滩上浮沉不定、奋力挣扎,一位有同情心的女主人把适合她的那些带有花朵和褶边的衣服推荐给了我,但惊讶地发现它们并没有达到预想的效果。

        我还做了另一件事。婴儿们起初都像猫似的一天睡十八个小时,清醒后就会变成了爬行宝宝,之后再不满足于游戏围栏——他们需要一些乐趣。每天下午,我都会带着婴儿去公园转上几个钟头,推着婴儿车四处走走。我并不想坐下来,不想跟那些推着婴儿车的、抱着婴儿的女人们同框。我感到很无聊。过不了多久,我就会在公园里推着另外三个婴儿——陆续出生的、我的孩子们。如今再回想起那些下午的时光,我只觉得单调、乏味和难熬。仿佛如同多年前那般,时光在向前蠕动着。我一边推着婴儿车,一边跟友好的小婴儿聊着天,脑子里还在作诗。我处在精神恍惚的状态之中。在接下来的几年中,我写了很多诗,如同着了迷一般,几乎每一首诗都夹杂着忧郁和喜悦的感情。我想,那些诗只有几首算是好的吧。

        没离开这户人家之前,我一直都在忙碌,不仅要煮饭,还要全权负责婴儿的日常生活。我如饥似渴地阅读着贾斯柏的那些书,私下还跟他交流一些政治见解以及在土著问题上的看法。每个刚入夜的晚上,我还得为那位沉着的追求者的童贞而搏斗。

        我处在一种对情欲的狂热渴望中,童年时代的多情幻想就此被取代。

        诚实地说,我在整个青春期里都着迷于性欲,而这种心理在作家克里斯蒂娜·斯特德的小说《仅仅为了爱》(For Love Alone)中得到了非常好的诠释,这可能是描述女孩成长过程最好的一部小说。不过,这是因为“爱情”在我头脑中留下了痕迹,所以我才会这样说。

        同样诚实地说,我在孩童时代、少女时代以及青年时代都遨游于书的海洋。但也可以说我把时间同样用在了漫步灌木丛,倾听着、注视着发生的一切。就此,我们来到了记忆的核心问题上——你能记起的是有记忆的自己。

        我认为,有些女孩在十四岁的时候就应该找个比自己年长十岁的男人上床,借此明白见习生般的爱情总会告终。当然,我知道会有人对此提出异议——少女会因此心碎。可无论怎样,这都是难免的。那么这种想法会不会导致一些现实问题被忽略呢?比如,学校和家庭作业?但这位爱情导师会坚持要少女们完成作业,参加适当的社交活动……在世界上的某些地方,比如说印度,曾有一种很常见的现象——年轻人十三四岁就结了婚,接下来小夫妻会被关在一起好几个月。想必他们都没有上学,也不可能去上学。这并非只是理论,它本有可能发生在我的身上。问题不在于“性欲”——它总能通过某种方式得到满足,而在于“对情欲的渴望”——它总在寻找实现的可能,是一种改造手段,是一个入口,至于具体通向哪里尚无定论。这种渴望类似思乡病,或者说它就是思乡病的一种,也许是对过往的,而非未来的伊甸园的渴望。它是一种病,会使人失去能力。

        我认定,父母没有完成的梦想和愿望会对孩子产生影响。我确信,父亲的失意和沮丧在当时的确影响了我。他的性欲受到了遏制,这并不是秘密,至少对我来说是这样。谈论起那些吸引自己的女人时,他的语气中流露着留恋,也会立刻对她们同情起来;说到某个男人或女人婚配了性冷淡的另一半时,他的语气中会流露出遗憾。还不止这些。他曾不止一次地跟我说起一些事情,将自己的处境表露无疑。虽然很高兴自己被当成知心密友,但我仍然希望他没那么做。我还太小,并不适于听到诸如此类的话。“那种事早就被你母亲忘得干净了。”听到这话时,恐怕所有跟母亲作对的女孩都会感到一阵胜利的喜悦。可我却同情她,为她感到难过,因而陷入了矛盾之中。母亲向我吐露心声时,我也不想听。看起来,疾病和疲惫已经让她无力去想什么性事。他们大声说出的事情,还有无意中透露给我的话,连同我自己做出的简单推论,交织成了一幅他们两个人的画面——我在七八岁时亲眼所见的一个小情景证实了这个画面。父母的卧室夜里有灯光照明,我和弟弟的卧室(后来成了我的房间)则很昏暗,只有夜灯发出的微弱光芒。在两个卧室之间,还有一个朝阳的大房间。跟往常一样,我和弟弟躺在父母的卧室里。我躺在父亲的床上,弟弟已经在母亲的床上睡着了。这时,父母一起走进了房间。母亲把灯放了下来,父亲搂抱着她,将她转过身来面对自己。他莽撞又害羞,就像一个大男孩似的——又像一个受挫的男人。“既然孩子们都大了,也许事情该回归原位了,可以把两个卧室间的门关上了?”他边说边亲吻着她,她笑了笑,却把脸转过一边,望向躺在床上的两个孩子。一会儿,她得把睡着的两个小家伙抱到他们自己的床上去。卧室之间的门在夜里总是半掩着的,后来我坚持关上它。

        当初被送进母亲负责的病房时,父亲病得很厉害。他卧床了一年之久,还患有严重的抑郁症,差点儿就丢了性命。那时候,母亲想要嫁的那位医生在海里不幸溺亡了。因此可以说,在结婚的时候,他们两个人都很“虚弱”、“情绪低落”。母亲很快就怀上了孩子,那是一次十分艰难的妊娠,她不得不应对这个“不可能”的孩子——这一切都不太有利于做爱的兴致。后来,她又有了自己的第二个孩子,一个被期待已久的宝贝儿子。我想,她爱上了这个孩子。我见过许多女人都会这样。她们很爱自己的丈夫,爱抚、亲吻、激情碰撞之后,生下一个宝宝,然后就会爱上这个孩子(男婴或女婴),并且变得如痴如醉。她哪里还知道什么丈夫呢?那个可怜的人已经完全被冷落了。我相信母亲一直都爱着她的宝贝儿子,直到这个孩子开始不断地拒绝她、离开她,变成一个身材修长、体格健美、惜字如金的孩子,在寄宿学校里学会了冷漠、只称呼她为“哎”,而并非“母亲”。

        简单说,这段婚姻的当事人就是一个激情敏感的男人和一个冷淡伤感的女人。他的激情和她的伤感显而易见,可我却对此有所怀疑。他们无意中透露出了一些信息,当然他们自己并不知道。这些信息似乎说明,也许马利亚·斯托普斯称得上是一位提倡节育的好向导,却算不得是一个性知识的宝库。

        即便在当时,他看到了母亲因为年轻医生的溺亡而心碎,也没有任何改变。他们两个的婚姻生活从始至终都是一幅无比伤感的画面——一片美如天堂般的柔和景色中是两个衣衫褴褛的不安灵魂。“是谁牵羁着你?不是死亡,而是爱。”

        母亲亦然,即便她曾在数月中护理着这样一个病重的残疾男人。

        虽然言简意赅,但却已经足够。她的热情给了孩子,他的热情则给了梦,爱的美梦,以及战争的噩梦。

        我之所以探寻,是因为我有这样一个记忆——我正在阅读萧伯纳的文字,他说人类太过耽于性事。我一定已经超过十四岁了,因为我每分每秒都能意识到自己甜美的身体,它就像一件崭新的、令我朝思暮想的衣裙。我感到恼怒、气愤,感觉自己受到了威胁,尽管我当时明白自己的反应不合常理。对当时的我而言,萧伯纳正在剥夺的是我的权利。当然,体现在我身上的是那个时代的精华,是时代思潮的精粹。没有谁曾承诺我说,性与爱是我的权利、我的应得之物,尽管如此,我却学会了去这样理解。可这样的思想从何而来?又来自谁?在我的一生中,“性”以及“和谐的性爱”一直都是一项权利——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如此——尽管近来的艾滋病将它否认。不过,为何它一直以来都在被视为一项权利呢?

        一位贤哲的历史学家朋友曾对我说:“问题在于你们(他指的是西方人)总是从性和政治的角度解释一切,似乎必须如此。可这种看待问题的角度会让你理解不了过去,因为那时的人们考虑的重点与你们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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