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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廷路W1

        专家们曾向我保证“法律不可能修改”,四年之后,法律修改了。我不再是受保护的租客。我问律师,怎么会这样?他说,恩,这种事情的确会发生。马上就有一个开发商跑来看我的公寓。整套公寓——一个很大的房间,两个中等大小的房间,两个小房间,还有一个厨房、大小刚好可以让大家坐下来喝咖啡、聊天——将被改造成十二个房间,单单我的大房间就可以被一分为四。不久我就得搬走,我的脑海中想象着一群游民一样的澳大利亚年轻人挤在这些小格子房间里的情景——因为整个伯爵府区将被建设成“小澳大利亚”。

        那么我要住到哪儿去?那是1958年,我来伦敦已经九年了,我发现,平均起来算,我的收入跟普通工人的工资一样高——每周二十英镑,我想是这个数目。我对钱一向抱着漫不经心、“最后总归没有问题”的态度,这一直很适合我的生活方式。但当我需要找住处时,这种态度的弊端就暴露了出来。每个人都知道,作家的收入不稳定,你从来不知道自己明年会有多少收入。我记得有一次,个税征收员到琼的房子里来找我,问我为什么还没有缴税。我告诉他,我去年挣的钱够缴税,但今年没挣那么多,我只有三百英镑。他很和气,想办法帮我应付过去,但他的反应就像所有的维持秩序的人和监考官一样,对我的不稳定的生活感到不自在。他认为我应该设法有份稳定的收入,也许可以去当秘书。

        那时候,除了写长篇小说和故事,我已经有机会通过其他途径挣钱:广播和电视正在向我招手。总的来说,我抵制它们迎合大众的倾向。那时候我们相信,为钱写作就是在出卖灵魂,在稀释宝贵的蜂蜜,这会触怒你的缪斯,她会惩罚你,让你不辨良莠,最终沦为受雇的写手。这种看法是对的,但在今天的风气面前,连提一提这些宝贵的过时的想法都很困难。那时候我们还相信,作家应该过着安静、私密的生活,拒绝成为公众人物。

        我母亲留给我一千英镑。她还留下了一栋位于索尔兹伯里郊区的房子,以前她把它租了出去。我告诉弟弟,房子属于我的那一份我不想要了,都归他。我知道,分房产和家私会引发很多不愉快和难处。我还说,照片、整盒整盒的银餐具、银托盘,我都不要。现在看来,这是个很糟糕的决定,特别是因为我弟弟根本不在乎那些东西。很多年后,我向他问起那些东西在哪儿时,他根本不知道。他已经忘了,在那座农场的老房子里,那个硕大的银托盘曾经怎样摆在汽油箱做的写字桌上,保持着自己的英式气派;他也不再记得那些镶嵌在银相框中的照片怎样立在插着香豌豆花的滚边花瓶旁边,靠在犁具旁,靠近一些也许含有黄金的小石块。

        我的收入支付得起租金低廉的房子或者是小笔的抵押贷款。我开始一天接一天紧张兮兮地找房。在伦敦找房的经历让我看遍了伦敦的很多地方,以至于现在我无论走到什么地方,脑子里常常闪过这样的想法:瞧,就是那座房子,我本来有可能一直住在那儿。

        有两个地方从那段记忆中浮现出来。一个是位于切尔西洪水街的一栋房子,有三层,房间布满灰尘,墙皮黯淡肮脏而且不断剥落。租金很便宜。尽管曾经有很多名人住在洪水街,但那个地方让我感到压抑。我又要花几个星期来粉刷、修补、印染;另外还有这条街的名字:洪水——泰晤士河就在街底流淌。另外一座房子位于贺兰园的皇家新月街,当时的贺兰园远不是今天的时尚居所。因为那里遭到过轰炸,或者说看上去像是被轰炸过。那座房子干干净净,是粉刷过的。但为什么这么便宜?我动了心,我说我会再回来看看,但当我走到门口时,隔壁房子里的女人招呼我过去,低声告诉我——她一只眼睛望着房产中介,他一脸愠怒地站在旁边——如果我买下那座房子,不出一年它就会在我耳边倒掉:以前,干朽湿腐的霉块像烂蘑菇一样斑斑点点地爬满墙壁和天花板,装修工把它们刮掉了,里里外外都刷白了。

        我的出版商救了我。我已经有了两个出版商,这在当时并不常见,但很快就变得常见起来了。我需要钱,于是请出版商预支我的短篇小说集《恋爱习惯》的版税,但迈克尔·约瑟夫不肯。这是他们的愚蠢之处,因为我的上一本小说集《这原是老酋长的国度》卖得不错,而且仍然在卖。当时仍然在麦吉本&基出版社工作的汤姆·马斯库勒一直在等着这样的机会,给了我这笔钱,但我希望他征求过霍华德·萨缪尔斯(出版社的老板)的意见。霍华德·萨缪尔斯是个百万富翁,但他不是个普通的百万富翁:他是个社会主义者,安奈林·贝文的密友。他在帮助《论坛报》,那是工党左翼的宣传喉舌。他白手起家,出版是他仅次于政治的挚爱。他拥有朗廷街上靠近BBC的霍尔拜因大厦。他租给我一套公寓,租金是每周五英镑。这个价钱非常低,不仅就这个地段来说很低——这里步行可以去剧院区、苏荷区、牛津大街、梅菲尔、泰晤士河——放在整个伦敦都算很低。公寓很小,有六个小房间,而且整栋建筑也很丑,楼梯是光秃秃的灰色水泥砌的。来到五楼,你打开一扇门,就能看到一条把整套公寓一分为二的窄窄的过道。对着门的是一个很小的厨房,紧挨着它的是浴室,里面配着咝咝啪啪作响的煤气热水器,两个小房间也在这边。临街的一边是我的小卧室,还有一个大一点的房间,那是起居室。整套公寓没有改善的余地。搬家时,克兰西和汤姆·马斯库勒都来帮忙。我在沃里克路的家具太多了,于是我把它们送给了生活困难、用得着它们的人。我只带走了两张床,一张桌子,几把椅子,还有书架。我的卧室是个阁子间,三面墙是亮粉色的,壁炉墙的镶板上画着稀奇古怪的鸟儿。我把房间刷成了白色,因为房间很小,这活儿一上午就干完了。但那个壁炉实在太丑,我忍不住总要去看它。我把壁炉墙染成了乌梅色,而且设法让人看不出壁炉。到了今天还有人跟我说,你还记得你把卧室刷成了黑色吗?我觉得这类似于这种情况:一个画家在画布上补了一小块红补丁,如果你没有特别凑近去看,你就会想,这幅画全是红色。那个房间唯一的优点是有个大窗户,上面挂着漂亮的深蓝色棉布窗帘,营造出舒适安静的光线效果。窗帘全是我在那台古香古色的辛格缝纫机上做出来的。

        我觉得,便宜的房租和这里的地段让这套公寓无论多丑都有理由使我们喜欢它,但彼得讨厌这里。他也讨厌沃里克路,但那里至少空间很大。从我们搬进新公寓的那一刻起,他就在央求我买一栋房子。他渴望保障,房子意味着保障。银行也在给我施压,让我买栋房子或公寓。这真让人瞠目结舌,因为欧洲的其他国家都没有出现这种情况。在英国,如果你有按揭的房产,你就是个好公民,银行会对你笑脸相迎。但定期付款让我感到恐惧,况且我还得筹钱给彼得付学费。彼得现在上寄宿学校了,他十二岁时去的。我不想这样做,因为我记得自己当年去寄宿学校时的感受,但十二岁毕竟不同于七岁。事实上,这是个不错的决定。很多小孩子六七岁时被送到寄宿学校,当时他们感觉痛苦不堪,但长大后都喜欢上那里了。

        那栋楼里面还住着两个妓女,但我一直没有注意到,还是克兰西告诉我的。她们都符合妓女的标准,但又分属不同的类型。一个属于(或者说曾经属于)有点松松垮垮的金发女郎型,她的房间里到处都是玫瑰色的角落,粉色的窗帘,粉色的坐垫,粉色的鸭绒被,挑逗的布娃娃和毛茸茸的玩具。她经常等在自己的过道里,这样她就可以拦住我,跟我抱怨海伦。否则我根本看不到她,因为她似乎不在这一带工作,而是在苏荷。我把她写进了一个故事,题为《福特斯酋太太》。海伦的肤色偏深,黑色的头发像高更画上的人物,乌黑的眼睛中充满了见多识广的“怀疑”的神情,克兰西和我认识的其他美国人都对这种神情大加赞赏。女人眼中的这种“怀疑”表明她深谙世故,知道怎样照顾自己,这意味着双方可能受到的损害是有限的。我只需对美国客人提一下“有两个‘姑娘’住在这栋楼里”,他们就会觉得自己贴近了真正的生活体验的源泉。我喜欢海伦,我们会友好地聊上几句。有人告诉我,当霍华德·萨缪尔斯还是个孤独迷茫的小伙子的时候,海伦是他的好朋友,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她住在这栋楼最好的公寓里,为什么他总要照顾她。有时候,你会在楼外的街上看到一个松松垮垮的老妓女,就像一只脖子上套着蝴蝶结的小梗犬,跟一个没精打采、举止优雅、精通世故的深肤色妓女擦肩而过,互相投去冷冷的、厌恶的眼神。

        朗廷路周边的街道引来很多好奇和闲逛的人,这里是地毡交易中心。沿着电车轨道望去,半地下的房子里挤满了拿着低工资的姑娘们,在缝纫机上做着裙子和女上衣,但这个行当大部分已经搬到别的地方去了。这里的店铺都是批发商,店里的陈设都是为了吸引采购商,而不是来逛街的人,如果你往里面瞥一眼,就会看到激烈的讨价还价的情景。干这一行的主要是犹太人,附近有个餐馆在为这些生意人提供吃的。在沃里克路,物美价廉的餐馆是印度餐馆,但在这里是犹太餐馆。四年后,当我再次搬家时,这一带物美价廉的是希腊餐馆,那间餐馆总是顾客盈门。我带很多人去过那里,我记得最清楚的是莫迪凯·里奇勒,他很想让我喜欢上填鸡脖,但我说,他一定是在享用着对童年的怀旧回忆。克兰西经常去那里。美国人喜欢那里,因为当时美国的演艺界和出版界中有不少犹太人,其中太多人来自布朗克斯,以至于“我在布朗克斯长大”这句话在餐厅里此起彼伏,就像歌曲中的副歌,或者让你想起那些小说:一个大家庭在贫困线上挣扎,但家里那些聪明的孩子们个个饱读诗书、有文学抱负。他们命中注定要摆脱困境,震撼世界。而那些非犹太美国人说,这个餐馆的家庭气氛以前在纽约很常见,但现在正在消失,所以他们在这里觉得像是在重温自己的历史。

        那片区域在白天嘈杂喧哗、生气勃勃,到了晚上就一片沉寂荒凉,除了两个酒馆和一个餐馆以外。他们在钻法律的空子——法律规定,裸体的人如果在动,就是不道德的;如果不动,就是道德的。于是店家向顾客提供铅笔和纸,邀请大家展示自己的艺术天分。一个裸体姑娘站在有轮子的台面上被推进来,保持一个姿势二十分钟,然后被推走,顾客们鼓掌,交流自己的素描,然后另一个姑娘上场,换人的频率以不至于冷得起鸡皮疙瘩为限。店家鼓励顾客不要停笔,因为如果警察进来检查,姑娘一动不动,大家都在运笔如飞,就可以证明这项活动的目的是艺术。警察经常进来。这家餐馆深受美国人喜爱。这是个很奇怪的现象:五六十年代,美国人一到伦敦就会直奔苏荷,去看那里的妓女和裸体俱乐部。如果你跟他们说:“得了吧,你们的大城市里面不也多得是妓女?”他们会说,那不一样。苏联人也一样。来自苏联的每个代表团(那是代表团时代,每个代表团都有导游陪伴,那个导游是真正的克格勃)一到伦敦就会被带往苏荷,参观资本主义的活生生的罪恶,他们的状态就像在莫斯科看芭蕾舞剧《红罂粟》,剧中有一段很长的发生在资产阶级夜总会的色情场景,用来揭示西方社会多么让人恶心。共产主义的苏联禁止人们享受这种乐趣,妓女和性表演只可能存在于资本主义国家,因此可以理解为什么苏联人会成群结队地去苏荷。

        苏荷区的色情俱乐部的吸引力不止于此。许可法规定,卖酒的地方要在下午关门两小时,但在俱乐部里面,饮酒是合法的。嗜酒的人如果忍受不了这两个小时的限制,就会到色情俱乐部去。鲁本·席普带我去过一家,我是观众中唯一的女人。我坐在那里看表演,鲁本却坐在吧台,背对着舞台。我到现在还记得那个姑娘:爱尔兰人,高大漂亮,是个新手。按说她应该扭动身体,晃动乳房,让乳头上佩戴的流苏摇摆,但她觉得这太滑稽了,忍不住开起玩笑来,最后竟然把她那对挂着流苏的大乳头托在手上,献给观众,仿佛献上两块布丁。她放声嘲笑自己、男人和这整个行当,乳头随着她的笑声晃动。男人们并不高兴——阴沉黑暗越聚越浓,敌意在暗中涌动,这就是他们的情绪状态,因为她破坏了俱乐部的氛围,让他们显得滑稽可笑。她的上司把她拉了下去,责骂她,而她咯咯地笑着。她丢了那份差事,但后来在附近的酒馆做了女招待,她的喜感在那里成了一种资本。

        附近还有一家餐馆,我当时根本去不起,但霍华德·萨缪尔斯会在那里请他的作者们吃饭。那是个西班牙俱乐部,里面的装潢都是闪闪发亮的深棕色面板,红色的皮革,非常有阳刚之气,而且风格浓重。霍华德·萨缪尔斯和安奈林·贝文,霍华德·萨缪尔斯和珍妮·李,霍华德·萨缪尔斯和工党左派人士(但不是新左派)在那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品尝着地道的西班牙菜,喝着桃白兰地。霍华德喜欢做东。他是个相貌英俊、感情充沛、变化无常的人,这样的人身边一定要有一个桑丘·潘萨,他的桑丘·潘萨是雷吉纳德·戴维斯·波因特,雷吉纳德是他在麦吉本&基出版社的得力助手。雷吉性情平和,清醒明智,身材高大,待人友善,并随行照顾着霍华德。在我还是他的作者的时候,他也照顾我,直到汤姆·马斯库勒离开麦吉本&基出版社。

        这时候,我短暂地陷入了一种不光彩的状态:一个中年女人,在酒铺里拎上半瓶威士忌回家。

        我搬进朗廷路时跟我搬进沃里克路时完全不一样,往沃里克路搬家时,我非常傻气地相信我会跟杰克住在一起。而在我搬进朗廷路时,克兰西和我正在分手——分手的过程已经持续了几个月了,你也可以说,从我们刚刚在一起,我们就在分手。一是因为我们的共同点非常少;二是因为他一直明确地表示,他想自己住,而且要找女人。但我的情感深处(不,是比情感或感受还要深的深处)跟我头脑里明智的看法严重脱节了。我再次觉得自己像条被钩住的鱼,让线牵着往前走。跟克兰西在一起,我触到了自己的极限,从一开始就是这样,但这跟克兰西的为人没有特别大的关系。部分原因在于他处在“精神崩溃”的状态——这里我不打算给“精神崩溃”这个有用的词下定义,因为已经对它进行了描述(但不是下定义)。你跟精神崩溃的人住在一起不可能不卷进去——哪怕对方的崩溃并不以剧烈的、难以应付的方式表现出来——即便你也许只是在想象中被卷进去了。“被拖着走”的老一套又上演了,我丧失了意志。就像我第一次结婚时的感觉。那是1939年,战争爆发的时候,我似乎没有自己的意志,我的理智眼睁睁地看着我的行为,却无能为力。我表面上的举动符合这种表述:“噢,不,克兰西和我是好朋友,现在我们只有这种关系了。”我们也确实是好朋友。但在内心深处,我的感受完全是个遭到背叛的女人,被抛弃的女人。我痛苦不堪,呻吟着,拖着沉重的脚步,失魂落魄,只剩下勉强维持生活的力气。我鄙视自己,这让我的状态变得更糟。

        我这样的状态也和彼得有关。他不再像在伦敦上学时那样经常在家里进进出出,或者在家里住上一段时间,而是去了寄宿学校,只有学期过半或假期才能回家。但我感觉到这是终结的开始。彼得曾是我生活中的常量,我的压舱物,是我在生活的跌宕起伏中紧紧抓住的救命稻草——这样对他不好,这当然也是他应该远离我的原因——但现在连他也不在我身边了。

        我很努力地工作——当时在写——因为我从来没有不努力工作的时候,我也跟朋友和熟人见面。但在那个时期,我一直被一种看不见的黑暗的东西拖着走。

        当时还有别的事情。克兰西决定听信一个医生的话,那个医生给克兰西开大剂量的致幻剂。他不在医院里给病人看病,而是让病人上午去他家。他给他们一剂药,大约傍晚六点把他们撵走——就是说,趁他们仍然很亢奋、很疯狂、无法自控的时候。我当时认为那是犯罪,现在也还是这样想。这种事情一周有两三次,我陷入焦虑的狂躁。琼也很担心。我们会给对方打电话:

        “克兰西在你那儿吗?”

        “没有,我以为他跟你在一起。”

        他也许会出现在琼或者我面前,说:“我需要躺下。”否则我们就不知道他在哪儿。好吧,他都挺过来了。我猜那位医生会说:“你干吗要大惊小怪?他没出什么事,不是吗?”但他很可能会出事儿。我知道我之所以会感到恐慌焦虑,是因为我回想起我父亲的经历:一步步漂向死亡,靠着注射胰岛素和天晓得什么药物维持到最后。如果无论你知不知道某件事情,对你的行为都不会产生影响,那么知道它有什么好处?我的理智怀着嘲讽、反对和焦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有这样那样的举动、感受,却没有办法阻止,这种情况在我身上发生过太多次。

        我又去见萨斯曼太太,我最后一次见她是三四年前。她坐在那里听我说话,手掌托着下巴。我们之间慢慢没了联系,好吧。她像是在千里之外。她说:“我没能教会你变得更清醒,我感到抱歉。”然后她又说:“我现在很老了,快要死了。我在为自己的死做准备。早安。”这段经历让我懂得,人可以到达这样一个阶段:所有的情感都变得无所谓。

        我这次酗酒非常严重。我从来不觉得我在第一次婚姻中的酗酒很严重。我那时的酗酒很蠢,很欠考虑,你可以认为那是在故意尽量糟蹋自己,有时喝上几个小时,不吃东西。但那次酗酒是因为我跟酗酒的人在一起,我生活在崇尚饮酒的文化里,那种文化不仅允许人们饮酒,还崇尚纵酒。我离开了那段婚姻就不再酗酒了。我到了伦敦两年多后才偶然意识到,自从来到伦敦后,我就很少喝酒了。我没有钱,我身边也没有喜欢喝酒的人。我遇到了那些加拿大人之后又开始喝酒了,但跟在南罗得西亚和弗兰克·威兹德姆在一起时的那种喝法根本不能相提并论。

        我身上也许表现出一些临床症状:一个中年女人觉得自己被抛弃,没有人爱,没有人要,于是便开始酗酒。这就是我当时的状态。我会去卖酒的铺子,买上半瓶威士忌,睡前喝光。但并非天天晚上如此,我去学校看望彼得回来后特别容易这样。而我这次喝酒变得上瘾,再也不只限于社交性的饮酒。一天早晨,我从床上滚下去,手脚并用地爬到卫生间,呕吐。这件事情让我大吃一惊,重新清醒过来。我想:现在,我真的变成了酒鬼。停下。我真的停下了。我不再去酒铺买威士忌,不再独自一人喝酒。但在那段时期,持续了大约有三四个月的时间,那就是我,一个酒鬼。

        我是在说“男人不会陷入酗酒”吗?当然不是,男人和女人一样。我们经常看到一些女人酗酒:婚姻破裂,或者恋爱失败,或者是孩子长大离家,她们就开始酗酒。人们看到她们,心里说:唉,她会挺过去的。她往往真的挺了过去。

        “多丽丝·莱辛手脚并用地爬到卫生间,呕吐”,我知道写下这些话是在给自己找麻烦。这是作家面临的问题——有些想法、语言和字眼在纸面上会显得格外突出,因为我们对它们很敏感。作家有时要做出选择,写还是不写:不写是因为他们知道文字可能会被夸大,而写下来是为了真实。

        我在中提到这个问题。例如,月经。我认为,在之前,月经从未在小说中出现过,而在里,它吸引了评论家的不成比例的注意力。但随后,“月经”丧失了冲击力,这个词(和这件事情)在纸上有了一席之地,而且不怎么引人注目。“自慰”是另一个丧失了冲击力的词——几乎丧失了冲击力,这取决于上下文。纳博科夫在《阿达》中描写了男主人公的自慰,他这样做是因为不想去引诱那个渴望着他的女孩,他通过自慰让自己进入安全的状态。这个情节震撼了读者,但原因是他对那个女孩的残忍,而不是自慰的举动。但如果放在不久前,让读者震惊的会是对自慰举动的描写。

        当我回忆起那个时期,那酗酒的三四个月似乎是最无趣的事情,因为此刻占据着我的脑海的是片片闪电的光辉,透出迷人的光彩,因为1958年是国际地球物理年。从来没有哪一年像1958年那样激动人心,那样令人惊叹。每条新闻都带来新的信息,告诉我们关于太空和太空旅行的消息,还有来自南极洲的新闻——南极对我始终意味着天涯海角,让我向往。正是那一年,全世界决定南极洲应该为全人类共同拥有,人们将分享知识,携手共同探索、发现每一个地方,并不仅限于南极洲。我有时遇到一些人,谈到1958年时大家会说:“上帝,那一年多棒!从来没有哪一年像1958年那么让人兴奋。”

        从朗廷路很快就可以走到新左派的人经常去的地方,他们在牛津街的另一边,他们有时也到我这里来。我成了阿姨式的人物,绝对属于老卫兵中的一员。

        那时他们已经创办了《新左评论》,坦白地讲,我觉得无法卒读,尽管我是它的正式支持者,而且至少是委员会成员。那些文章带着学术论争的风格,缺乏生机(这个词用起来容易,但却很难给它一个确切的定义)。那些文章来自推理,就像一台依靠观念来生产新观念的机器,跟“实际生活中”真正发生的事情几乎没有联系。但那些好辩的作者们很少注意到这一点。这些连篇累牍、铺天盖地的分析、论证和争论究竟干了些什么?带来了哪些变化?它们对英国的社会主义产生了影响吗?它们创造了一个新英国?变成了政党政策的一部分?一种“新”思潮出现时,人们想当然地认为一定要有一份属于自己的杂志。于是年轻的新人大刀阔斧地颠覆逻辑,撰写思想性的文章,但这些文章最后绝大部分进了吸尘器。对这种现象的回答往往是:“但它创造了一种观念的氛围,间接地改变了人们的思想。”它确实培养了一批人,他们后来写了一些书,其中的思想是《新左评论》里面没有的,因为他们向前走了,我猜有人会说,这些书是《新左评论》中那些莫测的新思想的发展。当新思潮退却或者滚滚远去,你问那些始作俑者:那么,你究竟获得了什么?他们的回答往往是:“我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当人们问起我参加的南罗得西亚共产主义小组,问起我当年四处奔走、发表演讲的经历,问起当时的杂志和政策究竟取得了什么成就时,我也是这样回答的:“我学到了很多。”现在我相信,对学习的渴求是我们拥有的最强烈的激情,也是最深的激情。那些年轻人,当他们创办杂志、发起新思潮、建立新社团时,他们其实创造了一个环境,那个环境让他们可以在短时间内学到很多东西。那些年轻人最后几乎都去了大学,现在成了教授,撰文著书,出现在电视和收音机里。原来那种激情澎湃、确信无疑的态度在他们身上已经荡然无存。

        有一个叫拉尔夫·萨缪尔的人曾经到我的公寓来游说,劝我为某个事业捐钱,就像十五年前的我。他坐在那儿,为自己的说服力感到如醉如痴,事实和数据围着我们的脑袋盘旋,勾勒出让人目眩的前景。他是个很投入的年轻人,疯狂地描述着我的钱有助于创造一个怎样的不列颠。突然,他从迷狂中停了下来,仰头大笑,笑他自己。很好,我想,我们那批人在自我陶醉的顶点根本没有能力发出这种诚实的大笑。这些年轻人总的来说比我们的头脑要开放一些,不像我们那么狂热,即便他们确实把托洛茨基视为全人类的灯塔,就像我们当年看待斯大林一样。他们比我们的思想要平衡一些,他们没有发疯——我现在认为我们当时发了疯。原因在于他们的时代没有战争,没有那些杀戮、灾难和宣传。因为我现在是这样看待我们那批人的:战争让我们发了疯,即便我们与真正的战场相隔千里。

        除了跟新左派这群人交往,我还参与其他活动。这些活动促成了奥尔德玛斯顿大游行和后来的百人委员会的诞生。我应邀去卡农·科林斯家里参加一个会议,科林斯家靠近圣保罗大教堂——那儿是呼吁核裁军运动的诞生地。那天晚上,房间里有很多人,几乎全是左派和左派之外的显赫人物。我坐在那儿,心想,噢,主啊,可别又来了——我那时候参加会议时总有这样的感觉。无论发起人的动机有多好,无论发起人的立场是什么,没有哪个新组织会按照人们的愿望发展。这在我看来是一个基本的事实,我很惊讶人们居然没有认识到这一点。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事情让我越来越惊讶。我没有参加讨论,我是聆听者和支持者。当我离开那个房间时,伯兰特·罗素站在门口,拦住我,像个女家庭教师一样威严地点着头:“我猜你现在要回家跟你的情人上床了。”我以前从未见过罗素。我认为他的举动既冒失又滑稽。我不明白这段插曲是什么意思,但后来知道了。他曾是布鲁姆伯利团体的成员,或者是外围成员。那是一群很让人敬佩的杰出的人,尤其以成员之间的终生不渝的忠诚而著称,但他们都表现出这种很滑稽的特点:他们反对维多利亚时代的伪善和对性行为的缄默,于是不放过任何一个说“鸡奸”这个词的机会,以显示自己不受那些伪善的婉转语的束缚。他们在休息室里敏捷地走来走去,说着粗俗的字眼。这在当时的语境下都是可以理解的,但在另外的情景下就像是残留的迂腐。我当时想:滑稽的老哲学家。

        不久,第一次奥尔德玛斯顿游行开始了,从伦敦行进到奥尔德玛斯顿,跟后来几次的方向相反。游行和示威几乎每个周末都有,持续了几年,有些是共产主义者发动的,有些是工党发动的。而我始终都处在神经质的负疚感当中,因为我很少参加游行。但这次不同,这次是关于原子弹,有这种感觉的人不止我一个。那天,离开伦敦继续游行的人不多,大约只有几百人,像很多游行和示威一样,这些都是核心的忠诚分子,他们带着自己的孩子继续游行。但这次游行有它独特的魅力,沿途不断有人加入进来。每路过一个地铁站,人就增加一些,人们跳下公交车加入游行。到了第二天晚上,游行人数达到了几千人。关于游行的消息上了报纸和电视。游行的队伍越来越壮大,让组织者措手不及。当我们进入奥尔德玛斯顿,游行即将到达终点时,共产党委员会的成员都站在道路两边,眼睁睁地看着。他们错误地估计了形势:呼吁核裁军并不在他们的政治日程之列,但这项运动却号召起这么多市民。那天我们对同志们做出了很多的轻蔑评论,我们说他们会马上根据事件去调整“路线”,而这最终会暴露他们的虚弱。

        第一次游行吸引了来自英国各地的人,后来几年的游行吸引了来自欧洲和美国的人。游行把左派里面各种立场的人都集结在一起,而且大大超出了左派的范围。如果你站在那里看上一小时,就会发现游行的人举的各种横幅构成了一幅社会主义英国的地图。甚至保守党社团也参加了游行。多样性,这是游行的基调。很多人参加游行主要并不是因为原子弹,而是出于对英国的整体状况的担忧。一年又一年,游行的队伍越来越年轻,到了最后,你会认为这是又一支儿童军。参加奥尔德玛斯顿游行变成了一种成年礼。我前几天还遇到一个女人,她对我说:“我妈妈当时不让我去,我永远不会原谅她。”但一开始的几次游行里面有各种年龄、体格、类型、肤色的人,那是一群乐观的兴高采烈的人,喜欢找乐子,甚至可以说对权威很不恭敬。汤姆·莱勒的歌和《我们将克服险阻》、《河畔》、一起成了游行的主题曲。克里斯多夫·洛格做了自己的横幅“多吃点食物”,赢得了一片嘲讽的欢呼。完全不赞成这次游行的约翰·韦恩站在游行队伍经过的桥上,向下张望,朋友们向他挥手,喊着:“下来,跟我们一起走。”他悲哀地摇了摇头。肯·泰南缓步走着,吸引了很多弟子。到了午饭时间,我们停下来野餐,戏剧界的一小群人凑在一起,顺便听听泰南的妙语。年轻人经常围着一位长者,听他谈论政治、市政、历史、文学、电影,就像学术讨论小组。游行在我眼中就像大学或学校课程的延伸,一个巡回的课堂。

        所有横幅中,最打动人、让人愉快的是一条固定在单薄的童车顶部的小横幅,推童车的是个漂亮的年轻女人。这幅横幅倾注了一个勇敢的业余人士的心血。它低低地立在工会、工党和倡议核裁军委员会打出的白底黑字的巨大横幅中间。那些横幅上写着:克莱德赛德说不、康沃尔说不、格林威治说不、取缔原子弹……而她的横幅上写着:“卡罗琳说不”。如果让我选一幅画面来概括那些年的游行,我会选这一幅。或者也可以选另一副——魏兰·杨和妻子走在队伍当中,被他们的年幼的孩子们包围着:孩子们分别在手推童车和摇篮车里,夫妻二人还分别在背上背着一个,手里抱着一个。

        有一次,伦道夫·丘吉尔向游行者致意,用留声机给大家放爱国音乐,但喧闹声太大了,游行的人以为他支持游行。当他以愤怒的姿态表明自己的立场时,大家邀请他加入队伍,让他转变了心意。

        记者们加入了游行,目的是想获得只言片语,加以利用,这让整个事情显得很荒唐。

        第一年过后,当游行在特拉法加广场结束时,聚集在那里的人据估计有五十多万。有些不那么坚定的人走到海德公园就放弃了,那里成了一片野餐的海洋,但也有人在家里设宴款待游行的人。住在河边的彼得·派珀和安娜·派珀敞开家门,为几十人提供汤和三明治,那些人有的一路颠簸而来,在学校和市政厅的大厅里潦草过夜。我们这些年龄大一些的人大部分晚上都回自己家里睡觉,第二天一早坐火车赶到游行的人头天晚上到达的地方。我在《四门城》中描写了奥尔德玛斯顿现象。

        与此同时,百人委员会出现了,这个委员会的目标是把这个庞大、杂乱的运动变成武器(这是他们的原话),从事直接的攻击和破坏,千方百计地破坏核设施安装、相关国家的大使馆和试图阻止这场运动的警察部门。显而易见,参加游行的几乎上百万的人当中,大多数人有的只是比较温和的政治倾向,根本不会投身于“直接行动”,因此同样显而易见的是,这个计划会分裂、搅乱呼吁核裁军运动。换言之,列宁的继承人又跟我们在一起了。即使没有读过列宁写的书,甚至从未听说过列宁,也可以成为列宁的继承人。

        事实证明,没过多久,呼吁核裁军运动就发现自己的声誉受到了损害,因为关于暴力事件的报道和传言开始出现——很多记者都在虎视眈眈地等着这样的机会。

        百人委员会召开了至关重要的第一次会议。参加会议的有三类人。第一类是像我这样的人,曾经的共产主义者,现在已经不是了。我们出席是想看看我们最坏的猜测是不是真的。第二类是那些已经不再迷信共产主义,但仍然相信革命和暴力是“斗争武器”的人。第三类是一些天真的人,正在品尝第一滴血。我最近问过其中的一个人(他多年在百人委员会中身居要职),他现在怎么看当年那些喧嚣和怒火,他认为他实现了什么。他回答:“我们把一整代人政治化了。”换言之,他认为百人委员会带来的长远福祉是造就了更多像他这样的人。

        开会的房间很大,挤满了人,密谋的气氛让我觉得再熟悉不过。领头的又是个才能卓越、散发着迷人魅力的人,这一次是拉尔夫·斯格曼,一个年轻的美国人。他在演讲,这种演讲的风格已经在历史的淬炼中变得炉火纯青。他把理想主义跟冷静清晰的精确结合在一起,充满了对反对者的轻蔑。反对者们当然都是些懦夫和胆小鬼,都是有道德缺陷的人,因为这个房间里的人的肩膀上承担着全人类的未来的重任。

        老卫兵坐着,听着,早早离开了。我刚好跟雕塑家迈克尔·阿依顿一道出来。我以前从未见过他,以后也不会再见到,但愤世嫉俗的老卫兵的态度让我们一见如故。我们在街上道别时,他说:“我觉得我们可以说,自己是过来人。唉,真无奈。”

        百人委员会——那次会议的产物——不遗余力地把自己渲染成呼吁核裁军运动的健康、诚实、良好的组成部分,为了造势,他们把伯兰特·罗素推举为运动的领航星。

        参与运动的成员不断地在各个分支和社团之间改换门庭,他们竭力想要获得像我这样的人的支持,因为老卫兵是有价值的,我们的名字放在信头上可以增加分量,尤其是有助于他们筹集到更多资金。

        有一本书叫《抗议发起人》,类似于对这些运动的官方记载,我被描绘成呼吁核裁军运动和百人委员会的集会发言人,我不是。我被描绘成积极的示威者,我也不是——除非奥尔德玛斯顿游行算得上示威。拉尔夫·斯格曼当然四处宣扬,说我是百人委员会的支持者。

        拉尔夫·斯格曼主宰着百人委员会,他没有正式的职位,但当时大家都没有正式职位,部分原因在于人们认为那是“旧政治习惯”,还有部分原因在于这样一来,警察就不知该抓谁。

        拉尔夫·斯格曼来找我。这听起来像是小事一桩,但他在来访之前已经向人们打听过接近我的最佳方式。我们两人坐在那个丑陋的小房间里,窗外街市的喧闹和汽车的噪音迫使我们关上窗,这样才能听清我们自己的说话声。确切地说,当时的情景是这样的:拉尔夫严肃地点着头,神情凝重,“我认为,这样做是可取的……”,说着他敏捷地起身关上了窗。他坐下来,身体前倾,目光坚定地注视我的眼睛,让我想起了以前的各位列宁的化身。他们都是按照自己的原则去说谎的人,但这引发了一些有意思的问题。我一边和颜悦色地听着他的雄辩,一边在心中跟自己辩论。此时,他知道我完全知道他在干什么。难道不是他在跑遍伦敦,向人吹嘘伯兰特·罗素的信的落款不仅是他签的,内容也是他口授的吗?“我说什么,他就做什么。”(很多左派的人都记得这件事。)有谁不知道,如果一个人对罗素说“我帮你去拿文件……去倒杯水……去接电话”,罗素会回答,“不,让拉尔夫帮我吧”。罗素是拉尔夫的囊中之物,拉尔夫四处向人吹嘘这件事情。而现在拉尔夫就坐在我面前,绘声绘色地把卡农·科林斯(呼吁核裁军运动主席)说得极其不堪,他说科林斯正在用肮脏的手段和伎俩削弱罗素的影响力。那些手段其实都是共产主义的战术军火库的一部分——列宁的战术。拉尔夫知道,我肯定知道他说的不是真的,但他仍然焕发着诚挚的神情。

        我产生了这样的疑问——我当时就产生了这样的疑问——当说谎的人完全知道对方知道自己在说谎时,这还算不算说谎?当言者和听者都谙熟列宁式的“工作风格”,知道它要求说谎和各种卑劣手段,那么说话的人还算不算在说谎?

        我坐在那里听着,微笑着,默默思索着这个和其他相关的问题,拉尔夫则继续着他的长篇大论。

        我认为下面这个故事体现了真正纯粹的、完美的说谎:七十年代,一位事业成功的电视台行政主管到了如果不要小孩就永远没有孩子的年龄,她决定结婚。她遇到了——终于遇到了——合适的男人,一个好男人。她非常快乐,简直心花怒放。她惊叹不已——看似不可能的事情居然轻而易举地就实现了。她出其不意地给他打了个电话,结果目瞪口呆,泪如雨下。在他们恋爱的整个过程里——有几个月的时间——他们约好,她不要往他工作的地方或公寓里打电话,他会打给她。但这天因为情急,她打电话去他工作的地方,那里的人却从来没有听说过这个人。她往他住的那个街区的好几个公寓打电话,没有人认识他。她跟他当面对峙。他怒不可遏。“我们本来说好了,你永远不要给我打电话。”这全是她的错。实际情况是他确实有份工作,他的工作地位和薪水跟他告诉她的一样好,但是在另一家公司里。他也确实住在一套很好的公寓里,在伦敦的体面街区,只是跟他告诉她的地方不一样。他的生活、成就都跟他告诉她的程度相当,只是处在另一条平行线上。这种匪夷所思的背叛让她十分震惊,几乎要发疯。“为什么,但是为什么要这样?”

        “我不想让你知道我在做什么,住在哪里。”这个很快就要结婚、按说已经有了一些关于共同生活的打算的男人这样回答,而且他真的威胁要起诉她,因为她违背了承诺。这肯定是一个人能找到的最完美的、纯粹谎言的例子。

        持续了几个月的倒科林斯运动开展得轰轰烈烈,那是一次肮脏的发酵,谣言泛滥,丑闻横飞。百人委员会得到了它最想要的臭名远扬。

        我去卡农·科林斯的家里参加会议,讨论委员会的策略。我并不是在说,“在场的没有一个人意识到,他们在对抗只是顶着另一个名字的斯大林主义”,因为在当时,任何一场政治聚会里面,与会者总有些人是前共产党员,或者曾经接近过共产党,这样的人可能在会上占多数。但他们那种受伤的无助的天真让我目瞪口呆。他们的反应也许很恰当,因为他们能做的事情其实不多。卡农·科林斯的队伍遵循良善的民主规则:公平游戏,诚实报道等;但百人委员会却来自完全不同的传统,他们遵循着另一套规则。老卫兵们很沮丧,因为参加呼吁核裁军运动的大众并不知道正在发生什么,但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很久。

        在《观察家》工作的默文·琼斯打电话给我。拉尔夫·斯格曼已经说服伯兰特·罗素签署了一个声明(拉尔夫起草的),指控卡农·科林斯的种种劣迹,这份声明将刊登在下周日的《观察家》报上。罗素也许根本没见过这份声明。大家都知道罗素被蒙在鼓里,对很多重要的事情一无所知,大家认为罗素夫人也不知情。另一种可能是罗素夫人和拉尔夫·斯格曼串通起来欺瞒罗素,因为她也很崇拜拉尔夫——这真不可思议。

        而卡农·科林斯和他的支持者们也在筹划一个声明,描述伯兰特·罗素(毋宁说是拉尔夫·斯格曼)的所作所为,但他们的文风要冷静得多,而且以事实为基础。

        默文·琼斯问我愿不愿意去北威尔士走一趟,见见罗素,求他不要发表这项声明。我们应该竭力避免让这场运动的两位泰斗公开起冲突,因为——这才是关键——那些满怀激情地投身呼吁核裁军运动的人(其中有些人非常年轻)根本不在乎这些泰斗、大人物、主角。这是一次民主运动,领袖内斗的消息一经传出,大家会觉得恶心。至少那些(或者是他们的父母)刚刚经历过共产主义内部可怕的个人斗争的人会叹口气“噢,又来了”,然后转身离开,幻觉破灭。参加这场新运动的几十万人里面大多数是年轻人,他们最动人的地方在于一扫往日的愤世嫉俗的、幻灭的阴霾,对自己充满了焕然一新的光明的兴趣和信心。因此一定要阻止这场公开的争执。但困难的地方在于这两位斗士和他们的追随者们早就把那几十万单纯的人抛在脑后——当你每一天、每一分钟都在执迷于捉摸对手的恶行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

        那时候的我不像现在这样经得起吹捧。但即便是现在,我也有理由不必苛责自己:我真的很关心那些无辜的年轻人——他们现在当然都是中年人了,早已丧失了对政治的幻想。但在当时,让他们尽可能久地保持天真似乎很重要。我说,我会去。我没有车,那时候离我拥有自己的车还有四年之遥。一个年轻的澳大利亚女人说愿意开车送我,她叫珍妮特·哈泽,是《新左评论》圈子里的人。旅途并不愉快。她有辆小车,我们不认识路,而且一路上都在下雨,灰蒙蒙的连绵不绝的冷雨——英格兰最擅长的那种让你伤感的雨。雨刮一成不变地把冰冷浑浊的雨水从挡风玻璃的一边推向另一边,我们这两个来自殖民地的人都处在“无法想象我们为什么会来这儿”的情绪里。宽阔的高速路还没有建成。珍妮特一路上都在抱怨,这次新革命运动的男人们把女人当成苦力,这让她觉得厌恶。她想给他们写一篇书评,但他们不允许。他们只对理论和学术理念感兴趣。

        我们不断地迷路,等我们到达北威尔士和普拉斯彭林时已经很晚了,比我们事先说好的时间晚了几个小时。伯兰特·罗素和罗素夫人用冷冰冰的正式礼节接待了我们。他们当然已经询问过斯格曼,斯格曼告诉他们不要相信我们。罗素一开口就用轻慢的语气说,他从伦敦到这里只要两个小时,他很惊讶我们这么差劲,在路上居然花了那么长时间。我们去了休息室。罗素夫人警惕地看着我们,仿佛我们是刺客或者是来投毒的。罗素就像精力充沛的、上了年纪的地精。事实上,这匹在政治战场上身经百战的老战马认为我也是一匹战马,一副开玩笑似的好辩姿态立刻显露了出来。说到底,我此行的任务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我不能说:“你被一个年轻的不择手段的政客利用了,他在伦敦逢人便说,他让你做什么,你就做什么。”我不能说:“没有人跟你说实话。”我也不知道罗素夫人在这些事情中究竟扮演着什么角色。我不能说:“有人怀疑你妻子(她正坐在一边,微笑中带着怒气)跟斯格曼串通起来欺骗你,但也有人认为她也被操纵了。有人相信,她像很多年轻的妻子一样,想要保护自己年迈的丈夫。”我想用开玩笑的口吻把这些全说出来,我想说,呼吁单边核裁军运动的分支机构里面有很多年轻无知的新人,他们对卡农·科林斯和罗素几乎一无所知,满脑子都是愚蠢的理想主义,跟我们当年一样少不更事、不谙政治,百人委员会和它所发源的组织之间的斗争如果让他们知道了,对他们没有任何好处。终于,我鼓起勇气说,罗素和卡农·科林斯误读了这场新运动的情绪、基调和做事风格,而这场运动的参与者并不在乎谁是领袖,也不在乎这些领袖。

        我进入了正题:如果他——伯兰特·罗素——指责卡农·科林斯的声明真的出现在下周日的《观察家》报上,将会造成巨大的破坏,让几十万核裁军运动的支持者的理想幻灭,他们中大多数人都很年轻。我驱车而来就是为了求他撤回这项声明,确保它不会出现在《观察家》上。罗素马上变得极其粗鲁,说我听到的消息是假的,根本没有这项声明,他根本不知道有任何声明。罗素夫人也说,他们根本没有草拟什么声明,也没打算这样做,但她相信,等到特定的时机,应该向大家揭露卡农·科林斯是怎样一个人。

        我们一边谈话,一边吃三明治,喝咖啡。罗素说,他觉得没有必要继续讨论了,他想我们一定很累了。明天早晨他不会见我们,但会让管家为我们准备早餐。罗素夫人和他一起护送我们去卧室,因为考虑到当时的气氛,所以当我们发现我们被锁在房间里时,一点也没觉得惊讶。那是晚上九点。

        可怜的珍妮特·哈泽不应该遭受这种不快的待遇,她驾车送我过来完全是出于好心。我可以肯定,这一切让她非常沮丧。如果是这段不快的短途旅行促使她下定决心尽快离开英国,那么我一点也不怪她。

        第二天,我们驾车缓慢地回到伦敦,我向默文·琼斯报告:我的努力失败了。那时候我为自己居然做了这件事情而生自己的气,因为它没起到任何作用。

        第二个星期天,《观察家》应该会登出两份声明,伯兰特·罗素指控卡农·科林斯,卡农·科林斯指控伯兰特·罗素。至少单纯的大众会以这样的眼光看待这种现象。但事情并没有发生。那些声明不见了,消失了。于是单纯的人永远也不知道这些卑劣的伎俩和领袖间的争夺。那种肮脏在我脑海中留下了很深的记忆,直到现在,当我说出我的看法时,我仍然觉得紧张,担心唤醒那些年深日久的沉睡的狗。我认为,卡农·科林斯更应该是罪恶的受害者,而不是犯下罪恶的人,他犯的错误不是两面三刀和肮脏伎俩,他的错误很简单,他不理解普通人对领袖和领导权是多么的不感兴趣。我为他感到难过。

        百人委员会蓬勃发展,吸引了很多像他们一样寻求“直接行动”(也就是跟警察对抗)的人,但它脱胎于其中的D却日渐势微。奥尔德玛斯顿游行继续进行,人数增长,慢慢失控,继而衰减。虽然一方面我们可以很轻易地说,一场大规模运动因为这个或那个原因而减弱或消退了,但我认为,我们并不真的理解其中的动力机制,不理解一场群众运动为什么兴起、发展,然后又衰落。如果你对支持过百人委员会的人说,你认为百人委员会起到了坏的影响,他们往往会回答:“但它催生了反对越南战争的暴动和美国的游行。”一场运动确实会对另一场运动产生影响,但如果说美国人没有能力推动本国的反战运动,在我看来很荒唐。

        我有时会遇到经历过“直接行动”时期的人,我向他们问起对拉尔夫·斯格曼的看法。有人说很仰慕他,有人说他让他们觉得不自在。总的来说,仰慕他的都是那些经由他第一次体验到政治的滋味的人。斯格曼当然很疯狂,即便他整个人没有发疯,你至少可以说他的行为是疯狂的——这是一种重要的区分,对待政治领域中那些有号召力的人,我们必须要进行这种区分。问题是,那些浑身沸腾着疯狂的泡沫的人,如果处在政治或宗教的背景中,人们就不觉得他们是疯狂的。同样是这些人,如果换了背景,人们会立刻发现他们是疯子。但有些疯子会向政治或宗教运动靠拢,在这些运动中,他们的疯狂不会被识破。他们这样做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这个确实无关紧要。有些人完全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比如希特勒和斯大林。而另外一些人——我认为——则几乎是无意识地受到内心深处的倾向和涌动的驱使,这种倾向在彼此同情的氛围中迅速滋长,连他们自己也感到惊恐。我完全相信,很多出于理想主义而参加百人委员会的年轻人,他们后来发现的东西(无论是在自己身上,还是在别人身上)让他们不寒而栗。我们已经忘掉了那种有毒的气氛和氛围——正如我们已经忘掉了强大的理想主义。现在我们恰好处在人类故事中一个温和的、没有党派之争、相对理智的间歇期。要想正确地裁断当年蔓延在百人委员会内部和周围的狂热和指控,就意味着重新唤起那个时代,那是不可能的。

        怎样解释伯兰特·罗素的现象:一个以勇敢坚定地反对“一战”的军国主义为起点、终生从事政治活动的人,一个经验丰富、深谙各种政客行径的人,居然没有识破拉尔夫·斯格曼?即便有人提醒他,告诉他千真万确的实情,告诉他如何被利用了,他为什么仍然拒绝去了解真相?罗素就是不肯听,这种情况虽然没有持续很久,但等到他肯听时,已经太晚了。大家都在问:拉尔夫·斯格曼在拿美国中情局的钱吗?在拿苏联克格勃的钱吗?之所以会这样问,是因为他造成了很大的破坏。这种说法现在听起来很疯狂,但当时人们不觉得。几乎任何人都有可能被指控“拿中情局或克格勃的钱”,当然,有些根本不可能被收买的人也遭到了指控。

        年老伴随着各种各样的危害和危险,有一种危险我认为有可能是最严重的,但几乎没有人注意到。那就是当一个老人遇到了年轻的自己的幻影——一个依稀的影子,业已丧失的各种可能性的回声——从而丧失了一切独立道德判断的时候。

        托尔斯泰在切科夫面前丧失了骄傲和平衡,而切科夫是个二流的人,他称自己为这位老人的弟子,实际上却在操纵老人的想法,告诉他应该亲近谁,疏远谁。

        玛克西姆·高尔基有好多年让彼得·克留奇科夫掌管自己的生活。克留奇科夫拿着克格勃的钱,也许参与了杀害高尔基的阴谋。到了最后,高尔基似乎也开始怀疑他,但问题是,为什么一开始会向这样一个人屈服?

        让·保罗·萨特在最后的日子里把自己交给了皮埃尔·维克多(也叫本尼·利维),一个年轻人,他滑稽地模仿萨特的所有特点,以至于萨特的优点也变得很可怕。法国人说:我们伟大的萨特在重蹈罗素和拉尔夫·斯格曼的覆辙,一定要阻止这件事情。但他们没能阻止。

        这条可悲的法则有一个例外,但这也许是因为他们不是一老一少两个男人,而是一个年老的女人和一个年轻的男人。女演员路易丝·布鲁克斯在迟暮之年结识了来看望她的年轻人肯尼思·泰南,他们发展出最迷人的友谊:温柔细腻,知道自己在异想天开,充满对不可能实现的爱的思恋之情。

        老朋友们,老同志们——总而言之,老人们——当眼睛闪闪发亮的年轻人出现在你面前,告诉你“我一直很崇拜您”时,一定要警醒。接下来几乎没有好结果。

        除了跟拉尔夫·斯格曼的关系,伯兰特·罗素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他已经被奉为圣徒,成了人们眼中的和蔼可亲的老人,年高德劭,智慧超群。人们对圣徒、圣女、大师、智慧女人和智慧男人的胃口是永远无法满足的。这意味着,最不可信的材料也会被神圣化。我自己也必须跟这种倾向做斗争:人们想把我变成“年迈智慧的女人”。事情总是这样:幻觉破灭的追星族和弟子们总会过分抨击他们曾经不明智地尊崇的人。这也是罗素的遭遇。

        我在朗廷路住了四年,那段记忆栩栩如生,跟在沃里克路的感觉完全不一样,我努力不去想沃里克路的生活。这不仅是因为我的日子过得较为宽松了,多了些钱,少了些忧虑,情感开始变得自由,还因为整个社会的氛围开始明亮起来。被战争摧毁的黑暗的英国已经成为昨天,要花点力气才能回想起来。这是十年的成效,新一代已经成长起来,当你说起轰炸现场、炸开的墙面、没有粉刷的难看建筑,说起实用的衣服、糟糕的食物、难以下咽的咖啡、人们晚上十点钟上床,他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咖啡馆里面挤满了要让世界改天换日的年轻人,街上出现了最早的物美价廉的餐馆,人们的衣服都显得朝气勃勃、新颖别致。各种各样让人愉快的无关紧要的事物涌现出来,你十年前根本无法想象。比如,一个名叫“快乐漫游者”的乐队在牛津街上来回巡演,演奏传统的爵士乐,让购物变成了一种享受。窗槛花箱、吊篮和盆栽装饰树出现在粉刷一新的街道上。支离破碎的欧洲在战后的复苏是一个公认的经济奇迹,因为经济回升不仅发生在英国,所有的欧洲国家都已经复苏。有些国家曾经被战争夷为平地,但是从废墟和饥馑到富足只用了十五年的时间,甚至更短。然而对于一天天经历过来的人来说,我们把一切都视为理所当然,几乎没有注意到变化之快,需要有人帮我们指出来——就像我通过埃里克·霍布斯鲍姆的看到这一点,我一边读,一边惊叹,心想:但我们为什么没有更清楚地意识到我们发展得这么好?

        我们又迎来了一个新时代,它的最戏剧化的象征是苏联的人造地球卫星(在俄语里,这个词的意思是“旅行伴侣,卫星,同志”)。这是天空中出现的第一个新技术的幽灵,很多人整晚不睡觉,希望能一睹它划过天空的身影。我站在屋顶上,希望云彩不会妨碍我的视野。我没看见卫星,但我兴高采烈,无比快活,满怀成就感:我们真的觉得那是全人类的一大进步。乌鸦在歌唱,不知道为什么,乌鸦喜欢在那一带出没。它们一开始鸣叫,朗廷路的黎明和黄昏就降临了。

        一架不那么牢靠的小梯子通到屋顶。我在那里晒日光浴,坐在烟囱的阴影里避避暑。短篇小说《屋顶上的女人》就是在那个时期写的。那是另一个世界,因为不光我一个人在利用屋顶;屋顶上有花草、小花园和躺椅。离BBC不远的地方正在大兴土木,巨大的黄色机器笨重地攀升,在半空摇摆,操纵机器的男人们向我们挥手,大声邀请我们,恭维我们。

        街上的小市场只是两间木板棚,但BBC的人会到这里来买菜。街上挤满了贩夫走卒,市场上的吆喝销蚀成没有意义的声音,仿佛从遥远的过去传来,带给我一个故事,或者说故事的一缕魂魄——《房间》——当我白天躺在床上,躺在厚重柔软的深蓝色窗帘后面,它进入了我的脑海。抚摸着窗帘,我想起,这种料子不久前还不存在,现在我们却可以很容易地买到。躺在半黑的房间里,街道的喧闹萦绕在耳边,我滑入梦境,恍然觉得似乎来到了1914~1918年的这个房间——那是破敝贫寒的战争年代。

        我经常去剧院,在那里跟朋友见面,散场后常常独自一人从沙夫茨伯里大街、圣马丁路、海马基特散步回家,有时甚至是从老维克剧场走回来。街上有人,让人不觉得孤单,但跟现在还是不一样。现在伦敦市中心晚上到处都是寻欢作乐的年轻人,寻找各种刺激,午夜过后很久才会停歇。我夜里独自一人走在街上仍然不觉得紧张,偶尔停下来跟人说两句闲话。“这么晚了还在外面,亲爱的?”

        “我去看劳伦斯·奥利维尔演的……了”

        “是吗?真不错,你很喜欢,是吧?”

        当时琼·利特尔伍德正在东斯特佛德创作戏剧。在那里,我看到了我到那时为止看过的最有创造力、最精彩的作品——戏剧水准的提高要部分地归功于琼·利特尔伍德。剧场里几乎总是空空荡荡,观众只有十几、二十几个人,都是我们这些从市中心远道赶来的左派。琼本来的打算是为这一带的工人们经营一个剧院,但他们都不来。那时琼是个聒噪的共产主义者,她总在高声宣扬共产主义。我很难想象她真的是党内人士,因为党对她的态度充其量也只是“勉强容忍”。

        有两年的时间,我们这几个人知道,呈现在我们面前的是英国最杰出的戏剧。后来肯尼思·泰南来看了几场演出,向《观察家》的读者们介绍了这里,于是开往伦敦西区的地铁挤满了衣着光鲜的伦敦人,他们不辞劳苦地大老远来到斯特佛德,斯特佛德剧场变得一票难求。

        琼·利特尔伍德一直没有获得她应得的声誉。部分原因在于她厌恶中产阶级,而他们其实是她的支持者。她忍不住要去羞辱布尔乔亚、当权派、BBC、西区剧院和西区剧院的观众们。她必须这样做。那是她的风格、她的标志。接受电视采访的时候,她把手帕掉在椅子后面,转身去捡,这样她就可以把屁股冲着摄像机,羞辱观众。这是十足的孩子气,但她非这样做不可。她是个杰出的导演,是戏剧界的一股强大力量。她和她的队伍真正延续了巡游演员的古老传统,她在身无分文、毫无资源的情况下在偏远城镇上演戏剧,在临时搭建的剧场里上演政治剧和讽刺政治的道德剧。

        纳尔逊·阿尔格伦来拜访我。波伏娃把他写进了《名士风流》,那是一部关于战后的巴黎的小说,波伏娃把他描写成一位难以捉摸的美国情人,情节直接取自真实生活。根据报纸和广泛流传的说法,他对此心怀怨恨。这肯定不是真的。因为当克兰西带着成功媒人的神气把他带到我公寓来时,他的微笑里满是情欲,羞怯但心甘情愿,就像一个非常年轻的新郎。但我是作家,是女人,而且是左派——百分之百的毒药,不是吗?但在这种迷惑人的情境中,还存在着另外一种成分:直到六十年代末,伦敦在美国人眼中一直有着特殊的光彩。有时候,一个美国男人会把我当成一件珍品呈给另一个美国男人:“她是真正的正人君子,你知道。”——女人也可以像男人一样是个正人君子——我觉得我在他们眼中就像一只奖杯,带着弥足珍贵的英国品质。但事实上,阿尔格伦并没有被我吸引,我也没有被他吸引,但我们确实喜欢对方,一起度过了几天愉快的时光。他告诉我那些让他写出了《金臂男人》和《荒野之行》的经历。他娓娓道来,把那些经历描绘得像是江洋大盗的历险,充满魅力。他在伦敦寻找浪漫的贫穷,打算写这方面的故事。你们的贫民窟在哪儿?他质问我们。他跟克兰西去了东区,但原来的工人阶级社区已经不见了。他失望地回到我这里。他想找到狄更斯笔下的伦敦贫民窟,就像今天来伦敦的人希望遇上真正的雾,豆汤一样的黄色浓雾,那才是伦敦特色,他们听说了《清洁空气法案》后都感到遗憾。我向他解释,这一带沿街住的都是极端贫穷的人,他们住在破公寓、破房子里。但伦敦的贫穷往往是隐蔽的,一户殷实人家的隔壁可能住着捉襟见肘的穷人,他只需要转上一会儿就能看出来。他照我说的做了,但他看不懂,于是我跟他一起去观察。“瞧,看到那栋房子了?看到那条巷子了?”然而,英国人挨饿、以茶代饭、吃不像样的廉价果酱和面包、孩子们没有鞋穿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他希望能找到美国的那种贫民窟:那种一目了然、触目惊心的污秽景象。我和阿尔格伦对彼此的好意需要克服一个基本障碍。把贫穷浪漫化的风格——这往往是一种风格——在我眼中已经变成了一种让人恼怒的、非常幼稚的态度。这种风格由来已久。中产阶级对污秽总是充满爱慕之情——例如,波西米亚人。纳尔逊的小说的主旨是对贫穷、毒品文化和卖淫的浪漫化颂扬。就在当时,南非的贫民窟小镇——那里有着真正的可怕的赤贫——让一些人感到阵阵快乐的颤抖,他们兴奋地想象着:在亚历山大这种贫民窟小镇上,妓女有着金子一般的心,狡猾的小扒手们无牵无挂,乞儿机灵可爱,流浪汉们载歌载舞。

        我灵机一动,让他去了格拉斯哥。格拉斯哥还远远没有成为今天这座美丽的城市,高伯区有着他想找的一切。他满意了。他在那里找到了毒品文化,立刻觉得如鱼得水。他带着我们在某类美国人身上经常看到的气质:木然、黯淡、沉抑。我们认为,这种气质是过分努力地顺从过于死板的社会的结果,但在阿尔格伦身上,这是服用毒品的结果。

        我遇到一个麻烦。当我还在沃里克路住的时候,跟我交往的人里面有很多知名人士或者是即将成名的人,我住到朗廷路后遇到的更多。我可以随手列出一个名单。确切地说是“名人单子”。它意味着我经常遇到这种情况——某个人对我说:“我遇到了你的一个好朋友。”

        “噢,谁?”我对这个人没有印象。

        “但他说他跟你很熟。”这个人在派对上见过我五分钟,或者曾经由什么人带到我家里来,参加有很多人到场的聚会,他(她)于是就四处跟人说:“噢,是的,我是她的好朋友。”你成了他们的财产,他们对你了如指掌。“她告诉我……”(当传记作者四处觅食时,他们就是那些最爱提供回忆的人。)

        我认为,当时的一个重要现象,是不同类型的人之间的融合程度要胜过今天。那时候的社会生活更具有流动性,它部分地归功于奥尔德玛斯顿游行,那场游行让最不可能聚在一起的人聚在一起,彼此融合。如果让我列一个在游行中相遇的人的名单,就会像一个社会进步人士名册。今天还有能跟奥尔德玛斯顿游行等量齐观的事情吗?也许没有了。那时社会上还保持着战后的沸腾气氛,被压抑的能量正在爆发,工人阶级(至少是非中产阶级)的艺术天才涌现出来,最重要的是社会上充斥着乐观的政治情绪——如今已经蒸发殆尽。

        我认为,奥尔德玛斯顿游行作为一种独特的社会现象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想一想:六年来,每到春天就会有几十万人从英国、欧洲、美国甚至世界上更远的地方涌来,在奥尔德玛斯顿会合,然后用四天时间徒步前往伦敦,在学校和礼堂过夜,穿过欢迎他们和不欢迎他们的城镇和村庄,让世界媒体为之兴奋,引发大量报道。大多数报道带着敌意,而游行的人在结交朋友、增长见识、自娱自乐——如果不是这场游行,很多人不可能遇到一起。科学家和艺术家,作家、记者、教师、园丁、政治家,这种各样的人聚在一起,并肩前进,彼此交谈,往往在游行之后仍然保持着友谊。除了战争,还有什么社会运动能把这么多看上去不相容的人混合在一起?直到今天,我还会遇到很久以前在某次游行中并肩同行的人,还有人对我说:“我当时遇到了美国大学的某某教授,就因为这个,我去美国待了四年。”我还听到有人说:“我跟我妻子就是在1959年的游行中认识的。”

        有段时间我经常见到乔舒亚·恩科莫,他现在是津巴布韦的领袖。当时他经历着作为未来的非洲领袖在伦敦必经的阶段:勉强糊口,对未来心怀恐惧。他完全有理由感到恐惧,因为他将在南罗得西亚的拘留营度过十年,那无异于被关押在月球上,阴森可怖,见不到书和报纸。但当时他被一个新的局面所困扰:人们说他已经被收买了。道德重整会的人在拉拢将来可能成为非洲领袖的人,乔舒亚·恩科莫受到邀请去他们在瑞士的总部科城住了几天,于是背上了这个罪名。他看不出他们有什么问题。“他们都是些善良的人,对我不错,很好地接待了我。况且我也是有宗教信仰的人。”我向他解释局势的微妙。他说他讨厌政治。他只希望能在自己的村子里开一间店铺,跟家人生活在一起。他很想家,在伦敦感到凄冷孤单。乔舒亚不是唯一一个向我吐露这种雄心壮志的非洲领袖。他是个卓越的演说家,这是他被吸纳进政治领域的原因。我对他的名声早有耳闻:他站在肥皂箱上演说,布拉瓦约的人群都被他迷住了。

        我当然不是唯一一个给予乔舒亚建议和支持的女人。我们几个女人互相打电话,讨论棘手的问题,最主要的问题是我们觉得乔舒亚天生不是搞政治的。我以前觉得这种评价是一种批评,但现在不这样想了。

        比方说有段时间,我们的特工在纠缠他。他惶恐地来到我这里,告诉我他参加了一个会议。会议上有一个人上来搭讪,然后把他带到一个僻静的房间里,打开一只公文包给他看,里面装满了纸币。这个人告诉乔舒亚,如果他把他知道的跟阿拉伯人有关的情况都说出来,这些钱就全是他的了。阿拉伯人又出现了,跟上次一样匪夷所思。但乔舒亚从未遇到过阿拉伯人。我告诉他,我们的特务机构对阿拉伯人着了迷,他们曾经怀疑我在跟阿拉伯人做交易,但我也根本没遇到过阿拉伯人。问题是,乔舒亚快要穷疯了,把那么多钱摆在他面前真的很残忍。我轻率地开玩笑说,他应该把钱拿走,然后不承认自己拿了。他给吓坏了,这个玩笑表明我多么不了解他所面临的严酷现实。那个特工(不知道是谁,可能是军情六处的人)后来又出现了,对乔舒亚不仅加以利诱,还进行了威逼。

        我跟其他几位“导师”在电话里商量了之后,写信向一个朋友讨教。接下来的小故事足足相当于一场关于民族道德的讲座。让我们管这位朋友叫“约翰”吧!约翰的父亲曾经因为三十年代的大萧条而破产,因此约翰的童年生活堪称风雨飘摇,但他还是上了私立学校。战争爆发,在一次看似偶然的情境下,他邂逅了学生时代的一位好友,那位好友问他,愿不愿意为自己的国家做出实质性的贡献——而不仅仅是参军,对方这样暗示他。信不信由你,那人让约翰去一个绅士俱乐部吃午饭,手里拿上一份卷起来的《泰晤士报》。他根本没有问约翰的政治倾向,其实约翰是个极左派,但这是否意味着他有一张党员证,我不得而知。约翰在战争时期当了间谍,表现出色。但当时有很多像他这种背景的人在为安全机构服务,很多人是共产主义者或者共产主义的同路人。战后,约翰成了英帝国的批评家,批评英国在各方面的帝国主义表现,而且成了非洲问题专家。我在“倡议结束殖民统制”运动中认识了他,我们是战友。我想知道乔舒亚为什么被盯上了。特务机关对一个不幸的黑人政治流亡者紧追不舍,用整箱整箱的钱去贿赂他,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加悲惨,这样做对吗?跟阿拉伯人有关的林林总总又是怎么回事儿?

        约翰向一些可靠的人(间谍头目们)咨询这件事情,问他们该怎么做。我收到一封信,估计是“拖拖拉拉部”的某个高级头头构思出来的。这封信什么也没说,一丁点儿都没有,堪称“无沟通”的典范。我把这封信保存了很多年,时不时拿出来读一下,惊叹它的技巧。但在我多次搬迁的过程中,这封信给弄丢了。它的技巧相当于跟间谍行业相类似的领域中的这样一封信:

        “你说警察一直在骚扰X街的那户居民,但首先,我们在地图上找不到X街,其次,你有什么证据?我们没找到任何可以支持你的指控的信息,你的指控无论如何都是一种不当的构陷。你知道,对这个国家的所有公民一视同仁,这是我们的政策,因为我们不可能专门以那样的态度对待黑人公民,所以你的质询仍然不能成立。”

        特工究竟为什么把我们跟阿拉伯人联系了起来,至今仍然是个谜。

        乔舒亚跟我一起吃午饭,我们一边吃,一边讨论我们的伟大国家的林林总总,他说:“你是个好厨师,姑娘。我想让你做我的女人。我不需要向你解释非洲的政治,这多省事。”

        “但我已经有个男人了。”我说。

        乔舒亚大笑。他是个身材非常魁梧、很讨人喜欢的男人,他会发自内心地开怀大笑,整个身体都随着笑声颤动。“那么让他卷铺盖走人,让我取而代之。”他说。

        这种浪漫的邀请,他至少对另外两个女参谋也提出过,都发生在同样的场合(美美地用餐的时候),说的是同样的话。

        没过多久,我就见不到乔舒亚了,因为他完全卷入了流亡政治。但我确实去听过他的演讲——多棒的演说家!有王者之风!绝无仅有的摄人心魄的演说家。但接下来等待他的就是多年的流放,在他自己的国家里流放,远离一切美好、友善、愉快、优雅的事物,被关押在像月球一样荒芜的拘留营里。他的遭遇证明了伊安·史密斯的叙述。

        我有一位特别值得一提的访客。他是来自布莱顿的巫师,不知道为什么,布莱顿一直是巫师们最偏爱的地方。他坚持说自己是个白巫师。他让我一定要理解,巫师有好坏之分,而他是个男巫师,不是术士,因为术士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儿。他遇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他需要跟一个处女发生性关系,以此来提高自己的灵性修行,但他找不到一个真正的处女——一个纯洁无瑕、处女膜完好无损的姑娘。他找遍了英国的每个角落。我问:“但你是怎么打听的?难道是到处去问姑娘们,你的处女膜完好无损吗?”“她们对自己的身体很无知,根本不知道处女膜是什么。不,你不明白。如果你坦率诚恳地对一个人说话,他们就会用同样的方式对待你。我向她们解释我的情况,她们会听,然后我会问一些问题,但接着我就会看到,她们不是真正的处女。”他身材瘦削,肤色稍暗,头发平平的,没有颜色。他说起自己的困境时皱着眉头,绿色的眼睛看向一边,不看跟他谈话的人(也就是我,几个月里面,我们已经聊了好几次天了)。这是一个饱受折磨的男人。他从来不笑。上帝饶恕我,我居然在他面前大笑、微笑。他感到绝望,认为不可能在英格兰找到真正的处女,于是去了爱尔兰。他说,爱尔兰姑娘对性抱着清新自然的态度,这种态度在英国已经消失了很久了。他在爱尔兰的克莱尔县找到了一个十四岁的处女。他想娶她,他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她,让她一定为他保持贞洁,因为按照法律,他们必须等到她十五岁才能结婚。他对她说:“不要放纵自己,把你的手拿开。这是个悲剧——姑娘们意识不到这一点——你们拥有一件珍宝;那是无价的珍珠,但你们对待它就像它只是一块肉。”多么漫长的等待啊,他有一次到我这里来时,向我抱怨(也许是两次、三次),他坐在那儿,烦躁不安,一只膝盖在颤动,手指拨弄着纽扣或领带——他总是衣着得体,整洁体面。法律多么愚蠢。女孩子应该一来月经就可以结婚。还是以前的人更明白事理。那时候女孩子十二三岁就结婚,这符合大自然的意图。

        他总是很忙,他是巫师大会的召集人,而且在情感和魔法的各个方面对巫师进行指导。他不能像自己希望的那样经常去爱尔兰,繁重的巫师事务把他羁留在布莱顿,他让自己最好的朋友去克莱尔县去看她,让她坚持住,时间正在过去,尽管非常缓慢,但用不了多久……然而,经典故事再次上演。他来看我,充满怨愤和遭到背叛的感觉。“他不是巫师,不是我们中的一员,是否跟处女发生性关系对他来说毫无区别。他甚至没那么认真,对他来说那只是一场风流韵事,而且她明年就去上大学了。”

        处女并不是他唯一的痴迷。他想跟小女孩发生性关系,但他寻访处女的举动跟这个没有关系,因为小女孩无助于他的灵性发展。“每个人都看能出来,小女孩们想要什么。”他说,“即便是五六岁的小女孩都会站在那儿,指着她的嘘嘘给你看,扭动身子,想要它。好吧,如果她们想要的不是那个,又是什么?”他发出质问,但眼睛从不直视我,总是看着别的什么地方,有时看着一面墙,也许那上面有他投射的幻想,他用愤愤不平的声音继续说:“你看得出她们想要什么,但如果碰她们一指头,你就得进监狱。”

        我不知道后来他怎么样了。我从未在报纸上看到他的名字。我有时候会想,那个哀伤的人现在至少有七十岁了,赤身裸体地在月光下跳舞之余,他还在英伦三岛和爱尔兰遍寻他的梦想吗?“你是处女吗?你愿意为我保持贞洁吗?”“你没看出来吗?如果你坦坦荡荡地跟人说这些事儿,她们都会理解。”

        这里存在着一个真正的难解之处。一般的看法认为,性解放始于六十年代。诗人菲利普·拉金说:“性,开始于1963年。”他这样说的时候带着讽刺,但人们引用这句话的时候似乎忘记了这一点。我遇到一些人,他们告诉我,他们在五十年代多么压抑,性让他们多么恐惧。当我把白巫师寻找处女的小故事告诉他们后,他们觉得难以置信。但在我的生活记忆中,从来没有哪个时期,人们否认性,心中怀着禁忌,胆怯地在床边逡巡。性行为在战争时期当然盛极一时,在战时总是这样。但那是浪漫的性关系,因为迫在眉睫的生离死别激起了浪漫的情感。到了五十年代,似乎每个人都热衷于性。“那一定是你们伦敦的这群人。”对方这样反驳我。“唉,如果六十年代的时候我还是风华正茂的年龄该有多好。我以前整天想的都是姑娘。”要不就是“整天想的都是男人”——这种情况也是有的。

        外省小说总是对它所属的时代的精确描绘,但那个时代的外省小说并没有记载性饥荒。

        整个事情对我来说是一个谜。有些事情只能是难解之谜。我只能这样记录:人们那时候像是过得很开心,欢乐不受到限制——如果“欢乐”这个词在这里恰如其分的话,但这个问题我会在后面谈到。

        我的访客当中,最意想不到的是亨利·基辛格。事情是这样:魏兰·杨(当时他还远远没有成为肯尼特勋爵)已经成了美国左派和英国左派之间的联系人,这也许是因为他频频见报,出现在奥尔德玛斯顿游行的照片里,没有谁能抗拒这个有魅力的家庭:英俊的魏兰,一位可爱的妻子,漂亮的孩子们。非常民主地跟大众一起游行。亨利·基辛格想跟呼吁核裁军运动的代表成员见面。大多数左派们都在为竞选奔忙,但我斩钉截铁地说:不,我不会为工党游说拉票,为正义事业企求资助,我不会去街头叫卖《新左评论》,也不打算发表演讲(“左派往哪里去?”“英国价值几何?”之类的题目)。我在这个世界上的工作是写作,你们不喜欢,也得把它咽下去。我在南罗得西亚的索尔兹伯里已经为此跟有意见的人做过斗争,那些人比伦敦这些人厉害多了。所以当时我有空见基辛格。作为新左派的代表,我不是特别合适,但我确实可以代表呼吁单边核裁军运动(但这种区别在美国人眼中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在他们看来,我们总归都是共产主义者)。亨利·基辛格也许是德国后裔——因为从奇丑无比的水泥楼梯上冒出来、走进我的公寓的是个健康的德国年轻人——但他也是剃着板寸头的朝气勃勃的美国人,置身丑陋的背景中,他显得过于魁梧、清新、神采奕奕。现在很难描绘出那次会面的氛围,因为那个时代的氛围已经消失殆尽。记录过去的事情,总会遇到这种困难。其实陈述事实很简单:发生了这个,还有那个。但剥除了当时的氛围,很多行为(事实),无论是社会的,还是个人的,都像是彻头彻尾的疯狂。冷战的声音在英国已经沉寂了(主要是因为新一代年轻人觉得那很傻,而且不管怎么说,冷战从未给英国带来致命的威胁),但在美国,冷战的气氛却达到了顶点。因为政治原因离开祖国的美国人向别人描述美国发生的事情,英国的年轻人觉得难以置信。美国的共产党组织一直很弱小,它的思想和感受没有向外传播很远,但在欧洲,“每个人”都曾经是共产主义者,或者曾经生活在共产主义氛围中。“曾经是共产主义者,现在不是了”,这在欧洲是正常现象,适用于你遇到的大多数人。但美国人从来不明白这一点。现在,当你翻阅联邦调查局的埃德加·胡佛或者是中情局的阿格通的陈述,你可以很明显地看到这些绅士们在跟风车打架,因为他们对普通的共产主义者的思想和行为一无所知。在今天看来,这是那个时代最触目惊心的事实。一天天,一周周,胡佛和他的人马、阿格通和他的手下跟共产主义敌人做斗争,但如果真的有一个共产主义者站在他们面前,他们根本认不出来。欧洲存在着上千种不同形态的观点、不同程度的体验。在欧洲,如果你说“我不再是共产主义者了,因为‘肃反’……因为斯大林和希特勒的协定……因为苏联入侵芬兰……因为捷克斯洛伐克的公审……因为对柏林起义、匈牙利起义的镇压……”,每个人都会理解,这是一条受难之路。但在美国人看来,一朝是赤色分子,就永远是赤色分子。

        亨利·基辛格让我想起在牛津的讲座上见到的艾森克,那已经是很久以前了。他带着浓重的德国口音,精力旺盛、决心坚定——也带着谨慎和异议。在美国的报纸看来,整个呼吁核裁军运动是一场共产主义运动。我告诉基辛格,只有一小部分参与者是共产主义者,但在他听来这只是无关紧要的细枝末节。

        我们的谈话很快聚焦到一个词上。他说核武器技术已经发展了,可以把打击目标精确到十万人,他把这叫作“猫咪弹”。他不断地使用这个词,猫咪弹。我非常震惊,我说,任何一个人如果能用“猫咪”这个词来形容这种战争武器,都说明他缺乏道德感受力和道德敏感,它几乎概括了美国外交政策中的一切问题。他说我太多愁善感,不现实,对现实政治一无所知。我们没有争论,因为要想跟什么人争论,你们必须要有一些共同之处。我觉得他是一种粗粝、生硬、进攻性的力量,让人感到恐惧——因为他所代表的东西。而他觉得我是个假虔诚的、畏畏缩缩的白痴,在利用人道主义的语言为共产主义世界服务。这次会面持续了大约一小时,加深了我们对彼此的最糟糕的偏见。

        事实上,我钦佩他做出了理解左派的尝试。美国的其他保守主义者都不曾试着去了解自己的敌人——左派。因此基辛格的做法是英勇之举。他当时还没有达到成功的顶峰,却有可能失去很多东西。我可以想象,他的举动会在美国招来什么样的新闻标题:“克里姆林宫影响下的基辛格”、“共产主义在腐蚀基辛格”、“共产主义的特洛伊木马与基辛格”。不,我绝对没有夸张。当时那些事情在今天看来很疯狂,怎样才能把它们原封不动地再现出来?今天,跟那个时代的情形最接近的事情,是来自穆斯林强硬派运动内部的报告,我们在其中看到一种仇恨:对自己不了解的事物的阴暗的、无理性的、凶残的仇恨。这就是美国人当年看待共产主义的目光,无论是共产主义国家中的共产主义,还是非共产主义国家中的共产主义。这也是当时很多欧洲国家(无论是左派,还是非左派)看待美国的目光。狂暴可怕的无理性。

        魏兰·杨送到我这里来的另一个美国人是威廉·菲利普斯,他在三十年代创办了《党派评论》,从那以后一直担任主编。他对英国新左派怀着一丝怅然的钦佩,认为这场运动也许能成功地创造出一个社会主义的英国。我们成了好朋友,至今仍然如此。有讽刺意味的是,我曾经是个斯大林主义者。而他更是一位托洛茨基主义者,曾在美国跟斯大林主义者做斗争。在局外人看来,这场斗争就像是两个拳击手在一个很小的围栏中,在强光照射下进行较量。古老的分歧在那时已经无关紧要了——古老的分歧转眼间就可以变得无关紧要。

        从本质上说,《党派评论》是作为反斯大林主义左派的喉舌而创刊的,它一直在刊登最激烈的政治言论,但从创刊伊始,它就有另外一张面孔。美国一些最优秀、最著名的作家和诗人的处女作都是在《党派评论》发表的,同时,还有外国作家给他们供稿。这就是我为什么会看《党派评论》的原因,我现在也仍然在看。这也是很多英国人看《党派评论》的原因,有些人是左派,有些人连社会主义者都不是。我每次拿到杂志,会先扫一眼政治辩论文章——我觉得我应该对它们感兴趣——然后去阅读文学类的内容。

        威廉·菲利普斯不苟言笑,博览群书,喜欢讽刺,他是很典型的美国人,但也得到了欧洲文化的滋养。很多年后,我坦白对他说,我对《党派评论》中的政治内容从未产生过真正的兴趣,我觉得我让他失望了。但事实上,我在一生中一次又一次看到政治性的恶意辱骂、论争、辩论、诡辩都渐渐烟消云散,文学和艺术却保留了下来。但在那之前,文学和艺术一直在政治家的勉强容忍中生存。

        J. P.唐利维那一阵子在伦敦,他是小说《褐发男人》的作者,这是一部触犯众怒的小说——又一部桀骜不驯、惊世骇俗的作品,跟《幸运的吉姆》和《误投尘世》一脉相承。但唐利维很擅长出人意表,他把自己打扮得像个流亡的公爵,庄重、阴郁、优雅。他跟默里·塞尔一起,给我们讲各种难以置信的冒险故事,让我们的生活焕发出生机。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个最温柔的瞬间。夜幕刚刚降临,八哥在屋顶尖叫着盘旋,唐利维来了。他刚从BBC出来,感觉到一阵向缪斯致敬的冲动,而我是缪斯的化身。“噢,坐下来,喝点东西——我的缪斯已经累了一整天了。”他让我看他手里的袋子,里面装着四大瓶甜黑啤。“上帝,你该不会喝甜黑啤上瘾了吧!”

        “不,我正要回家,我要把这些黑啤带给我妻子。任何一个跟小孩儿待了一天的女人都应该喝点甜黑啤。如果真的有玉露琼浆,我一定会买来给她喝,每天买给她喝,可怜的、可怜的女人。等小孩上床了,她肯定需要来点高雅的聊天。”

        默里·塞尔有时候会到我这里来,因为他像所有的天生的喜剧演员一样,有时需要观众。有一次,他打电话给我,说有急事 ,等他来了之后,我才知道原来是他刚满三十岁了。我们坐在一个花园酒馆里(总归是在户外的什么地方),在那里待了大半天。他一直在解释:女人根本不理解,三十岁对男人来说是多么可怕,那是青春的结束。我肯定很同情他,因为他的痛苦是发自内心的,尽管他当时跟往常一样,非常风趣。后来我才想到,我刚刚过了四十岁,而且从来没有想过要从他或者其他任何人那里得到同情。我没有说:“得了吧,默里,跟我比起来,你的痛苦算得了什么?”

        肯尼思·泰南也曾经把我召去,跟他一起缅怀时光的流逝。我们在他的公寓里坐了大半天,他的秘书像打强心针一样一会儿给我们端这个,一会儿给我们端那个。肯说,他才三十岁,但已经到达了成就的顶峰:《观察家》报的戏剧评论家。一开始我以为他在挖苦自己,因为他经常挖苦自己,但这次不是,他真的这么想。我这样提醒他:一定还有其他顶峰在等他攀登。我们交流着语言,但我们的感受并没有相互交融,因为不列颠人的鼠目寸光有时候真的让旁观者觉得无可救药。他是认真的,一字一句都是认真的:他看到自己像一条绚丽的抛物线,划过英国戏剧界庸俗的上空,但这条抛物线已经开始下落了,它太早地到达了顶点。

        我对肯来说,是一位特别的朋友吗?我从来不这样想,但那是因为他的自我保护总是无懈可击,光芒四射的机锋让你觉得无法继续靠近他。我只能推断说,我处在他的一个特殊的圈子里,也许像个姐姐。因为他有几次打电话让我去他那里,那样的谈话在他看来也许算得上推心置腹。

        肯住在梅菲尔的蒙特街,跟他当时的妻子伊莱恩·唐迪住在一起。他们的公寓的装饰风格在我当时看来属于平庸的时髦。墙上贴的壁纸是波希的《人间乐园》,椅子上蒙着假虎皮。他们的公寓经常摆满时下流行的东西。如果你去那里参加派对,你会发现那里的人要么是新闻人物,要么有点名气。喜欢结交名士的人其实往往缺乏安全感,痛苦不堪,但我当时并不明白这一点。

        我总是觉得肯是个很脆弱的人,容易受伤,仿佛一只优雅的灰色飞蛾,有着丝一样纤薄的翅膀,大而突出的绿眼睛,骨感的面额。他身材很高,但极其瘦削。我想伸出双臂环抱着他说:好了,好了。但这种举动对戏剧界的年轻国王不太合适。人们都怕他,因为他太有影响力。我欣赏他的机智,但我认为他的判断力经常受到一些教条的左右,它们让他偏离理智。他属于那种典型的性格:为了让别人大吃一惊,他喜欢说自己是共产主义者、马克思主义者,但其实他宁愿去死也不愿加入共产党。这些人在政治上总是很天真,或者说很无知,因为他们的思想都在空中飘浮,从来不落到现实中来。例如阿索尔·富加德,他是我们那个时代非常有创造力的剧作家,但他不符合肯的政治意图。肯也做出过其他错误判断。但他的剧评写得很精彩,总是笔下生辉,自他以后再没有人把剧评写得那么文采斐然。

        如果你在派对上或别的场合遇到他,他就会送上一些俏皮话,但不那么流畅,因为他口吃,而且呼吸粗重,他一边说,一边观察你的反应。他有时会向你解释,他一整天都在锤炼这些俏皮话,因为“你们千万不要以为我和奥斯卡·王尔德这样的机智是不需要下工夫的”。

        肯和伊莱恩·唐迪的婚姻正步入尾声,他们经常在餐厅里吵闹、发脾气。你有时会看到肯坐在一张桌子后面,面色苍白,哀怨但充满好斗的神气,向坐另一张桌子后面的伊莱恩抛出阵阵责骂,伊莱恩也从不示弱。

        肯喜欢在公众场合表现自己,就像是剧场的延伸。他是个公众人物。往往是等到他给我打电话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的作品获得了好评,或者至少是报纸上提到它了。我当时对评论持批评态度,但现在我们把剧评、书评视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因为我们越来越受到外部因素的摆布。喜欢你的人也许会写信告诉你“我喜欢那本书”;不喜欢你的人也许会写“我讨厌那本书”;最常见的是“我看了那篇评论”对读者有刺激作用的是书评,而不是书。

        肯去了纽约,我顶替他为《观察家》写了六周的剧评。他离开之前给《观察家》列了个名单,上面写着他的朋友的名字,他不在的时候由这些人来坚守阵地。我写了六周之后由名单上的下一个人继续写。我很喜欢那段经历,主要原因是我去看了一些我通常不会去看的戏。在那之前,我并不知道当时上演的戏剧种类居然那么繁多。那时,边缘戏剧、酒馆戏剧和酒馆里的各种表演还远远没有兴起,有些戏剧种类现在好像已经消失了,比如某类闹剧,就像白厅闹剧那种演技娴熟、精彩巧妙的戏剧。我猜,这类戏剧的观众现在通过电视获得了满足。那时候的音乐剧也不像现在这么多。通过这段经历,我得出一个结论:有些批评家并不从一出戏自己所属的类别去评论它,有些戏就它所属的种类而言是不错的,但它们不适合所谓的更有文化的人,但这些评论家喜欢居高临下地对它们指手画脚。把《继续,护士》这类戏当成失败的《海达·高布乐》来评论,这当然是不得要领。

        肯的结局令人心碎。他悲惨地死于肺水肿,他还那么年轻,他的才华让我一直有种不祥的预感。当噩耗传来,我的预感得到了证实,但这当然算不上一种安慰。有些人的死会给我们的生活留下一处永远无法填补的空场。

        约翰·奥斯本。他像肯一样,当时也处在崩溃的婚姻中。有次我跟约翰、玛丽·欧瑞和……(谁呢?当时有四个人)一起吃饭。整个用餐时间,约翰一直在对美丽的玛丽抛出尖刻的话,玛丽哭了。当时的情景就像吉米·波特和艾莉森——那是玛丽不久前扮演过的角色。

        约翰的几位妻子里面我认识三位,我最了解的是佩内洛普·吉列特。我有次去吉列特的公寓吃饭,她的公寓在梅菲尔。在场的有约翰·奥斯本,约翰的情妇乔斯琳·理查德,肯·泰南和他的一个情妇。克兰西也去了,尽管我们已经分手了,但人们还是经常一起邀请我们两个。有那么一段时间,克兰西是时尚伦敦的一部分,无论他喜不喜欢。吉列特的婚姻处在崩溃的边缘,而奥斯本的婚姻已经彻底破裂了。佩内洛普不只是漂亮,而是很美,她是那种典型的红发美人:牛奶般细滑的皮肤,绿色的眼睛,婀娜的身段。约翰爱上了她,他的状态像某些恋爱中的男人——仿佛就要去看牙医了。我很喜欢吉列特博士,也很钦佩他——他是个沉默寡言的人,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妻子迷上了别人,就要离开他,但他却没有让自己的感受流露出来。

        就在那次晚餐上,佩内洛普称赞了我的进取心,因为我为了写《找寻英国人》而去“找了不少素材”。《找寻英国人》当时刚刚出版。我说,我没有去找什么素材,那都是我每天必须面对的生活。我当时口袋里没钱,带着很小的孩子,只有那个热心的地中海家庭愿意接纳我这个带小孩的人。佩内洛普一直过着富足的生活。我生气了,那一刻是个缩影,说明了这种圈子有时让我觉得不舒服的一个原因,也说明了为什么我跟皇家宫廷剧院的那些年轻人在一起很自在——我从来不需要向他们解释这些。

        后来,我也认识了吉尔·班尼特。我当时想,任由自己爱上约翰·奥斯本的女人一定是疯了。我现在也这样想。但约翰·奥斯本的女人都很出众,被他甩了之后都很伤心。我的看法是从旁观者的角度出发的。约翰·奥斯本对我总是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用“可亲”来形容最为贴切。他对事物的判断总显示出他的宽宏大量。绅士约翰,这是他的真性情——但后来,某些深藏的险恶的力量迫使他吐出毒汁,与别人针锋相对。

        我觉得自己跟约翰很亲近,因为我熟悉他的痛苦——仿佛内心深处的脓肿。我理解突如其来的忧惧的刺痛,它让你变得烦躁易怒。我跟约翰到乔斯琳·理查德家里吃过两三次晚饭。那是在约翰跟玛丽离婚之后,跟佩内洛普·吉列特结婚之前。那几次晚餐让我产生了这样的想法:情妇的领地经常比妻子的领地安全。至少,乔斯琳是唯一一个跟约翰分手后仍然获得了他的称赞的女人。托尼·理查德森当时也在。那是“伍德福尔出品”的时代。他们一起拍电影,有很多时间待在一起。这是两个易怒、好胜、感情丰富的男人,总是成为聚会的焦点,因为他们释放出强大的能量。约翰在回忆录中称他们的那段交往为“没有性关系的婚姻”,但我觉得他们像是两兄弟,而且他们像同胞兄弟一样,每句说出来、没说出来的话背后都隐含着漫长、激烈、纠结的共同经历。但他们认识的时间并不长。那些友谊是多么的随机、短暂、不牢靠。回首往事,我看到我们怎样被风吹到一起,迅速结成紧密的、相互信任的同志,仿佛是一个大家庭的成员,然后,万花筒一转,表面看起来好像什么原因也没有,人和人就重新进行了组合。我以前经常在这里或那里遇到约翰,遇到他跟佩内洛普在一起,或者和吉尔·班尼特在一起。他还喜欢寄一些语义不明的明信片。我收到过几张,我记得那是在佩内洛普之后、吉尔之前,不过也可能是在吉尔之后,或者他跟最后一个妻子结婚之前。这些明信片向你招手,但同时又把你打回去。比如,一张明信片上印着黯淡的海滨街道,街边是提供“床和早餐”廉租旅馆,挂着“空房”或“出租”的牌匾。约翰在背面写着:我希望你能在这里。他在一张明信片上送给你几个吻,但乍一看,你会以为他画的是坟墓上的十字架。在另一张明信片,他没有署名字。或者,只写着“J”。然后是“你为什么还没给我打电话?”要么就是长久沉默之后的交谈。对所有这些,我都没有回应。我很喜欢约翰。但如果说世上有一个人需要你付出宽容、需要注意力、需要你持续地保持警觉——因为害怕听到你说出伤害他的话,那么这个人就是约翰。而我当时被各种负担所包围,让我根本不可能憧憬好事情的发生。我说过,我的皮肤生来就太薄,而约翰似乎一点儿防护也没有。他让我联想起一只受虐待的小狗,它勇敢地面对世界,舔你的手,感激你的抚摸,但当一只手过于接近时,它就会急忙躲闪,浑身颤抖,缩成一团,担心你会打它。我曾经有好几年梦到约翰。现在看来,那是些有趣的梦。直截了当的性梦算不上有趣——等你醒过来,你会想:噢,又是这样的梦。但有一种梦很有意思,梦里的男人感情丰富、友善,闪动着爱欲的辉光,仿佛旧情人的重逢,带着怅惘、诙谐和魅力。魅力,这是最主要的,梦中的一切风光似乎都在微笑,跟日常生活没有任何关系。

        有两篇故事是那个时期写的:《男人之间》,后来改编成一部精彩的电视剧,每集时长半小时,非常有趣,得了一个奖项;另一篇是《体面职业的连带效益》。

        我发现,这些时髦的左派人士,无论我多喜欢他们本人,他们的立场总会激怒我。这里有种“革命的势利眼”——你有什么资格管自己叫……他们个个披着马克思主义的外衣,仿佛那是最新潮的衣服,以惊世骇俗为乐。他们对共产主义的历史一无所知,也不愿意听听那些真正在党内待过的人怎么说。

        他们都很浪漫、多愁善感。任何令人伤心的主题都会让他们热泪盈眶。当时有一本描写意大利南部的贫困生活的小说——《埃博利,基督在此止步》,作者是卡尔罗·列维。托尼·理查德森总是把它摆在书桌的醒目位置上。肯·泰南被史怀哲医生深深打动,当时每个人都被他打动了。我确实说过这样的话:有人曾经像史怀哲医生一样在非洲各地的医院里工作过,现在仍然有这样的人,可是没有人注意他们。因为我们需要的是一个标志性人物,一个典范,去敬佩一大群人对我们来说太难了。此时此刻,总有某个谦卑的医生、护士或者传教士在丛林中,在光秃秃、缺少设备的医院里年复一年地工作,没有资金,与世隔绝——没有任何刺激和兴奋可言。但我们需要一个史怀哲来矜夸地摒弃欧洲的舒适享受。我听说,印度到处都有人在难以忍受的环境中为援助穷人而工作,但我们需要特丽莎修女来让我们热泪盈眶。

        这件事情也许集中概括了我的要点。一群戏剧精英们(都是左派)去德国跟布莱希特剧团交流。当时柏林墙已经砌了起来。为他们带队的是个女人,她小时候逃离德国,她的亲戚要么死了,要么在希特勒政权下受尽折磨——她的整个生活轨迹都被扭曲了,先是因为希特勒,后是因为斯大林。有那么一小会儿,他们确实意识到这位职位低微、无足轻重的公关女郎是欧洲悲剧的十足的代表。“你逃走之后再也没有回过德国吗?”

        “没有。这是我第一次回来。我没那么多钱。”她回答。他们的脸,她说,僵住了。他们吃不消了,她说。他们不知道怎样处理真正的现实,不知道怎样面对一个真正的受害者、幸存者。事情到此为止了,他们继续用原来的方式跟她打交道,把她当成有用的雇员。

        我跟林赛·安德森打了一次奇怪的交道。我们有一阵没见面了,他突然打电话给我,说有急事。他和戴维·斯托里花了一年时间把《如此运动生涯》改成了电影剧本,但他们改的剧本平淡无味。他问我愿不愿意读一遍小说,说说我的想法。我连夜读完了那本小说,早晨给林赛打电话,告诉他这部作品让我心潮澎湃。他带着三个大文件夹来找我——里面放着三个剧本。他不想让我写一个全新的剧本,而是要求我读三个失败的剧本,用它们拼一个新的出来。他给了我一个星期的时间。我很生气:再没有比这更不专业的了。如果他事先告诉我,我的工作是把三个废稿拼成一个,我一开始就会拒绝。我也感到失望,因为那个故事已经深深吸引了我。但没有谁生林赛的气会生很久。招人喜欢,这就是林赛。他总是招人喜欢,即便在他年老体衰,变得不讲道理之时——他像我们很多人一样,增长的年龄放大了他的缺点。喜欢林赛是件棘手的事儿,因为他是又一个早年有过深深的、不可挽回的创伤的人。他说,他在私立学校的经历是他的伤口,他对那段经历怀着怨恨。虽然他总拿私立学校开玩笑,但玩笑并不能治愈创伤。

        我们很少见面,但只要见了面就会起争执。我发现,在那些时髦的左派人物中间,他是最能激怒我的。我们每提到一个人,他就称那个人为“叛徒”。背叛了什么?投靠了谁?没有人说得出来,林赛当然也说不出来。这只是一个时髦的行话,流行了几年。有些字眼儿似乎是专门设计出来阻止人们思考的,“叛徒”是其中之一。另一个词——“忠诚”——也风行一时,意思是某个人支持跟你一样的政治目标和行动。还有一个词是“事业”,它带着道德的意味,因为只要是“事业”,就一定是好的。“法西斯主义者”直到最近才淡出人们的语汇,它可以指称任何人,即便你只是冒出了一点儿朦胧的右派苗头。

        苏联输出了几十种术语。有一段时间,爱德华·汤姆森、约翰·萨维尔和我们其他几个人是“修正主义者”,意思是说我们偏离了党的路线,试图改变党的路线,而党的路线当然是正确的。他们的另一个术语是“正确”。

        《如此运动生涯》拍出来了,我喜欢这部影片,尽管我认为它没有把身体的骄傲表现得淋漓尽致——年轻工人对自己的体魄的骄傲,他们看到自己正处于生命的巅峰,而前方只是向着黯淡平庸的生活的慢慢衰落。

        鲁本·席普已经娶了伊莱恩·格兰德,她是早期加拿大电视台的“魅力女郎”。她就像露西·鲍尔和拉娜·透纳,有着浑圆紧致的臀部(或者说屁股),坚挺翘起的乳房,友善的、姐妹般的性感。有一段时间,从加拿大和美国来的年轻女人都是这种体型,然而六十年代风潮一转,人们开始喜欢另一种身材:健美好斗,散发着对峙的意味。加拿大圈子里的大部分人都换了伴侣。鲁本是个极和善的男人……我的意思是说“他是个‘好’男人吗?”不。他只是具有一种特质、一种人性。当时代氛围对某个主题特别宽容时,你可以把你的想法对很多人和盘托出。但在这些听众那里,无论是他们的经历,还是他们运用想象去理解的能力,都使他们无法与你的观点形成共鸣。然而跟鲁本在一起,你可以无话不谈,而且他总能理解。我喜欢去鲁本那里的一个原因是他喜欢彼得,他对这个迫切地需要父亲的男孩非常和善。

        鲁本写了些电影剧本,拍成了电影,其中一部由诺曼·威兹德姆出演。但鲁本的天赋在于创作愤怒的讽刺剧,就像《调查员》。他生不逢时,六十年代的讽刺剧的革命那时还没到来。他最终死于饮酒过度,但我不知道他酗酒是不是因为对自己的作品感到失望。

        彼得去了寄宿学校之后,鲁本和伊莱恩就放开手脚实施把我嫁出去的计划。我走进他们在切尔西的住所,有时会发现一个男客人惴惴不安地等在那里。单身的女人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男客人——但现在已经不像以前那么频繁了。单身女人甚至会让她的好朋友们感到紧张。他们总是试图把我匹配给来访的加拿大人和美国人。我总是尽量在第一时间低声对他说:“放轻松——我不想结婚。”然后我们就像两个向大人隐瞒秘密的孩子那样相视而笑。“你们在笑什么?”而我们两个人故意并排坐着,像是犯了错,但其实是在暗自得意。

        我始终记得他们为我介绍的一个男人,原因即便在当时看来也足以让人不安。他是个鳏夫,带着个很小的女儿,大约两三岁。他向我描述他和女儿睡在同一张床上,确保女儿熟悉他的身体,他鼓励她探究他的私处,甚至让她玩弄它们。“这样一来,她永远都不会嫉妒男性有阴茎。”他这样告诉我。他对自己采取的抵制蒙昧的做法很自豪。我提醒他,这种做法也许会产生一些不可预见的后果,比如说,他女儿也许会再也离不开他,没有办法爱上别人。他对我感到失望,认为我缺乏真正的洞见。他身材高大,毛发浓密,神色哀伤,注重言辞和思考,深受弗洛伊德理论的桎梏。我们极不般配,我们私下达成的“不必担心对方想跟你结婚”的协议格外有效力。

        还有一位年轻的鳏夫。他妻子突然死了,大家都觉得他应该尽快再婚。这种想法很不明智,因为他被忧伤压垮了,而且仍然没有从突如其来的噩耗中恢复过来。我爱上了他。虽然陷得不深,但也足以让我丧失理智。我居然搬到他在切尔西的房子里,跟他住在一起。那是一座小巧玲珑的漂亮房子,里面有只美丽的红色小猎犬,它非常想念自己的女主人,壁橱里塞满了那个死去的女人的衣服。我再次被水下的一股逆流拖着走,这是跟克兰西分手后的无意志拖拽状态的延续。它其实也是尾声:被动状态的尾声。

        他在《每日快报》工作,因为他我突然掉进了一个跟我自己的世界相去甚远的地方,仿佛走在一部小说里。他的朋友们都去看赛马,押注,都有他们最喜欢的酒馆,而且都是右翼人士。在报社里,他是个大有前途的年轻人,得到上级的垂顾,大老板对他尤其青睐有加。比弗布鲁克如果喜欢他的一篇文章,就会让跑腿的送来一百英镑。这种贵族式的慷慨气派让我莞尔,但这位雄心勃勃的学徒却热衷于此。他也为格拉纳达电视台的伯恩斯坦工作,但我不记得他为什么要做这份工作了,也不记得他做的是什么工作。他喜欢这种身份:有权有势的人最宠爱的男孩。一天夜里,大约凌晨三点,电话响了,是伯恩斯坦打来的。格拉纳达电台的员工们明天要罢工,伯恩斯坦怒火中烧,但他的最主要的情绪是难以置信。“他们怎么能这样对待我?”他在电话里不断地质问,“他们难道不爱我吗?”他们难道不爱我吗——暴君永远的呼告。我听到我的临时爱人说:“爱,他们当然崇拜您,我们都崇拜您。”但这句话不符合人们当时对伯恩斯坦的看法,但女人们在历史方面往往鼠目寸光。伯恩斯坦也是一个不该被忘记的人。他立志提高电视节目的水准,他做到了。现在的电视巨头没有一个像当年的格拉纳达电台那样乐于冒险、勇敢无畏。

        有那么一刻,我突然看清了自己的处境:我住在切尔西,身边都是喜欢购物的女人,上午过了一半,她们就会出门去遛狗。我以为我在干什么?这有什么意义?我跟他分手了,回到自己的家。真正的悲伤已经让他刀枪不入,我们的分手没有给他造成多少伤害。至于我,我得出结论:我成了恋爱瘾君子。让我上瘾的是恋爱的状态:兴奋,胶着。那是一种轻微的陶醉,跟真正的相爱毫无关系。我以前怎么没看出这一点?只要看看我写的东西就会明白,比如说《恋爱习惯》。我写这个故事是因为我想重温跟杰克在一起的经历,但我盲目地飞来飞去,跌跌撞撞,最后又退了回来。

        这段经历让我震惊——真正的震惊。这确实是一个阶段的结束。我写了,然后又回到的创作中,我把头脑中多少已经组织过的素材整合起来。

        我在那套公寓里写了很多东西,主要是和《壅域之中》。我早晨起来,套上长裤、衬衫或者毛衣,梳头,刷牙,烧茶。一写就是一上午,一下午,一杯接一杯地喝茶,不时停下来睡上一会儿,恢复精力。我有时会写上一整天。有时一天写几千字,有时一整天的工作最后在废纸篓里着陆。到了晚上,我筋疲力尽,瘫在电视机前,或者独自一人去街上散步。这样的工作周而复始。写作中的作家的生活并没有多少花样。这种状态持续了一年多,但只要彼得带着一个朋友回家,我总会带他们去康沃尔。对于两个精力充沛的十几岁的男孩来说,我的公寓实在太小了。

        这段时期,我有过两次跟医生打交道的经历,它们跟“被动性”这个主题不无关联。

        我躺在床上做妇科检查,那是一家声誉甚隆的教学医院。我总是感到疲倦,据说可能是因为子宫有问题。十二个女人躺在自己的病床上,等着会诊医生。我旁边的女人僵硬地躺在那里,可怜巴巴地竭力抑制住啜泣。一位年轻的护士在照看我们。那个大男人进来了,跟着十几个年轻小伙子。他的嗓音冰冷,带着挖苦,让听到的人不由自主地缩成一团。他从我旁边的那张床看起。“我告诉过你了——她叫什么名字?——琼斯太太。你一点儿问题都没有。你一定得让你丈夫来见我,你不能怀孕,原因在他,你没告诉他吗?”

        “他生气极了。”那个女人抽泣着。

        “他生气极了,是吗?那你为什么要浪费我的时间?浪费公众的钱?你知道你花了纳税人多少钱吗?不知道?那么你应该知道。”冰冷的声音继续慢吞吞地说,“不要再来了……太太,告诉他,他一定得来。”

        “但他不肯来,医生。”她哀号起来。

        “那是你的问题,不是吗?不是我的问题。”

        此时,我看到那个年轻护士流露出难堪的神色。我在寻思,他肯定不会让我在这些一脸青春痘的年轻人面前分开双腿吧?我从未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情。虽然我已经全心全意地抛弃了对性的保守态度,但那样做实在太过分了。那些年轻学生已经意识到了眼前的局面,咧着嘴笑,互相交换着眼神。我是病房中最年轻的女人。护士手里拿着一块两英尺见方的布或者是纸巾。她用它来做什么?医生来到我的床脚,护士急忙把盖住我的下身的毯子拉下去。医生看着手里的材料,然后打量着我:“你把腿交叉着,指望我这样给学生讲解吗?”护士急忙低声对我说:“打开腿。”然后用那块勉强够用的布遮住我的脸。“别浪费我的时间……太太。”医生说。我打开腿,尽管我知道我应该跳起来,给他一巴掌,痛骂那些挤眉弄眼的学生。但我什么也没做。“这是多次顺产的完美例子。”医生说,“三个孩子……”他参考了一下手里的资料,“是的,三个。可惜这样的例子我们见的不多。”然后他叉开双腿定定地站着,就像塞希尔·罗德斯站在开普敦向北凝视非洲大陆。他提高了嗓门儿,对病房里所有的人说:“你们应该趁年轻的时候早生孩子。这是大自然的意图。你们之所以会得这些妇科病,全是因为生孩子不够早。”他继续巡视,庞大的随从队伍簇拥着他。我本来可以杀了他,当然可以,但可悲而懦弱的受害者的斥责和控诉总是无声的。护士觉得羞愧,她站在我这边,跟我一样对那两尺见方的纸巾很不屑,她低声说:“还是起来穿衣服吧,你没什么病。”她快步走到旁边的女人那里,她已经泣不成声。“嘘……”护士说,“去穿衣服吧。我给你倒杯茶。他叫得比咬得凶。”我们两个沮丧地拖着脚步来到隔间。我一边穿衣服,一边听到那个女人在纵情悲伤中崩溃了。透过窗帘,我看到她躺在诊断床上,胳膊横在脸上。她大声地抽噎,这种哀痛感染了每一个人。我心中翻腾着怒火。我怎么能让自己受这样的欺侮?为什么?为什么我在医生面前会这样的无助?

        在我从索尔兹伯里来到伦敦之前,在那段漫长的仿佛没有尽头的糟糕日子里,我向一个朋友(他是医生)诉苦,我告诉他我经常感到疲劳。你可能得了吸血虫病,他说。他是吸血虫病专家,这种病的征候之一是容易犯困、感到疲惫。让我们称他为马修。我们认识他的时候,他刚刚开始行医,但他的成功和他的病人为他赋予了一种徐缓、威严的气度。我们喜欢拿这一点来开他的玩笑。他为我做了血吸虫病检查,结果呈阴性。现在人们知道,血吸虫可以通过皮肤上的毛孔进入体内,只要轻轻碰一下被血吸虫污染的水就有可能被感染,我小时候总是在水里进进出出。不,我没有在长满芦苇、蜗牛贴在上面的死水塘里游泳,但我可能把手和脚伸进去过,因为那个时候,人们以为血吸虫只能通过尿道进入人体。我极有可能得了血吸虫病。测试结果呈阴性不表明我没有感染血吸虫,马修说。当时的治疗方法又漫长、又让人讨厌:病人每天去注射锑,至少注射一个月。大部分黑人体内都有血吸虫,这是非洲的地方病之一。漫长而痛苦的治疗结束后,那些受罪的人一定会再次染上,因为如果他们住在乡下(大部分人都住在乡下),他们在里面洗洗涮涮、从里面打水的小河和池塘的水里到处都是血吸虫。病人现在吃上几片药就好了——你的病治好了,就这么简单。我对马修说,让我注射一个月,我受不了。马修说,他刚研究出一种改进疗法,把一个月注射的锑的剂量在三天里注射完。这是很剧烈的疗法,但它能够奏效。他问我愿意试试吗?况且,我还可以为科学做出贡献,因为这种疗法还处在试验阶段。我让自己住进了医院,里面的医护人员都是裹着天蓝色长袍和头巾的天使般的年轻修女。我一天注射四次,每次注射时我都感到心脏在狂跳、伸缩、剧烈地颤动,仿佛要爆炸了。我躺在那儿气喘吁吁,心想这就是死亡,发誓不会让他们再给我来一针了,但就在我觉得再也无法承受的关头,体内的喧哗突然停止了。年轻的天使们站在周围,内心担忧,但面带笑容,而我一天中有四次认为自己要死了。一天,马修踱步走进来,神色庄重,很有权威。“嗯,你看起来不错。”

        “但是,马修,我觉得糟透了。你肯定我的状况不错吗?”

        “完全正常。这是未来的疗法。”

        四天后我爬出医院,浑身散了架,不停地颤抖,中了毒,觉得恶心,但体内可能已经没有血吸虫了。然而我的疲惫一点儿也没有减轻。后来我生了第三个孩子,写了《野草在歌唱》,来到了伦敦。

        到了伦敦没多久,我又遇到马修。他附属于热带疾病医院和其他专科医院,已经是世界级的血吸虫病专家。“你好吗?”

        “还不错,除了总是觉得疲劳。”

        “你可能有血吸虫病。”

        “但你已经把我给治好了。”

        “噢,是吗?你治疗过吗?”

        “你对我实施了三日疗法。闪电战。”

        “那种方法已经停用了。我们用它治死了一些人。都是当地的非洲人。他们的体质承受不住。”

        我只好告诉读者,我又让自己做了化验,结果是阴性,而且马修再次让我相信,化验结果并不能证明什么。我像是急于赞同任何事情,急于取悦别人,没有办法说出一个简单的“不”字。趁着彼得要在学校里整整住上半个学期的时机,我答应住进热带疾病医院,就诊于这位著名的医生。我在那里住了一个月,当然是免费的。治疗方法恢复到每天一剂,注射尽管不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但至少不那么可怕、痛苦。除此之外,我觉得很愉快。我躺在床上,读书,琢磨着,抽烟。他们很肯定地告诉我,一个人接受锑治疗之后,最多会再抽一两天的烟,没有谁例外。但我一直在抽烟,治疗期间从来没有间断过。马修经常会来到我床前,高高地站着,举止缓慢,庄重威严,向我保证我的状态良好,然后踱向另一个女人的病床,她的症状让所有的医生着迷。她是个修女,英国人,曾在尼日利亚工作。她得了一种神秘的疾病,两条腿间歇性地肿胀,泛起粉红、猩红或覆盆子似的鲜红的颜色。让医生感到奇特的是变色症状到来的时间。这显然是某种细菌在作怪,但科学对它还一无所知。路西嬷嬷躺在床上读妇女杂志或《圣经》,旁边放着个按铃。她按照医生的指示,双腿一旦开始肿胀变色,她就按一下铃。一天有那么几次,走廊里回荡起滚雷般的脚步声。医生和护士们从医院的各个角落冲向我们的病房,围着泛红的腿,取皮屑、采血样,不停地说,不可思议……难以置信……太神奇了,然后又怏怏地离开,因为双腿的症状往往已经开始消退了。路西嬷嬷大约五十岁,她在尼日利亚的一个偏远的地方工作了几十年,教那些未开化的人爱上帝,也教他们读书写字。她像我一样,在好好享受休息的时光。修女们来看她,给她带来杂志、爱情小说、巧克力、粉色的皮拖鞋和粉色的短睡衣。然后她被转往另外一个病房,在那里接受更严肃的治疗。于是艾达·迪米特里奥斯夫人住了进来,她身材高大,气定神闲,是个地道的英国女人:顺滑的浅色头发,完美无缺、闪闪发光的粉色指甲——她进医院之前去做了头发和指甲。她坐的病床上,靠着医院的朴素的白枕头和自己带来的印花靠垫,读《每日镜报》、《每日快讯》和很多通俗小说。这些书她怎么也读不够,她说,她读起书来如饥似渴。

        下面是她的故事。两个可爱的英国姑娘自己去希腊度假。那是五十年代早期,这是不同寻常的举动,很有魄力。她是在姐姐莫琳的说服下一起去的。“她总是很喜欢外国人。我从来不像她那样,我不怎么喜欢外国人。”到了雅典,她们在咖啡馆坐着。一位希腊商人望着她们,对这位皮肤白里透红、头发秀美的英国姑娘一见钟情,顷刻间神魂颠倒,堕入了情网。他向两位姑娘展开鲜花和巧克力攻势,要求艾达立刻嫁给他。她说:“你为什么不让莫琳嫁给你?她喜欢去国外。”但最后还是艾达嫁给了她的亚里斯泰德。“叫我亚里。”“不,我要叫你哈里。”她跟着他去了尼日利亚北部的卡诺,城镇的名字让人联想起骆驼、大篷车、唤礼员,还有弥漫着香料的诱人气息的市场。这是个古老的贸易城镇,向来如此,它的历史带着浓郁的浪漫色彩。来自克罗伊登的艾达发现自己住进了一座大房子,里面全是宽敞通风的房间,屋外有一座巨大的花园,高大树木的浓荫把炎热挡在房屋的外面。房子的屋顶是平的,她大多数夜晚都睡在那里。

        “我们先做爱,”她说,“然后到屋顶上去睡觉。哈里说:‘来,让我们在屋顶上做爱,大家都这样。’我说不,我知道什么事情能做,什么事情不能做。”

        “你爱他吗?”我问,我觉得没有理由不问问这个关键的问题。

        “人们总是谈到爱,我从来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意思。除了哈里,我忍受不了任何一个男人,这也许算是爱吧。”

        她用了很长一段时间才发现他非常富有、非常成功。他是个商人,工作勤奋,她很少在白天见到他。

        “你觉得孤单吗?”

        “孤单?我不理解这个词。我喜欢自己给自己做伴儿,我一直是这样。”

        她有时候去市场逛逛,由仆人陪着,因为她的哈里说她应该经常出去走走。但她真正喜欢的事情,是独自坐在宽敞的房间里读空运来的《每日镜报》。窗边的层层梯架上摆着她亲手垒起来的花,天花板上的大吊扇让花香弥漫到房间里的各个角落。她没有朋友。当她丈夫让她为他的商场朋友安排晚宴或午宴时,她就出来款待他们。但宴席都是仆人准备的,如果她让他们做这个菜、做那个菜,反而会添麻烦。她跟哈里的白人同事的妻子们毫无共同之处,跟哈里的黑人助理的黑人妻子们也无话可谈。当地有一些医生、传教士和教师,但“不管怎样,我受不了那些自以为是的救世主”。她说着,擦拭着完美的指甲,审视着她那完美的苍白皮肤,那皮肤从来没见识过尼日利亚的阳光。

        她喜欢自己的生活,但她染上了一种细菌,一个劲儿地腹泻,她急不可待地盼望热带疾病医院把她治好,因为她想回家。

        邮差每次来,都带着她的哈里寄给她的信——充满激情的信。

        “他想我。”她说,读着读着脸红起来,“他性欲过度。我这么跟他说:‘你的力比多过剩了,这对你不好,天气这么热。’”

        “但他不肯听。如果可以的话,他一天会来上三次。他有时候在午饭时间回家,但不是为了吃午饭。他说:‘我爱你我爱你我爱你,到床上来。’但气温有一百多度。‘你不爱我吗?’他说。他求我跟他做爱,我屈服了,因为我不喜欢看到男人哀求,像一条狗。结果我们大汗淋漓,床单都湿透了,我不得不赶快把床单换了,因为我不想让仆人知道。”

        她对他说过这样的话:“你瞧,我亲爱的,不,听我说,你去找个姑娘,跟她做爱。我不介意。”他哭了,说:“你不爱我。”她对他说:“像你这样的男人应该有两个妻子。这不是你的错,你只是性欲太强了。”

        “他沮丧极了。”她说,平静的蓝眼睛中掠过一丝阴云。“我看得出,我不应该说这种话。但我想知道,这到底有什么问题呢?找一个姑娘用来做爱,而我负责所有其他事情。因为我确实喜欢他,你知道;除了他,我不可能嫁给任何人。”

        “如果他找了个尼日利亚姑娘,你会介意吗?”

        “黑人姑娘?我更希望她是白人,但如果是黑人,我也不介意。我喜欢那里的黑人。我喜欢那里的食物。我唯一不喜欢的是那些噪音,他们很吵,但那是他们的国家。”

        “你的钱都花在什么上面?”

        “我买了好看的衣服。我晚上为他穿起漂亮衣服,他很喜欢这样。我甚至有条迪奥的裙子。在那里没什么可买的。他把大部分钱都寄给在希腊的家人。我喜欢那些愿意照顾家庭的人。我不能生孩子。我曾经想要孩子,但什么动静也没有。我问他,你介意吗?他说不,整个世界上,他想要的只有我。如果我们有了孩子,我就没时间跟他在一起了。”她坐在那儿,把冰冷的乳霜涂在漂亮的皮肤上。她撩起淡紫色的缎子睡裙,把乳霜轻轻拍在脖子和前胸上。“你必须以柔克刚。”她庄重地说,叹了口气。

        有很多人到医院来看我。艾达躺在那儿读书看报,听我们聊天。

        “我喜欢聊天。”她说,“你的朋友们很有趣。你是个真正的波希米亚人。你知道吧?”

        “有人这样说过我。”我说,“但只有在非洲,人们才这样说我。你怎么定义波希米亚人?”

        她认真想了想。“嗯,我不是。哈里也不是。他的家人不是,我的家人也不是。你的朋友们是。你们就喜欢与众不同。”她宣布。她转过身去说:“现在我要睡上一小觉。不要让护士叫醒我。我在家里从来也睡不好,因为哈里不让我好好睡。你猜怎么着?我有时候醒过来,会看见他坐在那儿,俯看着我,哭泣。他说我太美了,让他不得不流泪。我对他说:‘如果你老这么说,我会信以为真的。’”

        我真的得过血吸虫病吗?现在无从知晓了。

        这些跟医疗经历有关的记忆片段,记录了我在面对权威的压力时,表现出来的非常病态的被动性。我并没有说“女性的被动性”,因为我认为,人们在医生面前的反应,源自性别间的差异并不大。我们都被教导要听别人的话。我们作为小宝宝、婴儿、幼儿,最先听到的是:“这是医生……医生说……要吃药,医生这样说的……医生说你一定要待在床上。”他(现在也可能是“她”)从一开始就是家庭的最高权威,在医生去病人家里出诊的年代,小孩子经常看到一家人怎样等待医生的到来,等待他来吩咐大家做什么。但家庭出诊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情况也许发生了改变。

        今天回想起来,有件事情让我很吃惊:尽管经常是我妈妈告诉医生该做什么、开什么药,但在她和病人(我爸爸、我弟弟和我)之间,她仍然需要医生的权威。这是因为那个年代的医学界训练护士们服从一套极其苛刻的纪律:除了医生的指示,不允许她们做任何事情。在农场里,当我爸爸的糖尿病或者并发症恶化时,她就会把他放进那辆旧轿车,坐在他身边,盯着他的脸,注意有没有昏迷或神志不清的迹象,而我开着轿车向索尔兹伯里驶去。七十英里有多远?没有多远。但那条粗糙的砂土路坑坑洼洼,起伏不平,你要么很快地开过去,车子和车上的人一起颠簸,要么很慢地开过去,让车子从一道脊上缓缓滑下去,过渡到下一道脊。我必须开得很慢,因为我爸爸病得厉害。这段路也许要开上五六个小时,中间还要停下来,让他休息。汽车开到轨道式路面上时(轨道式路面就是没有用沥青把整个路面铺满,只铺了两条轨道,供车轮在上面跑),速度可以稍微加快一点,但仍然比较慢,因为轨道的边缘是曲曲弯弯的坎儿,不小心就会滑下去,陷进流沙里。我爸爸坐在车上,脸色苍白,大汗淋漓,一只手抓着车边的扶手,另一只手抓着我妈妈。到了医院,医院收治我爸爸,让他在那里待上一上午或一整天,给他做我妈妈已经在农场为他做过的各项检查。医生吩咐我妈妈做那些她早就知道的事情,因为这些做法还是我妈妈告诉医生的。我们把我爸爸安顿在旅店里,住一个晚上,第二天又顺着那条糟糕的路驶回农场。这场奔波只是为了获得医生的权威认可。疯了,但当时就是这样,非这样不可。

        被公认为我写过的最好的小说。也许是吧,但我有自己的看法。人们认为作家不适合评判自己的作品。出版近四十年来,销量仍然很平稳,经常再版,销售的地区也并不仅限于欧洲国家。它的历史昭示出一本小说可能经历的盛衰沉浮。

        人们总是在问:你为什么写这部小说?为什么写那部小说?为什么写那个短篇?你是怎么写出来的?对于这类问题,从来没有一个简单的回答。你可能会花几年的时间苦苦思索一部小说,却一直找不到恰当的方式,然后答案突然出现了,也许是在一个梦里,也许是在一系列梦里。无论怎样,原来显得不可能的事情突然变得容易了。《三四五区间的联姻》就是这样。不知道为什么,《南船座中的老人星:档案》的结构为十年来的寸步难行画上了句号。《联姻》是整个系列中的第二部,显得非常突兀。但就像常有的情况一样,解决办法十分简单:我让一个苍老的声音讲述这些故事,所有的事情都各归其位了。有时候,一部小说会突然出现在脑海里,比如《好人恐怖分子》。诞生的过程并不很长,但非常复杂,这不仅是因为它所涉及的主题,还因为我当时的状态。我站在真正的十字路口上,处在转折关头——我在坩埚里,已经为重塑自己做好了准备。我知道自己已经准备好了,我清楚地意识到这一点。一是因为,我已经下定决心,我的感情生活从此将会不同;二是因为政治,共产主义作为一种道德力量正在土崩瓦解。我周围到处都是心碎欲绝的人,他们精神崩溃,经受着宗教改宗的痛苦。还有一种很普遍的现象:很多立场坚定的前共产分子发现了自己的经商才能,开始赚钱。他们以前对资本主义各环节的痴迷研究为他们的商业生涯提供了最好的准备。关键是,那些把所有的鸡蛋都装在一个篮子里的人非常痛苦。曾经被拒之门外的思想涌入他们的头脑,有时甚至是以疯狂的形式。我从小生长在一个一分为二的社会里:一边是白人,一边是黑人。这种分裂的结果在南非传来的新闻中昭然若揭:森严的界线溃散,演变为暴力和战争。继续回溯,我可以听到我父母的声音:我父亲(至少在他身体依然健康,仍然是他自己的时候)不会随意地论断他人,他宅心仁厚,通情达理,宽容大度;我妈妈则时刻准备着把人分成三六九等,准备去谴责和论断。我知道,在世界事务中,一个异乎寻常的时代就要结束了。我知道,人们不久就会觉得那个时代很疯狂。我已经明白,仿佛会永远存在下去的氛围和观念潮流,有可能在一夜之间消失得无影无踪。我在这方面最极端的经历是“二战”刚刚结束、冷战粉墨登场的时刻,一夜之间,友谊尽毁,盟友变成了敌人。有几年,我一直在想,我渴望读到的关于19世纪的小说从来没有被写出来过。关于19世纪的史书汗牛充栋,但小说却不多。知识分子之间的辩论、论争、激情和仇恨,它们往往是隐藏在正史背后的真实故事,描写它们的小说在哪里?如实描写社会主义圈内生活的小说在哪里?

        我想写一部小说,让后来的人读了之后会懂得那些人是怎样看待自己的,“那些人”指的是共产主义者,他们梦想着黄金时代的到来——我必须提醒你,我们当时真的相信黄金时代很快就会实现。我们怎么会相信这么蠢的看法呢?但我们至少应该把那段癫狂的经历记入编年史。

        我需要一个框架,一种形式,用它来表达当时社会的极度割裂的状态以及它后来的崩解——我以前经历过这样的局面,如今又要再次经历它。当时不仅存在着严格政治意义上的意识形态,女人看待自己的方式也是一种意识形态。人们现在都以为,女权运动像性解放运动一样,始于六十年代。而事实上,早在四五十年代,在共产党内部和受其影响的群体当中,已经有了很多关于妇女问题的小组讨论、会议和对话。社会党中也有这样的讨论。妇女问题已经被提上了议程。女人们总是坐在一起讨论男人,这种声音也回荡在我童年的早期记忆中。我的记忆中装满了关于男人、女人、男女差异、爱、性和婚姻的谈话。新鲜的内容是这些古老的平衡必须要改变。

        比如,在琼·罗德克厨房中进行的那些的谈话,我把它用在了摩莉和安娜的对话里。琼就是摩莉(在小说里当然已经改头换面),而我是埃拉。小说不是对说过的话、发生过的事情的严格记载——这应该是不言而喻的。但那些如饥似渴地想把小说当成自传来读的读者们迫使我反复重申:不,实际发生的事情跟小说写的不完全一样。

        人们对自传的渴求无比强烈。“不,摩莉是我认识的几个女人的结合。中的埃拉跟我的处境一样,但跟我的性格不一样,不完全一样。”听到的人立即流露出失望的神色,对不爽毫厘的精确事实的渴望落空了。弗吉尼亚·伍尔夫真的这么说过:一部小说的一百个读者中,只有一个真正关心作家注入其中的想象性工作,其他人都想知道作家是否“把自己放了进去”,他们不断地追问,这是弗雷迪的自画像吗?这是简的自画像吗?

        作家们多么懂得珍惜那第一百个读者!

        但他们为什么总是想把小说中的人物变成自传?当我说“不,那个人物是虚构的……那个人物是由五六个相似的人结合起来的……那人物是从另一个场景中搬过来的”时,我经常看到对方的表情转为失望。我们看到的是人们对想象力的抵触。人们想要的是现实和事实,是“真正”发生的事情。如果我说“没错,那些事情全在我身上发生过”,对方就会长舒一口气,“噢——”,笑意绽开,心满意足。为什么会这样?曾经,人类的故事全是想象,我们的神话、传奇、寓言和传说都是想象,因为我们就是这样给彼此讲故事的。但这种能力在现实主义小说的压力下衰退了,至少我可以说,故事里面的想象和幻想成分都被扫进特定的小说分类里面:魔幻现实主义、太空幻想、科幻、怪诞小说、童话、恐怖故事。我们以我们分割一切事物的方式分割了文学。一边是现实主义:真实;另一边是想象:幻想。但现在,大多数读者在阅读的时候都愿意这样想:这些事情在作者身上真的发生过。作家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让故事摆脱了严格的个人性,把它转变为对个人和个人经验的一般刻画。他(她)有时候觉得自己真是多此一举,也许把实际发生的事情原原本本地记下来就好了——写成一本自传,真正的自传。

        当另一个维度的东西必须闯入一部现实主义小说时,它往往以“精神失常”的形式获准进入。当第一任罗切斯特夫人的声音被简·爱听到,它在读者心中唤起的感受绝不仅仅是一个可怜的疯女人发出的声音,而是唤起了整个诡异的、没有理性的世界,它被地狱和天堂的火照得通明——一个被我们的日间生活摒除在外的世界。它让我们惊魂不定。现实主义文学中,“精神失常”往往被赋予了过多的分量,这是因为“精神失常”是现实主义所允许的为数不多的非理性形式之一。梦也被给予了过多的重要性,因为对梦的描写属于“现实主义的”。毕竟我们都做梦。我可以轻松地列出一份长长的“现实主义”小说清单,它们都包含着非理性的元素,有的甚至用非理性元素作为故事的枢纽,但这些元素都带着人们能接受的伪装,比如:梦或精神失常。

        是在高压下完成的——内心的高压,它把我带入了另一个昏暗的领域。有时候,推动小说产生的情感压力跟小说的主题相去甚远。每个作家都懂得这一点,但我认为只有少数读者能够理解。《第五个孩子》的写作动力是剧烈的挫折感和愤怒,因为在当时,让报纸报道苏联入侵阿富汗的真相是不可能的。整整一代编辑和记者(他们都曾经站在极度边缘的立场上,但就像常有的情况一样,他们的立场变成了主流观点)仍然保留着对苏联的温情脉脉的忠诚,无法对他们热爱的国家说出一句批评的话——一开始完全做不到,后来有所松动,但仍然很困难。这就是《第五个孩子》背后的蒸汽机头,但你不能说,这部小说是“关于”苏联入侵阿富汗的。写作的背后是失落感和变迁感。我被拽到了自己的情感极限,先是被杰克,然后是被克兰西——更确切地说,是被我自己的情感需要,这种需要跟他们个人其实没有关系。我已经明白,我有一种对“受伤英雄”和“受苦的男人”的需要,我知道这一切必须停止。与此同时,彼得(我的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孩子)正在长大。失去,分离……戏剧早已进入了尾声,该收尾了——剧终。所有这些剧烈的能量都涌入了。情感的能量比我们想象的要强烈得多……而且,不得不承认,经常被我们称为“智性”的东西其实是感性的。当一群知识分子挤在一个房间里争论意识形态问题时,还有什么场合比这更加充满剧烈的情感、激情和毒素?但我屏住呼吸,滑过了这片危险的区域。

        这部小说有一个深思熟虑的框架,其背后是这样一种想法:将生活分隔成互不往来的部分,这种做法是危险的,只会导致问题。老年,青年; 黑人,白人;男人,女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这些重要的二分法毁了我们,强迫我们进入不真实的分类,让我们去寻找把我们隔开的东西,而不是共同之处。就是这种想法决定了的形式或模式。但情感比思想更强大。这就是为什么我一直认为是一部失败的作品,在我看来,就我的意图而言,它失败了。因为我们的思维越来越像计算机一样,把每一样东西——人、思想、历史——分门别类地装进盒子里,而对这种趋势有丝毫的扭转吗?没有。但我凭什么会有这么傲慢的期待?然而我当时处在发现的兴奋中,被眼前的启示牢牢地抓住了。直到那时,我才看清楚实情:我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头脑像分类机器一样工作,我感到惊恐和厌恶。

        现在,一个又一个国家的人把描述为“女权运动的《圣经》”,但当时,它并没有立刻获得这种殊荣。在英国和美国,所有的书评,无论是女人写的,还是男人写的,都尖酸刻薄,带着怨恨和敌意。后来,一位研究者来见我时说,一开始获得的评价居然那么差,让她大吃一惊。她问我:“你注意到了吗?”我确实注意到了,很稀奇吧。那些评论让我既震惊又沮丧,从那以后,我再也不让这种状态发生了。首先,在那以前我一直很幸运:我写的东西总的来说博得了赞赏,要么就是,实际发生的事件证明了我写的东西是对的。我最早的作品写的是南非的境况,有人批评它们对白人“不公平”,但那个时期已经过去了。关于的评论中有一种声调,表明这部作品触动了人们的某根神经。当你看出或听出这种声调时,你就会知道,评论者的评论已经不是在讲这本书,而是在讲他(她)自己。当评论者带着一股尖酸的不平写评论时,她并不这样写:“这部小说让我难受,因为它让我想起我的母亲,我的丈夫,我的孩子。”而是写道:“这部小说糟透了。”要理解这一点,你必须比当时的我更有经验。那些评论的激烈程度让人震惊。我当时还不知道,在任何领域里,真正出色的永远只是少数几个人,其余的都是二流的,而且无知。甚至没有一篇评论提到的独特结构,而那个时候,批评家们正在抱怨英国的小说过于墨守成规。他们被小说中的两性战争弄得心神不宁,对其他内容视若无物。我们必须理解这一点:写评论的人大都是非常感性的人。评论家的作用应该是(真的吗?)掂量、权衡、思想、考量,但他们往往只会感情用事。

        《又来了,爱情》出版时,这一幕重新上演,只是不那么明显。评论者认为,的主题就是女人和男人,对其他内容一概视而不见;同样,《又来了,爱情》的直接主题——老年人的爱情——让他们十分意外和震惊,以至于根本没注意到这本小说有着相当复杂的结构。

        当时叫得最凶的一种批评,从那以后变得越来越微弱。这种批评意见认为,小说里面的男性都让人不愉快。我当时没看出这一点。(这种批评后面跟着这样一句话:女性作家永远写不好男人。这种陈腐的论调是他们的最后一道防线。)另一种批评意见认为,小说里面所有的人都让人很不愉快。听到这种批评,一个人忍不住要想:这个批评家到底认识哪些超凡脱俗的人,跟我知道的所有人都不一样。而且他(她)真是自视甚高,跟别人对他(她)的看法大相径庭。普鲁斯特曾经狡猾、诙谐地评论过这一点。他虚构了一篇叙事文章,里面充满了温文尔雅的阿谀之词,就像社交专栏的编辑写的文章,只是素材来自龚古尔兄弟写的维都洪圈子日记,普鲁斯特以蠕虫的仰视视角对那个圈子进行描写——就好比《你好》杂志决定去写《危险关系》。

        按照普鲁斯特的笔法,也许可以写成这样:

        我沿着丘奇街漫步,经过摩莉·雅各布斯的房子,二楼窗口坐着的是安娜·伍尔夫,《战争前线》的可爱作者。她正朝着房间里面看,然后笑起来,她一定是在跟谁说话,也许就是摩莉。我不由地泛起一丝对她们两人的羡妒:一个是受人尊敬的作家新秀,另一个的演艺生涯则因为参演《丘比特之翼》而再度起飞,人们认为这出戏会长演不衰。送奶工人从小巷子里出来,来到摩莉门前。摩莉听到声音,走到窗口,站在安娜身边。送奶工人抬起头来,向两个姑娘问好。她们构成了一幅迷人的图画。摩莉看到我,向我挥手。我做手势问她,我能不能上去。她对安娜·伍尔夫说了些什么,安娜·伍尔夫飞快地看了我一眼,认出了我——我们只在剧院的前厅匆匆见过一面。一眨眼的工夫,一块裹着钥匙的丝巾落在我站着的人行道上,落在我身边。迷人的波希米亚作风……我走上楼梯——我注意到,那架竖琴仍然放在楼梯上来的平台上——我走进客厅时,摩莉正在说:“是的,但我不擅长讲理论,我只是担心汤米。”显然,我打断了她们关于那个小伙子的前途的讨论。我说:“我来只是为了向你们表达我的敬意。”摩莉说:“送奶工人的儿子刚刚得了奖学金,他昨天跑到我楼上来,告诉我这个。”我脱口而出:“摩莉,你应该小心一些,不应该让随便什么人跑到你房子里来。”我说这话时突然想起,当她还是个在我膝上玩耍的小女孩时,我就一直这样叮嘱她。现在她只是做个鬼脸,耸耸肩。她这个演员可不是白当的。我觉得自己很傻,仿佛做了什么失礼的事情。街上传来叫卖的声音:“新鲜的乡下草莓。”两个女人向他招手,示意他别走。摩莉飞奔下楼。我站在安娜身边,看着楼下的一幕和安娜,安娜微笑着向楼下看。摩莉大声邀请卖草莓的人,让他上来跟她们一起吃点他的草莓,但他没有答应。摩莉跑上楼来,手里端着一大碗草莓,一看就是上等货色。摩莉看上去有些放纵。她说她最近刚从意大利回来,现在必须适应英国的阶级体系,这对她来说是一次文化冲击。安娜对摩莉说,她伤害了那个卖草莓的人的感情。当然了,摩莉从来就不知道她毫无顾忌的举动会给别人带来多大的冲击。

        我说我不准备吃草莓,我要走了。

        “噢,我请你吃草莓了吗?”摩莉大笑。淘气鬼!

        “反正你也必须得走了,”她说,“因为理查德就要来了。我们一谈到汤米的未来,就会吵上一架。但他来之前你一定不要走,好好坐坐吧!”我坐下,眼前的景象完全就是博纳尔的画——两个漂亮女人身旁放着白色的碗,红色的草莓上涂着奶油,阳光在黄色的窗棂上闪闪发亮,她们毫不掩饰地贪婪地享受面前的小小盛宴。

        我默默想着,无论摩莉·雅各布斯在担心什么,一定不是钱。理查德不仅拥有无极高天公司——一个全世界家喻户晓的名字——还拥有十几个其他跨国企业。看来只有天空才是他的极限。而他和摩莉,我很高兴地说,是好朋友——以现代的、文明的方式。

        门铃响了,摩莉把丝巾裹着的钥匙扔了下去。她和安娜相视一笑,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而我一向为我揣度心理的敏锐而感到自豪),她这样说我才明白:“他一直讨厌我扔钥匙下去。他就是这样一个自高自大的男人。”但她是带着感情说的,我可以肯定。

        我起身准备离开,嘴里说:“我希望,你们不会等我一转身就说我是个自高自大的浑蛋。”

        但此时理查德已经进来了,他草草地向我打了个招呼,我看得出他眼里只有那两个女人。我羡慕他可以跟两个这么体贴的朋友讨论他的问题。他穿着运动装,摩莉取笑他:“你要去乡下消遣一整天吧?”

        我离开了,坦白地说,我不想走。那是多么赏心悦目的一幕啊:那种特殊的友谊只能存在于有过亲密关系的男人和女人之间,还有漂亮可人的安娜·伍尔夫,文学界对她怀着那么多期许,唉,还有星期天早晨的氛围,慵懒,徐缓,迷人。

        我沿着丘奇街一路走去,想着下个星期天,我会再次从这里路过。我会再次从这里路过,以老友的身份再次拜访这里。

        选自菲利普·麦克斯伯利·韦斯特本的日记

        戏剧评论家,文人,专栏作家

        女性读者一开始当然没有急不可待地肯定这本书。相反,有些人谨慎地跟它保持着距离,包括我的朋友,理由是:为什么要把我们的秘密说出来?但在那个时候,女人对男人的批评态度根本算不上秘密。最先肯定这本书的是男人:尼古拉斯·托马林,埃德温·缪尔(他就这本书给我写了封信)。支持它的美国男人有欧文·豪,稍晚一点有休·莱昂那多,再后来是罗伯特·戈特利布。戈特利布成了我在西蒙&舒斯特出版社的编辑,后来是我在诺普夫出版社的编辑。

        我当时遇到了一个直接的问题:这本书的出版恰好赶上迈克尔·约瑟夫出版社的动荡时期。整个公司根本没有征求员工的意见就被卖掉了,尽管上个接手的老板答应过,员工们在公司转手问题上有认可和否决权。结果一半编辑辞职了。我的编辑不喜欢,但他从来没有这样说过,是出版社里的其他人告诉我的。

        然后,英国、美国、斯堪底那维亚半岛的女权主义者发现了这本书,它于是成了“女权运动的《圣经》”。这是一本由冷静的头脑精心架构起来的书,人们居然(在我看来)以歇斯底里的状态阅读它。我在瑞典遇到一个极端的例子,一个女演员走到我面前,对我说:“整本书我只读了《蓝色笔记》——噢,不,它是属于我的,跟你毫无关系。”

        在德国和法国,这本书被搁置了十年,因为人们觉得它太激进了。当他们鼓足勇气,终于将它付诸出版时,立刻大获成功,而且被女权主义者采用。它在法国获得了梅第奇翻译小说奖。我在法国阿尔班·米歇尔出版社的编辑是彼得·以色列,是个美国人。他告诉我,他第一次读时觉得怒不可遏,气得把书从房间的一头扔到另一头,差点儿砸在他当时的女友身上。但后来他慢慢喜欢上了它,而且也多亏了他,这本书在法国才卖得那么好。

        认为这部小说只有一个主题的不仅仅是女人。女人们宣称我是她们的人,她们在小说中对除了自己的进程表之外的一切视而不见;同时我也收到很多信,有男人写的,也有女人写的,信中谈论的是政治(政治已经飞快地消退成历史)和癫狂。六十年代的思潮已经出现在我们身上:把癫狂浪漫化。一个人“精神崩溃”之后获得了对自己和时代的更深刻的理解,这种主题是很典型的六十年代口味。罗尼·兰恩和他的助手们当时就在前方,人们认为是他们引入了“癫狂”这个主题,他们是这个主题的发现者,始作俑者。但我觉得奇怪。五十年代,一个叫赫米·卡普兰的人写了一本书,叫作《精神疾病患者的内在世界》。这是一本很精彩的书,充满了人道精神,风格典雅,思路平衡中正。书中剖析了20世纪和之前的几个世纪的疯狂病例。我相信很多人读过这本书,从中受到了启发,但没有公开承认。我们经常看到这类情况:人们承认他们的灵感的所有来源,但唯独不承认那个最重要的来源。我认为,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不愿意感谢应该被感谢的人,而是因为灵感发生时的印象极其强烈,以至于受到激发的人把灵感的来源当成了自己的一部分,他很难说:“那个是外来的刺激,而现在这是我的起点。”

        也有男人写信给我,谈到两性战争,表达对的赞赏。男人写来的探讨的信一直没有间断过。年复一年,我还是会收到这样的信:“我发现了,我把它送给了我的妻子/女朋友/女儿。”最近一封来自墨西哥的信写道:“我刚刚读完。我以前从来不知道,女人除了谈论男人和孩子还谈论其他事情,我把它送给了我的妻子。”

        爱德华·汤普森从左翼的立场批评了,我的回信是最好的说明:

        非常感谢你的来信——你不仅打了电话,还写了信,真是太好了。

        考虑到我们的脾气,进行这种争论(尤其是在信里)可能是危险的。

        1. 我不理解,为什么每个人都把《金》描述成主观主义的——把主观的态度客观化,并把它们跟社会联系起来——或者认为那是我的意图。

        2. 关于《新左评论》的历史。不,爱德华,不是对实际情况的精确描述,但这个问题可以抛开不提了。

        3. 我想,也许可以借助一个类比帮助你理解像我这样的人对欧洲的感受:我像是丛林中跑出来的动物,被明亮的街灯弄得头晕目眩。像我一样在那种环境中长大的人必然会以局外人的眼光打量欧洲。

        4. 不,亲爱的爱德华,我在书中虚构的那些评论不是从苏联报纸上抄来的。这似乎难以置信,但它们都是我杜撰的。

        其实,如果让我给自己和写篇讣告,我会非常刻薄,就像精力充沛的女家庭教师。我会在飘浮在我头顶的气球上写:“这似乎难以置信,但它们都是我瞎编的……”

        或者,用更加理论化的语言来说:小说艺术正在死去,我们每个人都迫切地想获得信息,我们错误地相信,关于这个支离破碎的世界的方方面面,我们掌握的知识越多,就越有可能获得救赎,所以没有一个人,真的没有一个人(即便是文人墨客,那些本应该对小说本身感兴趣的人)按照书的本来面目去读它。人们阅读就像在阅读一本自传。棒极了,这真是一个报道的时代。

        我亲爱的爱德华,是一本精心建构的小说,它的要点是各部分之间的关系。这本小说写的是这个时代造就的知性和情感态度——人们现在持有的态度——以及人们之间的关系。

        你管它叫“主观主义”吧,这无异于在坦白:你没读过这本书……

        送去我对你们两人的爱,让我们做朋友。你们一定要来看我。

        我愿意跟你的朋友汤姆见面。他是个很好的人。

        有着最离奇的经历。

        有些女人告诉我:“我在六十年代读到,它改变了我的生活。我女儿现在在读这本书,我的孙女也在读。”

        “一本书改变了一个人的生活”云云,只意味着那个人已经做好了改变的准备,而那本书只是轻轻推了她一下。

        有一次在里约,我坐在宾馆开在人行道上的咖啡廊,就像人们在南方经常做的那样。有些姑娘从贫民区跑来,坐在这里,有时候坐上一整天,只叫一杯咖啡或果汁。她们穿着价格不菲的得体的裙子,暂时(一个星期左右)脱离了肮脏和贫困。服务生们容忍她们,她们如果找到了一个主顾(但这并不是常有的事儿),他们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姑娘太多,主顾太少。两个姑娘坐在离我不远的座位上,其中一个向我喊话:“我的朋友想告诉你一件事情。她不会说英语。她爱你。”其实她想说的是她爱。那本书究竟是怎样不远万里,来到了这个世界上最穷的贫民窟的?我非常感动,心中充满感激之情。

        在中国出版两次,每次八万册。相对于中国的人口,这只是个小数目,对于我们却是很大的印量。每次出版都在几天之内销售一空,都是女人在买,因为在中国,人们也把它看成一本给女人看的书。女人在那里的生活很艰难,我很高兴这本书能对她们有所帮助,并不介意她们是否知道这本书的“真正”意图。

        但那是在中国。在美国和英国,我确实反对女权主义者把我的书霸占为她们的财产,因为我也经常收到这样的信:“我在大学时代没有读你的小说,因为女权主义者冲我说:离远点。但后来,我读了你的书,发现它们并不仅仅是写给女人的。”

        如今四十年过去了,这本曾经让出版社和评论者心烦意乱的有争议的书变成了某种经典,被人们想当然地接受了。一天,一群在伦敦上学的十六岁的孩子告诉我,他们的老师说,他们一定得读一下。“我们喜欢它”,他们说。

        我还遇到过一个来自东欧的年轻女人,当时我刚刚做完一个讲座。她告诉我,她和她的朋友们在读,“非常迷人,所有那些旧时光……”

        我有时听说,这本书也被列入了历史课和政治课的阅读清单,我很高兴,因为这恰恰是我最初的意图:我想写的是一部记录时代的编年史。这也恰恰是这本书的价值所在——如果它没有被岁月所淹没。因为我确实认为,无论这本书有多少妙笔和败笔,它都是一份诚实、真实、可靠的叙述,叙述了我们当时的状况。现在不可能有人写这样一本书,因为一部小说的诞生必须有其特定母体,那是一种氛围、感受或思想。如今那一切都显得十分遥远,难以相信它们真的发生过,“所有那些旧时光”。

        现在说说的诸多命运中最怪诞的一种:它被当成解构主义的文本。这本书直接来自我无数的血汗和泪水,难道仅仅是一场小小的智力游戏?除了大笑一场,你实在无可奈何。

        写作的过程改变了我。写任何一本书都会改变你——你只要想一想,就知道事情必然如此。从最低的层面上讲,如果你对着一个主题苦思冥想,跟那个主题有关的信息和洞见就会从各个角落纷至沓来:相关的书进入你的生活,你从收音机里面、从朋友的聊天里、从电视上听到跟它有关的东西。这是事实,是真的,它保证会发生——没有“科学的”解释,暂时还没有。但我在说的还不是这种信息向你迅速聚集的现象。写作更深地改变了我的思想方式,而不是我的思想。当我开始动笔的时候,尽管我已经抛开了共产主义的思想,但共产主义的思维定式还在。那套定式不仅限制着共产主义者和前共产主义者,很多从来都不是共产主义者、甚至也不是社会主义者的人也拥有这种思维特点。五十年代结束前,我一直阅读“资本主义报纸”的主要文章,那些都是无可挑剔的保守派文章,但用的全是共产主义的套话:坚实的步伐、矛盾、示威、对立的统一、阶级战争,诸如此类。我们观察到不断重复的过程:一小撮被排斥、甚至被放逐的人的思路慢慢地扩散,起起落落,四处传播,最后变成“思潮”的一部分。

        几十年来,我们的社会中始终存在着被我称为“思想包”的东西,它们广泛流行,被普遍地接受。在我们的西方教育中成长起来的每个年轻人都被灌输了这一整包东西,以为这是唯一可能的思想。现在的情况已经没有以前那么严重了,因为后来被排挤的少数派的思想已经渗透其中。这个思想包里面的第一条是马克思主义,五十七种马克思主义流派中的一种,即便当它改头换面,人们已经不认为它是马克思主义了,它其实仍然是。第二条是大家都相信的,人类社会注定会在各个方面变得更好,尤其是物质方面。物质上的日益丰足是每个人的未来,汽车、冰箱、舒适和保障只会越来越多,世界上每个人都站在一架上升的电梯上。(但这种信心现在已经不那么有说服力了。)这是物质主义,每口锅里都有一只鸡——美国艰难时期的政治口号,取代了“天空掉馅儿饼”。每口锅里都有一只鸡,到处都有鸡吃——但到了今天,这一点似乎跟以前一样遥不可及。最后一点,思想包里面最庞大的术语:哲学上的物质主义,上帝死了、科学为王的物质主义。

        如果你不接受这最后一条——它跟以前一样岿然不动——就会有人居高临下地教训你,认为你智力低下而且软弱。当一个人说“我真不明白那些信上帝的人”时,他(她)总带着或隐或现的讥笑神气。他们甚至会说:“那是些没有受过教育的人,肯定是。”在他们看来,上帝不过是那些没有勇气面对消亡的人为了抵挡永恒的恐惧而投靠的保险政策。然而,这些带着轻蔑的神气自我吹嘘的人似乎从来也没想一想:那些相信上帝的人不仅相信天堂的存在,也相信地狱之火和各种痛苦的天谴。比如,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极端教派。这种信仰难道不可以被视为勇气,而不是懦弱吗?瞧不起信仰上帝的人,这是很多人会经历的阶段。我经历过,我记得我当时的自鸣得意,也记得经过深思熟虑获得了自己的想法,并且把它说出来时的感受。

        思想包中有些必要的附加条款:南非是邪恶的暴政国家(这一点是对的),只能终结于一场血战,也就是“长刀之夜”(这是错的)。人们很快就会用同样的目光看待南罗得西亚。美国是世界的头号敌人,是比苏联还要邪恶的暴政——尽管我们对美国的了解已经那么多,这种观点仍然在很多人脑海中占据着神圣的位置。对我们自己的国家(英国)的蔑视——我当时深深地感觉到,那是一种没有经过反思的情绪——反映在我们对英国每样事物絮絮叨叨的诋毁中,它是“英国是最好的”这种意识的另一面。人们想当然地认为,真正的政治发生在别处,因为真正的政治意味着动荡、暴力、暴动和革命,但那时候的英国不喜欢那类事情:我们是和平的、没有暴力倾向的种族,我们相信通过投票来解决问题(真让人瞧不起),而且我们不喜欢极端的观点。其他地方只要有一点儿革命的迹象,哪怕只是一起骚乱,英国的“行动主义者们”只要负担得起,就会动身前往波兰、匈牙利、捷克斯洛伐克,或者是去巴黎参与那些激动人心的时刻。

        完成之际,我也通过写作走出了我的思想包,但并不是说,我在写完最后一个句子时,高声呼喊:“尤里卡,我终于找到了!”我注意到自己的变化,是在跟其他人在一起的时候。他们有些是我的同志或前同志,还有些只能算是政治观点相去不太远的普通朋友。他们散发着自鸣得意的神气,几乎可以说是自高自大,因为他们拥有那一套“思想包”。如果你相信持续的进步和物质增长的自动扶梯,就证明你怀着良好的意愿和对人类的关心;如果你把上帝从窗口扔了出去,独自面对冰冷的宇宙,就说明你非常勇敢、不屈不挠。相信革命就意味着你非常英勇——尤其当你暗暗幻想自己顶住了酷刑、在集中营里幸存下来的时候。

        我可以肯定,世界上没有一个共产主义者不曾幻想自己为严刑拷打、监禁和劳动营做好了准备,即便在根本没有革命趋势的国家里,他们也这样幻想。“你必须明白一件事情,调查员同志,”共产主义者用挖苦的腔调说,“我们都知道,在和蔼可亲的讯问员之后,审问我的会是一个下流的迫害狂。但你们忘了,我们生活在信息自由的国家。是的,我当然屈打成招。每个人都知道,没有谁能承受得了酷刑。但你们好像没有意识到,在这个国家之外,没有人会相信我有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知道你们在怎样刑讯逼供。真的,你们不应该这么天真、这么无知。”如果这种幻想在几百万人的头脑里上演,会对普遍意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

        这是件很奇怪的事情,外部力量改变了你对自己想法的看法——而不是你的想法自己发生了改变。你某天早晨醒过来,突然想到:天呐,我以前是那样想的,不是吗?但你几乎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这种过程一再发生,无论那是你的想法,还是信念。

        那份思想包已经变得稀薄、浮泛、肤浅,最重要的是,它已经被炸得四分五裂,那是来自法国大革命和启蒙时期的碎片,来自克伦威尔时期或工业革命时期的残羹冷炙,来自马克思或列宁的信仰教条。我清楚地知道我卸下宗教和上帝的包裹的时刻——那是我母亲因为她的孩子迷上了圣母马利亚(这是必然会发生的事情)而沮丧的时候,她向我举出一长串罗马天主教徒干过的坏事,但所有那些事情,新教徒的行为都可以与之媲美。我还记得,当我一举卸下了肩上既痒又不舒服的宗教重担,进入无神论的英勇的禁欲主义时,我感到多么轻松。我知道,我之所以会接受马克思主义的包裹,并没有比这更深刻的原因:我在南罗得西亚遇到的共产主义者跟我读过同样的书,都热爱文学,而且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只有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白人的统治要完蛋了。但如果我出生在另一个地方,另一个时间,我会同样轻易地接受当时当地的正确“包裹”。

        还要提一件事情。我在写这本书的过程中遇到了一些事情,它们不符合思想包里的教条。我讨厌“灵感”这个词,别人声称的那种上升的体验,我一概持怀疑态度。但我写过一些自己没经历过的事情,但后来成了真的。我不想列举这些事情,因为人们的猎奇心总是如饥似渴,任何平白的叙述都会被夸张成一整套宇宙论。

        很多作家有过这样的经历:他们虚构的事件或想法后来变成了现实。那些抱定一个“思想包”、把它当作看待世界的唯一方式的人,为了让他们彻底相信我在胡言乱语,我要说:我认为,在我们的思维的边界外面,包裹着一种思维或存在的岩层。它像是一个波段,在我们的思维水平之外,但有时会渗透到我们的思维中。作家们经常沿着这个岩层驰骋,也许每次只有片刻的时光。我相信它可以解释这种现象:有时候,几个作家同时想到同一个主题、标题或想法,每个人都相信自己的想法是独特的、原生的,别人不可能想到过。我不止一次遇到过这种情况。就在我们身边的某个地方,存在着一个思想的海洋,它有着更精微的波纹,无论狂妄自大的唯物主义者们怎样否认它,我们都会感受到它。

        我认为事情仿佛是这样的:我写时,我完全到达了一整套理念、思想和感受的谱系的边界。原来被我视为“不可能”、“反动”而被我排除在外的世界包围着我,不断挤进来,宣告它们的存在。

        我开始了对另外一种完全不同的事物的系统化研究。我不知道该从哪里下手,也不知道该怎么做。那个被排除的世界在我们的文化中的代表都是一些不太可信的做法和信仰,比如降神会、占星术、算命等,因此我一次又一次被推开,但始终没有放弃,沿着我能找到的每条线索探寻:书中的一条注解,偶然听来的东西,收音机里的议论。例如,叶芝领我进入了“金色曙光”,但布拉瓦斯基夫人和阿莱斯特又把我带了出来。我知道,魔法、神秘和怪诞行为不是我要寻找的东西。这段经历持续了几个月,与我的日常生活并行;我找不到可以跟我讨论这些事情的人,因为我认识的人都紧紧抓住那团思想包,左翼人士如此,甚至右翼人士也是如此。我在《四门城》中通过玛莎描写了这次探寻,但那是经过缩减、净化和简化的版本——你不能把生活不加修整地放进小说,如果你不想让读者打着哈欠把书扔到一边的话。我又陷入了当我还是个小女孩时的境地:不能说出自己的想法。

        我立刻被一个基本的、高于一切的事实惊呆了:存在着一个我一无所知的理念和信仰的世界,我几乎没有听说过它,更没有人认真地向我介绍过它。尽管我没有获得很好的教育,但我的阅读十分广泛,我赶上了知识发酵的时代,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从来没有一点儿蛛丝马迹向我暗示过我此刻刚刚发现的东西——如果把南罗得西亚共产主义小组最后的令人恶心的“灵性主义”阶段排除在外的话。

        当时,我们的教育和文化对东方的伟大宗教和伟大灵性传统谈论得很少,连窃窃私语都算不上。我们自己的文化核心里面有基督教的内在灵性传统,有圣十字约翰、诺里奇的朱丽安嬷嬷这样的作家,还有《未知的云雾》这样的书,但这些都是罕见的个别现象。他们具有独特的气质禀赋,我认为,具有这类禀赋的人非常罕见,而且往往只有信教的人才知道他们。

        这是一种缺失,它存在于我们的教育的核心(当时绝对是这样,现在已经略有改观)。我认为,这种缺失导致我们的年轻人在西方的扬扬自得、高傲浅陋的智识主义中长大。当他们与东方传统相遇时,他们毫无抵抗能力,即便他们遇到的只是东方传统中最低劣的形式。六十年代,曙光初现,我们一再看到受过高等教育的年轻人突然拜伏在江湖庸医、古鲁和各种秘密宗派门下,让他们的父母无比震惊,陷入绝望。但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这些年轻人头脑中的这片区域是无人开垦过的,任何陈年的种子撒下去都能生根发芽,就像我在小说《杰克·奥克尼的诱惑》里写的那样。

        我首先阅读了佛教的各种传统书籍。佛教很快就会吸引很多人,直到今天仍然如此。(而当时我们几乎没听说过。在六十年代之前,我们思想上存在着绝对普遍的无知和僵化,很难把这种状态向今天的人描述出来。)佛教对强悍好战的西方很有吸引力。然后我开始了解印度教的方方面面。我喜欢印度教,因为它是多神教,有很多形态。它就像罗马天主教,把它遇到的文化中的各种神和圣人吸收进来。但我不是印度人。我知道,这对很多人而言根本不是障碍,越来越多的西方人在印度和其他地区灵修所里缠上腰布、戴起纱丽、在眉心点上红点。我当时读了东方的所有伟大经典——《吠陀》、《薄伽梵歌》以及各类禅宗典籍——我从中寻找信息,非常享受、非常愉快,但最重要的,是我希望从中获得指引。但我总是从什么门进来,又从什么门出去。然而,一个事实从我的一切努力中浮现出来,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在这种探求中,人需要导师。没有导师,就没有向导,你也许注定会遇上麻烦。在各种声音、各条道路汇成的海洋中,这是我唯一牢牢抓住的想法。但到了后来,这一点早就不再是理论上的假设,因为后来有好多年,我亲眼看到一些冲动的人在这些危险的领域探索,但没有向导,结果陷入各种哀痛,暂时或永久地发疯更成为家常便饭。

        西方人最引以为豪的品质,就是我们的独立性。直到我挑战自己的独立性之前,我根本没有意识到这一点。让西方人放弃原有的自我依靠,这很困难,尤其是当你视独立性为自己的生命的时候——你曾捍卫过它、为它奋斗,暂时失去它时,你挣扎着把它夺回来,就像你成长为共产主义者时所经历的一切。如果你是女人,放弃自我依凭就更加困难,因为你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尤其是内在的压力、情感的压力。它们比外部压力阴狠得多。

        五十年代后期、六十年代早期,“古鲁”伸出的援助之手不具有足够的说服力,让人们交出自己。我确实尝试过一次,部分地出于好奇心。我坐在古鲁的当地代表面前,他传授给我的东西相当于精神疗法,非常初级的精神疗法,以至于让我回想起萨斯曼太太而心生钦佩。精神疗法在当时是非常“炫的”、“潮的”(这些字眼儿也刚刚进入人们的语汇),跟我们今天的情况大不相同,现在你认识的每两个人里面就有一个咨询师,尤其是那些(我忍不住要说)有过极其痛苦的情感经历的人。

        我决定让自己耳聪目明,保持清醒,并继续我的探寻。与此同时,关于我自己的一个让人不快的事实(这是我即将发现的众多事实中的第一个)叩响了我的房门。我研究的那些“途径”或“道路”,有时被称作“规训”。而我毫无规训(是的,我太夸张了,那些日子,这个事实的严重程度把我给压垮了),除了在一件事情上——我的确非常自律地让自己每天工作,我知道,有些人觉得做到这一点很困难。我能够调整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模式来适应我儿子,可以说,我生活的中心永远是他的需要、他的模式:学校,假期,上学,放学。但其他方面呢?好吧,我冷静地打量自己,我在其他方面毫无自律可言。

        食物在我的头脑里盘旋:这个东西我要吃,还是不要吃。在我们这个丰足的时代,这几乎算不上反常,但我越来越意识到我在想这个问题上花了太多时间。另外,你也许在节食,但如果你是个好厨师,喜欢给别人做大餐,你仍然会花很多时间琢磨吃的东西。

        我已经不像那个短暂的时期那样喝很多酒了,但红酒是我生活的一部分,我可不能说我很克制自己。

        我每天抽五六十支烟。我根本想不到,过不了多久,我会突然有一天再也不抽烟了。

        (到那时为止,我研究过的所有灵修之路都认为禁欲是必需的。)

        我的体型已经走了样,但不是太严重,我知道这一点。但我拿定主意,我至少应该开始晨练,从那之后就一直坚持了下来。我当然也意识到了其中隐藏的陈词滥调的想法:活动活动筋骨。心想,兴许这也是通往更高的灵性事物的阶梯。

        一个念头开始困扰我:自从告别了童年时代,我的行为、我的“生活方式”,放在历史上的任何其他时代,都会被描述为腐化的、颓废的,甚至是堕落的。但这种行为方式曾经是我赖以生存的立足之地,是我经过了艰难的斗争才赢得并保持的,我真的觉得它定义了我。(也定义了我们整整一代人。)但问题是,当天平过于向另一端倾斜时(经常可以看到这种情况,天平从一端摆向另一端),也会带来危害,跟最偏狭、最贫瘠的清教主义的危害相反的另一种危害。如果有那么多人沿着性自由和其他自由的方向走了那么远,那么天平的指针一定已经进入了放纵的领域……这些想法和其他类似的想法都让我吃不消,而且跟往常一样,我找不到人一起讨论这些想法。于是我干脆把它们推开,留到以后去想。

        我当时对“灵性探寻”和“灵修道路”的看法,现在回想起来让我觉得难受、难堪。但我知道,我是我们的文化的孩子,不能指望我当时能够做得更好,我是很多人中的一个。

        我们这些西方人,被西方价值所浸透,期待得到所有的东西。我们被允诺了一切,有些允诺是大声的、公开的,有些是隐含的。我们相信,我们配得上拥有任何东西。当有人告诉我们,那里藏着诱人的东西,那里有一个巨大的宝藏,我们的反应立刻就是:必须得到它。仿佛那是我们的权利。当我得知存在着另一个世界(灵性世界,用“灵性”这个词让我觉得很吃力,因为这个词已经被严重贬低)时,我产生了两种强烈的反应。一个反应是对我们自己的文化的轻蔑,因为它居然对另一个世界一无所知——但我很容易产生轻蔑的情绪,我当时还远远没有认识到这一点。第二种反应是强烈的攫取的欲望,带着隐秘的亢奋。那是贪婪,但我当时并不知道,还认为那是一种值得称道的反应。我拥抱着自己,暗暗说着“给我吧,给我吧”。然而比“给我吧”更糟的是“我要干这个,我要实现它。我一定要。”

        很多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沿着一条“灵修之路”走下去,回首自己最初的几步,感到很羞愧,后悔自己当时居然有那么错误的想法。

        写到这里我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难题。从这以后(就是从五十年代末之后),我生活中有一条干流真正占据了我的思想,比其他任何河道都深。只有少数人能够理解,因为他们有过相似的经历,而大部分人对这部分内容都不会感兴趣,或者会觉得枯燥无味。因此我干脆这样说:这曾是我的真实生活。

        伊德里斯·沙赫在《苏非派》里提到了一个苏非派的小故事。我当时还没跟苏非派相遇。

        有一个人被禁闭在一座岛上,但他不知道自己是被禁闭在这里的囚徒,不知道囚徒生活之外还有其他生活。一位营救者来帮助他逃跑,但他说:“哦,谢谢,谢谢,我会来的,但我必须把我的那堆卷心菜带上。”

        第一次读到这个故事时,我想,我永远也不会蠢到要带上一堆卷心菜——但是,唉,那堆卷心菜可不是那么容易摆脱的。那些日子,我太喜欢讲这种话了:“我当然永远也不会蠢到……”这涉及我的另一个难题。如果你擅长做一件事情,你就会无意识地假定你也能做好其他事情;如果你在一个领域取得了成功,你就会认为你的成功在另一个领域里也“算数”。

        重申一下,这个囚徒的小故事只对少数人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其他人一点儿意义也没有。好,在这方面就写这么多了。感兴趣的人可以自己去探寻我当时研究的那些东西。接下来,我将发现苏非派导师伊德里斯·沙赫,我当时认为那是我一番探索的回报。读者可以自己找伊德里斯·沙赫的著作来看。

        因为我的无知和自大,我对“交出”独立性产生了错误的看法。我很快就意识到了,但我真的感到难为情,心烦意乱。我对“灵修道路”和规训的探寻都是悄悄进行的,因为周遭的氛围对它抱有强烈的敌意,但六十年代的宗派迷狂也不难预料,尤其当我回想起我在南罗得西亚参加的共产主义小组:一个那么僵化、禁欲、教条的共产主义小组竟以鬼故事和降神会而告终。

        1963年,我在派对上遇到了这样一件事情。屋子里挤满了人,都是曾在党内或者接近过党组织的人。一个人拿起一本书,愤慨地问我:“你在读什么?”

        “这是一本讲哈达瑜伽的书。”我说。哈达瑜伽是瑜伽的身体训练。周围的人交换着眼神,抬起了眉毛,然后圆滑地转移了话题。但这之后不过五年,这些人听到“不行,星期三不行;我要上瑜伽课”这样的话,一点儿也不觉得有问题。

        我需要简洁地概括一下我当时面临的真正的、持续的尴尬处境,这种概括当然不会特别令人满意。如果你是个虔诚地履行各种仪式的基督徒,或者出于文学的目的而读过《未知的云雾》之类的书,你就会知道“神秘主义”这个词意味着某些严肃的东西。但这种态度在西方并没有形成一种文化,不像在有些东方文化里,人们求师问道(寻找规训)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在西方,大多数人一听说你对神秘主义感兴趣,马上会跟你谈起幽灵、喧闹鬼、轮回、算命、、UFO、占星术等。他们认为,神秘主义就意味着这种或那种刺激的体验。然而,任何文化中的严肃的灵性规训都教导学生,要忽略所有那些诱人的路边风景(例如“超感知”),当你真的体验到“超常”现象时,要把它们视为诱惑、视为无关紧要的东西。

        被别人当成傻瓜,这让我不太受用。

        好了,再说一次——到此为止吧。

        我要在这里引用两首诗,因为短短的几行诗抵得上平铺直叙的几页纸。这两首诗都写于六十年代早期,但它们属于这里讨论的主题。作为诗歌,它们算不上特别好,也算不上特别坏。它们的风格当然过时了,但能告诉我们一些信息。

        主啊,你让我如此濒临险境,多么奇怪。

        是谁,是什么,把我带到这里?

        但从那里爆发的电光火石耀眼眩目,让你惊疑

        是天使,还是魔鬼,在控制着岛屿。

        一次吸入一点,是的,这是探索之道,

        就用脏水一样的睡眠把哪里填满。

        于是我那双医治的手,见多识广的手,

        抹平白色的床单,或者拉过一床被子。

        我曾以为,每天增加的一点点行动

        悲伤与暴力是精力充沛的日常食谱,

        每时每刻阻拦我,远离愚蠢的极端,

        仿佛战争过后,病员防守着前线,

        一声不响的朋友走进来,像我那双被时间教导过的手

        和起面包粉,让损毁的房屋复原。

        这些诗只代表了某个时期或阶段。但问题是,有些人没有走过“灵修之路”,却对过来人感兴趣。他们经常把探索者的暂时阶段,甚至是探索者本人也认为是错误和不幸的东西当作最终的成果或顶峰。就相当于文学领域里的这种情况:某个读者或批评家把一张纸戳到你鼻子底下:“看,你在1953年写了这个,你自己亲笔写的,你怎么能不承认?”

        我说过,我不喜欢派对,不去参加派对,但当时有很多派对。有不少派对在派珀家的河畔宅邸举行,那栋房子里有很多漂亮的孩子,现在回想起来,我当时仿佛置身于一幅田园风景中。不,生活不是那样的。但确实有些地方、有些人被赋予了迷人的魅力,你看着他们,眼中只有他们的魅力。有讽刺意味的是,在派珀家,我这个逃离了家庭生活的人会觉得自己仿佛站在一片神奇的土地的边缘,在那片土地上,家庭生活中一切令人不快的东西都被魔杖驱散,但我被永远地排除在这片土地之外。

        一幕:彼得和安妮躺在床上,用胳膊搂着对方。我坐在床脚,我们一起聊天。房门突然打开,他们的一个女儿出现在门口,尖叫着,戏剧性地举起双手:“你们在干什么?”

        “我们在抱抱。”安妮说。

        “但……”女儿想说,为什么没有她,“你们太恶心了。”她宣布。

        “我们家长有自己的权利。”彼得平静地说。

        “我也要来。”女儿说。

        “那你要把其他孩子都叫上,”安妮说,“要不然就是我们偏心眼了。”

        女孩抱怨着、尖叫着跑开了:“我恨你们!”

        整栋房子响起此起彼伏的笑声,伴随着夸张的叫声:“噢,他们真坏!”

        在那个家庭里,青春期令人不快的一面被他们轻而易举地转变成一幕幕富有魅力、让人心领神会的戏剧。

        有时候,我会坐下来想想我认识的那些特别好、特别善良的人,想想他们会让我在困境中觉得好受一些。在这种时候我总会想起大卫·派珀——彼得。他很安静,喜欢说反话,喜欢在一旁观察,因此不会立即引起人们的注意。他死得太早,也许是因为他曾在日本战俘营待过几年,那种经历从来都不会让人健康长寿。我认识他的时候,他是国家肖像馆的负责人。

        写这些回忆录让我知道了记忆的很多小把戏,最重要的一点是它如何简化事物。它把人生经历修剪得整整齐齐,让光明与阴影形成强烈的对比。我在沃里克路度过的四年不可能像我记忆中那么糟,我在朗廷街的生活也不全是社会运动和愉快的聚会。但贯穿五十年代缓慢生活真像是从一个深坑里爬出来。

        我回顾我公寓里的一幕幕场景,公寓又小又丑,但挤满了人。我很忘情地烹饪,因为我喜欢。我脑海中浮现出很多面孔,但名字却记不全。形形色色的人,各种年龄的人都有,其中还有彼得的朋友和我的朋友的孩子。开派对的时候,我总是把我认识的每一个人都请来,甚至把随便遇上的人也叫上,每次派对都很成功。派对上有时候会发生激烈的争论,然后就会有人对我说,我怎么会认识那个法西斯分子/共产分子/神经病/变态狂/白痴。但这种情况并不常有。

        在一个派对上——现在让我们跳到我在查林顿大街的房子里举行的一次较大的聚会上,大约有三十人,大家一起吃午饭——两个女人从房间另一头走过来,对我说:“你知道,一个女人做这样的事情,在我们看来有多了不起吗?”

        “做什么事情?我不明白。”这两个女人一个来自纽约,一个来自莫斯科,她们刚才一直在讨论。

        “在纽约,如果你是单身女人,你就不会自己开派对,你等着已婚朋友来邀请你。你就像是待在闺阁里,直到找到一个男人。”

        “在我们那儿,没有哪个没有男人的女人敢开这样一个派对。”

        我没有觉得自己的举动超出了常规,只好相信在她们看来,确实不平常。但我产生了两个想法。第一个想法没什么新鲜的:有些事情,如果你做了,人们就会接受它,无论社会习俗接受与否。第二个想法是:我们都知道,纽约在讲究社交规矩和策略方面登峰造极,但莫斯科不是应该完全不顾这些中产阶级的禁忌吗?女权革命很快就来了,人们开始想当然地认为(真的吗?)单身女人可以开派对,邀请自己想邀请的人。

        一幕:深夜,林赛·安德森带着皇家宫廷的一群演员来到我的公寓,其中一个是罗伯特·肖。他很快就要跟玛丽·欧瑞结婚,玛丽刚刚被约翰·奥斯本甩了。我以前从未见过罗伯特·肖,但他就像已经跟我聊天聊了很久了一样,对我说,他在跟谁睡觉,这大大改善了他和妻子的性生活。妻子们永远都不应该反对丈夫跟别人睡觉,因为艳遇相当于催情剂。女人们就是不知道什么对她们有好处。他浑身上下闪耀着演员走下舞台后仍然不肯熄灭的光彩。至于我,他一直倾慕我,现在终于跟我见面了……他这样讲了好几分钟,林赛在旁边听着,一幅学校校长的神气,不时插进来说:“好了,罗伯特,别说了。”然后他们一起离开,走进夜色。林赛像牧羊人一样赶着他们。“现在走吧……玩够了……该上床睡觉了。”林赛知道自己很滑稽,扮演着大惊小怪的女教师的角色,他知道自己让大家窝火,难以忍受。但他也总是让人喜爱,我一点儿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皇家宫廷上演《换子疑云》之前,我再也没见过罗伯特·肖。他在那出戏里跟玛丽·欧瑞演对手戏,剧场里的每个人都知道他爱玛丽,爱得发狂。“我爱那个女人!”他的呼喊饱含激情,鲜活的生命压倒了戏剧,每个人都鼓起掌来。

        爱德华·汤普森有天来看我。为了什么事情呢?一定是为了什么事情。他不会只是来随便坐坐,喝杯茶。谈完事情后,他站在公寓外面的街上。那是套丑陋的公寓,在一栋丑陋的建筑里,街道也不让人精神振奋。爱德华举起右手攥成拳头,向天空控诉:“巴比伦!我在巴比伦做什么?我必须离开。”他抖落脚上伦敦的泥土,动身前往更有益健康的北方。

        爱德华·汤普森作为英国工人阶级的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正在被遗忘、被冰封进过去的岁月。但在与他同时代的人的记忆中,他的形象要比大多数人高大很多倍。浪漫,总是充满激情地辩论,他的想象力照亮了他现身的每一个场景,描绘出人类充满无限希望的未来。我宁愿相信,英国此刻有年轻的爱德华·汤普森在成长,将会接替他的位置。然而,唉,我们生活在一个斤斤计较、冷漠无情、谨小慎微的时代。

        就在我从朗庭路搬走之前,《与虎共舞》终于上演了。我在排练场度过了很多时光,部分原因是我跟特德·科特切夫成了好朋友。尽管我喜欢西沃恩·麦克纳,但我没有办法跟她成为朋友,因为她一排练完就跟一些喜欢豪饮的朋友去参加通宵派对,纵酒狂饮,东倒西歪,干各种任性的事情,因为她必须是个狂野的孩子,必须是女中豪杰。而我根本没那个体力。爱尔兰塑造了她,她被赋予了这样的角色,她把她的角色发挥到了极致。她那漂亮的暗红色长发经常未经梳理,饱满丰富的嗓音和话语响彻剧场和她所到之处。即使可能招来指责,我还是要说:爱尔兰艺术家背负着额外的负担。如果你在西班牙,你去参加晚餐派对,你会看到一个原型式的爱尔兰人,他说话带着狂野的诗意,风采迷人,而且他喝醉了。他说他正在狂欢,已经有三天没回家了,他那可怜的妻子会怎么说?他那可怜的妻子会像往常一样:当他负疚而归时,她必须原谅他。“噢,你怎么可以这样?”但他就是可以这样,他这样做过,以后还会这样做,一次又一次,因为这些都写在脚本里,或许这也是一种诅咒:如果你是爱尔兰人,而且是个诗人,那么这里写着,你必须怎样做。

        我去都柏林看望诗人约翰·蒙塔古。他娶了个法国女贵族,那套小公寓里面的生活不可能让她觉得轻松。他坐在那儿,手里拿着一瓶爱尔兰威士忌,我们谈笑风生,而他妻子在用吸尘器清洁地板,他把腿挪来挪去,避开吸尘器。他说:“法国贵族其实是农民,难道不是吗,我亲爱的?”她说:“就像我对你来说是农民一样。你的那些醉鬼朋友如果再出现在我们门口,我不会让他们进来。”他那瘦长的双腿荡下来,落到地板上,说:“来吧,我们去看看贝汉。”剧作家布兰登·贝汉住的地方跟这里隔着两条街。当时是上午十点左右,我们到贝汉家时,他很清醒。我们坐在那里谈论(还能谈什么呢?)皇家宫廷剧院、琼·利特尔伍德的剧院。这些谈话都很理智,都是戏剧方面的行家意见。但贝汉在等一个从伦敦来的记者,约好十二点来。我们亲眼看着贝汉让自己渐渐进入了醉醺醺的爱尔兰人的角色。我看到,布兰登观察着自己,做出调整,创造出那个最近经常出现在报纸上(有时候是头版)的人物。布兰登喝一口手中的威士忌,说几句流露出醉意的话,然后再喝一口,当伦敦人进门,我们正离开时,布兰登刚好进入了表演的高潮——一位狂放的爱尔兰诗人。我想,如果那个记者不来,我们会度过愉快而清醒的一天,很适合聊天,完全不同于乱砸东西、疯狂地胡言乱语的诗意情景。但脚本上说,富有诗意的爱尔兰剧作家一定要喝酒,而且媒体也肯定这一点。媒体也从来不放过任何一个机会,把布兰登描绘成一个狂野的醉汉,所以到了最后,饮酒杀死了他,饮酒拖垮了他——这是戏剧界的巨大损失,也是我们的。

        《与虎共舞》剧组里面的人,我跟莫琳·普赖尔见面比较多。收到剧本时她正卧病在床。她从病床上挣扎着起来,冒着严寒来参加试演,最终得到了那个角色。莫琳·普赖尔热情奔放,爱冲动,具有能跟人立刻交上朋友的天赋。而她丈夫性格冷静,深思熟虑,智性发达。我想,哦,又是这样。如果大自然愿意让两个性情相容的人结婚,事情会怎么样?比如,两个热情开朗、生气勃勃的人在一起,他们一定会感到无穷无尽的欢乐,但如果两个冷漠、没有亲和力、性格压抑的人结了婚,我猜他们永远也无法伸出手臂,拥抱对方。

        我有一阵子跟戏剧界的人交往很多,原因并不仅仅是我写的剧本正在上演。我们的头脑中正在孵化一个理想主义的狂想,我们认为我们可以挫败伦敦剧场的傲慢气焰。伦敦剧场中有些亮点,非常耀眼的亮点:皇家宫廷,金融区人鱼剧院的伯纳德·迈尔斯,艺术剧院,奥斯卡·洛温斯坦。但大多数剧院都由非常正统的商业管理层掌管。那时候的情况跟现在大相径庭,探索创新的小剧场今天已经星罗棋布,很多戏剧在酒馆里上演,最重要的是,我们有了国家剧院和南岸。我们现在想当然地认为,剧院可以是一个社交活动中心,各种各样的活动都可以在这里举行:讲座、学习小组、研讨会、音乐会,还可以开餐厅和书店。但当时根本没有这样的剧院。

        我们打算在考文特花园弄一个仓库,创造一种建筑构造,可以容纳各种实验剧、新剧本、工作坊和其他国家的戏剧。因为那个时候,传入英国的外国戏剧非常少。

        我们这些满怀希望的梦中人是谁?这是加雷思·威根的主意。他当时是经纪人(现在在好莱坞协助华纳兄弟公司的运营),他位于贝尔格维亚的房子是我们聚会的地点。参加聚会的有特德·科特切夫、泰德·阿兰、肖恩·康纳利、莫迪凯·里奇勒、希拉·德莱尼、舞美设计肖恩·肯尼(他年纪轻轻就去世了)和克莱夫·埃克斯顿。1960年,我们在几周内见了十几次面,我们的计划变得像设计师的图纸一样清晰可靠。那间屋子集合了戏剧、电影、电视和广播界人士的丰富经验,我们毫不怀疑我们能够筹措到资金。跟有钱人的交流表明,他们会非常支持我们。我现在仍然认为,钱对我们来说是最次要的问题。对我们而言,我们可以无偿工作,或者只拿一点象征性的报酬,因为我们的意图,就是要以活生生的例子抨击商业剧院。我们找到一座仓房,条件很差,但没有关系,因为这样更容易按照我们的目的进行。一个星期天早上,我们在仓房里召集了一次会议。口碑和一点点广告吸引来了两百多人:演员、剧作家、舞美和导演。其中很多人都有工作,因此,我们的行动之所以吸引他们,并不是因为他们在其他地方碰了壁。整个气氛像我们期待的那样鼓舞人心。西区的剧院管理层是我们的敌人,我们彻底地、本能地蔑视他们,就像琼·利特尔伍德对他们的诅咒,说他们是腐朽的人——如果算不上“邪恶”的话。这里面带着一种政治意味。部分原因在于我们都受到一种想当然的思维定式的影响:取得了商业成功的作品一定是坏作品。这种想法现在仍然盘踞在我们的头脑里,我认为,这种态度是贵族对商业的蔑视的变体,它出人意料地构成了左翼思想的一部分。我们对西区剧院管理层的态度也是共产主义的残余。艺术领域的大部分人都曾经是某种类型的共产主义者,他们不仅把这个新剧院视为对抗西区的据点,更是对抗戏剧界的一切专制的据点,尤其是对抗党的路线。人们现在已经忘了,当时有很多演员(也许是大部分演员)都曾在团结剧院(共产主义剧院)工作过,都曾经目睹了一个以破除偶像著称的生气勃勃的剧院怎样被国王大街的重拳摧毁。当时的戏剧界工会(平权工会)由共产党人把持,他们精于计算,耍各种手腕,大部分演员都不喜欢他们。在考文特花园集会的那个上午,大家兴致勃勃,非常乐观,达成了一致意见:一切就绪,只待出发。集会之后,我们都知道,现在必须决定由谁来运作这个剧院。我们谁都不想做,我们都有自己的事情。我们可以通过各种方式为它做贡献,但就是不能出面来运作。那么我们应该请谁来做?没有特别合适的人选。这件事情如果放在现在就容易了,因为今天这代人里才俊辈出,其中不乏我们需要的精力充沛、处事灵活的人。

        好吧,在当时应该请谁呢?很多读者会看出当时是怎样一种情形:就像一群作家认为自己会比出版商做得好,于是合起来开出版公司,他们也许真的把公司开了起来,然后各自返回自己的本职工作,写作,雇人来经营公司。但这个新生儿跟其他出版公司有什么区别呢?我不止一次看到过这种情况,而且都不奏效。处在这种事业的核心的人不能是一个雇来的人,他必须是个满怀激情、精神高昂、全心奉献的偏执狂,知道怎样搬动一座大山。

        这就是我们当时的处境:宏伟浪漫的设计摆在面前,人们纷纷写信、打电话表示愿意参与,但事业的核心还是真空。

        此时,阿诺德·韦斯克登场了。我在什么地方碰巧遇见了他,告诉他,我参与了这样一个计划,他也许会感兴趣。他已经涉足了一些类似的事业,它们都处在早期阶段。他后来到我们这里来参加会议,我们那时都已经镇定自若,满怀信心,因为我们的构想已经十分完备。除了最核心的事情,每件事情都安排好了。阿诺德坐在那儿,脸上没有笑容,然后宣布:“只有一个人能做这件事情,那个人就是我。”泰德·阿兰开玩笑说,斯大林发话了。这就是结局,我们展望的蓝图的结局。阿诺德创办了“中心42”,等着我们起来反对。但我们每个人都厌倦了对抗性的政治,于是随他去了。我们的感觉是:“噢,好吧,他会成熟起来,度过这个阶段的。”我肯定,我们没觉得自己这种家长式的态度有多可笑,因为我们自己也不过是刚刚度过了那个阶段。只有这样写才公平:他认为我们是一群老掉牙的老马克思主义者。

        这就是“中心42”的真正源起。就像他之前的琼·利特尔伍德,阿诺德发现工人阶级对他付出的努力不太热心。然而,每当人们在辩论中一次次提到这个问题,我总会想起阿姆斯索普的矿工。他们含着泪水谈起西比尔·桑代克和其他艺人,谈起他们到矿工村来为矿工演出莎士比亚。两年后,我将看到两个理想主义的年轻老师,带着一些即将上班、即将开始成年生活的十五岁的工人子弟过假期。他们的假期不仅包括去牛津郊区游玩,还包括去斯特佛德看三场演出。那些孩子们喜欢剧院,喜欢莎士比亚,但他们的父母一辈子也没靠近过剧院。 “中心42”这个名字来自1960年英国总工会通过的一项决议:应该对艺术领域的状态作一番调查。阿诺德·韦斯克也许不应该动用有组织的工会运作这套机制。

        现在,我回首往事,让我觉得不可思议的是,在我们当时看来那么重要的创造“新”戏剧风格的计划,居然没有我们也进行得有声有色。

        后来发生的事情是个可悲的玩笑。圆屋,阿诺德倾注了心血、但又不得不放弃的地方,后来变成了我们最初设想的东西:很多人参与其中,那里有工作坊、讲座、书店和餐馆,还有很多其他国家的演出。圆屋成了最怡人的晚上消遣的地方。它的盛况本来可以一直延续到今天,但意识形态那只僵死的手再次袭来。卡姆登市政厅认为,这里应该成为黑人的艺术中心。为什么呢?黑人社区大多集中在伦敦的另一个区,根本不靠近圆屋。但你没有办法跟意识形态理论。黑人艺术中心始终没有运转起来,原有的东西却被毁坏殆尽。圆屋空荡荡的立在那里,很多年了,到现在还空着。我有时候驱车路过,心里会想,那些蛮干的左派议员们对他们干的事情作何感想,也许会感到一丝隐秘的满足,因为我肯定,他们在内心里害怕艺术。他们也许憎恨圆屋那种无政府状态的、生气勃勃、繁荣兴盛的青春气息。

        1960年9月18日,星期天,百人委员会在特拉法加广场组织了一次大型“示威”。警察立即前来制止,这很不明智。一来,这种举动恰恰证明了他们最厉害的敌人对他们的描述;二来,特拉法加广场见证了一个多世纪以来历次人数众多的大规模游行,禁止大游行就是对这一段历史的刻意侮辱。另外还有现实方面的问题。那么多街道通往特拉法加广场,要想阻止人们进入广场,需要成百上千名警察。警察还忽略了一件事情:国家美术馆也在特拉法加广场。也许在他们的心理地图中,国家美术馆根本不在那里。

        一些认识警局高层的人告诉我,他们是世界上最聪明、最迷人、最令人钦佩的人,但我们大多数人遇到的警察不知怎么都是级别较低的。我自己的经验告诉我:总的来说,警察都不是很聪明。我是白人,属于中产阶级,在伦敦居住十年后已经步入中年,我这种人不会引来警察那出了名的野蛮行径。但我有很多各种肤色、各种年龄的朋友,他们中有些人会受到警察的野蛮关照。但在我知道的很多事件中,警察的表现不是冷酷,而是无能。

        我们可以通过一件小事儿窥豹一斑。我目睹了一起交通事故,一位警察来向我询问事情经过。他说他当上警察没有多久,但他就要离职了,因为他不喜欢他不得不做的那些事情。“比方说?”

        “不得不说很多谎话。”他说。

        但从那时起,警署进行了不止一次改革。

        “警察们为什么会那么蠢?”对抗发生之前的一个多星期,运动成员中间回荡着这种让人开心的愤慨的声音。因为每个人都知道会发生对抗,很多人向往对抗、向往冲突和斗争。有太多人喜欢这类事情。

        星期天到来之前,有两个人到我这里来。一个是希拉·德莱尼,她说她讨厌示威和暴乱,哪怕只是很多人聚在一起都让她厌烦。但她想:我们非这么做不可,不是吗?这也完完全全是我的情绪。另一个人是范尼莎·雷德格雷夫,她发着兴奋的高烧,仿佛年轻美丽的圣女贞德,又宛如博阿迪西亚。她不断地说警察是多么的残暴。时间不早了,我暗示说我想上床了。她站起身,挺起修长优雅的身形,质问我:“在这样一个夜晚,你居然会想到睡觉?”现在大家已经都知道这种状态:你刚刚脱离了某个幼稚阶段,但当你看到它在别人身上重演时,你会觉得忍无可忍。当时我就在想:噢,上帝,我不久之前就是那个样子,大家怎么受得了我?

        星期天中午,在他们封闭广场之前,我们几百人赶到了国家美术馆,我在那里遇到了约翰·奥斯本,我们在那里消磨了一段愉快的时光。时间到了,我们成群结队地前进。我挽起约翰的胳膊支持他,因为他不喜欢做这件事情——他的状态很可怜。我们一大群人走下国家美术馆的台阶,走进广场,坐了下来。警察把我们团团围住。像往常一样,很多静坐的人不断地侮辱奚落警察;像往常一样,有些人觉得这种做法很孩子气,而且没什么用。场面就这样僵持着。每个人都知道,报纸和电视台的记者一走,警察就会涌进广场,逮捕我们。我坐在约翰附近。约翰的律师奥斯卡·别斯林克(约翰后来跟他发生了争执)也在场。奥斯卡对我说:“这里有几百号人,为什么偏要这样对待约翰?就好像他是个残疾人,或者是第一次上战场的新兵。”他说的没错,但一个人要求或者需要别人怎样对待自己,就会得到什么样的对待。事实是,这件事情让约翰感觉很差。而大多数人感到全身心的愉快。伯兰特·罗素坐在那儿,像只固执的小梗狗,身边围着他的护持。林赛·安德森坐在那儿,神色坚定,像个军人,和往常一样他对每个人都不满意。我认识的人几乎都在场。有一些原因让我不开心,一是彼得一直在警察队伍的外面逡巡,忧心忡忡,尽管我已经向他保证,一定不让自己被打。在外面站着的孩子不止他一个,他们在为自己的父母或哥哥姐姐担忧。另一个原因是我开始怀疑“示威”、“静坐”、“跟警察起冲突”这类事情的意义,因为有些人真的特别喜欢这些事情,乐此不疲。他们的第一动力是不是开心、刺激、惊险或社交,然后才是政治?我相信当时的情形是这样的:广场上,摄像机沿着轨道移动,记者们吃力地靠近他们要采访的人。辱骂警察的声音越来越响,你可以看到警察在盯着几个人,那是他们的目标,然后媒体人员离开了,摄像机(目击证人)撤走了,警察猛冲进来。他们把坐在那儿不肯起来的人抬起来,送进汽车,不理会像我这样的站起身来走动的人。我听到伦敦的一个区长冲着警察像鲍尔小姐一样喊“肮脏的野兽”,而对方其实根本没碰到她。我跟奥斯卡·别斯林克走在一起,他以职业的眼光打量着那些车怎样载人离去。警察小心地不去粗暴地对待知名人士,但对那些辱骂他们的人,他们动手了。在一辆车上,一个年轻人差点儿送了命:他被扔上车时,夹克蒙在了头上,没办法呼吸。车上其他人发现他上车后一动也没动过,也不说话,就把他的夹克拿开,看到他已经脸色发青,失去了知觉。他们对警察说:“你们差点儿杀了他。”但他们说:“所以幸亏你们在车上,是不是?”

        我怎样看待这些“示威”?我当时很难回答这个问题,现在也很难。那次示威改变了政府的政策吗?当人们在全国的电视台上看到那次示威时,有谁的思想为此而改变吗?我是不是在说,有些人就是喜欢跟警察打架,因此他们的努力是没有价值的?但我确实知道一件事情:那次示威过去没多久,百人委员会举行了多次示威,在那段时间里,美国大使馆门外发生了一场真正的战斗,部署核武器的基地外面也发生了几次冲突,这些事件的核心力量正是那些出于兴奋而参与进来的人。

        至于那次静坐,它立刻被载入史册,成为发生在特拉法加广场的又一次公民对抗权力机构的伟大斗争。

        不久之后,我目睹了又一次政治冲突。人们决定去唐宁街10号静坐,抗议制造原子弹。我站在人行道上,留心观察着。欧内斯特·罗德克在一大群人中间坐着。在那之前,他一直不参与政治,也许是为了对抗他那热衷于政治的母亲。当警察驱散人群时,欧内斯特做出了他的第一次政治行动,他伸出手去敲了一个警察的头盔,这当然很不明智。立刻有六个警察把他按倒,对他拳打脚踢。他倒在他们的腿中间,竭力护住头部。第二天上午,法官在弓街对他进行宣判,我当时在场,法官说:“你显然是个有着根深蒂固的暴力倾向的年轻人。”欧内斯特的政治活动家生涯在那一刻开始了。有好几年,他一直是百人委员会的骨干。

        跟“原子弹”有关的思想应该放在这里。这是人们当时对核威胁的感觉:那是终结一切的无人生还的爆炸,只要一次打击,就会杀死世界上所有的人,也许会让整个星球在几百年内成为不毛之地。我们已经有了两个先例:广岛和长崎。那是发射两颗原子弹的后果。“原子弹”主宰了我们的头脑、我们的歌曲、演讲和宣言。如果那个白痴按下按钮,原子弹就会落下来,一切都完了。在非常遥远的将来,将有一些变异的幸存者在核污染的土壤上爬行,生命重新开始。

        但这种模式(我们头脑里的模式)是从哪里来的?一定存在着这样的模式,每个游行、示威、奋笔疾书的人的头脑中一定都有这个模式:末日,天劫,下一场烈火。

        我收到了一些年轻科学家写来的信(但那已经是七十年代了),他们问我,为什么要助长对核威胁的长期错误看法,核威胁不是一场单独的灾难——最终的灭绝或世界末日——而是各种各样的危险,例如,苏联发生了一些从未被正式报道过的爆炸和事故,导致大片区域被摧毁、污染、无法居住。这类事情比一颗原子弹的爆炸要危险得多。(那时候,切尔诺贝利核泄漏事故当然还没有发生。)他们建议,如果我真想帮忙,就不要再继续谈论原子弹,而是向大家指出,核能具有很多不同的危险。

        当我写《南船座中的老人星:档案》第一卷什卡斯塔时,我让原子弹坠落,毁掉了北半球,让北半球成为不毛之地,但读者并不是这样“理解”的。因为读者谈起这本书时,仿佛我写的是整个世界的毁灭。现在让我感兴趣的不是故事,不是情节,而是这样一个事实:人们当时绝对想当然地认为,如果一颗原子弹落下来,那么全都完了。那颗毁灭性的原子弹,代表彻底的终结。

        这个模式仍然存在于集体意识中吗?如果仍然在,那么它正在哪个方面支配人的思维?它对实际发生的事情起了哪些作用?这当然让我联想起南非:几十年来,每个人都认为会有一个“长刀之夜”,一场“血洗”——不可能有其他道路。

        宝宝和摇篮和所有的一切都将坠落。

        接近六十年代末的某一天,我发现自己在大笑,突如其来地大笑,怎么也忍不住。一开始,我发出一声难以置信的尖叫,然后是真正的笑,哈哈哈哈,噢,我的上帝,但实在太好笑了……

        我在笑什么?性,这就是笑的原因。除了时间上的错位,这个情节完全应该放在这里,因为当我纵声大笑的时候,我眼中不仅仅有六十年代,还有五十年代——正像我已经暗示过的,性并不是到了六十年代才开始的。

        五十年代和后来的六十年代的独特之处在于:没有规范。那个年代当然是有史(人类记得的历史)以来第一次,社会上不存在被人普遍接受的行为规范。与此同时,我们又获得了控制生育的技术。各种各样的事情都在发生,没有规范来约束大家的行为,直到艾滋病降临,一举重建了道德。

        我要说,五十年代,在爱或性的问题上,最显而易见的事情是(其实是到后来才变得显而易见):人们之所以要上床,是因为整个时代期待他们上床(这是时代精神的要求)。 有些人交媾就像两条碰巧撞到了一起的被催眠的鱼。是受到好奇心的驱使吗?也许有一点。是因为性狂热吗?根本不是。那些拥抱跟爱情无关,跟性也没有太多关系——我指的是真正的性吸引。整个事情里面有一种被动性。

        没有人知道该怎么做,男人和女人都不知道。这就是为什么当时有那么多痛苦、那么多不可理喻的事情。我是不是太夸张了?是的。因为我说的不包括那些令人愉快的邂逅。

        现在每个人都配备了手册,告诉我们男人和女人的基本差异,但六十年代正值女性主义运动否认男女一切差异的阶段——或者像D.h.劳伦斯说的:女人跟男人一样好,如有差异,也只是更好。

        今天,如果有新闻说“生理上的差异决定了男人和女人想要不同的东西,这是他们的本性,无论文明、文化或当前的道德多么想驯服我们”,应该不会引起意识形态的怒火。没有一个男人不梦想短暂的艳遇,里面不掺杂一丝感情,没有任何瓜葛或责任,只有痛快的性交,而且对方不是妓女。我认为,这是黄金时代的幻想在盘旋。没有一个女人最初的感情冲动不是“这是我在寻找的男人吗”。即便当她下定决心把这个问题放在一边,下定决心有那么一两个晚上像男人那样享受其中的所有乐趣的时候,这个念头还是会冒出来。我敢打赌,没有哪个女人在经历了能够想象得到的最欢娱的夜晚之后(即便两个人都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也不想知道),当他怀着对她的爱慕、钦佩以及对她从容态度的感激离开时,不会感到突如其来的枯燥和空洞,因为她违背了她深处的真正本性,她必须为之付出代价,即便那种感觉只持续了半个小时。

        女人在完全坦诚地敞开心扉跟一个男人度过一晚之后,难道不是会经常诅咒对方,痛斥对方?“你这个该死的。你至少可以打个电话吧?你难道就不能送来一束花?”因为只要一束花就够了,就绰绰有余了,失去平衡的心理就可以得到恢复。这时候,那个男人就可以怀着感情和愉悦,心想,终于找到了一个既懂得享受生活、又不问“你真的爱我吗”的女人。

        维多利亚时代的人知道花意味着什么,男人必须向女人献上花束,这是约定俗成的。我很想说,当维多利亚时代的人立下那么多规矩和约束时,他们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爱情是禁令的产物。但让我们抛开爱情这个话题,因为在世界的某些地方,爱情似乎已经过时了。早在五十年代,人们已经觉得性是安排在日程表上的东西,是应该按计划去做的事情。如果没有做,就会招来抱怨。

        我和唐纳德·奥格登·斯图亚特在肯新顿的丘奇街上走着,我们要去吃晚饭,是他提议的。他一定有六十多岁了,瘦削,秃顶,浅棕色的皮肤上长着雀斑。而我三十来岁。他对我说:“我应该告诉你,这些日子,食物比性更让我感兴趣。”我的怒火在冷冷地燃烧。他是多么无礼啊!唉,你能指望什么呢?我是说,尤其是从美国人那里。但我们之间从来没有过身体相互吸引的暗示,一刻也没有,况且他也很老了。我现在觉得,那是他应对当时的情境的一种很明智的做法(尽管很无礼)。他毕竟来自好莱坞,来自美国的左派,也许已经跟十几个女人发生过风流韵事。在他同时代的人看来,他一定是个有魅力的男人。我们都不善于觉察到,自己已经不像从前那么吸引人了。他那时候在想:“我可不打算整个晚餐都坐在那儿,让她心里一直捉摸着,我是不是会跟她调情。”

        还有一次,我跟格拉纳达电视台的一位高管一起吃晚饭,因为我要为他们写东西。他一整晚都在使劲儿喝酒。但那个时候,每个人都喝很多酒。现在你邀请别人吃晚饭或参加派对,大家喝的酒只相当于那时候的十分之一。他开车送我回家,告诉我:“抱歉,我做不到了,我醉得厉害。”但我们之间连一点儿性兴趣的火星都没有。我怒不可遏,这个呆子、白痴、自高自大的蠢材小说《没入围的人》跟这件事情有关。

        回顾过去,我看到自己:一个坦率的、直截了当的年轻女人,对在我看来不诚实的举动怀着真正的愤怒,因此经常表现得不圆滑。我当时蔑视女人的一切花招,认为那是对真正的友谊、人性和人道主义的侮辱。我看不起那些为了得到对方而费尽心计地卖弄风情、故意忽冷忽热的做法。我应该说,总的来说,西方女人都持有跟我一致的态度,但我来自殖民地,我认为自己更多地摆脱了过去伪善的枷锁。同志般的平等,这是我的风格,自然而然地待人友善,甚至是亲昵。

        要想明白解放了的西方姑娘跟没有解放的东方姑娘(比方说印度姑娘)究竟有什么区别,只要在一个既有西方姑娘、又有印度姑娘的地方待上一小时就会明白了。你只需要观察印度姑娘那种渴望的眼神、意味深长的一瞥、轻轻的叹息、让人心神不定的小小闪避、总在忙碌的撩人的面纱和纱巾。这并不是说,西方没有这种施展手段的女人,当这种女人出现时,解放了的女人只能眼睁睁地在一旁看着男人拜倒在她面前,因为这种传统的骗术恰恰立足于对男人和女人的本性的最充分了解。女人假装忽冷忽热,这是世界上最古老、也是最成功的游戏——司汤达在《论情爱》中令人钦佩地列出了那些规则。然而,女人跟被自己的花招俘获的男人在一起,怎么可能享受理想、完美、诚实的充满爱的关系?但对有些女人而言,那些手段不是花招,那只是她们的天性……于是我们转了一圈又一圈。

        跟西方女人(尤其是英国女人)在一起,男人往往不知道他们发展到哪一步了,除了那些本能地了解女人的男人,这样的男人遇到女人,双方会立即进入心领神会的快乐的洪流。

        这如同挣扎在沼泽地里:同志般的、乐于助人的平等相处态度,会让男人以为这个女人爱上他了(仅仅因为她允许他们之间有些亲昵的举动),他也许会满心欢喜,也许会逃之夭夭。但同样,既然女人终归是女人,在所有的友善下面仍然充满了残余的羞涩,因此她也许在发狂地爱着一个男人,但对方一点儿也没有觉察到。

        我回过头来看这一堆误解的乱麻。有的男人,我喜欢他并且愿意跟他成为朋友,但他却以为我爱上了他,被我拒绝后非常困惑,怒气冲冲,很受伤害:“她为什么让我误会?”而有的男人,我迷上了他,希望他看出来,但他却不知道我是怎样想的,因为我发出的所有信号都被很好地伪装成普遍的友好。五六十年代的各种轻松随意、怎样都行的友好模糊了真正的情感、吸引和反感。如果大家公认“随意的性关系标志着普遍的解放、文明和平等”,那么,所有那些微妙的反复、自然的好感和反感——简而言之,真正的性关系——又是什么?

        为了增加对方的困惑,我当时喜欢调情,但后来,我认为那不过是一种愉快的游戏,一种让人感到惬意的传统。好吧,它存在于世界上的某些部分。我最近遇到两个年轻的墨西哥女人,她们去加拿大和美国度假。她们习惯了男人的殷勤和跟人调情的乐趣,因此在北美待了没多久就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我们的美貌和魅力全部消失了吗?”她们向一个同情她们的男性朋友打听,他说:“你们不明白:男人再也不能表现自己对女人的喜爱了,因为他们有可能被关进监狱。”

        我跟肯·泰南之间的性遭遇是最怪诞的。我跟他一起去看戏,然后去参加了一个派对,一些演员在演出后在那里消遣。肯是派对上的明星,尽情说着俏皮话、给出批评和慷慨的建议。我们玩到很晚,肯建议我在蒙特街过夜。每一代年轻人都认为,随意的生活风格是他们这一代人发明出来的,其实,男女清白地同床共枕并不是到了六十年代才开始的。跟某个男人共同度过一个朋友之间的夜晚,这种情况我经历了不止一两次,因为我们聊天还没聊够,或者是他错过了最后一班火车。肯和我之间从来没有感觉到性吸引,十分之一秒的瞬间都没有。我想象不出,还有谁会像我们两个人这样不能让对方的脉搏加快。我经常去泰南的卧室,因为在他家里开派对的时候,那是我们放外套的地方。我从浴室出来,准备上床,在可亲的肯身边躺下,突然,卧室的墙面非常诡异地变了样子:挂着各种各样的鞭子,仿佛一座鞭子的博物馆。你读到这里会想(你一定会想,是不是?),肯会说:“你是不是很想知道,把这些鞭子挂在这里做什么?”或者我会说:“说说这些鞭子吧,肯?”根本没有这回事情。我们躺下来,肩并肩,愉快地谈论着各种各样的事情,但绝对都是跟政治有关的,因为那是我们最喜欢的话题。我以前经常对他说,他是个浪漫的人,甚至可以说多愁善感,而且懵懂无知;而他抱怨我愤世嫉俗,对人性缺乏信心。我记得有一次,他召我去参加一个会议,他们要去抗议什么事情,让我一起讨论策略,抗议的内容我已经不记得了。参加讨论的是几位知名人士。我说,一些名人通过在公众场所“静坐”和绝食来抗议,这件事情既滑稽又可笑,因为每个人都知道,“绝食”一结束,我们就会去一家五星级酒店吃饭。肯认为我在打造公共形象方面一点儿天赋也没有,而且他认为我经常表现出反动倾向。

        我们就这样睡着了,女仆进来送早餐时,我们醒了过来,早餐放在两个托盘上。(肯拒绝下厨,伊莱恩·唐迪也不下厨。他们骄傲地宣称,他们两个谁都不会煮鸡蛋,他们总是在餐馆吃饭,就连早餐也是买来的。)然后女仆收起了那些鞭子。

        我和其他知名男士之间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我不会透露他们的名字——然而肯不仅不掩饰自己的趣味,还喜欢拿出来炫耀。他非常极端,像说教者一样,有一种相信每个人都必须跟他一样的需要。他把自己创作的有些荒唐的音乐剧《噢,加尔各答》描绘为“文明人的饭后消遣”。

        一幕:蒙特街的派对上。肯在跟一位新到伦敦的年轻女演员争论。他想说服她,她之所以拒绝鞭子和鞭子带来的乐趣,是因为她接受的教导让她对鞭子形成了偏见。

        “你形成了条件反射。”肯说,他的口吃加强了他身上的导师特质。他高高地俯视她,而她抬着头,愉快地冲他微笑。

        “但是,肯,”她喃喃地说,“我不喜欢。”

        他卡壳了,但说教的需要让他继续说:“你的教导告诉你,享受性爱的方式只有一种。”

        “我不认为只有一种……”她微笑着,赢得了听他们的谈话的人的赞赏。

        “只有一种……”肯说,似乎马上就要打开闸门,滔滔不绝地说起希腊人、罗马人和天晓得什么人的让听众开眼界的逸事。但她又语气肯定地说了一遍:“肯,我不喜欢。”

        此时,你也许会观察到肯的角色从老师转向了爱说俏皮话的人。“我必须抗议,你很不公正地让我噤声了。”肯说,“我无话可说了。从逻辑上讲,我能说什么呢?我怎么能不祝福你呢?那么,享受吧,我亲爱的。”

        在享受过晚餐,愉快地谈论了文学、戏剧和政治之后,你发现东道主就像说“来杯波尔图吗?我有些很好的配甜点喝的葡萄酒”一样,建议你用鞭子来消遣一下,他甚至真的拿来了鞭子(有一次是粗皮鞭,它对施虐受虐狂总有不可抵挡的诱惑力)。如果你拒绝他的建议,他的反应就好像你有点反常,而他是正常的——面对这种情景,一个多少正常的女人总归会感到有些不安。

        我下面要提到一个小故事,之所以要写它,是因为流传着“黑人男人的床上表现最佳”这种说法。白种女人渴望黑人的阴茎,这是盘桓在殖民者头脑中的一个神话,我是听着这个神话的各种版本长大的。下面这件事情发生在风流的黑人男人之勇猛被极度吹嘘的时期,不知道为什么,黑人(男人和女人)在性能力上高人一等的说法变成了“进步”思想的一部分。

        一个黑人流亡作家在伦敦打发时间。他追求了我几个月,满怀热情;他爱我,想我想得无法入睡。他唉声叹气,痛苦不堪,不断地倾诉他浪漫的绝望——那一套情话。我还从来没跟黑人上过床,因为我对他们没有真正的兴趣。你可以说,这是我早年形成的条件反射,但它不同于另外一种条件反射,后者让人们(我认为主要是男人)渴望黑人的身体。出于对他的怜悯,我终于屈服了,希望能让他那痛苦的激情得到缓和。真正的性接触也许只持续了三分钟,然后他就睡着了。他打鼾,我从来没听到过这样的鼾声,从那以后也没有。我去另一张床上躺下,平静地睡到早上。我给他端来一杯茶,他显出对妻子般的言听计从,同时又有些得意。然后他发现我没有睡在他身边,便质问我为什么。我所受的良好教养——“你永远不能伤害别人的感情”——起了作用,我只好含糊地低声说:“你打鼾。”他很惊讶。他喝完茶,穿好衣服,说自己真是太幸福了。他的浪漫追求又开始了:电话、充满激情的信、街头的邂逅——他埋伏在那里等我。我忍不住觉得,他的这些浪漫激情都是受到了文学作品的影响。有时候,当我跟一些黑人女性朋友谈起她们的伴侣那声名在外的性激情时,我会在她们的脸上捕捉到某种讥讽的神情。但也许只是我不走运。

        还有一件事情,想起来让我觉得羞愧。那也是个黑人,来自牙买加。他疯狂地堕入情网,对我的追求旷日持久、全力以赴。鉴于上次的经历,我坚持说“不”,但到了最后,我想(就像很多女人可能会想的那样):“噢,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如果这件事儿对他来说那么意义重大,我何必这么坚决?”我脱掉了所有的衣服,然后又穿上了,因为我想:“当我不想做这件事情的时候,我为什么要做?”这对他太残酷了。我妈妈也许会这样说,但那是另外一种语境:有些事情,正派女人是不会做的。

        我还认识一位戏剧导演,他的行为举止非常女气,而且以此著称,我和他之间是女人和男同性恋之间的那种轻松的友谊。当时正在上演一出跟性有关的欢腾的闹剧:《锁好你的女儿们》。戏里有句台词:“这场美艳的狂欢何时开始?”我从楼梯上下来,一只手端着玻璃杯,一只手夹着香烟,这位追求者站在我面前,抓住我的两只胳膊,问我:“这场美艳的狂欢何时开始?”你会觉得这是一个玩笑,然而不是。有一段时间,我们只要遇上,他就会来搭讪,后来开始不断地指控我:“你有义务来带我领略那闻名已久的异性爱的乐趣。”

        现在谈谈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美国男人。现在跟以前也许已经大不相同了,因为事情总在变化,但在那时候,人们进行了很多比较,有些结论是公正的,有些不是。女人的床上伴侣首先不能是中欧男人,其次不能是美国男人,他们都是不折不扣的花花公子,对女人不加区别地对待。我说的是“花花公子”,而不是“泛爱女人的人”,如果那时候的美国人是“泛爱女人”,就没有人会指责他们,因为对女人的这种爱有时也会出其不意地陷入被我们称为“浪漫爱情”的魔法和狂热。我认识的每一个美国人对性(让我们别管那个叫“爱”)都有一种特定的态度,他们都扮演着一个角色:好汉,硬汉。这种角色是从哪儿来的?我认为它像爵士乐和很多其他美国文化一样,来自黑人文化。一个真正的男人“爱”她们,然后离开她们。这里面有种他们渴望的东西,某种缺乏欢乐的东西。他们是一群实际的人,非常务实。或者说,他们曾经是这样的人。现在,这种“拥有女人、征服女人”的阳刚之气的精髓当然是主动、主导,成为设定节奏、划定界线的那个人。但我们都知道,两极相遇,物极必反。

        现在想象一个房间,里面有几个女人,全都是欧洲人,时间是六十年代中期。我们在谈论美国男人。我们都有美国情人(不,应该说是性伴侣),有两个人曾经有过同一个男人,或者说曾被同一个男人拥有。这类谈话在女人之间并不常见(或者说在当时不常见),只是碰巧了,大家聊了起来。我们有十来个人,从这件事儿聊到那件事儿。我要给出的结论非常全面,不可能是一个女人的研究结果。

        美国男人是用他们的头脑去爱的,而不是用心去爱。这是我们的一致结论吗?绝对是。他们的心不参与恋爱。而他们的头脑里是否有一张蓝图,告诉他们应该怎样对待女人,无论是在床上还是在床下?他们完成性行为的时候,不是出于深深的本能或表达爱的需要(还是别指望了吧),而是出于让自己相信自己确实是条好汉的需要,是这样吗?人们在这类谈话中会频繁地引用劳伦斯的话,这很有意思。他虽然对性的了解不是很多,但对爱的了解确实不少。但说句题外话,我们也许不应该忘记:每个人都以性专家自傲,这是最近才有的事情;劳伦斯对性的无知在当时是很正常的,那是大家的普遍状况。

        我们都认为,大概这些美国男人的太阳神经丛是个冰冷的地方,是个冰封的海角,是冻土覆盖的大洲的延伸。他们有着聪慧的头脑,也有滚烫的凸起和睾丸,但在两者之间,是一片寒冷的戒备森严的地带。

        我们的话题转移到法国(可爱的法国)的游吟诗人和游吟歌手的遗产上,因为我们也许可以建立起这样一种联系:对特定诗意或幻想的爱好也许从来没有到达过德国,而德国文化对美国的影响极其广泛,尤其是对美国的大学。嗯,我们当时谈的就是这类话题。一个在电视台工作的女人说的小故事把我们的谈话推向了高潮。故事里的他是个美国电影制片人,“爷们儿”的典型。他在她上方拉开架势,像隆起的弓,但是一动不动,训斥她:“用它,用它,你这个该死的。”这不是一种极端的被动吗?男性难道不是变成了机器,为女性提供快感,供女性使用吗?(但“快感”这个词,因为它的轻浮意味,可以被用在这里吗?)“好汉”在这里得到了最完美的体现,但就在最紧要的关头,被动性和怎样使用他的指令同时出现了。这不是物极必反的例子吗?是的,这确实体现了物极必反——至少在这个例子里面,因为如果你读美国小说,或者看看对美国文化的其他形式的见证,你会发现情况并不总是这样。不是的。是特定时代的产物,就像一切事物都会消失一样,它也消失了。真的消失了吗?女性主义让人找回了温暖的心,让男人的太阳神经丛像小太阳一样散射出炽热的渴望了吗?

        在这遥远的一幕中,最有趣的东西也许是大家谈话的语调,跟《冷酷姐妹》中怀恨在心的语调相去甚远。多年来——几十年来,也许是几百年来——女人一直在抱怨男人不够敏感、不够友善,但一旦获得了权力,她们就立即容许人性中最丑恶的部分在自己身上展现出来,甚至把它们神圣化。

        电视节目上:面对着几百万观众,一个解放了的女人说:“我丈夫真有点像个窝囊废。”

        如果是反过来:“我妻子是个非常胆小的人,我认为,她缺乏勇气。”噢,那头感情冷漠的猪。

        晚餐派对上:妻子随意地说:“我的两个丈夫……”丈夫说:“但你有三个丈夫,是不是,亲爱的?”“噢,我没把你算进去,你还没让我有孩子呢。”

        “我妻子让我失望。她不能生育。”那头猪。

        另一个派对上:“我丈夫经常不能勃起,他半阳痿了。”哄堂大笑。

        里面的索黑尔先生——愚鲁迟钝的丈夫的原型——则讥讽地说:“女人那精致的构造……”

        就在上周,我收到一个美国女人写来的信:“你有没有想过,释放出多少女魔头?她们恨男人,也恨爱男人的女人。”

        一幕:美国一位著名的女权主义者来伦敦访问,我跟一位男士去见她。那位男士早在女权主义大行其道之前就一直支持女权主义的立场。我们三个人一起穿过酒店时,那个女人故意把门一次次摔在他脸上。

        一幕:伦敦的一栋楼里有一家女权主义出版社,楼里还有其他机构的办公室。我有一位朋友来自中东,他是个模范丈夫、模范父亲,他经常去那栋楼的其他机构办事。他说,他过了很长时间才明白过来,为什么他每次路过那家出版社,都会有个女人出来,用尽全身力气故意踩他一脚。

        尤其让人沮丧的是,“冷酷姐妹”把这种事情视为政治行动。

        一天,一个电视频道在播放一群女人抱怨男人很粗野,而另一个频道里,一个女人在说,男人都是软蛋。

        这种粗陋的愚蠢在遍地开花,这是可以预见到的吗?是的,因为每一次大众政治运动都会释放出人类行为中最糟糕的部分,并加以崇拜。至少在一段时间内是这样。

        最近这三十年,做一个女权主义者当然不是件容易的事。

        现在说说英国男人,他们也许比美国男人更受诟病:英国女人总是围坐在一起,抱怨英国男人。他们并不真的喜欢女人,并不真的喜欢性爱。英国女人在本国人中间寻找真爱,但最后找到的往往不是英国男人。英国女人去国外找情人,这已经不是什么秘密:“只是为了提醒自己:我还是个女人。”这种现象提示了真正的问题所在:这里并不缺少性的冲动,而是缺少接近它的方法。但这些缺乏浪漫情调的英国男人不恰恰是姐妹般的、同志般的、直来直去、即使懂得女人的花招也鄙弃不用的英国女人的对应物吗?

        他们是同性恋,女人们抱怨着,这是因为他们上的男生学校。但我认为英国男人是世界上最浪漫的男人,而且他们的浪漫恰恰是禁闭的男生学校的产物:男孩子才七岁,每天晚上把头蒙在床单下面,抽泣着想妈咪。再没有什么比早年的情感剥夺更能造就出这种类型的人(男人和女人):反复地、狂热地爱上遥不可及的爱人。有些人的一生都在浪漫的想象中度过,他们的想象中居住着无法企及的爱人。然而,当他们与自己的爱人终成眷属时,他们就是最好的爱人,最聪明,而且(这一点最重要)最有趣。英国男人的问题不是他们恨女人,甚至也不是他们不喜欢女人,而是因为他们的心理塑造期完全是跟男性一起度过的。私立男校的生活十分严酷。“如果你在英国的私立学校待过,那么监狱生活、人质生活就是小事一桩。”——我们最近又开始听到这种说法了。私立学校也许不像以前那么充斥着残忍和以强凌弱的事情,但那里仍然有着军队一样的等级制度和结构——这是它们的首要特点。私立学校的男生们,在很多年的时间里,在人性的一个非常狭窄的地带中成长:一开始想家想得要死,然后学会了情感冷漠;在跟其他男孩子的性关系或强烈的友谊中找到一些温暖……之后逃向对女人的浪漫爱情,他们感情的动力是童年和青春期留下的对情感匮乏的记忆。等年龄再长一点,无论结婚与否,他们总会感到某种缺失,那就是跟男人的伙伴关系。嫁给英国男人的女人并不太担心其他女人会把丈夫抢走,而是担心俱乐部、办公室里的要好同事、男人扎堆的地方。这是因为没有任何浪漫的、柔情的、家庭的爱能跟学校里那几年的感情强度相提并论,那就像是士兵之间的同袍情谊。现在我们都知道,痛苦和不愉快的经历会让人对自己肃然起敬;我们见识过上千种自虐的形式。一个令人反感的事实是,士兵可能会喜欢残酷的上级军官:“我要追随那个畜生出生入死。”他们喜欢的是那种强烈的感受。“那是我一生中最好的岁月。”老兵们回顾战争的恐怖时,也许会这样说。他们当时在狂暴的体验中活着,最重要的是,他们活在男人间的紧密而可靠的伙伴关系中。

        读者也许会不同意:你说的是上私立学校的男孩子,他们肯定只是一小部分人。是的,但这种状况并不仅仅体现在上层阶级的男人身上,远非如此。有一个小小的证据最能向我们提供一条通往英国男性内心的黑暗深处的线索,那就是英国喜剧的一成不变的情景:一位无动于衷、目不斜视的严肃(“严肃”才是最本质的)男士,受到一位女士或姑娘的追求,她爱上了他,或者迷上了他。这种戏可以是愉快的,也可以是冷酷的,但她一定是个滑稽的角色,荒唐可笑。这是一种侮辱仪式,一次又一次地出现,没有这类人物的英国喜剧非常罕见。要不就是一位正派的英国男人,发现自己置身后宫女眷或一群性感女郎当中,但面对她们可笑的卖弄风情,他行为端正,无动于衷。“今晚不行,约瑟芬”成了英国人最喜欢的、永不过时的玩笑,这绝不是偶然的。只有在英国(或者我应该说“只有在英格兰”)才会这样。然而我必须告诉大家,我遇到过两个男人,如果我嫁给其中任何一个,都有可能快乐地厮守终生,他们都是英国人。

        女人现在有一种抱怨,我认为这种抱怨是新出现的,是随着两性平等而产生的。她们说:“这就是我,一个漂亮女人,做起饭来像个天使,床上技巧不错,经济独立——对任何男人来说都是很好的伴侣。但他们一方面成群结队地爱上我,一方面却转身离开,跑去跟个黄毛丫头住在一起。”

        很可能就是因为这个,那场无法停止的大笑突然在我身上爆发;我拖延了这么久,才看出事情有多荒谬。就像我们的一位非常著名的诗人在赞叹了大自然的丰沛之后说:“每年,她们生气勃勃地离开学校,这些可爱的姑娘们,自信骄傲得像春天里的花儿。我总是惊疑赞叹:我们做了什么,居然配得上她们?”

        顺便讲一个悲哀的小故事。一个朋友,四十七八岁,漂亮,聪明,能干,博览群书,通晓政治,经济独立,她认为,如果男人不认为她这样的女人胜过美貌的少女,就太不公平了。有过太多的悲伤经历之后,她向朋友们宣布:她终于彻悟。她想要的是一个中年男人,有才智,博览群书,对政治感兴趣。他们的交往不是为了一起生活或者结婚,而是可以一起散步、吃饭、看戏。“兴之所至就一起上床。我再也不想早晨起来时,有个男人在我床上,而我必须起来给他做早餐。而且我向你们保证:‘我已经送走了我的最后一位大有希望的小说家、音乐家、诗人,我再也不是他们在暴风雨中的避风港。’”

        与此同时,一位英俊、博览群书、令众多女人倾慕的中年男人正在告诉人们:他再也受不了不断地跟姑娘们结婚,然后又不得不离婚,他想要一个成熟、自立、博览群书的女人,而且不想让他搬去跟她住在一起。现在他看重的东西是他的独立。

        我们这帮人就开始从中撮合,我们很讲究策略,小心翼翼地、迂回地行动着。不让这出戏的主人公看出一点儿马脚。我们安排了一个派对,找了个很随意的由头,邀请了足够多的人,以免太露骨。下面是事情的经过:贝蒂(我们这样叫她)跟杰弗里(我们这样叫他)同时到了,他们立刻注意到对方,开始了你来我往的言语机锋。我们这些旁观者很高兴,因为针锋相对往往会走向快乐的结局。然而糟了……派对进行到很晚,一位同谋的女儿不约而至,那是个面带歉意的二十多岁的姑娘。她像一条横渡瀑布的小船,被一股力量牵引着奔赴自己的命运。她跟杰弗里一起离开,踏上了一场新的不幸之旅,而贝蒂跟一位来自英国中部的新入行的演员离开了。他刚到伦敦,饥肠辘辘,大声说:“看在上帝的分儿上,有哪位好心的女人带我回家,喂饱我?”

        当时有两个男人住在伦敦,他们早早地让自己脱离了被选为丈夫或“伴侣”的危险。这两个人在各个方面都不一样,但他们护照上的“职业”一栏,都可以写上“性”。

        一个男人来自南非。他身后有着典型的恶劣的童年经历:有一位粗暴残忍的父亲,为躲避父亲的殴打和冷酷对待,他早早地逃进大城市的黑社会。他在伦敦为自己建了一座房子,就像一座神庙,但不是为了爱(当然不是),而是为了性。这个穷孩子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那可是一栋精致的房子。最好别问。这是一座暴力和多愁善感并存的房子——在这里,多愁善感和痛苦再次联系了起来。多愁善感是眼睛中的泪水,仿佛有一位看不见的观察者在数着泪珠,每一滴都证明了自己高人一等的感性。而痛苦不一定是身体的,那也是心灵的属地。在那栋房子里,每个女人——各种年龄的女人——都被爱慕、被崇拜、被征服。但这种类型的性爱并不是每个女人都喜欢的。

        另一个男人来自南美,是日本和西班牙的混血。他有一套很大的公寓,里面的每一件摆设,如果放在博物馆里,都会熠熠生辉。他非常富有。他研究过(当时仍然在研究)很多文化中的微妙而玄奥的性爱实践。他跟伦敦另一端的那个男人不一样,他不收集女人,因为他的最终目标是找到在爱的各个方面都跟他和谐一致的唯一伴侣,这是因为,他声称,要想实现爱的真正成就,两个人的身体、心和灵魂(他坚持强调后者)都应该跟对方完美地和谐一致,这需要花上几个月、甚至几年的时间。他轻视那些有几个或很多性伴侣的人,甚至只要有一个以上性伴侣,也会让他轻视。他认为这些人对性根本不认真,纯粹是业余的,什么也不懂。他妻子曾经是他的同事,他的理想伴侣,但她坚持要孩子,于是他们遗憾地分手了。她住在附近的公寓里,他是孩子们的好爸爸,但就像他说的那样,孩子跟爱欲生活不协调。他跟她的性关系是实用性的。写到这里,我当然受到了诱惑,想编造一段爱欲的冒险史,一段奥妙无穷的快乐日记,但在当时我不得不谋生,而且还要考虑我的孩子。这位有趣的朋友很理解我的困难——追求真爱需要一笔可靠的个人收入,而且要没有孩子,他经常这样说。在他离开伦敦去西班牙之前,我们偶尔会见见面,一起吃饭、聊天。他向我和盘托出他正在进行的研究,我偶尔发出一声叹息,因为比这更愉快的消遣方式确实不多——但我用“消遣”这个词已经解释了我为什么永远不可能是他的合适人选。另外,我必须承认(也许带着一点儿羞愧,就像没通过一次高水平的考试),长此以往,我会觉得厌倦。他的话当然是对的:一个人必须全身心地投入到这件事情里面,就像寻找圣杯,寻找开启秘密王国的钥匙——其实就是“成长点”——否则只能拣拾徒劳后的残渣,一块变质的甜点。

        我住进朗廷路四年后,霍华德·萨缪尔斯去世了。我被召唤到霍华德的弟弟巴兹尔·萨缪尔斯的办公室,见到了这位你们为之骄傲的典型的精明强干的商人。“我不知道艺术家为什么需要资助。我向来不同意我哥哥这样做,他总是施舍你们这些人。你意识到了吧,你住的那套公寓,我可以收的房租是你现在付的十倍。”显然,在我眼前上演的,是两兄弟的长期不和、甚至是对抗中的一个片段。很容易理解他们之间的不和,看着这位嘴唇紧绷、怒气冲冲的大亨,再想想为人随和、机智迷人(而且是左派)的霍华德·萨缪尔斯,一切都清楚了。我问,能不能给我三个月的时间,因为我本来有充分的理由以为我可以在那里无限期地住下去,现在我需要时间寻找新的住处。他最后同意了。这种安排对我来说并不宽松,但我仍然感谢他。

        现在我必须去找一栋房子:一是因为彼得非常希望我有一栋房子,他需要那个著名的“头上的屋顶”的庇护,他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屋顶,我们的屋顶,安全而且永久;二是因为我强烈感觉到需要拥有财产的压力,你在英国总会感觉到这一点。当我需要透支时,总会被问及“为什么不买栋房子?”每个人都在说:“为什么把钱浪费在租房上?把房租变成按揭款吧。”因为在这个国家,用付房租来解决住房问题不是上策——如果你没有志气拥有真正属于自己的房子,这就说明你不认真,甚至说明你放浪不羁、朝三暮四。

        这次我只在一个区域找房子:卡姆登镇。我在一条街上发现了一个地方,那里很快就会成为很多戏剧界和艺术界名人的住所,但当时的房产经纪对我说:“我不会让我妈妈或妹妹住在这样一条街上。”卡姆登那时还没有成为时尚街区,但在很多精明的人看来,住在那里很方便。汤姆·马斯库勒看中了查考特广场的一栋便宜房子,但很难筹到钱,没过多久,查考特广场就成了最时尚的区域。一位朋友想买摄政公园路的一座大房子,没有银行肯贷款给她。她向别人借了钱,花六千英镑买了下来,二十五年后卖了一百多万英镑。专家们一次又一次地判断错了。谁判断对了?不切实际、终日空想、不在意时尚与否、只想找个便宜方便的地方住下来的艺术家。

        不光是房产经纪人,我的银行也不愿意听到我要在破破烂烂的卡姆登镇买房子的消息,我焦虑得发狂。一位绅士出现了,我称他为莱恩。放在十年前,我会觉得他显然是个善于用灰色手段搞定事情的人,一个善于钻空子的人,一个骗子,总在探头探脑地找好事儿——什么东西在我眼里都不稀奇——但那是1962年,友爱的、无阶级的六十年代的开端。回顾当时,我可以从一大群形形色色的人当中分辨出一些人来,他们不是骗子,只是在顺应时代潮流。如果放在八十年代,他们就是这个国家的宠儿。莱恩是个不那么挥洒自如的中产阶级,穿着粗呢大衣,发型很漂亮,嘴里迸出一些演员和电视人物的名字。他带我去了苏默斯镇的查林顿街,那片区域现在以骚乱和犯罪著称,但以前却是来自法国的胡格诺教徒难民的聚居地。

        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曾经住在苏默斯镇,跟威廉·戈德温住在一起,他们的名字刻在街脚小墓园的墓碑上。雪莱一定来过这里。这是一条短短的小街,一边的房子已经被推到了,地方腾出来,准备盖一座大大的新学校。当时整条街都破破烂烂的,没有粉刷。60号这栋房子之所以要出售,是因为业主老太太已经无法照顾自己,它比我看过的任何房子都便宜四千英镑,售价四千五百英镑。便宜是有原因的。它有几十年没有粉刷了,也许建成之后从来没有粉刷过,墙面已经裂得像干涸的河床,覆盖着一片片深褐色的壳,像变质的巧克力。自从1890年建成之后,它没有进行过任何修整。

        我的银行说:“不行,绝对不行。不能贷款给那片区域的房子,不是已经告诉过你了吗?”但莱恩说,他能帮我搞掂分期付款,完全没有问题。我认为他说服银行的理由是那栋房子的结构很结实,因为人们那时候建房子是为了永远住下去的。不,不用担心勘察的问题,他已经让人勘察过了。于是我成了国家威斯敏斯特银行的客户。我父亲年轻时为威斯敏斯特银行工作过。我父亲一生最害怕的噩梦一直是他可能会欠债,或者陷入更严重的债务。这么多年过去了,很多事情都变了。当我把我父亲当年的噩梦告诉银行经理时,他大吃一惊,他说银行业务的关键就是要把钱借出去。于是我办好了分期付款,还贷了一笔钱来修整房屋。整个事情办下来,不存在财务状况的弄虚作假,相反,弄虚作假的成分出在莱恩身上,他对60号房子的状况一直含糊其辞。他说,这房子有可能被列入市政厅的改造计划,但我一定得明白,大伦敦市政厅的房屋计划经常一拖就是好几年。而且他们一定会补偿我的。我一直喜欢碰运气,这次我也这么做了。我从来没有为这件事情后悔过,因为如果不这样,我当时就不可能在我相中的地段买得起房子,而且它也确实让我告别了走到哪里吃到哪里、随心所欲、无力承担贷款的波希米亚风格,过上了适合我的生活:拥有一份产业,受人尊敬,银行账户可以透支,即便我的每一分钱都是借来的。但在我住进去之前,必须把房子修整一番。莱恩认识一个建筑工人,让我们称他为道格,莱恩的同类人,不拘礼节,“你可以相信我”,他会负责把房子很实惠地修整好。

        我带着彼得和他的一位朋友来到房子面前。“就是这座房子。我买下来了。”两个男孩默不作声,看着立在破破烂烂的街上的深褐色的斑驳外墙。“瞧,”我央求他们,“房子会变得很好的,你们等着瞧吧。”

        那座房子本来应该作为博物馆保留下来,它是一粒时间的胶囊。最先让外来人感到触目的,是它极其不舒适。它有三层楼,每层两个房间,有一个巨大的地下室。整栋房子没有设计合理的取暖设施,只有几个小小的壁炉。我不断提醒自己,玛丽·沃斯通克拉夫和威廉·戈德温就是在这样的房子里,写下了那些高尚的想法,他们一定总在受冻。每扇歪歪扭扭的窗户上都挂着肮脏的破棉布。上面两层的四个房间曾经是卧室,最近刚刚租了出去,每个房间都装着投币式电闸。两层楼板上都放着煤气炉,火焰的位置离墙纸只有四英寸远,煤气炉一直有人在用。电路很危险,电线四处蔓延,线皮已经开裂。每个房间都装着吊灯。整栋房子只有一个厕所:地下室里装着水泥马桶,开裂的陶瓷水箱外面垂着一根下拉的绳索。地下室曾经是厨房,烧煤的炉灶仍然可以用,还有一口煮衣服用的铜器,那是一个圆锥形的大铜盆,嵌在水泥里,盆子下面留出了生火的地方。旁边有一台辗布机,熨烫桌上放着蒸汽熨斗。地下室里还有一个浴缸,已经没有人用了,非常大,褐迹斑斑,已经开裂了。我看到两个大搪瓷罐,人们曾经用它们盛着热水走上快要散架的楼梯,如今它们已经是满身污渍和缺口,立在炉灶上。人们以前端着食物,沿着楼梯上去,来到小小的餐厅。餐厅俯视着无人照管的后花园,从那儿能看到团结剧院的屋顶。我在那栋房子里住着的时候从来没去过团结剧院,因为它已经陷入了恪守党的路线的教条时期。

        第一件要做的事情是给地下室做一个防潮层,然后铺上一层软木地板,地下室很快就变成了一个有着低低的天花板的温馨房间,成了整栋房子中最怡人的地方。一楼前面的房间是厨房,摆着一张大餐桌,六十年代似乎家家都有这样一张餐桌。一楼的后半部分曾经是餐厅,现在改成了浴室,按照英国当时的标准,算得上宽敞、奢华。二楼是起居室。隔断门出现了(但后来我后悔把那些折叠门拆掉了),我把门漆成红色和金色;窗户改成了木质的百叶窗,这样可以防贼;接下来是处理壁炉,我按照大家的做法,用石膏板把壁炉糊了起来,炉架废弃不用了。

        安装中央供暖的工人来了,我不得不就每一片散热器跟他争论。

        “你不需要在卧室里装暖气,亲爱的。那样不健康。”这是人们当时的想法,现在仍然有人这样想。

        “我想在这里装两个暖气片,因为按照你们的说明书,要想达到这种热度,这里必须装两片。”

        “你会后悔的。”

        浴室里。“浴室里不需要装暖气。洗澡的蒸汽会让浴室变热的。”

        “是的,我要装。我还要装一个通暖气的毛巾架。请帮我装上。”

        “好吧,钱是你付的,但我不想看着你这样浪费钱。”

        为什么要我来跟他争?为什么不让监理员替我办这些事情?

        为了省钱,因为道格说,用不着请建筑师或监理员,相信我。

        道格有个小公司。他长期雇用了两个工人,有需要的时候就另请几名电工和木工。他完成了基本的工程:防潮,地下室的软木板,装好了大部分楼层的地板,重新布置了一部分线路,修整了窗户。然后他破产了。他来告诉我,他破产了,看上去一点儿也不难过。“我运气不好。”他说。接着他就跟女朋友一起去地中海度假了。他以前破产过好几次了。而我真的已经跟时代脱节,居然为这件事情感到震惊。

        现在我被扔在这儿:装修了一半的房子,没有工头,没人跟我并肩作战。但接下来一切都顺当了。道格雇的两个工人(道格欠了他们两个星期的工钱)对我说,他们可以把我的房子装修完,我可以直接雇用他们。我认识的每一个人(朋友和各种专家)都说,我如果雇用他们,就是在发疯,我会后悔一辈子,因为他们会骗我。而其实那两个人棒极了,他们让每件事都变得很容易。我按照工会规定的最高标准付给他们工钱,每周付一次,而且会多给不少,因为他们为我省下了工头的利润,他们会把买材料的账单给我。他们称自己为“海盗双雄”,一个是杰克,一个是约翰。他们自从离开学校就在一起工作,已经有二十年了。杰克是个身材魁梧、慢条斯理的英俊男人,当他跟你说起他妈妈时,会用一双平静的蓝眼睛一动不动地望着你的脸。他妈妈照顾他,因为他一直没结婚。他妈妈做他最喜欢的菜,他为什么还需要妻子呢?约翰结过婚。他活泼敏捷,精力充沛,显然在这对伙伴中间是领头的,但当他们需要作决定的时候,他们会站在那儿看着对方,默默达成一致,然后约翰转过身,来对我说:“不,你不需要在这儿装架子,亲爱的;瞧,你把手这样放上去肯定不舒服;最好装在那儿。”要不就是告诉我,为什么这块地板不需要换,只要补补就好了;为什么这个电灯插座应该刚好装在那儿。

        该请木工了,他们领来一位伙伴,吉米,直到今天,我仍然会带着感情想起他。他个子很高,极其消瘦,脸色灰暗,内心忧伤,因为他的妻子跑了,两个孩子已经长大成人,他现在孤身一人。他咳嗽得厉害,暗沉的脸色在告诉人们:他来日无多。他们三个人经常在一起工作。他们在厨房搭了条高凳,刷天花板时踩在上面,他们有时候在高凳周围坐着喝茶。他们让我跟他们一起坐下来,聊这聊那。杰克和约翰分别跟我说过,吉米是“世上的盐”,他们总是以呵护、体谅、温柔的态度对待吉米。房子里上上下下的木匠活都是吉米做的,当我的提议不合理时,他会纠正我。然后又来了个人,电工比尔·康纳利。我跟他一直有来往,持续了二十年,直到他去世。他经常回想起,他们三个人在厨房里,我的两只脚突然从天花板上掉了出来,因为上面的地板已经拆掉了,只盖着一层石膏板。他们大笑了一场,笑我的脚,笑了好几年。

        其实我们几个当时有很多开心事。我的那些精通世故的朋友到我这里来串门,看我这里进展如何,他们常常发现我们一起坐在厨房里,他们有时候也想坐下来,但工人们说:“时间到了,该干活了。”然后就走开了。他们知道,我的朋友曾经警告我要小心他们。

        杰克——那个胖海盗——后来非常伤心,但他从来没猜到原因是什么。他爱画画,想为每个房间装饰上斑比和唐老鸭图案的石膏线。当我说不时,他非常失望,他告诉我,他曾经用花、野兔和缎带的图案装饰过一些房子。他把他画的动物卡通画做成的礼物卡片送给我。只要我们一坐下,他手里就会冒出一支笔和一张纸,开始画画。他是个艺术家,他说,但当他用这个词的时候,他只是按照自己的理解在用,因为从来没有人引导他接触过真正的绘画、真正的艺术。他从来没去过艺术画廊。我告诉他,那些画廊是免费的,谁都可以去,他流露出负疚感,但也带着几分责备。我给他看复制品,他对那些作品大加赞美,但似乎没觉得它们跟自己的有什么关系。不过,即便是他画米老鼠和斑比,也带着一种创造性。如果真的有乡下的汉普顿,那么他就是一个。

        但我并不是所有的时间都待在查林顿街,因为我需要钱,必须得挣钱。我以前从来没有为钱而写东西,就是说,我写东西一向是服从我的内在需要或模式,而不是外在的要求。是的,服从外在要求确实会削弱你真正的力量。因为真正的作品是货真价实的东西,是一条别人看不见的生长曲线(生长点),而其他作品完全是另外一回事儿,无论它们的技巧有多么纯熟,看上去有多么好,都是粗制滥造。除了为《纽约客》写的两篇小品,我从来没有为了钱而写作——不,事实逼着我这样说:有过两次,我和一位很穷的朋友一起尝试着写一个纯商业性的电影剧本,然而当你言不由衷时,你为了钱也写不好,这次有悖于心的尝试最后必然是徒劳无果。我活该,我这样想。我私下里认为,我的灵魂堕落了。但我为电视台写的东西没有任何问题,而且正相反。我很快就会跟另外两位作家一起,给格拉纳达电视台的莫泊桑小说系列剧写剧本,另外两位作家是爱尔兰的休·莱昂那多和格拉纳达电视台的主管菲利浦·麦凯。我们围着一张大桌子,像打牌一样分配小说。“我想写!”

        “不,我要写。”

        “那么我写《钻石项链》。”

        “我想写《泰利耶小楼》。”我们都懂法语,但我们也看英译本。

        那个系列剧十分精彩。格拉纳达电视台当年进行的那些冒险,今天任何一家电视公司都不会去尝试。他们拍摄萨奇、A.E.科珀德、萨默塞特·毛姆、莫泊桑和其他作家的小说系列剧,为每位作家拍一个系列,一个系列十三个小时,里面包含三部一小时的电视剧,另外十个小时分配给两到三个故事。一流的导演、演员、作家和舞美。电视台非常轻视自己,后来竟然把这些系列剧一笔勾销了。但这些系列剧属于电视制作出来的最好作品。ItV在当时也堪称勇敢。斯特拉·里奇曼为他们做了了不起的贡献,启用了能找得到的最优秀的人才。《半小时故事》和《恐吓信》这些节目至今还有人记得。同样,ItV也把它们给毁了。

        有时候你真想抱头痛哭一场,或者难以置信地号叫一声,都是因为我们伟大的国家:英国。这种质量的电视剧出现在欧洲任何一个国家都会被珍惜、被推崇,被当成国宝珍藏起来。会有专门的节日来纪念它们,就像那些纪念经典黑白电影的节日。至少,它们会成为那个时代的最佳导演、演员、舞美和作家的档案。然而不行,这是英国——所以大家只能一起进垃圾桶。

        我估计,在伦敦的住房费用会花掉一个人三分之一的资产,我指的是实际的货币资产。先要花时间找房子,有了房子之后,就要不断地维修、改装水管、屋顶、窗户……诸如此类的工作——这是拥有一座房子的真正开销。值得吗?问我一千次,我会回答一千次:值得。伦敦是欢乐的丰饶角。

        时间一天天过去,到了我必须搬出朗廷路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装修完。大家一起动手:海盗们干那些技术活,比如地板和窗户;另外一组人——几个朋友、彼得和我——站在椅子和脚手架上把墙纸一层层揭下来,七层、八层、九层、十层,甚至更多……最里面一层是维多利亚时代的图案,非常漂亮,印在厚重的墙纸上。拿起一叠墙纸,你手中就是一本七十年的社会史,一份七十年的报告,然而这些全都进了后院的火堆:墙纸的纤维、碎片和破条,一度光鲜精美、如今碎裂朽烂的地毡,虫蛀的地板木头,旧架子和窗帘的破布。但房子的墙体非常结实,石膏板下面的板材清洁如新,砖头也依然闪亮、簇新。那是一栋精良结实的房子,当初建造它时,人们希望它保存到永远。

        离那里不到四分之一英里的地方,整条街整条街的房子都被推倒了。那是六十年代初,政府对市容的肆意破坏达到了顶峰。我对海盗们说,那些好房子都消失在烟尘和瓦砾中,真可悲。他们想了想,说:是的,你只要想一想,就知道这些房子跟切尔西的房子是一样的;这是我们的最后一份工作了,不是吗,杰克?不是吗,约翰?是啊,这是我们的最后一份工作了,对的,约翰,对的,杰克。你现在不能买切尔西的房子了,除非你有一笔钱,比我们俩一辈子见过的钱还多的钱,是不是,杰克?是不是,约翰?是的,约翰,你说的一点儿没错,杰克。

        我经常走到那边,看那些倒掉的房子,我的心在痛。我看到萨默菲尔德家的房子已经化为齑粉,那里曾经是一座小天堂。现在,它的原址上矗立着冷冰丑陋、灰扑扑的市政公寓,长长的一排,有几百码。

        一天,我在新装修好的厨房里。卡姆登的一名官员走进来,她是左派市政议员。她轻蔑地扬手指着我们在的小小街区:“我们要把这些人全清出去,让他们住进新建的市政公寓,越快越好。”我说:“但这是工人阶层的老社区。他们在这里聚居了几十年了。”

        “我们会把他们全清出去。”她说,“我们要把这里清理干净。”

        如果真的有哪位官员在意这些居民的想法,就会发现他们真正需要的是把房子翻修一遍,加装浴室和方便的厕所,换掉危险的电线。他们说:“但我们在这里住了好多年了。这是我妈妈出生的地方,也是我的孩子出生的地方。”他们是在向我哀求,因为我是中产阶级,按说应该了解内幕,有关系,也许还有一些影响力。但历史的潮流和她们的心愿相逆。日日夜夜为关心爱护工人阶级而心潮澎湃的人在这片乐土上走来走去,嘴里说着:“我们会把他们全清出去,把这里全清理干净。”他们就是这样做的。当工人阶级在他们的庇护下住进冰冷阴沉的公寓,远离自己的老邻居,接二连三地死去、中风、心脏病发作时,他们大概也满怀爱心地注意到了。“他们只是想除掉我们,就是这样。”58号的皮尔斯太太说,“这样可以为他们省掉很多麻烦。一有葬礼他们就高兴。”

        我下决心买60号房子的那天,我去敲了58号的门。当我在查林顿街看房子的时候,整条街上上下下的人都在窗户后面观察着我。58号,一个体格硕大、面色苍白、长着一头又白又硬的头发的女人把胳膊和胸脯放在窗台上,君临着整条街。上千项研究已经让我们认识了工人阶层中的“女族长”这个角色:她指挥着他们的家庭和整个社区。这里就有一位:皮尔斯太太,她将成为我的邻居。我硬着头皮去敲门,因为我认为这种关系紧密的社区不会欢迎初来乍到的人,尤其不欢迎我这样的人。“中产阶级化”还没有成为常用词。我自报家门,告诉她我是她的新邻居,希望能成为她的好邻居。这种态度蕴涵在当时的时代精神中——友善的六十年代——也蕴涵在当时的政策中。我说的是真心话。皮尔斯太太坐在窗口,转过背来,对我说:“坐下,亲爱的。我们很高兴你会好好修整一下那座房子。它破破烂烂的已经很多年了。是不是?”一个小个子男人应答道:“破破烂烂啊。”那个男人极其矮小,但肌肉发达,体格消瘦,两条腿罗圈得像个赛马骑师。他咧开嘴向我笑了笑,欢迎我。屋子里还有一个老态龙钟的丑婆婆,穿着一身黑衣,牙齿都掉光了,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她颤颤悠悠地尖声说:“破破烂烂,破破烂烂。”他们有一条狗,一条欢天喜地的杂种狗。大家走路时不停地把它撵开,它是整个房间里最干净、最漂亮的生灵。

        “茶。”莉莲·皮尔斯吩咐着,小个子男人立刻把茶壶端了上来。

        “他是我丈夫,”莉莲·皮尔斯说,“但并不从来就是。这是我的朋友罗金厄姆太太。”我记得是这个名字。“我从街上把她领回来,从水沟里。她当时在水沟里,是不是啊你?”她提高了嗓门儿,问那个丑婆婆,“她耳背,而且差不多全瞎了。但我对她好。”她身子向前倾,手放在大腿上,提高嗓门儿说,“我对你好,是不是?”

        “是的,是的。”丑婆婆喊着回答,“你对我很好。”她正在把一些漂亮的饼干摆在盘子里,随手把饼干屑撒给小狗,小狗像咬苍蝇一样去咬它们。

        “别把她放在心上,” 莉莲说,“她的精神有点不正常。你的脑子有点问题。”她冲着老太太喊,老太太回喊:“对的,亲爱的。”

        “现在你可以向我打听你需要知道的任何事情,我会告诉你的。”她说,而且她也真的告诉了我。“二战”后,她一直住在60号隔壁。卖房子给我的那个老太太是她的好朋友。莉莲知道那栋房子里发生的每一件事情:谁在那里出生,谁在那里死去,谁没付房租就跑了,还有那里住过的每只狗和猫。

        皮尔斯太太自己的房子在大伦敦外面,但那栋房子跟卡姆登市政厅的关系也很复杂,她把最上面的两个房间租了出去。58号的状况跟我刚刚买下的60号的状况一模一样:煤气灯,危险的电路,没有浴室,只有一个肮脏的厕所,当然也没有暖气。一楼的前厅永远生着火,那儿其实是这三个人真正居住的地方。

        如果我有时间,莉莲·皮尔斯可以滔滔不绝地说到第二天早晨,我当然很少听到这么令人着迷的狄更斯式的故事。当我离开时,她说她很高兴隔壁终于能有点生气了,她指导丑婆婆说:“告诉她,我们很高兴她住到这里。”老太太顺从地喊着:“是的,亲爱的,在这里你就随意吧,就像在自己家一样。”

        至于莱恩·皮尔斯,当我需要让自己振作起来,需要对世界和生活在世界中的人有信心的时候,我会想到几个人,莱恩·皮尔斯就是其中的一个。在我列出的天堂候选人名单中,他高居榜首。他是个善良、友爱、慷慨、体贴的男人,他妻子对他就像对待一条狗,干这个,做那个,替她把那个东西拿来。他都毫无怨言。他大半辈子干的活是在市场上当脚夫,但现在他太老了,在为地方市政机构干点小差事。他是个文盲,极其瘦小,两条腿罗圈得很严重,他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英国让工人阶级遭受的极度贫困的产物。他告诉我,一连好几天,他和他的兄弟姐妹的口粮只是一块面包,上面抹着人造黄油和一点糖,他光着脚去上学。跟莉莲结婚让他有了保障,终于可以够吃够住,但现在他必须跟罗金厄姆太太分享这块地方,罗金厄姆太太大小便失禁,口臭,一般总是让人作呕,但只要莉莲吩咐,他也会伺候她。莉莲·皮尔斯总是知道我在干什么,如果她看到我在抬什么东西(比方说在花园里),如果她觉得那个东西对我来说太重了,她就会冲着莱恩·皮尔斯喊,莱恩就会来到我身边,咧嘴笑着说:“让我来。”他就把东西接过来,就好像是我帮了他的忙。这个小小的男人身上闪烁着光芒,仿佛暗处的一盏灯,就像木匠吉米。我经常同时想起他们两个,认识他们让我心中充满感激之情。

        莱恩只有一次提到自己的处境,那是几年后,高龄已经把莉莲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狂怒的暴君。他伤心地对我说:“如果你认识年轻时候的莉莲,你现在就不会计较她的缺点。我总是想着当年的她。她很可爱。她是个可爱的年轻女人。我第一次见到她时,她在伍尔沃斯家里打扫地板,她要养自己的孩子。她的腿上没有长袜,两条腿红红的,生了冻疮。她让我给她买些长袜,然后给她买双鞋。那是我最快乐的一天。她的孩子当时都跟着她,她让我帮她。”

        莉莲·皮尔斯希望知道我的情况。如果我离家太久,比如说三天,那么在我进门之前,她就会在窗口用她那不容置辩的食指把我召过去。“你付厨子多少钱?……太多了。我知道在哪里能找到比这个便宜十英镑的厨子。”她把海盗们叫过去,有时候让他们一起过去,有时单个叫,她指导他们应该怎样善待我。她一定要知道我付他们多少钱,并且告诉他们,我对他们很好。她也告诉我,他们对我很好,我可以相信他们。她给海盗们送来茶水,吉米在的时候,也送茶水给吉米,再加一剂止咳水,或者给他一块蛋糕,让他带回家,因为他不会照顾自己。“他日子不长了。”她冲丑婆婆喊,“就跟你一样。”

        “对的,亲爱的。”丑婆婆尖叫着回喊。

        我一直跟莉莲·皮尔斯有来往,直到她去世,那是二十多年后。无论是到她的房子里去,还是去她后来住的市政公寓(他们把她搬到了那里)。我每次去看她,她都会跟我讲上一段灾祸史。这种叙述是从我第二次去她家开始的。“我的乳房出了问题。”她宣布,“我得了囊肿。有橘子那么大,他们要把它切掉。”她在棉布围裙下面,从裙子里面拉出一只又白又胖的长长的奶袋。“看看,看到那个肿包了吗?”还有就是:有人把计费表撬开了,三个月的电钱被偷了;猫身上长了寄生虫;狗的耳朵裂了;她从三楼后面的楼板上掉了下来,因为那些楼板朽了,市政厅又不愿意修;她从炉子上拿平底锅,结果那口重重的深底锅掉了下来,砸在她手上——瞧见这块青了吗?你去看莉莲·皮尔斯,却听不到一个灾难故事,这是不可能,这些灾难要么发生在她身上,要么发生在罗金厄姆太太身上,要不就是关系到她的某个孩子,他们总是生病,让她操心。我以前经常会把这些事情讲给我的朋友听,他们一开始听到会有些紧张——因为让一个人适应这么坏的运气有些困难——但一旦听到她的名字,他们就松了一口气,转而问道:“好吧,这回又怎么了?”一个人怎么能承受这么多重重叠叠的厄运,但莉莲·皮尔斯却能,年复一年,她真的承受住了。这一切的开端都是因为她是个私生女,是爱情的产儿,这就是为什么她妈妈讨厌她,不愿好好喂她的原因,但她的外婆爱她,所以她没有因为抚养不当而死掉。“这就是我为什么要对罗金厄姆太太好,看到了吧?因为我想通过她来报答我外婆。”

        我在莉莲那里坐着的时候,经常要始终努力控制自己,因为我感到一阵大笑在我体内不断上涌,一直威胁到我的表情。她从床上掉下来,崴了手腕;她的大腿青一块紫一块,因为她的血管很容易瘀血;狗打翻了托盘上滚烫的茶水,泼在她的大腿上,把她那里烫起了水疱;她的膝盖骨坏掉了,医生说已经没指望治好了;她的钱包丢了,收的房租全在里面;她在杂货店里遭到了打劫,幸好她身上只有一英镑;她刚听说她儿子必须要做一个可怕的手术。相信我,我从莉莲·皮尔斯身上懂得了喜剧和悲剧是怎样盘根错节地紧密交织在一起的,因为随着那张被命运摧残的戏剧化的脸上一点点地吐出阴郁的新闻,我眼睁睁地看着一种无法克制的歇斯底里的大笑从我体内升起,直到我不得不找借口跑回隔壁,伏在餐桌上,把头埋在胳膊里笑啊,笑啊。她从来不编故事,那些事情全是真的。有些人登上标着“灾难”的自动扶梯,再也下不来,或者是一脚踩进了不幸的节拍,再也出不来——莉莲·皮尔斯就是这样。

        “我带着三个孩子,那是闪电战的时候,炸弹掉在离我们不远的街角。孩子身边爆炸不断,我的眼睛里溅满了灰泥,但医院说,他们那天晚上有些伤势严重得多的伤员要救治,只给了我一些阿司匹林。但防空洞积水了,所以我们只好待在床底下,我和孩子们,炸弹冲着我们掉下来,房顶塌了,掉在床上……”但在最受厄运青睐的受害者身上,灾难总是加速恶化,因此故事必须继续进行:“床里面的弹簧割破了我的脸,血染到了衣服上,我们没有其他衣服了,只能穿着带血的衣服。早上,防空民兵队长看到我们,他说,赶快,莉莲,快去医院。但我说,太晚了,罗恩,现在去医院太晚了。而且昨晚我们需要医院的时候,医院没有时间治我们,他们只给了我一些阿司匹林。现在我们能做的只有好好地喝上一杯热茶,但煤气总管已经关了,我没东西给孩子吃,而且我拿不到我的炉子,因为碗橱倒下来,把炉子压住了,而爆炸的时候我的手腕扭了,靠我自己的力气不能把碗橱推回去。罗恩对我说:莉莲,你真是个巾帼英雄,我一直都是这么说你的,但你现在一定得从那座房子里出来,因为它马上就会在你耳边塌下来,我说,那么我们去哪儿?他说:‘我想说去教堂,你可以在那里弄到一些汤和三明治,但教堂被炸得最厉害,所以你最好坐上巴士,去总防空洞,但我对他说,我在这个世界上身无分文,罗恩,因为炸弹把我的钱包从我手里炸飞了……”

        我经常向我的朋友讲起这些传奇,看着他们的脸,等待着这样的时刻:一丝懊恼的负疚神情出现在他们的脸上,表明他们正在疑惑,他们怎么变成了冷漠的恶魔,听到这样的故事居然想放声大笑。

        无论多少不幸也无法阻止莉莲时刻关照她的邻居。她会打发约翰或杰克来告诉我,她听说我想在三楼的后墙上贴黄色壁纸,我应该心里有数,晴天里,太阳会晒到屋里好几个小时,我最好确保墙纸经得住这样的日晒;要不就是当我从街上路过时,她冲着我喊,说她刚刚看到水管工在原来埋狗的地方挖新的下水道,那里埋着六条狗,我最好是注意一点,别让那些骨头跑进垃圾箱,否则警察就要来问话了。她会沿街拄着双拐(因为她的腿不好),拖着身子来到我门前的台阶,敲门,因为她听说街角蔬菜店的店主明天要专门去一趟考文特花园,他会按照我的请求带一些精致的水果给我。“是大蒜吗?你快去吧,亲爱的,告诉他你想要什么;他会看在我的分儿上帮你带的。”

        只差几天就到了说好要搬走的时间,我却得了德国麻疹。不知道为什么,德国麻疹这个词让人发笑。是因为“德国”出现在这样的语境里?这个词记载的是哪一次被人早已遗忘的外来传染病?设想一下“秘鲁麻疹”,这个词也让人隐隐地想笑。(意大利麻疹呢?俄罗斯麻疹呢?)如果说“我得了麻疹”就没有问题,人们会按部就班地表示同情,但“德国麻疹”就让人想笑。这是我第二次得这种麻疹,每次都很严重,浑身长出让人不舒服的疹子,发高烧,头疼。我躺在阴暗的房间里,备受煎熬,我已经给海盗们打过电话,让他们继续工作。我深深地沉在病痛那黑暗的海底,泛起阵阵恶心,这时门铃响了。我咒骂着,跌跌撞撞地去开门。门口站着个年轻女人,闷闷不乐,眼中含着怒气,身边的折叠童车里有一个婴儿,好几层楼梯,她把童车一路抬了上来。我说我得了德国麻疹,这对她肯定有危险:她怀孕了。但她不管。“德国麻疹”这个词应该激起的笑声被她的怒火转变成一声讥笑。她说:“我是来拿钱的。你既富有又成功,而我需要钱。”我说,现在我非常缺钱。我说的是实话。她说:“别跟我来这套。”很少有人比她让我更不喜欢。“为了我的孩子,我一定要拿到这笔钱。”她想要五百英镑。或者我印象中是这么多。问题是,现在钱的价值跟以前不一样了。我知道这在当时是一大笔钱,我只能增加我的透支。几周后,我送了一张画给朋友,花了十英镑,我恐慌起来,因为我其实付不起那么多钱。那幅画也许是五十英镑,或者是一百英镑。那个年轻女人的叔叔极其富有,是个名人,后来我写信给他,问他是否考虑过把钱还给我,但他说,他看不出他为什么应该这样做。

        这些事情不像看上去那么简单。

        我躺在黑暗中,眼睛濡湿,病得很严重。我思考了一些事实。我是那种心软、容易受骗的人。这背后有充分的原因。首先是我的父母,他们即便在最穷的时候也会遵照《圣经》的诫命,拿出十分之一的钱做慈善。我记得一些跟这“十分之一”有关的对话。

        我爸爸不耐烦地笑着:“但我们没有任何收入。等卖掉谷子有了钱,这笔钱应该直接进不动产银行,还掉我们的债务。”

        我妈妈:“那么,我猜我们可以说,我们从来就没有任何收入,但那意味着我们永远都不会付出。”

        当他们计算这十分之一的时候,我爸爸的抚恤金也包含在内吗?她卖鸡蛋给班凯特的商店得到的那笔钱呢?

        他们每年都捐钱给“救助困境女士联盟”、一个救助贫困海员的慈善机构和一个救助一士兵家属的慈善机构。他们告诉我,应该把口袋里的十分之一的钱捐出来,无论是我卖鸡蛋给商店挣的钱,还是写广告挣的钱。我一直有负疚感,因为我没有这样做,但我不是已经决定不再相信上帝的存在了吗?

        自从我离开了受人尊敬的中产阶级生活方式,离开了弗兰克·威兹德姆,跟同志们会合,我就一直跟慷慨的人在一起——在我的经验里,共产主义者总是很慷慨。我在伦敦的早期生活也伴随着对金钱的总体蔑视,也许是因为我们都没有钱。自从我终于挣到一点钱,就开始有人向我“借钱”。很多钱借给了年轻男人。一文不名的年轻男人经常得到年长女人的帮助,这种现象合情合理,因为这种心理需要是双方的,而且它跟性不一定有很大关系,或者说跟性没有关系。如果我想,我可以列出一长串“债务人”名单。我对这些丝毫不感到后悔,但给那个让人不快的年轻女人的每一分钱都让我觉得怒火中烧,我很生自己的气。这就是为什么我躺在黑暗里,忍受着恶心、高烧和躁怒,反思自己的性格。时间已经过去了几十年,现在写下对自己年轻时的性格的洞见是很容易的,但即便在当时,我也瞥见了我性格中的一些基本因素。我一生中有过几次这样的经历:在我真正恰当地理解自己很久之前,短暂地、隐隐地领会到这种理解。我当时下了个决心:如果我天性中有这样的弱点,那么我至少要能够控制它。等我在自己的房子里安顿下来之后,我要真正挑选一下,哪些人是我愿意负责的,这将是我自己的选择、我自己的决定,我将获得控制权——采取行动而不是被动响应。那栋房子太大了,我当时这样想。彼得那时是十五六岁,他的行为举止已经开始像整个六十年代的年轻人的风格:他有时候被别的家庭当作荣誉成员,就像他的朋友们,跟我的关系比跟他们自己的父母的关系更融洽。用不了多久,那栋房子就会被十几岁的孩子占满。

        那个不讨人喜欢的年轻女人的事情也预告了一些我当时还不知道的东西。比方说她的态度,那是一种泛化了的气急败坏的轻蔑。她体现了一种积怨已久的嫉妒,我当时已经开始对这种态度感兴趣——现在我对它的兴趣更浓了。她显然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别人应许给她的东西。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都以此为基本动力。“他们骗走了我应得的东西。”这个年轻女人带着一堆没有父亲的孩子,是一个受害者,只是一个受害者;她的处境完全不是她的错,她有权利憎恨这个世界。她的存在就是一种控诉。是的,我那时才开始理解:我说过的话,尤其是我曾经的思想,有多少正是那种东西——控诉,我控诉。我控诉这个世界。

        这是她发泄控诉的方式:“你既富有又成功。”她之所以选中我,是因为我的名字出现在报纸上。这里透露着我们民族的恶习:嫉妒,“木秀于林风必摧之”综合征。

        我搬家了,不是很麻烦。就像我年轻的时候——也就是我跟弗兰克·威兹德姆和后来的哥特弗莱德·莱辛一起生活的时期,我们总在搬家,完全不当一回事儿——我带走了书、两张床、一张桌子、床上用品、窗帘和厨具。把那些丑陋的家具全部留在身后。

        好了,这就是我经历的五十年代,捎带着前后两个年代的末尾和开端(1949~1962),就像一个年代经常会向前后延伸一点。我在1962年秋天搬进新房子。著名的62年、63年之交的冬天就在前面,整整七个星期,寒潮蔓延了整个国家。还有一场糟糕的大雾,但不像过去那种可怕的黑雾那么糟,后者已经败给了《净化空气法案》,但我那雪白耀眼的墙壁还是在那场雾中丧失了它们的清白。这不是因为新做的窗框不好,而是因为紧闭窗户让我受不了。查林顿街和苏默斯镇的其他街道,家家户户的水管都结了冰,只有我家的没有被冻住。当水理事会放在街角的水塔也结了冰,我就给58号供水。我在这本小书中描写了这场冰冻。

        我举办了一场盛大喧闹的乔迁派对,邀请了所有参加过装修的人。派对进行到高潮,跟我隔了两栋房子的那家人的男人来到街上,大声骂我。我想,好了,我现在住在工人阶级的街区了,我就入乡随俗吧。我出门站在台阶上,叉着腰,冲着他喊,让他闭嘴,不要再扫我们的兴,干吗不一起进来开心。

        彼得和他的朋友目睹了这种不像贵妇的举动,感到难为情。

        “这就对了,亲爱的。”莉莲·皮尔斯从她的窗口说,“你不要理那个肮脏的老东西的胡话,也不要让他进你的房子。”

        几个月后,我收到市政厅发来的《强制购买通知》。就是说,任何权力机构要求买你的房子,你都必须卖给他们。我一直设法拖延,一直拖到将近六十年代末,终于有一天,我跟市政厅的代表一起站在搬空的房间里,移交钥匙。我母亲的女儿交出的房子一定得是光鲜整洁的,整栋房子从上到下洗刷得干干净净。那个男人充满了官员式的和蔼,称赞我的房子很干净。

        我们离开没多久,在邻街修整房子的市政工人就来了,他们拆走了我那栋房子里面所有的暖气片、水管和锅炉。莉莲·皮尔斯先给我打了电话,然后给市政厅打了电话。市政厅便派了个门卫守在门前,从晚上6点守到早晨6点,但房子的后面却是敞开的,于是那些工人继续溜进来,拿走漏网的东西。这种情况持续了几个星期。莉莲·皮尔斯告诉市政厅,后门没有人把守,放了小偷进来,但那些小偷就是市政厅自己的工人,得到的回答是:他们会调查这件事情的。

        那栋房子空置了八年,在这期间,市政厅一直在争论,应该怎么处理那个区域,他们不断地改主意。我本来可以跟他们打官司,但明智的人怎么会让自己卷入这种事情?我已经在卡姆登市政厅的辖区居住了三十多年,目睹了难以置信的失职和腐败。我写下我看到的情景——一份控诉——从被强迫“住新房”的苏默斯镇居民的待遇写起。然后我不得不问自己:我为什么这么执迷于这个主题?我知道,这是个著名的社会主义行政区,他们自鸣得意,正像那些共产主义国家,自吹自擂,妄自尊大;他们就像那些喝醉的吹牛大王,衣冠楚楚,但你看到他们忘了系扣子,露出了事情的真相:一个毛茸茸、长着疥疮的红色臭屁股。我为什么期望这个行政区的情况会更好?当然是因为“社会主义”这个词。如果卡姆登市政厅是保守党掌权,我会写下这样一份充满怨怼的记录吗?当然不会。因为我会想:“你还能指望什么呢?”所以——够了。够了。别再说了。我这种年龄的人总是发现自己面临着这样的情境:一个年轻人看着你,竭力不流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他们委婉地、尴尬地问:“但是多丽丝,告诉我——你说,你希望社会主义行政区比保守党的行政区更好?我想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她)认为,我只是又一员老将,反复絮叨在我看来重要的事情。而我却再次明白:长达几十年(两个世纪?)的理想主义和乐观主义消失了,仿佛从来没有存在过。

        我们仍然都站在大写的“进步”的自动扶梯上,整个世界都在繁荣上升。有人挑战过这种快活的乐观主义吗?我不记得有。这是一个经历了大革命的浪漫主义的世纪,一个为了国家的消亡、为了实现人间的天堂而不惜做出过可怕牺牲的世纪,人们热情澎湃地梦想过乌托邦、仙境和完美之城,尝试过社群和共同体,尝试过合作社、集体农场和集体农庄——在——经历了所有这一切之后,难道还有谁相信,世界上的大部分人会心存感激地安于政府的一点点诚实、一点点能力吗?

        六十年代大约有六年的时间,对于在查林顿街60号居住或进出的青少年或年轻人,我充当了他们的女舍监(这是个六十年代的词),这足以证明我跟时代的融洽。这些年轻人都有这样或那样的麻烦:他们很“不安”,受到毒品的诱惑,酗酒,严重精神崩溃,在警察局挂了号。在那个特定的时期,这是我的成长点,成了我的工作,尽管我也在努力写作,最显著的成果是《四门城》。

        六十年代在人们眼中散发着光彩;在我看来,它有时被错误地视为很多事情的开端,其实那些事情始于五十年代,或者更早。但有一样东西确实始于六十年代——毒品。毒品来自东方,每个人都能弄到,这在我们的文化中是从未有过的。我相信,长远地看,在足够长的时间带给我们的视角中,我们会发现,毒品才是六十年代的重要事实。“毒品其实是无害的。”人们仍然在这样说。一位来自中亚的朋友当时说过:“你们西方人从来没见过毒品,它对你们来说是全新的东西。你们就像小孩子,想把蛇当宠物来养:看这条漂亮的蛇。但如果你生活在一个被毒品盘踞了几个世纪之久的文化中,你就会知道,只有那些一败涂地的人、失意的人和毫无希望的穷人才使用毒品。”

        我对六十年代的看法因为我自己的经历而带有偏见。我们现在生活在它的后果里。那么多人进了精神病院和监狱;当人们回想起一个自杀的人,谈话就会突然陷入沉默;每个星期都有消息传来,一个人年纪轻轻的就死了。

        但这是阴暗的图景,它来自街道背阴的一面,因为就在这个星期,我听到一个中年男子说:“那是一切皆有可能的时代,我们要去移动大山,改变世界。但人们忘了,当时还有从工人阶级和中下阶级中涌出的巨大生机——这是文法学校的功劳。你放眼望去,到处都是文法学校的男孩,像我这样的,学的往往是文科。这是这个国家前所未有的。”

        然而,当我听到人们怀旧地说起六十年代时——“如果你记得,你当时就不在场” ——我的脑海中常常会浮现出我小时候(几乎还是个女孩子)写下的一句诗:“当我回首往事,我似乎只记得歌唱。”呵,是的,那句诗说的似乎就是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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