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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趣五种

        

在被窝里阅读小说里描写的坏天气



        当你舒舒服服地偎在被窝里读着小说里描写的暴风雨天,此时同样的暴风雨正在猛烈地撞击着你的窗户;当你泰然自若地置身于外面的风雨雪和书里的风雨雪的夹击时,你会感到别有一番乐趣。虽然我在儿时对这种乐趣感受最深,但现在我仍旧能体验到它。写传奇故事的老手们一定是为读者想到了这不寻常的额外的小乐趣,大概这就是为什么有那么多的传奇故事,为了一开始就能符合读者的口味,总是这样开头:在风、雨、雷鸣电闪、雨夹雪、冰雹等都肆虐狂暴到了顶点的黑夜里,单枪匹马的骑者,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只露着两只眼睛,为了公爵的一件紧急公务,策马行进在一条泥泞不堪的小路上,仅靠偶尔进食一点难以下咽的杂烩或馅饼,饮一两口酸酒度日,而这些东西总是由粗暴的店老板或面色阴沉、衣着邋遢的老板娘端上来。窗户在风中格格地响个不停,冰雹嗒嗒地敲打着壁炉中的瓦片,除一只胳膊冰凉外,我舒舒服服地依偎在被窝里,同这些单枪匹马的骑者一起在泥泞的道路上跋涉了成千上万里,冒着黑夜里那最恶劣的暴风雨,齐声高喊:“呸!”

        

早晨的瞬间



        即使是现在仍然会有这样的早晨,当我来到书房时,就像一个神人给予了一个星球任我玩耍一样兴高采烈。书房高大的窗户外面,阳光一脉情深地洒在一片生机盎然的绿色植物上。写字台上的稿纸看上去仿佛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变成一部杰作。打字机上的键盘闪闪发光,撩拨起你奋笔疾书的创作欲望。盛书钉的旧洋铁盒,几经搬家和工作变动不知怎么的竟没有被扔掉。这时看上去就像跟我一起身经百战、遍体鳞伤、始终忠实地守卫在我身旁的军士长一样。要写的东西,当我坐下来写时,将会妙不可言。早上暖意的幻觉比书架边上的镀金还要灿烂……批评家都态度友善,评论中肯……读者和听众全部入了迷……所得税每英镑6便士……在普天之下所有善良的人们的心目中,这位洞达事理、才气横溢、妙语连珠、心地善良、思想深邃的作家如日当空、光芒万丈……他,现在从白日梦中醒来,这个坏脾气的胖家伙坐了下来,艰苦地写个不停,直到午饭时分。

        

做蔬菜炖肉



        我并非经常捞着干这活儿。事实上我大显身手做蔬菜炖肉的时机,是在战时那些艰苦的岁月里,但我总是喜欢做蔬菜炖肉,并且我做的蔬菜炖肉百里挑一,特别好吃。即使是今天,你从英国的南疆边陲特罗走到北国之端因弗内斯,也吃不到任何比我做得更好的蔬菜炖肉。有一次我的一个孩子,竟吃了4大碗。我做的这道菜汁浓汤稠,营养丰富,味道好极了。这道菜用什么肉都行。凡是应时且家里有的蔬菜我全往里面放。如果我兴致好时,还放些小巧玲珑的汤圆。我先用文火慢慢地炖,使汤变浓,然后加水再炖。我干这活从来不急于求成,而是不断地往锅里瞅瞅,尝尝味儿,口中还念念有词地来上一两句咒语。这样经过几个小时的折腾之后,我又往锅里加点随手抓得到的任何红葡萄酒,接着,在最后一刻,又倒上了一汤匙蜂蜜。于是这道菜就可以上桌了,很有皇家御膳的派头。所有的男人和孩子都会满怀感激之情狼吞虎咽地大吃大嚼我做的蔬菜炖肉。但讨厌我们掌握了她们那点小小的做饭艺术的妇女们,则会故作满腹狐疑之态尝尝味儿,然后把眉头一皱,鼻子一蹙,问菜里放了什么玩意儿,抱怨说厨房里弄得乱七八糟。但尽管如此,她们还是装着颇为漫不经心的样子享用了这上好的菜肴。她们怎么能忍得住不享用呢?这可是一份调过味的蔬菜炖肉,加了那么多洋葱、红葡萄酒和蜂蜜——还有我的乐趣。

        

给人忠告



        给人忠告,特别是当我本无资格给人忠告,且几乎不知道自己在侃些什么时,真使人忍俊不禁。我处理自己的事情时在谨慎、专注和技巧方面简直可以和一名醉醺醺的爱尔兰男高音歌手唱起歌来时的表现相媲美。我的情绪变化之激烈可以从满腔热情一下子变到憎恨厌恶,我改变政策如同妇女更换帽子一样频繁。我的判断可以根据任何东西——或者什么也不根据。我从来就没有一丁点儿概念,6个月后我将干什么或将在什么地方。我不是专心致志地抓紧一件事情,而是试着像玩耍似的,6件事情一起干。我不会订计划,即使订了计划我也绝不会坚持执行。我早上是个悲观主义者,而到了晚上却又成了一个乐观主义者;星期二像吃了败仗一样,垂头丧气,萎靡不振,而到了星期五又像大获全胜一样气焰嚣张。但由于我块大体重,声如洪钟并叼着个烟斗,所以很少有人意识到我是一个像风信鸡一样变化无常、轻浮不负责的人。于是人们征求我的意见,向我要忠告,而我在十几分钟里可以让莎翁笔下以善给人忠告而闻名遐迩的波洛涅斯显得微不足道。我往椅子里一坐,舒舒服服地把背向后一靠,这举足轻重的200磅,用带上点儿第一流大人物特有的那种威严口吻,再配上点他们用烟斗做出的那种令人肃然起敬的动作,开始侃道:“唔,我必须说,在你这种情况下……”而这时我的心中真是乐开了花。

        

离去的客人



        我愿做东道主而不愿当客人。我喜欢人们到我家做客,但不大愿意到别人家去赴宴,因为一般地讲我太忙。我们邀请来家做客的仅限那些我们喜欢的人——我不相信业务交往中的好客,那种好客里埋藏着腐败的种子——每个星期五我工作起来总是浑身热乎乎的,心里美滋滋的,因为我知道某位仁兄正在乘末班火车到我这儿来做客。我打心眼里高兴能见到他们,但我觉得当他们离去,我更为高兴。因为他们走后我会有更多的空间,过正常的生活。饭菜快捷简单多了。不用再老陪着客人坐着什么也不能干,不用再游览观光,不需再把话说得风趣俏皮。我的精神就和我的肉体一样,又穿上了它原来的衣裳。我喜欢努力工作(我自己的那类工作),傻呵呵地消遣娱乐。而当周围全是客人时,这两者都难做到。我喜欢对现实生活进行思考,但家里到处是兴致勃勃、谈锋甚健的客人时,很难进行这种思考。在周围都是客人时,我感到自己就像是一块固体,但他们一走我又扩张成了气体。于是,再见!——再见!

        摘自《英语沙龙》1999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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