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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古人的生态智慧

        中国古人向来尊重自然,形成了“敬天畏天”、“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这种思想承认人类与自然合为一体,承认人类社会是自然这个大生态系统中的子系统,与西方将人与自然对立的“天人二分法”截然不同。

        其实,除了丰富的生态保护思想,古人还进行了大量实践:循环利用、轮耕休作、禁食奇禽异兽、维护生物多样性……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中国古代是如此亲近而健康。

        这些宝贵“遗产”已经触及了生态伦理的根本实质,如果能够深入挖掘、诠释转化,不失为改善当今人地关系、缓解生态危机的智慧源泉,也是我们在思想上克服“人类中心主义”,重回“敬畏自然”之境的一条通路。

        

顺应天时,尊自然节律而行



        在《吕氏春秋》里,记载了上古葛天氏部族提着牛尾踏足而跳的八支歌舞名称:“一曰载民,二曰玄鸟,三曰遂草木,四曰奋五谷,五曰敬天常,六曰达帝功,七曰依地德,八曰总万物之极。”可见,敬畏天地的思想很早已形成。

        既然要“以人合天”,人类就不能违反自然界的运行规律,而是要“顺应天时”。

        什么是“天时”?即四季变化、昼夜长短、作物生长快慢、日月星辰移位等种种规律。人们根据“天时”来安排农业生产、生活节奏、社会事务,这叫做“奉天时”。

        中国古代有专门记载天时规律的文献,叫做“月令”,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例如《礼记·月令》篇的第一部分,详述了正月的日月星辰变化、动植物物候特征,由之引申出人们在这个月应当做什么事、禁忌做什么事,等等。在今天看来,其中不乏迷信的内容,但合理的成分也极明显,例如,为了不影响动植物的繁殖,春天禁止猎杀幼小动物、雌性动物,禁止采伐林木,禁止大兴土木,要掩埋露野的腐尸以防瘟疫传染……这些规定在今天看来仍然是必要的。

        《汉书·货殖传》谓:草木未落,斧斤不入于山林;豺獭未祭,罝网不布于野泽;鹰隼未击,矰弋不施于徯隧。这也是要求人们“顺时而取物”,按照四季的循环规律和动植物的生长规律加以采获。

        种种记载告诉我们:儒家强调“使民以时”,即不因征发民力而耽误农时,影响耕作;道家提倡“有法无法,因时为业”,老子强调“动善时”,庄子强调“上法圆天以顺三光,下法方地以顺四时”;墨家“顺四时而行”;阴阳家“顺时而发”……总体而言,中国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都十分重视时令变化,并将根据时令变化而形成的生产生活节奏纳入其统治方略之中,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国运长久的重要手段。

        

“中和有度”的礼制规定



        礼制是儒家最重要的文化主张和政治主张,它规定饮食、舆服、宫室、车旗、畜聚均有度有制,不得逾越。其负面作用是阻碍个人平等、个人自由的发展,但对资源保护却有很大的正面价值。

        一方面,它根据等级分配资源,限制了对资源的过度消耗和无限浪费,用一定的社会规范限制了人们的私欲膨胀;另一方面,“礼尚质”,以少为尊、以素为贵的原则,客观上引导人们崇俭去奢。一般而言,礼制规定以高大华美、丰厚多文为尊,但是礼也常常以少小简素为尊,即地位愈高,其物质配给愈是质朴简略。例如,《礼记·礼器》里写道:礼“有以素为贵者……大圭不琢,大羹不和,大路素而越席,牺尊疏布鼏,椫杓,此以素为贵也”。

        追求奢侈、铺张浪费被认为是违礼的行为,受到舆论谴责和礼法惩处。齐相管仲虽然有“九合诸侯、一匡天下”的伟业,但是他生活奢侈,“镂簋朱纮,山节藻棁”,仍然受到谴责。唐中宗之女安乐公主生活奢靡,她命人用百种鸟羽织成毛裙,又集百兽之毛做成鞯面(马鞍的垫子)。韦皇后为了与之攀比,又集百鸟之羽织成鞯面。自此之后,“百官之家多效之。江岭奇禽异兽毛羽,采之殆尽”。动物饱受其害。开元初年,名相姚崇、宋璟屡次进谏,批评其奢靡之风,“玄宗悉命宫中出奇服,焚之于殿廷,不许士庶服锦绣珠翠之服”。渐渐平息了这股采捕珍禽异兽的恶习。

        这种崇俭去奢的观念,在中国历代得到了继承和发扬。《朱子治家格言》中的“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成为中国民间妇孺皆知的生活信条。这样的生活习惯,客观上减少了物质资源的浪费性消耗,保护了生态平衡。

        

蓄养地力的“绿色”耕种法



        不仅学者们强调“取之有度”、“用而不匮”,农民们更是深知自然资源的有限性,在生产中进行了很多与今天可持续发展观点相契合的“绿色”实践。

        中国农业以精耕细作闻名世界。可过度开垦很容易耗尽地力,为此,古人发明了一些既能蓄养地力又能增产增收的“绿色”耕种方法。

        上古时期,人们把耕地分成三部分,一部分休耕,其他两部分耕种,这样三块土地每年轮流耕作、轮流休耕,十分有利于地力的恢复。

        另外,还有一种轮作制度,即在同一土地上每年按次序轮流种植一定的作物,以此调剂恢复地力。《吕氏春秋》说“今兹美禾,来兹美麦”;《管子·治国篇》有“四种而五获”;《荀子·富国篇》有“一岁而再获之”等。这些指的就是这种换茬或倒茬的办法。

        汉武帝时期,主管农业的农学家赵过发明了“代田法”,即在每亩地上挖三条沟,每条沟旁各有一条垄。作物种在沟中,垄和沟每年互换位置,今年的垄变为明年的沟,今年的沟变为明年的垄,这样能够保持地力不致衰竭,而又每年都可利用,不必整块土地休耕。

        到南北朝时期,农民开始将粮、豆、瓜、菜等作物进行套种、间种、连作和轮作,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时人还发明了把豆科作物当做绿肥进行轮作以翻压肥田的方法,《齐民要术》称之为“美田之法”。此后历代农民都广泛采用绿肥种植技术,明清时期将绿肥与粮棉进行间作或套种,绿肥的种类已达十多种。

        

“荫不折枝”,护林造林



        古人很了解保护森林、植树造林的重要性,有“食不毁器,荫不折枝”的说法。

        早在先秦时期,各国统治者兴修水利的同时,就在河堤两岸种植树木以防水土流失。管子曾号召在堤防边的坡地上植树种草,《吕氏春秋》也记载了类似的护堤经验。宋明以来,江淮大兴圩田,农民在圩区广植树木聚沙固堤,形成了“湖岸人家榆柳行,风飐低昂似迎客”的动人景观。

        历代皇家苑囿和皇家陵寝也是护林造林的重要场所。这些禁苑面积极大,里面的一草一木都严禁砍伐采获,无疑成了中国古代的生态保护区。

        宋明以来,宗族观念加强,各地设立祠堂、宗庙、族墓,与之相关的公共水源、一草一木,也都受到各家族的保护。如福建南靖县和溪乐土村客家人黄氏家族,将村周两千多亩山林定为风水林,现还有三百多亩保存完好,成为罕见的原始森林景观,被列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随着人口压力不断增加,明清时期,森林面积逐渐减少,水土流失和沙漠化现象加剧,主政者看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出台了很多强化植树造林的措施。雍正四年,官员朱轼呈《请定考核以专责成疏》,请求颁布法令,将农民植树作为官吏考核的指标,其他如杨永斌的《劝民种植讲学疏》、杨景仁的《备杂粮》等等,十分常见。乾隆三十七年的《捐栽芦苇树木议叙》中,确定了将植树与官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雍正朝更是提倡百姓栽种芦苇,生态意义更加明确。

        摘自《光明日报》2012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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