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周末穿上了西装去当招聘主考官,因为人力资源部说要穿正装以示端庄。回想起上一次穿西装,已经是5年前结婚时。中国人讲究仪式感,所以你看不到哪个新郎或面试官是穿大裤衩的,但在内心里,即便西装革履的面试官,只怕亦不喜欢包裹得跟粽子一般的应聘者。多年前,我在北京招主持人,面试完一班北广学生之后,选了一个胸口最低、露出半壁斜阳的女生。
不是每个人都注重仪式。10年前,我离开广西赴广州,为给新同事留下好印象,我头一天穿西装上班,结果被诸烂人恶狠狠地嘲笑了一番,我自此以西服为耻。
岭南酷热,凡穿西装者多为卖保险的,正常的人类在40°;C高温下都笔挺不起来。凡事都讲个入乡随俗。所谓入乡随俗,跟上贼船是一个意思,你不能在一群流氓之中保持童男之身,你不能在一群烂仔之中保持儒雅之风,别人如何,你便要如何。
仪式这玩意,太极致了便显荒诞。张鸣写辛亥,提到一段掌故:百年前,义军攻克武昌,当时的湖北按察使马吉樟准备为大清殉国,于是穿上朝服抱上官印,到衙门椅子一坐,扬言等革命党一到就自杀。革命党忙着攻城拔寨去了,没空鸟他,倒是一群街坊嗑着瓜子像看耍猴般伫立两旁,时间缓缓流逝,殉节变成堂会。他老婆在后堂伸头探脑,见老爷肃穆等死却又死不成,咯咯一笑,率一众小妾跑出来将他拖走,当晚马老师带着一个班的性伴侣携细软潜逃出城。
两年前,奥巴马首次访日,向日本天皇深鞠了一躬,结果被美国媒体猛烈炮轰,说这个仪式太奴颜媚骨。所以最近希拉里访日再也不敢鞠躬,只敢亲皇后脸颊。礼仪是个很难拿捏的东西,隆重易近于狐媚,俭朴易近于轻慢,不同对象有不同感受。前些年有志愿者去贫瘠地区扶贫,见满桌参翅鲍肚,伤感得掷筷流泪,但当地官员的心情亦可体恤——俺们接待无数视察团都是这么招待的,他们都吃得很高兴,宾主尽欢,俺哪敢拿豆腐白菜招待你啊,俺哪知道你是素食主义者兼海鲜过敏者啊。
在太平洋的特洛布里安群岛,示爱的仪式很暴力,女性若猛咬男人一口,表示柔情款款,满脸伤疤的男子看来最受青睐。刚果的求爱仪式更搞:伢子向妹陀求欢时要送一只烤熟的鸟,至于送的是彪形大雁还是迷你乳雀,大概要依各自发育状况而定,而妹陀向伢子回礼时则犀利得多,直奔主题,她们回赠的是……玉米棒子。不仅仅是中国人,才懂得隐喻,晓得通感。好在刚果美女只送玉米,没送硕大无朋的仙人柱,也算脚踏实地、欲壑能填。
所谓仪式多半是从众心态下的随波逐流。我历来讨厌繁文缛节,结婚时本想找个地方旅游拉倒,但最终还是从了这俗世,拍了婚纱照,领证宣誓,胸口插花在酒店门口迎宾。我终究不算是特立独行的人。拽如卡扎菲,都曾经排队申请银行房贷,镜头还上了利比亚国家电视台。作秀也是仪式一种,啊,我多么希望我去排队申请房贷、我挤公交上班、我自己撑着雨伞走过湿漉漉的长街,都能成为头条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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