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出名要趁早啊!张爱玲这话一直记在心上,但离出大名总差那么层窗户纸。眼看韶华将逝,真让人急!
小桃就对我说,就你写到死也不定出得了大名!写本畅销书吧,你看看那些女作家,一本书就火了,然后签名售书卖版权出国,那个风光!
畅销书?哪有那么容易,人家那是边写边身体力行,就我这乏味生活有谁看?心却还动了,真的,这么闷着写也不是办法啊,年纪不老生得不丑,怎么就不策沾点那些美女作家的光,写本畅销书?一旦出名了,再写怎么难看的东西都有人抢着登了,还评论!
交际甚广的小桃很快联系了一个书商,据说以前也是诗人出身,后来到武汉黄泥街混了几年,出师了,笔名仲马。第一次我没听清,差点没把他叫成“种马”。仲马打量了我一下,说嗯,你符合写畅销书的条件,如果包装一下更好。
仲马的肯定使我坚定了信心。
我们喝掉了5杯咖啡,把书稿基本谈定,书名非常精彩(为保密起见,不便在此透露)。并且答应我写完一章便付一部分酬给我。
内容基本围绕三个女人与五个男人(一个加籍华人,另个暂定为越泰混血)展开。
情节关键词:爱,不爱。想爱不能爱,爱我的我不爱,不爱我的我死缠着,他爱她后来又爱上另个她,另个她只爱女人。总之爱到尽头全没法爱,还得接着爱。不爱怎么办?谁要生活太无聊!
性,这不仅是鸡精,是盐!一本书的味道全靠它调着了!
生离、死别,这是一切小说的要素,早在大学上文学课老师就传授过了。当然,主人公将死于的病症我得买回新版医学书回来研究,白血病什么早落伍了。谁还得那病啊,得艾滋疯牛才时髦呢!
描写关键词:柔软、绝望、眼泪、罂粟、高潮、死亡、飞扬、午夜、坠落、破碎……
场景:地铁是少不了的,轻轨轮渡也行,还有咖啡馆酒吧浴缸沙发厨房天台,一方面得凸显大都市的现代风貌,另方面万一哪个导演看中,得适合人家先镜头。
细节:内衣与洋酒牌子,比萨与六成熟牛排,老柴或巴赫的音乐,沃尔顿的降B小调,柯特·科本的摇滚,通往异域的机票,总之绝不能在小资面前露怯。
我开始了素材搜集阶段。
必须承认,我的实际生活与将要描写的小说生活相距太远,为了补上这个差距,我开始体验生活。
我买了一堆以前从未尝试过的新潮衣物(包括吊带背心低腰裤),下班后,我不再蜷在家里看电视读小说,而是出没于酒吧里,挑那种灯光最昏暗的去,我还接受了几个不喜欢的男人邀约,想籍此推进一下我小说的情节。我甚至去了听说来的这个城市某角落的“同志”据点,差点遭到一位东北口音同性的猛烈追求。
体验生活的结果是我愈来愈迷恋这种生活,多有意思啊,啤酒、调情、音乐、漂亮衣物,比写小说有意思多了!另外一个结果是我以前可用两三个月的薪水不到一个月就告罄。还有,我们单位领导找我谈话了,提醒我注意生活作风,说有同事称我在酒吧做“三陪”。
去他的单位吧!哪个时髦女作家还要单位?哪个不是昼伏夜出天黑了才开始新的一天?哪个不是满世界跑和男编们搞好关系?这么一对比我就觉得落伍不是一截,我打算辞职,一心一意实践与写作畅销小说。
辞职后的第二天,我在上午10点醒来,动笔写第一章。
却接到仲马的电话,他咬着牙,声音低沉地说,不行,现在这么干的女作家越来越多!他刚从一个书市订货会回来,发现此构思已泛滥。且人家女作家不光年轻,还低龄化,穿着透视装超短裙签名呢!年纪大点的吧,经历非常人能比,姓名前多有旅居X国的优势。
仲马说,你先别动笔,等我想到更出奇制胜的再写!
我犯怵了,因为仲马非要一鸣惊人跟市场拼一把的架势令我觉得他可能会弄出个“人兽恋”的策划。我听桃子说,仲马在当诗人前在县兽医站工作。人一急是会把最后一招用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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