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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成龙·还没长大就老了第一次远行

第一次远行

        成为龙虎武师不久,在朋友的介绍下,我居然得到一个出演男主角的机会,只是那部电影《广东小老虎》最终一败涂地,连上映的机会都没有。我回到片场继续拼命,中间又得到机会成为梦寐以求的武术指导,但参与的两部电影再度遭遇失败。

        那时候,我感觉自己跌到了谷底,除了爸爸买的小公寓,其他一无所有。一个人在香港的生活忽然变得很难熬,我给远在澳大利亚的爸妈拨了电话,告诉他们我要回家。准备出发的那几天,我没再联络片场的同行们,只是每天给自己洗脑——除了电影,我还有很多别的工作可以做。

        那是我长这么大第一次单独出远门。

        朋友帮忙买的是打折的便宜机票,我稀里糊涂就上了飞机。在飞机上,空乘让大家填表,我不会英文,没法填,还要麻烦一位空少帮忙。飞机上的广播说了什么我听不明白,也不敢睡觉。后来就感觉飞机在下降,接着就降落在了一个在那个年代都算很落后的机场。我跟着人群出了飞机,不知道自己在哪里,也不知道应该去做什么,但我感觉那里不像是澳大利亚。

        这时候,飞机上的空少看到我,好心地告诉我这趟航班经停印度尼西亚,第二天才继续飞澳大利亚,现在要去航空公司安排的酒店。我英文也不太会说,他就帮我叫了计程车,之后到了一个条件很差、房间也极其狭小的酒店。人家还提醒我,印度尼西亚那段时间正在反华,让我晚上不要随便出门。进了房间的门,害怕护照丢掉,就把一个台子掀起来,把护照藏在里面,钱绑在身上,不敢拿出来。自己一个人在房间里,很无聊也很孤单。忽然有人敲门,是那个一路都在帮我的空少,我很热情地把他迎进门来,接着就发生了这本书前文提到的那尴尬的一幕。

        把人家赶出门之后,我又累又困也就睡了。第二天一早五六点醒来,叫了计程车到机场,到了之后才发现护照忘了拿!还好我会说护照的英文,赶忙跟计程车司机大声说“Passport!”,司机帮我找了一个路边的电话亭,打电话给酒店,央求酒店派人给我送来。护照送来之后,司机说我得给人家钱,就拿了我50镑澳币给那个送护照的人,接着又跟我要车钱,我给了一些,他说不够,最后从我手里又抽走100镑。当时的我毫无概念,后来才知道是被骗钱了。

        再上飞机的时候,跟一个很胖的人坐在一起。他很傲慢的样子,两个手撑在座位两边的把手上,挤得我只好缩在自己座位上。下了飞机,终于到澳大利亚了,很开心,排队拿了行李就往外跑,但没有看到来接的爸爸妈妈,就自己去了等计程车的地方。

        那时候我知道自己要去堪培拉,它的英文发音跟摄影机的Camera差不多,这是我知道的少数几个英文单词之一,就一直默念Camera,Camera……找到车,把行李摆好,再把我家地址给计程车司机看,就听司机讲了一大堆英文,我也听不太懂,后来才勉强明白,大意是你现在在这里,这里叫悉尼,你要去的堪培拉,在地图上面很远的地方,他用手比出飞机的手势,说你至少还要再飞一小时……

        我几乎要崩溃了。

        把行李从车里拿出来,心里忽然觉得很怕,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办。还要再飞,去哪买机票呢?怎么转飞机呢?到哪里转飞机呢?全都不知道。

        再走进机场里,忽然看到之前那个胖子,我赶紧跟到他身边,看他先是到了一个柜台,把行李往磅秤一摆,就跟柜台的人讲话,接着就把行李送了进去。我心想,如果我的行李交给人家,人家收下的话,就说明是对的。我也跟着把行李摆在那里,果然收下了,人家又给了我一张登机牌,告诉我说大概几点再回来之类,但我整个人是蒙的,也没听太懂人家在讲什么,工作人员跟我讲话的时候,我就一直看着那个胖子。拿回证件和一堆票卡之后,我赶紧跟上那个胖子,他逛街,我也逛街,他去一家餐厅吃早餐,我就站在门口等着他,大概等了一个多小时,他才走出来,我继续跟着他走。看他到一个登机口坐下来,我也跟着坐下来,接着是过关,上车,我也跟着上了车。在车上,那个胖子递给人家一张票,我也不知道自己的票在哪里,又稀里糊涂给了人家钱,这才终于上了飞机。其实我手里的一堆票子里就有车票。

        就这样,几经波折,转了两次飞机,我终于真正降落在堪培拉的土地上。

        那是一个杳无人烟的小机场,房子都小小的,只看得到机场跑道、森林和沙漠。出来之后,我远远看到一个白发苍苍的人,那是我的爸爸。几年没见,他头发已经都白了。我走过去,感觉有个人抱着我,低头一看,是妈妈。原来这些年之后,我已经长高了这么多,以前妈妈抱着我的时候,跟我是一样高的……

        看到他们俩,回想这一路坎坷的遭遇,我号啕大哭。

        终于来到父母身边,我整天无所事事,在家靠父母养自己。不想学英文,也不爱吃那里的东西,最重要的是,我开始偷偷想念片场的生活。终于有一天,我骗父母说香港有工作机会,需要我回去。他们也许看出我是在说谎,但没有拆穿我,爸爸只是安慰我说:“这里永远都是你的家,香港不好混就赶快回来。”

        刚开始回到香港,我跟着大师兄洪金宝混,得到了一些工作,但随着李小龙的去世,动作片迅速衰落,我们的工作机会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连师兄都劝我回澳大利亚,至少饿不死。我知道自己要接受现实了。

        这一次回去,我不希望自己那么落魄,但手里连机票钱都不太够,怎么办呢?

        初恋女友在这个时候出现了。她塞了两万港币给我,那是一笔巨款,我极力推托,但她坚持说这钱是借给我的,今后赚了钱还她就好。我收下了那笔钱,心里很不是滋味。临行前,我去表店花了几千块给爸妈各买了一只名牌手表,又买了一些礼物送给自己小公寓的管理员,心里默默地跟香港道了再见。

        那块表把妈妈惊喜出了眼泪。那是她第一次收到我的礼物。爸爸也拿布不断地擦拭表盘,我知道他们很欣慰。

        接下来的日子,我先是报了一个晚间的语言培训班。上课时老师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我叫吧,我说好。其实我在爸妈工作的美国领事馆,所有人都叫我Paul,包括很多美军,他们都对爸妈很尊重,也叫我Paul。我的小名叫阿炮,一直以为大家叫我“Paul”是在叫我的中文小名,不知道其实Paul是个英文名字。于是在家里人家叫我Paul,到了语言班上大家就叫我Steven。

        语言班上的老师讲得很快,我根本没可能跟得上,后来就不去了。在一个台湾驻外机构司机的介绍之下,我找了一份水泥工的工作。到了那里,人家问我叫什么,那个司机就说,他叫Jack,于是我在工地上又成了Jack。其实是因为那个司机自己叫Jack。那时候我对英文已经有了一点粗浅的认识,觉得Jack Chm,于是自己在Jack后面加了一个y,就变成了Jacky。

        那时候,我每天早上5点起床,站在马路边搭个顺风车去工地,在寒风里弄那些泥水,学会了推独轮车,尽管身上的功夫可以加快干活效率,但还是很累。看着师傅们在旁边砌墙,心里觉得很羡慕,也在旁边跟着学。

        那段时间的生活很有规律,但我有时在晚上会失眠,想起自己曾经的梦想,对比现在的处境,觉得有点心酸。后来想与其如此,不如多打一份工,既能多赚钱,又能让日子更充实,这样就没空去烦恼了。我又找了个餐厅的工作,那时变成白天在工地盖房子,推水泥搬砖,下午4点半收工之后回家冲个凉,5点多赶去餐厅继续打工,赚大概800块一个月。

        每天4点半回家的路上,会经过一片树林,我知道妈妈每天那个时候会在门口等我,所以每天走到那里的时候,不管多累多沮丧,我总是停下来把身上的灰拍干净,振作起精神,吹着口哨嘿嘿哈哈地进门,再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拥抱。她问累不累,我就很大声地说“不累”,让她知道儿子过得很开心。洗完澡再出门赶去莲花餐厅,那里的老板是爸爸的朋友。刚开始的时候,我在那里负责拣菜洗菜,但我生性闲不住,等做完手里的活,就去帮别人干活。餐厅晚上10点以后就不接单了,厨房里面没事做,就去外面转转,看吃饭的人们要咖啡、茶、冰淇淋,大家忙不过来我就去帮忙顶上。

        帮忙帮得多了,大家开始对我越来越有好感,也就开始教我很多东西,慢慢我就混成了二厨,负责配菜。那时候餐厅生意很不错,尤其到周末的时候,面前总是贴着一大片纸条,上面写着顾客点的菜,我要把原料配料准备好,迅速递给两个炒菜的大师父。当时其实看不太懂英文,也看不太懂菜单,纸条上通常只用一两个字来简写,比如芙蓉蛋可能就是个“egg”,扬州炒饭可能就是个“rice”,当时竟然就那么连蒙带猜地混过去了。

        那时我就发现生意人真是会赚钱。一个小小的玻璃杯,里面装着一个冰淇淋球,再放两三颗荔枝,就卖澳币两块五,大概合20块港币。我心想:“哇塞,赚死了。”就趁人不注意,故意把冰淇淋装得满满的递给人家。后来不小心被老板看见,还警告我以后不许这么自作主张。

        直到今天,我在世界各地吃饭都不会点炒饭,除非是我认识的餐厅给我现炒。我知道国外那些中餐厅是怎么做炒饭的,每次都是放一堆边角料,炒完恨不得一放一个星期,有人点了他就给你热一下。只要我在餐厅点炒饭,就会说“不要青豆,不要虾仁,不要叉烧”,这样他们就没法拿剩饭去热,只能重新炒给我。

        在澳大利亚打工期间,也认识了不少朋友。餐厅的同事老爱跟我开玩笑,说很多来吃饭的女孩都是因为喜欢我才来。我很爱在工作的时候跟大家讲笑话,一讲得兴起,大家就都听我说话不干活了。老板杜月祥还因此跟我说过:“Jacky啊,你可不可以帮我一个忙,做事的时候不要讲笑话,收工的时候再讲。”

        那段日子每天都像机器一样连轴转,回到家倒头就睡。爸爸看我这个样子倒是挺开心,妈妈却慢慢看出了我的落寞。直到有一天,我忽然接到来自香港的电报。

        对方希望我回去拍摄罗维导演的《新精武门》。这对我来说,简直是天大的机会。妈妈非常干脆地支持我,她知道那是我真正想做的事,爸爸则给我设了一个期限,如果两年之内还没闯出名堂,就要彻底回到澳大利亚。

        临走前,杜老板给了我一个皮包,里面装了10镑,他说希望我以后可以用这个皮包装更多的钱回来。我离开澳大利亚之后,妈妈就像过去一样,把我的照片摆在床头,每天摸我的照片,亲我的照片。

        还好,这一次我没有让他们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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