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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漩涡猫的找法·村上朝日堂日记减肥,避暑地的猫

减肥,避暑地的猫

        现在才说三道四也不顶什么用了,不过今年日本的夏天实在是热,热得要命。就算再有事要办,这个时候特意返回日本也太傻了。没有干任何事的心情,只好天天喝啤酒。

        一个炎热的午后,我去新宿一座百货大楼的展厅参观永泽诚的托斯卡纳绘画个人展,在那里读了宫本《绝世之美减肥法》美智子的说明,她这样写道——当然措词更委婉些——“上了年纪喝酒不是好事”。看得我当时心想:言之有理啊,我也该少喝啤酒才是(此人的说法特有说服力)。然而跨出门口一步就热得不行,总之除了喝啤酒没别的念头。这么着,还是喝了起来。今年夏天我基本喝的是麒麟牌熟啤。倒不是说我对牌子的选择怎么保守,而是因为每次回日本都有搞不清底细的陌生啤酒接二连三摆上酒店的货架,再说又热得厉害,我懒也得一一动脑筋挑选。

        啤酒且说到这里。提起减肥的书,容易被人理解成“美容指南”,但我觉得至少——之所以说至少,是因为此外我没看过这类书——宫本在把“实用”作为“实用”来把握的同时,又提示了一种生存方式。尽管现在我对系统性减肥没多大兴趣,但在看这本书的过程中,作为一个大体和作者同代的“自由职业者”,自己好像可以理解她想表达的东西。说到底,我们这些哪里也不属于的人,只能从一到十自己保护自己。为此,减肥也好身体锻炼也好,反正只能在某种程度上注意把握自己的身体,明确方向性,自己管理好自己。这样,势必需要一个自己特有的体系或者哲理。至于是否普遍适用于别人自然另当别论。

        自走出校门以来,我从不曾隶属于哪个组织,一直是独自孜孜矻矻谋生,二十一二年时间里切切实实看明白的事实只有一个,即“个人同组织吵架,获胜的毫无疑问是组织”。这虽然不能说是多么令人温暖的结论,但它是确凿无误的事实。人世间尚未宽大到个人能战胜组织的地步。不错,看上去个人暂时战胜组织的时候也是有的,但从长远看来,最后必然是组织获胜。我时不时倏然这样想道:人生历程恐怕不外乎是走向失败的过程。尽管如此,我们仍必须不顾劳顿,孤军奋战下去。为什么呢?因为在我看来,个人作为个人生存下去,并将其存在底盘出示给世界,即是写小说的意义,而为了将这一姿态坚持到底,人最好尽可能顽强地保持身体健康(比不保持好得多)。当然,这终究是一个有局限性的想法。

        总之,在读宫本《绝世之美减肥法》的时间里,我得知大家都在以各种方式努力着。不过回想起来,十多年前我曾和旅居纽约的宫本一起去纽约一家名叫“小意大利”的餐馆大吃通心粉大喝葡萄酒。一家极开心的餐馆。the days, my friend.

        从摄氏三十六度的东京返回波士顿,虽是八月十日,但这里只有二十四度,实在舒服得很。不出汗,白天不戴帽子也能跑步,得以长长舒了口气。问房东史迪威,他说七月间有七天相当热,但八月进入第二周后新英格兰地区就十全十美地一下子凉快起来。我租的房子没安空调,一开始多少有些不安,但去年在这里实际住过一夏,得知热得根本没法写作的时候顶多三四天。

        由于车停在路上,我的“大众·科拉德”已经积了一个多月的灰。普林斯顿时代因为有气派的带屋顶车库(每月十五美元),车总是闪闪发光,所到之处人们无不夸奖说“噢——好漂亮的车啊”。可现在看上去相当无精打采,到处是伤,再也没有人夸奖(怕是比不上别人了)。不过在性能方面,这三年半时间里虽然几乎没有维修,但什么麻烦也没出,始终风驰电掣,着实令人赞叹。有一段时间挂第二档有些费劲,但无大碍,开去附近修理站,马上就变好了。只是——倒是不太敢声张——引擎不大够档次(※我的引擎不是V6,而是那种被强制性输送混合气和加压气的老式引擎)。

        一次开车去费城郊外兜风,在不很热闹的十字路等信号的时候,四五个黑人青少年一下子围了上来,其中一人“通通”地敲击窗玻璃。我一惊,心想事情不妙,问道:“什么呀?”对方只是嘻嘻一笑:“嗬,老伯,车型蛮新的嘛!够潇洒的哟!”当时“科拉德”上市不久,不过是出于好奇仔细瞧瞧罢了,不该怀疑人家。不过不管怎么说也别忽地一下围上来才好,毕竟叫人紧张。

        八月十七日,为了表示久久置之不理的歉意,我把车领去洗车场洗得干干净净,油和气压也检查了。然后为了试车,去佛蒙特州做了次短期旅行。从波士顿沿93号公路径直北上,绕佛蒙特北部转一圈,约略进入加拿大,只住了三个晚上(不算周末)就回来了。佛蒙特北部是美丽平和的农村地带,当地人称之为“Nort Kingdom”(东北王国),名称多少带有非democratic(民主主义)的意味。何以这么称呼我不清楚,但实际旅行途中,未尝不可以感受到某种有底蕴的雍容大度。美国这个国家开车转起来往往觉得过于散漫过于广阔,视觉上单调无聊,而这一带的景致相对说来颇有欧洲的韵味,行车本身相当惬意。在时起时伏的舒缓的丘陵地带,森林、河流、牧场、湖泊接连出现,百看不厌。地方正适于驱车旅行,不塞车,几乎没有信号,拐弯角度俨然在托斯卡纳,令人心旷神怡。我的“科拉德”算是欧洲出生的,身体似乎同这样的风土地形一拍即合,一路兴冲冲向前奔去。四天里跑了七百八十英里(约一千二百五十公里),而汽油费才花了四十来美元(当然是高辛烷值汽油),绝对便宜以日本来说每公里不到三日元。至于高速公路费,加起来一共才七十五美分。如此看来,我深感在日本开车旅行是何等荒唐的行为,首都高速简直像往昔恶狠狠的催租官。你不这样认为?

        佛蒙特有许多漂亮的乡间旅馆,一家家地入住那样的旅馆也是一大乐趣。当然啦,毕竟是美国,很难说饭菜像托斯卡纳那样足可香掉下巴,但材料新鲜、空气纯净,肚子不知不觉之间就瘪了下来,饭菜吃起来自然可口。只是,虽说佛蒙特的乳制品和枫树糖浆是名产,人人都说好吃,但吃起来“简直再没有比这更难吃的”。实际上在佛蒙特见到的女人百分之八十五都是不折不扣的“DODO体型”,我不由感叹——居然胖得这般整齐。浑身鼓鼓囊囊,就好像腰间裹着棉被走路。在美国也转了不少地方,胖人这么多的地方还是头一次见到,真想让她们看一看宫本写的书。但或许是人家喜欢胖才胖的也未可知。我们倒是尽可能吃清淡些的蔬菜,且每天省掉午饭,但还是吃得够多的。旅行固然快活,但年龄大了以后,天天在外面吃饭还是渐渐成了负担。

        旅行途中我一直在看刚看了个头的蒂姆·奥布莱恩的长篇新作《森林湖畔》(Iin the wood)。小说的部分章节以前在奥布莱恩朗颂会上听过,情节大体知道:一个被大家称为魔术师的越南战场复员兵出马竞选参议员,不料他在战场上的残忍行径被揭露出来,断送了政治生命。后来,他为了使自己重新振作起来而躲进森林,但在那里也意外地……小说情节富有侦探色彩,引人入胜,文笔也很好,只是因为过于“躲藏”了,一般读者似乎不太欢迎。此人受欢迎的小说和不受欢迎的小说交替出现,虽然不为一般人欢迎倒也未尝不可……

        奥布莱恩看完后再没东西看,于是去了附近的旧书店,挑来挑去苦恼了良久(旅行中所带的书看完时,那苦恼可非同一般),最后花一美元买了托马斯·曼的短篇集,决定看其中的《托尼奥·克莱格尔》。《托尼奥·克莱格尔》记得只在上初中时看过,梗概都记不得了。为什么想起看这么陈旧的东西呢?因为我想若非时下这种特别机会,以后一般不会再回过头看了。不过坐在旅馆沙发上一个人静静看托马斯·曼,觉得其中有一种十分沁人心脾之处。从现代这一地点往后看去虽然不算什么了不起的小说,但还是有其独有的东西。

        佛蒙特是适合悠然度夏的地方,主要住在波士顿或纽约的富人多在此拥有别墅,因此有很多以这些人为对象的旧书店。即使在很不起眼的地方,有时也会发现书目齐全得惊人的书店。对美国人来说,一年之中惟有夏天是最好的读书季节。海岸也好游泳池边也好山中避暑地也好,到处有人打开一本厚书看得如醉如痴。就连《老爷》(Esquire)杂志到了夏天都照例出“Summer reading”(夏日读书)特集。若问美国人“这么热的夏天何苦看书看得那么入迷?”他们肯定现出惊讶的神情,回答“夏天有长假,岂不正好用来看平时想看而没时间看的书?”

        日本则秋天是读书季节,夏天书一般卖不动。这恐怕是因为日本的夏天实在太热了,不适合——哪怕再有时间——集中精力读书。如此这般,文化这东西在种种细微地方也有小小的差异。因此,美国夏天书好卖,旅游胜地的书店理所当然一片兴旺。其中大半是旧书店,不卖新书。人们把看过的书在那里卖了,换成新书。被称为exge的书店于是应运而生,发展壮大。

        一晃走进这种避暑地书店,花上好几个小时慢慢选书,也是一件乐事。书店里一般都小声播放调频广播电台的古典音乐,角落里的椅子上有一只大猫正在午睡,戴眼镜的女子在那里值班,每有顾客进来她便微微一笑,用稍微拖长的声音招呼道“hello,how are you”。我摸一下猫的脑袋,她告诉我猫的名字叫×××。一切恍若去年夏天持续至今的幻影,的确美妙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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