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商品经济的角度来讲,商鞅所推行的这一整套经济变革,与三百多年前的管仲相比,无疑是大大的倒退。但是,这些政策却能在很短的时间里聚集国力,让国民经济充满纪律性,并因专制而产生高效率。记载:“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也就是,变法实施之后,民怨沸腾,三年之后,居然大见成效。说到底,这就是专制的力量。
如果说,管仲变法是重商主义的试验,那么,三百年后的商鞅变法,则是重农主义的典范。经历这两场变法之后,影响中国千年历史的治国模式便基本定型。与自信、圆滑的管仲相比,冷酷而坚定的商鞅是另一种类型的天才,他们如同左右两极,处于历代经济变革的两端,后世变革,无非如钟摆一般在两者之间摇荡,竟从来没有逃出他们设定的逻辑。在两千多年的国史上,商鞅是命令型计划经济的鼻祖,其后,王安石和陈云则分别是农耕时代和工业化时代的典范型执行者。
井田制是一种土地国有制度,自商时就有文字记载,西周盛行。后世史家对之解释不一,按《孟子·滕文公上》 中的记载,国家以九百亩为一个计算单位,把土地分隔成方块,形状像“井”字,周边为私田,中间为公田,各家分得百亩私田,同养公田。耕作之时,先要把公田的农活干完,才能各治私事。由此,春播秋割,守望相助。这一制度颇类似原始人民公社制。
春秋到孔子之后,重建统一的呼声便越来越强,孟子渴望天下“定于一”,荀子期盼“法后王而一制度”,连最消极的庄子也抱怨“天下大乱,贤圣不明,道德不一”。在此共识之下,各国变法均以强国兼并为目标,其中最成功者,便是秦国的商鞅变法。
这场变法历时二十三年,分三个阶段,分别是“农耕”、“军战”和“中央集权”,层层递进,体系严密,其最终的结果是把秦国变成了一个纪律严明、高效好斗的战争机器。
到战国中期,随着人口的增加,井田制度已经败坏,公地私有化成普遍事实。当时的知识界对此分歧很大,道家、儒家都视之为“礼崩乐坏”的根源,强调要恢复井田制。商鞅则反其道而行之,宣布废除井田制,允许民众开荒耕作、买卖土地,这自然大大激发了民众的生产积极性,使变法的“农本思想”更加得以光大。显然,在先秦时期,粮食是最为重要的战略物资,商鞅的一切变法都以此为根本,这可以说是典型的“唯生产力论”。
与变革之初的齐国一样,秦国也是个偏远的小国,它立国比齐国还晚,秦人始祖是一个游牧及狩猎的民族,被中原诸国蔑称为“秦夷”。所不同的是,齐国在东面滨海的黄河下游,秦国在西北高地的黄河中上游,前者盐铁资源丰富,工商传统悠久,后者地贫民淳,几乎没有任何经济优势可言。所以,它们的改革,一个是“蓝色”的、开放的,一个是“黑色”的、封闭的。
其三,推行户籍登记,限制人口流动。商业之繁荣,关键在于流通,商鞅深谙其中奥秘,所以,他针对性地出台了几条极其严苛的法令。他下令在全国进行户籍登记,命令百姓不得擅自迁居,这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的开端;此外,他还出台法令禁止私人经营旅馆,其目的是严格限制人口的流动。现代社会讲人有“四大自由”,其中之一便是迁徙的自由,然而,中国人的这个权利从商鞅变法开始就受到了限制。
商鞅颁布的第一条变革法令叫《垦令》,其主题只有一个:把全国人民都变成农民。商鞅认为,治国之要就是让民众“归心于农”,大家都去耕地了,民风就朴实而纯正,国力就可强大,他把所有不愿意从事农业的人统统归类为“恶农、慢惰、倍欲之民”。在《垦令》中,有二十种具体的办法鼓励及资助农耕。
在古今中外的所有变法或革命中,土地从来都是政治力量与人民进行交换的最重要的筹码。就近世而言,列宁发动苏维埃革命的承诺是“和平、面包、土地”,孙中山推翻帝制的经济承诺是“平均地权”,毛泽东上井冈山宣传“打土豪,分田地”,即便是最近的改革开放,也是以“包产到户”政策率先稳定了农民。商鞅是第一个在土地改革上尝到了甜头的政治家。
秦国开始变法时,主政的秦孝公年方二十二岁,操盘的商鞅刚刚三十岁,正是百无禁忌的年龄,所以,他们的强国之术非常强悍和血腥,第一要义是打仗,这是检验变法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在农业政策上,对后世影响最大的是以“废井田,开阡陌”为主题的土地改革。
战争是让国家强大和稳定的最好办法,它既是起点,也是终点,并且循环往复、不应该停止。商鞅说:“国家贫穷就要去打仗,可以把不好的东西输送到敌人那里,没有像文士、商人那样的国害,国家一定会强大。国家富足而不发动战争,就会懒惰懈怠,出现儒生、商人那样的国害,一定会羸弱下去。”总之,穷了要打,富了更要打,是为“霸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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