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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首席女法医05·人体农场第一章

第一章

        十月十六日,当朝阳从夜幕后方窥视时,鹿只模糊的身影潜行至我窗外的浓密树林边缘。破晓时分,视线之外的靶场传来刺耳的砰砰声,房间上方及下方的水管鸣响着,周围的窗户也亮了起来。我在枪声中入睡又醒来。

        那是弗吉尼亚洲匡提科永不止息的噪音。坐落于此的美国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犹如一座孤岛,四周都是海军陆战队。我每个月总有几天会待在学院内的安全部门,在此期间没有人能打电话给我,除非我要他们打过来;即使在会议室内喝多了啤酒,也不用担心会有人跟踪。

        我的套房可不想新探员和来访警察恶劣的宿舍,有电视、电话、厨房,以及一间为我独享的浴室。此地禁止抽烟、喝烈酒,不过我怀疑,那些蛰居于此的探员和受保护的证人能像我一样恪遵这条规则。

        我将咖啡放入微波炉内加热,然后打开手提箱,取出昨晚入住后就等着我处理的一份文件。我尚未检视,因为我无法聚精会神地翻越它,只好留待第二天。由此看来,我变了。

        从读医学院起,我就习惯在任何时刻面对任何伤痛。我曽全天候在急救室工作,也曾独自在停尸间通宵达旦解剖尸体。我的睡眠一向只是在某个阴暗角落打个盹,这种地方我很少能回想起。岁月流转,人事蹉跎。我开始害怕熬夜工作,每当生命中所遭遇的恐怖景象不知不觉地浮现时,我便会噩梦连连。

        埃米莉·斯坦纳十一岁,她纤细的身躯已萌现性征,两周前的十月一日,她在日记中写道:

        噢,我好快乐!快要天亮了,妈妈不知道我在写日记,因为我在床上打着手电筒。我们到教堂聚会。伦恩也在场!我看得出来他注意到我了。他给了我一个“火球”!我趁他不注意将它收藏起来,放在我的秘密盒里。今天下午,青年团契聚会,他要我早点去与他碰面,并且不要告诉任何人!!

        当天下午三点,埃米莉离开位于黑山的家——就在阿什维尔东部——徒步两英里前往教堂。聚会结束后,其他孩子看到她于下午六点夕阳西沉时独自离去。她没有走大路,二十提着吉他盒抄小径绕过一片小湖4.探员相信她就是在这段路上撞见了几小时后夺走她性命的那个男人。或许她曾停下来与他交谈;或许因为天色渐暗,她忙着赶路回家而未能察觉到他。

        黑山是北卡罗来纳州西部的一座小镇,居民七千人当地警方难得侦办凶杀案或儿童遭性侵案,更别说这种二者兼备的案件。他们从来没有想到过来自佐治亚州奥尔巴尼的邓波尔·布鲁克斯·高特,虽然他在当地张贴的十大通缉要犯名单中露着笑脸。在这风景如诗似画、以作家托马斯·沃尔夫和布道家比利·葛培理二驰名世界的地方,穷凶极恶的歹徒及其滔天大罪无人顾及。

        我弄不懂高特怎么会看上这里,怎么会看中埃米莉,这个思念着父亲与一个名叫伦恩的男孩的柔弱小女孩。然而两年前高特在里士满放下血腥暴行的回忆似乎使清晨也蒙上一层阴影。我一度几乎可以逮到他。有一瞬间,我真的就可以将他绳之以法,却又让他跳窗脱逃,消失无踪。当时我未佩带枪械,而持枪射击也不是我的职责。但我一直无法摆脱烙在心中令人不寒而栗的疑惑。我不断地自问:当时还能做些什么?

        烈酒在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一向不受欢迎,我很后悔前一晚在会议室喝了几杯。这天早上我沿着J·埃德加·胡佛路慢跑,比平日还难熬。

        “噢,天哪,”我想着,“我撑不下去了。”

        海军陆战队在可以俯瞰道路的靶场上架设了帆布掩体和望远镜。我慢跑经过时,可以感受到虎视眈眈的男性目光,我知道他们留意到了我t恤衫上所印的“司法部”金色字样。那些士兵可能以为我是个女探员或来访女警。想象着我的外甥女跑过同样路段,我觉得浑身不自在。我希望露西能挑选其他地方实习。显然,我已经影响了她的生活,这令我诚惶诚恐。我已经习惯在在苦闷或察觉到年华渐逝时,不由自主地为她的训练操心。

        ,即联邦调查局人质救援小组,正在进行演习,直升机的螺旋桨沉闷地扑打着空气。一辆车门弹痕累累的卡车呼啸而过,随后是一个车队的士兵。我折回头,开始慢跑一英里半返回学院。如果不是因为学院屋顶布满了天线,且坐落于偏僻的树林中,它很可能被人误以为是现代的褐色砖造旅馆。

        总算跑到了警卫室,我绕过拒马,举起手疲惫地向玻璃后的警卫敬了个礼。我气喘如牛又汗流浃背,正打算走完剩下的路时,察觉到身后有辆车在减速。

        “你是想自杀吗?”彼得·马里诺坐在他那辆配有装甲的皇冠维多利亚汽车的前座,大声叫嚷。无线电天线像钓竿般抖动着。尽管我曾再三叮嘱,他还是没有系安全带。

        “要自杀有更简单的方法,”我隔着他摇下玻璃的前座车窗说,“例如开车不系安全带。”

        “天知道我什么时候必须匆忙跳下车。”

        “如果出车祸,你当然会匆忙跳下车,”我说,“或许从挡风玻璃摔出去。”

        马里诺是经验丰富的凶杀案刑警,我们的总部都在里士满。他最近获得升迁,调派到第一辖区,那里是里士满暴力案件频发的区域。他多年来一直参与联邦调查局的暴力罪犯逮捕计划。

        马里诺五十出头,长期跟卑劣扭曲的人性打交道、饮食习惯不良、酗酒,所有这些使其深受摧残。他的脸庞饱受艰辛岁月的侵蚀,灰白的头发也日渐稀薄,身材臃肿走样,但刚烈的个性一直未变。我知道他是来参加埃米莉·斯坦纳命案的调查会议,但对他后座的行李颇感不解。

        “你要待上一阵吗?”我问。

        “本顿替我报名参加‘街头求生训练’。”

        “你和谁?”我问。街头求生训练并不针对个人,而是针对一个特遣小组。

        “和我辖区的小组。”

        “可别告诉我,你的新职责包括破门而入。”

        “获得升迁的喜悦之一,就是再度穿上制服,披挂上阵。你没有注意到吗,医生,他们已经不再出动‘周六夜间特遣小组’了。”

        “谢谢你的提醒,”我淡然说道,“记得衣服要穿厚一点。”

        “什么?”他戴着墨镜,扫视着过往车辆。

        “被漆弹打中挺痛的。”

        “我不打算中弹。”

        “我从没听说过有人打算中弹。”

        “你什么时候来的?”他问我。

        “昨天晚上。”

        马里诺从汽车遮阳板上取出一包烟。“你听到的消息多吗?”

        “我看了一些报告。北卡罗来纳州的刑警今天早晨会将这个案件的大部分资料送过来。”

        “是高特。一定。”

        “当然有相似之处。”我审慎地说。

        他抖出一支万宝路,叼在唇间。“就算必须下地狱才能找到那个混蛋,我也要将他逮捕归案。”

        “如果你在地狱里找到他,希望你让他留在那边。”我说,“你午餐时分有空吗?”

        “只要你付钱。”

        “一直都是我付钱。”我实话实说。

        “也应该一直由你付,”他将车驶入车道,“你是个该死的医生。”

        我缓步走过车道,进入健身房的后方。走进更衣室时,三个身材姣好、几乎全裸的年轻女子看见了我。

        “早上好,女士。”她们异口同声地说,这立即暴露了她们的身份。缉毒小组探员让人深感困扰的多礼,在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众所周知。

        我开始不自在地脱湿衣服。我一直无法习惯此地偏男性化的部队式作风,女性可以一丝不挂地聊天,或毫不迟疑地展示身上的淤痕。我紧抓着毛巾,匆匆走向莲蓬头,刚将水扭开便发现一对熟悉的绿眼睛从塑料浴帘后探视,我被吓了一跳,肥皂从手中飞了出去,在地砖上滑行,在我外甥女沾满泥巴的耐克运动鞋旁停了下来。

        “露西,能不能等我出去后再聊?”我将浴帘用力拉上。

        “哇,今天早上莱恩把我整得死去活来。”她开心地说着,将肥皂踢了进来,“太过瘾了!下次我们跑黄砖路时,我会问他你能否参加。”

        “不用,谢谢。”我揉搓着头发上的洗发露,“我可不想把韧带拉伤或骨折。”

        “呃,你真该跑上一回,姨妈。那是这里的一种通关仪式。”

        “我不来这一套。”

        露西沉默了片刻,犹豫地说:“我有话想问你。”

        我将头发冲洗干净,拨开眼睛上的发丝,扯着浴帘往外望。我的外甥女站在浴室隔间后面,满身大汗,脏兮兮的,灰色的联邦调查局t恤衫上略沾血渍。她今年二十一岁,即将从弗吉尼亚大学毕业,轮廓鲜明,面容姣好,一头褐色短发,在阳光的照射下亮丽动人。我记得以前她留着红色长发,戴着牙套,身体肥胖。

        “他们要我毕业后回来。”她说,“韦斯利先生已经写了一份申请书,联邦调查局很有可能会批准。”

        “你想问的是什么?”我看出她犹豫不决。

        “我只是很想知道你对此有何看法。”

        “你知道目前人事冻结。”

        露西仔细端详着我,想看出我不想让她知道的信息。

        “反正我刚出校门,也不能立刻就成为新探员。”她说,“重点是现在先让我进入工程研究处——或许经由申请获得许可。至于之后我要何去何从,”她耸耸肩,“谁知道。”

        工程研究处是联邦调查局最近才成立的机构,位于一栋综合大楼内,与学院共享一片土地,外观朴实。他们的内部运作属于机密,身为弗吉尼亚州首席法医、联邦调查局调查支持组法医顾问的我,都从未获准踏入我外甥女每天必经的走道。

        露西脱掉运动鞋和运动短裤,将运动衫与胸罩也一并脱了。

        “我们稍后再谈这个话题。”我走出沐浴间时说,她随后走了进去。

        “哎哟!”水喷到她的伤处,她叫出了声。

        “多用些肥皂和水清洗。你的手怎么弄成这样了?”

        “滑下堤防时绳子磨的。”

        “真该用酒精消毒。”

        “不用。”

        “你什么时候离开工程研究处?”

        “我不知道,看情形。”

        “我回里士满之前会来找你。”我转身返回更衣室,开始吹干头发。

        不到一分钟,露西毫不害臊地走过我身旁,除了我送给她当生日礼物的那块百年灵牌手表外,一丝不挂。

        “该死!”她边穿衣服边低声骂道,“你不会相信我今天要做些什么事——将硬盘重新格式化,重新上传全部数据,因为我的硬盘空间老是不够。我需要更多空间,得更动许多文档。我只希望我们不会再有硬件方面的问题了。”她言不由衷地抱怨着。露西热爱她每一分钟所做的事情。

        “我跑步时看到马里诺。他这个星期要待在这里。”我说。

        “问问他想不想打靶。”她将跑步鞋塞进储物柜,使劲将门关上。

        “我想他应该会打得不亦乐乎。”我跟在她身后说,这时又有六个身着黑衣的缉毒小组探员走了进来。

        “早上好,女士。”她们脱掉靴子时,鞋带啪啪地拍打着鞋面。

        我穿戴整齐,将运动背包放回房间时,已是九点十五分。我迟到了。

        我通过两道安全门,匆匆走下三段楼梯,在清枪室搭乘电梯,下沉二十米到达联邦调查局国家学院最底层,我一向在此饱受煎熬。会议室内有九名刑警、联邦调查局的调查员、一位暴力罪犯逮捕计划的人格分析师,他们全坐在一张橡木长桌旁。我拉开马里诺身旁的椅子,此时屋内众人七嘴八舌地议论着。

        “这家伙对销毁证据懂得还不少。”

        “只要服过刑都懂。”

        “重要的是他做这些事时很自然。”

        “那让我觉得他从来没有服过刑。”

        我将我的资料并入正在传阅的其他资料,低声告诉一位调查员我要一份埃米莉·斯坦纳日记的影印本。

        “呃,我不同意。”马里诺说,“服过刑并不意味着他会害怕再度入狱。”

        “大部分人会害怕——你知道,就像俗话说的,热火炉上的猫。”

        “高特可不是大部分人。他喜欢热火炉。”

        我接过一沓激光打印的图片,上面是斯坦纳家那栋带有牧场风格的房子。最后的一楼窗户被撬开了,歹徒就是从这里进入一间饰有白色油地毡和蓝色方格花纹壁纸的小洗衣间。

        “如果我们将小区、家庭、受害人本身都考虑在内,可以看出高特越来越大胆了。”

        我顺着图片中铺着地毯的走道望向主卧室,这个房间以小紫罗兰花束和飞翔的气球图案作装饰。我数了数,铺有床罩的床上总共摆了六个枕头,壁柜内还摆了好几个。

        “我们现在讨论的是容易被侵入的小窗户。”

        这间装饰得充满小女孩风格的卧室是埃米莉的母亲德内莎的。依据她向警方的陈述,大约凌晨两点她在枪口下醒过来。

        “他可能在戏弄我们。”

        “那也不是第一次了。”

        斯坦纳太太说持枪者中等身材,中等体格。因为他戴着手套、面罩,身穿长裤、夹克,她不能确定他的种族。他塞住她的嘴巴,并用鲜橘色胶带捆绑她,将她关在壁柜内。然后他沿走道前往埃米莉的房间,将她从床上抓走,带着她消失在凌晨的黑暗中。

        “我想我们应该谨慎,不要死死盯住这个家伙。认定他就是高特。”

        “言之有理。我们必须思维开阔。”

        我插嘴道:“那位母亲的床是否铺过了?”

        激烈的讨论停了下来。

        一位脸色红润、看起来色迷迷的中年刑警说:“没错。”他精明的灰眼睛像昆虫般盯着我灰褐色的头发、双唇、灰白条纹上衣领口上的灰色领巾,目光往下移至我的双手,望向我的金质凹刻图章戒指,也没注意到我没有戴结婚戒指。

        “我是斯卡佩塔医生。”当他凝视着我的胸部时,我冷冰冰地向他自我介绍。

        “马克斯·弗格森,阿什维尔调查局的。”

        “我是黑山警察局的赫谢尔·莫特队长。”一个穿着整洁的卡其布服装、老得可以退休的人从桌子对面伸出一只长满厚茧的大手,“很高兴认识你,医生。久闻大名。”

        “显然,”弗格森对众人说,“斯坦纳太太在警方到达之前已经将床铺整理过了。”

        “为什么?”我追问。

        “或许是难为情吧,”现场唯一的女探员莉斯·米雷说,“已经有一个陌生人闯入她的卧室,如今警方又要来。”

        “警方到达时她穿着什么衣服?”我问。

        弗格森扫视着一份报告。“带拉链的粉红色长袍,还有袜子。”

        “她穿这种衣服就寝?”我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工程研究处的负责人本顿·韦斯得将会议室的门关上,目光与我短暂交会。他高大英挺,五官轮廓鲜明,一头银色头发,穿着单排扣黑色西装,带着一沓文件和幻灯片。他动作轻巧地坐至首座,用一支万宝龙钢笔做了些笔记,众人静候着。

        韦斯利头也没抬,又说了一次:“我们是否能确定她受到攻击时就是这身打扮?或者她事后才穿上的?”

        “我觉得那应该称为礼服,而不是长袍。”莫特说,“法兰绒质地,长袖,长及脚踝,拉链在前面。”

        “她里面除了内裤什么都没穿。”弗格森补上一句。

        “我不会问你是怎么知道的。”马里诺说。

        “有内裤的线条,没有胸罩的线条。政府花钱要我仔细观察。联邦调查局……”他环视着众人,“可不是花钱要我拉屎的。”

        “除非你吃的是黄金,否则没有人花钱要你的大便。”马里诺说。

        弗格森取出一包香烟。“有人介意我抽烟吗?”

        “我介意。”

        “呃,我也介意。”

        “凯,”韦斯得将一个厚厚的牛皮纸袋推到我面前,“验尸报告,还有许多照片。”

        “激光打印的?”我问。我不是很热心,因为这种照片就像点阵打印机打印的图片,远远看着还差强人意。

        “不,是冲洗的照片。”

        “很好。”

        “我们是在研究作案者的特质和犯罪手法吗?”韦斯利环视众人,有几个人点点头。“我们也有一个现成的嫌疑人。或者说,我们认为有。”

        “我深信不疑。”马里诺说。

        “我们先检视犯罪现场,然后研究受害者。”韦斯利翻阅着资料说道,“我想最好暂时将已知的涉嫌人排除在外。”他从眼镜上方扫视着我们,“有地图吗?”

        弗格森将影印资料递给他。“上面注明了受害者的家和教堂。我们认为她在教堂聚会结束后回家时可能会经过小湖,这也有标记。”

        埃米莉·斯坦纳的脸庞和身躯都很柔弱娇小,让人误以为她才八九岁。在去年春天拍的距今最近的学生照上,她身穿鲜亮的黄绿色带纽扣毛衣,淡黄色头发分缝后用一个鹦鹉状的发夹固定。

        据我们所知,她没再拍其他照片,直到十月七日星期六的晴朗早晨,一个老人前往托马霍克湖享受垂钓之乐。他在泥泞的湖边架设休闲椅时,注意到附近的树丛里有一只粉红色短袜,那只短袜还穿在脚上。

        “我们沿着这条路前进,”弗格森在放映幻灯片,他的圆珠笔的影子指向屏幕,“在此处找到了尸体。”

        “这里距离教堂和她家多远?”

        “如果开车,距两边都大约一英里。如果算直线距离,还要更短一些。”

        “绕过小湖的路径是直线距离?”

        “差不多。”

        弗格森接着说下去:“她头朝北躺着,穿着短袜,左脚上的那只没穿好。我们找到一块手表和一条项链,而她原来穿着的蓝色法兰绒睡衣和内裤,至今仍不见踪迹。这一张是她后脑部伤处的特写。”

        圆珠笔的影子移动着。隔着厚厚的墙壁,我们上方隐约传来室内靶场的枪声。

        埃米莉·斯坦纳陈尸时全身赤裸。依据邦科姆县法医的详细检查,她曾受到性侵害,大腿内侧、前胸有大片淤痕,肩部某些部位的肉不见了。她也被塞住了嘴巴,用鲜橘色胶带捆绑。小口径枪弹射入后脑,使她一枪毙命。

        弗格森不断放映着幻灯片,当草丛间小女孩的苍白尸体从黑暗中浮显出来时,室内一片沉默。我认识的刑警都无法平静面对儿童重伤及谋杀案。

        “十月一日至七日黑山的天气状况如何?”我问。

        “多云。入夜后气温只有六七摄氏度,白天十多度。”弗格森回答,]“大多如此。”

        “大多?”我望着他。

        “平均而言。”灯再度亮起时,他字正腔圆地缓缓说道,“你知道,就是将全部温度加起来,再除以天数。”

        “弗格森探员,任何特殊的温度起伏都攸关重大。”我冷静地说,以掩饰我对这个人逐渐加深的反感,“每一个温度高得不寻常的日子,都可能改变尸体的状况。”

        韦斯利又翻过一页做笔记。他停下笔,抬头望着我。“斯卡佩塔一声,如果她在被绑架后不久便遭杀害,尸体在十月七日被人发现时会烂到何种程度?”

        “依照所描述的情况来看,我认为应该已经有相当程度的腐烂,”说,“或许会长蛆,或许还有其他死后的伤害,得视尸体受肉食动物的啃噬情况而定。”

        “换句话说,她的模样应该比这更惨,”他拍拍照片,“如果她已经遇害六天。”

        “腐烂的比这更严重,是的。”

        韦斯利的发际泛着汗水的亮光,浆过的白衬衫衣领也汗湿了,额头及颈部的血管浮现。

        “我很惊讶没有狗靠近她。”

        “对此我不能苟同,马克斯。这里可不像都市,到处都是癩皮流浪够,我们都将够关起来,或用皮带拴住。”

        马里诺积习难改,又在剥泡沫咖啡杯了。

        埃米丽的尸体苍白得近乎灰色,右下部有绿色污渍,指尖已干枯,皮肤向后缩离之家,头发和腿部皮肤都有脱落的迹象。我看不出因反抗而受伤的迹象,也没有因挣扎而引起的伤痕、淤痕或指甲断裂断裂。

        “树木和其他植物可能使她免于日晒,”我说,脑中闪过模糊影像,“看来她的伤口也没有流太多血,不然应该引来更多肉食动物。”

        “我们认为她是在其他地方遇害的。”唯斯利插嘴道,“没有血迹、衣物消失、陈尸地点,这些都表明她是在其他地方遭到凌辱及杀害,然后被弃尸,你能否看出她那些肌肉是不是死后才不见的?”

        “大约在死亡或遇害时。”我回答。

        “又是清除咬痕?”

        “依照现有的资料,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

        “依你之见,这些伤痕是否与艾迪·希斯的如出一辙?”韦斯利指的是高特在里士满谋杀的那个十三岁男孩。

        “是的。”我打开另一个牛皮纸袋,取出一沓用橡皮圈捆着的验尸照片,“这两个案件中的被害人胸部与大腿内侧部有皮肤遭割除。而且,艾迪·希斯也是头部中殚,遭弃尸,我还发现虽然性别不同,但那女孩与男孩的体形相似,艾迪·希斯身材瘦小、尚未进人青春期。斯坦纳家的女孩也很娇小,几乎未到靑春期。”我进一步指出,“值得注意的区别是,斯坦纳家的女孩身上没有十宇形记号,伤口边缘也没有浅伤口。”

        马里诺向北卡罗来纳州的警官们解释,“在艾迪希斯一案中,我们认为高特起初试图用刀将咬痕刮除。当他判断这么做无济于事后,就割除了如我衬衫口袋这么大的一片皮肤,这一次,对待这个女孩,他或许就直接将咬痕割掉了。”

        “你知道,我听了这些假设真的很不舒服,我们不能认定就是高特。”

        “已经将近两年了,莉斯。我可不会认为高特已经重新做人,或是到红十宇会当义工去了。”

        “你无法断定他没这么做,邦迪就曾在一个救难中心工作过。”

        “而上帝也和山姆之子谈话。”

        “我可以向你保证,上帝什么也没有告诉伯科威茨。”韦斯利语气平淡地说。

        “我的看法是,或许高特——如果是高特——这次干脆就将咬痕割掉了。”

        “嗯,没错。就像做其他事情一样,这些家伙熟能生巧。”

        “老天,我可不希望这个家伙的手法越来越高明。”莫特用一条折叠整齐的手帕轻轻摁着上唇。

        “是否已经准备好对此事提出报告?”韦斯利环视众人,“你们是否同意是白人男性?”

        “这附近绝大多数人都是白人。”

        “正是如此。”

        “年龄?”

        “他做事很有条理,那表示他有一定岁数了。”

        “我同意。我不认为我们讨论的是个年轻罪犯。”

        “至少有二十多岁,或许接近三十。”

        “年近三十到三十开外。”

        “他做事有条不紊。例如选择武器,他是随身携带而不是从现场寻找。他似乎可以毫无困难地控制受害人。”

        “依照死者家人和朋友的说法,要控制埃米莉不难,她很害羞,易受惊吓。”

        “加之体弱多病,她经常出入医院诊所,她惯于听大人的指示。换句话说,她对人百依百顺。”

        “不尽然。”韦斯利面无表情地翻阅着小女孩的曰记,“她不想让母亲知道她熬夜到凌晨一点,拿着手电筒在床上写日记。她似乎也不打算告诉母亲,她是星期天下午要早一点到教堂参加聚会。这个男孩——伦恩,是否如预期的那样提前出现了?”

        “他到五点聚会开始时才现身。”

        “埃米丽和其他男孩的关系如何?”

        “她有典型的十一岁小孩的交友关系——你爱我吗?在是或否上面画个圈。”

        “那有什么不对?”马力诺问道,惹来哄堂大笑。

        我将照片排在面前,有如排塔罗牌,我的不安逐渐升级。小女该脑后的枪伤深入头颅右太阳穴的腔壁区,贯穿脑膜和脑动脉中央的分支。然而她身上没有挫伤,没有脑膜出血或颅内出血的迹象,阴部也没有受到严重伤害。

        “你们的辖区内有多少旅馆?”

        “大约十家。有些是提供食宿的民宅。”

        “保存投宿旅客登记记录了吗?”

        “老实说,我们没想过。”

        “如果高特在镇上,他总得找个地方投宿。”

        她的验尸报告同样令人费解:眼球内玻璃体钠含量高达每升一百八十毫当量,钾质则达五十八毫当量。

        “马克斯,我们从轻松旅游汽车旅馆着手。如果你去査这家,那我就去査橡实旅馆和苹果花旅馆,或许也要到登山客旅馆看看,虽然那一家距离远了些。”

        “高特最有可能待在最不引人注目的地方。他可不想让人看到他进进出出的。”

        “他也没有多少选择,这里没有那么大规模的旅馆。”

        “或许不会入住红摇椅旅馆或黑莓旅馆。”

        “我看不会,不过还是得去査一査。”

        “阿什维尔地区呢?或许有几家大型旅馆。”

        “那边自从将烈酒当成饮料后,事情就层出不穷。”

        “你认为他将那个女孩带到他的房间,在房内将她杀害?”

        “不,绝对不会。”

        “你无法挟持这样一个小人质到处跑而不被人发现。总会有清理房间,客房服务之类的打扰。”

        “如果高特住在旅馆,我会很惊讶。埃米丽被绑架后,警方便开始搜寻,这条新闻尽人皆知。”

        负责验尸的是詹姆斯·詹雷特医生,他是奉命前往现场的法医。詹雷特医生是阿什维尔一家医院的病理学家,与州政府签了合约。在北卡罗来纳州西部这个与世隔绝的山区,偶尔需要法医验尸时,就由他来执行。他所下的结论“头部枪伤的若干发现无法解释”根本于事无补。我摘下眼镜,揉搓着鼻梁,听着本顿·韦斯利说话。

        “辖区内的度假小屋、出租房屋呢?”

        “长官,”莫特回答,“多的是。”他转向弗格森:“马克斯,我想我们最好也去查查这些地方。列一张清单,看看都是谁租了哪些地方。”

        韦斯利察觉到了我的疑感,他说:“斯卡佩塔医生,你好像有什么要补充?”

        “我对她的伤口较乏活体反应感到困惑。”我说,“虽然尸体状况显示她遇害只有几天,但她体内的电解质与身体检査结果不符……”

        “她的什么?”莫特一脸茫然。

        “她的纳质含量偏高。因为钠在人死后相对稳定,我们可以以此推断她在遇害时钠含量就很高。”

        “那是什么意思?”

        “那可能意味着她严重脱水。”我说,“顺便一提,依年龄而言她的体重太轻了。她的饮食失调吗?她是否曾呕吐——上吐下泻?服用过利尿剂吗?”我环视众人。

        没有人回答,于是弗格森说:“我会问问她母亲,反正我回去时也得找她谈谈。”

        “她的钾质含量也偏高,”我继续说,“这也得解释一下。人死后细胞壁破裂,会释放出钾,使玻璃体的钾含量急遽升高。”

        “玻璃体?”莫特问。

        “眼球内的胶状体用于检验非常可靠,因为它是被隔离且收到保护的,不会污染或腐烂。”我回答,“关键是,她的钾含量表明她死亡的时间比其他证据显示得要久。”

        “多久?”韦斯利问。

        “六七天。”

        “还有其他的解释吗?”

        “暴露在高温下也会加速腐烂。”我回答。

        “呃,应该不是这种情形。”

        “或者是资料上弄错了。”我补充道。

        “你能否査证一下?”

        我点点头。

        “詹雷特医生认为她脑部的子弹使她当场毙命。”弗格森说,“依我看若当场毙命,就不会有任何活体反应了。”

        “问题是,”我解释,“她脑部受到的伤害应该不会让她当场毙命。”

        “她中弹后还能存活多久?”莫特问道。

        “数小时。”我回答。

        “有其他可能吗?”韦斯利问我。

        “脑震荡。有点像电流短路——头部受到撞击,当场毙命,而我们找不到任何外伤。”我停顿了一下,“也可能她全部的外伤都是死后才造成的,包括枪伤。”

        听到这里每个人都沉吟了半晌。

        马里诺的泡沫咖啡杯此时已被剥成碎片了,他面前的烟灰缸里塞满了口香糖的包装纸。他说:“你有没有找到任何可以证明她或许是先被闷死的证据?”

        我告诉他没有。

        他将圆珠笔的笔头恩进再摁出。“深入讨论一下她的家庭吧。关于她的父亲,除了他已经去世之外,还有什么信息?”

        “他是斯旺纳诺阿的宽河基督学院的老师。”

        “就是埃米莉就读的学校?”

        “不是,她上的是黑山公立小学。他父亲大约一年前去世。”莫特补充道。

        “我注意到了。”我说,“他叫查尔斯?”

        莫特点点头。

        “他的死因?”我问。

        “我不确定,但是自然死亡。”

        弗格森补充道:“他有心脏病。”

        韦斯利站起来,走向白板。

        “好,”他取下一支黑色荧光笔的笔套,开始书写,“我们来重复一下细节。受害者来自中产阶级家庭,白人,十一岁,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在十月一日下午六点左右,当时她独自从教堂的聚会回家。她在回家时抄小径,沿着托马霍克湖前行,那是个人工湖。”

        “你们如果看地图,就会发现湖的北端有一个俱乐部的会所和一座公共游泳池,这两个场所都只在夏季开放。这边则有全年开放的网球场和野餐区。依据受害者母亲的说法,埃米莉在六点半过后不久进家门,径自回到自己的房间练习吉他,直到晚餐时分。”

        “斯坦纳太太说埃米莉当晚吃了什么吗?”我问众人。

        “她告诉我她们吃了通心面、奶酪和沙拉。”弗格森说。

        “几点?”从验尸报告来看,埃米莉的胃里含有少量褐色流质。

        “她告诉我大约晚上七点半。”

        “纳闷在她凌晨两点被绑架时食物应该已经消化了?”

        “是的,”我说,“应该早就消化了。”

        “有可能她被绑架期间没有进食太多的食物和水。”

        “那能说明她的钠含量偏高,以及她可能脱水?”韦斯利问我。

        “当然有这种可能。”

        他又写下一些信息。“那栋屋子没有安装报警系统,没有狗。”

        “有什么被窃吗?”

        “或许有几件衣服。”

        “谁的?”

        “也许是那位母亲的。被关在柜子里时,她觉得自己听到了那人拉抽屉的声音。”

        “如果是这样,他的动作很利落。她说她也看不出是否有物品遗失或被翻动。”

        “那位父亲教哪一科?有没有这方面的信息?”

        “《圣经》。”

        “宽河学院是基督教原教旨主义教派的大本营之一。那些孩子一大早就唱着‘罪恶不会支配我’。”

        “真有这种事?”

        “千真万确。”

        “耶稣基督。”

        “是啊,他们也常常谈其他呢。”

        “或许他们有办法管教我的孙子。”

        “见鬼,赫谢尔,你那个孙子没有人管得了。你把他宠坏了。他如今有几辆迷你自行车?三辆?”

        我再度开口:“我想多了解一下埃米莉的家庭。他们应该是虔诚的教徒。”

        “非常虔诚。”

        “还有其他兄弟姐妹吗?”

        莫特队长疲惫地深吸一口气。“这个家庭最可怜的就是这一点。他们几年前还有一个孩子,死于婴儿猝死症。”

        “是死在黑山吗?”我问。

        “不,女士。那是在斯坦纳家搬来这儿之前发生的。他们来自加州,你知道,这里的居民来自四面八方。”

        弗格森补充说:“有许多外国人搬到我们的山区养老、度假、参加宗教聚会。妈的,如果我能给每一个浸信会教友五分钱,就不会坐在这里了。”

        我望了马里诺一眼。他满脸通红,怒火显而易见。“就是这种地方让高特逍遥法外。人们阅读《人物》、《国家调查》、《逛街族》中那个混蛋制造的爆炸性新闻,从没想过那个鼠辈或许会进城来。对他们而言,他就像弗兰肯斯坦,根本不存在。”

        “别忘了他们还根据弗兰肯斯坦的故事拍了一部电视电影。”莫特又说。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弗格森蹙眉说道。

        “去年夏天。马里诺队长告诉我的。我记不起演员的名字了,不过他曾演过许多《终结者》之类的电影。对吧?”

        马里诺没有搭腔,他正怒不可遏。“我认为那个混蛋仍在那边。”他将椅子往后一推,又塞了一团口香糖到烟灰缸中。

        “什么都有可能。”韦斯利淡然地说。

        “好吧。”莫特清了清喉咙,“无论你们愿意提供什么协助,我们都感激不尽。”

        韦斯利瞄了一眼手表。“彼得,要再关一次灯吗?我们再回顾一遍旧案,让来自北卡罗来纳州的两位看看高特是如何在弗吉尼亚大学打发时间的。”

        随后的那两个小时,恐怖的画面在黑暗中闪现,有如我最可怕的噩梦中若干支离破碎的片段。弗格森与莫特目不转睛,一句话也没说。我没有看到他们眨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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