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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的成长经历:父亲的教诲

        在我成长过程中,父亲弗瑞德·特朗普对我的影响最大。从父亲那里我学会:棘手的生意要强硬,激励别人很重要。我还学会了,做生意的四个步骤:进入、动工、做好、退出,每一步都要讲方法、讲效率。

        我很早就意识到自己不会做父亲做的房产生意。父亲原来在皇后区和布鲁克林区出租廉租房,面向低收入人群。虽然他的生意很成功,我却觉得这样赚钱太慢,我想做大型、刺激、有吸引力的生意。我不希望别人提到我时,只会说:“那是弗瑞德·特朗普的儿子。”我要走出去干一番自己的事业,创造自己的知名度。好在父亲自己将生意打理得不错,这样我就可以放心地在曼哈顿闯荡。无论在哪,我都不会忘记父亲教给我的东西。

        父亲是艰苦创业的典范。他1905年出生于新泽西州。我的祖父幼年时代从苏格兰来到美国,经营一家旅馆,生意还不错。祖父患有肝硬化而且酗酒成性,他在父亲11岁那年去世了。祖母伊丽莎白为了养活三个孩子,做了一名裁缝。当时我的姑姑16岁,名字也叫伊丽莎白,叔叔约翰,只有9岁。父亲排行老二,作为家里第一个男孩,理所当然挑起了家庭的重担。父亲开始打零工,什么活都干,他去水果店运水果,也给建筑工地的搬运工擦鞋。父亲对建筑业很感兴趣,高中时,他开始念夜校,学习木工活,以及怎样做规划和评估,想学一门以此为生的手艺。父亲16岁时,已经有了第一件木匠作品——为邻居建的一座容纳两辆车的车库。那时中产阶级的人刚开始买车,很多人家里没有车库,父亲便开始做可拆卸车库的生意,每个车库要价50美元。

        1922年,父亲高中毕业,因为要养家就没有继续上大学,他去皇后区给一位建筑师的木匠做了助手。父亲手艺精湛,其他方面也很在行。虽然刚入行,父亲却表现出了干这行的天资。即使现在,他还能心算5纵行数字相加的结果。通过夜校学习加上自己的悟性,父亲进步很快,他给自己的工友们传授了很多干活的巧办法,比如用钢曲尺做椽子。

        另外,父亲是个专注而且很有理想的人。很多工友只满足有个工作,父亲却要把工作做精做好,期望得到提升。从我记事起,父亲就跟我说:“人最重要的是热爱自己从事的事业,因为这是唯一一件你能做出成就的事情。”

        高中毕业一年后,父亲建了第一所房子,那是一处单户住宅,位于皇后区的伍德黑文。建房花了不到5000美元,父亲以7500美元卖出。父亲的第一家公司名为“特朗普母子公司”(Elizabetrump & Son),因为建公司时他尚未成年,很多法律文书都要祖母代签。成功卖出第一处房子后,他用赚的钱又盖了一所,就这样一个接一个地盖了起来。房子都位于在皇后区的工薪族社区,像伍德黑文、霍里斯、皇后村等等。对于一直住在又小又挤的公寓房里的工薪阶层来说,父亲建的砖房价格公道,又有别墅风格,向住户传达了新的生活理念。房子卖得非常好,几乎供不应求了。

        出于本能,父亲打算将生意做大。1929年,父亲开始建造大一点儿的房子,面向稍微富裕一些的人群。与小型砖瓦房不同,父亲这次建的是殖民风格、都铎王朝风格、维多利亚王朝风格的三层小别墅,地点在大家后来熟知的皇后区牙买加小区,我们的第一个家也建在这里。经济大萧条时,房价下跌,父亲转而做起了别的生意。他买了一家破产的贷款公司,一年之后将其卖出,赚了一些钱。父亲还在伍德黑文建了一家自助超市,成为比较早开始做超市生意的人。超市刚建好,当地的肉店老板、裁缝、鞋匠就纷纷前来租赁地方。各类商业集中在一起,方便了消费者,超市生意也很成功。没过一年,父亲想转回房地产生意,于是把超市高价卖给了金·库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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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34年,大萧条基本结束,可货币还是没有升值,于是父亲打算建低价房屋。这次,他选择了布鲁克林区比较贫穷的弗拉特布什(Flatbush),那里地价便宜,父亲觉得会有很大开发空间。他再一次预感正确。三个星期里,父亲卖出了78栋房子。后来的十几年里,父亲在皇后区和布鲁克林区建了2500多栋房子,成了一名成功的地产商人。

        1936年,父亲跟我亲爱的母亲玛丽·麦克劳德结婚了。父亲自己没能上大学,经济富足之后,就资助他的弟弟上了大学。在父亲的资助下,我的叔叔,约翰·特朗普不仅上了大学,还获得了麻省理工学院的博士学位。现在他是一名物理系教授,也是全国最伟大的科学家之一。也许因为没上过大学的缘故,父亲总带着一种敬畏感去看那些上过大学的人。其实很多情况下,那些人没有什么过人之处。父亲根本就不比那些大学教授差,如果有机会上大学,父亲一定是个优秀的学生。

        我的家庭非常传统。父亲是一家之主,负责在外打拼,养家糊口,母亲是个典型的家庭主妇,不过,她可不是每天只知道打桥牌或煲粥。我们家一共有五个孩子,母亲既要照顾我们,还要做饭、洗衣服、做手工,同时,她还在当地一家医院做慈善。我们家房子很大,但我们兄妹几个从不自诩为富家子弟。从小父母就教育我们钱来之不易,还让我们懂得艰苦奋斗的重要性。我们家庭成员的关系非常亲密,直到今天,我和家人都是最亲密的朋友。我的父母从不爱慕虚荣,父亲一直在布鲁克林羊头湾(Sheepshead Bay)Z大道(Avenue Z)一座办公楼里办公,那座楼是父亲1948年建的,而且从没想过搬离那里。

        我的姐姐玛丽安从蒙特霍利约克学院(Mount holyoke College)毕业后,跟母亲一样,先做了一段时间家庭主妇,照顾儿子,操持家务。但她遗传了父亲的干劲和雄心,于是,等儿子大卫13岁了,姐姐重回学校念起了法律。她的毕业成绩很优秀,毕业后开了一家私人律师事务所,在美国检察官办公室做了五年联邦检察官。四年前,她成了一名联邦大法官。玛丽安真是一位传奇的女性。

        我的妹妹伊丽莎白,性格温和开朗,但是没什么野心,她在大通曼哈顿银行( Bank)工作。哥哥弗雷迪,也许是我们家最不顺的人。我们的父亲是个好人,也是个经商能手,吃苦耐劳,性格坚强。哥哥却一点儿也不像父亲,他长相不错,喜欢参加聚会,性格豪放,对生活充满激情,在这个世界上没有敌人。父亲很希望哥哥能子承父业,但是弗雷迪偏偏对经商毫无兴趣。他很不情愿地跟父亲一起工作,对房地产没半点兴致。在贪婪的承包商和态度粗暴的供应商面前,他总是强硬不起来。由于性格迥异,父子两人难免有冲突,多半以弗雷迪的失败告终。

        最后,我们都明白了强扭的瓜不甜,于是让弗雷迪如愿做了他喜欢的事情——开飞机。他搬到了福罗里达州,做了一名职业飞行员,供职于环球航空公司(tA)。他还喜欢钓鱼和游艇。那段时间也许是弗雷迪人生中最快乐的日子了。我比弗雷迪小八岁,有一次,我居然对他说:“弗雷迪,知道你在干什么吗?你在虚度你的人生。”现在想起这件事,我感到非常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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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那时还小,没有意识到我们都误解了弗雷迪,把他想成了一事无成的人。其实,他能开心生活才是最重要的。也许是因为始终得不到家人理解,弗雷迪变得灰心丧气,他开始酗酒,情况急转直下。在他43岁那年,弗雷迪离开了这个世界。他本可以生活得很幸福,却苦于找不到自己的位置。或许他曾经找到过,但是家里人却没有给他追寻的机会。我真希望自己能早点想明白这一切。

        我则比较幸运。我很早就开始接触商业,而且是自愿的,这一点跟很多迫于父亲压力去经商的人不同。我敢于挑战父亲的权威,他也很尊重我,我们之间更像是一种公事公办的关系。有时我会想,如果我没有走上经商这条路,我和父亲会不会相处得这么融洽。

        上小学时,我就表现出了自信、好胜的特点。小学二年级时,我居然给音乐老师来了个“熊猫眼”,因为我觉得他根本就不知道什么是音乐。为此,我还差点被学校开除了。我并不是以此为荣,只是以此向大家说明,我确实是在很小的时候,就不害怕勇敢地说出自己的想法。现在长大了,我会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拳头去反击别人。

        从小我就是个孩子王,不过,跟现在一样,当时也是有人喜欢我,有人讨厌我。我在我们那个小圈子里挺受欢迎的,其他孩子总喜欢追随我。少年时期,我喜欢搞恶作剧,可能骨子里就是有爱惹事的基因吧。我把气球装满水乱扔,把唾沫吐得老远,在运动场和生日会上捣乱。我并无恶意,只是想证明自己很大胆。弟弟罗伯特很喜欢说我干过的糗事。

        罗伯特小我两岁,比我安静且更易相处,我们的关系一向很好。一天,我俩在家里的游戏室玩积木。我想用积木搭一座大高楼,可我的积木不够。于是我就向罗伯特借他的积木,他说:“好,不过用完了你得还给我。”我用光了我们俩的所有积木,建了一座很漂亮的大楼。由于实在太喜欢,我干脆用胶水把这座大楼给固定住了,罗伯特的积木就这么“贡献”给了我。

        13岁那年,父亲决定把我送到军事学校,认为军事化管理对我有好处。我对这个决定感到毛骨悚然。不过,事实证明父亲是对的。从八年级开始,我开始在纽约军校(Neary Academy)念书,一直读完高中。那段时间我学会了严以律己,还学会了要把好胜心用在取得成绩上。高中期间,我曾被授予队长一职。

        有位老师对我影响很大,他就是西奥多尔·杜比安斯。老师原是海军一名军官,身体素质相当强。他戴着护帽将足球头球射门,能把球门柱撞断,但是他的头却安然无恙。他不允许任何学生顶撞他,特别是那些有特殊背景的学生。如果谁敢不听,就会很严厉地教训他。我很快就发觉,自己在身体上不是他的对手。有一部分学生不服他,结果最后都被收拾了;大部分同学都对杜比安斯唯命是从,成了胆小怕事的人。

        我既不属于那小部分人,也不属于大部分人,而是“第三类人”:以智取胜,讨他喜欢。而且,当时他是学校棒球队教练,我是队长,我的表现也让他很满意。同时,我还知道了怎么跟他相处。

        我让他知道,我不怕你,但是非常尊敬你。这是一种微妙的制衡。像杜比安斯这样强势的人,如果你跟他对着干,一旦他发现你的弱点,就能轻而易举击败你。但是,如果你也很强势,但是你尊重他,他就会真诚对你。这不是我冥思苦想的结果,而是一种直觉。明白了这一点,我们相处得非常愉快。

        在军校我是一名优秀的学生,但我并不是最用功的那一个。我对学校作业不感兴趣,好在它们比较简单。很早我就明白,学校教育只不过是为人的终身发展起到打基础的作用。

        大概我会走路的时候,就跟父亲一起去建筑工地了。我和罗伯特总会在工地拣很多饮料瓶,回家攒起来卖掉。少年时代,每次放假回家,我都跟父亲学做生意,学着跟承包商周旋,参观楼盘,讨价还价,等等。

        父亲出租的房子都是受房租管制条例保护的,他虽然坚持不懈、吃苦耐劳,可是得利很少。这种生意要想赚钱,只能努力降低成本,所以父亲是个很有成本意识的人。无论面对拖把和地板蜡供应商,还是大项目承包商,父亲都会狠狠讲价。父亲知道每样东西的价格,这是他的一大优势,没人骗得了他。比如,父亲知道安装一套建筑物的自来水管道系统需要40万美元后,就知道怎么跟承包商讲价了。这并不是说要把价钱讲到30万美元,承包商总要赚一点的,但是,起码可以把价格控制在60万美元以内。

        父亲讲价时还有一个优势,就是人很实在。比如,虽然把价格讲的比较低,但是父亲会告诉承包商:“你看,跟我干活,你可以按时得到全部报酬,别人谁能这么跟你保证?”父亲还会告诉承包商,跟他干活效率很高,不会耽误他们接下一份活。因为父亲的建筑项目很多,他总能说服承包商以后继续为他效力。父亲的话总是令人信服。

        同时,父亲也是位严格的雇主。每早6点,他都会去工地亲自指挥,这几乎是他的个人专场秀。如果觉得谁做得不好,父亲就会亲自上阵,因为所有活他都能上手。

        有时候看到历史不停地重演,也很有意思。比如说,父亲在弗拉特布什地区搞建筑,另外有两个同行在附近跟他一起开工。父亲每次都会比他们提前三四个月完工,而且活做得最好。父亲建的走廊漂亮又宽敞,公寓面积也大,所以房子很快就能租出去,时气不好也不受影响。相反,他的竞争者之一,工程没等建好就破产了,于是父亲就会买下对方的工程。这种事情我不止见过一次。

        1949年,我刚满3岁,父亲开始修建滨海天堂公寓区(Sments)。当时这种大型公寓楼盘比较少,父亲凭此成为纽约市郊最成功的开发商之一。父亲的工程讲究方式方法,所以整个项目完成得非常出色。那时,为中低收入者建房的地产商,都会得到政府财政支持,因此,海洋天堂公寓项目让父亲从联邦住房管理局 (Federal ration)得到了1030万美元贷款。这笔钱是政府在公正基础上对工程总体评估算出的结果,里面包括给父亲7.5%的利润。

        父亲对承包商催得很紧,向供应商砍价也很凶,所以他能提前完工,还省下100万美元预算。可能“暴利”就是像父亲这样高强度工作的开发商赚出来的吧,不过,这种行为后来被禁止了。

        赚钱的同时,父亲为中低收入者建了很多质优价廉的房子。现在已经没人做这种生意,因为它既无利可图,又没有政府补贴。直到今天,父亲在皇后区和布鲁克林区建的廉价房还是中低收入者的首选。

        1964年,我从纽约军校毕业后,冒出了去南加州大学(Uy of Southern California)电影学院念书的想法。当时我对电影业很着迷,崇拜山姆·戈德温和达里尔·扎努克这样的红人,最喜欢路易·比梅耶。不过后来,我还是决定老老实实在房地产业发展。

        起初我选择了布朗克斯区的福特汉姆大学(Fordy),因为它离我家很近,我跟办校的耶稣会关系也很好。可是两年后,我开始想,既然必须上大学,为什么不努力上一所最好的大学呢?于是我申请了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并被录取。那个年代,想经商的人必须去沃顿念书。哈佛大学商学院确实培养了很多上市公司的行政总裁,但是真正成功的企业家几乎都是从沃顿走出来的,像索尔·斯坦伯格、伦纳德·兰黛以及罗恩·佩雷曼,这些名家数不胜数。

        沃顿让我明白的最重要的事情,就是学习成绩不代表一切。上学后,我很快发现我的同学根本没那么独一无二或令人敬畏,我一点儿也不比他们差。另一件重要的事情,是我得到了沃顿的一纸文凭。虽然这张文凭在我眼里没什么,可很多跟我做生意的人把它看得很重,认为它是权威的象征。综上所述,这个大学我上得很值。

        我很高兴自己能顺利毕业。毕业后我回了家,开始给父亲打工。我依然能从父亲那里学到很多东西,也是在那段时间,我开始想换一种工作方式。

        初涉职场,父亲的工作模式让我有点吃不消,主要是身体上吃不消。当时我经常跟收租者到处讨租,干这个活没有好体格是不行的,因为如果有人赖账不还,你就得拿大块头吓唬他们。

        我学的第一招讨租技巧是敲门时不要站在门的正前方,应该靠墙站着,伸手敲门。第一次听到这个技巧时,我很是不解, “为什么这么做?”我问一位收租者。他对我的疑惑很诧异,他告诉我:“如果你靠墙站,只有你的手会有危险。”看我还是没明白,他继续说:“干我们这一行,不得不防,如果你不合时宜地敲了一个公寓的门,很可能被开枪射中。”

        父亲给了我很大的自我空间,可是我却发现,这个世界没我想得那么迷人。我从沃顿毕业满怀希望的步入社会,却发现这个世界只有最坏,没有最好。比方说,当时很多房客嫌麻烦,就把垃圾直接从窗子里扔出去,而不是倒在垃圾焚化炉里。于是我搞了一个培训,教房客使用垃圾焚化炉。大部分房客能认真学习,但是那些冥顽不化的人让我觉得自己是在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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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另一件让我失望的事情是父亲的生意利润太低。钱都是省出来的,房子建得没有奢华可言,更别提什么设计风格了,所有的房子几乎都一个模样:正面用普通的石料,内有四面墙,外观笔直。用红砖盖房子并不是因为人们喜欢红色,只是因为它便宜。

        我依然记得建特朗普大厦时父亲来施工现场的情景。大厦正面是玻璃幕墙,比砖墙值钱很多,而且,我们用的是加了隔热膜的昂贵玻璃。父亲看了玻璃墙之后说:“真是浪费,下面四五层用这个,上面用普通砖块就行了。反正也不会有人抬头看。”真绝了,在57号大街和第五大道交会处的优越地段建大厦,父亲居然让我省钱。这件事让我很有感触:毕竟,父亲做的都是中低收入者的生意,难免这么想。同时,我也意识到,离开父亲自己闯荡是对的。

        离开父亲的原因,其实并不完全因为自己长的不够强壮,或是嫌父亲赚钱太少。真正的原因是,我有了开阔的视野和更高的理想。如果只在纽约市郊发展,我永远都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

        另外,回顾过去我发现,自己爱表现的性格多半受母亲影响,她很有表演的天分,喜欢气派的东西。虽然是个传统的家庭主妇,母亲也渴望万众瞩目。母亲是苏格兰人,有一次,她坐在电视机前看伊丽莎白女王的加冕典礼,一看就是一天,她完全被盛大华贵的场面吸引住了。父亲在旁边不耐烦地踱来踱去,对母亲说:“天啊,玛丽,把电视关了吧,没什么好看的,他们只不过在作秀罢了。”但是母亲并不理会。父母在这个问题上看法大不相同——母亲认为豪华气派有时是很重要的,父亲却认为那只是表面文章,他脚踏实地,只相信效率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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