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本安雄手记)
城户似乎是在给我发过电报后不久被杀的,也就是八月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此后我曾打过电话给他,但都没人接听。听说他的几个客户也给他打过电话,也联系不上。另外,信箱里还留有十八日的晚报,这一点也能印证这个推测。
我没有十八日下午四点左右的不在场证明。本来嘛,一个人对着书桌闷头写稿,上哪儿找人证明啊。公寓里有人在还好,可我前面也提过,其他住户都回老家过暑假去了。
总而言之,情况对我很不利。
我把实情毫无保留地告诉了荒井警部补,他却因此愈发坚信是我下的手。因为城户弄丢了重要的稿子,我怀恨在心,这成了我杀害城户的动机。
荒井警部补肯定觉得现在只差临门一脚了。一顿枪炮棍棒轮番上阵,只等我最终撑不住招认。
我心乱如麻。唉,到底该怎么办呢?
眼下我还想不出能打破困境的办法。
距离推理月刊新人奖的截稿日只有两天了!
今天是来到巢鸭警署的第三天。
早上我忽然想到一件很要紧的事,如果被警察知晓,定会进一步加深对我的怀疑。那很可能是条重要线索,是解开案件谜团的关键,但同时也是足以定我罪的重要证据。我想说却又不敢说,内心矛盾不已。看到我心烦意乱的模样,荒井警部补似乎更加信心十足了。
“想好没有?早说早轻松。”
“你也有值得同情的地方,我很体谅你父母的心情……”
还是老招数,蜜糖加铁棒,软硬兼施。
我不理会他的唠叨,闭上眼睛,专心分析案情。我必须尽快找出真凶,早日恢复自由。一个立志要当推理小说家的人,如果连这种简单的案子都破不了,怎么好意思?
我发现的重要事实是,城户的死法竟与我小说中的情节不谋而合。《幻影女郎》的主角为向“幻影女郎”复仇,将她溺死在浴缸中。这与城户的死多么相似啊!
现实中也确实发生过类似案件——英国的“新娘溺死案”。一个名为乔治·J·史密斯的男子为骗得巨额保险,将妻子溺死在浴缸里,再伪装成意外事故。他先后结过很多次婚,用同种方法害死了所有妻子,可谓屡试不爽。他的手法很简单,就是趁妻子在浴缸中泡澡时,突然拉起她的双脚,任其溺死。
我就是从这起真实案件中得到了启发,在《幻影女郎》中写出同样的诡计。但这并非小说的核心诡计,只是用来增强悬疑色彩的调味料。
仔细想来,城户的死法与此案十分相似,唯一的不同之处在于,城户的后脑有遭受重击的痕迹。不过这次案犯要杀的不是“新娘”,而是身强体壮的年轻男子,自然会想到先把被害者打昏,再沉到浴缸里。
知道这一犯罪手段的,除了《幻影女郎》的作者,就是读过这部小说的人。换句话说,只有我和城户。
不对,等等,搞不好还有其他人——
捡到稿子的人。
想到这一点的我不禁愕然。没错,此人定是凶手无疑。我被困在警署的这段时间里,那个男人(或女人)只怕正大摇大摆地在街上闲晃呢。不可原谅!
可他为什么要杀害城户,我还是想不通。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荒井警部补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思绪。我抬起头,只见他投来期待的目光。
“没什么。”
我摇摇头,心里思忖着若是将想到的线索告诉警方,会有什么后果。就算我坦率道出事实,警部补也不会相信我。他准会朝我大喝一声:“捡到稿子的人为什么要杀人?这种荒唐事谁信啊?”事实上,就连我自己都觉得这件事着实不可思议。
明天就是截稿日了,我只有两条路可以选择。
一条是继续保持沉默。我是清白的,迟早会洗清嫌疑。可这样会错过投稿时间。再等明年,出道就又晚了一年。
另一条是把小说《幻影女郎》这条线索提供给警方,换取投稿的权利。我有现成的复印件,一份寄去应征新人奖,另一份交给警方作为证据就可以了。但这个办法的问题是,警方看过《幻影女郎》后,发现稿件中浴缸杀人的犯罪手法与实际如出一辙时,第一个怀疑的就是我。结果很可能反被当成罪证。
我究竟该怎么办?似乎不论选择哪条路,等待我的都是毁灭。
总觉得现在的我就像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不对,更像F.R.斯托克顿写的《美女,还是老虎?》或者斯坦利·艾林的《抉择时刻》中的主角。
距离推理月刊新人奖的截稿日只剩一天了!
最后关头终于到来了。
我满心无奈地迎来清晨,心里不由得幻想乔纳森·拉蒂默《行刑六天前》中的主角是怀着怎样的心情迎接执行死刑的那一天的?但这时候想这些有的没的未免太无聊,我马上抛开此念头。
荒井警部补正在问我什么,但我充耳不闻,脑子里只有投稿须知里“截稿日期:八月三十一日(以邮戳为准)”这行字。字迹仿佛投在了某报社总部大厦顶的霓虹灯牌上,在我的脑海里不停闪动。
中午时,有人将一碗鸡蛋盖饭放到我面前,可我哪里有心思动筷子。
“不吃点东西,身体会垮掉的。”
是警部补的声音。他正有滋有味地吃着荞麦凉面,一副扬扬得意的样子。
转眼就到了下午两点、三点……时间飞逝,马上就什么都来不及做了。
四点。邮局很快就要关门,不过乐观点想,投入去邮筒寄还来得及。
五点,六点。
六点以后,邮戳上的时间就会从“12-18”变成“18-24”了。不过都到了这个地步,怎样都一样……
还差两三分钟七点时,审讯室的门突然被砰地推开,一名年轻刑警气喘吁吁地冲了进来,凑到荒井警部补耳边匆匆说了几句。警部补脸色大变,惊愕地朝我看了一眼。
只听两人窃窃私语。
“真的吗?”
“不会错。”
“这样啊,那就没法子了。”
警部补旋即慢慢站起,拍了拍年轻刑警的肩膀,示意他退下,然后绕过桌子,在我旁边站定。
“辛苦你了,现在你可以回去了。”
“什么?”
冷不丁重获自由,我惊讶得一时说不出话来。
“这……怎么回事?”
“你的嫌疑已经洗清了。”
警部补似乎有些犹豫。我抬起头盯着他。
“为什么?”我的口气咄咄逼人,“到这个时候才……”
“很抱歉,事情就是这样。”
警部补流露出为难的神情,措辞也客气起来。
“到底为什么?请你说明原因。”我语气激烈地逼问。
“有人证明你当时不在现场。”
竟然有这种事?听到这句话,最惊讶的却是我这个头号嫌犯。
“谁、谁帮我做的证?”
“你的房东。”
“房东?就是那个老太太?”
“是的。房东前几天去了女儿家,今天才回来,回来后马上过来说明了情况。她说城户死亡前后那两天,你一直坐在窗前用功读书。她觉得时下难得有像你这样努力学习的年轻人,心里十分佩服,便一直从客厅的后窗看你,因此可以证明你从未离开桌边超过三十分钟。”
“房东太太……”
只说出这几个字,我就说不下去了。真没想到,关键时刻竟是房东伸出援手。片刻之后,我的心头慢慢涌起喜悦之情。
“我派警车送你回去吧。”
见我沉默不语,警部补把手搭到我的肩膀上,催我回家。听到他这句话,我才猛地回过神来。
“糟、糟了!来不及投稿了!”
“投稿?”
警部补面露疑惑之色,我慌忙摇摇头。
“没、没什么,是我自己的私事。”
如果让警部补知道了稿子的事,只怕又会对我生出怀疑。
“那就麻烦您送我回公寓吧。”
从巢鸭警署到东十条,车程约二十分钟,抵达公寓时已经过了八点。一下警车,我就顺着小巷飞奔。现在还可以去邮政总局寄邮件,骑自行车过去时间绰绰有余。
打开公寓门,我顾不上脱鞋便直奔二楼。
“手稿……手稿是在……”
我心急如焚,但脑子很清楚。手写稿藏在书柜顶上,复印件放在书柜里。
来不及开灯,我在漆黑的房间里摸索,终于摸到了书柜。找到了。还好没有被偷。接着我爬上书桌,准备去拿装在信封里的手写稿。
刚刚踩到书桌上,就突然感到周身的气息有了微妙的改变。依稀听到呼吸的声音,房间里除了我,还有其他人在!
刚才一心只想着赶快拿到稿子,以至于忽略了周遭的动静。
“是、是谁?”
就在我回头的刹那,头部遭到一记重击,双腿登时没了力气,身体重重地栽向榻榻米——
醒来后眼前一片黑暗,我一时想不起自己身在何处。天气热得难以忍受,我满身大汗,内衣紧贴在皮肤上。
脑袋阵阵作痛,我伸手扶住额头,却摸到黏湿的液体,伴随一阵剧痛掠过全身。是血。房间里充斥着血的味道,我随即想起了发生的一切。
“我的手稿!”
我慌忙站起身。头晕乎乎的,脚下直打晃,但我还是挣扎着开了灯:在黑暗中待了太久,灯光刺得我睁不开眼。房间里并无被乱翻过的迹象,但不出我所料,复印件已经不见了踪影。记得在失去意识之前,我刚刚从书柜里拿出复印件,就在我探手去柜顶取手写稿时,突然遭到歹徒的袭击。歹徒果然是冲着稿件来的,拿到复印件后就逃之夭夭。
不过,说不定他并没有注意到柜顶呢?我在心里祈祷着,伸手在上面摸索。
找到了!手写稿没有被偷。
我看了一眼手表,现在是晚上九点十五分,时间还来得及。
我把手写稿紧抱在怀里,晃晃悠悠地出了门。推出自行车,拼命猛蹬脚踏板。
快,快去王子邮局!大脑如此命令我,无奈身体却不听使唤,车子骑得东倒西歪。但我依然奋力前进,因为投稿须知里注明“以邮戳为准”!
无论如何,必须要让我的稿件盖上“8—3118—24”的邮戳。
晚上昏暗的光线影响了我的视力,平常十分钟就到的路程,这次多花了些时间。看到路灯映照下的王子邮局,我使出最后力气开始冲刺。此时是九点三十分。
邮局前有邮票自动贩卖机,我不知道具体需要多少邮费,就买了一张一千元的邮票。从钱包掏出一千元钞票时,零钱哗哗地散落在脚下,但我已经没力气去捡了。眼前像蒙了一层雾一般,越来越模糊不清。
不行,一定要撑住!
邮局的夜间柜台亮着绿灯,我爬过去,双手刚碰到自动门,门便轰然开启。这是活脱脱的芝麻开门啊,这使我混沌的大脑不由得异想天开。
再坚持一下,再坚持一下。柜台的窗口就在我头顶上方,我手扶着墙壁,拼命想站起身。我先努力跪坐着,然后两手抱住柜台边缘,慢慢站起来。
柜台附近一个人影都没有,我按下夜间呼叫铃,依然不见工作人员出现。又接着按了第二次、第三次,终于听到了脚步声。此时我的额头上已经冒出豆大的汗珠。
柜台小窗的窗帘拉开了,探头出来的工作人员一脸不悦,但看到我满脸是血的模样,登时脸色大变。
“先生,您怎么了?”
“刚刚摔了一跤。请帮我寄个快件。”
我把信封塞过去,工作人员带着担心的神色说:“还要补一百元。”
我取出钱包,一边颤抖着摸索零钱,一边问工作人员:“还来得及吧?”
“您指什么?”
“现在还可以盖今天的邮戳吧?”
“哦,应该可以。”
赶上了,终于赶上截稿期限了!
一阵狂喜涌上心头,我紧绷的精神为之一松,眼前逐渐变得朦胧。
但我还没拿出一百元硬币,最后我终于放弃了努力。
“你随便从里面拿一百元吧……”
我用尽全力把钱包递向工作人员,接着就失去了意识。双腿再也支撑不住身体,膝盖一软,倒了下去。
“先生!”
倒在水泥地上的我耳边传来工作人员的叫喊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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