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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莱兹路

        我们在瓦瓦那什河边待了很多天,帮班尼叔叔捕鱼。我们还帮他抓青蛙。我们悄悄爬着接近它们,在泥泞的河岸,在柳树下,在充满圆锥花序植物和剑状叶草的沼泽洞穴,我们光着的腿上留下了不易察觉的划伤。老青蛙经验老到,总能避开我们,不过我们也不想要它们;我们喜欢那些小个儿的幼年的绿色青蛙,我们要找鲜嫩可口的,小小的黏黏的青蛙;我们用手轻轻把它们捏碎,扔进蜂蜜桶里,盖上盖子。它们会待在里面,直到班尼叔叔准备好把它们叉在钓鱼钩上。

        其实他不是我们的叔叔,也不是任何人的叔叔。

        他站在浅而呈棕色的河水那边,鹅卵石和沙子覆盖了多泥的河底。他一生中每天都是穿着同样的衣服——胶皮鞋,外套,不穿衬衫,裹一件黑色夹克,锈迹斑斑,系着纽扣,露出V形的粗糙的红皮肤,带着柔和的白边,无论在哪里见到他都是这样。他头上的毡帽还保留着窄窄的丝带和两根小羽毛,已经完全被汗水浸成了深色。

        他从来不需要转身就能知道,我们是不是把脚放到了水里。

        “你们这些小孩要想趟泥水把鱼吓跑,就到别处去,别在我的河岸捣乱。”

        河不是他的。他经常钓鱼的这个地方是我们的。不过,我们从来没这么想过。按照他的思维,河和树林,还有整个格兰诺沼泽差不多都是他的,因为他比任何人都更了解它们。他声称他是唯一走过整片沼泽的人,而且不仅仅是在边缘走过几次那么简单。他说那里有一个流沙坑,吞没两吨的卡车就像一口吃掉早餐似的。(我记得看见它闪着光,一层黏稠的液体卷起来——我把它和水银混淆了。)他说在瓦瓦那什河中央夏天会出现二十英尺深的洞。他说过要带我们去看,但是从来没有。

        如果谁有一点点儿疑惑,他都随时准备辩护。

        “等你掉进去就相信我的话了。”

        他长着浓浓的黑胡须,有着锋利的眼神和有点儿贪婪的脸。他的穿着和蓄胡子的习惯并没有使他显得那么老;他是那种还没到二十岁就变得顽固怪异的人。他所有的陈述、预言和判断中都有一种极度投入的热情。有一次,他在我们院子里望着彩虹说:“你知道那是什么吗?它是上帝的许诺,说不会再有洪水了!”他为这种许诺的力量颤抖着,仿佛那诺言是上帝刚刚许下的,而他本人就是信使。

        他钓到想要的鱼后(他把黑鲈鱼扔回河里,留下白鲑和红鳍淡水鱼。他说红鳍很好吃,虽然像针垫一样有很多刺),我们大家都会从多荫的河槽爬出来,穿过田野朝他家走去。欧文和我,我们光着脚,在收割过的庄稼地上轻松地走着。我们那条不合群的狗,梅杰,有时远远地跟在后面。离树林边缘——树林与沼泽相接的地方——一英里远处就是班尼叔叔高大的闪着银光的房子。没有油漆的旧木板,在夏天显得苍白干燥,墨绿色窗帘破旧不堪,挡住了所有的窗子,有的地方已经被撕碎了。房子后面的树林黝黑浓密,长满多刺的灌木,昆虫成群地翻飞。

        树林和房子之间有几道围栏,圈养着一些抓来的动物——半驯化的金毛雪貂;几只野水貂;一只火狐,名叫公爵夫人,它的腿在陷阱中被撕裂了,跛着脚在夜里哀嚎。浣熊不需要围栏,它们住在院子旁边或树林里,比猫还驯服,会到门口来吃给它们准备的食物。它们喜欢口香糖。还有松鼠也会来,大胆地坐在窗台上,在门廊的报纸堆里寻找食物。

        一些较矮的围栏或者在屋墙边的地上挖的浅坑,周围用木板圈起来,大约两英尺高。班尼叔叔在这里养海龟。一年夏天,他放弃了其他一切去抓海龟。他说打算把它们卖给一个来自底特律的美国人,那人会按每磅三十五美分付钱给他。

        “用来煮汤。”班尼叔叔一边说,一边探身看他的海龟池。就像他喜欢驯养动物一样,他也以它们不幸的命运为乐。

        “海龟汤!”

        “给美国人喝的,”班尼叔叔说,似乎这就足以作为解释了,“我连碰都不会碰的。”

        不知是美国人没有出现,还是他不愿意付班尼叔叔那么多钱,或者根本一开始他得到的消息就是个谣传,总之计划不了了之。几个星期后,如果有人再提起海龟的事,他就会显出茫然若失的样子。他会说:“哦,我不想再考虑那个问题了。”好像他在为你担心,因为你的思想这么落后。

        他坐在我们厨房门口那把他最喜欢的椅子上——他坐着的样子就仿佛很少有时间坐着似的,仿佛他不想打扰任何人,一分钟就会起身离开——班尼叔叔总会提起别人赚钱发家的事儿,而且往往不同寻常,就在不很远的地方,县城南边或者像格伦雷镇那么近的地方,人们赚到了大笔大笔的钱。他们养南美栗兔。养相思鹦鹉。一年有好几万块进账,而且不需要费什么力气。他继续为我父亲工作,很可能是因为父亲养银狐——虽然他也从来没有什么其他的稳定工作——这工作带有某种不稳定和不寻常的东西,富有刺激和冒险性,还有点儿令人恐怖,那就是他们从来没有实现的,发财的梦想。

        他清洗了门廊上的鱼,如果他想吃,就马上放到锅里煎一煎,锅里总是沾有长期烟熏味的油脂。他直接就着锅吃。不论外面多热多明亮,他总是点着灯,一个小灯泡吊在天花板上。深色的层层叠叠的百叶窗和屋里的灰尘吞没了光线。

        欧文和我,在回家的路上,有时会列举一下他房子里或者只是厨房里的物件。

        “两个烤面包机,一个有门,另一个是把面包放在上面烤的。”

        “汽车的座位。”

        “卷着的床垫。一架手风琴。”

        但是我们知道我们连一半都说不到。我们记得的那些东西可能已经被毫不留情地搬出了房子;只是有很少的东西显露在外面,仿佛失事船只的一大堆残骸宝藏上可辨认的部分:油腻、暗淡、几乎腐烂的地毯,漆布,家具的部件,机器的内部零件,钉子,电线,工具,各种器皿。这是班尼叔叔的父母婚后一直居住的房子。(我只记得他们衰老笨重的样子,眼睛半盲,坐在门廊上晒太阳,穿着一层层深色的破烂衣服。)所以,这里的一部分东西是五十多年来的家庭生活积攒下来的。不过这里也有别人扔掉的东西,被班尼叔叔要来拿回家去,甚至有些是直接从诸伯利垃圾场拖回来的。他说,他希望修补修补,变废为宝,然后再卖掉。如果他住在城里,他会经营一家巨大的旧货店,在成堆的肮脏家具、破旧电器、碎盘子和别人亲戚的脏兮兮的照片里生活。他珍惜碎片、残骸只为它们本身,只是假装对自己也对别人说,他打算让它们发挥些实际作用。

        但是我最喜欢他的房子的地方,且从不感到厌倦的是堆在门廊上的报纸。他不拿诸伯利《先驱导报》或迟一天到达我们信箱的城市报纸。他没有订阅《家庭先驱报》或《星期六晚邮报》。他的报纸每周送来一次,有三英寸高的大标题,是糟糕地印在粗糙的纸上的那种。那是他唯一的外界信息来源,因为他的收音机很少正常工作。这里有一个和我父母在报纸上读到或在每日新闻上听到的不同的世界。标题和当时已经打响的战争无关,也没有选举、热浪或意外,而是下面这些东西:

        我总是坐在松垮的门廊边上阅读这些东西,我的脚扫着美洲石竹,那一定是班尼叔叔的母亲种的。最后,班尼叔叔会说:“你想把报纸拿回家就拿吧,我全都看完了。”

        我不会那么做。我读得越来越快,只要是能吸引我的,然后,头昏脑涨地走出来,顶着阳光,穿过田野踏上回家的路。让我头昏脑涨、眼花缭乱的是罪恶的暴露,它的多面性、宏大发明和可怕的戏谑。不过,离家越近,这种虚幻的感觉就越淡。为什么家里的普通后墙、暗淡的破砖、厨房门外的水泥平台、悬挂在钉子上的洗手盆、抽水机,还有长着棕色斑点叶子的丁香花丛,会让一个女人把丈夫的残肢包裹成圣诞礼物寄给他在南卡罗来纳州的女朋友这样的事情显得不可信了呢?

        我们的房子位于弗莱兹路的尽头,这条路从镇子边上的巴克尔商店那里向西延伸。这座摇摇欲坠的木头房子,从前到后如此狭窄,看起来就像立起来的纸板盒,上面随便贴了些金属,涂着面粉、茶、燕麦卷、软饮料和香烟的标志,对我来说它就是镇子的尽头了。人行道,街灯,遮阴的行道树,卖奶人和卖冰人的车,庭院里供小鸟戏水或饮水的盆形装饰物,花圃,有柳条椅的阳台,女士们坐在那里观望着街景——所有这些文明的、令人渴望的东西都被抛在身后了,我们走在宽阔弯曲的弗莱兹路(欧文和我放学回家,或者母亲和我星期六下午购物归来),从巴克尔的商店一直到我们的房子,一路上都没有遮阴之地,田地间长有参差不齐的杂草、黄蒲公英、野芥菜或秋麒麟草,不同的季节有不同的植物。这里的房子彼此隔得更远,整体上比镇上所有的房子都显得更荒凉、贫寒和怪异:有的墙壁只粉刷了一半就停工了,梯子还架在那里;有的门廊被掀掉了一部分,还没有遮盖起来;一个前门没有台阶,离地面有三英尺高;有的窗子根本没有窗帘,而是用发黄的报纸遮着。

        弗莱兹路不属于镇里也不属于乡下。虽然它名义上属于镇里,河湾与格兰诺沼泽却把它和镇子的其他部分隔开了。这里没有真正的农场,只有班尼叔叔和波特家的土地,分别是十五和二十英亩。班尼叔叔的地在后面,靠近树林。波特家的男孩子们养羊。我们有九亩地,饲养狐狸。大多数人家有一两亩地和一些牲畜,通常是奶牛和鸡,有时也有稀奇古怪的东西,是一般农场不会有的。波特家有一群山羊,沿路放养吃草。桑迪·史蒂文森是个单身汉,养着一头灰驴,就像《圣经》故事里的插图那样,在田地多石的角落吃草。我父亲的产业在这里非常显眼。

        米切·普利姆和波特家的男孩是弗莱兹路的走私贩。他们风格不同。波特家的男孩整日快活,虽然喝醉酒时会变得暴戾。他们让我和欧文在放学路上搭过便车:我们坐在小货车的后面摇来晃去,因为他们开得飞快,加上地面很颠簸;我母亲听说这件事后大口大口地吸着气。米切·普利姆住在窗子糊着报纸的房子里;他自己不喝酒,因为风湿病,走路一瘸一拐的,和谁也不讲话;他妻子会在一天的任何时候,穿着破烂的家居便服,光着脚,慢慢走到信箱那里取邮件。他们整个房子似乎就是罪恶和神秘的化身,我从来不敢正眼看它,每次经过时总是把脸僵直地朝着前面,极力控制着才不会拔腿就跑。

        这条街上还有两个白痴。一个是弗兰克·霍尔,他和哥哥路易·霍尔一起住,在一个没有粉刷的临时搭建的商店里开钟表修理店,就在巴克尔商店的旁边。他肥胖,苍白,好像是用乳白色肥皂雕刻出来的。他坐在外面的太阳地里,在猫睡觉的肮脏的店铺窗子旁。另一个是艾伦·布罗克斯,她不像弗兰克那么温和,那么傻;她会在路上追小孩子,或者靠在她的大门上咯咯地笑,拍打着胳膊,活像一只喝醉了的公鸡。因此,经过她的房子也是件很危险的事情,有一首大家都知道的顺口溜:

        和母亲经过那里的时候我说过这首顺口溜,不过有意地把“乳头”改成了“脚跟”。这首打油诗究竟是从哪里来的呢?连班尼叔叔都知道。艾伦的头发是花白的,不是因为年老,她天生就是那样,她的皮肤也像鹅毛一样白。

        弗莱兹路是我母亲最不想住的地方。她的脚一踏上镇里的人行道,她就昂起头,感激在弗莱兹路一路暴晒后享受到的荫凉,一副欣慰的样子。她有时有什么东西用光了,就让我去巴克尔的商店,不过她真正购物时要去镇上。我们路过时,查里·巴克尔可能正在里屋切肉;我们透过暗黑的纱窗看见他,像一个部分隐藏在马赛克镶嵌图案里的人物,我们低下头快速走过,希望他没有注意到我们。

        当我说我们住在弗莱兹路的时候,母亲总是纠正说是弗莱兹路的尽头,仿佛这就有什么不同了。后来她发现她也不属于诸伯利。不过,现在她满怀希望并开心地抓住这里,相信这里会留意到她:她大声和女士们打招呼,她们会转过身,带着尽管友善,还是显得有点儿惊异的神情;在浑身燥热、尘土飞扬地走了一路后,她会走进光线很暗的干果店,坐在一张高高的凳子上,请人给她倒杯水。我还是跟着她,并不感到尴尬,享受着这种喧哗和骚动。

        我母亲在弗莱兹路并不太受欢迎。她对这里的人讲话的语气不像在镇上那么热情友好,也不那样注重礼节和可以明显辨出的、使用正规的语法。她从来不和米切·普利姆的妻子讲话——我当时不知道,米切·普利姆的妻子曾经在迈克奎德太太的妓院里干过。她在哪里都是站在穷人的一边,支持黑人、犹太人、中国人和妇女,但是,她不能容忍酗酒,决不,还有性生活放荡、说脏话、生活随便、满足于无知等等;因此,她要把弗莱兹路的人排除在她仍然热爱的、真正受压迫受剥夺的大众之外。

        我父亲则完全不同。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他喜欢弗莱兹路,尽管他自己几乎从不喝酒,也不乱搞女人或说粗话,尽管他相信工作并一直努力工作。他在这里很自在,而对镇上来的人,任何穿衬衣打领带工作的人,他不免要留着点儿神,有点儿自负又担心受侮辱,对于虚荣嗅觉特别迅速和敏感,这是某些乡下人的天赋。他和母亲一样在偏远乡下的农场长大(而她早已把那一切都抛在脑后了);他在那里也不适应,不适应那些顽固的传统,自负的贫穷,以及单调乏味的农场生活。弗莱兹路对他来说就够了。他可以和班尼叔叔做朋友。

        我母亲已经习惯了班尼叔叔。除了星期天以外,他每天中午在我们家吃饭。他把口香糖粘在叉子把儿上,吃完饭拿下来给我们看上面的图案,那图案印在白蜡色的口香糖上很好看,嚼了真是可惜。他把茶倒在碟子里然后用嘴吹。他还用叉子叉着一片面包,把盘子擦得像猫舔的一样干净。我不太喜欢他把一股鱼腥味儿、毛皮动物和沼泽的气息带到厨房里。虽然我记得他的乡下作风,他却从来不自己拿东西吃,要等到三番五次的邀请才再加点儿吃的。

        他讲的故事里总是有些我母亲坚持认为不可能发生的事情,比如桑迪·史蒂文森结婚的故事。

        桑迪·史蒂文森娶了东边很远地方的一个胖女人,是完全不属于本县的一个地方,她有两千美元存在银行里,还有一辆庞蒂克轿车。她是个寡妇。十二到十五年前,她刚搬来弗莱兹路和桑迪一起生活,就发生了些奇怪的事情。夜里盘子会自己摔到地上;炉子上炖的菜飞起来,溅到墙壁上;桑迪半夜醒来感觉好像有类似山羊的东西隔着床垫用头顶撞他,可当他查看床下面又什么也没有;他妻子最漂亮的睡衣被撕成一条条的,系在百叶窗的绳子上;还有晚上,他们想安静地坐一会儿聊聊天的时候,墙壁上会传来敲击声,声音大得使人心烦意乱。最后,他妻子告诉桑迪,她知道是谁干的了。那是她死去的丈夫,被她的再嫁气疯了。她听出了他敲击的方式,就是用他那指关节。他们试图不理会他,可是无济于事。他们决定开车去旅行,看这样能不能让他罢休。但是他也跟着一起去了。他在车顶上用拳头砸、用脚踢、乱打、摇晃,让桑迪无法继续开车。最后他的神经彻底崩溃了。他靠路边停下来,让女人开车,自己干脆下了车,步行或者搭便车回了家。他说她最好开回自己的家,把他忘记算了。她哭了起来,但是知道已经别无选择了。

        “可我还是不相信,你呢?”母亲开心地说。她开始解释一切都是巧合,是想象和自我心理暗示的结果。

        班尼叔叔看着她,带着强烈的同情。

        “你自己去问桑迪·史蒂文森吧。我看过那些瘀伤。亲眼看见的。”

        “什么瘀伤?”

        “山羊从床底撞的。”

        “两千美元的存款。”我父亲沉思着,让争论持续。“现在说到女人。你应该找一个这样的女人,班尼。”

        “我正有这样的打算,”班尼叔叔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最近就准备好好考虑一下这事儿。”

        “有一个那样的女人在身边应该是很方便的。”

        “我也常这样对自己说呢。”

        “问题是要娶个胖的好还是瘦的好啊?胖的一定会做饭,但是可能会吃得很多。不过特别瘦的也有能吃的,很难说。有时候娶一个大块头的,她的脂肪多少能让她挺一段时间,那实际上是会节省不少花销的。牙口一定得好,不然就是掉光的,镶了全套假牙。最好也割了阑尾和胆囊。”

        “你好像是在买奶牛。”我母亲说。不过她不是真的在意;她有些时候会不经意地开开玩笑——然后不久就恢复过来了——那时,她身体的轮廓会变得柔和,她冷漠的动作,比如拿起盘子,给人一种从容的高高在上的感觉。她曾经是个丰满白皙的漂亮女人。

        “但是她也许会骗你,”我父亲继续冷静地说,“对你说她已经割了阑尾和胆囊,实际上还留着。你最好要求查看她手术的伤疤。”

        班尼叔叔打着嗝,脸红了,差不多是无声地笑了,头向盘子低得更近了。

        “你会写字吗?”当我在他家门廊上读报时,班尼叔叔问我。他正在把一只马口铁茶壶的茶叶底倒出来,茶叶滴落到栏杆上。

        “你上学多久了?读几年级?”

        “开学就四年级了。”

        “进来。”

        他带我到厨房的餐桌,推开一个他正在修理的烫斗和一口底部有洞的炖锅,拿了一叠新的信笺、一瓶墨汁和一支钢笔。“练习写点东西给我。”

        “你要我写什么?”

        “无所谓。我只想看看你怎么写字。”

        我写了他的全名和完整地址:宇宙,太阳系,地球,西半球,北美洲,加拿大,安大略省,瓦瓦那什郡,诸伯利,弗莱兹路,本杰明·托马斯·普尔先生。他站在我后面读着,然后尖声说:“和天堂有什么关系?你写的还不够远。天堂不是在宇宙之外吗?”

        “宇宙就是一切。所有的一切。”

        “好吧,既然你觉得自己懂得那么多,走到宇宙尽头又是什么?那儿总得有些什么,否则就不会有尽头,得有什么东西作为尽头,不是吗?”

        “没有尽头。”我怀疑地说。

        “有的。有天堂。”

        “那么你到了天堂的尽头又有什么?”

        “你不会到天堂的尽头的,因为上帝在那里!”班尼得意扬扬地说,仔细看我的字,它们圆滚滚的,颤抖而不自信。“任谁读上去都够费劲儿。我要你坐在这里帮我写封信。”

        他识字但是不会写。他说学校的老师总是打他,想把字打进他的脑袋里,他为此尊敬她,但是怎么打也没有用。他需要写信时通常找我父亲或母亲帮忙。

        他靠过来,看着我在顶上写:诸伯利,弗莱兹路,1942年8月22日。“没错,就是这样!现在开始写内容。亲爱的女士。”

        “先写亲爱的,然后加上人名,”我说,“除非是商务信函才写尊敬的先生或尊敬的女士。这是商务信函吗?”

        “又是又不是。就写亲爱的女士吧”。

        “她叫什么名字?”我嚷嚷着,“我直接写她名字就好了嘛。”

        “我不知道她的名字。”他的语气很不耐烦,拿来了报纸,翻开到背面的分类广告,一个我从来没有看过的栏目,伸到我鼻子底下。

        某女,一子,欲觅安静乡村家庭,帮助持家。喜欢田园生活。若适合也可结婚。

        “这就是我要写信的女士,我不叫她女士还能叫什么?”

        我让步了,照他说的写,然后是一个大大的认真的逗号,等待按照老师教的在dear下面一行对齐第三个字母处开始写信的正文。

        “亲爱的女士,”班尼叔叔略显鲁莽地说,“我写这封信——”

        是因为在邮寄的报纸上读到了你的启事。我三十七岁,独自住在弗莱兹路尾十五英亩土地上,房子很好,是石头地基的,就在树林边,冬天从来不缺木柴。还有一口六十英尺深的井和蓄水池。树林里有吃不完的浆果,河里有鱼,有办法避开兔子的话还可以种菜。我圈养了一只狐狸、一只雪貂和两只水貂,这里到处都有浣熊、松鼠和花栗鼠。欢迎你带孩子来。你没说是男孩还是女孩。如果是男孩,我可以教他设陷阱和打猎。我为隔壁养银狐的人工作。他妻子是个有文化的人,你愿意的话可以去拜访她。希望尽快收到你的回复。你忠实的,本杰明·托马斯·普尔。

        不到一星期,班尼叔叔就收到了回信。

        亲爱的本杰明·普尔先生,我代我妹妹玛德琳·豪威小姐写信,告诉你她愿意接受你的邀请,准备9月1日后随时过去。去诸伯利要搭大巴还是火车?或许你能过来就再好不过了,我在信尾把我们的完整地址告诉你。我们家不难找。我妹妹的孩子是女孩,十八个月大,叫戴安。盼望收到你的来信。忠实的,曼森·豪威,安大略,基奇纳市,贾尔玛大街121号。

        “这是在冒险,”我父亲说,班尼叔叔吃饭时给我们看了信,“你怎么认为这是你想要的?”

        “我认为去看看应该没什么坏处。”

        “我看他哥哥倒是急于把她甩掉。”

        “带她去看医生,做个体检。”我母亲语气坚定地说。

        班尼叔叔说他一定会的。从那时开始,他迅速做了一些安排。他给自己买了新衣服。他借了车,准备开到基奇纳去。他一大早就出发了,穿着浅绿色西装,白衬衣,绿红橙三色领带,墨绿色毡帽,棕白相间的皮鞋。他理了发,修了胡子,还洗了澡。他看起来很奇怪,脸色苍白,像是准备赴死一般。

        “高兴点儿,班尼,”我父亲说,“又不是去上绞刑架。如果情况不好就掉转车头回家来。”

        母亲和我拿着地板擦、扫帚、畚箕、肥皂盒和荷兰去污粉。不过母亲以前没有进过那间厨房,从没有真正进去过,所以它让她感到挫败。她开始往门廊外扔东西,不过一会儿就发现毫无希望。“你得挖个坑才能放得下它们。”她坐在台阶上,扫帚把儿支在下巴上,想着故事里的女巫,笑了。“如果我不笑,我会哭出来的。想想那女人要来这里,她一个星期都待不住。哪怕走路都得回基奇纳去,不然也会投河自尽。”

        我们擦净了桌子、两把椅子、地板的中央部分,用面包袋擦了炉子,敲掉电灯上的蜘蛛网。我采了一束秋麒麟,放进水罐,摆在桌子中间。

        “干吗要擦窗子,”母亲说,“想让里面的不幸更亮一些吗?”

        回到家她说:“现在我开始同情那女人了。”

        天黑后,班尼叔叔把钥匙放在桌子上。他看着我们,样子像一个长途旅行归来的人,无法恰当地述说惊险的经历,虽然他知道他不得不尽力说明。

        “你顺利到达了?”我父亲鼓励地说,“车子没出什么毛病吧?”

        “没有,先生。它跑得很好。我走错了一次路,没多远就意识到了。”

        “你看了我给你的地图了吗?”

        “没有,我向一个开拖拉机的人问路,他让我掉头。”

        “那么你到了那儿了?”

        “哦,是,我到了那儿。”

        母亲插进来:“我还以为你会带豪威小姐进来喝杯茶呢。”

        “她有点儿累了,这一路也挺辛苦的,还要照顾小孩睡觉。”

        “小孩!”母亲懊悔地叫着,“我忘了小孩的事儿了!小孩睡哪儿呀?”

        “我们会搭个小铺什么的。好像什么地方有个婴儿床,就是得铺几条板子。”他摘下帽子,露出大汗淋漓的头顶那道红印儿说,“我正要告诉你们,不是豪威小姐,是普尔太太了。”

        “啊,班尼。恭喜你了。祝你们幸福。一见面就决定了,是吗?”

        班尼叔叔吃吃地笑着,显得很不安。

        “是——是他们都准备好了。他们把婚礼都准备好了。我还没到就准备好了。请了牧师,买了戒指,托人帮忙快速拿到了结婚证。我看得出来一切都办妥了。是的,先生。他们没漏下什么。”

        “那么你现在是结了婚的人了,班尼。”

        “哦,是啊,是结了婚的人了!”

        “那么你应该带新娘子过来看我们。”母亲大胆地说。她使用“新娘子”这个词令人震惊,让人联想起长长的白面纱、花束、庆祝,而不是想到这个地方。班尼叔叔说他会举行婚礼的。他一定会的。他说等她从旅途的劳累中恢复过来,他们就办事儿。

        可是他没有。也没见过玛德琳的人影儿。母亲想现在他该回家吃饭了,但是他还是照常来厨房。母亲问:“你妻子怎么样了?她还适应吧?她会用那种炉子吗?”每个问题他都含含糊糊地给了肯定的回答,吃吃地笑,摇着头。

        下午晚些时候,他做完工对我说:“你想不想看点儿东西?”

        “什么东西?”

        “跟我来,你就知道了。”

        欧文和我跟着他穿过田地。到了他的院子边上,他转身让我们停下来。

        “欧文想看雪貂。”我说。

        “他得等下次了。别再走近了。”

        过了一会儿,他从房子里出来,抱着一个小孩。我失望了——原来这就是他要给我看的东西。他把她放在地上。她弯下身,踉踉跄跄地走着,捡起一根乌鸦的羽毛。

        “说你的名字,”班尼叔叔哄着她说,“你叫什么名字呀?是戴——安吗?告诉他们你的名字。”

        她不说。

        “她想说的时候是会说的。她会叫妈妈、班尼、戴安,还有喝水什么的。呵,是喝水吗?”

        一个穿红夹克衫的女孩出现在门廊上。

        “你进来!”

        她是在叫戴安还是班尼呢?她的语气里有威胁的意思。班尼叔叔抱起小姑娘,轻轻对我们说:“你们最好赶快回家吧。改天再来看雪貂。”然后朝房子走去。

        我们远远地望见她,穿着同样的红夹克衫,沿着街道走向巴克尔的商店。她的手插在口袋里,低着头,长长的腿像剪刀一样。母亲最终在商店里见到了她,特别留意地打量过她。母亲看见班尼叔叔抱着戴安在门外,就问他在这儿干什么,他回答说:“我们在等她妈妈呢。”

        母亲进到店里,走到柜台前,女孩站在那儿,查里·巴克尔正给她开账单。

        “你一定是普尔太太吧。”她做了自我介绍。

        女孩没说话。她看着母亲,听见了她说的话,但是她什么也没说。查里·巴克尔看了母亲一眼。

        “我想你一定在忙着收拾东西。你想过来时就来我们家坐坐。”

        “除非万不得已,我是不走碎石路的。”

        “你可以穿过田地。”母亲最后和女孩说了一句,她不想就那么走出来。

        “她还是个孩子,”她和父亲说,“不超过十七岁,不可能。她戴眼镜,非常瘦。人不笨,她家要快点把她嫁掉不是因为她笨而是精神有些错乱,或许处于临界状态。哎,可怜的班尼。不过她来这里生活就对了。她会适应弗莱兹路的生活的!”

        这儿的人们已经知道她了。她把艾伦·布罗克斯追到她院子里,追上了台阶,迫使她跪在地上,双手抓着她孩子一样的白头发。人们这样传说。母亲对我说:“别去那边了,别在乎什么雪貂啦,我可不想任何人残废。”

        尽管如此我还是去了。我没带欧文,因为他会说出去的。我想我可以敲门,礼貌地问在门廊上读报可不可以。可是,没等我走到台阶,门就开了,玛德琳手里拎着炉盖夹子出来了。她听见我的声音时一定是正在揭炉盖,应该不是故意拿起来的,但是在我看来它简直就是一个武器。

        她看了我片刻。她的脸和戴安一样,瘦削,苍白,第一眼看上去不可捉摸。她没有马上发怒。她需要时间回忆,需要时间重新聚集起力气。她打从一看见我,除了愤怒什么别的可能性都没有。愤怒或者沉默好像是她仅有的选择。

        “你来监视我干什么?你最好赶快走开。”她开始下台阶了。我慢慢向后退,仿佛中了魔似的。“你这个小坏蛋。卑鄙的监视人的家伙。你就是个卑鄙的监视人的家伙,是吧?”她的短发没有梳,她扁平年轻的身子穿着破旧的印花裙子。她的暴力似乎是有计划的,戏剧性的,让你产生想要留下来观看的欲望,就像一场表演。不过,毫无疑问,当她把炉盖夹子举过头顶的时候,如果她想的话,会把它砸到我的脑袋上的——也就是说,如果她感觉剧情需要的话。她在观看自己,我想,任何时候她都可以停止,回到面无表情的茫然状态,或者像一个吹牛的孩子:“看我把你吓的,你不知道我在开玩笑,是吗?”

        我希望我可以把这个场面带回家讲给他们听。玛德琳的故事在街头巷尾都传遍了。商店里有什么让她不开心,她就把一盒高洁丝朝查里·巴克尔摔过去。(好在她不是拿着一罐玉米糖浆!)班尼叔叔现在经常生活在虐待和辱骂下,从路上就可以听见。“找了个悍妇是吧,班尼?”人们这样说,他只是笑笑,点着头,窘迫不安,好像受到了祝贺一样。过一会儿他就开始讲故事了。说她把水壶扔到窗外,就因为里面没有水了。她拿剪刀剪碎了他的绿西装,他只在婚礼上穿过一次。他不知道她对衣服有什么仇恨。因为他给她买烟买错了牌子,她还说过要放火烧掉房子呢。

        “她酗酒吗,班尼?”

        “不,她不喝酒。我从不带酒回家,她自己怎么能弄到呀,而且如果喝,我会闻出来的。”

        “你真的能离她那么近,能闻出她身上的味道来吗,班尼?”

        班尼叔叔低下头,吃吃地笑着。

        “你靠近过她吗,班尼?我敢说她一定像野猫一样反抗。或者等她睡着后,得把她绑起来才行啊。”

        班尼叔叔到我们家来剥兽皮时,把戴安带过来了。他和父亲在地下室工作,剥狐狸皮,然后翻过来,铺在长板子上晒干。戴安在地窖的楼梯上跑上跑下地玩儿,或者坐在最上面的一层看热闹。除了班尼叔叔,她不和任何人讲话。她对玩具、饼干、牛奶和任何我们给她的东西都很好奇,从不抱怨和哭闹。摸她或抱她,她会小心地顺从,她的身体慌乱地颤动着,心脏跳得很厉害,就像被抓在手里的小鸟一样。不过,她会躺在班尼叔叔的膝上或靠着他的肩膀睡觉,四肢垂下,像意大利面条儿似的。他的手遮着她腿上的瘀伤。

        “她总是跑来跑去撞在家里的东西上。我那里很多东西,她一定会撞到东西,或者爬上高处摔倒什么的。”

        那是初春,雪还没有完全融化。有一天,他过来说玛德琳走了。说是前天晚上的事,他回到家就发现她已经走了。他原以为她会去诸伯利,还在等她回来。后来他注意到一些东西也不见了——一个他打算换电线的台灯、一块不错的地毯、一些盘子、一把他母亲留下来的蓝色茶壶、两张完好的折叠椅。当然,她把戴安也带走了。

        “她一定是搭卡车走的,那么多东西不可能塞进小车里。”

        接着母亲想起来,她见过一辆有挡板的小货车,应该是灰色的,朝镇上开去了,大概是前天下午三点左右。不过当时她没留意车上面的人。

        “灰色货车!我敢说那就是她!她应该是把东西放在车后面了。你看见上面有没有罩着帆布?”

        母亲没注意。

        “我得去追她,”班尼叔叔激动地说,“她不能带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这么一走了之。她总是对我说,要把这些垃圾收拾掉,把家里清理一下!现在她自己想要的时候,就不算是垃圾了。问题是我怎么知道她去哪儿了?我最好和她那个哥哥联系上。”

        七点钟以后,是话费优惠的时间,班尼叔叔家没有电话,父亲用我们家的拨通了玛德琳哥哥的长途,然后叫班尼叔叔说话。

        “她到你那儿去了吗?”他立刻大叫起来。“她是搭货车走的。是一辆灰色货车。她到你那里去了吗?”电话线那一端似乎有些迷惑;也许班尼叔叔声音太大了,无法听清楚。父亲接过来,耐心解释了发生的情况。结果得知玛德琳并没有去基奇纳。她哥哥似乎也不太在意她去了哪里。他竟然没说再见就挂断了电话。

        父亲开始试图说服班尼叔叔,说摆脱玛德琳这样的女人也许并不是什么坏事。他指出她不是一个特别适合过日子的人,也没有让班尼叔叔生活得舒适安静。他说得委婉圆滑,没有忘记自己是在谈论一个人的妻子。他没提到她缺乏美感或衣着邋遢什么的。至于她带走——班尼叔叔说是偷走——的东西,真是太糟糕了,不该发生这样的事(父亲知道注意不该说这些东西不值什么钱),不过也许那就是摆脱她的代价呀,从长远来看,班尼叔叔应该觉得自己是幸运的。

        “那不是问题,”母亲突然插话说,“关键是小姑娘,戴安。”

        班尼叔叔苦笑着。

        “她妈妈打她,是吧?”母亲以恍然大悟的警觉语气大声地说。“就是那样。难怪她腿上有瘀伤——”

        班尼叔叔一旦吃吃地笑起来总是没完,就像打嗝似的。

        “哦,是——是她——”

        “她在这儿的时候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为什么去年冬天你不告诉我们?哎,我自己怎么没想到呢?当时要是我知道了事实真相,我就报警了——”

        班尼叔叔抬起头,显得很震惊。

        “向警察揭发她!那可能会定她的罪的。那我们就能要回孩子。不过我们现在应该让警察追踪她。他们会找到她的。不用担心。”

        班尼叔叔并不对这种保证感到高兴或欣慰。他机警地说:“他们怎么知道到哪儿去找呢?”

        “省警察局,他们会知道。他们可以进行全省范围的搜查。如果必要的话,全国范围。会找到她的。”

        “慢着,”父亲说,“你怎么知道警察会愿意这样做?追踪罪犯才那样呢。”

        “那一个女人打小孩不是罪犯又是什么?”

        “你得上诉。要有证人。如果想要公开事件,就得有证据。”

        “班尼就是证人。他会告诉他们的。他会作证,控告她。”她转向班尼叔叔,现在他又开始打嗝了,不动脑筋地说,“我必须要这么做吗?”

        “现在就谈到这里,”父亲说,“我们等等看吧。”

        母亲站起来,显得气愤又迷惑。她还想说些什么,所以就重复了大家都已经弄明白的问题。

        “我不明白,你们还犹豫什么。我已经完全清楚了。”

        但是,对母亲来说完全清楚的事,显然对班尼叔叔还是模糊和恐惧的。很难说他是在害怕警察、公众和这个计划的正式气氛,还是围绕这个话题的言辞,以及他可能要被带去的陌生地方。不管是什么,他崩溃了,不想再谈论玛德琳和戴安了。

        怎么办呢?母亲思索着要自己采取行动,但是父亲告诉她:“介入他人的家事,就是你陷入麻烦的开始。”

        “不管怎样,我知道我是正确的。”

        “也许你是正确的,但并不意味着你能做什么。”

        每年这个时候都是狐狸的繁殖期。如果空军训练学校的飞机在湖上飞得太低,陌生人靠近围栏附近,任何突然或破坏性的东西出现,它们就会决定杀掉它们的幼崽。没人知道它们这样做是出于盲目愤怒,还是母性受到了激发和惊吓——难道它们想让那些围栏中眼睛还尚未睁开的幼崽,脱离它们觉得是自己招致的危险境地吗?它们和家畜不同。它们只是近几代才生活在圈养环境中。

        为了进一步说服母亲,父亲说玛德琳也许去了美国也不一定,那里没人能找到她。很多不安分的野心勃勃的人最终都去了那里,还有坏蛋和疯子。

        但是玛德琳没有去美国。春天快结束的时候,她寄来了一封信。她竟然有胆量写信,班尼叔叔说,并把信拿过来给大家看。没有称呼,她写道:我把黄色毛衣和绿伞,还有戴安的毯子落在你那里了,给我寄过来。安大略,多伦多,里德雷街1249号。

        班尼叔叔早就下定决心要去一趟。他借了车。他从来没去过多伦多。父亲把交通图摊在饭桌上,告诉他怎么走,尽管他说不知道这样做合不合适。班尼叔叔说,他打算把戴安带回来。父母亲都说这是不合法的,建议他别这么做。但是害怕采取法律和官方手段的班尼叔叔,竟然一点儿也不担心采取也许会变成绑架的行动。现在他讲了玛德琳的所作所为。她把戴安的腿用皮带绑在婴儿床的栏杆上,用鹅卵石打她。他想也许他不在场的时候,她还做过更糟糕的事情。还有孩子背上拨火棍的印记。说着这些的时候,他语气里充满哭笑不得的歉意;他不得不摇着头,把那种情绪强压下去。

        他出发的两天后,父亲打开十点钟的新闻广播,说:“呵,让我们看看有没有老班尼的新闻!”第二天晚上,他开车进了我们的院子,在那儿坐了一会儿,也不看我们。然后慢慢从车上下来,庄严而疲惫地朝房子走来。他没有把戴安带回来。我们真的期待他得到她吗?

        我们正坐在厨房门口的水泥板上。母亲坐在条带帆布椅子上,想象着城市的草坪和休闲时光,父亲坐在垂直靠背的厨房椅子上。这一季尚早,只有很少几只虫子飞来飞去。我们在看夕阳。母亲偶尔会召集大家来看夕阳,仿佛那是她安排好的演出一样,这样做反而有点儿扫兴——过一段时间,我就拒绝这样做了——不过,世界上再没有比弗莱兹街口更好的看夕阳的地方了。母亲自言自语道。

        父亲那天已经装上了纱门。欧文不听话地在上面悠来荡去,听弹簧拉伸的熟悉的声音,然后猛地弹回来。告诉他不要那样,他就停下来,但是父母一转身,他又悄悄开始了。

        阴郁的情绪顽固地笼罩着班尼叔叔,连母亲都不敢直接问他。父亲小声让我从厨房搬出椅子。

        “班尼,坐下吧。是不是路上累坏了?车子怎么样?”

        “车没问题。”

        他坐下来。没有摘掉帽子。他僵硬地坐着,就像在一个陌生的地方,不期待也不希望受到欢迎。最后母亲尽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以开心的语调对他说:

        “那她们是住在房子还是公寓里呢?”

        “不知道。”班尼叔叔表情严峻地说。过了一会儿,补充道:“我没找到。”

        “你根本没找到她们的住处?”

        他摇摇头。

        “那么你就没有见到她们啦?”

        “没有。”

        “是不是把地址搞丢了?”

        “没有。我记在这张纸上了。喏,还在这里。”

        他从口袋里掏出钱包,抽出一张纸给我们看,并且读了出来。“里德雷街1249号。”他折起来放回去。他所有的动作似乎都放慢了,郑重其事,带着遗憾的意味。

        “我找不到它。没法找到那个地方。”

        “可是你没买张城市地图吗?记得吗?我们说过到加油站要买多伦多地图。”

        “我是这么做的。”班尼叔叔带着悲哀的、胜利的语气说,“我去了加油站问,他们说没有城市地图,只有全省地图。”

        “你已经有省地图了。”

        “我告诉他们说我有。想要多伦多市地图。可是他们说没有。”

        “你试过别的加油站吗?”

        “如果一间没有,我想其他也不会有吧。”

        “你可以去商店的。”

        “文具店!百货商店!你可以问加油站哪里能买到的。”

        “我想与其跑遍那里找地图,不如直接到那儿问路,既然我有地址。”

        “那是很冒险的,向人问路。”

        “还用你说。”班尼叔叔说。

        现在他有心情开始讲他的故事了。

        “我先问了一个人,他告诉我过桥,遇到红灯应该转左。当我到了那儿,又不知如何是好。我不清楚红灯转左,还是绿灯转左。”

        “绿灯转左。”母亲绝望地叫着,“如果红灯转左就会和交叉的车辆撞上的。”

        “是呵,我知道,但是,如果绿灯转左,就要穿过对面开过来的车。”

        “你得等他们让个空位给你。”

        “那要等一天呢,他们不会给你让路的。我不知道怎么办,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我坐在那里试图想想清楚,他们都开始在我后面按喇叭,所以我想就转右吧,轻而易举,接着我就转头往回开了。我想我应该走对方向了。但是看不到拐弯处,就径直开。最后转下一条横街,继续开,现在我想我完全迷路了,这不是第一个人告诉的路。所以应该再问一个人。我停下来,问一个遛狗的女士,但是她说从来没听说过里德雷街。她说她在多伦多住了二十二年了,从没听说过。她叫过来一个骑自行车的男孩,他倒是听说过这条街,他说在城的另一边,而我正走的方向是朝城外去的。但是我想环城走也许比穿过市中心更容易,尽管距离长些。所以我就继续向前,感觉是在绕着圈开,我想我得赶快,天黑前我得弄清楚这是什么地方,因为我一点儿也不喜欢摸黑开车——”

        结果他在车上睡着了,在一家工厂院外,被拖下了公路。他在工厂区、死胡同、五金店、垃圾场、铁路线中间迷路了。他给我们描述了每个转弯,问过路的每个人;汇报了他们每个人说的话和他当时的想法,他考虑的选择,以及每次决定那样做的原因。他记得所有的细节。旅途的路线仿佛刻在他的脑海里了。他讲述着不同的风景——车辆、广告牌、工业建筑、道路、锁着的大门、高高的铁丝网、铁轨、陡峭的煤渣筑堤、铁皮屋、棕黄色的水沟,还有锡罐、破碎的纸板卡通人物、各种各样阻塞或漂浮的废物——所有这些都是由他单调的、不厌其烦的回忆的声音再现出来,我们可以看见那里是多么令人迷惑,你无法找到任何东西,也无法继续寻找。

        母亲还在抗议:“可是城市就是那样的!所以你需要地图!”

        好像没有听见她的话,班尼叔叔继续说:“我今天早上在那里醒来,我知道最好是走出来,随便什么路,只要能出来。”

        父亲叹息着点点头。的确是这样。

        所以,与我们的世界并行存在的是班尼叔叔的世界,像一个令人烦恼的扭曲的投影,类似但是从来不会完全相同。在他的那个世界里,人们可能沉到流沙坑里,被鬼魂或恐怖的城市征服;幸运和邪恶同样巨大而无法预测;没有什么是想当然的,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失败匹配着疯狂的满足。那是他的胜利,他无法了解或让我们看到的胜利。

        欧文在纱门上悠荡,小心地唱着歌,带着嘲笑的声调,人们长时间谈话时,他总是这样。

        是我教给他的那首歌——那一年我们每天在学校唱这样的歌,祝愿人们从希特勒手里拯救英国。母亲说是赞美您,但我不相信,那怎么能押韵呢?

        母亲坐在帆布椅子上,父亲坐在木头椅子上;他们不看彼此。但是他们是连通的,这种连通像篱笆一样平常,它存在于我们和班尼叔叔之间,我们和弗莱兹路之间,存在于我们和任何事物之间。在冬天也是一样,有时,他们坐在餐桌旁玩两手纸牌。把我们安置好上楼睡觉,他们一边玩着,一边等待十点钟新闻。楼上似乎离他们很远,黑暗并充满风的声音。在上面,你发现了在厨房里从来想不起来的事情——我们住在船一样狭小封闭的房子里,在狂风呼啸的大海中。他们好像不合时宜地在谈天说地,玩纸牌,在遥远的一个微小的光点里;有关他们的这种想法,像打嗝一样平凡,呼吸一样熟悉,在我入睡时攫住我,从井底对我闪烁着光亮。

        班尼叔叔没有再收到玛德琳的音讯,或者是他收到了但从来没提过。问起来或开有关她的玩笑时,他才好像毫无悔恨和遗憾地想起了她,略带轻蔑,只是作为一件事或一个人,被长久地抛弃,就像海龟一样。

        过一会儿我们都会笑起来,回忆起玛德琳穿着红夹克衫走在路上,腿像剪刀,回头嘲笑着尾随而来的抱着孩子的班尼叔叔。我们想到她怎样对待艾伦·普罗克斯和查里·巴克尔就会笑起来。我的母亲最后说,打孩子的事可能是班尼叔叔编造的,当作安慰;他又怎么能令人信任呢?连玛德琳也像是他编造出来的。我们把她当作一个故事,没有别的好给她,我们就给她陌生的、迟到而无情的掌声。

        “玛德琳!那个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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