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福尔摩斯继续调查,我愈来愈确定关于他的调查我几乎一无所知。然而让我暗自满意的是,每天他都变得更加活跃,直到十五日那个星期一,他在一阵不耐中把他的吊带扔进火里,然后宣布:“亲爱的华生,要是艾加医师跟你的努力成果到现在还没成效,那么就只能拜托上帝帮帮英国大众的忙了,几乎每天都有新的毛病在荼毒他们。”
第二天早上,在我着装完毕不久,就听见福尔摩斯的脚步声接近我的卧房。在短促的一敲之后,他本人才现身。
“你可以多快坐进出租马车里?”
“立刻就可以。怎么了?”
“乔治·拉斯克用最紧急的措辞要求我们帮忙。亲爱的同伴,请快一点,因为他不是会大惊小怪浪费我们时间的人!”
当我们到达托利街时,福尔摩斯立刻下车,连跑带跳冲上台阶,靠在门铃上。我们立刻被请进跟上次一样舒适的客厅,里面有着跟上次一样的棕榈植物与派头十足的猫。
“我真高兴你们两个都来了。”乔治·拉斯克说,同时坚定地握了握我们的手。他活泼的眉毛笼罩在焦虑阴影中,下弯的胡须更强调了他的不安。“当然了,这整件事都是令人反感的骗局;我毫不怀疑,对于那些为大众刊物工作的秃鹰来说,这是个好事,但我还是认为最好先请你来。”他指向那个卷盖式书桌。
福尔摩斯立刻走到那里,然后举起板条桌盖。一股强烈的异味渗进空气中,而我随即察觉这房间本来就隐约浸渍在那股气味中。我立刻认出是酒精的味道,各地都以此做为医学防腐剂,我自己在大学期间也常常用到。
我朋友自己在桌子旁落坐,仔细检视放在棕色包装纸上面,小小的普通纸板盒子。拉斯克先生跟我挨着肩膀围到他旁边,好见证他打开那个容器。里面是一团微微发亮的生肉。
“呃,医师?”福尔摩斯说着抬头瞥了我一眼。他从长大衣口袋里掏出一支折叠刀,打开来以后连同那个阴森的盒子一起递给我。我小心地探查那个物体。
“这是部分的肾脏。”
“从切割角度和这一边的弧度来看,我会说是几乎半个。人类的吗?”
“毫无疑问。”
“性别?年纪呢?”
“我没办法告诉你。要是如你所说,这是半个肾,那么这个肾脏属于成人,但除此之外,几乎很难进一步用它来辨识身分。”
“看来这个肾脏并没有注入用在解剖器官上的福马林。组织只保存在酒精里,免不了会因为没有定色剂而品质劣化,应该很快就没办法在课堂上使用,所以我们可以确定这不是大学生的恶作剧。不过,保存这颗肾的乙醇就很容易拿到。”
“这封信是跟这个器官一起送来的。”拉斯克先生指出。
我朋友首先检查容器本身,然后是包装纸,接着才伸手接过文件。信中用我生平所见最邪恶的字眼与最低劣的笔迹,解释了那个恐怖盒子里的内容。
我寄给你半个肾脏,那是我从某个女人身上弄来的!还替你泡了防腐剂,另一半我炸来吃掉,非常好吃!
我可能会寄给你用来割取肾脏的那把血刀,只要你多等一会。有本事的话,就来抓我!
“黑色墨水,最便宜的大张纸,没有指纹或其他痕迹,”福尔摩斯轻声说道,“‘寄自地狱’说得没错!什么样狂乱的想像力,才能够写成这样的垃圾?”
“当然,这是个恶作剧,”拉斯克先生坚持,“毕竟人人都知道凯瑟琳·艾道斯的肾脏被拿走了,福尔摩先生。这是一条狗的器官吧。喔,华生医师请你见谅——但如果像你说的,这是人类的肾脏,或许就是某个恶劣验尸官搞的恶作剧。”
“逻辑上可能,”福尔摩斯说道,“但我不认为是这样。看看这个笔迹:我察觉到它跟我们持有的其他样本极为相似,可是他写下这封阴森书信的时候,是处在什么样的状态啊!我曾经特别研究过笔迹,或称‘笔迹学’,现在法国人是这么称呼的,不过我从没看过像这份样本这么拙劣的笔迹。”
“凭这份笔迹你就认为这是她的肾脏?”
“这块肉不是从学校或大学来的,也不是从附近的伦敦医院来的。”
“你是怎么确定的?”
“在必要的时候,他们会把有机物保存在甘油里。”
“噢,这样啊,可是这不一定是来自东区。也可能是在西区了,许多机构——”
“那个邮戳,如果用放大镜来看,就会显示出极其模糊的‘伦敦东区’几个字。这是从白教堂寄出来的。”
“不过,任何停尸间都可以提供这种东西。”
“白教堂没有停尸间!”福尔摩斯厉声说道,他的耐性用完了。“这里有的只是一间棚屋。”
拉斯克先生一脸震惊的样子。“可是想想白教堂区的犯罪率!这里的不健康与疾病……只有一半的孩子得以长大,福尔摩斯先生。没有一区比这里更需要一个停尸间了!”
“虽然如此,还是没有。”
“老天在上,如果这个世界知道这一区的种种困难……”拉斯克先生靠着显而易见的意志强逼自己冷静下来,然后用一种相当哀伤的表情望着我们。
“华生,我们眼前还有工作要做,”侦探简短地宣布,“拉斯克先生,我可以把这个任务托付给你,请你通知苏格兰场吗?”
“当然了,福尔摩斯先生。喔,还有请代我向若克琳小姐致意!”拉斯克先生在我们转身要走的时候喊道,“我怕她受了不少我家孩子的折磨,不过我相信应该不会对她造成长期伤害。”
等我赶上福尔摩斯时,他只剩下一半路途就走到街上了,他的步伐长度不只弥补了他身体上残存的任何弱点,甚至还犹有过之。以我对他的了解,我并不期待他多说一个宇,但我惊讶的是,话语简直是从他憔悴的身形里榨出来一般。
“我不会这样给人玩弄!好像我们还没跌到难以忍受的最低点似的,他竟然还利用伦敦皇家邮政把一个防腐器官送来,真是替这个调查敲下棺材上最后一根钉子。”
“我亲爱的伙伴,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在此有人提供我们一个又一个的线索、一封又一封泡在血里的书信,而那个恶棍都已经把刀插进我胸膛,他却还是没有进一步透露他的身分,”他厌恶地啐了一口,“当然了,那次唯一透露的是,那把刀是六尺双刃解剖刀。”
“福尔摩斯,”我心生警觉,出口抗议道,“你已经做了所有能预料到的——”
“这是葛里格森、雷斯垂德或者其他搞笑傻瓜能预料到的,他们这些人之所以加入苏格兰场,是因为他们没有强壮到可以做苦工,或者有钱到可以买到一个像样的军衔。”
我被他激烈的情绪给吓着了,只能勉强挤出一句:“我们当然有进展。”
“我们身边都是流沙!没有脚印,没有明显重要的特色,没有可以追踪的线索,唯一能确定的就是他正在享受他偷到的器官跟我的烟!”
“福尔摩斯,我们要去哪啊?”
“去解决一笔债务。”他不悦地吼道,随后我们从哩尾地走到白教堂路这个活跃的交通动脉,再沿着一连串街道走到一面肮脏砖墙上的绿色大门前。这二十分钟路程里,他没再多说一句话。福尔摩斯粗鲁地敲敲门,然后开始用他的拐杖头轻叩他自己高耸的前额。
“福尔摩斯,谁住在这里?”
“史蒂芬·邓乐维。”
“他真的住这里?你以前到过这里?”
他回以愤怒的一瞪,这带来莫大的痛楚,以至于我决定另择黄道吉日再进一步追问这问题。
有个年纪不小的邋遢女子,戴着整理得一丝不苟的女帽开了门,然后用那种堕落已久之人的呆滞态度打量着我们。“我能帮你们两位绅士什么忙?”
“我们来找你的房客,史蒂芬·邓乐维先生。”
“你们是谁,先生?”
“我们是朋友。”
“绅士们,这里是私人住宅。先生,如果你懂我的意思,我不能就这样让街上来的人跑来骚扰我的房客。”
“非常好。在这种状况下,我们在此要控告你替妓院看门,违反刑法修正案第十三款规定。当然了,除非你没有想起来我们是邓乐维先生的朋友,才会导致这种结果。”
“唉呀,当然了!”她喊道,“一定是光线亮得让我眼花了,两位这边请。”
我们爬上一个盖满一层层蜘蛛网与泥沙的楼梯,然后穿过走廊到一个没有记号的门前。女房东敲敲门。
“现在过来吧,因为有人要见你。是你的朋友,至少我是这么听说。”她赏给我们一个几乎看不见牙齿的微笑,然后才下楼去,走出我们视线之外。
福尔摩斯没等人应门,就打开门冲进去,自己坐在附近的一张椅子上,而我们震惊的东道主站在他房间敞开的门旁,隔一会儿才敢大着胆子跟我们打招呼。
“邓乐维先生,虽然查明你身分的任务吃力不讨好,又拖慢了我们的速度,不过我已经追溯到强尼·布莱克史东的出生地、他父母的乡间农场、他读的小学、他最初加入的军团、他如何转调单位、他在埃及的军旅生涯,还有他的失踪。我想知道的是他在哪里。他的军团、他的父母和他亲爱的姐妹都跟我一样,相当急着要找到他。接下来,你要告诉我你初次遇见布莱克史东的每个细节,不管多琐碎,任何细微的面向都别漏掉。事实上,我要请你尽量强调琐碎细节。”福尔摩斯点燃一根烟,然后缓缓地吸了一口。“邓乐维先生,这个行动就是靠细节运作,而你必须提供我燃料。”
讯问就这样持续了将近四个小时;然而在我看来(而我毫不怀疑,邓乐维也这样想)这像是持续了好几天。福尔摩斯一次又一次要求他重述他的故事。邓乐维不知怎么地竟能设法维持他的好性情,但我看着他变得愈来愈懊恼,因为他当晚的轻率举动大大损害了他的观察力。
我靠在门上抽烟,邓乐维陷进椅子里,用手托着下巴,福尔摩斯则懒洋洋地挂在另一张椅子上,他的双脚撑在低矮的壁炉架上,这时他重新开始另一轮我以为早就已经穷究到底的问话。
“从布莱克史东遇见玛莎·塔布兰,到你们离开两酿造师为止,他们之间的对话你还能想起多少?”
“福尔摩斯先生,就只有我告诉过你的了。每个人都在大声嚷嚷,而且没有人注意任何一句话。”
“这样不够好!请你用心回想。邓乐维先生,你真的必须努力尝试一下。”
邓乐维专注地眯起眼睛,用疲惫的手摩挲着鼻梁。“布莱克史东恭维她的帽子。他说那顶帽子非常适合她。他坚持要替她付酒钱,而她知道他们能建立坚定的友谊。他们一起捉弄另一个男人——那个神经兮兮的大兵,盯着一个女人快要一小时,却还没跟她说话。”
“然后呢?”
“他讲起了埃及的战役。”
“他用的字眼是?”
“我没办法确实想起来。他用的是异国语言,提到鲜明的图像……有个关于三只眼镜蛇的故事,似乎让她觉得非常有趣。我几乎只能勉强想起——”
福尔摩斯从他椅子上坐起来,一脸兴致高昂的样子。“你刚刚说三只眼镜蛇?”
“听起来像是这样。”
“你确定这个数字?”
“我准备好发誓是三只了。他竟然一次碰到这么多只,真是很惊人,不过我承认我对埃及地区毫无了解。”
福尔摩斯跳起来,在嘴唇前面合起双手手指,比成一个尖塔状,他的表情凝结,整个人像是在勉强克制住的精力影响下微微颤动着。“邓乐维先生,我现在要问的问题无比重要。请尽可能精确地形容布莱克史东的眼睛给我听。”
“那对眼睛是蓝色的,颜色非常淡。”邓乐维踌躇了一下,他尝试改变他的五官表情,这样才不会显得像在暗示我朋友失心疯了。
“他有没有表现得像是被灯光困扰的样子?”
“我们造访的那些隐匿巢穴已经够暗了。我印象中白天鹅酒吧里有一盏非常明亮的灯。我记得他坐在那里,背向那盏灯,不过那双眼睛还是没有失色。即使在最阴暗的琴酒舖里,你还是可以看见他那双淡色眼睛对着你闪闪发光。”
福尔摩斯发出一声无比欢欣的叫喊。他往前冲,开始拧着邓乐维的手。“我就知道你闯入我们的调查路线,绝不会只是为了折磨我们!”他拿回他的帽子跟手杖,然后很戏剧化地一鞠躬。“华生医师,我们必须到别处去了。邓乐维先生,祝你今天愉快!”
我跟在我朋友背后飞奔出去,在转角赶上了他。
“Nibil obstat。这真是天大的幸运。史蒂芬·邓乐维刚刚把我们要知道的都告诉我们了。”
“我衷心为此感到高兴。”
福尔摩斯大笑。“我承认我今天早上发了点脾气,可是如果我告诉你,我们会在哪里找到强尼·布莱克史东,你肯定会忽略早上那些事。”
“我承认,我想像不出一个男人的视力跟他在埃及的战功,有何关系。”
“你就像邓乐维一样,认为讲到三只眼镜蛇就是跟海外作战有关?”
“要不然还能是什么意恩?”
“身为医界人士,他在极低度照明下的瞳孔收缩状况,应该对你有某种意义。”
“正好相反。眼镜蛇毒是一种作用在隔膜肌上的神经毒素,跟感光性毫无关系,实际上也跟任何眼部症状无关。”
“一如往常,我亲爱的伙伴,你说的既正确又产生误导。”他吹了一声尖尖的口哨,叫来一辆刚才正好驶进视野内的出租马车。“几分钟内你就会一清二楚了,到时候我会向你介绍‘三只眼镜蛇’,那里可能是整个莱姆豪斯区最令人不快的鸦片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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