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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1978:我亲历的那次历史大转折第二节 争取为“天安门事件”彻底平反

第二节 争取为“天安门事件”彻底平反

        关于1976年4月“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和它的伟大意义,广大群众和基层干部的认识一直是十分明确和坚定的。在领导机关中负有一定责任的干部和学术界人士对之也给以高度评价。

        “四人帮”粉碎后,党中央对1976年4月7日中央政治局所做出的决定和同日《人民日报》社论中对“天安门事件”所作的宣传,在看法上有所改变。

        在1977年3月中央工作会议上,华国锋对“天安门事件”讲了这样一段话:

        “关于1976年4月天安门广场事件的问题。在‘四人帮’迫害敬爱的周总理,压制群众进行悼念活动的情况下,群众在清明节到天安门表示对周总理的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这时候,确有少数反革命分子把矛头指向伟大领袖毛主席,乘机进行反革命活动,制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但是应当肯定,当时去天安门广场的绝大多数群众是好的,是悼念周总理的,其中许多人是对‘四人帮’不满的,反对的。不能把他们,包括纯属反对‘四人帮’而被拘捕过的群众,说成是参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央已于1976年12月5日发出通知:‘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已拘捕的,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籍团籍处分的,应予撤销。’应该说,这方面的实际问题已经解决了。”

        这就是说,他虽然对1976年党中央、《人民日报》所宣布的结论有所改变,但还肯定存在“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对这种关于“天安门事件”性质的说法,广大群众和干部是十分不满意的。尤其这个讲话还谴责1977年有人张贴大字报,发表演说,点名攻击中央负责同志,要人们警惕“反革命分子的阴谋”(那时有一个写大字报批评吴德的青年,就因“恶毒攻击罪”被送进了监狱)。在这种情况下,华国锋要求“不要在‘天安门事件’这样一些问题上再争论了”。人们当然不能答应,因此在1977年3月这个讲话后,群众和干部要求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呼吁并没有停止下来。

        一直到1978年这次中央工作会议前的几个月中,广大群众为“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制造舆论的活动非常活跃。街上有呼吁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大字报。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的童怀周(这是一个集体的署名,表示“一同怀念周总理”)又编辑印发了颂扬天安门活动的诗文;上海工人编写并演出了陈云发言中提到的那个话剧《于无声处》;许多因“天安门事件”而受到迫害的人,在各种场合做自己斗争经历和遭遇的报告;共青团中央的机关刊物《中国青年》复刊号发表了文章;党中央的机关报《人民日报》编了一个“天安门事件”的专页,当时主管宣传工作的同志不让登这一专页,这家报社的编辑余焕春同志1978年6月8日在全国政协的会议上讲了一番话,说这个案子还没有彻底翻过来(余焕春在《百年潮》1998年第二期写了一篇关于“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的文章,介绍他知道的许多情况)。可是直到中央工作会议召开前不久,要求“天安门事件”平反的活动仍得不到支持。

        汪东兴等人在粉碎“四人帮”后,敢于违背广大群众和干部的意志,阻挠“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的“根据”,就是说“有毛主席的批示在,谁也翻不了这个案”。

        就在这个时候中央工作会议召开了,对这个党内和社会上普遍关心的问题,在会议讨论转移问时大家就很踊跃发言。我在简报上看到的关于“天安门事件”最早发言的是华东组的陈再道。他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践”已经有了,“真理”也有了,就是不敢去“检验”——不敢说真话。如“天安门事件”,悼念周总理,实践证明是革命行动,是反对“四人帮”的革命行动。如果说“天安门事件”有反革命,这反革命就是“四人帮”。这个问题向全国人民说清楚,全国人民也就服了。

        接着——当时我在简报上看到的——陈云同志在东北组的发言,他讲的六个问题中的第五个问题便是“关于天安门事件”。他说:

        “现在北京市又有人提出来了,而且还出了话剧《于无声处》,广播电台也广播了天安门的革命诗词。这是北京几百万人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不同意批邓小平同志的一次伟大的群众运动,而且在全国许多大城市也有同样的运动。中央应该肯定这次运动。”

        以陈云这样威信很高的革命前辈,这样早地提出问题,对中央工作会议各组的同志起了带头和鼓励的作用。

        李昌在华北组对“天安门事件”讲得很透彻。他说:

        “天安门群众悼念周总理的活动,是个伟大的革命运动。‘五四’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启蒙运动,也可以说,天安门的群众悼念活动,是社会主义革命时期马克思主义的启蒙运动,从此大大发展着实事求是的科学思潮和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思潮,是应进一步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的。现在正在演《于无声处》,请北京市委大力支持‘五四’运动。”

        吕正操在华东组也率先就这个问题发言。他也说:

        “如果说民主革命时期有‘五四’运动,那么‘天安门事件’是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的‘四五’运动。”“它是在毛泽东思想哺育下,中国人民的伟大光荣。而当时在镇压‘天安门事件’后,北京市还召开万人庆功大会,有一个坏分子在会上大讲如何到政治局去批判邓小平同志,说的话都是人身攻击。这是党内从未有过的怪现象。当时主持会议的吴德同志为什么允许这样的发言?”

        11月13日于光远、王惠德、杨西光在西北组联合发言中提出在我国有充分发扬民主的必要。在联合发言中我们说:

        “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就一定要使生产关系、上层建筑等都要相应地改变。列宁说‘胜利了的社会主义如果不实行充分的民主,就不能保持它所取得的胜利,并引导人类走向国家的消灭’。在这里有一个观点应该在党内明确,那就是我们党在成了执政党之后,仍然应该站在人民群众之中,领导人民群众去争取民主。因此争取民主的斗争,应该继续下去。而且民主不应该是恩赐的,恩赐的民主是不牢靠的,只有人民自己起来争取到民主才是巩固的。而人民争取民主的斗争又只有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才能取得胜利,否则是不可能的。从领导群众争取民主这样的革命立场出发,党应该对‘天安门事件’明确表态。”

        我们指出:

        “天安门事件是一个伟大的革命事件,完全应该得到我们党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接着我们还说:

        “执政的共产党,一方面要站到群众之中,继续领导群众进行争取民主的斗争,另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夺取了的政权,去保护人民民主,配合群众自身争取民主的斗争。”

        各组在中央工作会议一开头都有人提出要为“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

        在11月13日上午我们做联合发言时,我们不知道北京市委正召开它的常委扩大会议。

        发言的第三天,11月15日《北京日报》上有一篇关于北京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长篇报道,对“天安门事件”说了这样一段话:

        “1976年清明节,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完全是出于对周总理的无限爱戴、无限怀念和深切哀悼的心情,完全是出于对‘四人帮’祸国殃民滔天罪行的深切痛恨,它反映了全国亿万人民的心愿,完全是革命的行动,对于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北京日报》上报道的这段话与1977年3月中央工作会议华国锋的讲话比较起来,有几点进步:首先是对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去活动的意义评价提高了。1977年3月讲话只是说群众(没有说广大群众)在清明节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的心情是可以理解的,报道则说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是伟大的革命行动;更重要的是三月讲话中接着前一句又说了一句:“确有少数反革命乘机制造了天安门反革命事件”,14日《北京日报》的报道对1977年3月讲话中这后一句话的意思虽然没有否定,但也没有再提。

        这一段话是11月15日见报的,何时经过怎样的过程在报道中写进这样的话,我至今还不清楚。《北京日报》中这一小段话插在长达三四千字的报道中,而且没有在题目中标出,当天没有引起在京西宾馆开会的人的注意。可是新闻界的三位同志:新华社社长曾涛、《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却敏感地注意到了,而且采取了一个重要的行动。他们从《北京日报》报道的全文中抽出这一段话专门发了一条新闻,加上了一个《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的标题,把本来只是讲群众到天安门广场去悼念周总理、声讨“四人帮”如何如何的内容“拔高”了。

        新华社11月15日发出电讯后,11月16日的《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在头版重要位置刊出这则新华社电讯稿。当天早晨参加工作会议的同志看到这条新闻兴高采烈。新华社发出这条新闻时没有送中央政治局审批,也没有向常委中任何一个人报告。据余焕春回忆,事后胡耀邦对胡绩伟说,这样一件重要的事情也没有给他打个招呼。当时曾涛等人的考虑是:这件事以不请示为好,就由新华社自己负责。关于此事未经政治局讨论这一点,纪登奎在西北组开会的会议室里,在开分组会前说过,这样的事未经政治局讨论不好。大家就对他说,这件事情已经很清楚,毋须讨论。

        我接触到的同志都赞赏曾涛同志的勇气和果断行为。华国锋当然明白这一点。这件事只是产生在中央工作会议期间,并不是会内的事情,但对会议发生了影响。因为在新华社这条新闻发表后,经过三天的考虑,11月18日华国锋为童怀周送去人民文学出版社要求出版的《天安门诗抄》题写了书名。华国锋用这样一个方式,做出了支持曾涛等同志的行动的表示。

        新华社这条新闻同时也报道了在“天安门事件”中被判刑者全部宣布无罪的消息。但中央工作会议上还是有人希望中央对“天安门事件”平反的问题再做一个明确的表态,认为在18日华国锋题书名之后,“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这一件事事实上应该说是完全解决了,唯一还要做的事,便是要求中央再正式发一个文件,再做一个明确的表示。东北组的华楠就这样回忆说:

        11月25日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的大会上就“天安门事件”讲了这么一段话:“粉碎‘四人帮’以后不久,中央就着手解决在‘天安门事件’和这一类事件中革命群众被迫害的问题。随着揭批‘四人帮’运动的深入,这方面的问题大都陆续得到解决。但是,问题解决得还不彻底,还没有为‘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平反。中央认为,‘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的群众运动,应该为‘天安门事件’公开彻底平反。”这一段话华国锋讲得是很聪明的,为自己做了某些辩护,又承认了未为“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的现实,最后表态接受会上的意见,代表中央为“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他讲话中的这一部分,我认为是应该受到欢迎的。“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的确是到了该解决的时候,曾涛等同志的行动只是使这一平反来得快了些,快得没有能等中央工作会议结束,没有等到三中全会召开,就提前解决了,这是中央工作会议上大家提出的、未等会议结束就得到解决的唯一重大问题。

        华国锋接着讲11月14日北京市委宣布的结论,他所叙述的北京市委宣布的内容是符合《北京日报》的报道的。但在这里有一些细节问题我没有弄清楚,那就是北京市委这个会议究竟是何时举行的。这种情况通常应该公开报道,而《北京日报》的报道却没有这方面的内容。这是很奇怪的事。至于“天安门事件”的那段话是什么时候由华国锋审批的,华国锋讲话中所说的中央常委究竟是指华国锋本人,还是指他和汪东兴二人,或者还加上别的人,那就更不知道了。批准时肯定没有邓小平,因为邓小平在11月14日晚上才结束对新加坡的访问回到北京,11月14日上午他还在新加坡受到热烈欢送,他不可能参与“批准”这件事。批准时间不可能如华国锋讲话中说的是11月14日,这样说肯定有误,因为载有关于这一段话的《北京日报》,在11月14日清早已经在北京街头发行了。不过这些实在是无关紧要的细节。

        关于1978年北京市委做出决定为“天安门事件”平反这件事,我在《百年潮》1998年第3期上发表了一篇题为《1978年“北京市委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真相》的文章,详细介绍了当时我的“亲身经历”,并做了一番“文献考证”和“一些辩证”。

        

附记:1978年“北京市委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真相



        1978年11月15日新华社发出一条新闻稿,第二天《人民日报》、《光明日报》都在头版头条刊出。这条新闻稿的标题,主要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在“四人帮”被粉碎后,许多同志为争取“天安门事件”平反做出了很大努力。从1976年10月起,到1978年这个目标的实现,是一个长达两年的过程。上述新闻的发出,只是这个过程中的一个环节——然而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因为这标志着人们奋斗的目标得到了实现,并为国内外所周知。

        发出这条新闻,是当时的新华社社长曾涛、《人民日报》总编辑胡绩伟和《光明日报》总编辑杨西光三人商定和操作的。我只是投了一张赞成票,是此事的少数知情者之一。由于此事的真实经过至今社会上仍不清楚,而且我见到有关文献的记载与我所知道的实际情况不尽符合,故而在十一届三中全会20周年的前夕,我认为应该尽一个历史见证人的责任,把自己所知道的事实真相写出来,并且希望得到其他知情者的补充修正。

        1978年11月我在京西宾馆参加中央工作会议,曾涛、胡绩伟、杨西光也都是会议的参加者。15日中午,我回到房间准备睡午觉,接到胡绩伟的电话,说“有要事相商”,要我立刻上楼到杨西光的房间去。进去后见到胡、杨和曾涛,他们告诉我,看到当天《北京日报》上发表的市委常委扩大会议闭幕的消息后,他们想把其中有关“天安门事件”那一段摘出来,单独发一条新闻,并已和市委第一书记林乎加通了电话,林表示同意。他们现在已把新闻稿拟好,事关重要,希望听听我的意见。

        我先看了他们拟的新闻稿,然后把桌上放的那张《北京日报》看了一下,特别仔细地看了其中他们画了道道的有关“天安门事件”的那几行。我的第一个反应是,新闻稿的标题和北京市委会议上的那几句话不完全对得上号。标题上写的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而市委会议的报道中根本没有“天安门事件”五个字。但我转念一想:市委会议关于“天安门事件”那段话,与我记得很清楚的1977年3月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的话相比,有很大的进步,甚至可以说翻了过来。市委的那几句话虽然没有写明“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如何如何,实质上是为事件平了反。只是因为中央没有表态,不敢明白地写出来。现在新华社发出一条新闻,加上他们拟的那个标题,把市委几句话的实质点破,也许可以促使这个问题得到彻底解决。我反思了一下,我这个人一向有书呆子的脾气,可是这一次我不想拘泥于市委会议报道中没有“天安门事件”的字样,决定对他们的做法投一张赞成票。事情就这么定下来了。

        11月16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在头版头条位置登出了这条新闻。《人民日报》用的标题是:“中共北京市委宣布/‘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对于一九七六年清明节因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复名誉。”报纸到了京西宾馆参加中央工作会议的人手中,大家看了都非常高兴。上午八点多我去西北组开会的会议室,在等正式开会的那段时间里,大家兴高采烈,都说这件事太好了。这时候,纪登奎坐在沙发上一言不发。后来大概是忍不住了,说了一句“像这样大的事,总应该在政治局谈一下才对”。他是政治局委员,这句话的意思是说事先他一无所闻。当时在场的人几乎同时说:“这么做有什么不好?”“新华社发出这条新闻实在太好了!”纪登奎就不再出声了。

        曾涛是发出这条新闻的主要负责人,他这么做是冒一定风险的。当然风险并不很大,因为一定会得到许许多多同志的支持。特别是前三天,即11月12日,陈云在东北组发言,对“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必须平反讲得明白、尖锐、有力。曾涛发出这条新闻后,受到在京西宾馆开会的同志们的普遍欢迎。我走在路上、在电梯里都听到赞扬声。这一天午餐和晚餐,我都与曾涛同桌。同桌者——我记得一次有江西来的白栋材,一次有新疆来的汪锋,都对曾涛说,如果你因此在新华社呆不下去,欢迎你到我们那儿去。

        16日晚上,林乎加的秘书高稚兰(他是我主编的《政治经济学教科书》的作者之一)来到我的房间,告诉我,林乎加看到报纸后,以为新华社发那样一条新闻有什么“来头”,就打电话给曾涛。当得知没有什么“来头”时,他就打电话向华国锋汇报,说标题是新华社自己加的,事先没有同市委商量。华对林的汇报没有讲什么话。

        关于林乎加给曾涛打电话这件事,后来有一次我向曾涛问起时,他告诉我,当时林问他那个标题是怎么加上去的,他没有正面回答而反问说:“这条新闻中报道北京市委会议的话与事实有无出入?”林说“没有”,他就说:“加标题发稿是我们新华社的惯例,这事由我们负责,你不必管了。”

        11月17日整天我继续关心华国锋有何反应。18日中午,曾涛告诉我,华有一个与“天安门事件”无关的活动,说了几句话比较好,这是好的迹象。当天晚上,曾涛又给我来了个电话,说:“现在好了,华国锋转变了,今天他为童怀周的《天安门诗抄》题写了书名。”在电话里我向他道喜,说:“这一下你安全着陆了!”两人在电话里笑了一阵子。

        11月19日,《人民日报》头版右上方登出了《华主席为〈天安门诗抄〉题写书名》的消息和华的手迹。在这条消息的下面,还发表了一则“天安门事件中被捕的388人没有一个反革命分子,全部彻底平反恢复名誉”的“新华社电讯”。

        我亲身经历的有关“北京市委宣布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事实经过,现在记得的和能够写出的就是这些。

        新华社发这条消息,《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立即刊出这件事,从我的亲身经历中,我敢确认是曾涛等三人在没有向中央请示的情况下,下决心采取的行动。他们三个人的行动取得了成功,后来得到党中央的正式批准。

        后来我又对这件事做了一番文献考证。1978年11月15日《北京日报》发表的市委会议闭幕消息中有关“天安门事件”的文字是:“1976年清明节,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完全是出于对周总理的无限爱戴、无限怀念和深切哀悼的心情,完全是出于对‘四人帮’祸国殃民滔天罪行的深切痛恨,它反映了全国人民的心愿,完全是革命的行动,对于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北京市委会议的这一段话,写于1977年3月14日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话的20个月之后。华的讲话中直接有关“天安门事件”的一段话是:“在‘四人帮’迫害敬爱的周总理,压制群众进行悼念活动的情况下,群众在清明节到天安门表示对周总理的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这时候,确有少数反革命分子把矛头指向伟大领袖毛主席,乘机进行反革命活动,制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但是应当肯定,当时去天安门广场的绝大多数群众是好的,是悼念周总理的,其中许多人是对‘四人帮’不满的,反对的。不能把他们,包括纯属反对‘四人帮’而被拘捕过的群众,说成是参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在粉碎‘四人帮’以后,中央已于1976年12月5日发出通知:‘凡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已拘捕的,应予释放;已立案的,应予销案;正在审查的,解除审查;已判刑的,取消刑期予以释放;给予党籍团籍处分的,应予撤销。’应该说,这方面的实际问题已经解决了。”

        把1978年11月北京市委的那段话与1977年3月华国锋的这段话进行比较:

        (1)[1977年华]仍然肯定1976年4月有一个“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说这是反革命事件。

        (2)[1977年华]明确说“确有极少数反革命分子……制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说有制造了反革命事件的反革命分子。

        (3)[1977年华]把1976年天安门广场群众反对毛主席1975年做出“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的决定,戴上一个“把矛头指向伟大领袖”的帽子,并视作乘机进行的一种反革命活动;[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讲、也就是不同意这样的观点。

        (4)[1977年华]说群众在清明节到天安门表示对周总理的悼念之情,是合乎情理的;[1978年北京市委]在“群众”两字前加上“广大”两字,并认为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完全是革命的行动”。

        (5)[1977年华]在上引的那一段话外,还说“中央在解决邓小平同志的问题和关于‘天安门事件’的问题中,是坚定地站在维护毛主席的伟大旗帜这个根本点上,是坚持了毛主席的路线和方针的,如果不这样做,就会发生有损于我们旗帜的问题”。他还说:“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是伟大领袖毛主席决定的,批是必要的。”(同一次讲话也说了“在适当时机让邓小平出来工作”这样一句话。而广大群众去天安门广场抗议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反对毛泽东决定“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1978年北京市委]不讲、也就是不同意这种观点。

        (6)[1977年华]认为应昭雪的人限于“纯属反对‘四人帮’的人”,也就是不包括被认为“矛头指向伟大领袖毛主席”的人;[1978年北京市委]不再设定这样的限制,而宣布“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在对两个文件这样进行对照之后,我们看到,1977年3月华国锋的那次讲话,虽然由于是在粉碎“四人帮”之后,不能完全重唱1976年4月党中央、北京市委、《人民日报》的调子,但仍然重申天安门广场上群众行动的性质是反革命事件。而1978年11月15日《北京日报》上披露的北京市委的决定,实质上是否定1976年4月群众在天安门广场的行动是反革命事件的,只是那时还不敢在中央未做出决定前明白地反对1977年华国锋讲话中的提法,而是顺着华讲话中说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总理“是合乎情理的”那句话的方向,把广大群众的行动确定为完全是革命的行动。因此,说它实质上是为“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是恰当的。而估量北京市委这么做是经过华同意的,也可以说华那时实质上已同意为“天安门事件”平反,改变了1977年3月时的立场。

        不过,1978年11月《北京日报》报道的北京市委常委扩大会议,的确没有把这个实质挑明,不但文字一字未提“天安门事件”,在该报七行通栏标题中连“天安门”这三个字也没有。是11月15日新华社的新闻稿和1月16日的《人民日报》上,才把这个实质披露出来,起了一个“拔高”的作用,明朗化的作用。

        对曾涛、胡绩伟、杨西光为“天安门事件”平反所做出的努力这件事,我本来没有想写什么回忆文章,事情一过我也就放在脑后了。引起我去注意这件事情的原因是,1993年上海辞书出版社社长巢峰赠送我他主编的、由香港港龙出版社出版的《“文化大革命”词典》。在这本书的附录《“文化大革命”大事记》中看到这样一条:1978年“11月14日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中共北京市委宣布,1976年清明节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周恩来、声讨‘四人帮’完全是革命行动。对于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一律平反,恢复名誉”(见该书第478—479页)。这引起我的思考。

        我的亲身经历,使我不相信当时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天安门事件”平反这件事。我告诉了巢峰我的看法。巢峰希望我写个材料给他,以便他找人去进行核对,于是我就动手写了一点。再一想,这件事应该由曾涛和胡绩伟来做(杨西光逝世后,当事人只有他们两个了)。我曾对他们提出建议,可是他们一直没有动笔。后来我又建议党史研究室的同志去专门采访曾、胡两位,他们表示这个建议很好,准备去做。可是他们也忙,还没有来得及去采访曾涛,不幸曾突然因病去世。就在这段时间里,我请人帮忙查了一下当时的报纸,做了一些文献分析工作。最近又发现,不仅《“文化大革命”词典》,而且在这部书出版之前,1991年出版的《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记》中也有几乎相同的记载。这部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辑、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文字,同港龙出版社出版的文字相比,除了最后一句“这个决定得到了广大群众的热烈拥护”被该词典删去,“敬爱的周总理”被改为“周恩来”,其余完全一样。很明显,《大事记》是《词典》的依据。

        在1994年中央文献研究室综合研究组、《党的文献》编辑组编写、中央文献出版社出版的《三中全会以来的重大决策》中,也有这样一段文字:“中央政治局接受了陈云等同志的意见。11月14日,经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北京市委宣布,为1976年清明节的所谓‘天安门事件’平反”(见该书第44页)。也是在1994年,吉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录》第四卷,全文一字不差地引用《中国共产党历史大事记》的文字(见该书第165页)。

        对这些书所写,我曾想,究竟是我对当时发生的情况“有所不知”,还是他们“有所不知”呢?最后我才注意到,所有这些记载,都出自1978年11月25日华国锋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的第二次讲话。这个讲话讲了八个问题。第一个就是“关于天安门事件问题”。他说:

        “粉碎‘四人帮’以后不久,中央就着手解决在‘天安门事件’和这一类事件中革命群众被迫害的问题。随着揭批‘四人帮’运动的深入,这方面的问题大都陆续得到解决。但是,问题解决得还不彻底,还没有为‘天安门事件’的性质平反。中央认为,‘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的群众运动,应该为‘天安门事件’公开彻底平反。今年11月14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北京市委宣布:1976年清明节,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沉痛悼念敬爱的周总理,愤怒声讨‘四人帮’,完全是革命的行动。对于因悼念周总理、反对‘四人帮’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复名誉。”

        看了这段文字后,我认为事情有各种可能,也有可能是北京市委在做出决定之前曾经向他汇报过,他同意市委的那些提法。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对“天安门事件的性质”有什么明确的表态,否则《北京日报》发表的报道中就不会回避“天安门事件”这五个字。那篇报道有一个七行通栏标题:

        “中共北京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全市人民紧张动员起来,深入揭批林彪、‘四人帮’/为加快实现首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会议着重研究了贯彻执行华主席、党中央对北京市的重要指示/市委第一书记林乎加同志主持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第三书记贾庭三同志对揭批查运动做了部署/会议指出,‘文化大革命’前北京市的17年,同样是毛主席的革命路线一直占主导地位,北京市委的工作,成绩是主要的,北京市绝大多数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在这个标题中,连“天安门”三个字都没有。《北京日报》——也就是北京市委的这种异常的谨慎态度,我认为只有用中央对“天安门事件”还没有很鲜明的态度来说明。而鲜明地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行动,是曾涛等同志鼓足勇气在11月15日新闻稿和11月16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版面上采取的。

        我还有一个问题想提出来,那就是邓小平11月5日至14日访问泰国、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三国,14日晚才回国,因此,中央工作会议前几天(11月10日到14日),邓不在北京,没有参加会议。华国锋在12月13日中央工作会议闭幕那天,在讲有关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时说,“由于我想等常委都在家的时候开会解决问题,因小平同志出访,在这次中央工作会议前这个会没有来得及开”。既然真理标准问题要等小平回国后开会解决,那么“天安门事件”性质平反问题也应该等小平回国来讨论吧。因此,对“11月14日政治局常委批准”的说法我有怀疑。

        事情究竟如何,希望党史研究部门进一步研究清楚。

        我认为这篇文章所讲的事情并不是特别重要,但是历史务必说得很清楚才好。现在能讲清这件事的人还有好几位健在。我希望对胡绩伟、林乎加、华国锋等同志和其他我点不出名字的知情人做一点访问。也还可以查一查文献档案,做一番分析。我这一篇也可以算是对完全弄清楚这个问题提供的一个资料。

        

附:胡绩伟对此文的一点补充



        于光远同志写了一篇很好的文章,把1978年宣布为“天安门事件”平反的真实情况揭示出来,很有意义。光远同志不仅如实地反映出来当时的实际情况,而且还提供了很多可靠的材料来加以仔细的比较分析,做了切实的证明。作为一个权威的科学家,光远同志表现了他十分严肃的科学精神,实在令人钦佩。

        光远同志还慎重地告诉《百年潮》杂志的编者,一定把他的文章交给我看一下,征求我的意见,因为我是当时三位当事人之一,是仍然留在世上的唯一的当事人,其他两人——曾涛和杨西光同志都先后驾鹤西去了。

        《百年潮》编委韩钢把光远的文章送给了我,还希望我约一个时间由他来采访,听取我对这一事件的回忆。看了光远的文章和韩钢送来的材料,又翻阅了一些有关的资料,我想,这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要把我所经过的真实情况以及当时的背景讲清楚,不如自己动手一一写出来,这比由记者来转述更为准确一些。

        光远同志这篇文章的主题,是说明北京市委当时在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所宣布的内容,只是说:“1976年清明节,广大群众到天安门广场悼念我们敬爱的周总理……完全是革命的行动。对于因此而受到迫害的同志要一律平反,恢复名誉。”就是说,第一,并没有宣布《人民日报》新闻标题所说的“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第二,也没有如以后很多文件记载所写的,北京市委这一宣布是“经中央政治局常委批准”的;第三,报纸登出这一消息以后,很多同志都问报社“有什么来头”,即是不是经过中央批准的。当时,我们并没有请示中央就发表了这一重大新闻,中央是在新闻发表以后才批准的。

        我们为什么那样果断地发布这样一个新闻呢?当时的情况是这样的。

        自从真理标准讨论以来,曾涛、杨西光和我经常在一起交流情况,议论宣传工作。1978年11月15日中饭以后,曾涛拉我到杨的房里,他说今天《北京日报》发表了市委扩大会议的新闻,新闻写得很长,把“天安门事件”这样重要的问题淹没在这个长新闻里,标题也没有标出来。他那锐敏的“新闻鼻子”一下就“嗅”出来了。他打算把这点抓出来,突出地发一个单独的消息。西光和我当时都没有看《北京日报》的这条长新闻,我们很快看了一下,对于他用铅笔画出来的那一段关于“天安门事件”的内容反复看了两遍。我们都觉得十分重要,应该摘出来专门发一个大消息,可以推动“天安门事件”的平反。

        曾涛很快就写出来了,不到300字。看了这个消息,我们都很兴奋,认为是一条能引起轰动的头条新闻。我们说应该标一个鲜明醒目的标题。但是要标明“1976年清明节广大群众到天安门悼念周总理完全是革命行动”,文字太长,不能成标题。我想了一想,说不如索性标为“天安门事件完全是革命行动”,是会激动人心的。因为两年多来,中央一直说“天安门事件”的性质是“反革命事件”,这个标题就是为“天安门事件”翻案。

        我把这个标题写在新闻的上面,大家又斟酌了一番:北京市委只宣布广大群众去悼念是革命行动,并没有宣布整个“天安门事件”是革命行动,这样的标题是不是题文不符?我们讨论后一致认为,北京市委这次讲话,比过去中央“口径”有很重要的进步。过去说到“天安门事件”,虽然肯定广大群众对总理的哀悼“是合乎情理的”,但总要说“确有少数反革命分子乘机进行反革命活动,制造了天安门广场反革命事件”,而这次北京市委不仅没有说是“反革命事件”,连“确有少数反革命分子”也不提,这当然是说明整个“天安门事件”是革命行动了。

        我们定下来以后,还想请于光远参谋一下。他住在我们楼下,我打电话请他上来,经过一番推敲,认为标题的根据可靠,即使有人提出不同意见,我们也站得住脚。

        当时我们也议论了整个形势。虽然主管宣传工作的中央领导人一再认定:“邓小平的错误是严重的,一直发展到天安门事件。”“天安门事件到底怎么看?反革命搞进去,这是肯定的,是反革命暴乱嘛!”“四人帮”在北京市的“大批判组”——洪广思写的文章,还硬说邓小平是“天安门反革命事件的总后台”,是“中国的纳吉”;但是,这是违背民心,天理不容的。全国人民甚至全世界人民心里这杆秤是公平的,党的高中级干部也一致要求赶快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就在前三天,11月12日,陈云同志在大组会上还明确提出应该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得到强烈的赞同。我们说,小平同志早在一年前就已经恢复工作,而且被选为党的副主席和政协主席,扣在他头上的“天安门反革命事件的总后台”这顶黑帽子早就应该摘掉了。

        就这样,我们四人齐下决心,这条加上标题的大新闻,就由新华总社发到全国,发到全世界了。

        当然,我们也考虑到这有很大的风险。我们笑着说,北京市委这次传达华主席的讲话,就有“思想再解放一点,胆子再大一点,办法再多一点,步子再快一点”,我们这正是响应华主席的号召。事实上,自从这年五月发表《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以来,我们新闻界思想确实相当解放,胆子相当大;我们同坚持“两个凡是”的主管宣传的领导人已经进行过一系列的交锋,真可说是节节胜利。我们新闻界为“天安门事件”平反已经进行了很多努力,发这个新闻就是又一次有力的冲刺。这不仅仅是为了给“天安门事件”平反,而且是为了洗雪整个“文化大革命”给我们国家造成的耻辱,为革新我们整个工作(当然包括新闻工作)开创一个新局面。我们的勇气和胆识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迸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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