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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泰德·威廉姆斯的贼》——一则魔咒·暨一位神经质的屠龙勇士

        波士顿,美国东岸的历史名城,美国独立战争前夕最大暴动冲突“波城屠杀”(事实上只死了三个人,比台北市随便一天英勇阵亡在马路上的无辜市民还少)的所在地,也和很多历史名城一样,在无趣现实世界中的重要性逐渐降低。比方说,以绿色酢酱草叶为队徽的NBA史上最伟大球队塞尔蒂克(也就是凯尔特人),已逐渐成为一支既打不进季后赛又股价急剧下跌的垂垂老矣球队,这说明波士顿已不再是一个大市场所在的让人瞩目的大城市了,好的自由球员选的总是纽约和洛杉矶。

        日已西夕,《圣经·旧约》如是说。

        比起NBA的塞尔蒂克,一样有着动人传统的大联盟最老牌劲旅红袜队的悲情要来得更早,早在近一世纪之前的波士顿城犹呼风唤雨的好时代就来了,因此,不是城市本身的错,而是关系着古老棒球王国的一则传说,一次无心但愚昧的错误,一个诅咒,以及从此随之而来的,一场至今还未能解除的百年悲剧——所以波士顿人说,红袜队的球迷就像念书的小学童一般,天气变热,长日来临的暑假时分,总是令他们雀跃的最美好时光,但随着时间流逝,冷雨骤降,不可避免的秋季跟着漫天红叶冉冉飘落之时,悲伤于焉降临。

        美国大联盟的总冠军赛又称之为十月大赛,也就是波士顿球迷宛如假期结束的学童,开始泪流满面的时刻了。

        对波士顿人而言,上一个美好的秋日,也就是这支球队上一次拿冠军的时日,已杳不可闻,那是,现在该讲上个世纪初的一九一八年了,也就是说,在宛如睡美人安眠百年的今日波士顿城里,你要探访遗老、听人诉说一个黄金色泽世代的秋天,能够讲给你听的,整个波士顿城可能只剩寥寥数个百年人瑞级的老者还曾经亲眼见过一些,但一定残缺疏漏,因为那已是他们渺渺儿时的湮失记忆了;更是说,如果你是定居波士顿的市民,那意思是,打从你活在这个世界开始,你不曾拥有过一个好一点的十月,因此,波士顿人是读不下艾略特的名诗的,他们的十月远比四月残酷。

        就像所有的传说一样,可怖的噩运总是跟在天赐的好运之后,好彰显出人的顽冥和不知餍足——波士顿的天大好运降生于稍早的一九一四年,彼时棒球之神道成肉身,化为一名粗壮、乐天不羁、斗牛犬长相的其貌不扬小伙子,是为贝比·鲁斯。鲁斯在红袜,一开始系以一名天赋异禀的好投手现身,四五年后才缓缓转变成后来的威风凛凛全垒打王模样,总计他在红袜六年,投出八十九胜四十六负的惊人战绩,并在最后一季轰出二十九支全垒打(彼时的大联盟并不追求全垒打,因此这已是史无前例了)。然而,正如加略人犹大以三十银钱的代价把耶稣卖给罗马人一般,愚昧的红袜竟也以区区十二万五千美元现金外加三十万美元贷款的金额,把鲁斯转卖给纽约的后起球队洋基,时为一九二年一月三日,悲剧就从这一天正式开始。

        去到洋基的鲁斯,在往后的十五年洋基岁月中又打出了六五九支全垒打,主导洋基拿下四次大联盟总冠军,开创出大联盟史上公认不可能再有的洋基第一王朝;至于铸下大错的红袜,在此之前原是大联盟首屈一指的强权,而且才刚刚在一九一五、一九一六和一九一八,四年之内连取三次冠军,却因为得罪了棒球之神,集体遭到诅咒,这座城、这支球队的名字,在写着大联盟总冠军的命运之书上,自此被无限期抹去。

        往后百年岁月,辛酸的是,红袜并未一蹶不振,而是时时强大如昔,每隔几年就有着满满夺冠的力量,但一次次叩关,一次次铩羽,更奇怪的是,他们在四六年、六七年、七五年和八六年连续四次十月大赛,皆不偏不倚以三胜四负一步之差输球——其中最令人不能不信是一九八六年那次,红袜不仅在前五战取得三胜二负的成绩,且在第六战打到延长十局上半尚以五比三领先,这最后的半局,红袜的closer施拉帝一上来又顺利解决掉大都会的前两棒,胜利差不多等于到手了,然而,愤怒的上帝在此间不容发的一刻插手了。大都会忽然连着三支一垒安打出现扳回一分,红袜当机立断派上史坦利救援,偏偏史坦利也在连续投出两好球之后,中了邪般又出现一次大暴投奉送一分,双方平手,最后,打击的威尔森击出一支软弱到台湾的少棒球员都能简单守下来的慢滚球,却古怪从红袜一垒手比尔·巴克纳胯下穿过去,战局完全逆转,红袜队也跟着输掉第七战,输掉击破魔咒的最好一次机会——但是,心碎的波士顿人心知肚明,输球的关键不是巴克纳的可笑失误,而是迢迢的一九二。

        红袜主场芬威球场左外野的举世闻名绿色高墙,遂成为红袜不可逾越的象征——波士顿人称它绿巨人,又叫波士顿之墙,他们悲伤地指出,这正是波士顿人的哭墙,棒球的墓碑,红袜勇士的埋骨之所,代代幽灵徘徊不舍离去之地。获罪于天,无所祷也。

        

天下第一的纯打者



        为什么忽然说起这么感伤的故事呢?因为这一回我们的书名是《把泰德·威廉姆斯交易掉的贼》——泰德·威廉姆斯,正是红袜队史上最伟大的球员,最伟大的屠龙勇士,只可惜没有成功。

        泰德·威廉姆斯伟大到什么地步?非常非常多人相信,包括我个人在内,威廉姆斯不折不扣是人类棒球史上最伟大的“纯”打击手——所谓的纯打击手,意思是全面性、综合性的打击技艺,不是只比单项的打击率、或全垒打数、或打点数云云,而是全部加总起来,全部都列入计算,由此评比出来的最佳打击手,白话一点讲,就是人类世界有史以来打击技艺最好的一个人。

        威廉姆斯好到如何田地,我们这里只举大要——威廉姆斯长达二十二年的棒球生涯,总全垒打数五二一支,总打击率零点三四四,长打率零点六三四,出垒率零点四八三等等,其中出垒率一项史上第一,长打率仅次于贝比·鲁斯居第二,此外,他在一九四二和一九四七两年都夺下三冠王,这是史上第一;一九四一年单季打击率零点四零六,则是大联盟史上最后一个单季打击率破四成的人,至于其他什么总安打数、总打点数、总长打数、单季各种打击头衔等等,想知道详情的人再方便不过了,你找本棒球百科书翻翻,几乎每一项都能在十名之内找到威廉姆斯的大名。

        如此一位究极技艺的打击手,有power,有精准结实的击球点,更有锐利无匹的选球能力,和他同时代却不同队的投手可真叫不幸——实战场上,投手的沮丧对抗策略有这么一说:“他们有告诉过我,碰到威廉姆斯该怎么投吗?当然他们讲了,棒极了的忠告,而且真是鼓舞人。他们说他毫无弱点,坏球绝不出棒,眼力绝佳洞穿一切,而且往往只一棒就把你给撂倒,他绝不打坏球,但你千万别投好球给他打。”

        然而,内行一点的老球迷都晓得,泰德·威廉姆斯其实还可以更好。

        理由有二:一是威廉姆斯的棒球生涯,很不幸地撞上了人类集体发神经病的糟糕时代,除了棒球揖让而升的竞争之外,还要打你死我活的不义二次大战和韩战,他因服役上战场而毁了四个巅峰球季,要不然他的打击内容将更可怖更高不可攀,比方说六百到六百五十支全垒打大概跑不掉;二是一九二年之前的所谓“死球时期”,是大家只想安打上垒不挥大棒的没什么志气时代,因此搞出一票打击率其高无比的球员(泰·柯布、赤脚乔等等),如果不把这段“偏食”的时代列入,那他的各项打击排名还会更往前窜。

        泰德·威廉姆斯还有一样几近无人可及的“长处”,那就是,他长得非常帅,是难得一见的美男子,我个人记忆之中,大联盟历史里没任何一个稍稍露过脸的球员可堪比拟。

        把泰德·威廉姆斯交易掉的贼?不,这次波士顿红袜学乖了,不敢再造次,威廉姆斯从一九三九年打到一九六年,自红袜始,至红袜终,只可惜来不及了。

        

困而知之的那些人



        泰德·威廉姆斯让我个人真正感兴趣的,尚不在他的丰功伟业和动人长相,而是他的人格特质——依据史料,威廉姆斯是个极神经质的人,再加上大名在外,媒体球迷的追逐报导,以及他自己给自己的沉重目标(威廉姆斯自己讲过,他给自己的目标正是,“泰德·威廉姆斯,有史以来最伟大的打击手”),他也因此一直神经衰弱病症缠身。

        这和我个人原本的低档打球认知完全背反,打从小学开始,我的棒球教练和排球教练都一再告诫我们,要放松,要神经大条一点,千万别患得患失,别去记得上一个球,别去臆测下一个球,最好能想都别想,如此铭印,因此我总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如此神经时时绷紧的人,怎么能应付变化不定、进垒点不定、快慢不定的来球?怎么能在通常半秒不到的电光石火之际作出正确反应?怎么可能成为一个旷古绝今的天下第一打击手呢?

        打开我这个心结,或正确地说,给了我持续想下去线索的,是文学界的桌球好手刘大任先生——疯桌球疯到跑大陆找国家级教练拜师学艺的刘大任,有回在闲聊时谈起,由于桌球是太快速、太仰赖立即反应的球类,因此大陆在全国各地挑选有潜力的小孩训练接班时,相同资质、相同体能条件之下,他们会优先选择较神经质的选手。

        我于是猜想,这是层次的问题,神经质的人,“被迫”(被自身的心智倾向所迫)在相同的对象、相同的时间里分辨出事物更精微、更细致的层次,从而有机会作出更精微、更细致的回应,他们心智之尺的刻度分割得较细,心智之眼的放大倍数调得比一般人要大。

        人的五官和心智感知能力,我们不乏在各个不同的职业领域、生活领域里看到或听说一些堪称奇才异能的人,比方说香水师傅分辨得出各种香味的混合成分,甚至几小时前走过、香味分子已稀释在空气中杳不可闻的某位女士所搽香水;比方说铸钢厂的一流技师,在依我们看全是纯白刺眼的钢汁白光中,可清楚看出数百种不一样的白色;曾经在“文革”下放到内蒙的小说名家钟阿城告诉过我,对养了几千上万年马的蒙古人而言,马的颜色不是我们白黑灰褐的大剌剌颜色分类,我们看全一样的颜色,对于马就是无上财富和生活资源的蒙古人而言,可能都有十几种的再分割。

        如此的再再分割,以显现出事物更精微丰饶的层次,有人天赋异禀,生而知之;有人因工作和生活的理由,学而知之;而神经质的人则属身不由己,被迫困而知之。

        神经质人的困而知之,这个困是困顿,亦是危险——人神经质,用最土最直接的话来说,便是那种时时担心危险临身、害怕大难将至的奇怪之人,怕水、怕黑、怕电梯、怕飞机、怕路旁好好停着会突然发动撞过来的汽车、怕大楼顶有人自杀跳楼正好压到路过的你、怕陌生或突如其来的人和事物、怕忽然响起来的电话(有事先预告会响的电话机吗?),任何东西总可以怕,亦值得一怕。

        如此曝晒在无边无际没完没了的危险之中,他们于是得时时左顾右盼,浸泡在高度的警觉里,好好磨利着自身的每一丝神经末梢,保持在戒备动员的状态,以接收周遭微弱但肯定存在的种种危险讯息。这是一种没休息、不停歇的敏锐,甚至在一般人鼾睡的时刻,神经质的人仍得像只睁大双眼的猫头鹰一般不得休眠,或说即便不支暂时陷落于睡眠之中,他们往往还得在梦魇里挣扎,以便对毋需沉睡、随时上门的危险作出最快、最时时勤拂拭的反应——在世人的朗朗乾坤里,神经质的人,我们仿本雅明的话来讲,总奇怪过着某种朝不保夕的生活。

        用不伦不类一点来譬喻,神经质的人很像今天我们立即显像设计的电视机,它无须等待立即就来的奥秘在于,电源并没有真正切断,始终维持在待机的状态,因此,它总是比较消耗能源比较不环保不健康的,这是避免不了的代价。

        

可感的预言形式



        从这里,我们似乎找到了一条回小说的小径了。

        神经质的人过度消耗的能源是本来就属于他们自身的,以不快乐和预支未来生命的方式来支付,因此,他们是自苦的人,也可以理解为某种高贵的人,燃烧自己,来为我们指出危险,指出事物的丰饶层次和可能尽头,我们理应心存感激,尽管我们往往也会觉得烦人,扰人清梦。

        我们尊敬他们,但有点怕他们。世人闻此皆掉头,直如东风射马耳——如此典型的两造关系,不也正是古来文学家,包括诗人和小说家的感慨吗?而他们常越过滔滔当代,把知己寄托在未来,甚至千年百年后的风雨名山,是否也正是沮丧地意识到,他们所察知并揭示出来的讯息,在此时此刻对正常世人而言是太微弱了,至少尚不足取信,未来世代的人其实不是更聪明更敏锐,而是隐藏不住的讯息会在时间中撞击强大,变得清晰而且波长频率适合正常人耳,但这样的转换过程,也通常意味了我们正常人得付出程度不等的苦难,以换取聆听的资格。

        中国人曲突徙薪的成语故事讲的就是这个,那个早早就告诫要把烟囱弄弯、把木柴搬开的人,是神经质的人,也是个诗人小说家,我们则是看到大火烧起来才去帮忙的正常人。

        因此,尽管小说随着时代而转,在资本社会的分工体制底下缩居一隅,如卢卡奇所忿忿难忍的,不能再越过鳞次栉比的窒人科层体制,放眼宽阔无阻拦的天际,小说家也不再像昔日扮演先知等等的角色,但即便如此,今天好的小说仍然包含了预言的成分——不是启示录或马克思那种单一的、吞噬性的、终极审判如热核弹爆炸的大预言,而是某种遍在的、在你察觉到事物萌生很自然会隐隐在心中先凝聚成形的未来生长变化。而危险,不正是伴随事物生长变化的某种流逝、某种拆毁和某种混乱和失控吗?

        小说的预言,通常不是可知的,而是可感的。

        而恰恰是因为小说以如此隐晦的、流动的、回归事物自身的非预言形式预言,因此,比起基督教那种宗教概念式的,它毋宁是健康而安全的,它不压迫你,不彻底击碎你,它没要你变成另外一个样子另外一个人,它也不召唤流泪认罪、一夕间大彻大悟(你相信人生有这么戏剧性的事吗?)的信众,它只是给予你,而不是拿走你。

        然而,相对来说,小说总显得不够强大,旷日费时,无法在其上建立起爆发性的行动,这是小说的本质谦卑。

        

最划得来的一个交易



        小说,于是和宗教并不相容。

        宗教,基本上是一种使人神经粗大的好心救济系统,负责消灭人的疑神疑鬼,得到平安喜乐——因此,宗教大体上总是依傍乱世而生,如圣经所言,让劳苦挑重担的人到此都能卸下来。什么样的重担呢?主要是一种心智上的不堪沉重负荷,由人对逼近的危险之感、对事物层次繁多纷杂不知道怎么抉择的茫然不确知之感,以及由此而来的孤立无依之感所层层叠合而成。这的确有其必要,因为人的心智承受力和延展力总是有其限度,太细微太精致的那一部分神经总随时有吧嗒断掉的危险,这是神经质者最明白而立即的威胁。

        好心宗教的卸除方式,基本上总不出于,它们借着神的引入,一个万能大智慧者大意志者的引入,把不可知的未来转成一种不移的确信,由此建构起一套对万事万物如软件包般明白好用的解释,至于那些太过纷杂、彼此矛盾倾轧不好收拢的事物丰硕层次,宗教教导我们以避开脸不看的方式来消灭它们。

        简单有效,人不必再神经自苦,但如此小说大概也跟着没有了——众所周知,被习称为宗教小说家代表人物的英籍格雷厄姆·格林,他的小说不来自对宗教的虔敬,反倒来自对宗教的质疑和出走。

        然而,带着好意而来(尽管在人类历史上,此类好意往往翻脸狰狞起来,如中世纪或往后加尔文教派的新教徒)的宗教便也罢了,事实上,更多时候小说的意图终结者,尽管也仿用宗教这套“确信未来,抹平现在,维护万事万物既有秩序”的方式,但他们关心的显然不是对神经质者的不忍和救济,而是对过度敏锐者的不安和敌视,害怕自己意识形态所系或直接利益所依存的现实既定秩序(权力秩序、经济分配秩序,乃至于道德秩序)遭到侵蚀颠覆,相较来说,这是我们正常人世界中比较可恶的一批人。

        也因此,小说基本上便不得不长期处在一个宿命性的悲剧位置,亦即权力的反侧,主流意识形态之外的边缘,没有什么既得权力和利益者会喜欢他们(对既得权力和利益者而言,不在意已经是他们最大的宽容和文明行径了),甚至还包括一些其实没多大权力利益相干、只惶惶担心既定秩序受威胁殃及自身的小市民者流,比方说,在今天台湾,我们仍放眼可见一堆用儒家“温柔敦厚”老教条或“认同当下秩序”新教条的荒谬小说评论者,以及那些气急败坏投书报纸的中学语文老师道德捍卫者。

        但其实真的不必这样子,正如我们前头讲过,小说召唤不起明白立即的行动,而且和拆毁性的强力在本质上背道而驰——它走向复杂而非简单,走向疑惑而非确定,走向犹豫而非坚信,它像热力学的第二法则一样,把能量分散在万事万物的实体和细节之上,而不是牺牲一切、凝聚能量一次爆炸开来。说起来也可以悲哀的是,小说的现实破坏力道,最多也只到昔日苏格拉底所讲的“牛虻”而已,它只能烦人地骚扰,让我们不沉睡在习焉不察之中,让我们重新瞪视事物的缝隙,让我们清醒,让我们反思,让我们不在一切理所当然的浑噩之下成为自动机器,成为行走的化石——当然,希腊人当年还是决定把苏格拉底给宰了。

        我建议我们感激他们,毕竟,如果有人耗用的是自身的生命能源,付出不快乐的代价,却把得到的成果大方和我们分享,如果说声谢谢就能完成这样的交易,我想不出天下还有什么更划算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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