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监听电话,我们熟悉了各团伙成员的声音和常用的黑话,罪犯们把入室抢劫行为称为“舐”。他们在抢完一户人家后,就会打起电话,互相道贺,互相吹捧,不断调笑,说他们从这个房子里弄来了多少钱,弄来了多少杆枪,还有从这所房子里弄到了多少毒品。
从截获的具体细节中,我和警方可以将这个犯罪团伙与具体入室案件联系起来,虽然他们说得不细,但足以了解他们在说什么,他们从现场拿走了什么。我和警方把它与受害人的陈述进行比对,看看案发时罪犯从现场抢走了什么。但是仅仅这些还是不够的。我和警方并不知道团伙中具体哪名罪犯参与了入室劫案。现在我们仍然需要更多的信息,更希望在他们出手作案时将他们一举拿获。
一天晚上,一名警官正在团伙成员碰头的外面进行监视,突然,一辆无标记的底特律警车停在了附近。监视人员还没来得及用无线电呼叫,四名便装警员已从车上下来,向团伙所在的那个方向走去。警力调控中心告诉监视人员和我,这四人正在处理另一个案件,要去旁边的一所房子寻找逃犯。但是负责监视的警官担心犯罪团伙因不了解实情而惹麻烦。
就这样,警方便装抓捕小组靠近了一所房子,而旁边的一所房子里正隐藏着一群手持自动武器的暴徒。负责监视的警官和我们都忧心忡忡,不知道这个团伙是否会因误会这些警察是来找他们的而开枪。紧张时刻终于过去了,犯罪团伙没有采取行动,我们松了一口气。如果他们真的发现有警察,并且如此冷静的话,这让我感觉到十分可怕,我甚至感觉这些亡命之徒极有可能在最后的时刻拒捕,甚至会攻击警察。
后来,联邦调查局与警方联合特遣组对这个团伙头目的家进行了电话监听。我们才知道,这个团伙已经知道外面有抓捕小组。他们当时正准备出去作案,一辆警车突然停在了门前。这群家伙不知道这些警察从何而来。他们以为自己暴露了。在窃听器上,我们听到他们说,如果这些警察冲进来,就把他们全杀了。这些话更让我坚信自己的观点,那些匪徒在最后的关头有可能肆意妄为地拒捕。
我和警方甚至想尽早将这伙暴徒一网打尽,以除后患。但我们需要拿到这个团伙犯罪的直接证据,以便以敲诈罪名进行起诉。通过监听,我们掌握了足够的证据,我当时决定,在有人再次被杀以前,我们必须采取果断行动。
那些罪犯的手上握有多种非法武器,他们穿着防弹背心,手里还藏有大量抢来的东西,这些证据已经足够了。为了保护无辜者的生命,我决定在罪犯离开作案现场后进行抓捕。因为如果在他们入室抢劫的时候实施抓捕的话,有可能会导致人质危机,这是我不想看到的。
制伏和抓捕这些凶残的野兽非常困难。这些人是一群暴徒,他们无恶不作,手上沾满了鲜血。他们实施野蛮的抢劫,对妇女疯狂袭击,气焰非常嚣张!而且维基和警方通过窃听器得知,他们早就计划好,一旦与警方遭遇,他们会毫不犹豫地开枪!要知道,这些人身穿防弹背心,手持自动武器,这些亡命徒是绝对不会束手就擒的,他们会向警方开火!而且涉案罪犯人数众多,武器精良,他们手上有AK-47突击步枪,英格拉姆麦克10微型冲锋枪和乌兹冲锋枪,这些都是流散在黑市上的危险武器,它们的穿透力能让警员们的防弹衣几乎没有效果。说实话,他们的装备远比我们的精良。有感于这一情况,警方联系了特勤小组,希望他们能够派来足够强大的队伍,来擒获这些罪犯。
大概计划下来之后,我又和特勤小组制订好了详细计划,特勤小组将与我们积极配合,负责抓捕罪犯的战术小组会躲在一辆救护车里,救护车打着闪灯从后面靠近罪犯的车,让人感觉就像是路过。我和警方相信,由于犯罪分子刚完成了一次入室抢劫,他们会尽量保持低调,不引人注目,把车停靠在路边角落里。所以我用救护车撞他们。20名全副武装、穿着防弹背心的特勤队员下车后立即以半月形包围匪徒的汽车,把他们困在车内。这样就不会出现追逐的场面,而且冲突也可以控制在一个小规模的地方,尽量不会引起周边的恐慌和造成更多的伤亡。如果让这些亡命之徒逃跑,那么,将会带来多大的伤害没有人能够知道,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
我决定把他们一网打尽,根据劳雷塔·耶特的陈述和警方的调查,团伙中只有部分成员参与这一次抢劫,不会是整个团伙。因此,我让警方做好准备,随时在其他地方同时抓捕没有参与当晚入室犯罪的罪犯。为了这次行动能够顺利成功,我申请到了6张搜捕令,到时候将有上百名警察和FBI特工同时展开行动。
几个星期以来,特遣组日夜不停地监听电话,寻找恰当的时机部署围捕陷阱。
11月9日,我们听到了团伙两天内进行下一次入室抢劫的计划。此时我和警方拥有了战术上的巨大优势。我们拿到了签署的联邦搜查令,安排好了搜查行动。当然,具体抓捕要由战术部队来完成。但遗憾的是,罪犯并没有提及在哪里下手。
当时我们并不知道罪犯下手的对象,我只能在每个罪犯家的附近安排警力来监视他们的行动,这样做非常危险,因为那些罪犯头脑冷静,非常聪明。一旦让他们看出来一点蛛丝马迹,都有可能前功尽弃。那么,我们以后的等待将是漫长的。
幸运之神还是光顾了。第二天,侦察员观察到有两名罪犯开车在附近转悠,好像是在探路。特遣组相信,入室抢劫犯们准备袭击的目标应该就在附近。
警察总署,11月11日。离罪犯们行动只剩几个小时了,我与抓捕突击队领导最后一次商讨了作战计划。为了让参与的警察对所面临的危险有所警觉,我决定播放了犯罪分子威胁杀死警察的录音带。在场所有的警察都瞪大了眼睛,他们立刻明白这次任务的危险性,看来要动真格的,他们不是要跟那些亡命之徒周旋,而是要成功抓到这些罪犯,或者说是要击毙这些人。因为,那些罪犯根本不会跟警察玩,他们在杀警察的时候眼都不会眨一下。当时,特遣组已经调查这个团伙已有几个月了。特遣组的大多数人都渴望给案子收尾,把这些社会渣滓统统关进监狱,能够出动让他们非常兴奋。大家情绪高涨,期待交上满意的答卷。无论如何,我们决定要在那天晚上把那些混蛋全都拿下。
特勤小组向我们还有史蒂夫·米勒和其余侦察警官提供了穿甲弹,以防抓捕行动演变成一场枪战。我们知道,罪犯穿着和警方一个型号的防弹背心,材料完全一样。而且,我们从现场留下的子弹壳得知他们用的是穿甲弹,所以,我们和参加的警员必须在火力上与对手保持同等。
当天晚上,派出去的侦察员发现这些罪犯分乘两辆车出去了。他们又来到前一天去过的房子附近。不出一会儿,又离开了。接着那些疑犯们在林肯街向右转了。这让一直坐镇指挥的我觉得有些奇怪,他们好像放弃了自己的计划。我开始有些担心行动被暴露了,从上一次申请窃听器的使用时候,我就感觉到这些罪犯的手有可能伸向了警方内部。
就在我心乱如麻的时候,那些罪犯驾驶的汽车驶进了一条黑暗的巷子,突然关掉车灯,消失在黑暗之中。负责跟踪的侦察员无法判断他们是停车了,还是继续开出了巷子。突然之间,我们失去了跟踪目标。因为那个巷子实在太黑了,侦察员不敢靠近,更不敢近距离观察,因为那样有可能打草惊蛇。如果罪犯离开了伏击圈,有可能危害一方。
我努力让自己心情平静下来,我一直坚信这只不过是罪犯的一个花招,他们在试探周围是不是有警方的埋伏。如果我们一旦沉不住气冲进去的话,那些罪犯极有可能按照早已经预定的路线逃跑,我们只能功亏一篑。这是精神上和毅力上的一种较量,更是我们和罪犯之间谋略的一种较量。
就在这个时候,警署再次得到了报警电话,就在刚才9名蒙面人冲进了一家民居之内,他们明显抢错了目标,或者说他们根本就是有意在引开我们的注意力。受害者是两名70岁左右的老人。既然抢劫犯空手而归,而且还在那条黑色的巷子中,我决定暂缓行动,一方面是因为没有证据证明这些罪犯与这起案件有关,一方面是我相信,他们绝对不可能这样空手而归。我立刻派出侦察员搜查这一地区,希望能够找到他们的行踪。
就在我们到处寻找他们踪迹的时候,那辆车又从黑色的小巷子开了出来。罪犯的突然出现让一直开车停靠在小巷不远处停车位上的米勒感觉到十分紧张,那辆面包车如同幽灵一样在他的面前慢慢滑过,一种无形的压力压着他,米勒甚至能够感觉到面包车内的罪犯在仔细打量着他,他伸手握住自己的手枪,努力让自己显得平静,心跳却在不停地加速,他担心自己会被发现。不过他是幸运的,那辆面包车从他面前静静地划过,然后停靠在他后边大约50米的地方,这让米勒进入最佳的监视距离,他完全能够通过倒车镜看清楚他们在干什么。
看来那些罪犯有些着急了,他们并没有注意到米勒和他的汽车,而是快速停在他们早已经预定好的目标那里。四名蒙面穿着警服的歹徒走下了面包车,他们井然有序,训练有素地冲进那幢楼内。维基和负责包围的警方都紧张得喘不过来气,他们一方面担心受害人的安全,一方面更担心罪犯抢劫不到东西。这样的心情是非常矛盾的,他们调查了几个月,等待的就是这个机会,他们需要一个证据来抓捕这些罪犯。
仅仅过了不到15分钟的时间,那些小丑们就带着他们的战利品走了出来,然后跳上了面包车。他们有些得意忘形。没有人质,有证据,这让我放心了不少,我立刻命令所有人开始行动。这个时候,一辆装有特勤小组的急救车从旁边的一条街道冲了出来,它不停地拉着警报,看起来仿佛要去救那个人一样。
罪犯乘坐的面包车并没有怀疑,就在准备让开道路的一瞬间,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那辆面包车如同有灵性似的向左微微偏了一下,而就是这一偏,让特勤小组想要撞击面包车的意图给暴露了。罪犯立刻加大了油门,想要甩开急救车。面包车的马力很大,很快就摆脱了特勤小组的追捕。
当情报报告到我这里的时候,我有些着急,这是所有人最不愿意看到的,第一招并没有奏效,整个战术计划难以实施。我立刻命令守候在其他地方的警员布置路障,准备拦截住罪犯的面包车,并随时做好枪战的准备,所有人都显得紧张而兴奋。不光如此,他们还要适当地控制现场的局势,防止再次发生意外事件。而我自己立刻开车前去抓捕那些混蛋。行动失败的特勤小组则在那辆车的后边,狂追着这些罪犯。
我知道,一场枪战将在所难免,我通过通信器告诉所有的警员要小心。那些身穿防弹背心、手持自动武器的武装劫匪一旦遇到警方的拦截,一定会豁出命去和警察大干一场。米勒和其他警车拼命追赶,在底特律大街上肆意狂奔。
突然,面包车后门打开,子弹疯狂射了过来。追在最前面的一辆警车前面的夹丝网挡风玻璃立刻被打成了筛子,整辆车瞬间失去了控制,一下子冲到了路边,撞到路边的拦截栏杆上。后边的一辆警车立刻停了下来,一名警察从车上飞奔而下,急忙跑到那辆车的面前,看了一眼坐在驾驶位置上的警察,已经血肉模糊,警车前方的防弹挡风玻璃被打穿,那名警察也被子弹削掉了半个脑袋,脑浆迸裂了出来。而且这辆警车开始起火,那名警察一看形势不对,急忙向自己的警车跑去。刚刚跑到自己警车的地方,那辆撞毁的警车立刻发生了剧烈的爆炸。
他们是亡命的,在短暂的交锋当中,一名警察已经殉职。一直跟在后边的我在得到这个消息,默不做声,我生怕那些警察害怕或者胆怯了,这样有可能放走这些凶手,更可怕的是会造成更大的伤害。但是,我通过通信器得知,那些警察训练有素,有条不紊,没有人惊慌失措,就算是刚才的事情也没有让他们分心,但是从他们的对话中可以听出他们的愤怒。这让我放心了不少,我想那些罪犯已经逃脱不出去了。
枪战在进行着,凡是略微靠近面包车的警车都遭到罪犯的猛烈攻击。一名特勤小组队员打开了急救车上面的通风口,他拿起自己的狙击步枪,希望能够压制一下罪犯的火力。
在连续追击了十几英里之后,刚刚跑出市区的那辆面包车突然停了下来。8名罪犯从车上跳下来,依靠路边的遮蔽物阻挡着警方前进的道路。
“举起手来,不要做无畏的抵抗……”警方和特勤小组一边喊着,一边努力压制着罪犯的火力。那些罪犯实在太训练有素了,他们面对这样的场景根本没有一丝恐惧,他们并没有回答警方的话,而是冷静地开枪射击,然后躲避着。更多的警察倒在了血泊之中,而特勤小组却一直没有办法压制住他们的火力。一名特勤小组队员看到地面进攻无望,立刻冒险冲进了旁边的一栋民居。事实证明,他的行动是正确的,正因为他占领了制高点,打死了一名罪犯,使得他们之间的配合出现了一点问题,才让警方开始占据优势。而此时,我也刚刚赶到现场。
因为一名罪犯被特勤小组击毙,本来势均力敌的双方立刻发生了变化,罪犯的心情也出现了较大的问题,不一会儿又有一名罪犯被击毙。就在这个时候那辆面包车再次动了起来,而其他正在负隅顽抗的罪犯看到那辆面包车抛弃了他们,立刻选择了四散逃跑。特勤小组和联邦特工立刻分成几个小队四处抓捕。
而在面包车开动的那一瞬间,我立刻启动自己的车冲了过去,我绝对不允许罪犯逃跑,我要为刚刚死去的那些警员们报仇,我大声地喊道:“停下车,你被捕了!”我一边喊着,一边开车追击着,追逐再次开始。
开着面包车的罪犯看到我追上来,一边开着车,一边用手中的枪阻止着我追击的速度,子弹从我的头顶上飞过,而我也不停地用自己手中的枪还击着。我们两个人开着车一直追击到一处厂房的时候,那名罪犯放弃了自己的面包车选择逃入这家工厂。这件事就像好莱坞的大片,而我们正在出演一部枪战片。我也跳下自己的车,朝着罪犯的背影开了一枪,接着我就失去了罪犯的踪迹。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自己孤身一人,刚才我一直认为其他的警员的都在后边。四周空无一人,我现在仿佛进入了一座鬼城。
FBI特工都接受过严格的反恐训练,枪战与潜伏是我们必修的课程,我自然也受过这样的训练。这里是一个深夜的工厂,空旷而黑暗。这对于我和那名罪犯都是如此。在此刻,这名罪犯有两个选择,一是借助黑暗逃跑,另一个就是在此与我死战。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直觉,他一定会选择留下来,射杀我。很莫名的直觉,但我决定忠实于它。因为就是这莫名的东西,让我无数次从死亡的边缘走了回来。
我手心有些冒汗,漆黑的工厂内不知道有什么在等着我。我不敢肯定里面只有一个罪犯,虽然驱车进入的只有一人,不过我得做好必要的心理准备。
工厂的大门就像一个择人而食的巨兽,在车灯的照耀下显得狰狞无比。我清楚地知道,进入工厂的那一刻是最危险的。因为工厂外灯光明亮,而工厂内部却是一片黑暗,因此我进入工厂的一瞬间会有那么一两秒的失明时间,而罪犯却没有。他很可能就埋伏在靠近门口的某个角落里,等着我进入,然后给我致命的一击。
微微沉吟了一下后,我做出了决定。我重新跳上了车,关掉了车灯。发动车子后,用扳手固定了油门,让整辆车子朝工厂大门撞了过去。而我自己,则是飞快地从被击碎的后车窗跳了出去。不要小看这看似无用的举动,就是这样的动作,很有可能在关键时刻保住性命(或许有人认为开车撞大门的举动实在是有毁坏他人财物之嫌?上帝啊,培养一名优秀特工所需的花费要远远高于这座工厂与汽车价值的总和。想来财政部会非常乐意给这笔钱的。起码我这么认为)。
汽车很快地加速冲向工厂大门,而我也飞快地跟了上去。由于车身与光线的原因,罪犯无法看到我的位置。我不敢肯定汽车进入大门的时候他会开枪,甚至不敢肯定自己的一举一动是否都已经被他发现。不过此刻,我除了冲上去外,别无选择。
“轰”一声响,汽车猛然撞进了大门。就在这同时,枪声响起,并没有打中我。松了口气的同时,心头却是一紧,因为枪声只响了一下。这证明罪犯对自己的枪法极其有自信。面对一名射击高手,这并不是我愿意看到的局面,而且那巨大的枪响无疑向我证明了一件事——对方使用的是大口径手枪,从那轰鸣般声音上分析,对方很有可能使用的是沙漠之鹰。看来我身上这不算太厚实的防弹衣并不能保障我的安全。
汽车在撞进大门后,本就不太牢靠的扳手因为震动而脱落,汽车也渐渐停了下来,这就是我要的局面。因为对工厂内部一无所知,我不知道里面是否有可以供我隐蔽的位置。因此,一面用汽车开路,一面在汽车停止后,还可以用它作为掩体。
枪声只响了一次,这让我根本无法判断出罪犯的位置。不过在刚才追逐的时候,我依稀见到罪犯是用左手掌握汽车方向盘,右手开枪。这能大概证明,罪犯是一名习惯用右手使用武器的人。习惯右手开枪的人,一般情况下会选择右侧作为隐蔽位置。当然,这没有任何科学依据,只是我从事FBI工作多年而得来的一些经验罢了。
在这种时候我不敢有丝毫犹豫。我面对的是一名精通射击技巧的凶残犯罪分子,他能够毫无顾忌地向警察开枪。如果我敢稍稍迟疑一下,我毫不怀疑对方会直接打爆我的脑袋。在冲进大门的一刹那,我一个翻滚,躲到了汽车的左侧。警惕地聆听了半晌后,我微微喘了口气,看来是赌对了,罪犯在右侧(这样的赌博,终我一生也只有那么三四次。不过这已经足够了,每次回忆起那些场面,总是让我心跳加速。我们FBI探员之所以叫做“探员”,其主要工作依然是侦破。射击虽然是我们的必修课,但并不是每次枪战都需要我们亲自上场)。
不过此刻最大的难题来了,我根本不敢冒头,我不知道罪犯是否还在那里埋伏着。如果我的猜测没错的话,对方一定精于射击。这里的能见度虽然很低,但也足够让罪犯瞄准一个活动的靶子了。
但就在这个时候,又一声枪响响起,我心头一紧,就觉得右侧脖子一热,一股热流贴着脖子擦过。我后背上冷汗一下子就出来了。我是半跪在汽车左侧的,背后贴着的是汽车车门,而对方的子弹竟然从这个位置透射了出来。看那弹道的样子,应该是首先射穿了车顶,然后穿过前排车座,之后再打穿了左侧车门,然后贴着我的脖子划过。
“见鬼,真是沙漠之鹰!”我心里叫骂着。只有这种手枪能有这么强的穿透力。对方能够轻易的地贯穿整辆汽车,毫无疑问,也能轻易地击破我的防弹衣!但是此刻我不敢动弹,对方在看不到我的情况下,明显是试探性的射击。如果我因为这一发射击而失去理智,想要冲出去,或者做出还击的举动,那无疑是自寻死路。对方只要确定了我的位置,甚至可以完全无视汽车的阻挡,直接向我射击。想来他之所以没有继续射击,恐怕是无法确定我的位置,或者是害怕暴露自己的位置罢了。看着手中的6发小左轮,我一阵苦笑。
我不知道对方还有多少子弹,但我却知道自己,为了应付枪战局面,执行任务前我带了4个弹夹,共计24发子弹。在我的预计中,如果一开始计划成功,或许我连开枪的机会都没有就会顺利地抓捕这帮罪犯。但变化总是发生在人们意想不到的时候,谁会想到原本的伏击抓捕行动最后会变为电影中的“警匪枪战”?刚才在汽车追击中,我已经用掉了3个弹夹,现在我的枪里只有最后6发子弹!
不过幸运的是,罪犯刚才那一枪试探性的攻击也让我确定了他大概的位置与距离。这一切,通过枪型、子弹的弹道以及穿透力,完全能够大概估算出来。此刻,我深深感激在警校中严格要求我的教官们。虽然我当年也曾无数次在暗地里咒骂过他们。
我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等待后援部队的到来。在解决掉那边的劫匪后,他们一定会在第一时间注意到我的失踪,然后跟着沿途的痕迹找来。但我估计,这起码是在15分钟之后了。第二个选择就是在继续待在这里,和罪犯拖时间。因为他也一定非常清楚,在后援部队到达后,他将再没有任何机会。
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响起。看来幸运女神再一次眷顾了我,罪犯没有继续朝着车子开枪,而是选择了离开,我最为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罪犯开枪射击汽车油箱)。
在这脚步声响起的同时,我飞快地站起了身来,朝着我认定的位置开了一枪。黑暗中我看到了那个罪犯的身影,当然,也只是身影而已,根本看不清他的样子。只能大概估计是一个身高1.8米左右的男子。
罪犯似乎有些吃惊,举起枪就对我还击,一边射击一边倒退进了黑暗中。我此刻才注意到,在右侧有一个旋梯,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罪犯进入工厂两分钟不到的时间里,就能够爬到那么高的位置去。
我没有犹豫,紧跟着就追了过去。罪犯跑动得相当迅速,从他那密集的脚步声就能听出来。很快,一个狭小的通道出现在了我的面前。看着这个通道,我有些犹豫了。这里无疑是伏击的最好位置,一旦发生枪战,根本没有办法躲避。而罪犯似乎也意识到了这一点,那急促的脚步声停了下来。
只是微微迟疑了一下后,我决定跟上去,和他一决死战。我是一名执法者,我的责任就是将罪犯绳之于法。想到这名罪犯和他同伙所犯下的罪行,那些受害者无助的脸庞似乎又出现在了我的心底。我咬着牙,冲了进去。
刚才一边追逐,一边射击。我仔细地计算着双方的子弹数量。从汽车旁出来后,我一共开了3枪,现在还有最后3发子弹。而罪犯从我进入一共开了4枪,在刚才的急速追赶中,他肯定无法更换弹夹。也就是说,我们都只有最后三发子弹!我不知道他身上是否还有备用弹夹,不过我不能给他一丝机会!
刚一进入通道,我就隐约见到黑暗中,一个男子站在一个拐角处向我举起了枪。我没有任何迟疑,举枪射击。
枪声几乎同时响起,在这狭小的通道中回荡着,几乎震聋了我的耳朵。或许是因为我向他射击而干扰了他,他的子弹击中了我左侧的墙壁,而我也没有击中他。
罪犯非常镇定,甚至走出了拐角,双手握枪朝着我又开了一枪。我心头一紧,赶紧开枪还击。在这同时,我只觉得大腿一热,然后就是一阵剧痛。
中枪了!
剧烈的疼痛麻痹了神经,我根本无法分辨这一枪是擦着大腿飞过,还是直接打进了骨头里。我这一枪的准头也因此失去了方向,直接打到了他头上的天花板上。
随后,我听到了一阵卡壳的声音。
他没子弹了?
我握紧了枪,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腿上的伤势也让我根本无法动作。我还有最后一发子弹,如果他敢过来,我一定会让他后悔!
不过,他最后都没有过来。我静静地躺在地上,直到他脚步声行远后,才开始包扎起伤口来。幸运的是,子弹是射穿了我的大腿,并没有卡到骨头上。这一发现让我松了口气。
后援终于赶到了,警员们搀扶着我一起小心地搜索,我还在为刚才的枪战心有余悸。我和警员们沿厂房向东一路搜索,仔细察看。在刚查了100米后,我和警员们在一处转弯的地方看到了一个人,而这个人面朝下趴在地上。我大喝一声“不用装了,起来,快起来!”但是他一动没动,好像没听见似的。我伸出手去查看,看看他还有没有脉搏。但是很遗憾,他根本没有一点脉搏。
经确认,他就是犯罪团伙的首领克莱夫·艾特肯。后来的尸体检验得出了一个结论:我一枪射出的子弹并没有直接击中克莱夫·艾特肯,但是在经过两次弹射后,非常意外地击中了他没有防弹衣保护的颈部,打断了他的大动脉,让他受到了致命一击。真是非常意外的结果。看来上帝也不愿再保佑这个罪孽深重的人。不过让我们震惊的是,即使受了这样的致命伤,克莱夫·艾特肯依然坚持着向前奔跑了将近80米。非常惊人的生命力!无可否认的,之所以能够击毙克莱夫·艾特肯,我实在是靠了运气。否则的话,躺在这里等待验尸报告的就是我,而不是他。当然,到最后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他的枪里只有6发子弹。难道是在开始的汽车追逐战中打掉了一枚?不过我立刻又推翻了这个推断。在我驱车进入工厂的那段时间里,克莱夫·艾特肯有足够的时间补充弹药,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犯罪活动的罪犯,他不会犯这样的错误。那么,难道是装弹夹的时候少放了一颗?这个结论让我有些啼笑皆非。或者这也只能成为我心中永远的谜团。
与此同时,在其他地方,警方展开了大规模的搜捕活动。在其中的一处追捕活动中,两名罪犯聚集在了一起,在警方的强大压力之下,他们两个中间产生了分歧,其中一个选择了投降,而另一个选择负隅顽抗并逃跑。联邦特工并没有放过他,在黑巷中,特工帕图索看到一个黑影,于是靠了过去。那个罪犯躺在地上。他身上已经多处中弹,性命堪忧。帕图索急忙呼叫救护车前来增援,逃跑的罪犯被送到医院,最后还活了下来。经过一系列激烈的枪战后,特遣组开始统计伤亡数字。双方总共射出了上千发子弹,在几场枪战中,两名警员当场殉职,四名警员受伤。
我感觉到自己的计划相当失败,我没有料到会出现汽车追逐和激烈的枪战,但这些的确发生了,我们虽然有效地控制住了局面,但是伤亡还是发生了。参与追逐枪战的9名成员中只有3人被抓捕归案,其他3个人都被当场击毙。这其中就包括犯罪团伙的首领克莱夫·艾特肯。依然有3名罪犯逃过了警方的搜捕。但是据参与抓捕的警员报告道,他们应该受了枪伤。
我立刻给当地多家医院打了电话,询问有没有收治受了枪伤的人,其中一家医院有了线索。他们说:“有,刚刚有人来就诊,身上有多处枪伤!”我带着特遣组立刻赶到了医院,证实那名中枪者就是一名逃犯。搜索余下两名团伙成员的工作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我们对9名团伙成员的家进行了搜查。
我们在他们的家中,找到了重要的证据。我们找到的大量证据中,有许多从犯罪现场抢来的物品,包括一些特有的衣物、珠宝,此外,还发现了大量武器。他们住的每处房子里都有3~5支枪,还有弹药、防弹背心、撬棍、面罩,还有许多其他东西。
在底特律市警察局,警长汤姆·贝里约见了被捕的抢劫团伙成员。他警告这些人,他们将要面对漫长的牢狱生活,谁最先与警方合作,谁就可以得到减刑。他们都提供了详细的犯案经过,这使我和警方有能力指认其余的团伙成员和外围的犯罪分子。
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我们逐一抓捕团伙成员。最终,共有29人落网,他们受到了联邦或州法律的起诉,这是迄今为止受到公诉的最大的入室抢劫案。这支特遣组的形成是联邦调查局和底特律警察局第一次重要合作的结果。它至少在表明一种决心,我们会尽一切力量为受害人讨还公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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