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讲,米涅·渥特丝应该也读过前辈约瑟芬·铁伊的才是。毕竟她们都是英国推理小说有数的拔尖分子,而且同为女性;更引发我们这么想的是,渥特丝这部《死巷》的故事框架和铁伊的昔日名著实在有像,小说的爆发点更几乎一模一样——故事都像压力锅般封闭在几近与世隔绝的小区内(铁伊是自成天地的小镇,渥特丝选的则是半自生自灭的所谓“酸臭之路”的穷小区),起因也都来自洛丽塔似的卖弄风情未成年小女孩的失踪事件,事情都经由小报或三姑六婆流言的渲染放大,都有单纯但底层心思不一的正义感被挑起,都失控成为暴民式的返祖私刑,都不可避免让无辜的人受苦受害,最终,倒也不稀罕的是,风波都在宛如经历了一场城市巷战之后破案收场。
如果更要比照的话,坚定立于如此风暴中心力挽狂澜的人,都是证照性的专业人士,铁伊用的是小镇律师,男性;渥特丝则是年轻女医生,但拼体力动拳脚的主要工作则多一名年轻、才服刑下来的黑人帮手——我并不全然认为这只是书写者的偶然选择巧合,毋宁更接近某种象征,毕竟,什么才足以对抗一种原始的、不加节制的激情呢?什么东西最让人清醒?最简单的答案大概就是某种必要科学性训练的、讲究程序一板一眼的、以专业尊严来挺住脊梁骨独立判断不随风起舞的人。尽管,放眼我们熟悉的周遭社会真相,铁伊和渥特丝的选择很显然都太抬举了这两种所谓的专业人士,医生和律师,今天在坊间流行笑话中逐渐取代僧侣和政府官吏主角地位的人,社会大众很无奈寓愤怒于娱乐的焦点对象,仍对他们有信心的人请举手。
我们不好否认,专业的修习训练,严格程序的讲求和遵循,的确有部分可能“内化”为人格,浇熄相当程度的本能激情。但我们把事情弄清楚,这里我们读的是血肉真实的社会之事,可不是语文课程的反义字测验,社会激情的反面真的是冰吗?对抗狂暴不知节制的人性本能真的是远在另一端的、不知世事也无意于世事的冷漠吗?应该不会吧,是非的追求,或更严重来说,某种真相真理的追求,不会自动显现于预设框架的简单程序之中,它当然仍得仰赖人超越性的信念、正确合宜的热情,以及人不厌其烦不餍精细的判断,是这些,而不是医学院法学院那一套,才让人有机会成为史怀哲医生和丹诺律师。真正冷漠如冰的人并不挺身对抗,他们的高级住宅都有很好的防盗门锁、保安系统和二十四小时值班警卫,以及很棒的隔音设备,他们最容易做的便是关好门,把那个麻烦的世界隔离在外头,喝杯红酒翻翻新来的专业杂志,或更常见的好好打个盹。
重写社会新闻的小说
读过铁伊的人都晓得,这本来是十九世纪发生于英小学镇的一桩真人实事诱拐事件,是标准“重写社会新闻”的小说——小说书写者对抗着“讯息快餐业者”的大众传媒,通过他们行业特许的虚构和想像,以“真实还原”社会悲剧,掘出隐藏的真相和隐藏的问题来。
从如此角度来看,我们便很难说渥特丝的这部小说系单纯袭自于铁伊,或甚至不同意或不满足于铁伊小说内容的再次重写较劲行为。比较正确的猜测是,尽管事隔百年以上,但我们看过报纸看过电视的人全知道,诸如此类的案件以及由此被诱发出的人类愚行仍然依旧,不但没随所谓社会民智的增长、社会基本财富的增长而绝迹,反而还更有水涨船高的意思;而且,我们也不难察觉,问题的基本类型容或雷同,但仔细看它的强度、它的内容细节、它所运用的社会工具和配备、它所结合的社会潜在问题,以及由此暴露的社会脆弱面和死角等等,都会有所更替有所侧重——因此,问题总是源远流长而同时又是特殊的。
源远流长,这显示了问题饱经时间焠炼的韧性,就像蟑螂乃至于细菌病毒般几乎不可能真正剿灭,我们得时时保持如此警觉才行;至于问题的当下特殊性,其最富意义的是,可供我们检视社会新事物和生活每一处联结点的必要缝隙,这些缝隙的存在是不该讳言的,我们社会新事物新配备新工具的出现及其利用,如新的交通工具、新的通讯器材、新的传媒形式,或直接举例就像网络这类的新东西,其成立与否通常只取决于技术开发因素和经济因素(其中经济因素又远比技术因素具决定性,通不过经济因素考验,即便技术上可行,仍只能存于实验室无法普及),没有人真能预见当它们异物般侵入我们真实生活时,会真正引发怎样的排斥、摩擦和误用等诸多副作用,会如何唤醒那些我们才拼命制压住的老问题如揭开恶魔的封印,会如何让那些既有的问题得到新的强度、新的面貌和新的渗透能力。这些结果大体上皆是用过了才会知道,因此,事先排拒新事物是没意义的,除非它的荒唐是明白而立即的;但事后抗拒反省和检验也是不负责任的,因为新事物从不来自天国,既美善又透明,既对我们无事不帮助又对我们毫无影响,像传说中长翅膀的好心天使那样的怪东西。
我们尤其要小心提防的是后者。毕竟,我们当前的社会仍普遍受控于某种不假思索的“进步”意识形态,并得着流行和民粹现象的强大支持,因此,很自然成为权势、利益和声名的荟集所在,召来掠食性的鱼群。在这里,披“进步”外衣在言论伸展台上走秀的人多了,充斥着一堆最懒、最没讲理能力和习惯、也从没耐心去查问追踪实际应用后果、最不管他人死活的人(你不觉得“披件外衣”是最省力的改换自身形貌的动作吗?),方式可以简易到只需动用一个字:“新”——新经济、新生活、新梦想、新人类、新天国……老实讲,这我们每个人也都会,只要你愿意,毕竟,迟不过小学二年级,我们谁都老早认得也会写这个“新”字了不是吗?
这里,我们似乎无意中得到一个准定义了——那些喜欢在万事万物前加个“新”字而且从不反觇新事物负面影响的人(对不起,那种“所以我们要有新的经济思维——”“我们要有新的自由——”“我们要有新的规范——”的空洞搪塞语法,这可不是反省,这是胡言乱语),他们的真实身份只是推销员,不管他们的样子、架势、说话语调和头衔,多么像一个知识分子、像一个动用思考的人。
追索指使凶手的魔鬼
“重写社会新闻”,不止这部《死巷》,事实上,这差不多就是渥特丝一贯的小说书写方式——她的故事,通常总是在最开头便高悬着某一件公开性的骇人案件,并辅以“客观形式”的新闻报道文字、警局调查报告、剪报档案资料或相关人士的证词和书信云云,像一个挑衅的问答题,而我们即便没听过米兰·昆德拉的话,也都从自身的生活经验中或过往推理小说的阅读中知道,事情绝没这么单纯,“事情远比你想像的复杂”——
然而,小说家不真正是四下采访为业的第一线记者,不是嗅着灵敏鼻子到处闻的猎犬,也不是“作贼一更,捉贼一夜”、耐心守候在某豪门别墅外说来也挺辛苦的可恶狗仔队,当然,必要的时候上述行为他也都可能做,但绝大多数时候,他还是坐书房或某某咖啡馆的人,安静对着电脑、打字机或慢慢成为出土古物的一沓稿纸想东想西自寻烦恼,也就是说,他通常不见得比报道此事的记者拥有更多的第一手数据,那他凭什么可驳斥人家事情没那么简单?他凭什么可动用数以十万计的文字来重写人家数百字的报道?
这里,我们别被“重写社会新闻”中那个“新”字给唬弄了,对小说书写者而言,这六个字中真正关键性的一个,是立于最醒目位置的“重”字,意思是重新、反复、再次开启,用本雅明的话,这是个看着过去的字——站在当下,面朝过去,未来则在茫茫不可见的背后。
也就是说,相对于“新闻直击”“新闻最前线”“新闻第一现场”等等的记者报道,小说家则是过去的人,他用以对抗的真正优势是过去、是记忆——我们晓得,而且至少从古希腊时代就晓得了,当下只是其薄如纸的时间一层,接近于数学平面的无真实厚度一层,因此,当下只有流逝和遗忘,不负责积存任何东西;而过去,却是时间三维中惟一的丰厚实体,所有实时性的事物被冲刷到这里腐烂分解,化为养料,层层叠叠积存起来。事实上,这种单薄和厚实的形态对比,也不尽然全属偶合地体现在两者书写的载体外貌之上,记者是用后即弃的单张报纸,而小说家则是动辄数百页的书籍。
这里,一定要稍加说明的是,我们如此对比并没丝毫诋毁嘲讽记者这个可敬行业之意(没办法,我有太多干记者或曾经干记者的朋友,不交代清楚会死得很惨),这只是两种不同的行业,在不同的时间层面上工作,从而决定了两种不一样的行为和瞻望成果。事实上,这两种不同的身份和书写是可以统一在同一个人身上的,人可以既干记者也书写小说,这不仅有宪法保障,而且在人类小说史上,干过记者的小说家极可能不少于没干过的,如加西亚·马尔克斯,如海明威,如格林。(记者朋友们,这样讲可以了吗?)
没更多的第一手资料,却能数百页煞有介事地写个不停,光是这个数量规模就够让人好奇了,显然单凭胡诌是撑不了这么久的,他一定另有来源另有出处——这里,小说书写者无偿取用且大量取用的便是记忆这个公共财产,像阳光空气水般,因为,正如我们讲过的,问题总是源远流长的,罪恶从不会只出现一次,人心和社会的幽黯死角像工厂生产线,总持续产出类似的产品,而罪恶也像原核、真核生物,会不断复制自身。用宗教者的语言来说,魔鬼的模样总是似曾相识的,它有特殊的印记,会被记忆力好的人认出来,化成灰都认得出来。
也就是说,记者报道的是一次完成的嫌疑凶手,小说家真正追索的却是在背后支使的永生魔鬼——既然写的是魔鬼,那当然就不是三言两语的事了,无怪乎小说家可以一写数百页,而且总有言犹未尽之感。
另一种重写罪案的方式
当然,也有另一种动辄数百页的写法不发生在书房或咖啡馆里,而是像一个更彻底、更尽责的记者那样子工作,并学用人类学者到斐济、到非洲某部落某原住民家庭中蹲点记录的调查手法,让自己完完全全浸泡在单一的“犯罪部落”之中,好挖掘未出土的更多第一手数据来。由于这样单一罪案的田野调查报告篇幅往往太巨大了,一般报纸吃不下来,因此往往以书籍的终端形式面世,这是重写社会新闻的另一类方式。
这种单一罪案的田野调查报告,不属于小说,在分类上,正如伦敦的专业谋杀书店“一级谋杀”,把它们集中在标示着“真实犯罪”(true Crime)的单独书架上。
这类一样服膺着“事情远比你想像的复杂”的书写者,一般而言比小说家更执拗更疯狂,像某种单食类生物;也比小说家更不信任报纸更不信任社会的既成结论。重写社会新闻的小说家通常并无意推翻此一新闻的框架性外貌,甚至不怀疑凶手就是大家讲的那个人,他要补充、诠释或颠覆主要在于我们看待此一新闻的角度,以及我们对于此一新闻的解释方式,把业已“新闻化”的其中人物再次还原成人,让不干我事的版面报道转变成我们可感知、可熟悉、可参与的对话,并由此争取我们对陷身其中的人乃至于就是凶手的同情。重写社会新闻的田野调查者不大一样,他们比较像不请自来的侦探,相信某些直接的真相只是不当地被遮盖起来,遮盖的迷雾又往往起自于社会性的利益纠葛、机构性的懒怠无能以及拥有权力之人的恶意操控。因此,他们的追索行动隐含了较直接的对抗意味,得起而行不能只是单纯坐而言,带着几分堂·吉诃德式的热情,也往往自备了一些堂·吉诃德式的长矛盔甲配备。
历史的著名悬案尤其吸引了此类的田野调查者,像美国的林白案、英国的开膛手杰克案或俄国末代沙皇的女儿幼子的生死之谜,但这里也不乏深沉严肃的作品,像小说家卡波蒂的名著就是,这原是一桩美小学镇的骇人灭门惨案,让这位聪明绝顶有神童之名的美国东岸小说家毅然暂别他的小说之笔,大步探入此一血淋淋的案件核心。
两种不同的谜
小说中,福尔摩斯是热切渴望有新谋杀案发生的人,这样视人命如草芥只想换得自己大展身手炫耀机会的冷血之言,我个人猜想,既暴露了书写者柯南·道尔的某部分价值心性(柯南·道尔的确有着那种令人讨厌的老帝国主义贵族气),也大致反映了他的肺腑书写困境——为什么犯罪的人总不肯多动点脑筋、多放点创意进去?他们为什么不能像人家广告公司般设个创意小组、雇个创意总监什么的?怎么老是令人腻味的粗鲁、重复、抄袭、有样学样如瘟疫流行般的杀人犯案?这种笨罪案如何可能帮助小说家书写呢?
仰赖着不可操控且开发不易的全新罪案发生,召唤着史无前例新谜团的由天而降,这遂成为某些小说书写,尤其是柯南·道尔所在英国式推理破案小说的必然困境,有自作自受的味道。
全新的事物全新的罪案本身当然就是个谜,一种的确让人忍不住热血贲张的兴奋之谜;但事物的重复发生,罪案的重复执行,甚至形成规律,构成循环,这更是个谜——而且还是个更深沉、更富意义、也更真实待解的谜。因为它大幅消除了特例性、偶合性的机率,显示了某种结构性的必然。我们晓得,在人类思维的诸多领域中,解破谜团得到真正的进展,基本上不发生在兴奋鲁莽的第一时间第一现场解释某一新现象,新现象通常会被耐心地暂时搁置起来,直到它再三发生无法抵赖,它才会得到正视并要求必要的解释。
或者我们应该这么讲——这两种不同的谜,各自吸引并满足了两类不一样行业的人。新的谜团基本上比较接近一种传播现象,牵动和传播相关的人,以及和传播密切相关一部分小说家;源远流长的谜团则隶属于思维的领域,是思维者的工作场域,当然也包括另一部分把传播效应不摆首要位置的小说家。
在《死巷》的末尾,渥特丝通过一名老太太之口,提出一个大致上和福尔摩斯形成对比、可分别归属于我们上述两种分别的罪案感受——她由衷欣赏那位坚强的女医生和年轻黑人:“心胸如山一般广阔,眼里却容不下一粒沙子。”
有趣的是,渥特丝所塑造的这两个人,其实并没那么百分百担当得起如此赞语,但这的确是很好的赞语——心胸如山广阔,才装得下时间重重堆叠的一切;眼里也的确得有容不得沙子的热情和正义感,才能在当下的现实工作,而不是在事物的反复循环中昏昏欲睡并自认没有责任。
这两句话让我们想到约瑟芬·铁伊,当然还有其他很多了不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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