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游戏的“戏”字,现存最古老的造型,由三千多年前商代的人刻在牛的肩胛骨或大龟的腹甲之上,也就是我们今天称之为“甲骨文”的玩意儿。
从这个远达三千年的造型来看,彼时游戏的内容可真是骇人,字里面那只象形的动物,有着张开的血盆大口,有斑斓花纹身体,还长一条长尾巴的,正是当时华北平原上凶猛程度仅次于“执政没准备好”苛政的老虎,俗称白额吊睛大虫;而左边“”形状则是作为武器的戈,把这两样东西一起关在封闭的场地里面,便构成了一幅古代罗马人迫害早期基督徒的“寓教于乐”画面——没有错,三千年之前中国人的游戏原来是这么玩的,找人持戈矛来对付老虎,死亡游戏。
显然推理小时间稍晚,也就文明多了,我们暴虎冯河的死亡游戏只在纸上玩。
推理小说最原初的内容其实不是小说,而就是个“游戏”,一个聪明的人在下午茶,在晚餐桌上,在炉火的床边,所进行的一种你考倒我、我拆穿你的不伤身体斗智游戏——一代一代的推理小说家总一再重复告诉我们,每个人都有潜在杀人的欲念,每个人都可以是凶手候选人,我们希望事情不真的是这样,但如果我们真的有如此天生的美好特质难以自弃,那我们得把它驯服下来禁锢起来,如此,杀人推理游戏会是个健康的选择,不会致命不会吃官司,甚至还有让思维启动内心澄明目光清澈的良好副作用,偶尔还更有某种形上意义的正义实践之效,比方我们来假设一种杀人推理游戏,有名凶手冲入召开中但据说只是打瞌睡喝茶没人认真发言的行政院会之中,而该凶手的枪里只有两颗子弹,若换成是你的话,你会挑谁开枪觉得对芸芸老百姓帮助最大?当然民意调查的结果我们全都知道,但推理从不民主,推理永远是单一孤独心灵的勇敢思索和最终是非断言,我个人会挑蔡英文和邱义仁,两个因为比较聪明(就行政团队的相对智商而言)最有能力操控所以危害最大的人,你呢?
记得,推理是聪明人的游戏,因此,它绝大多数的凶手或被害人通常不会是傻瓜,傻瓜不值得杀,他没太大伤害别人的力量。这一点,在复杂的人生现实上它基本上是对的。
但好就好在,你只发动了自身的思维,而不用也不可能真的去杀人,就像当代美国最好的冷硬大师劳伦斯·布洛克笔下的纽约善良小偷罗登巴尔所说的,你惟一可能杀掉的只有时间,那些虽然不杀人但有时会漫长索然快把人给逼疯的时间。
这就是推理小说最原初的样子,它的本来面目,一种游戏,心智的、思维的,在这里,老虎是印在纸上的,戈矛也是,但有了大脑和心灵的参与,如列维施特劳斯所说:“比起大脑,人的双手只是个粗劣的工具。”(附带一句,那些花很多钱让小孩打电脑游戏只有助于手眼协调的父母,都该记得这句话。)这个游戏可以更惊心更险恶更扣人心弦。
我的一位老师告诉我:“人发明了伞笠,就可以跟风雪相嬉戏。”一样的,我们有了书本,就可以跟这样骇人的死亡相嬉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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