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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我自幼喜好文学,上小学五年级时就曾经写出长达数十行的诗歌,“发表”在学校的黑板报上。“文化大革命”开始之后,我在“激情燃烧”之下奔赴“北大荒”,开始了“屯垦戍边”的农场生活。艰辛劳作之余,我仍然喜欢写诗,并偶有诗作发表在当地的报纸上或广播中。然而,我那时尚未把文学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因为除了朦朦胧胧的革命理想之外,我当时还不懂得个人的追求。后来,生活中的变迁与挫折熄灭了我心中的“革命激情”,遂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的人生道路——我选择了文学创作,我要写一部能让很多人记住的长篇小说。在将近两年的时间内,我坐在“黑土地”的田边构思,趴在集体宿舍的炕头上写作,终于写出了二十多万字的小说——《当红霞撒满天空的时候》。然而,无论从思想性还是文学性来说,那都是一部注定不会变成铅字的小说。

        在“知青返城”的大潮中,我“逃离”了“北大荒”,回到已经让我颇感陌生的北京城,在建筑工地找到一份谋生的工作。在体力劳动之余,我仍然执著地进行着没有任何成效的文学创作,包括诗歌和短篇小说。然而,爱情的力量使我决定改变生活路径并终止文学创作,毅然迈入“高考”那拥挤的考场。这一次,命运眷顾了我,于是,我带着兴奋、好奇的心情步入了法学的殿堂。在十五年的时间内,我把文学爱好置于脑后,一心一意从事法学研习和教学。直到有一天,那蛰伏于心底的文学情结又点燃了难以抑制的创作冲动。于是,从1994年到1998年期间,我连续写出了五部长篇小说,其中四部是以“洪律师”为主人公的破案推理小说。先在报纸上连载,后由出版社出版,这些小说在社会上的影响超过了我的那些法学著作。我因此而成为法学教授中第一位中国作家协会的会员,还作为中国的第一位代表到保加利亚参加了“国际犯罪文学作家协会”的第12届大会。

        我的小说第一次走出国门是在1998年。日本一家用中日两种文字出版的报纸《留学生新闻》连载了我的推理小说《人生黑洞——股市幕后的罪恶》。该报的记者周彬先生后来还专程到北京对我进行采访。他在采访我的文章中说道:

        我与何家弘先生是初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一本小说《疯女》,被里面的情节所吸引,一气读完。这是我迄今为止读到的大陆推理小说中比较优秀的一部。大陆的推理小说称为侦探小说,多案例,少推理,读后让人荡气回肠的不多,百看不厌的恐怕找不到。而这部小说让我不得不回头看一看作者,于是何家弘这个名字走进了我的脑海……何家弘的推理小说所涉及的生命领域是极其广阔的。也许这得益于他的人生经历吧。所有的生活场景都是他经历的缩影。他把自己的人生阅历和对人生的思索巧妙地融入现代的社会背景中,使他的推理小说离每一个读者很近。

        1999年的一天,我突然收到一封来自法国的信,作者是一位名叫玛丽·克劳德的女士。她正在法国的普罗旺斯大学中文系攻读比较文学硕士。她读到了我的小说,很感兴趣,决定把我的小说作为她学位论文的研究对象,并希望到北京来与我面谈和收集有关资料。有人研究我的作品,那是我的荣幸,何况研究者还是外国人。我很高兴地答应了。后来,她果然来到北京,也果然完成了那篇很厚重也很精致的硕士学位论文。再后来,她说想翻译我的小说,并找到了一家法国出版公司。从2001年到2005年,她以每年一本的速度,翻译了我的《神秘的古画》、《龙眼石之谜》、《双血型人》、《股市幕后的罪恶》。就这样,我一不留神成为了第一位被介绍到法语国家的当代中国侦探小说作家。据说,我的作品在法国的反响很不错,还上过畅销书的排行榜。法国的《世界报》、《读书杂志》等报刊上相继发表了不乏褒奖的书评。下面便摘引一段:

        我们可以说他(何家弘)既是个有艺术天分的人,而又精通法律、犯罪学和其他有关的知识。很自然,他作为几部非常有时代感而又充分体现他广博知识的侦探小说的作者也就不会令人惊讶了。何家弘是四部“系列推理小说”的作者,这些作品塑造了一个叫“洪律师”的人物。这四部作品中的最后一部——《神秘的古画》成为第一部在法国出版的作品。在这部小说中,何家弘像一个国际象棋的棋手一样,以歇洛克·福尔摩斯式的推理和演绎方法安排着各种悬疑。

        2004年年初,一位法国记者到我家进行专访,他的中文名字叫苏鼎德。在那篇长达万言、用英文和中文对照方式发表的访谈文章中,他开篇说道:

        我们并不是每天都有机会能够遇到优秀的侦探小说作者,尤其是杰出的中国侦探小说作者,更为特别的是,作者是中国目前最优秀的证据学教授。本人有幸见到了何家弘先生,而且获益匪浅……何家弘先生的小说至多属于侦探小说的范畴——情节引人入胜,但情节并不是其小说的一切。他的小说明快有力,具有现代的味道,同时兼有大量的北京方言俚语。读者能从其小说中看到一幅生动的当代中国全景图画——农民、工人、小贩、学生、城市专业人士、冒险的私人企业家,当然还有公共官员,共同组成了何家弘先生的现代化中国的“人生喜剧”,写尽了这个国家的喜怒哀乐……

        何家弘先生的四部小说的主人公并不是一个普通的侦探,而是一个从美国归来的律师——洪钧,或洪老师。这个人物不仅折射出何家弘自己的生活经验,而且还为侦破案件提供了新视角,为中国法律体制提出了一些关键问题。何家弘先生笔下的洪钧既是一个意志坚决的现代人——经常喝咖啡、深信法律程序和条文的合理性,又是一个整合良好、具有人性色彩的中国城市的专业人士,并且不惜一切代价主持公义。他在学术上的诚实仅仅对应于他的倔强,他将自己的人生致力于具人性化特色的法治建设。

        2004年11月,我应邀到澳门参加了“文化与法制——中国与西方传统”国际研讨会。来自法国、意大利、葡萄牙、美国、英国、瑞典、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及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等地区的专家学者参加了研讨会。我应邀担任了其中“文化在法治中的角色”专题研讨的主席以及为大会做最后总结的“圆桌发言人”之一。其间颇有趣味的是,我担任主席时的一位主题发言人是葡萄牙学者伊莎贝尔·莫莱斯女士,她的发言题目是“中国犯罪文学中的法律形象”,而其研究的主要对象之一就是我的小说。我和莫莱斯女士是初次见面,而且都是开会前一天才得知这一“巧遇”的,自然都有些意外的惊喜。她还请我为她带来的我的法文小说签名留念,使我深感荣幸。她在发言中说道:

        ……何家弘在法语国家已经成为非常受欢迎的作家。与西方国家不同,中国缺乏法律专家成为犯罪文学作家的传统,因此,当何家弘开始其犯罪文学创作生涯的时候,这是相当令人耳目一新的事情。在何家弘的四部小说中,主人公都是洪钧,一位刑事律师。选择律师作为犯罪小说的主人公是中国侦探小说中的一项创新。

        2005年年底,英国的企鹅出版公司与我签署了版权转让合同,要把我的小说翻译成英文并在英语国家出版发行。与此同时,一家意大利的出版公司也开始组织翻译我的小说。得知这一消息之后,香港《南华早报》的记者马女士两次到我家进行采访。在那篇题为《法律是一笔财富——法律精英何家弘是中国人性的极佳评判者》的文章中,她说道:

        何家弘的美国教育经历以及有关证据和刑事司法程序的第一手知识使他区别于许多犯罪文学作家。他那富有活力的文字中充满了丰富多彩的北京口语,他笔下的人物来自中国大陆社会的各个阶层,这些就呈现出一幅生动的现代中国的全景画面。

        她在文中还引述了正在把我的小说翻译成英文的吉姆·威尔顿先生的话:

        何家弘的著作与西方侦探故事不同。在西方,我们在塑造侦探时有一种反英雄倾向,但洪钧则是一个性格鲜明、道德高尚的人物。没有堕落的性生活,也没有恶痛或异化……其小说的魅力蕴涵于他对日常生活的描述之中。

        作为一名中国的“业余作家”,我很高兴自己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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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够被介绍到其他国家并受到欢迎。但是我有自知之明,我的作品绝非当代中国最好的侦探推理小说,只不过我讲述的故事较有特色,我这“业余作家”的身份也比较特殊而已。

        我的小说主要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创作的。当年,《中国青年报》、《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北京晚报》、《深圳特区报》等多家报刊都曾连载过我的小说并发表了不少正面的评论,但是近十年来,繁重的教学科研任务和繁杂的社会活动使我无暇从事文学创作。虽然也有读者问我何时会出版下一部“洪律师推理小说”,虽然我的心中也积累了一些构思和素材,但是我一直无法静下心来动笔写作。于是,“洪律师推理小说”对于今天的中国读者来说已然是相当陌生了。每当有外国人同我谈起我的小说的时候,每当有外国人拿着我的小说让我签名留念的时候,一种“墙里开花墙外香”的感叹就会从我的心底油然升起。其实,我最希望自己的小说能在“墙内香”,因为我的小说是为中国读者写的。然而,我的小说在国内似乎已经成为了“过去”。

        近年来,我在国内讲学的时候,偶尔也会有人问及我的小说,并抱怨很难找到。于是,我的心底就产生了修订再版的念头。2007年春节前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的贺耀敏先生和郭燕红女士光临寒舍,谈及为我出版包括小说在内的文集一事,我欣然应允,并首先着手修订这五部小说。在丁亥年春节的鞭炮声中重读自己十年前编撰的连我自己都感到有些陌生的故事,我一次又一次地沉浸在当年创作的激情和感动之中,甚至情不自禁地为故事中的人物命运留下了眼泪。这是一种幸福!为此,我特别要向贺耀敏先生和郭燕红女士表示由衷的感谢。

        在本次修订中,我对故事情节没有改动,只是对文字有所增删,以便使读者能够享受更加流畅、更加轻松的阅读过程。作为系列小说的名称,我没有沿用“洪律师推理”或“洪律师探案”,而是定名为“犯罪悬疑小说”。其实,我一直对于把自己的小说定位为“侦探小说”或“推理小说”心存疑虑,而且从本意来讲,我写小说的主要目的还是要探索犯罪与人生的关系,运用设置悬念和推理探案的写作手法,只是为了增加故事的曲折性和小说的阅读性。另外,这样定名也就可以把《黑蝙蝠·白蝙蝠》纳入其中了。至于“犯罪”与“悬疑”之间的关系,究竟应该理解为并列还是修饰·我想,这个问题大概只能等读者看完小说之后自己去回答了。

        当然,这并不是一个学术问题。

        2007年春节写于北京世纪城痴醒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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