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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打资本家的板子落在了农民的头上

        

省口待客:我们应为你举手加额还是扼腕叹息?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是在粮食供需矛盾尖锐的情况下,为打击投机资本家扰乱粮食市场而不得已才出台的政策,是对付资本家的一个临时办法。实行后确实起到了比较明显的效果,控制了市场,稳定了粮食局势。而那些试图垄断控制粮食的投机资本家也因此纷纷土崩瓦解,大部分私营粮商则转业歇业,仅20%左右的继续从事一些代销业务,不过很快也就在社会主义工商业改造中,公私合营了。

        资本家“消灭”了,但对付资本家的办法却继续保留了下来。因为中国的粮食局势依然处于紧张状态,保留这种带有军事化的手段,对于控制和稳定粮食市场自然就容易得多了。

        结果,打资本家的板子,落在了农民的头上。

        我们很容易看出,统购统销,关键是统购,并且是低价统购,是国家为了掌握粮源,通过行政手段用较低的价格向农民征购粮食。这在建国初期粮食极度紧缺的情况下不失为一种应急的办法,也是一些国家在工业化建设初期不得已走过的路。问题是,我们一下子搞了40年,压抑了农业,压伤了农民。

        建国初期,我们几乎是在一片空白的基础上开始工业体系的建设,而当时中国人连吃饭问题都没有解决。“一要吃饭,二要建设”,成为中国政府面临的两大任务。国家必须掌握足够的粮源,以保证全国人民的吃饭问题和工业化建设的需要,而在当时的条件下,国家根本没有足够的财力通过市场等价交换取得粮食,不得不用政府行政配置的手段,低价从农民手中取得粮食。

        中国的农民是最通情达理的,政府这种无可奈何的选择,得到了广大农民的支持。当时,农民把上交征购粮当作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每到收获之后,总是要把最好的粮食上交国家。即使受灾减产,农民宁愿自己勒紧裤带子,却总要先保证“爱国粮”的上交。由于工业化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大量增加,粮食的社会需求量越来越大,远远超过粮食的生产量,在这种情况下,广大农民几乎是自己饿肚子来保城里人吃饭。我们不妨看看1960年的粮食消费状况,淮河以南地区平均每人全年口粮为180公斤原粮,淮河以北地区平均每人全年口粮150公斤原粮,受灾地区则在150公斤以下。我们即使按180公斤原粮计算,折合成成品粮仅126公斤,每个月10.5公斤,而城市居民最低档次的标准也是每人每月12.5公斤,一般工作人员都在14公斤以上。作为直接生产粮食的农民,其体力消耗是一般城市居民的几倍,但他们的粮食消费却低于城市居民的最低档次。这就是说,我们的农民宁愿自己挨饿,也要尽量保证城市居民吃饱肚子。省口待客,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当代中国农民的身上体现得如此淋漓尽致。

        我们为这样伟大的农民举手加额!

        我们也为这样善良的农民扼腕叹息!

        但是,“左”倾的错误,反而把农民的伟大和善良当成利用的筹码。

        实行人民公社体制后,许多地方利用人民公社高度集权的性质,不切实际地唱高歌,大肆强征过头粮,试图以缓解粮食供求紧张局势,结果造成广大农村缺粮少粮,有的地方甚至超越极限,把农民的口粮都征走了。尤其是进入70年代,由于基本建设战线过长,职工人数大幅度增加,仅1970年到1971年两年就增加了983万人,工资支出和粮食销售都失去控制。周恩来在1972年初便指出:全国职工人数突破5000万人,工资支出突破300亿元,粮食销售突破800亿斤。这三个突破,对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不注意解决,就会犯错误。遗憾的是,周恩来对粮食形势敲起的警钟未能引起各方面应有的注意。到1972年下半年,粮食销售越来越失去控制,国内粮食收支相抵,亏空竟达75亿公斤。

        由于粮食产需矛盾尖锐,供求关系紧张,国家粮食购不足销,为缓解这种局势,在安排粮食征购计划时,从上到下都偏重国家需要的这一头,导致部分地区重犯购过头粮的错误,人为地扩大了农村缺粮面。1971年后的几年,粮食生产发展缓慢,为了保证粮食销售逐年增长的需要,超越极限地布置农村粮食征购,许多地方把农民的基本口粮都征走了。那几年,四川省农民每人全年平均口粮仅150公斤原粮,连半年都吃不到。1975年,贵州省完成粮食征购任务550万公斤后,农业人口平均口粮只有128公斤,刚到年底,就不得不返销500万公斤粮食,占了征购任务的91%。

        有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江青等人的控制、操纵下,尤其更加过火。凡粮食征购任务完成不好的,一概归之于没有抓好“阶级斗争”这个纲,没有大批“资本主义”。有的地方甚至提出“灾年不减贡献”,征购粮食“只争朝夕”;并把农民交售粮食的多少,作为“斗私批修”的一个内容。不切实际盲目强征过头粮,不仅严重挫伤了农民积极性,影响了粮食生产的正常发展,而且把广大农民推到了半饥饿状态,一些地方交了征购粮便没了口粮,必须靠国家返销度日,有的地方需要用瓜菜代替半年的口粮。农民生活水平严重下降。

        今天,我们客观地评价粮食统购统销政策,就不难发现,在解放初期的特殊历史条件下,它是保证我国工业化所需要的资金和粮食供给,也即保证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原始资本积累”的有效途径,并且保证了我国绝大多数人民的最低生存需求,防止了因财产分配不公而出现的社会动荡。然而,这种为了保证国家对粮食等主要农产品收购而提出的临时性措施,一实行就是40年,究其原因,在于这种措施的真正作用,是一手压低了农产品的收购价格,用变相的无偿形式把剩余的农产品收上来,另一手则是用低价农产品的配给保证了工业劳动力的低工资和工业原料的低成本,然后在工业低成本和国家对工业实行垄断的基础上,将工业部门获得的垄断高利润通过财政渠道进一步转化为新的工业化积累资金。也就是说,统购统销的作用不仅仅保证了粮食的收购,而且还成了我国初期工业化原始资本积累的转换器。没有这个转换器,原始资本积累就可能难以完成,工业化也就难以用很快的速度向前推进。但是,这种作用是以牺牲农民的利益为代价的,其突出的特征是用严重背离价值规律的低价格向农民收购粮食,而后再以福利的形式供应给城市居民。这一个国家的工业化初期或许是无奈的选择,而随着工业化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我们继续执行这种压制农民、压抑农业的作法,却是不可取的。从大量的资料分析,我国从50年代末期到70年代末期的20多年时间里,粮食生产发展缓慢,在一定程度上,也与这种剥夺农民利益、低价统购粮食的政策有一定的关系。因此,我们说,从国家掌握粮源、控制市场的角度上,粮食统购统销政策的思路是正确的,但在具体操作上,长期实行低价收购农民的粮食,低价供应城市居民的方法,却是不符合价值规律与市场机制的。

        

谷贱伤农:我们愧对农民



        中国的农民自己勒紧裤带子,保证了城里人吃饭,保证了工业化建设,但我们是怎样对待农民的呢?

        早在1956年,毛泽东同志就批评过“片面地注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的倾向。他明确指出,在处理国家和农民的关系上,不要像苏联那样把农民挖得很苦,不能搞“义务交售制”,要“采取缩小剪刀差,等价交换或者近乎等价交换的政策。”

        毛泽东试图在既要发展工业又要保护农民利益之中寻找一条合适的道路,但最后的发展,使我们走了与前苏联同样的道路:牺牲农业保工业。

        早在十月革命胜利之初,列宁根据他设想的共产主义模式,主张取消粮食自由贸易,采取军事性的余粮征集制,实现全社会的计划生产和计划分配。1918年夏,苏联全国进入以“余粮征集制”为核心的战时共产主义。这一方面基于列宁的共产主义设想,另一方面,当时因战乱,国家也确实拿不出足够的工业品去交换农民的粮食。为此,苏联强行实施了集体农庄制度(中国的农业合作社即从此学来),既把农业看作是出口产品的主要货源,借此来引入工业必须的机器设备和技术,又把它看作是加快发展城市工业力量的粮食供应基地。但这种强制性的余粮征集制却严重损害了农民利益,造成社会强烈震荡,工农业生产一度出现混乱,甚至造成数百万农民的死亡。

        列宁为此思想上受到很大的震动,他迅速改变了过去比较偏激的观点,开始恢复农产品粮食有限度的自由贸易,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但是,列宁逝世后,斯大林完全扭转了社会发展方向。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斯大林领导进行了“剥夺农业、发展工业”的农业社会主义化,确立国家对农产品的计划控制和分配。

        斯大林这种“剥夺农业、发展工业”的经济体制,最终导致工农业发展比例失调,由于农业、轻工业的严重滞后,使整个国民经济走入了“高投入、低产出、高消耗、低效率”的死胡同。生产发展速度持续下降,市场供应日趋紧张,通货膨胀逐渐加剧。1991年12月25日,曾经显赫一时的超级大国苏联被迫解体。

        中国实行的农业集体化道路和粮食统购统销体制,很大一部分就是从苏联“老大哥”那里学来的。而我们还有与“老大哥”明显不同的地方。中国在1957年的粮食人均产量仅290公斤,只有苏联1928年生产水平566公斤的一半。所以,当苏联有可能考虑如何最好地确保国家对历年都有的农业剩余产品进行控制时,中国首先要做的事情则是想方设法使农业产品剩余,并增加这种剩余,然后才能掌握分配剩余物资的权力。

        事实上,中国的粮食统购统销,一直是以粮食短缺作为基础的。国家为了保证粮食的市场供应和调剂全国地区间的平衡,不得不用行政手段向农民取得粮食。它虽有别于苏联军事化的“余粮征集制”,但它也因不是市场等价交换,以至把农民摆在了不利的位置。除了数量是硬任务外,价格更是长期处于低水平。

        1953年,粮食统购统销价格出台之初,国家制定的统购价格,大体维持在当时的城市出售价格的基础上,也就是基本上是自由市场价格。国家不赚不赔,农民容易接受。1952年,每50公斤粮食平均价为6.04元,1953年为6.76元,基本上是市场等价交换。

        但以后几年,经济发展了,物价指数普遍提高,粮价却一直处于偏低的状态,到1957年每50公斤反而跌了3分,为6.73元。1958年至1965年,国家先后4次提高了粮食统购价格,共提高35%,1965年达到9.24元。此时,购销价格基本相平。为了鼓励农民生产和交售粮食的积极性,解决粮食生产效益偏低的状况,国家又实行了加价奖励的办法,对人均上交超过50公斤以上的部分加价10~12%。与此同时,对社队交售的粮食奖售工业品。凡生产大队向国家每出售750公斤粮食,奖售棉布15尺、纸烟3条、胶鞋1双,有的地方则实行奖励棉絮、糖的措施,以后又实行过用化肥、木材、棉布换购粮食。但这几项鼓励措施,在“左”倾思潮冲击下,分别在1968年和1970年取消。

        1966年粮食平均价又作了一次调整,每50公斤提高到10.82元。但从此以后,到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12年的时间,除个别品种(荞麦、红小豆、绿豆)外,稻、小麦、玉米等主要品种居然未提一分钱的价格。

        我们的农民自己勒紧裤带子,将辛辛苦苦种出来的粮食养活了城里人,而我们是怎样对待农民的呢?

        ——谷贱伤农,我们愧对农民额上的皱纹,愧对农民腰上的草绳!

        粮食价格已严重偏离了其商品价值。到1976年,每50公斤粮食的平均统购价仅10.75元。农民满满的一担粮食,竟只能换一张10元的人民币。根据对全国1296个生产队的6种主要粮食生产成本进行调查,平均每50公斤已达到11.6元,而卖给国家仅10.75元,农民反要倒贴0.85元。

        按照国家定购价格,在泰山脚下,农民种一亩小麦,纯收入只有0.27元。

        这还是运气好的。山西雁北地区的农民,种一亩小麦要投入108.4元,而产值只有105元,倒亏了3.4元。撒了汗水,收了粮食,农民还要倒贴钱。

        “一亩麦子一瓶酒,百斤稻谷换不来一双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撒下辛劳的汗水,收获的却是贫穷之花。

        中国的农民怎么不面黄肌瘦,怎么不弯腰驼背呢?到1978年,竟有35.37%的农民一年的收入不到100元,还有231个县人均年收入低于50元,许多地方的农民劳作一天,竟只值8分钱。大部分农民处在贫困、饥饿的状态。1978年底统计,全国31.5%的农户是超支户,共欠超支款74.7亿元,平均每户超支139元。每个农业人口的商品购买力,1957年是36.94元,1977年仍只有58.57元,刚够称点盐、打点煤油。

        中国的农民每年向国家上交了五六千万吨统购粮,养活一亿多城市居民,但他们自己却还要饿肚子,还要忍受贫困的煎熬,这不能不令我们心酸。我们说,粮食统购统销,在建国初期为稳定粮食市场、保证粮食供应发挥了较大的作用。而以后的几十年,虽然保持了粮食市场的基本稳定,但却是以牺牲农业、牺牲农民作为沉重的代价。粮食价格的严重偏低,致使解放30多年后,广大农民连自己的温饱问题都没有解决。

        据一些专家计算,从1952年至1986年,我国因压低农产品价格从农业拿走的资金达5832亿元,通过税收拿走的资金1044亿元,两项合计6868亿元,占了农业所创造价值的18.5%。

        1979年后,我国对粮食统购价格偏低的不合理状况才有所重视。当年,粮食统购价格提高20%,达到12.86元,超购加价幅度由原来按统购价加30%,改为按新统购价加50%。此次加价,全国农民大约增加收入40亿元,但分摊到每个农民头上,仅增加收入5元,可以想见,这还是多么的微不足道。1985年,粮食取消统购改合同定购,采取“倒三七”比例计价,即30%按统购价,70%按超购价,综合起来,每50公斤中等籼稻谷的比例收购价为15.59元。

        与1978年相比,粮食提价比例不谓不大,但无需证明,这15.59元的价格,仍是如何的低廉。一条烟、一瓶酒、一段布、一双鞋……什么东西都比粮食值钱。

        低价收购农产品必然影响农业发展,古代封建皇帝也懂得“谷贱伤农”的道理。我国粮食生产从50年代末到1978年一直徘徊不前的主要原因,也是受农产品收购价格过低的影响。农产品价格过低,表现在生产方面就是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总数的70%以上,但农业创造的国民收入仅占全部国民收入的30~40%,农业为国家提供的税收,仅占国家的财政收入的10%左右。对这种情况,毛泽东主席早就认为不对头。他说,“我不相信,中国那么多的农民仅仅为国家做了那么少一点贡献。”在这种人为地压低农产品价格的影响下,工农业劳动生产率出现较大的差异,据统计,二者之比达到4.8比1的程度。这意味着,近5个农民劳动的价值仅相当于1个工人的水平,难怪毛主席认为也不对头。在这种劳动生产率的扭曲差异下,农民被沦为社会的最底层,直不起腰,抬不起头。相应的也导致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相差2.7倍,许多农村地区,连温饱都不能维持,不得不靠国家救济过活。这种农产品的低价政策,极大地抑制了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广大农民除种够自己的口粮和必须上缴的“皇粮”之外,一般不愿再增加粮食生产。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这种情形才稍有改变。国家不仅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而且大幅度地提高了粮食收购价格,以此保护农民的利益。

        1992年,国家出台每50公斤早稻谷22元的保护价,不过,据测算,这个价格仍低于当时的粮食生产成本。此后,1994年,国家对粮食定购价格再次进行了提价。每50公斤粮食48元,比上年提高39%,是解放后提价幅度最大的一年。1996年,国务院宣布,从1996年新粮上市起,小麦、稻谷、玉米、大豆定购价上调,平均每公斤提高0.3元,同时允许地方再上浮10%。这样大体上最高提价幅度每公斤达到0.44元。中央希望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继续实行价外补贴及粮、棉与化肥挂钩等办法,以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但事实上,这个价格仍然偏低,农用生产资料价格居高不下,农民经济负担较重。1994年物价上涨21.7%,1995年上涨14.8%,而其中农业生产资料费用上涨达32.2%,主要是化肥价格上涨,远远超过了物价平均上涨幅度。

        1998年,国务院规定粮食收购价格由各省按上一年的水平自行确定,因此各地的粮食价格不一,大体上与1997年持平,部分地方略有下降。江西,早籼稻定购价为每50公斤57元,保护价为50元;北京的小麦定购价为每50公斤76元,玉米为62元;云南,早灿稻定购价每50公斤57元,小麦70元……从全国总的情况来看,一般稻谷定购价为每50公斤50~60元,小麦65~75元,玉米60~70元,保护价比定购价低10~15左右。现在的粮食价格水平,虽然不能说已完全达到与价值相符的程度,但已大大接近了农民期望的价值水平。粮食种植已有利可图,粮食生产成为农民获取收入的主要来源。价格改革的成功,是这次粮改能够顺利进行的基础与前提。

        

粮食少了,农民是老伯伯;粮食多了,农民是土老帽



        高度集权的“大锅饭”体制和“谷贱伤农”的统购政策,压抑了中国的粮食生产。从1953年至1978年的26年中,中国的粮食生产一直处在徘徊停滞状态。由1953年的总产量16683万吨到1978年的30477万吨,平均每年仅增加了530万吨。人均占有量由284公斤增加到318公斤,每年仅增加了1.3公斤。粮食生产发展缓慢,使中国在这26年时间里,粮食供求矛盾一直尖锐地存在着,成为困扰中国上至中央领导下至平民百姓的首要难题。据统计,这26年时间里,国内粮食收支有15年亏空,只有11年稍有结余。

        1979年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后,农业生产力得到一次全面的解放,加上粮食收购价提高,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粮食生产迅速发展,粮食总产量每年以2000万吨的速度递增,到1984年达到40731万吨。5年时间,增加了10000万多吨。这是中国粮食生产史上最辉煌的一页。

        俗话说:“手中有粮,心里不慌”,但中国的农民却手中无粮心里慌,手中有粮心里照样慌。

        这便是中国农业生产的又一大悲剧。

        在粮食紧张的艰难岁月里,广大农民以一种朴素的爱国之心,自己勒紧裤带子,把有限的粮食交给了国家,保证了城市居民的供应,保证了国家建设的需要。而他们得到的,仅仅是一句“农民伯伯踊跃交售‘爱国粮’”的赞语。

        现在,他们粮食丰收了,全国人民都吃饱肚子了,按说,这是天大的好事,这是梦寐以求的目标。

        但是,这天大的好事,却只有吃粮的人高兴,种粮的人反而又发愁起来了。

        “卖粮难”,一个新名词诞生了。

        1984年仲秋,湖南省某县一粮站大院里,装满粮食的板车、手扶拖拉机、萝筐挤得水泄不通,几百名汗流满面的农民在围着几名粮站工作人员团团转,求爷爷,拜奶奶,只差下跪了,但工作人员不为所动,坚持每户只能按计划分配数收购,多的一粒不要。

        新疆某边境小县,主要街区有1/4被满载粮袋的马、牛、驴车和手扶拖拉机占据,顺着车流的走向,千米外的粮站大院里,人车蜿蜒,曲曲折折,塞满粮站的大院子。有人已接连排了十几个小时的队,有的已被验质员打回重新翻晒了三四次,再晒就要晒熟了,但仍“不合格”……“天府之国”的四川某县农民愤怒了:以前粮食紧张时,我们把自己的口粮都交给了你们,现在粮食多了,你们就“甩派头”了,你们还要不要我们种粮食?情绪冲动的农民砸了粮站。

        孩子等钱上学,子女等钱结婚,房屋等钱翻盖,更急人的是,冬季生产等钱买种子,来年生产要钱冬储化肥,我们能怪农民冲动吗?

        江西、江苏、吉林、安徽……中国的农民第一次感受到了丰收的忧虑。

        欠也忧,丰也忧,农民好伤心。花了成本种了粮食,现在却只能放在家里烂,这田还有种头?

        不是农民的报复,而是必然的结果。第二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由16.9亿亩大幅度跌到警戒线以下,仅16.3亿亩,成为建国以来最少的一年,粮食大减产,减产总量2820万吨,减产幅度也居建国后的第一位,超过令人心悸的1960年。粮食一下子又紧张起来,“卖粮维”还喧嚣尘上,“买粮难”便接踵而至。

        许多人这才惶惶然,这才想起农民老伯伯。于是,组织工作组下乡,派干部驻村,挨家挨户搞动员、做工作:种爱国田无尚光荣,交爱国粮为国分忧……通情达理的农民又一次帮助政府渡过了粮食难关。

        第二年,粮食播种面积恢复到16.6亿亩,粮食总产量达39151万吨,1989年再次跃上4000万吨台阶。

        肚子饱了,脸就变了。

        当农民怀着丰收的喜悦,肩挑车拉,将黄灿灿的粮食送到粮站时,他们才发现站门紧闭,“暂不收粮”的牌子让他们从头凉到脚。

        “卖粮难”幽灵,又一次笼罩了中国的农民。

        这是比1984年范围更广、压力更大的一次卖粮难。全国几乎大部分产粮地区的农民,都无一例外地受到卖粮难的打击。据吉林、安徽、湖南等9个产粮大省估计,约有480万吨粮食不能入库,黑龙江、湖北、河北等省农民有670万吨粮食急需寻求出路。村间小道上,乡镇大路旁,到处是车拉畜载的粮食,有的农民为出卖几百公斤粮食竟拉着架子车走遍了方圆几十里的所有粮站,但都被挡回。江西某地一农妇为卖掉一袋粮给儿子看病,竟跪在地上哀求粮站工作人员。

        40000万吨的粮食总产量,对于当时已有11.4亿人口的中国来说,并不多,最多只能算是解决温饱的水平,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面积的粮食“过剩”现象呢?显而易见,这便是我国流通体制的弊端。体制不顺,流通不畅,国家缺乏调控能力,以至粮食多一点就“卖粮难”,粮食少一点就“买粮难”,于是,粮食生产便在“多了多了少了少了,少了少了多了多了”之间扭秧歌。

        弊端在体制,灾难却落在农民身上。这一年,不仅全国产粮区农民70%的余粮没有卖出,国家应当收购的合同定购粮,全国也有数百亿斤未能兑现,有的勉强由粮食部门收下了,却无钱可付,给农民的仅是一张不知何时能兑现的白条子。

        粮食部门无力收购,一些粮食商贩便趁机压价收购,每50公斤粮食仅值32~34元。根据货币贬值率换算,一公斤粮食仅相当于10年前价值的1/3或1/2。

        1990年,中国农业史上的一个大丰收年,但由于卖粮难,农民人均纯收入扣除物价因素,不仅没有增加,而且在不少省区还下降了。中国农村的丰收,其结果却是一场空。四川省农民有近50亿公斤粮食卖不出,少收入40~50亿元资金。黑龙江省农民也有十几亿公斤粮食未卖出,少收入十几亿元。即使收购了的,许多也仅只是白条一张,买不得盐,打不得醋。

        在此情况下,一些地方领导飘飘然、昏昏然了,他们被粮食“过剩”的假象蒙敝了,认为中国的粮食问题不是少了,而是多了,应该调整种植结构,什么赚钱种什么,于是大力缩减粮食种植面积;应该取消粮食定购,让农民自己消化多余的粮食,于是粮站挂出了“暂停收购”的牌子;应该放开粮食经营,让个体集体一齐来搞活粮食经营,于是粮站转行开商店,个体户则代替粮食部门行使购销粮食的职责了……他们全然没有想到,卖粮难暴露的不是粮食过剩,而是流通体制不顺,因而对这次卖粮难没有引起足够的认识,致使这次卖粮难愈演愈烈,一直持续了3年多,有40个月之久。结果,就在农民灰心丧气、全社会都认为粮食过剩之际,全国爆发了1994年的粮食涨价风潮。

        与卖粮难相伴随的自然是粮价的波动,这对于拿粮本本吃平价粮的城市居民来说自然没有多大的影响,而对要靠这些像侍弄宝贝儿子一样侍弄出来的粮食维生的农民来说,则意味着新房能不能建,孩子的学费能不能落实,农机具还能不能买。固然,国家的定购粮不会有大的波动,但定购粮款连七税八费都扣不了,农民真正要弄点钱花,还主要靠定购粮外的部分。因此,粮价的波动对农民有着非常直接的关系,而往往是一丰收就粮价下跌,并且跌价了也没人要,出现卖粮难。以至连农民也闹不清是因为卖粮难而粮价跌还是因粮价跌而卖粮难,反正对农民来说是祸不单行,卖粮难与粮价跌一齐来。当然也有粮食走俏的时候,这时虽然粮价会有所上升,但真正得实惠的不是农民,而是中间流通环节。1984年,粮食市场供过于求,价格下跌;1985年供不应求,价格回升;1986、1988年两年粮食基本平衡,但由于地区间不平衡,加上农民惜售心理,两年的秋季都发生了粮食大抢购,价格飞涨;1987年供过于求,价格回落;1989年粮食供求基本平衡,上半年延续1988年的高价位,但是下半年和1990年粮食市场出现疲软,粮价大幅度下跌。这次维持时间最长,一直到1993年6月,长达40个月,其中小麦均价由每公斤1.02元跌至0.76元,降幅25.5%,大米由均价每公斤1.47元降至0.96元,降幅达34.69%,不少地方粮价降至改革以来的最低点,同时也出现了最严重的一次卖粮难。

        物极必反,在经历了长达3年半的价格疲软后,从1993年下半年开始,原来过剩的籼米价格陡涨,从1993年6月的每公斤0.9元涨至1995年8月的2.4元,涨幅达1.67倍,玉米涨1.4倍,以至国内市场价普遍高于国际购价。按1995年8至10月均价比较,小麦高16.75%,玉米高38.15%,大米高63.5%。

        随着国家采取一系列调控措施,粮价才基本稳定,但随后卖粮难又在一些地方开始出现,粮价又开始走入一个低迷的状态。从1995年底开始下滑,上半年平均粮价还是每公斤1.6元,年底便降至1.4元。1996年,在国家宣布提高定购粮价格后,市场粮价下滑速度并没有完全遏制,部分地方甚至更加加快,仅优质大米降价就达15.7%,并一直低迷到1998年粮改启动前。按1996年的情况比较,粮食普遍低于国际市场价,如粳米低35.46%,小麦低33.2%,玉米低27.7%。

        不是多了就是少了,不是少了就是多了,粮食流通体制再不改革,我们将永远在这个怪圈里打转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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