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来后,我发现自己躺在医院的病床上,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床单,白色的药柜。可欣坐在床边的椅子上陪伴着我。见我醒来,可欣笑得眉眼都开了花,说:“淑心姐你可算醒了,这一觉睡了三个多小时。”
我回忆起昏迷前的场景,张丰乙冰柜里的肉块又浮现在眼前,我再也遏制不住恶心,胃里翻江倒海,一股脑地涌到嗓子眼,“哇”的一声大吐而特吐。不过我连续几个小时没吃东西,胃里已经排空了,除去酸水,什么也没有吐出来。
可欣唯恐避之不及,边叫护士帮助打扫边说:“你也太夸张了吧?又不是第一次出现场,至于见到一冰柜人肉就又呕吐又昏迷的吗?”
我吐得昏天黑地的,索性不理他,把头埋到枕头里痛哭。可欣不明所以,呆呆地看着,不知道该怎么劝说。
我病了,高烧四十度,神智有些模糊,还说胡话、做噩梦,连续打了三天退烧针才渐渐好转。
我并不是反应过度,而是事实真相太恐怖、太伤人。这个秘密我没有跟局里的任何人说,当然沈恕很可能已经猜到了。在抓捕张丰乙的现场,冰柜里储藏的人肉和桌上才串成的羊肉串有着完全相同的颜色和肌理,张丰乙卖的“羊肉串”其实是人肉,是那些遇害的流浪汉的肉!
而我,曾经是张丰乙的忠实顾客,在他的摊位上吃过的肉串大概有几十串。
我懊恼得想自杀。
这个情节过于骇人听闻,后来公布的案情中都有意将其略去,只有报送公安部的内参中才作了详细描述。
我出院后才弄清楚那天在抓捕现场发生的事情——张丰乙死了,是自杀。
事后来看,张丰乙早就做好了必死的准备,所以当我们突然出现时,他并没有矢口抵赖或试图逃跑,而是坦然认“罪”。不过,他内心深处并不认为他的所作所为是犯罪,而是在修补“破窗”,为社会做好事。他不想落到警方手里,也不愿被送上法庭和刑场。他宁愿自我了结,干脆利落,绝不拖泥带水,这符合他一贯的个性。
在我昏倒的瞬间,三个侦查员都看出了张丰乙有自杀的企图,二亮吼了声“放下刀”,沈恕则果断开枪,准确击中张丰乙右臂,只是稍晚了半步,切肉刀已经刺进张丰乙的脖颈,颈动脉被割断,血浆如喷泉般奔涌而出。在救护车到来之前,张丰乙就因失血过多而死亡。
在他家里找到许多本残缺不全的刑侦类书籍,詹姆斯·威尔逊撰写的赫然在内,书角都卷了起来,纸张泛黄,散发出油腻的味道。
张丰乙至死也未交代他抛尸的所在。他家的冰柜里虽然储藏了大量的人肉,但是流浪汉们的头颅和骨骼被丢到了哪里?张丰乙在近三年时间里连续作案,杀害九条人命,尸体却从未被发现,他究竟是怎样做到的?
找不到尸体,案子就缺乏证据支持,张丰乙杀害的人数、被害者的身份,都无法得到证实。这起案子仍是悬案。
八百里楚原,滚滚巨流河,巍巍苍莽山,张丰乙随便把尸体丢在哪个隐蔽的角落,找起来都像大海捞针一样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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