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问我,对干掉那些诋毁过我的人,有没有过愧疚?确实也会。就在科莫湖边上的老阿尔伯特家住了几个月后,我曾多愁善感过:那个湖本身就特别容易让人伤感,加上湖四周又是如此安静。那种孩童般的与世无争,以及周遭种种善意的暗示,都让我为那个老书虫的即将驾鹤西去而感到惋惜。好在杰妮及时用讪笑唤醒了我。
“快收起你那无用的感伤,”她说,“我可不吃这一套。”
我们本可以不留痕迹地杀掉阿尔伯特一千次了——这也是我独奏会上最痛恨的一点。不过缓缓也好——这样我们就可以知道他藏书的确切市值。否则他死后,鲍奇先生会把这笔财富洗劫一空。不出意外的话,我将轻轻松松地获得相当于中世纪博基亚家族的一大笔财富。
虽然一路上大风大浪,我们都扛过去了,却不幸在阴沟理翻了船——最后的失败不怨杰妮,全怪我。如果听我们家智多星的话,应该等她找到她叔叔的遗嘱之后,我再动手的。她自己就是这么做的。如果这招真的最后管用的话,接下来我的职责便是舒舒服服地打理我们的巨额额财产。我应该谨记‘一步一个脚印’ 的道理。恰恰这个时候,我那艺术家式的骄傲——我的虚荣心,我的权利意识开始作祟,完全毁了大团圆的结局。我俩确实都是艺术家。但无疑她更胜一筹!多么直接的讽刺,这一切又是多么可笑啊!她的心和身体,都属于希腊最美时期的艺术品——无一不回荡着希腊艺术的严肃性、无情的质朴以及完美无瑕。我们辛勤耕耘过,本该一起享受丰收的喜悦才对。
虽说最后没能如愿以偿。但在生死关头,她从死神手里救下我的性命,让我得以活到现在。她最后的忠诚,有如飞蛾扑火般燃尽自己。哦,我怎能忘记,最后那个超越生死的瞬间!没有她的陪伴,我要怎么才能继续活下去?当杰妮摆脱了世俗的牵绊,乘风而去的时候,我也做好了同样的准备。既然我俩是一对无法分开的比翼鸟,那么,在不久的将来,我也深信,无论造物主如何和我们开玩笑,就算到天堂里,我俩也会永远厮守在一起。谁又敢说不会如此呢?“世上本无对错之分,关键在于你怎么想。” 或许万能的造物主,早已把所有的一切都安排好了:他可不会叫老虎去吃草,或者让老鹰去采蜜。
我那条理更清楚,思维也更开阔的老婆,总是不太信任我们的美国朋友——彼得·甘斯。当她第一眼看到那个人的时候,就觉得他和布兰登有点不太一样。他可不像我们的小乖乖马克那样好骗,事实上一开始,来科莫调查之前,他已经对我们心存戒备了。杰妮相信,未来他会成为我们面前最大的阻力。我也感受到了他人格的魅力,很高兴遇到了一个旗鼓相当的对手。
彼得很明显是个多疑之人——毫无疑问,这源于他那该死的职业病。他应该叫‘汤玛斯’ 而不是‘彼得’。他从不接受那种看起来理所当然的东西。他自己说他的‘第三只眼’——心灵之眼——能看到很多其他人看不到的东西。他本该当一个臭名昭着的恶棍的。
我不该再蹦躂出来的。这样,被请来调查此事的甘斯就抓不住我的把柄了。是艺术家的骄傲——那种虚伪又愚蠢的优越感,毁了一切。如果甘斯来之前,老阿尔伯特就长眠于科莫湖底的话,那么二十个甘斯也找不到他。既然我决定要他的命,那上帝也救不了他。不过也是我的失误,亲手葬送了大好的局面。当可恶的甘斯出乎意料地,一而再再而三地抢在我前面——我很晚才意识到到这一点。实际上,他早就盯上我了。他跑回英格兰,像只鼹鼠一样刨我的过去,不久便会得出这样的因果关系:很明显是迈克尔·彭迪恩杀了罗伯特·雷德梅因。反过来才怪。有了这么个信念,他在每次案情重建的时候,都会看到些许曙光。不过即使如此,必须要有足够的灵感火花,才能跳跃式地认定多里亚就是那个失踪彭迪恩。
甘斯在自己熟悉的领域确实很棒。虽说他是一个自掘坟墓的贪婪之人,虽说他不像别的绅士那样抽烟斗,而是吸那些捣碎里鼻烟的习惯令人作呕——但我还是不得不服他。他一方面给我吃药,稳住我;另一方面在黄昏中同样造了个‘雷德梅因’的冒牌货,来试探我——这几招都很绝。这一切来的如此突然,我当时都没时间考虑。要是当时承认我见鬼的话,是危险的,但之后我假装说我没看见,却是致命的!他最老奸巨猾的地方,在于他向我保证什么也没看到。这让我瞬间怀疑自己是不是产生了幻觉。从那时开始,决战就开始了。我处于非常不利的位置。
我不知道他从我的那个致命失误中得到多少启示。不管怎么说,当时根本没有考虑的时间。我猜现在甘斯一定把我和那个他不在的时候,穿着雷德梅因的衣服,差点开枪打死布兰登的人联系在一起。没错,那个协助我在格里亚恩泰挖坟墓的人是杰妮。当我沮丧地发现我没有干掉马克的时候,也是她在安慰我。那次算他命大,咬破舌头救了自己。要是当时我没看到他嘴里流血的话,肯定会再补上一枪的。
我万万没想到,阿尔伯特刚死的那天晚上,甘斯就要抓我。谁能料到他会使出这么一招呢?我想当然地以为,杀了老阿尔伯特以后,厉害的甘斯也会发现我和那个案子没什么牵连,最后不得不陷入苦思冥想之中。要是我知道甘斯会回来抓我的话,第一时间就会逃得无影无踪。找个地方避一两年风头后,再换一个崭新的形象出现。到那个时候,我会让多里亚留下足够的证据,说自己畏罪自杀了。
我从来没有想到过,甘斯的智商竟然达到了那样的高度!只要他稍稍走开一会儿,我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干掉那个老书虫了。他派布兰登一个人去看着阿尔伯特。杰妮那无法拒绝的吸引力,正是为这些场合准备的。她发现:当自己依偎在布兰登怀里,唤醒他对未来一厢情愿规划的时候,牢牢抓住那呆子可怜的注意力简直太容易了。必须指出的一点是:这位杰出的人物一次次地掉进温柔陷阱,不但使我们如鱼得水,也让甘斯的努力一次又一次付之东流。在那个异常重要的夜晚,甘斯让他去看着老阿尔伯特,似乎甘斯先生不觉得他的助手有着致命的缺陷。是的,即使像甘斯那样的天才也会犯错。甘斯也是人不是神啊!
在杰妮向她听众诉说自己种种不幸,让布兰登拍胸脯保证为她出头的时候。我离开了别墅,布兰登也看到了。找一艘船划到贝拉焦去,也就是十分钟的事情。我找了一艘别人不会留意的小船,装了一袋大石头。又马上划回皮亚内佐别墅,爬上铺在水面上台阶。那个黑胡子是我以前一直戴着伪装的,我把外套留在船上,穿着短袖重新出现在那里。
我用颤抖的口音,对完全认不出我的阿桑达说:鲍奇先生得了重病,眼看就快不行了。话说到这里就够了。我马上回到小船上。不出三分钟,阿尔伯特就跑出来冲上船。他好像从未见过我似地给我一大笔钱,让我赶快送他过去。在离岸一百五十码 的时候,我让他到船头去,解释说那样我可以划得更快些。当他从我身边走过的时候,我举起了那把小斧头。他马上就倒下去了,看起来一点也不痛苦。五分钟之后,我把石头绑在他的脚上和胳膊上,推下船去,沉到科莫湖底。那把斧头也被我一并扔了下去,它的使命完成了。许多年之后,这把武器就会成为宝藏也说不定呢。所有的这一切,都是在离皮亚内佐别墅不到两百码 的夜色中完成的。
随后,我奋力划向岸边。把船藏到岸边不容易看到的地方。把假胡子塞进口袋里,悠闲地走向一个熟悉的小酒馆。这一切打我从布兰登眼皮底下离开,只用了二十四分钟。我得在这个酒馆荡上一段时间,以便造一个充分的不在场证明。至于我何时到那里的,没人知道,以后也不太会有人去查。我走回家的时候一点没料到,一切都结束了——我被打入了十八层地狱——一切都没了——在怀抱亡妻的时候我意识到,没有她,生命对我来说,也不再有意义。
我感觉,伊人好像穿着绫罗绸缎飞天而去。而作为这名奇女子的爱人,在所剩无几的日子里,我也没什么其它要求了。但想到要和别的囚犯一起被送上绞刑架耻辱地绞死,我才不干呢。甘斯应该很清楚这一点。他有没有告诉过警方,我曾是个牙医,让他们好好检查一下我的口腔呢?他是知道我有一些能耐的,可惜还没吃透我。只有和我一样的天才,才有资格评论我。而这些先贤,像彗星般孤独地划过天边,又寂寞地离开。我们带来了璀璨的光芒,当我们消失的时候,人们纷纷赞美上帝。我以前也常向上苍祈祷,让我在孤独人生旅程中找到一个更好的伴侣。我和杰妮就像一对双子星,交汇闪烁。我们一起发光,一同幻减。以后我俩的名字也不会分离。
哦,对了。我把所有的遗产都献给彼得·甘斯先生。我认命马克·布兰登先生为我遗嘱的执行者和剩余财产的继承人。我对他没有什么好抱怨的,他简直在旁边为我们做了他所能做的一切。或许你会问我,“当一个人被判处死刑,呆在牢笼般的监狱里,数着自己的死期一天天的临近——他恐怕插翅难飞了吧?”当全世界的人看到这封信的时候,你就会知道答案了。
“Al finir del gioco, si vede co。”这句义大利语的意思是:“比赛结束的时候,我们会看到谁是赢家。”并非总是如此,有时比赛难分伯仲,赢得对手的尊敬挺容易的。我觉得这次我和甘斯打了个平手。我想甘斯绝非一个好大喜功之人,也不会吝啬给某人一些掌声。他会明白,纵使我俩平分秋色,但杰妮还是更胜一筹。
十天后,甘斯在他波士顿郊外的大房子里看到了这封信。在他的餐桌上,还有一个从英格兰寄来的小包裹。包裹里是甘斯最喜欢收藏的鼻烟壶。他之前已经留了一笔钱,叫伦敦的朋友给他搞这么一件宝贝。结果他失望了,某些比任何鼻烟壶更重要的东西牢牢抓住了他的眼球。布兰登也寄来了一封信。里面既有和报纸上差不多的资讯,也有告诉甘斯的私人秘密。
我敬爱的彼得·甘斯先生:您想必已经看完了彭迪恩的认罪书。但您未必了解其中所有的是非曲折。我这边附上他送给您的礼物,我敢打赌,您和其他任何人再也不会收到比这更令人难忘的东西了。他在狱中写了一份遗嘱,法院判决我继承他的所有遗产。而我已经把所有的遗产(包括您的那份),都交由警方转赠给帝国孤儿院。想必您对此也不会有什么异议吧。
以上就是故事的全部。随着他死刑刑期的日益临近,我们已经增加了许多特殊的安保措施。彭迪恩本人倒是一副稳坐钓鱼台的样子,既没惹什么麻烦,也没有再发出警告。在写完认罪书之后,他要求我们列印出来,这么做显然不符合规矩。于是他就一直扣着这封信,说等他死了以后再交出来。的确在他落笔之前,我们已经赋予了他这项权利。他自始自终保持着克制、合作的态度。什么都吃得下去,和看守他的警备一起锻炼,还抽了很多的烟。我要告诉您的是,罗伯特·雷德梅因的尸体,在他供述的地方被找到了。可是由于潮汐的作用,很难确定本迪戈坟墓的具体位置。我们到最后还是一无所获。
在临刑前的最后一个晚上,彭迪恩像往常一样,用被子蒙住头呼呼大睡。他两边各站着一名狱警,房间里的灯也始终亮着。突然间他叹了口气,从手里拿出一个包裹,递给站在他右边的警卫。
“把这个给彼得·甘斯先生——这是我的遗嘱。”他说道,“请记住,马克·布兰登先生是我的遗产继承人。”随后把一包小东西塞到狱卒的手里。与此同时,他很明显地身体剧烈抽搐了一下,口中发出痛苦的呻吟,猛地直起身子,然后突然向前倒下去,没了意识。一名狱警跑上去搀扶他,另一名去喊监狱里的医生。但一切都是徒劳,彭迪恩已经死了——死于氰化钾中毒。
您应该记得有两件泄露他秘密的事情。第一个是他早年在义大利的经历。还有一个就是您始终不理解为什么他会那么冷血。我现在都找到了答案。如果我们有一双和他一样眼睛的话,也能马上找出答案。因为对他来说,瞳孔和虹膜一样,都是灰色的。所以我们一开始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人的样子那么怪。他心里一直藏着这个秘密,别人无法察觉。他说只有他母亲知道这个秘密:一次意外的事故让他失去了一只眼睛。一只玻璃制的义眼巧妙地掩盖了这个缺陷。死后在他嘴里也找到了咬碎的氰化钾胶囊。
我猜您也猜到了这个无赖的声明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我辞掉了侦探的工作,另找了一份营生。我需要一段不被打扰的时间,独自去忘掉这段可怕的经历。明年我可能需要出差去美国。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很想再见您一面。请允许我这么做。我不是要旧事重提——那对我来说充满苦涩,也没有任何意义。我们得向前看——或许我会看到退休的您,带着满身的荣誉,惬意地享受生活。或许到那个时候,我也能完全释怀了。
甘斯打开了那个包裹。
里面是一颗玻璃义眼。做工非常精细,足以以假乱真。它里面漆黑一片,完全遮蔽了真理的光芒,虽说它有着完美的光泽和透明的色调,但那些蒙蔽彭迪恩的东西,却一点儿也没给甘斯造成困扰。那并非十恶不赦,他脑海里已经不记起那张演员的脸。
他把那个小盒子翻了个面,露出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
“真是不可思议。”他大声说道,“他说得对,他老婆比我们都更胜一筹。如果他听她的,不卖弄虚荣的话,他们两个不但能好好地活着,还有享不尽的荣华富贵呢。”
当甘斯拿出那金制鼻烟壶,吸鼻咽的时候,那颗深棕色的义眼,像是听懂了他话似地眨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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