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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交错的场景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四国A县警察本部搜查一课的警部补和同县芝田市警署的巡查部长拜访了住在博多公寓的下坂一夫,并询问了他那篇被《文艺界》引用的文章。对此,下坂一夫有些摸不着头脑。其实这事与看过同一本杂志的四国A县警察本部搜查一课课长香春银作有关。他当时躺在摆有菊花花盆的檐廊地板上,目光被“同人杂志评论”栏目所吸引。也就是说,那两位警察出差去福冈县,并对下坂一夫不动声色地展开调查一事,源自香春课长休息时在家晒太阳时看的那本杂志。

        第二天上班,香春银作立刻吩咐了部下要出差的事。

        “把芝田市户仓寡妇被杀案的侦查记录全部拿来。”课长一露面便匆忙下达命令,而且语气里充满了紧张。部下不由自主地看了他一眼,他脸上的表情硬邦邦的。

        “是那个已经被起诉了的案子的记录吗?”

        这个案子早过了警察的侦查阶段,现已移交至地方检察院,快要进行第四次公审了,因此部下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

        香春课长默不作声地点了点头。比起多余的回答,他这一动作更能让部下感到上司做出决定时的威严。

        这个案子现在已经通报检察院,进入了公审阶段,而负责侦查的不是别人,正是香春课长。那份记录他已经不知看过多少遍,早已像他亲自写的一样烂熟于胸,现在又要重新看一遍,部下感到其中必定大有文章。

        不多时,香春课长的办公桌上堆起了好多本厚厚的文件册,白色封面上写着黑色的文字:《芝田市户仓寡妇遭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

        报案人询问笔录、实地勘察报告、检查报告、尸体解剖报告、鉴定书、证人询问笔录、证据查收目录、侦查报告、逮捕证、向司法警察的供词笔录、向检察官的供词笔录等,从侦查初期,到嫌疑犯被捕的地方派出所的审讯记录,再到送检后的检察官的审讯、起诉书为止的资料都在这里,满满当当地装订了好几大册。

        香春课长喝了一口茶,润了润舌头和咽喉,然后拿起其中的一册。他此刻的目光中,已经看不到半点老文学青年的激情,也没有欣赏粗陶花盆上斑点的雅兴,此刻他的内心,完全被他的职业执著心所占据,一心想要在堆积如山的搜查记录中,找到突破性的发现。

        这些资料有一大堆。侦查报告的装订册后面,还附有一份送地方检察院的文件复印件。只要读一下这份五百来字的文件,可以大致掌握整个案子的要点。香春课长将目光落在这份文件上。

        出生地:同县同郡同镇F区三十一番地

        居住地:A县芝田市山冈八十一番地

        工人,铃木延次郎,年满二十九岁

        犯罪嫌疑人为了筹集结婚费用,决定实施抢劫。于昭和××年十月二十八日夜晚十一时三十分左右,犯人从芝田市户仓一〇八七番地二,即山根末子(无业,年满三十岁)家屋后的防雨窗潜入,威胁并夺取被害人现金十万三千日元。随后紧缚被害人双手,对其实施强奸。过程中因让被害人看到面部,害怕罪行暴露,于是将被害人勒死。并于二十九日凌晨零点二十分左右,由原潜入处逃离了现场。

        二十九日上午九时许,邻居因有事造访被害人家,发现被害人家屋后的防雨窗开着,心生疑虑,随即向附近的派出所报了案。派出所的人员赶到现场开始调查本案。县警本部对本案也极为重视,派遣了侦查员协同破案。根据取证鉴定结果,判定本案为入室盗窃,并将侦查范围扩至被害人家以西约三公里的××工业株式会社芝田工厂的职工宿舍。通过对品行不端人员的排查取证,于十一月十七日逮捕了上述犯罪嫌疑人。经审讯,该嫌疑人于十一月三十日,供认了其单独作案的犯罪事实及经过。

        犯罪嫌疑人计划于明年与芝田市的大川娟子举行婚礼,由于缺少婚礼所需费用,又得知被害人是一个孤身独居的寡妇,有大量存款,并向附近邻居放高利贷,于是实施了犯罪。犯罪嫌疑人为获取结婚费用而实施盗窃,犯罪动机不值得同情。在实施抢劫后,又捆绑被害人实施强奸,并残忍地将被害人勒死,犯罪情节极其凶残,理应予以严厉处置。

        以上是案子的概要。

        警察的实地勘察报告中,附有被害人寓所内外的示意图、尸体发现现场示意图、尸体位置图以及相关照片。另有关于“被害人山根末子的位置”的文字说明。

        本案的作案现场在山根末子的住所,位于芝田市东方八条镇县道约三公里处的芝田市户仓,具体方位为县道以南第一个十字路口的西南角。该建筑朝东,是木结构平瓦房,建筑面积约为五十二坪,总面积约两百坪。

        近年来,芝田市迅速发展,公寓房、商品房以及私人建筑,不断向城市周边延伸,然而案发现场附近尚未完全被开发为住宅用地,属于新开发地和旧农村的交界地区。

        案发现场以西三公里处,是××工业株式会社芝田工厂的员工宿舍(只居住单身工人,约六十名)。宿舍以西一公里为工厂所在地。

        被害人山根末子的居所,如示意图二、三及照片一、二、三、四所示。宅地外植有与道路平行的悬铃木,西北角有竹篱与外界区分。南面外围栽有高约一米半的柏树,内侧则为檀树,两者形成树篱防火隔离带。院内有一棵高八米左右的古樟树,在附近一带很显眼。

        这就是《被害人位置及居所内部状况》的部分内容。除此之外,还有针对大门、各个房间、厕所、檐廊、后门、储藏室等处的详细描述。

        然而,搜查一课课长的目光并未投向这些内容,而是被《被害人居所近的基本状况》、《被害人居所周边状况》等部分所吸引。

        司法警察写的这些枯燥乏味的“写实主义”文章,虽然无法激起香春课长的文学触动,但他还是读了许多遍。可现在,他好像要在这些干巴巴的文字中寻找别样的趣味。

        那些一味卖弄文学技巧的文章,在现场还原效果上远不及这些朴实无华的报告书。特别是香春课长时不时翻阅的文学杂志中那些实力派、新锐作家的作品,常常玩弄一些新奇的手法,叫人摸不着头绪。而下面的这份《被害状况》就写得非常清楚明了。

        卧室状况:

        被害人山根末子横躺在日式房间东侧的被子上,被子从下身往上身方向翻起,睡衣下露出双腿。该状况如照片四十七所示。

        靠近壁龛的前隔扇旁,放着棕榈树盆栽和一个约一米高的三面梳妆镜。镜台的抽屉关着,镜台上放有香水、乳液各一瓶。

        掀开被子上部后可以看到,被害人山根末子的头没有枕在枕头上,脸向东,两眼紧闭,口中出血,两手手腕被绳子绑在一起。

        被子全部掀去后如照片四十八所示。被害人身上穿有纵向条纹的粗绸睡袍和漂白布贴身衬衣。

        照片四十九是脱去睡袍后的状况。被害人的脸部歪到被子外,右脸颊贴在榻榻米上,两手位于脸部前方,右手压在左手上,绳子在手腕上缠了两圈,颈部被绳子和蓝色包袱布勒住。双足脚踝处用绳子绕了一圈,并未打结,脚边发现一段长约三十二厘米的绳子,与捆绑脚踝的绳子为同一种。

        被害人山根末子的白色棉衬裙被拉到膝盖处,内衣袖子被卷到肘部以上,内裤被脱掉。

        尸体的状况如照片八十五所示,前颈部有明显勒痕,勒痕上部有淤血。食指、中指的第二关节处有创伤,并伴有轻微凝血现象。两手手腕部分的状况如照片七十八所示,勒痕陷入皮肤较深。大阴唇上部的耻毛上沾有精液,左大腿内侧如照片一零五所示,两处疑似附有精液。双眼眼睑膜发现溢血,鼻孔处有泡沫状液体,口中出血,舌头被牙齿咬住。根据以上现象可以判断,被害人是被上述凶器缠住颈部窒息而死的。

        从以上的被害状况可以分析出被害人的反抗程度。根据被褥的状态、颈部离开枕头露出被子的状态、手腕和脚踝被绑的状态可以看出,被害人在遭受强奸时,并未进行激烈的反抗。前文所述的状态,是被害人因窒息感到痛苦造成的。

        犯罪嫌疑人铃木延次郎第一次口供:

        犯罪嫌疑人在芝田警署内,于昭和××年十一月二十日自愿作出如下供述。在审讯前,本署警员已事先声犯罪嫌疑人有权保持沉默。

        我于去年七月离开老家去冈山市兄长那里找工作,可结果没有找到,直到去年九月才进入位于芝田市莲见区的××株式会社的工厂,在其产品包装部工作,月薪九万八千日元。平时住在该工厂的单身职工宿舍。

        今年六月份,我在市里的电影院认识了住在市内馆镇二丁目三十七番地的大川娟子(二十六岁)。之后我们开始交往,并商量结婚,已得到娟子父母的同意。今年秋天建造的位于市内绀屋镇商品房将作为我们的新房,娟子已申请,并且抽签也中了,她父母也愿意为我们支付房款。我想我作为男人,应该负担一半的结婚费用,但我的工资太低,还要扣除宿舍的住宿费用。因此我一直为此而发愁。

        今年九月初,和本地人、同事大塚启藏(二十八岁)路过市内户仓时,他指着一户人家对我说,这家的主人三年前死了,现在只住着寡妇一个人。那个寡妇叫山根末子,她用丈夫留下的钱向邻居和熟人放高利贷。

        我正在为结婚用钱发愁,听了他的话,也想到山根末子那里去借钱。于是有段时间,我每周都会去山根末子家周围转两三次,但还是下不了进去向她借钱的决心。我想,像我这样一个每月到手只有八万日元左右的小工人,又没有任何东西可作抵押,山根末子应该不会借钱给我。

        我知道那个家里只有山根末子一个人,就起了去偷钱的念头,虽然我也知道这样做不对。后来,我假装散步,又去山根末子家周围打探了好多次。

        十月二十八日下午四点钟左右,我以腹痛为借口,提前下班回到宿舍。然后我跟管理宿舍的阿姨说,我认识市里一个好中医,要去他那里看病。五点左右,我坐公交车在市内火车站下车,为了消磨时间,我到电影院看了两场电影,又到寿司店去填饱了肚子。就这样,我等到了十一点钟左右。末班车也开走了,其实我也担心坐车被人看到脸,所以我就走了大约三公里的路,到了山根末子家的后门。这时大概是十一点三十分左右,已经下了一会儿雨。

        那一带是乡下,山根末子家的前后左右都是田地,离别的人家也很远。因此夜里十一点半,四下没有一个人,一片漆黑。我绕到山根末子家的后门。为了不发出声音,我费了老大的劲才将檐廊处的套窗卸了下来。为了不留下指纹,过程中我都是戴着手套做的。

        然后我拧亮了放在裤子后袋里的手电筒,拉开移门钻进了房间。没想到那里是一个八叠大小的卧室,有一个女人睡在那里。我不知道钱在哪里,又不想自己找,心想干脆弄醒这个女人,叫她把钱交出来。于是我就蹲在她枕头边,在被子上拍了几下。

        那女人受到惊吓睁开眼,在手电筒的照射下可以看出她十分害怕。她大概三十七八岁的样子,我想她就是山根末子。

        当时我的声音有些发抖,山根末子也吓得发抖。见她发抖我就镇定了些,叫她把钱拿出来。山根末子说她没有钱,我就恐吓她:“不拿钱出来我就不客气了。”山根末子吓得起身,打开了壁橱。壁橱的下层叠着几条被子,她从被子中间拿出一个蓝色小包裹。打开包裹,里面还包着百货商店的包装纸和报纸。山根末子将其拆开,里面出现了一个薄薄的信封。她说:“只有这么多,你全拿去吧,再也没有了。”里面只有两张一万日元,一张五千日元,三张一千日元。我说:“就这么一点钱想打发我走?你是有钱人,不可能没钱。快把钱交出来!”山根末子是从床上爬起来的,身上只穿着一件睡衣,领口和胸前都敞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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