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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伯特·金凯

        早晨,罗伯特·金凯锁上了他在华盛顿州贝灵汉的一所杂乱无章的房子里三层楼上一套两居室公寓的门,拎着一个装满了照相器材的背包和一个衣箱走下楼梯,穿过通向后门的过道,他那辆旧雪佛莱小卡车就停在住户专用的停车场上。车里已经有另一只背包。一个中型的冷藏箱。两套三脚架。好几条骆驼牌香烟。一个保暖瓶和一袋水果。车厢里有一只吉他琴匣。金凯把旅行袋放在座位上,把冷藏箱和三脚架放在地上。他爬进车厢,把吉他琴匣和衣箱挤到一角,把它们跟旁边一个备用轮胎系在一起,用一条长帆布绳把衣箱琴匣和车胎紧紧捆牢,在旧车胎下塞进了一块黑色防雨布。

        他坐进驾驶盘后面,点起一只骆驼牌香烟,心里默默清点一遍:二百卷各种胶卷——多数是柯达彩卷、三脚架、冷藏箱、三架照相机、五个镜头、牛仔裤、咔叽布短裤、衬衫、照相背心。行了,其他东西如果忘了带,他都可以在路上买。

        金凯穿着褪色的莱维牌裤子。磨损了的野地靴。一件咔叽布衬衫。桔黄色背带,在宽宽的皮带上持着一把带刀鞘的瑞士刀。

        他看看表,八点十七分。第二踹火时卡车开始发动,他倒车、换挡,在雾蒙蒙的阳光下缓缓驶出小巷。他穿过贝灵汉的街道,在华盛州第十一号公路上向南驶去,沿着皮吉特海岸线走上几英里,然后刚好在与第二十号美国国家公路相交之前顺着公路缶东转。

        现在他朝着太阳驶去,开始了穿越喀斯喀特山脉的漫长而曲折的路程。他爱这国土,从容不迫的走着,不时停下来作一点笔记,记下将来有可能值得再来的地点,或者拍下一些他称之为“记忆快相”的照片。这些照片的目的是提醒他有些地方他可能还想重游,作更认真的采访。傍晚时分他在斯波坎的地方向北转走上了美国第二号国家公路,这条公路可以穿过美国北部一半路程到达明尼苏达州的德卢斯。

        他一生中曾千百次私心窃望有一条狗。或许是一条金色的猎狗,可以伴他作这样的旅行并且在家里同他作伴。但是他经常外出,多数是到国外,这对狗来说太不公平。不过他总是想着这件事。再过几年,他就要老了,不能再做这种艰苦的野外作业了。“到那时我也许要弄条狗来”,他向车窗外排排退去的绿树说道。

        这样的驱车旅行总是使他隐入沉思状态。想到狗也是其中一部分。罗伯特·金凯真是名符其实的孑然一身——他是独生子。父母双亡,有几个远亲久已互相失去联系,没有亲密的朋友。

        他知道贝灵汉街角市场老板和他购买照相器材的那家商店的老板的名字。他还同几家杂志编缉有着正式的业务关系。除此之外,没有什么他熟悉的人,人们也不熟悉他。普通人很难和吉普赛人交朋友,他的点像吉普赛人。

        他想到玛丽安。她同他结婚五年之后九年前离开了他。他现在已五十二岁。那她就是刚好不到四十岁。玛丽安梦想成为音乐家,做一名歌手。她会唱所有韦弗作的歌曲,在西雅图的咖啡馆里唱得不错。往日里,他在家的时候常驱车把她送到爵士乐演奏会上,坐在听众席上听她唱。

        他长期外出——有时一去二三个月——使婚姻生活很艰难,这点他知道。当初他们决定结婚时,她是知道他的工作的,他们隐隐约约地觉得可以设法处理。结果不行。一次他从冰岛摄影回来,她不在了。纸条上写着:“罗伯特,没能成功。我把的弦吉他留给你。保持联系。”

        他没和她保持联系,她也没有。一年以后离婚协议书寄到,他签了字,第二天就乘上一班飞机到澳大利亚去了。她除要自由之外,什么要求也没提。

        深夜他到达蒙大拿州的卡列斯佩尔,在那里过夜。“惬意旅舍”看上去不贵,也的确不贵,他把他的装备带进一间房间,有两座台灯,其中一座灯泡烧坏了。他躺在床上读报,能闻出当地造纸厂的味道。早晨起来跑步四十分钟,做五十个俯卧撑,把相机当作小举重器完成日常锻炼的功课。

        他驶过蒙大拿的山顶进入北达科他州,那光秃秃的平原对他来说的群山、大海一样引人入胜。这个地方有一种特别朴实无华的美,他几次驻足,架起三脚架,拍摄了一些农家房屋的黑白照片。这里的景物特别迎合他的几何线条艺术的口味。印地安人的保留地使人有压抑感其原因人人皆知而又无人理会。不过这类保留地在华盛顿州西北部或其他任何他见过的地方都不比这里好多少。

        八月十四日早晨,离开德卢斯两小时之后,他插向东北,上了一条通向希宾的那些铁矿山的后路。空气中红色尘土飞扬,那里有专为把矿砂运上苏必利尔湖双港的货船而设计的巨大机器的火车。他花了一下午时间巡视希宾。觉得不喜欢那个地方,尽管这里出了个鲍勃齐默曼迪伦。

        他唯一喜欢过的是迪伦的歌。他会弹唱这支歌,他离开这到处挖着巨大红土坑的地方时哼着这首歌词。玛丽安教给他几种的弦的弹奏一些基本的琶音来为自己伴奏有一次在亚马逊河谷某处一家名叫麦克劳伊的酒吧中他一个醉醺醺的轮船驾驶员说,她留给我的比我留给她的要多。这到是事实。

        苏必利尔国家森林风光宜人,的确很宜人。是当年皮货行脚商之乡。他年轻的时候曾希望行脚商的时代没有过去,那他就也可以成为一名行脚商。他驶过草原,看见三只麋鹿,一只红狐狸,还有许多鹿。他在一汪池水边停下来,拍摄一些奇形怪状的树枝在水中的倒影,拍完以后,坐在卡车的踏板上喝咖啡,吸一只骆驼牌香烟,聆听白桦树间的风声。

        有个伴多好,一个女人,思想状态。但是他这样长年在外,留在家里的人太苦了,这点他已有体会。

        他留在贝灵汉家中的时间里,间或同一家西雅图广告公司的颇有才气的女导演约会。他是在一次合作项目中遇到她的。她四十二岁,聪明,好相处,但是他不爱她,永远不可能爱上她。

        不过有时他们两人都觉得寂寞,就一起度过一个晚上,看个电影,喝几杯啤酒,然后不失体统的做爱。她一直住在当地,结过两次婚,上大学时曾在几家酒吧间当过侍者。毫无倒外的,每次他们做过爱,躺在一起时,她总是对他说,“你是最好的,罗伯特,没人比得上你,连相近的也没有。”

        他想男人一定喜欢听这样的话,俚是他自己没有多少经验,无法知道她是不是在说真话。但是她有一次确实说了一些使他萦绕于怀的话:“罗伯特,你身体里藏着一个生命,我不够好不配把它引出来,我力量太小,够不着它。我有时觉得你在这里已经久很久了,比一生更久远,你似乎曾经住在一个我们任何人连做梦也做不到的隐秘的地方。你使我害怕,尽管你对我很温柔。如果我和你在一起时不挣扎着控制自己,我会觉得失去重心,再也恢复不过来。”

        他似乎含糊地懂得她指的是什么。但是他自己也抓不住。从他在俄亥俄的地个小镇上成长起来的孩提时代,他就有这种漫无边际的想法,一种难耐的渴望和悲剧意识同超强的体力和智力相结合。当其他的孩子唱着:摇啊摇,摇小船时,他在学法国歌舞厅歌曲的曲调的英文歌词。

        他喜欢文字和形象,“蓝色”是他最喜欢的词之一。他喜欢在说这个词时嘴唇和舌头的感觉。他记得年轻时曾想过语言可以产生肉体和感觉,不仅是说明一个意思而已。他还喜欢另一些词,例如“距离”。柴烟。“公路”。“古老”。“过道”。“行脚商”。和“印度”,是由于它们的声音,味道和在他脑海中唤起的东西。他把他喜欢的词列出单子贴在房间里。

        然后他把这些词缀成句子也贴在墙上:

        护身符。护身符,请把玄机告诉我

        掌舵手。掌舵手,请你送我回宾转

        还有就是一些他喜欢的地名:索马里河流、大哈契山、马六甲海峡以及一长串其他的地名。终于他的房间四壁都贴满了写着字、词句和地名的纸张。

        连他母亲也已注意到他有些与众不同。他三岁以前一个字也没说过,然后就整句话、整句话地说了,到五岁时已经能看书,而在学校里是个不专心听讲的学生,让教师们感到泄气。

        他们看了他的智商,跟他谈成就,谈他有能为做到的事,说他想成为什么人都可以做到。有一位中学老师在他的鉴定上这样写道:“他认为。‘智商测验不是判断人的能力的好办法,因为这些测验都没有说明魔法的作用,而魔法就其本身和作为逻辑的补充都有自己的重要性。’我建议找他家长谈谈。”

        他母亲同几位老师会过面。当老师们谈到罗伯特不开口的犟脾气和他的能力成对比时,他母亲说,“罗伯特生活在他自己缔造的天地里。我知道他是我的儿子,但我有时有一种感觉好像他不是从我和我丈夫身上来的,而是来自另外一个他经常想回去的地方。感谢你们对他的关心,我要再次努力鼓励他在学校表现好些。”

        但是他还是我行我素,读遍了当地图书馆有关探险和旅游的书籍,感到心满意足,除此之外就关在自己的小天地里,一连几天呆在流过村头的小河边,对舞会、橄榄球赛这些他感到厌倦的事都不屑一顾。他经常钓鱼、游泳、散步,躺在高高的草丛里聆听他想象中只有他能听到的远方的声音。“那边有巫师,”他常自言自语说,“如果你保持安静,侧耳倾听,他们是在那儿的。”这时他常常希望有一只狗共享这些时光。

        没钱上大学,也没有这个愿望。他父亲工作很辛苦,对他们母子也很好。但是在活塞厂的工资余不下什么干别的,包括养一条狗。他十八岁时父亲去世了,当时大萧条正无情袭来。他报名参军以糊口和养活母亲。他在军队里呆了四年,而这四年改变了他的一生。

        军队里的想法常令人摸不透。他被分配去当摄影师助手,尽管他那时连往照像机里上胶卷都毫无概念。但是就在这项工作中他发现了自己的业务专长。技术细节对他说来十分容易不出一个月,他不但为两个摄影师做暗房洗印工作,而且也被允许自己拍摄一些简单的照片。

        其中一位摄影师吉姆彼得森很喜欢他,额外花时间教给他一些深奥的摄影艺术。同时,罗伯特·金凯从蒙默斯堡的图书馆借出照相和美术书籍来学习钻研。很早,他就特别喜欢法国印象派的伦伯朗对光的处理法。

        后来,他开始发现他摄影是拍摄光,而不是物件。物件只是反映光的媒介。果光线好,你总可以找到可拍摄的物件的。当时三十五毫米的照相机刚刚出现,他在当地一家相机店买了一架旧莱卡。带着这架相机到新泽西州的五月角,把假期中的一个星期花在沿海岸线写生摄影上。

        另一次他乘公共汽车到缅因州,然后一路截车到海边,赶上清晨从斯通宁顿的高岛开出的邮船,野营露宿,又乘摆渡穿过芬迪湾到新斯科舍。他二十二岁离开军队时已是一名相当不错的摄影师,在纽约找到一份工作,做一位著名摄影师的助手。

        女模特儿都很漂亮,他同几个有过几次约会,影影绰绰爱上了其中一个,后来她到巴黎去了,他们就此分道扬镳。她对他说,“罗伯特,我不知道你是谁,是什么人,不过请你到巴黎来看我。”他说他会去的,说的时候也真是这么想的,但终于没有去。多年之后,他到诺曼底作专题拍摄,在巴黎电话簿上找到了她的名字,打了个电话,两人在一家露天咖啡馆喝了杯咖啡。她当时已同一位电影导演结了婚,有三个孩子。

        他无法对时装这种观念产生好感。好好的新衣服给扔了,或者急急忙忙按照欧洲时装独裁者们的指令重新改过,这在他看来太傻了,他觉得拍摄了这些贬低了自己。“作品如其人”这是他离开这一工作时说的话。

        他到纽约的第二年母亲去世。他回俄亥俄安葬了母亲,然后坐在一名律师面前听读遗嘱没有多少东西,他也没指望有什么。但是他意外得知,他的父母婚后住了一辈子的那所小屋居然是付清了抵金的一小笔财产。他把那小房子买了,用那笔钱买了一套上好的照相器材。他付款给售货员时心里想着他父亲为积攒这笔钱多少年的辛勤劳动,还有他父母一生过的节衣缩食的生活。

        他有些作品开始在几家小杂志上发表了。然后,打来电话,他们看到他拍摄的一幅取景于五月角的日历图片。他同他们谈了话,接受了个不太重要的职务,完成得很出色,他从此上了路。

        军队在一九四三年又召他入伍。他肩上晃荡着照相机,随海军陆战队艰苦跋涉直到南太平洋海滩,仰卧在地上拍摄正从两栖登陆艇出来的士兵。他在他们脸上看到了恐怖,感同身受他看到他们被机枪射成两半,看到他们祈求上帝和母亲救救他们。他把这些都拍了下来,自己得以幸存,但是从来没有为战地摄影的所谓荣耀和浪漫吸引住。

        他于一九四五年退伍。同朋友通了电话,他们随时都欢迎他。他在旧金山买了一辆摩托车,向南骑到大苏尔,在海滩上同一个从卡梅尔来的低音提琴手做爱。然后向北转去探察华盛顿州。他喜欢那个地方。就把它作为基地。

        现在,到了五十二岁,他还在观察光线。童年时代贴在墙上的地方大部分都已去过了。当他访问这些地方的时候,或是坐在拉弗斯酒吧里,或是在一条嘎嘎响的船里溯亚马逊河而上,或是骑在骆驼背上摇摇晃晃走过拉贾斯坦的沙漠区,他常常感到不可思议,怀疑自己是否真的到了那里。

        他觉得苏必利尔湖真是名不虚传。他记下几处地点以为将来参考,拍了一些照片以便随后追记当时的印象,然后沿密西西比河南下向依阿华驶去。他从未到过依阿华,被它东北部沿这条大河的丘陵地带迷住了。他在克雷顿的小镇住下,在一家渔夫开的汽车旅馆下榻,用两个早晨拍摄那些拖轮,应一个他在当地酒吧结识的驾驶员之请在一艘拖船上度过了一个下午。

        他插入第六十五号美国公路,于一九六五年八月十六日一个星期一的清晨穿过得梅音。向西转到依阿华第九十二号公路,直奔麦迪逊县和那几座廊桥,据称,那些桥就在麦县。的确是在那里,理士古加油站的人如是说,并且指给他所有七座桥的方向,不过只是大致的方向。

        他画出了拍摄路线,前几桥比较好找,而第七座叫做罗斯曼桥的一时找不到。天气很热,他很热,哈里——他的卡车也很热,他在砂砾路上转悠,这些路好像除了通向下一条砂砾路之外没有尽头。

        他在国外旅行的座右铭是“问三次路”,因为他发现三次回答即便都是错的也能逐步把你引上你要去的地方。在这里也许两次就够了。

        一个信箱渐渐映入眼帘,是在一条约一百码长的小巷口,邮箱上的名字是“理查德·约翰逊”。他把车放慢,转向小巷,想问问路。

        当他缓缓驶进场院时,只见在一个女人房檐游廊下,那里看起来很清凉,她正在喝着看起来更加清凉的什么东西。她离开游廊向他走来。他望着她,近些,更近些。她丰姿绰约,或者曾经一度如此,或者可能再度如此。他立刻又开始有那种手足无措的感觉,他在女人面前总有这种窘态,即使那女人对他只是隐约有些微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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