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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述创作感想

        我曾经从一部十九世纪的短篇小说集中选出一部分加以编辑,并写了一篇很长的序言(特意为美国读者准备的),不过这已经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时隔十多年,以这篇文章为底本,我又对短篇小说做了一次演讲,皇家文学院的院士们是我唯一的听众。我的那本选集曾经在美国出版过,不过早卖光了,但是在英国却从未出版过。虽然皇家学院将我的那篇演讲收录到了年册,并与之前的演讲稿一起印出来,但面对的读者也仅限于院士。最近,我又重新读了一遍这两篇论文,当年的一些预言已经宣告失败,当年的一些观念现在也早已出现了变化。对于这些曾经倾注我无数心血的各类文学作品,我有着很多想要抒发的感想,这也正是接下来我要跟大家说的。在接下来的文字中,我会大量重复一些我曾经讲过的话,而且语序上变动不会很大,因为于我来讲想要超越以前的文字是很难的。

        短篇小说的由来依赖于人们讲故事的天性,至少我是这么认为。我们可以想象这样一个场景:一群吃饱喝足的猎人正坐在篝火旁昏昏欲睡,为了打发无聊的时间,便各自讲起自己所听闻的一些传奇故事。哪怕是现在,在东方一些城市的市场中,你仍能发现说书人的身影。他讲述着自古至今的一些口口相传的故事,而他的周围围满了兴奋不已的听众。

        但是,短篇小说真正意义上跨入文学体裁之列是在十九世纪,也正是那时,它才逐步成为一种潮流。这并不是说之前没有人写过短篇小说,像中世纪一些劝导的故事,最为经典的,还有一些古希腊的宗教故事等,在当时都已经广为流传。在西班牙、英国、法国和意大利,许多短篇的小故事在文艺复兴时期都非常流行。最为经典的是塞万提斯的《训诫小说集》和薄伽丘的,永远不会随着时间的冲刷而变淡。但是这种潮流随着小说的兴起慢慢变淡了。这种短篇小说的体裁开始逐渐受到冷落,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很明显——首先它不会给作家带来一定的名气;其次,随着书商的不断压价,它的利润也变得非常少。甚至有时候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作家构思了一个主题,旨在把它写成长篇小说,但事实上这个主题只能写成短篇小说,这个短篇小说就像鸡肋一样,啃着没肉、弃之可惜,于是就了把它生生嵌入长篇小说之中的想法。

        十九世纪,一种源于德国新型的出版物——《年刊》开始进入读者的视线,并且很快风靡起来。在德国,年刊是人们丰富的精神食粮,主要是诗歌和散文的合集。像歌德的《赫尔曼与窦绿苔》、席勒的《奥尔良的姑娘》,据说都是在这类期刊上首次发表的。英国的出版商在见识到期刊的成功之后便争相效仿,以求通过短篇小说吸引大量的读者,进而获取更多的利润。

        文学的创作是有要点的,下面我就跟大家说一下。其中一个要点是作家如何写作是受评论家指导的,而这往往也正是他们最容易忽略的地方。除了内心最原始的创作冲动之外,作家还有着将自己的作品与读者共同分享,以及承担家用的愿望(这与读者无关,也没有任何坏处)。换句话讲,作家需要在满足他几个基本愿望的前提下,才肯把他的创作天分释放出来。有人深信“现实因素不应该对作家的创作造成影响”,但我下边要说的会让笃信这一教条的读者大吃一惊。

        我不得不向作家阐述这样一个事实:写有市场的作品是作家应该做的,这也是理所当然的事。这没什么可惊叹的,因为作家也是读者,流行观念的影响也必然会波及他。诗体剧流行的那个年代,作家们很容易取得一些名声或者发大财,所以手里有一部五幕悲剧的手稿是当时的文学青年都具备的。现在,我想没人会去写那些东西了。短篇故事、长篇小说以及散文剧才是当下作家所青睐的。近年来,的确有几部诗体剧是非常成功的,却不符合观众的口味。在欣赏诗体剧的时候,观众们听诗歌台词时只是一副沉默的样子,没有任何享受的感觉;意识到这一点之后,很多演员为了避免影响心情开始用念诵散文的方式来念诗歌。

        编辑的迫切要求——读者对作品类型的需求——和作品是否能够出版都会在某个特定时期对文学的创作造成影响。所以既有人会写较长篇幅的小说(在杂志兴盛的时期由于需要),也有人会写一些短篇小说——这类小说大多是登载在报纸上的,受篇幅限制——但同样值得尊敬。对于一个真正的作家来讲,写一篇一万字的小说与写一篇一千五百字的故事没有任何区别的。根据篇幅的要求,他会对题材和写作手法进行筛选。

        是莫泊桑最有名气的一篇小说,但是也写了两次——一次是在报纸上登载的寥寥几百字,一次是为杂志改写的几千字。在莫泊桑的作品集中,这两个版本都被收录了进来,其篇幅与其中词语的运用以及句子的构造都非常相称,我想读过这两个版本的人都会承认这一点。我想通过这个例子告诉大家:作者必须接受的一种固有规则就是“作者和读者交流方式的本质”。这样,既能不违背他的本心和性格,也能让他有写作的信心。

        十九世纪初,纪念刊和年刊的出现为作家提供了与公众进行交流的方式,这种交流方式是以短篇小说为载体的。此后,短篇小说不再被当成鸡肋夹杂在长篇故事之中用来吊读者的胃口,它开始史无前例蓬勃发展起来。《女士丛刊》和《年刊》当时遭到了很多人的批评,对于后来居上的杂志的批评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我想,十九世纪的短篇小说之所以会发展迅速,跟这类期刊所提供的机会是分不开的。这一风潮很快在美国催生出了一批作家,他们大都才学不凡、佳作连连。

        一些对文学史不了解的人宣称美国人是短篇小说的创造者,这显然是不对的。但是在欧洲,能像美国那样把这种小说体裁进行精心雕琢的几乎没有几个国家。他们更没有像美国那样就其技巧、手法和创新进行过精心研究。

        我对这种题材的了解还是很多的,因为我在编订选集时曾大量阅读过十九世纪的短篇小说。在这里我想警告读者,就像我前文所说的那样——作家在处理自己所追求的艺术的时候往往是不公平的,他总觉得自己的方法是最好的,而且很自然地这样认为。他一定会用自己必须使用的方式努力去写,事实上他也的确是这样的人;他会用自己独有的方式去看待事物,因为他有自己的性情和观点,这也体现出他的本性便是如此。我想也只有那些心智足够强大的人才能敞开心扉欣赏那些与他本性完全相悖的作品。所以在阅读一些评论(一位小说家为另一位小说家的小说所撰写的评论)时,一定要非常谨慎,因为他称之为优秀的地方是他的一种自我认同,而他不认可的地方都是别人作品中他所缺乏的特点。在我读过的所有小说评论中,其中一位受人景仰的作家的评论被我认为是顶级的评论,但是这位作家穷其一生也没能写出一个让人相信并佩服的故事。果不其然,他对于那些稍有天分且能够将虚构的人物、故事刻画得有血有肉、栩栩如生的小说家总是嗤之以鼻。宽容是人类的美德,倘若人人都拥有这种美德,那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但对一位作家来说,宽容是好事还是坏事,我不敢妄下定论。因为从长远的角度上讲,作家所能呈现给我们的只是他本身。作家会涉及生活的各个层面,所以洞察力是一个作家应该具备的能力;但是作家对这个世界的观察只能依靠双眼来完成,依靠心灵、感官和身体来理解。由于他是一个独一无二的个体,所以他的个性非常鲜明,态度也非常明确;他非常有个性,但是在知识上依旧很片面。他能够坚持自己的观点并且努力地到处宣扬正是因为彼此的观点不同,如果别人的观点他都认同的话,那他做这些就没有意义了。任何问题都具有两面性,如果普通人能够理解这一观点那是十分值得夸赞的;但是在面对这门写作艺术的时候,通过思考和推理得到这样的观点是唯一的途径,因为在他的作品中就能够体现出他的人生观;或许他们的观点与别人的观点是不相上下的,但是想要他们认同这一点是不可能的,因为他们始终认为自己才是权威,其他人都是错的。如果一个作家能够依靠一个人的力量让所有人都服从同一个目标,或者本身这个世上的作家就很少,那么作家的这种非理性思维是非常不幸的;然而事实上,我们的作家是非常多的,并且他们每个人与公众所做的沟通也非常少,非常有限;此外,还要考虑到读者也会在无数作品中选择迎合他们自身喜好的作品。

        前文讲了很多,都是为了给后文打下铺垫。我自己写的那种小说风格才是我最喜欢的。很多人都很擅长写这类小说,但是能够超越莫泊桑的却始终没有。下面我们把这篇著名的短篇拿出来讨论一下,就其本质做一个揭示和分析。无论你是在轮船的吸烟室讲这个故事,还是在餐桌上讲这个故事,都会将听众牢牢地吸引住,这一点非常值得我们注意。这个故事让人听起来啧啧称奇,但丝毫没有荒唐不合常理的感觉。文中,作者以极为简洁的文字和手法将整个故事的场景在读者面前描绘出来,非常清晰明了。故事中的每个角色,每个角色所处的生活状态及恶化情况都在细节描写中体现出来,而且恰到好处,整个故事背景也都叙述得非常明了,没有一点多余的笔墨。每个人物乃至每个细节,读者们都清清楚楚。这个故事或许有很多人淡忘了,就让我再给大家重新简述一遍。

        马蒂尔德的丈夫是教育部的一名小职员,有一次马蒂尔德夫妇接到了教育部长的邀请去参加晚宴,没有首饰可戴的马蒂尔德便向自己的老同学(一个富婆)借了一条钻石项链。非常不幸,项链最后被她弄丢了,但又不得不归还项链。按照他们的经济状况根本偿还不起价值三万四千法郎的项链的。不得已,他们选择去借高利贷,给老同学买了一条完全相同的项链。此后他们一直过着一贫如洗的生活,挣扎了很久才还清了高利贷。眨眼间十年过去了,马蒂尔德终于鼓起勇气向老同学说明了真相,不料老同学却说:“亲爱的,那条项链不是真的啊,最多也就五百法郎,那是仿钻的。”

        总会有一些挑剔的评论家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提出反对意见,在他们看来,这个故事并不是非常完美的,开头、中间和结尾三部分是这类叙事类型所必须有的;在故事结尾的时候就应该立即结束,不应该再有多余的语言和问题,因为这个“字谜游戏”已然结束。莫泊桑的这个故事非常吸引人,而且讽刺意味颇重,差不多每个读者都想知道后续故事是怎样的。这对夫妇在赤贫的状态中挣扎了十年,也付出了生活的欢愉和青春岁月作为代价,这一切都是为了还清归还项链所欠下的债务。但是真相被揭开之后,他们也发了一笔小财。这个意外的补偿相比于他们所牺牲的那十年光阴来说也算是不错的吧,毕竟两个人的精神世界早已一片荒凉。为什么当初的马蒂尔德不能够理智一些,向老同学直言项链丢了的事情呢?小说中对此没有给出确切原因来解释她的行为,但如果她真的这样做了,那后面的故事自然也就不存在了。

        莫泊桑的功力也就此体现了出来——能够如此沉着冷静地思考,并且脱离于故事之外提出反对意见的读者几乎没有。在莫泊桑这样的作家笔下,生活质量会得到提高、会变得更激动人心、更让人诧异也更加有趣味,因为他并没有直接把生活照搬出来。对生活进行忠实的记录不是作家应该做的,作家要做的是把生活演绎成戏剧。所以,有时候为了满足戏剧效果,他们不惜牺牲一些可信度作为代价,而他所要达到的最终目的就是既能体现出戏剧性,又能让读者感到可信。同理,如果他所描写的人物或者描述的事件让人感到非常别扭,那就完全是失败的作品。但是作品中的一些失败并不能证明使用的手法有问题。历史上,有的时期会注重文学作品的精彩、美妙和奇思怪想,受这种需求的影响,作品中经常会注入一些荒诞不经的情节,而读者本身也愿意去相信;而在另一些时期,人们则注重文学作品的写实,对描述他们现实生活的要求非常迫切,因此,现实主义风格就此风靡。

        在可信度上,小说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不可能一成不变,但是只要能令读者信服那便是对的。就事实而言,所有虚构的故事都不可能是十分严密的,或多或少都有些不可信的地方,但是读者却能够完全接受,这也体现出小说的性质,作者之所以能把故事描绘得生动流畅也全赖于此。

        现在我所探讨的这类小说的写作准则有一个人总结得非常准确,那就是埃德加·爱伦·坡,他的总结几乎没人超越。对于霍桑的短篇小说集《故事的回放》,他曾撰写了一篇很长的文章进行评论,这一评论可谓是面面俱到,没有丝毫遗漏。原文非常长,我在这里只引用其中的一段:

        一个聪明且技巧娴熟的艺术家,在对故事进行构思时一定会去精雕细琢,创造出故事情节来实现独特的效果,而不是让自己的想法去适应故事情节。因为只有前一种效果才能帮助作家实现他们脑海中那个美妙的故事。故事的第一步很重要,如果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那就是失败的。脑海中那个故事已经有了具体的规划,所以在整篇小说中不能有直接或者间接背离这个规划的语言。以这个方法为框架,用娴熟的技巧和精妙的构思为主料,必定会将这幅画慢慢画出来,在作家眼中,它与一件艺术品无异,在这件艺术品里,作家能够获得莫大的满足。正是因为作者的专心致志,所以才将故事背后的一些理念完美无缺地表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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