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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达洛卫夫人第七章

第七章

        她想拿掉那朵玫瑰,或许帽子会好看些,她要问他怎么想。当下她坐在沙发的另一头。突然她丢下帽子说,现在咱们是完全幸福的。此时此刻,她可以对他随意聊天,想说什么便说什么。其实,他俩初次相逢时,她就有这种感觉;那天晚上,在咖啡馆里,他和朋友们(都是英国人)走进来,显得有些腼腆,四面张望,想挂起帽子,却掉在地上。她记得那情景。当时,她知道他是英国人,可不是她姐妹爱慕的那种魁梧的英国人,因为他总是瘦削的,不过他的气色挺好,神清气爽;脸上一个大鼻子,眼神明亮;坐的时候有点伛偻,这使她想起(后来好多次跟他说过)一只年轻的鹰;那是他俩相逢的第一晚,当时她和伙伴们在玩多米诺牌,他进来了——像一只年轻的鹰,不过他待她始终是温存的。她从未看见他撒野或喝醉过,仅仅有时,由于经历过可怖的战争,仍然感到痛苦,然而,只要一见她进来,便丢掉一切烦恼了。她会对他讲任何事情,世界上任何事情,哪怕工作上一点小小的麻烦,只要她想说,便对他倾诉,他会立刻理解。即便她娘家的亲人也不如他。他比她大几岁,而且那么聪明——他多么一本正经呵,要她读莎士比亚的戏剧呐,那时她连英文的童话都念不懂哩!——他的经验比她丰富得多,因而能帮助她。她呢,也能帮助他。

        眼下先谈这帽子吧。待会儿(天色愈来愈黑了)就要应付威廉·布雷德肖爵士了。

        她用双手撑着头,等他说喜欢不喜欢这帽子;她坐在那儿,期待着,向下望着,这时他能感到她的心灵,像一只鸟儿,在枝柯间窜来窜去,总是拣稳当的树枝栖息;她坐在那儿,天然有一种潇洒自如的姿态,这时他能揣摩她的心思;只要他一开口,随便说什么,她立即嫣然一笑,仿佛一只鸟儿,利爪攫紧树枝,安稳地栖息着。

        可是,他记得布雷德肖讲过:“一个人生病的时候,即便自己最亲爱的人也没用,只有害处。”布雷德肖还说:他俩必须分开,必须教他如何静养。

        “必须”,“必须”,干吗“必须”?!布雷德肖凭什么权力管他?!“布雷德肖有什么权利命令我‘必须……’?!”他质问。

        “因为你讲过要自杀嘛,”雷西娅答道(幸亏现在她可以跟他随便说什么)。

        哦,他落在他们手掌中了!霍姆斯同布雷德肖抓住他啦!那个蛮鬼把猩红的鼻子伸入每个隐秘的旮旯!它胆敢说“必须”!我的那些稿子呢?我写的东西在哪儿?

        她把稿子给他看,所谓他写的东西,其实是她记下来的。她把一叠叠纸一古脑儿撒在沙发上。他俩一起观看:形形色色的构图与图案、侏儒般的男人与女人,挥舞着小棒,算是武器,背上长着羽翼(像翼子吗?);还有先令和六便士钱币,四周描着圆圈,象征太阳和星星;弯弯曲曲的线条,画的是悬崖,一群登山者用粗绳捆住,在攀上去,宛如一串刀叉;海里的精灵,从波浪似的曲线中探出小脸蛋儿,嬉笑着;还有世界地图。他嚷道,全都烧掉!再来看写的东西吧:死人在杜鹃花丛后歌唱;时光老人颂;同莎士比亚谈话;埃文斯、埃文斯、埃文斯——他从冥冥中带来信息;不要砍树;告诉首相。博爱,乃是人世间的真谛。他嚷道,全烧掉!

        然而雷西娅把手按在纸上。她认为,有些画与文字很美。她要用丝线扎好(因为没有大信封)。

        她说,即便他们把他带走,她将跟他一起去;又说,他们不能硬把他俩拆分。

        她把一张张纸叠齐,折起来,扎停当,几乎不用瞅一眼;她挨近他坐着,就在身旁;他觉得,她仿佛鲜花苞放。她是一株花朵盛开的树,从枝桠间露出立法者的面容;她已到达圣殿,无所畏惧,不怕霍姆斯,也不怕布雷德肖;一个奇迹、一次胜利,最后的、最伟大的胜利。他看见她蹒蹒跚跚登上可怕的陡梯,背上驮着霍姆斯与布雷德肖,这两个家伙的体重常在十一??六磅之上呐!他们把老婆推上法庭,每年赚一万镑,却侈谈什么平稳;他们的判决是不同的(霍姆斯这样说,布雷德肖那样说),但两个都是判官;他们混淆幻景与餐具柜,对什么都看不清,然而统治着,迫害人。而她,战胜了他们!

        “好啦!”她喊道。图纸与稿纸都扎好了。任何人都不许碰。她要把它们藏起来。

        尔后她说:什么都不能使他俩分离。她坐在他身边,叫他鹰或乌鸦,那种恶鸟,老是恣意糟蹋庄稼,就像他,一模一样。接着又说:任何人都不能使他俩分离。

        然后,她站起来,到寝室去整理东西,可是听见楼下有人声,以为也许是霍姆斯大夫来了,便奔下去,不让他上楼。

        赛普蒂默斯听得见她在楼梯上同霍姆斯谈话。

        “亲爱的夫人,我是以朋友的身份来拜访的,”霍姆斯在说。

        “不行。我决不让你见我的丈夫,”她说。

        他想象她好比一只小母鸡,扑开翅膀,挡住去路。但霍姆斯硬是要上去。

        “亲爱的夫人,请允许我……”霍姆斯道,一下子把她推开(他是条粗壮的汉子)。

        霍姆斯在上楼了。霍姆斯将猛地打开门。霍姆斯将说:“害怕了吧,呃?”霍姆斯将攫住他。不!霍姆斯别想、布雷德肖别想抓住他。他摇摇晃晃站起身,简直是踉踉跄跄,心里盘算着,想用菲尔默太太切面包的锃亮光滑的刀子(柄上刻着“面包”字样)。嘿,不能糟蹋那把刀。煤气呢?来不及了。霍姆斯上来啦。兴许能找着刀片,可是成天价整理东西的雷西娅把它放好了。唯一的出路是窗子,布卢姆斯伯里住房特有的大窗;唔,打开窗子,跳下去——麻烦,叫人厌烦,像闹剧。他们却认为是悲剧,他和雷西娅才不这样想哩(她始终跟他一条心的)。然而,他要等到最后关头。他不要死。活着多好。阳光多温暖。不过,人呢?对面楼梯上,一个老人走下来,停住,瞪着他。霍姆斯到门口了。他喝一声:“给你瞧吧!”一面拼出浑身劲儿,纵身一跃,栽到菲尔默太太屋内空地的围栏上。

        “胆小鬼!”霍姆斯大夫猛地打开门嚷道。雷西娅奔到窗口,她一看就明白了。霍姆斯大夫同菲尔默太太撞了一下。菲尔默太太挥舞着围裙,叫雷西娅回到寝室去,遮住眼睛。只听得楼梯上一阵阵脚步声,人们在跑上跑下。一会儿,霍姆斯大夫进来了,脸色异常苍白,浑身战抖,手里擎着一只杯子。他说:你必须勇敢,不要怕,先喝点儿吧(什么东西?甜滋滋的);你的丈夫摔得不像样了,可怕得很,不会恢复知觉了;你决不能去看,应当尽量让你少受痛苦,你还要经受审讯的考验哩,可怜的女人,年纪轻轻的;谁料得到呢?!他一时冲动嘛,怪不得任何人(霍姆斯对菲尔默太太说)。至于那人究竟为何要干这见鬼的事,霍姆斯大夫简直莫名其妙。

        雷西娅喝下那甜滋滋的液汁时,恍惚觉得自己开了落地窗,走进一座花园。什么所在呀?大钟在敲响:一下、两下、三下;跟那一片嘈杂声、窃窃声相比,钟声多明智呵,就像赛普蒂默斯。她昏昏欲睡了。然而钟声不断敲响:四下、五下、六下;菲尔默太太挥舞着围裙,(他们不会把尸体抬到这儿来吧?)那形象宛如花园内什么景物,也许像一面旗。当年,她跟姑母待在威尼斯的时候,有一回曾看见一面旗,徐徐升起,在桅杆上飘扬。那是向战争中阵亡的将士致敬,而赛普蒂默斯曾经打过仗呢。她的忆念,大都是幸福的。

        她戴上帽子,穿过小麦田——究竟是什么地方呢?——登上丘陵,靠近海滨了,看得见船、海鸥、蝴蝶。他俩趺坐在巉岩之巅。在伦敦,他俩也这样坐着,梦幻似地,从卧室门缝里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喁喁细语声,干麦田里的窸窣声;她依稀感到海洋的抚摸,似乎把他俩裹在半圆形壳中,当她在那里安息之时,波浪在耳畔絮语,仿佛落红点点,洒在坟上。

        “他死了,”她说,一面朝那监视她的可怜的老婆子莞尔一笑,那老妇人一双纯朴的浅蓝眼睛盯住了房门。(他们不会把他抬到这里来吧?)菲尔默太太轻蔑地“呔”了一声;嘿,不,嘿,才不呢!他们这就把他抬走啦!应当告诉她一下吧?夫妻应该待在一块儿嘛,菲尔默太太是这样想的。不过眼下,他们必须听医生的话。

        “让她睡吧,”霍姆斯大夫按着她的脉说。她瞥见窗上映现他那粗壮的身影,阴森森的。噢,这便是霍姆斯大夫。

        彼得·沃尔什认为,这是文明的一大胜利。当他听见救护车凄厉的铃声时,就自忖:文明的一大胜利。那救护车麻利地、飞也似地驶向医院,它迅疾地、富于人道地搭救了一个可怜虫:什么人被打昏了头,或者病倒了,或许几分钟前被车撞倒了,就在这样的十字路口,自己也可能碰上这种车祸哩。这便是文明。从东方归来后,他印象最深的是,伦敦的高效率、严密的组织、互助的社会精神。每一辆运货车或机动车都自动闪开,给救护车让路。兴许这样想有点病态,不过,人们对那载着可怜虫的救护车表示如此尊敬,总是令人感动的——那些急匆匆回家去的忙人,看见救护车疾驰而过时,立即会想起妻子,又会想到,自己也很可能在那车里呐,躺在担架上,身旁有医生与护士……嗐,一想起医生喽、尸体喽,思路就会变得病态、感伤;同时,这种幻觉又会令人感到一些兴奋的乐趣,一种过分的激动,从而提醒人们,不要再想这类事情了——对艺术极有害,对友谊极有害。不错。当下,救护车拐了弯,驶过托顿汉考特路,凄厉的铃声不断回响,隔条街都能听见,甚至再远些也听得见;此时,彼得·沃尔什又回过头想:这正是孤独的好处,一个人独处时可以随心所欲。要哭便哭,只要没人瞧见。然而,正是这种多愁善感,使他在印度的英国人圈子里落落寡合;他不会拣恰当的时机哭,或笑嘛。眼下,他伫立邮筒边,兀自寻思:我生来就有这脾性,此刻就要淌眼泪呢。为什么?天晓得。敢情是由于什么美感,或因为整天劳累过度;从访问克拉丽莎开始,天气那么热,又那么紧张,五花八门的印象接二连三,真叫他精疲力竭;那些缭乱的印象犹如水珠,一滴一滴,流入心田底层,凝固了,深邃,黑幽幽的,谁都永远摸不透。大概由于这一点,就是生活的奥秘,彻底的不可侵犯的奥秘,他觉得生活恰如一座陌生的花园,迷魂阵似的,令人惊奇;真的,有些时刻简直叫人诧异得喘不过气来;此刻,他站在不列颠博物馆对面的邮筒旁,便是这样的时刻,刹那间万物浑然一体;救护车,生与死。好像他的灵魂被汹涌的情感冲击着,升华到高楼之顶,而他的躯体空空如也,宛如白茫茫一片荒滩,惟有零零星星的贝壳。他之所以在印度的英国人圈子里落落寡合,正由于这脾性——多愁善感。

        有一回,克拉丽莎跟他在某处乘公共汽车,坐在上层;那时,她很容易激动,至少表面上如此,一忽儿沮丧,一忽儿兴致勃勃,活跃得很,是个挺有意思的伴侣;她会从公共汽车上层望下去,认出一些古怪的小巧的景物、名称或熟人;当时,他俩常在伦敦四处逛荡,猎奇探胜,有时,从卡利多尼安商场带回几大袋珍贵的东西;那时,克拉丽莎有一种理论——他们有成堆的理论,正如一般青年那样,老是理论不离口。他俩的理论是要阐述那失望之感——不了解人,也不被人了解。人们怎能相互了解呢?你同某人每天见面,然后分离半年,甚至几年。他俩都认为,这是令人失望的,人与人之间多隔膜呵!然而,当她乘公共汽车,驶上谢夫茨伯里大街时,却说,她感到自己与万物为一,不是在“这里、这里、这里”(她拍拍座位的靠背),而是到处存在。车子驶上谢夫茨伯里大街时,她手舞足蹈。她这人就是这般模样。所以,要了解她,或任何人,必须找出和她性情相投的人,以至合她心意的地方。她有一种奇异的本能,会和她从未交谈过的人息息相通——街头一个女人,站柜台的一个男子,甚至树木,或谷仓。她终于形成一个先验论式的观念;正因为她怕死,这一观念安慰了她,让她相信,或自称相信,她所谓的幽灵(即一般人所说的肉体),同无形之魂相比,是昙花一现的,而后者充塞于天地之间,因此可能永存,经过某种轮回,依附于此人或那人身上,甚至死后常在某处出没。也许……也许……

        当他回顾两人之间漫长的友情时(将近三十年了),感到她的理论还真有些道理。他俩真正的相会是短暂的,断断续续,常常是痛苦的,因为他有时到外地去了,有时遭到干扰(比如今天早晨,他刚要开口同克拉丽莎叙谈,伊丽莎白闯进来了,像一匹小马,俊美而缄默),尽管如此,这些约会对他的生活起了难以估量的影响。有一种神秘的色彩。仿佛有人给你一粒谷物的种子,棱角尖锐,叫你拿着挺不舒服——那些幽会正是如此,时常使他痛苦不堪;可是,跟她分手期间,蛰伏了好多年后,在完全不相干的地方,种子萌芽了,苞放了,清香四溢,你不由地触摸、品味、环顾,尽量感受和理解。就这样,有时她忽然会到船上来跟他相会,或在喜马拉雅山间,都是受了最古怪的启示而冲动的(比如有一次,由于萨利·赛顿,那慷慨而热情的傻姑娘,看见蓝色的绣球花便想到他,克拉丽莎立即来找他了)。她对他的影响,比他认识的任何人都大。而且总是出其不意,没约好就来了,却又一副淑女模样,爱挑剔,冷若冰霜;也有罗曼蒂克的时刻,令人醉心,使人想起明丽的田野,或英国特有的收获季节。他多半在乡间而不是在伦敦与她幽会;在布尔顿,一幕又一幕的情景呵……

        他回到旅馆,穿过大厅;里面摆满了浅红色椅子和沙发,点缀着花木,叶瓣尖细,看上去枯萎了。他掏出房门钥匙。年轻的侍女递给他几封信。他上楼去……以前,他多半在布尔顿同她相会,常在残夏时节;当时,他和熟人们一样,在布尔顿待一个星期,甚至半个月。起先,她跟他站在山顶,双手掐着头发,斗篷迎风飘舞,指点着,对他嚷道:她看见赛汶河在山下流呐。有时,他俩到林中去,她用水锅烧水——手可不灵巧呢;炊烟袅袅,在他们脸上缭绕,她那嫣红的面孔在烟雾中隐现;向一所茅屋中的老农妇要水喝,老人家还到门口看他俩走咧。他们总是步行,别人大都驾车出游。她对乘车厌倦了,并且讨厌一切动物,除了那只狗。两人沿路漫游,走了不知多少英里。忽然她岔开去,辨明方向,然后引领他回头走,穿过田野;一路上他俩争论不休,讨论诗,议论人,还谈论政治(那时她是个激进分子);谈得对四周景物视而不见,除非她止步的时候,这才对一片景色或一株树赞叹不已,还叫他一起观赏呢;尔后再向前走,穿过布满茬儿的田野,她带头,忽而摘一朵花,说是给姑母的;她虽然娇弱,却爱步行,从不感到吃力;终于在暮色苍茫中,返回布尔顿了。晚餐后,那老头儿布赖科普夫掀开钢琴,弹起来,还唱呢,可毫无腔调;他俩舒舒服服地靠在安乐椅里,忍住笑,终于憋不住,笑出来,笑个不停——无缘无故地傻笑。他俩以为布赖科普夫什么都没瞧见哩。翌日早晨,她就在屋子前面跳来蹦去,活像一条摇着尾巴的小狗……

        哦,是她的来信!蓝信封,是她的笔迹。他不得不看。又约他见面,肯定是痛苦的!念她的信真得费好大的劲儿。“我必须告诉你:见到你太高兴啦!”就这么一句话。

        然而,这封信却叫他心烦,使他懊恼。要是她不写多好呵。他已经思绪纷乱,再来这样一封信,就好比肋骨被人戳了一下。她为什么不让他清静呢?说到底,她已经同达洛卫结婚,而且好多年来过得十分幸福嘛。

        这种旅馆也够呛的。根本不能叫人舒泰。来往的旅客太多,帽架上不知挂过多少帽子了。再想一下,连苍蝇也在不知多少人的鼻子上叮过了。至于表面上使他眼睛一亮的整洁,其实并非整洁,而是光秃秃、冷冰冰,不这样才怪呢。每天清晨,一个瘦瘠的女总管要巡视一番,四处窥探,吩咐清教徒式的使女们把东西擦得锃亮,好像下一个顾客是一块腿肉,要用擦得一干二净的大盘儿来盛咧。睡觉嘛,一张床;要坐嘛,一只靠背椅;刷牙刮胡碴子嘛,用一只平底杯,还有一面镜子。他把书呀、信呀、睡衣呀,随意乱扔,同这冷漠而古板的气氛颇不协调。正是克拉丽莎的信使他悟到这一切的。“见到你太高兴啦,我必须告诉你!”他折起信纸,丢在一边;再也不想看了!

        要让他在下午六点钟收到这封信,她必定在他离开后立即坐下来写,贴上邮票,叫人去寄掉。正如人们所说,她的脾气就是这样。他的访问使她心烦意乱。她必定感触很多,在吻他手的刹那间,觉得懊悔,甚至羡慕他,也许还想起他以前说过(从她的表情看得出来):万一她嫁给他的话,他俩将改造这可恶的世界。如今她却是这般模样,到了中年,平庸得很;于是她凭着不可遏制的活力,迫使自己撇开这一切,不再顾影自怜,因为她有一股生命力,坚毅,有韧劲,足以克服任何障碍,使自己顺利地进展。这种力量简直无与伦比。诚然,他走出房间后,她会顿时反应。她将为他觉得十分难过,并且考虑自己究竟能干些什么,给他些乐趣(他总是缺少这个);他能想象她泪流满面,赶紧到写字桌边,飞快地写下一句话,就是他看到的那一句:“见到你太高兴啦!”这是她从心坎里感到的。

        彼得·沃尔什解开靴带。

        可是,纵然他们结了婚,也不会如意的。说到底,她倒是嫁给那个人,自然得多哩。

        真怪,不过事实如此,许多人感到这一点。彼得·沃尔什干得相当体面,恰如其分地担任一般职务,讨人喜欢,但是人们觉得他有点儿怪,有时好摆架子——真怪,恰恰是他,尤其在他两鬓花白之时,却有一种怡然自得的神色,一种矜持的样子。正是这神态使女人觉得他富于魅力,看来他并非地道的男子汉,而她们喜欢这感觉。他有一种不寻常的素质,或者说,骨子里与众不同。兴许他有点书呆子气——每次来看望你,都会拿起桌上的书来读(此刻他就在读什么书,靴带拖在地板上);或者说,他是一位绅士,这表现在他磕掉烟斗里烟灰时那副派头,当然还有他对女士们彬彬有礼的风度。然而,任何没有头脑的姑娘都能易如反掌地摆布他,这情景妙极了,却也可笑得紧。不过,那姑娘别以为得计,可能要上当呢。因为,尽管他非常随和,而且由于他有教养,性情愉快,跟他交往真有趣儿,实际上,这是有限度的。那天,克拉丽莎说什么来着……别想了,别想了,他看穿了。他受不了——说什么也受不了。有时,他会同其他男子一起开玩笑,大叫大嚷,摇来摆去,捧腹大笑。他真是个男子汉,可不是叫人敬畏的大丈夫——这样反而好;比如,戴西心想,他就不像西蒙斯少校那么威严,一点儿也不像;尽管她已经有了两个小孩,还常在内心比较两个男人呢。

        他脱掉靴子,把口袋掏空,漏出随身带的小刀和戴西在阳台上拍的快照——戴西,一身缟衣,膝盖上蹲着一只狐?,妩媚极了,黑里俏,从未见过她这样美的。一切都来得那么自然,比克拉丽莎自然多了。没有神经质的激动。毫无麻烦。既不疙瘩,也不烦躁。一帆风顺。阳台上那可爱的标致的黑皮肤姑娘,她提高嗓门声称(他能听见她的声音):当然,当然,她会把一切献给他的!就这么大声叫嚷(她毫无顾忌):你要怎样就怎样!她嚷着,向他奔来,跟他相会,不管旁边有什么人在瞧。她只有二十四岁嘛。但已有了两个孩子。唔,哦!

        嘿,嘿,到了这把年纪,还惹来这么些纠葛,真是一团糟。当他在子夜时分惊醒时,忽发奇想:跟她结婚如何?对他来说,再好也没有了,可是她呢?关于这问题,他曾对伯吉斯太太推心置腹地讲过,因为她是个规矩人,不是长舌妇。她认为,他离开英国期间(表面上是去找律师商量),戴西可能重新考虑,想想这究竟意味着什么。伯吉斯太太说,问题在于她的处境,社会习俗的阻碍,要放弃孩子,等等。无论如何,将来总有一天她会守寡的,于是在郊区徘徊,甚至可能不顾体面,什么都干得出来。(她说,这种涂满脂粉的女人会落到那步田地的,你懂嘛。)但是彼得·沃尔什对她这番话嗤之以鼻。他还不想死哩。他思忖,她必须自己判断,自己拿主意;他穿着短袜,在房间里踱来踱去,想着这些心思,一面把衬衫抚平,因为他也许要去参加克拉丽莎的宴会,也许上哪个娱乐厅去,或者待在家里,念一本引人入胜的书,作者是他以前在牛津的一个熟人。嗯,倘若他终于退休的话,这就是他要做的——写书。他要重返牛津,到波特雷图书馆去查资料。那可爱的标致的黑皮肤姑娘会跑到平台尽头,挥舞着手喊道,她压根儿不管人们怎么议论哩。可是一切都枉然。他仍然待在旅馆里,就是她认为了不起的男子汉,无瑕可击的绅士,那么魅人,仪表堂堂(至于他的年纪,她根本不在乎);眼下他却在勃卢姆斯伯里区的旅馆里,刮胡子,梳洗一番,放下剃刀,拿起水壶,一面继续想:以后要到波特雷图书馆去查资料,弄清楚他感兴趣的一些琐事。随便碰到什么人,都要好好聊一下,谈得忘了时辰,愈来愈不准时进餐,连约会都忘了;当戴西要他吻一下,亲热一番(她会这样要求)的时候,他却三心二意(尽管他真心爱她)——总而言之,就像伯吉斯所说,她最好忘掉他才能幸福些,或者,仅仅在记忆中想起他在一九二二年八月里的模样,于暮色中伫立在十字路口;当时她乘着马车离去,紧靠着后面的座位,伸出手臂,眼看他的身影越来越模糊,缩小,变得遥远,以至消逝,尽管她仍然喊道:为了他,她什么都愿意干,不管什么,不管什么,不管什么……

        他向来猜不透人们在想些什么。愈来愈难以集中心思。不过,他却一心想着自己的事;时而苦闷,时而快活;总是依靠女人;心不在焉,神情悒郁;他在刮胡子的时候想:真弄不懂,为什么克拉丽莎不肯替他俩找一所住宅,对戴西体贴些。要把戴西介绍给她。尔后,他就可以——就可以怎样呢?逍遥自在嘛(此刻他却在整理各种钥匙与文件),逛来逛去,品味一番,总之,保持孤独,自我满足;可是,当然,谁也没有像他那样依靠别人的(眼下他在扣上马甲),这是致命的弱点。他没法离开吸烟室,他喜欢那些上校,喜欢高尔夫球,喜欢打桥牌,而首先,喜欢和女人作伴;她们那种细腻的友情,在恋爱中表现的忠贞、大胆与伟大的感情,虽然也有缺陷,却使他感到五体投地(此时,一堆信封上放着那照片,黑里俏,可爱的脸蛋儿),那是人生的山顶上苞放的无比灿烂的鲜花;然而,到了节骨眼上,他又三心二意了,总是绕圈子,不干脆(克拉丽莎把他内在的活力永远榨干了);对于含情脉脉很容易厌倦,要求爱情多样化,尽管他会怒火中烧,要是戴西爱上别人的话,他真的会怒火中烧!因为他是嫉妒的,天生就不可遏制地嫉妒。他为此痛苦不堪!不过这时,要找出他的小刀、手表、图章、皮夹子,还有克拉丽莎的信(他不想再看了,但想起它是惬意的),还有戴西的照相呢?都在哪儿呀?一会儿,得吃饭了。

        人们都在进餐。

        顾客们坐在小桌子周围,桌上摆着花瓶;有些人穿着礼服,另一些人穿着家常便服,身边放着拎包与围巾,装出一副泰然自若的样子,其实看见一道又一道的菜,不免大惊小怪;然而,他们毫不着慌,因为有钱,吃得起;同时露出疲惫的神色,因为在伦敦跑了一整天,买东西呀,游览呀,一刻不停;他们还天然地好奇,比如一位仪表非凡的、戴着玳瑁边眼镜的绅士走进来时,大家都转身对他上下打量;这些食客本性善良,乐意为别人效劳,随便什么小事都愿意做,例如借一张时刻表喽,传播些有用的信息喽;他们在内心,下意识地渴望同别人拉关系,用什么方式都行,即便认个同乡也好(比如说利物浦人吧),或者有个姓名相同的朋友也好;他们窥视四周,怪样地保持沉默;忽而只顾一家人欢乐,跟别人隔绝了;就这样,在人们进餐的时候,沃尔什先生走进餐厅,在帷幔旁一只小桌边坐下。

        他沉默寡言,因为他是孤独的,仅仅和侍者说话;然而,他看菜单的神情,用食指点一种酒的样子,紧靠餐桌的姿态,进餐时正襟危坐,毫无馋相——所有这些都博得了别人的尊重,不过,在进餐的大部分时间内,这种敬意没有表达的机会;直到快吃完的时刻,人们听见沃尔什先生说:“来一点巴特雷特梨,”于是,尊敬他的心情在莫里斯一家的餐桌上充分表现出来了。其实,无论老查尔斯还是小查尔斯·莫里斯,无论莫里斯太太还是伊兰小姐,都不明白为什么沃尔什先生点水果的时候,语气那么温和而又坚定,好像一位老练的食客,理直气壮地点菜。不管怎样,当他独自坐在餐桌边,最后点“巴特雷特梨”之时,莫里斯一家人觉得,仿佛他在提出一项合法的要求,指望他们支持,仿佛他在拥护一种事业,而且立刻同他们休戚相关,因此用同情的目光望着他;最后,当他们和他同时走进吸烟室时,自然而然聊起来了。

        谈话并不深刻——只不过谈些伦敦怎样挤喽,三十年来变化多大喽,莫里斯先生喜欢利物浦喽,莫里斯太太去看过威斯敏斯特的鲜花展览喽,还有,他们全都见到了威尔斯亲王。尽管如此,彼得·沃尔什仍然认为,世界上没有任何家庭能与莫里斯一家媲美,简直没有;他们一家人和睦极了,而且对上层阶级不屑一顾,他们有自己的爱好;伊兰正在接受训练,准备管理她家的企业;那少年已获得里兹大学的奖学金;至于老夫人嘛(跟他年纪相仿),还有三个孩子在家里;他们已有二辆汽车,但莫里斯先生仍在星期天自己补鞋;总之,很美妙,妙极了;彼得·沃尔什这样想着,手里端着酒杯,坐在红色绒椅和烟灰缸之间,有点摇来摆去,一味自我陶醉,因为莫里斯一家人喜欢他。不错,他们喜欢一个在饭后点“巴特雷特梨”的人。他直觉地感到,他们喜欢他。

        他要去参加克拉丽莎的宴会。(莫里斯一家人已离开餐厅,不过还会同他见面的。)他要去参加克拉丽莎的宴会,因为他想问理查德:在印度的那些家伙——那些保守派笨蛋在干些什么?眼下伦敦上演什么戏?有什么音乐会……唔,还有,闲聊罢了。

        他兀自冥想:这就是我们的灵魂,自我意识,仿佛海底之鱼,在莫可名状的生物中间游弋,在树干一般硕大的海藻之间蠕动,在阳光闪烁的空间飘忽,尔后向下、向下,沉入阴暗的深处,冷漠,深邃,不可思议;蓦然,她窜出海面,在海风吹皱的波浪之上嬉戏;也就是说,灵魂迫切需要洗刷一下,擦一番,刮一阵,使精神振奋——通过聊天。我要问理查德·达洛卫(他会知道的):政府究竟打算对印度怎么办?

        那晚挺热,报童们在街上奔走,擎着布告牌,上面用特大红字报道:热浪席卷本市;因而旅馆的台阶边放着藤椅,悠闲的绅士们坐在那里,呷茶,吸烟。彼得·沃尔什也坐在那儿。虽然暮色已浓,人们却可以想象,仿佛这一天,伦敦的一天,正在开始哩。恰如一个女人,脱掉印花布衣衫和白色围裙,换上蓝衣裳,戴上珠宝首饰,白天也卸妆了,它脱掉粗糙的毛线衣,换上细洁的纱服,渐渐隐入夜色;又如一个女人,欢快地松了口气,把累赘的裙子抖在地板上,白天也褪去了尘土、热气与五光十色;车水马龙变得稀少了,笨重的运货车不见了,街上只有汽车,奔驰着,车铃叮噹作响;浓荫匝地的广场上,叶缝中闪烁着耀眼的灯光。夜晚似乎在说:我要退隐了;于是她渐次消逝,在雉堞般的、高耸的、尖顶的旅馆、公寓和一排排商店之上消逝;她在说:我退隐了,我消失了;可是伦敦不答应,它把尖刀刺向夜空,捆住夜色,逼迫她投入欢乐的伦敦之夜。

        打从彼得·沃尔什上次归国以来,威利特先生创立的夏时制引起了巨大的变化。对彼得来说,延长夜市是新奇的。更确切地说,是令人鼓舞的。小伙子们拎着送公文的小箱子,迈步而过,自由自在,快活极了,而且能在这出名的大街上漫步,心里觉得骄傲,感到一阵欢乐,尽管有人认为这是不足道的虚荣,小伙子们却十分开心,红光满面。他们也衣冠楚楚,穿着浅红色长袜、漂亮的皮鞋。他们要在电影院里消磨两小时。夜晚,黄蓝交织的灯光给他们刺激,使他们神清气爽;灯光照遍这都市,浓密的树叶在广场上闪晃着,反射出火红与青灰的光影——看上去仿佛沉浸在海水中。如此美景使彼得感到惊奇,并且鼓舞了他,因为此时,其他从印度回来的同胞凭着他们的权利,正聚集在东方俱乐部内(他认识许多这类人),暴躁地谈论世风日下,道德沦亡,而他却依然青春焕发;尽管如此,他对小伙子们是羡慕的,因为自己不能像他们那样欢度夏季,尽情娱乐;并且一个姑娘的闲话、一个女仆的笑声——无从捉摸的东西,却会使他不胜感触,以为等级森严的、金字塔一般的社会结构发生了变化,而在他年轻的时候,这个社会似乎是固定不变的。它压在民众头上,把他们压得喘不过气来,尤其是妇女,宛如一些花朵,被克拉丽莎的姑妈海伦娜夹在灰色的吸墨纸内,上面压着李特雷编的大词典,她自己则吃饱了晚餐,安坐在灯光下。她早已死了。克拉丽莎告诉过他,姑妈晚年瞎了一只眼。据说,那位老小姐帕里变得贪杯了,真是妙极了——大自然的杰作。她会像严寒中的一只鸟,抓住栖息的枝桠而归天。她属于另一个时代,可是那么完美,浑然一体;她将永远屹立在天际,像一块白石,晶莹剔透;像一座灯塔,标志着消逝的昔日,溶入这惊险的、漫长的、漫长的航程——这无限的、无限的生命之流(眼下他在口袋里摸一个铜币,要买一张报,看看萨里和约克郡有什么新闻;他曾无数次掏出铜币买报——这一回,萨里又热闹起来了)。板球可不仅是比赛而已。板球赛是件大事。他总是急于看板球赛的报道。他先看报纸付印时临时插入的板球赛的比分,再看关于今天酷热的新闻,然后看一桩谋杀案的特写。人们千百次地干各种事情,从而得到丰富的经验,不过同时也许暴露了他们的真面目。过去种种使他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他也曾关怀过一些人,所有这些使他具有年轻人缺乏的老练的力量,作风干脆,我行我素,压根儿不睬人们的风言风语,独来独往,不存什么奢望(他把报纸丢在桌上,走开了);尽管如此(他去拿帽子与外衣),今晚却完全不同,因为他即将去赴宴;在他这一把年纪,心里却还认为,自己将获得一种新的经验哩。可是什么经验呢?

        不管怎样,那是一种美感。既非一目了然的粗俗的美,也不是纯粹的美——贝德福德大街通向拉塞尔广场。当然是笔直的,可也是空荡荡的;还有匀称的走廊;灯光闪亮的窗子,钢琴,开着的留声机;一种享乐的感觉,隐隐约约,不过有时也露出来,譬如通过打开的不挂帘子的窗口,看得见一簇簇人坐在餐桌边,青年们翩翩起舞,男人和女人在密谈,女仆们懒洋洋地向窗外眺望(她们干完了活儿,就怪里怪气地评头论足);高层壁架上晾着长袜,一只鹦鹉,几株花木。这生活的景象,如此魅人,神秘,无限地丰盈。宽阔的广场上,汽车接二连三,风驰电掣,神速地绕着弯儿;一对对漫步的恋人,打情骂俏,紧紧地拥抱,隐入浓荫匝地的树下;真是动人的场景,那么静,那么魅人,人们走过时不禁蹑手蹑脚,怯生生的,恰如面对神圣的仪式,任何打扰将是亵渎的行径。意味无穷。就这样向前走,投入一片噪声和炫目的光海中。

        他敞开着薄大衣,用一种难以形容的独特的姿态漫步,身子稍微向前伛着,轻快地漫步,双手交叉在背后,眼神仍然像鹰隼;他漫步穿过伦敦,向威斯敏斯特走去,一面观察。

        看来,好像人人都去赴宴,或到店里进餐?只见男仆们打开门,让一位昂首阔步的老夫人走出来,她穿着扣紧的鞋子,头发中插着三根紫色的鸵鸟羽毛。另一扇门打开了,出来一位女士,穿戴得像一具木乃伊,披着绣花头巾,还有些不披头巾的女士。在高等住宅区,有些屋子里耸立着灰墁粉饰的柱子,门前有小花园,女人们从里面跑出来,穿着单薄,头发里插着木梳(她们匆匆奔出来,去照料孩子);男人们等候着女伴,外衣敞开着,汽车开动了。人人都到户外。大门一扇扇打开,人们奔下台阶,朝外边跑,在这一片活跃的景象中,仿佛伦敦人倾城而出,乘上停泊在河畔的小舟,解开缆索,在水上漂浮,仿佛全城的人一片狂欢,在河上泛游。同时,白厅似乎蒙上一层蜘蛛网,镀银一般,弧形灯四周蚊蚋缭绕;天气燠热,人们驻足交谈。在威斯敏斯特,好像有一位法官,端庄地坐在门口,浑身穿着白衣,大概是在印度待过的英国人。

        这边是一群吵吵闹闹的女人,喝醉了的女人;那边有一个警察,还有隐约呈现的房屋,巍然耸峙的高楼大厦,圆顶的屋子,教堂,国会,河上传来轮船的汽笛声,空洞而迷茫的呜呜声。这是她所在的大街,这条街,克拉丽莎的居处;街角上汽车在奔驰,宛如河水绕着桥墩潆洄;他依稀感到,那些车辆汇合了,因为它们都载着同一目标的人们,去参加她的宴会,克拉丽莎的盛宴。

        这时,眼前一连串景象好似冰冷的溪水,看不清了,他的眼睛犹如一只满溢的杯子,里面的水在瓷杯四周淌下来,不留一丝痕迹。此刻,脑子必须清醒了。此刻,全身必须挺紧,走进屋子,那灯火辉煌的华屋,大门洞开着,门前停了许多轿车,艳丽的女士们纷纷下车;自己必须振作精神,耐着性子去周旋。他掏出口袋里的刀子,拔出大大的刀片。

        露西一股劲儿奔下楼梯,她刚才飞快地跑到客厅去整理一番:抚平台布,摆正椅子,然后停一会,觉得不管谁进来,必然认为这里多干净、多明亮,整理得多么美观,因为他们会看到优美的银器、青铜拨火棒、崭新的坐垫,以及黄色印花布帷帘;当她察看每样物件的时候,听见一阵响声,客人们已经用过晚餐,在上楼了,她得赶紧溜了!

        安尼丝说,首相要来了;她端着一盘酒杯进来时说,她听见客人们在餐厅里这样讲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多一个或少一个首相,有什么关系?!对沃克太太来说,在这夜深时分,这种消息根本不起作用,因为此时她正忙着擦洗哩:一大堆菜盘、平底锅、滤锅、煎锅,还有冻鸡、做冰淇淋的冷冻器、切开的面包片、柠檬、盛汤的盖碗、盛布丁的盆子,等等;尽管洗涤房里的人已使劲擦洗过,好像这一大堆东西仍然压在她头上,摆满在厨房里的桌子上和椅子上,同时炉火燃得正旺,发出毕毕剥剥的响声,电灯照得刺眼,还得准备夜宵呐。因而沃克太太只觉得,多一个或少一个首相,压根儿不关她的事。

        女士们在上楼了,露西跑来说,她们在上楼了,一个接着一个,最后是达洛卫夫人,她叫人到厨房里传话:“向沃克太太问好,”晚上就这么一句话。次日,夫人将同她一起回顾昨晚的菜肴——汤呀,鲑鱼呀,等等;沃克太太知道,像往常一样,鲑鱼烧得不透,因为她老是不放心布丁,要亲自做,便叫吉尼烧鲑鱼,结果总是半生不熟。不过露西说,有位戴着银首饰、头发金色的夫人,却赞美两道正菜间的小菜,问道:当真在家里煮的吗?可是,沃克太太仍然对那道鲑鱼感到心烦;她把成堆的菜盘擦来擦去,把风档推进又拉出;同时,从餐厅里传来一阵轰笑声——敢情是女士们退席后,先生们正在放肆地开心呢。露西又跑来叫道:托凯酒!达洛卫夫人传话,把托凯酒端出去,就是在皇家酒窖中珍藏的正宗托凯酒。

        露西从厨房里把酒端去,走的时候回过头来道:伊丽莎白小姐打扮得可爱极啦,穿着粉红色衣裳,戴着达洛卫夫人给她的项链,简直叫人看了又看哟。不过,吉尼一定要管好那只狗,伊丽莎白养的那只?,因为它会咬人,一定要关起来;伊丽莎白却想到,它兴许要吃些东西哩。不管怎样,吉尼必须把狗看管好。然而,四周全是客人,吉尼不会上楼的。大门口已经来了一辆汽车!门铃响了——先生们却仍然待在餐厅里,喝托凯酒呢。

        啊,先生们终于上楼了,那是第一批;接着宾客们会来得越来越快,珀金森太太(为了宴会而临时雇佣的)将把前厅的门半开着,厅堂里将挤满绅士们,等着进去(他们站在那里等候,一面把头发梳平),女士们则在过道边的衣帽间里,一个个脱掉斗篷;巴尼特太太在帮她们,就是跟达洛卫一家待了四十年的老埃伦·巴尼特,如今仍然每年夏天来帮女士们梳妆;对那些做了母亲的太太们,她还记得她们少女时的模样呐;她很谦逊,跟每个人握手,毕恭毕敬地用一种古风称呼“我之夫人”,此外她又有幽默的风度,俏皮地瞟着年轻的女士,并且十分老练地帮洛夫乔伊太太打扮,因为那位夫人束起紧身围腰来不太利落。洛夫乔伊太太和艾丽斯小姐不禁感到,巴尼特太太在帮客人们梳妆的时候,对她们母女俩特别优先照顾,因为她们认识巴尼特太太已有——“三十年了,我之夫人”(巴尼特太太提醒她)。洛夫乔伊太太道:想当年,她们在布尔顿做客的时候,姑娘们还不习惯搽口红呢。于是巴尼特太太道:艾丽斯小姐那么标致,不必搽什么口红嘛;一面用宠爱的目光瞅着她。就这样,巴尼特太太坐在衣帽间里,替客人们抚平皮斗篷,折好西班牙式披巾,把梳妆台揩干净;尽管那些太太小姐都穿着皮斗篷与绣花衣裳,究竟谁好谁差,她心里雪亮哩。洛夫乔伊太太边上楼边赞叹:亲爱的老太婆,克拉丽莎的老奶妈。

        尔后,洛夫乔伊太太挺直身子,对威尔金斯先生道(他也是临时雇来当差的):“洛夫乔伊夫人与小姐。”那人举止得体,鞠躬如仪,再站得笔挺,鞠躬,再站直,完全不动声色地通报:“洛夫乔伊夫人与小姐……约翰爵士与尼达姆夫人……韦尔德小姐……沃尔什先生。”他举止得体,家庭生活必然美满,不过,这样一个胡子刮得干净、嘴唇绿幽幽的汉子,怎么会莽撞地成家,养儿育女,简直不可思议。

        “见到您真高兴!”克拉丽莎说,她对每位宾客都这么说。见到您真高兴!那是她最糟糕的作风——貌似热情洋溢,其实矫揉造作。彼得·沃尔什自忖:今晚来赴宴是个大错误,应该待在家里看书,或者上音乐厅去;应该待在家里,因为这些客人,他一个都不认识。

        哎,糟糕,克拉丽莎打骨子里感到,这次宴会要失败了,彻底的失败,当下,亲爱的老头,莱克斯汉姆勋爵,站在她跟前道歉,说他太太在白金汉宫的游园会上着凉了。克拉丽莎却从眼梢上瞥见彼得,站在那儿,在那个旮旯里,看得出他对她不以为然。说到底,她究竟为什么要举行宴会呢?为什么要爬到顶上出风头,实际上在火堆里受煎熬?不管怎样,但愿火把她烧掉!烧成灰烬!然而,与其像埃利·亨德森那样萎缩、销蚀,还不如挥舞火炬,再使劲扔到地上,总比无所作为好些。真怪,只要彼得一来,待在角落里,便能叫她杌陧不安。他使她看清自己:夸张,做作。简直不堪。可是,他干吗仅仅为了指摘她而来呢?为何他老是取之于人,从不给予?为什么不能讲明渺小的看法而冒点风险呢?瞧,他游魂一般走开了,她非跟他谈谈不可。但没有机会。生活正是如此——屈辱,克己。莱克斯汉姆勋爵在解释:他太太着了凉,因为不肯穿皮大衣去赴游园会,因为“我的亲爱的,你们这些夫人都是一模一样”;——莱克斯汉姆太太至少七十五岁啦!真有意思,老两口儿恩爱着哩。克拉丽莎从心坎里喜欢那老头,莱克斯汉姆勋爵。她从心坎里觉得这是一桩大事,她的宴会,所以看到一切都不顺利,一切黯然失色时,心里着实难受。只要发生任何不寻常的事,即便爆炸、恐怖,都好,总比客人们无聊地徘徊好些,而眼下,人们都一簇簇地伫立在旮旯里,像埃利·亨德森那样,甚至懒懒散散,站得也不像样哩。

        橙黄的窗帘轻柔地飘拂着,上面绣着天国的仙鸟,也在飘扬,仿佛振翅飞进室内,飞出来,又缩回去(因为窗子打开着)。埃利·亨德森心里想:敢情在吹冷风吧?她容易感冒。不过,即便她明天打喷嚏也没关系;她担心的是那些姑娘,都袒露着肩膀呢;她老是关心别人,这是由于年老的父亲的教导,老人家曾任布尔顿教区牧师,多年来患有慢性病,已经去世了。埃利感冒起来并不严重,从不影响肺部。她担心的是年轻的姑娘们,都袒露着肩膀呢;她自己一直是瘦小的,头发稀疏,身材干瘪;然而,如今过了五十岁,却开始闪现出一种柔和的光泽,由于长年累月地克己、无为而卓然净化了;可是,这纯净之光总是变得黯淡,因为她过于斯文,令人不快,并且极其胆怯,终日惴惴不安;因为她家里的收入只有三百镑,她本人则不会挣一个子儿,处于不能自主的境地,故而那么怯懦,年复一年,愈来愈没有资格同衣冠楚楚的绅士淑女周旋;那些夫人和小姐在社交频繁的季节,每晚都要赴宴,只需关照使女们:“我要穿如此这般的衣裳,”就行了,而埃利·亨德森却心神不宁地跑出去,买几束廉价的淡红花,然后在黑色的旧衣服上披一条围巾。她是在宴会即将举行的最后一刻,接到了克拉丽莎发来的请柬,自然不怎么愉快。她感到,今年克拉丽莎本来不打算请她去的。

        为何要请她呢?实在没什么理由,只不过她们从小就认识罢了。事实上,她俩是表姐妹。可是,克拉丽莎交际广阔,到处应酬,自然而然跟她疏远了。不管怎样,对埃利来说,赴宴是桩大事。单是看看那些华丽的服装,就够赏心悦目了。那不是伊丽莎白吗?长成个大姑娘了,发式挺时髦的,穿着浅红色盛装。她至多十七岁吧,出落得非常标致,美极了。然而,现代的少女初次参加社交活动时,似乎不像以前那样穿白色的礼服了。(她得记住每个细节,回去告诉伊迪丝。)如今,姑娘们穿紧身上衣,裹得紧紧的,裙子很短,露出一大段踝节。她自忖,这样打扮不太合适吧。

        由于视力衰退,埃利·亨德森向前伛着张望;没有什么人跟她交谈,她并不在乎(因为不认识任何来宾),只觉得看看所有这些人颇有趣味;其中有些大概是政界人士,都是理查德·达洛卫的朋友;倒是理查德自己感到,他不能让可怜的埃利站在一边,在整个晚会中孤零零的。

        “嗯,埃利,近来你的光景如何?”他像往常一样,和蔼地招呼她;当下埃利·亨德森局促不安,脸涨得通红,心里却感到,他多好呀,特地过来跟她谈谈;于是文不对题地说,许多人其实不太怕冷,倒是怕热哩。

        “不错,是这样,”理查德·达洛卫道,“确实如此。”

        还有什么话可谈呢?

        “喂,理查德,”有人喊他,一面挽住他的手肘;噢,上帝啊,原来是老朋友彼得,老伙伴彼得·沃尔什。见到他真高兴——见到他实在欣喜!彼得一点儿没变,还是老样。两人走开了,一直穿过房间,彼此亲昵地拍拍肩膀;埃利望着他们走去,心想:看来他俩好久没见面了,她肯定认得那客人的脸相;中年人,身材颀长,眼睛乌黑,很俊美,架着眼镜。

        绣着仙鸟飞翔图案的窗帘又在飘拂了,被风吹得鼓鼓的。克拉丽莎瞥见——她瞧见拉尔夫·莱昂把帘子扯好,继续和人交谈。唔,终究没有失败!一切都会顺利的——她的宴会。刚刚开始。开了个头。不过,还不太稳。此刻她必须站在原位。来宾更多了,似乎一拥而入。

        威尔金斯拉长了声调通报:加罗德上校与夫人……休·惠特布雷德先生……鲍利先生……希尔伯里夫人……玛丽·马多克斯女士……奎因先生。克拉丽莎同每位来宾三言两语地寒暄后,客人们鱼贯而入,走进室内;进入具体的活动,并不空虚,反正拉尔夫·莱昂已把窗帘抚平了。

        然而,对于她自己扮演的角色来说,太费劲儿了,她并不愉快。过于像——就像任何人一般,站在那里,任何人都会的;可是她又确实有些赞赏这样的角色,因为她不禁觉得,无论如何,这一切是她安排的;这宴会标志着一个阶段,她感到自己变成了一个角色;说来也怪,她完全忘记了自己的模样,只觉得好像是钉在楼梯顶上的一根木桩。她每次设宴请客,都有这种超脱的感觉,并且感到,每个人一方面是不真实的,另一方面要真实得多;她想,这有几个原因;首先因为宾客们都换了礼服,其次是他们不像日常生活中那样,再有是宴会的特殊背景;在宴会上,可以谈些在别的场合不能谈的话,这种谈话得费点劲儿,但比平时可能深入得多。不过,她却不能深谈,至少眼下还不行。

        “见到你真高兴!”她照例说。那是亲爱的老哈里爵士!他认识所有在场的人。

        最奇怪的感觉是当她望着客人们接二连三上楼的时刻:蒙特夫人与西莉亚,赫伯特·埃恩斯蒂,达克斯夫人……哟,还有布鲁顿夫人!

        “您光临真是太赏脸啦!”她迎上去说,这可是真心话——不过,她总是觉得怪样,老是站着,望着川流不息的来宾,有些相当老了,有些则……

        那位客人叫什么?罗塞特夫人?天哪,罗塞特夫人是谁?

        “克拉丽莎!”那客人喊一声。那个声音!原来是萨利·赛顿!萨利·赛顿!真是久违啦!她从迷雾中赫然出现。克拉丽莎搂住这火辣辣的伙伴时,发觉她变了,萨利·赛顿,以前可不是这般模样的。想想看,她竟然在这里出现,在这个屋子里!不可思议!

        两人抢着交谈,有点窘,欢笑着,话儿像连珠炮——萨利说她经过伦敦,从克莱拉·海顿那里听到信息,真是跟你见面的好机会呀!所以,就不请而来——不速之客……

        以前她那么火爆的性子,现在却可以平静地应付她了。她已失去热烈的光彩。然而,与她重逢毕竟是不寻常的,她见老了,显得比过去幸福,却不那么可爱了。她俩在客厅门口吻着,先吻这边脸颊,再吻那边;然后克拉丽莎握住萨利的手,转过身,只见室内高朋满座,一片谈笑声,烛台晶亮,帷幔飘拂,还有理查德送给她的蔷薇。

        “我有五个大胖娃娃啦!”萨利道。

        她有一种非常天真的自我中心的作风,十分坦率地企望人们首先关心她,现在仍然如此,克拉丽莎就喜欢她这样。当下克拉丽莎嚷道,“我简直不相信!”她想起昔日的情景,乐不可支。

        但是可惜,威尔金斯在喊了,要她去迎接贵宾;威尔金斯以极其威严的声调通报,仿佛在告诫全体来宾,并且把女主人从无聊的闲谈中召回来,他朗声喊道:“首相驾到!”

        “首相,”彼得·沃尔什嘀咕。

        首相?当真?埃利·亨德森心里纳罕。回去告诉伊迪丝,她一定感到惊奇哩!

        他看上去像个普通人。人们无法嘲笑他。你可能把他看作一个站柜台的售货员,向他买饼干呢——可怜的家伙,浑身用金色饰带装扮着。然而,说句公平话,他举止很得体,起先由克拉丽莎、后来由理查德陪伴着,绕场一周。他装出一副大人物的样子。看起来挺有趣。实际上没有人瞧他。大家继续交谈,可是显然每个人都知道,从骨子里感到这位要人在面前走过,他象征着所有在场的人代表的机构:英国社会。布鲁顿老夫人翩然迎上前去,她也用饰带打扮起来,显出仪态万方的气派;两人退入一间斗室,门外立即有人窥探,也有人守护,总之,每个人都毫不掩饰地激动、兴奋:首相驾到嘛!

        上帝啊,上帝,英国人委实势利!彼得·沃尔什站在旮旯里,沉思着;他们多喜欢用金色饰带装扮起来,对显贵们毕恭毕敬!瞧那边!那准是——天哪,的确是——休·惠特布雷德,在大人物身边转来转去;他发胖了,头发白些了,可敬佩的休!

        彼得瞅着他,心里想:他看上去好像老是公务在身,一副有特权的模样,可又诡秘莫测,宛如他藏着什么机密,死也不肯透露,其实不过是些小道新闻,从一个宫廷侍从那里偶尔听来,明天就会见报的。他玩的就是这种小花样,年复一年,头发都白了,快老了,博得了人们的尊重与好感,他们有幸结识这位英国公学毕业的典型人物。关于休这种人,人们必然会编造诸如此类的轶闻,那是他的作风使然,他在《泰晤士报》上发表的令人钦佩的信也有同样的风格,彼得曾在几千里外的异乡看到那些信;感谢上帝,当时他远在国外,离开了恶毒的喧嚣的伦敦社交界;即使在印度只能听见狒狒啼叫、苦力打老婆的闹声,也比在那个圈子里好。眼下,有一个橄榄色皮肤的大学生站在一边,露出谄媚的神色。休肯定会庇护他,启发他,教他如何爬上去;因为他最爱做好事,经常关怀那些老太太,她们年迈体衰,痛苦不堪,以为自己被人遗忘,却得到休的安慰,不禁喜出望外;亲爱的休,他会驾车而来,陪老太太消磨一个时辰,闲聊往日情景,怀念一些琐事,称赞老太太做的家常糕点十分可口,尽管他可以随时陪一位公爵夫人吃蛋糕哩;瞧他那副架势,真像花了不少时间,惬意地陪伴贵夫人呢。审判众生而大慈大悲的上帝可能宽恕。彼得·沃尔什却不那么仁慈。人间必定有恶棍,可是上帝明鉴,在火车上把一个姑娘打出脑浆而被绞死的歹徒,也比好心肠的休·惠特布雷德少作些孽呐!瞧他此刻踮起了脚尖,雀跃一般迎上前去,对重新出现的首相与布鲁顿夫人鞠躬如仪,然后一脚擦地,后退几步,从而向所有来宾暗示:他有特殊的荣幸,在布鲁顿夫人跟前说几句话,一些体己的话。老夫人停住了,摇晃着端庄的脑袋。大约在向他表示感谢,因为他说了些奉承的话。她身边有几个拍马的人,政府机关里的小官儿,为她奔走,干些小差使;她不时请他们吃顿饭,算是报酬。反正她是十八世纪的老派人,没什么可指摘的。

        当下,克拉丽莎陪伴首相在室内走动,步态轻盈,容光焕发,灰白的头发使她更显得庄重。她戴着耳环,穿一袭银白黛绿交织的、美人鱼式的礼服。她好似在波浪之上徜徉,梳着辫子,依然有一股天然的魅力;活着,生存着,行走着,眼观四方,囊一切;她蓦地转过身,围巾绕在一位女客的衣服上了;她立即解开,朗声笑着,从容不迫,潇洒极了,如鱼得水,好不自在。然而,岁月已在她身上拂过了,恰如在清澈宁谧的薄暮时分,在波平似镜的海面上,美人鱼瞥见了夕阳。如今,她散发出温柔的气息,平素的严峻、拘谨、矜持都融化了,变得温馨了;宴会上有一位用金色饰带装扮的健壮的来宾,跟她尽力周旋;当她向他道别、祝他好运时,看上去雍容华贵,有一种莫可名状的尊严,优雅而和蔼,仿佛她祝愿普天下人万事如意;而此刻,当她处于红尘的边缘之际,不得不暂时告别了。她给那位先生的印象正是如此(不过他并未陷入情网)。

        事实上,克拉丽莎感到,首相光临,不胜荣幸。她陪他在室内盘桓,而且萨利在场,彼得也在场,理查德又分外高兴,或许所有在场的宾客都有些羡慕她呢;此时此刻,她委实飘飘然,陶醉了;内心剧烈地跳动,似乎在颤抖,沉浸于欢乐中,舒畅之极——诚然,说到底,这一切都是别人的感觉;尽管她热爱这气氛,感到一阵激奋与爽快,然而,所有这些装腔作势、得意扬扬(亲爱的老朋友彼得就认为她锋芒毕露),都有一种空洞之感,好似隔了一层,并非内心真正的感受;或许因为她老起来了,反正这一套不像以前那样使她心满意足;忽然,当她看见首相下楼的时刻,边上乔舒亚爵士画的那帧小女孩的肖像(戴着皮手筒),使她顿时联想起基尔曼,她的敌人基尔曼。这一下她却满意了,因为那是真实的。嚯,她多恨基尔曼呀——火爆、伪善、腐朽,但有那么大的力量,居然能诱惑伊丽莎白;这个女人,偷偷摸摸溜进来,窃掉她的女儿,玷污这少女。(理查德却会说,这是胡言乱语!)她恨那女人,可又爱她。人需要的是仇敌,不是朋友——不要那些杜兰特太太和克拉拉、威廉·布雷德肖爵士及其夫人、特鲁洛克小姐与埃莉诺·吉布森(她瞥见她们正在上楼)。但是,他们却需要她,非找她不可。她是宴会的主人嘛!

        瞧,她的老朋友哈里就在那边。

        “亲爱的哈里爵士!”她边说边走向那好老头。不过,说实话,在圣·约翰森林画院所有的画师中,他最差劲了,谁都不会画得如此拙劣(他老是画牛——站在落日映照的池塘里饮水,有时还描绘牛跷起一只前腿,晃动双角,表示“牛见陌生人啦”,因为他有一套描姿态以暗示的花样;他的一切活动——到饭店里就餐喽,给赛马下赌注喽,等等,全是靠牛站在黄昏的池塘里饮水而维持的)。

        “你们在笑什么?”她问他。此时,威利·蒂特库姆、哈里爵士同赫伯特·埃恩斯蒂正在一起欢笑。哈里爵士却说,不能把这种事告诉克拉丽莎·达洛卫(虽然他很喜欢她,认为在相同的贵夫人中,她最完美,还扬言要为她画像呢),那是关于音乐厂的笑话。不过,他却为这宴会跟她开玩笑,佯言酒宴上没有他爱喝的白兰地;还说,这些绅士淑女高不可攀。然而,他总是喜欢她、尊重她的,尽管她那种上流人士的文雅实在可恶,叫人不可亲近,使他不敢要她坐在自己的膝上哩。当下,希尔伯里老太太走过来了,她像飘渺的鬼火、闪烁的磷火,令人迷惑不解;此刻,她穿过室内,听见哈里爵士嘲笑的闹声(关于公爵及其夫人的笑话),便伸出手臂,表示同感;不过,谈起老公爵,又使她泛起一点儿愁思:有时她清晨醒来,便为此烦恼,甚至不想唤婢女端茶来了:老啦,人总是要死的。

        “他们不愿告诉我们那些有趣事儿,”克拉丽莎道。

        “亲爱的克拉丽莎!”希尔伯里老太太高声嚷道,并说:今晚你活脱像你妈妈,我初次见到她的那天,她戴着灰色帽子,在花园里漫步呢。

        这一下真叫克拉丽莎热泪盈眶。妈妈,在花园里漫步!可惜,她得走开了。

        因为,布赖尔利教授正在那边,跟瘦小的吉姆·赫顿交谈;布赖尔利讲授弥尔顿,而吉姆连参加如此盛大的宴会都不结领带、不穿背心,依然蓬头乱发;尽管她离他们相当远,也能看出两人在争吵。因为布赖尔利教授端的是怪人一个。他拥有不少学衔,荣获许多褒奖,开过一系列讲座,因而当他和涂鸦的文人(如吉姆之流)相遇时,立刻觉得气氛不对头,同他那古怪的脾性格格不入:他博学而又怯懦,有一种冷峻的魅力,毫不热诚,既天真又势利;如果他觉察一位女士披头散发,或者一个年轻人套着异样的高统鞋,发出黑社会的臭味,便会感到:那无疑是些叛逆者,热情洋溢的青年;还有些家伙,略微昂起头,鼻子里嗤的一声,那可是未来的天才呐——哼!须知中庸之道才有价值,要有点古典文学的修养才能欣赏弥尔顿。克拉丽莎看得出,布赖尔利教授同瘦小的吉姆·赫顿(他穿着红袜子,一双黑袜子还在洗衣间里)谈论弥尔顿,并不投机。她便插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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