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久很久以前,写作对我来说是一种游戏。我并不是说我写作已经到了出神入化游戏人间的地步,而是说我喜欢玩“写作游戏”。
我第一篇短篇小说是《平庸的人》,是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写完的。那时我爬梯子在书柜上找书,忽然有了“灵感”,于是就坐在梯子上用了半个小时写了一篇一千字的小说,是一个很巧妙的故事,讲的是一对男女朋友,男的不肯和女的结婚,这时候又搞网恋,见了面之后被美女网友抛弃,一气之下和原来的女朋友结婚,最后揭露那个网恋对象是他女朋友为了逼婚而雇佣的。
我写完之后简直太激动了,禀报给我妈。我妈也很激动。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它是我天才的最初绽放。我一直不肯承认而且现在想起来也十分汗颜的是:这一篇“小说”,基本是抄袭日本作家星新一的,除了把主人公的名字改掉,把故事改在网络时代,基本上是肆无忌惮的抄袭。
我更早玩的写作游戏是在八岁的时候。那时我刚刚看完电视剧版的,很羡慕林妹妹的生活姿态,于是就找了我爸练字用的宣纸和毛笔,披上浴巾,在水管接了几滴自来水洒在脸上,开始写诗。电视上林妹妹是蹲着在地上写的,所以我也蹲着。写了一首诗,叫做《柏树》,诗是这样写的:“啊!我问你,情为何物,贾宝玉,你的心,能否像柏树一样,永不动摇?”
我当时的这个行为获得了在场亲人的一致好评,事实上它使我获得了最真诚,最持久的赞扬。于是我又趁着诗兴正浓,又创作了《啊》:“啊,我爱你,贾宝玉,我的心,属于你,用不用掏出来看一看啊?”
还有另外几首直白得令人尴尬的爱情诗。但我再次献宝一样拿给大人看的时候,我却发现我的观众越来越挑剔了,我的拿手好戏他们已经不再欣赏了。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注意到,我用的是“观众”而不是“读者”。因为我那时的写作游戏是带有表演性质的,准确地说,还是一场滑稽的独角戏。大人却给予我极大的支持,把我作为一个观赏景点,领着人们到书房观看少年创作者伏案写作。而我呢,我假装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蹑手蹑脚和并不轻声的赞赏:“好乖好可爱。”我装作聚精神的样子,不时搁下笔,痛苦地皱起眉头望着天,或者咬着笔目光恍惚,竭力感觉自己是个作家。
很多很多年之后,我终于可以坦坦荡荡地承认,我以前写过的那些游戏式作品全部都是失败的——我当时却认为它们是最好的。正如我前面所说的,玩写作游戏的目的是为了得到大人的赞赏。而事实上,写作是不需要观众的,也不需要各种夸张的辅助动作。写作是一件样子丑丑的、动作枯燥的单人运动。
当然,我也没有否定自己的过去,因为玩过写作游戏的人不一定会写出成功的东西,但写出成功东西的人一定玩过写作游戏——哪怕是失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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