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忽然发现,我九岁就开始看了,我被自己的虚荣心吓了一个大跳。我记得我看完后异常苦闷和深沉,因为那上面有一个情节是小女孩把从屁股里拉出来的东西,搓成棍棍在墙上写字,多脏啊!从此我只要看到在我床边,就愤怒厌恶地把它推到一边,好像看到了一个屎棍子。
我听人家说是个好东西,看完之后人就高级了一截,于是我挑了一个黄昏,心情沉重地开始看,准备深刻。刚开始时,我还能感觉到深刻文章特有的无聊、难看和不确切的比喻,看到后来,我气急败坏地发现里面有很多关于做爱姿势的描写,气死我了气死我了。
我只是想说,不要强迫自己思考“一个时代的精神和高度发达资本主义社会的裂缝”,我思考得龇牙咧嘴的结果,是增强了自己对《时尚》的喜爱……嗯,当然,20多岁了还觉得《读者》上面的故事令人感动也是不对的。
我买到了一套好得不得了的书,叫《俏胡子逛世界》(有《哈!小不列颠》、《欧洲在发酵》、《一脚踩进小美国》三本,作者是比尔·布赖森),所有人听到这题目时,都尴尬轻快地说:“哦!你还喜欢看童话呢!”不是的,请看看我随便找到的一段:
“我上次回老家时,买了我所能找到的最可笑的明信片:夕阳斜照喂食场啦,一群农夫勇敢地抓着移动中的扶梯啦之类的。他们一致的荒谬,我拿去结账时,觉得很不好意思,好像我买的是色情杂志一样,可是结账的那位女士不但对它们投以关注,更慎重以对——正如她们对色情杂志的态度。当她看我时,眼里几乎泛出了泪光:‘这些真的很棒,我到过很多州,但我可以告诉你,这些是我看过最漂亮的了。’这个可怜的女人,已经处于终极催眠状态了,我看看那些卡片,却意外地懂了她的话,它们真的很‘漂亮’了。有那么心神耗弱的一瞬间,我几乎也要安详起来了…”
真是太好笑了,好笑得令我感动,每个字都有令人颤抖的幽默,我生怕自己的抄写一不小心把它变得不好笑了。能写出这样直挠人心的幽默的句子,比出所有人都不懂的文章了不起多了,比尔·布赖森是个语言学家,知识很渊博,但是文章里却一点都不露。世上的作家太多了,可是让人开心而不是苦闷的作家太少了。看完这套书,我对以前自己文章里粗糙和不负责任的谩骂很是惭愧,我尽量模仿和学习这高级的幽默。
当我在作文里违心地说自己喜欢“普希金”“马尔克斯”时,好像“已经处于终极催眠状态”,我流利地写“人性批判”“意识形态”时,感觉得到了品味的保证。但我知道事实不是这样的。并不是喜欢“马尔克斯”和“王小波”,就自动地成为他的徒子徒孙和门下走狗。
我追踪不出自己师承于谁了,我看的第一本纯文字的书是三毛的,受益很深,但似乎对我没什么影响,路子不一样吧。我们家最完整的一套书是《张爱玲文集》,但现在张爱玲被说俗了,我都不敢提她的名字了,她才是真正的聪明人。
一些出名的不出名的出色的不出色的作家都不幸被我师承过,但大部分时候我只是模仿他们的一句话而已。我希望几百年之后,有人能在寒冷的冬天坐在电热毯上愉快自豪地:“我师承于蒋方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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