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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致命怒潮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手机响起来的时候,文森特·内勒刚解完手爬回床上。此时的他昏昏沉沉,仍有七八分睡意,再加上连续八个月被迫滴酒不沾,乍一放量豪饮,还真有些吃不消。他一时竟忘了把手机丢在了什么地方。

        他一骨碌滚下床,寻找那条不知扔在哪里的牛仔裤。他在黑暗中摸索着,耳边回荡着不肯稍歇的欢快铃声,他不禁回头看了一眼仍在床上酣睡的米歇尔。各种衣物他捡了扔,扔了又捡,没留神一只脚碰到床头附近地板上的什么东西,他弯下腰,终于找到了牛仔裤。捡起裤子的时候,手机从口袋里滑落,铃声立刻骤然提高了许多分贝……不可能不吵醒她。文森特拿起手机看看屏幕,刚用大拇指摁下接听键,却注意到了两点异常:时间是三点二十七分,呼叫人未知。

        “喂?”

        “文森特·内勒?”

        他压低嗓音问道:“你是谁?”他穿过房间走出门,沿着楼梯平台一直来到洗澡间。

        “文森特?”

        “你是谁?”

        “阿尔伯特·班纳曼。”

        “阿尔伯特?好久不见,哥们。这个时间打电话也真稀罕。”

        “文森特,是诺埃尔的事。他在这里,在我家。”

        文森特突然想起昨天一整夜他喝了多少酒。晚饭后看汤米·蒂尔南影碟,期间他金馥力娇一直喝个不停,影碟放完后他继续喝。朋友们离开后,文森特叫了辆出租车,从诺埃尔家去米歇尔家,在她这里又灌了几听啤酒。

        阿尔伯特·班纳曼?

        文森特曾给班纳曼做过一些小活儿……那时他才十几岁。他俩从来都是互不买账。

        “怎么回事?”文森特保持着平静的语气。聚会结束时,文森特还以为哥哥除了倒头就睡以外没有别的安排了。

        “他还好,我把他锁起来了,他没事儿。”

        “你他妈什么意思,把他锁起来了?”

        “文森特,他是带着刀跑到我家来的。”

        操。

        “你把他……他现在怎样了?”

        “他没事儿。我发誓。他就是瞎嚷嚷。你最好来一趟……我制不住他,你可得让他闭嘴。等你来了我再告诉你是怎么回事。”

        “你在家?”

        “还是在老地方。我在前门等着你。”

        米歇尔的声音从楼梯平台上传来。“文森特,你没事儿吧?”

        “我马上就过来。”他对班纳曼说。

        他走出洗澡间,看到米歇尔满脸愁容。他对米歇尔说只是一桩家务事,他得去接诺埃尔。

        “出什么事了吗?”

        “我没事儿。回去接着睡吧,亲爱的。”

        监狱里文森特曾经暗自盘算,等到重获自由的头一个月,他每天都要睡一个不同的女人,周日要睡两个。出狱后头一回晚上出门,在诺埃尔家的聚会上,他遇到了米歇尔·弗洛德。在芒特乔伊监狱,文森特和她那因故意伤害罪获刑四年的哥哥戴蒙曾是室友。她长得很漂亮,但除了美艳的容貌之外,她更令人倾心迷恋的还是内在的魅力。自他出狱以来,他和米歇尔总共也就睡过一晚,但他却总觉得他们已经深交多年了。

        “诺埃尔怎么了?”她问。

        “我还不知道。早上再告诉你吧。”

        他现在开不了车。万一被警察逮住,让酒精测试器亮起红灯……他们准乐坏了。

        找凯文·布罗还是利亚姆·德拉尼?

        他打开卧室的灯,开始穿衣服。拿定主意后,他按下了手机号码,等了很久。利亚姆接电话时文森特问:“你没喝醉吧?”

        “我没事。”

        “清醒吗?我要搭个车,还要你临时帮个忙。”

        “行啊,没问题。”

        “你认识米歇尔家?”

        “不认识。”

        文森特把地址告诉他。“到了街头就打我电话,越快越好。把家伙带着。”

        “带多少?”

        “你一把,我一把。”

        利亚姆·德拉尼说:“要是没问题的话,我就用那把以色列自动手枪。”此刻他们正坐在利亚姆的凯美瑞汽车里,沿着米歇尔家所在的街道向前疾驰。利亚姆·德拉尼对枪支的了解无人能及,说起枪来也是没完没了。“9毫米口径,弹容18发。”他说。“这些以色列人,他们喜欢大火力。”利亚姆伸出手指,抹去枪管侧面的一块油斑。他生得又瘦又小,脸上带着一种紧张的神情,就像永远在匆匆赶路一样。

        文森特·内勒拿过另一把枪。这是一把左轮手枪,铁制的枪身光滑闪亮,枪管很短,有着黑色的橡胶枪柄。“口径22毫米,弹容8发。”利亚姆说。文森特不在乎他用的是什么枪,只要它能发出“砰”的一响,同时不管他瞄准什么,都能被枪里射出的子弹穿个窟窿。他带枪干活也就是那么五六次,用枪对付别人只有两次。第一次,他给一个名叫米基·卡瓦纳的赌徒打零工,解决了一个跟卡瓦纳作对的蠢蛋。他从背后靠近那家伙,照准他的左耳后根开枪射击,一枪了事。那个废物还没倒地,文森特已经转身走人了。

        米基很大方,但钱其实无关紧要。要紧的是文森特向自己证明,他有本事干出这种事。这是一条界线……一旦跨过它,你就跟那些庸碌之辈不一样了。它意味着你已经成为一个能够自主行事的人,而不是一个活在他人世界里的傀儡。最让文森特惊讶的是,这事根本没有什么大不了。他没有再干一次的那种冲动,但他明白,该下手的时候他完全下得了手。

        另一次用枪则是因为口舌之争……有个蠢货背后对人说了文森特的坏话,听的人当真了。后来医生从他膝盖里取出了大部分子弹碎片,现在他走路几乎看不出瘸腿的样子。这事传开后,大家都知道他不是好惹的,这一点不必证明多次。

        “也许是班纳曼在给我下套,”文森特对利亚姆说。

        “你给诺埃尔打过电话了吗?”

        “他没接。”

        “诺埃尔是怎么回事,跟班纳曼那种人搞到一起?”

        “不知道……但可能是班纳曼在说谎,可能他在什么地方抓住了诺埃尔,把他带到那里……当作诱饵用。”

        “为什么?”

        “我他妈怎么知道?也许我触到什么人的痛处了。也许他是受人指使。可能……或者诺埃尔真的带着刀跑到他的家门口,这也是可能的。”

        “诺埃尔为什么……”

        “你跟不跟我一道?”

        “我他妈当然要跟你一道。”利亚姆低头看看他的以色列自动手枪。“你打算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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