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昏君的用途之一,就是让后世写小说笔记的,安插各类风流传奇。南齐末代君王萧包卷喜欢爱妃潘玉儿的脚,让她赤足在莲花地板上走,“步步生莲”,后来说女子脚为金莲,是打这儿来的。又南唐李后主,风流糜烂,于是有了段子:王铚《默记》说,宋灭南唐后,江南大将捉了李后主的宠姬。晚上要亲热啦,宠姬很挑剔,看见灯就闭眼睛,“烟气!”换成蜡烛,“烟气更重了!”大将不服气了:“你们宫里就不点蜡烛么?”宠姬就振振有词:“宫里每到晚上就悬大宝珠,光照一室,好像大中午日头似的。”
这里头当然有吹牛的成分,日光灯似的大宝珠,听起来过于科幻,简直是打《封神榜》里来的。但古代照明,着实是个大问题。现代的夜间照明过于发达,你走在上海或北京冬天晚间八点的街上,已经分不清照亮街道的是路灯,是饭馆的招牌,是来往的车灯,还是居民楼窗里流泻的灯光了。但在古代,人们会正经剪烛,秉烛夜游,“点灯说话吹灯做伴”。里,严监生临死前还得伸手指,要求摘掉一根灯草。
光线是珍贵的。
文艺复兴前后,欧洲最富裕的国家是荷兰,但入了夜,阿姆斯特丹还是一片黑灯瞎火,大概只有港口处有些灯火长明,给来往夜船使用。1579年,市政府逼迫每个酒馆老板彻夜点油灯,老板们消极怠工,以至于1587年政府需要重新训令一次。1595年,市政府再要求每隔十二家就要挑一盏灯笼以照亮街道,但蜡烛太贵,市民经常拒点,于是政府还得组织点灯队去点燃各家的灯笼……但1669年之后,荷兰有了路灯;画家凡·戴·埃登向阿姆斯特丹市政府陈述了一个计划,专门适用于室外照明。又十年后,阿姆斯特丹路灯有了133盏;1689年,2400盏。
所以,为什么17世纪中前叶,荷兰画家凡是室景,无不幽暗昏黄,尤其以他们的魁首伦勃朗为最呢?一是到了夜间,他们就没啥照明的工具了;二来沿着北海的欧洲城市,房子为了驱寒避湿,都是承重墙塞得满满当当,甚少开窗。近代欧洲人为什么屡屡得肺炎,而且一得就治不好,必须由医生慢条斯理地开药:“夫人您需要去亚琛泡一泡温泉”,这糟糕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也算是缘由之一。
在电灯发明之前,整个世界——包括现代文明开化最早的欧洲——都如此昏暗:一百支蜡烛的光芒,大概相当于一盏100瓦电灯,所以18世纪欧洲大多数家庭,入夜之后的光芒,也就是我们如今开一开冰箱门的亮度。18世纪的伦敦,客人和主人凑在一张桌子上,围着一根蜡烛玩牌的事儿不胜枚举。美洲殖民地的阔佬们住着白松木造的西班牙式房子,驱赶着奴隶,然后在自家的广阔餐厅里点上四根蜡烛三盏油灯,就可以开个晚宴了。
有个传说是这样的:詹姆斯·鲍斯维尔,是出生在爱丁堡的天才,亚当·斯密的弟子,第一次去伦敦,只觉进了花花世界。1762年22岁,他通过法律考试,他父亲每年给他200英镑,于是他大肆胡花。23岁上,他做了两件有名的事:一是认识了英国大文豪约翰生博士并建立了友谊,多年后他写了《约翰生传》;二是他和一个妓女,在西敏寺桥上露天乱搞,而没人发觉——因为那会儿伦敦太黑了。
1783年,伟大的阿米·阿尔冈先生——一个瑞士人——发明了一种灯:你可以通过旋钮,给火焰输送氧气,使之光芒四射。这是造福人类的伟大发明,很可惜他一辈子没能靠这玩意挣钱,只能收获许多口头表达。美国历史上最聪明的总统托马斯·杰弗逊先生每次见有朋友从巴黎回来,就托人私带几盏阿尔冈灯回来——好比现在托人带iphone过关。在煤油灯出现之前,阿尔冈灯就算是人类福音了。
煤油灯的发明意味着什么,很少有人在意。毕竟19世纪中期,挂上了煤油路灯的伦敦还是黑得很。路灯并不提供一路明亮的光带,而是制造一个个的光点。你在街上走,从一个光点走到下一个光点,大概要一个篮球场那么长。光点和光点之间的黑暗,还是得靠你自己小心脚下。但煤油灯在日常家居中的应用却带来了惊人的效果,19世纪是报纸、杂志和长篇小说连载的黄金时期,大仲马和巴尔扎克们成为第一批真正靠大众趣味和作品版税捞到钱的作家。19世纪初,英国的报纸和杂志不超过150种,19世纪末,五千种开外。这都是因为有了光。1900年,巴黎成为欧洲夜生活都会,他们铺设的大量夜灯功不可没。
1939年秋天,为了对抗德国人的轰炸,英国人的策略是关灯。晚上不许点灯,点香烟都违法,于是德国飞行员到伦敦上空望下去,啥都看不见。结果在战争的头四个月里,仅有4133人死在伦敦马路上,其中有接近三千人是普通行人。《英国医学杂志》抱怨说,德国人一颗炸弹都没扔,伦敦就每个月死掉几百人——实际上,那是因为英国人都忘了,电灯发明之前,他们过的是什么日子。黑灯瞎火,脚下拌蒜,这就完蛋了。
所以,光就是一切。其他的许多,比如夜生活,比如阅读,比如大量的爱情故事和更长的人生(对大部分人来说,夜间照明使他们的人生从每天12小时变成了24小时),都是这么来的。所以《圣经》是对的:世界最开始,上帝说,要有光,于是一切皆明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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